学校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3篇)
学校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1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品种的专项治理,巩固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规范工作成效,根据省局《“五毛小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严格加强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管理规范工作集中自查的通知》等系列要求,以及我市前期流通环节开展的学校周边各专项整治行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一、工作任务
(一)建立监管台帐
建立辖区内学校周边和重点食品供货商专项监管台账,台账包括:辖区学校周边食品店、重点食品供货商、“五毛小食品”食品、“一票证明”经营者等信息,并明确监管人员。
(二)规范自律制度
规范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自律制度落实,内容包括:供货商许可和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一票证明”凭证和食品退市证明凭据等资料。重点规范“五项标准”落实到位情况和“五毛小食品”经营情况。
(三)加大处罚力度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改进监管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大力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依法从严处罚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坚持从严监管,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使执法处罚成为食品安全整治常态。
(四)开展专项抽检
市局将结合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规范工作和全年抽检工作安排,组织开展1-2次“五毛小食品”专项抽检,重点抽检前期抽检发现的问题突出的食品品种和项目,市局具体抽检任务另行下达。
(五)推荐示范典型
各县市区选取2个学校作为规范经营的示范典型区域,于8月10日前自查规范完毕,经全市综合验收后,上报省局参加典型示范活动。
二、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建档阶段(7月1日-8月10日)
对辖区“五毛小食品”供货商情况进行摸底,建立监管台帐。对前期抽检不合格的“五毛小食品”违法案件依法进行处罚。五毛食品专项整治活动摸底建台帐情况及《”五毛小食品”专项整治立案查处情况统计表》8月10日前上报市局食品流通处。
(二)整治处罚阶段(8月10日-10月15日)
以学校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食品批发市场、学生食品供货商、食杂店为重点场所;以方便食品、豆制品、饮料、糖果、膨化食品等廉价零食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检查。对不履行进货查验、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曝光和抽检过的问题“五毛小食品”从严查处,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拒不履行自律制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省局将于9月上旬开展全省集中检查。
(三)规范提升阶段(10月15日-11月15日)
在前两个阶段整治基础上,通过查处曝光一批经销伪劣“五毛小食品”的典型案件,制定长效监管制度,采取问题食品回头看,整治情况再复查等措施,规范提升经营者自律意识和自律水平,切实解决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五毛小食品”专项整治活动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及《“五毛小食品”专项整治立案查处情况统计表》,于20xx年11月20日前报送市局食品流通处。
三、工作要求
(一)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从严原则
在整治活动中,各单位要根据辖区实际确定重点区域,坚持做到五个一律,问题食品一律下架暂停销售;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速查处;发现问题一律逐级追根溯源;抽检和案件处理信息一律按规定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二)注重整治实效,坚持长效原则
要注重整治实效,力争做到检查一户规范一户,处罚一户警示一圈,曝光一户震慑一片的效果,不走形式,追求实效。要注重监管痕迹,做到检查有记录,登记有台账,处罚有结果,完事有总结。要注重与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规范工作有机结合,结合实际建立相关规范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共治原则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对劣质“五毛小食品”危害性的宣传,强化业户守法经营意识,加强与辖区学校沟通,主动进校园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子屏幕、餐厅厨窗等媒介向学生宣传问题食品隐患,普及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形成社会共治。
(四)定期发布信息,坚持公开原则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报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和发现的重要情况要随时向市局报告。各单位要对前期抽检不合格的“五毛小食品”违法案件加大处罚力度,前期抽检156个批次,不合格28个批次,检验报告已经下发各县(市)区局,要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处罚结果并处罚决定书请及时上报市局食品流通处。市局在汇总信息后,将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和不合格食品处理等专项整治信息,于20xx年8月20日、11月20日前分两次在市局网站和当地主要媒体集中公布,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安全消费。
学校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2
根据库尔勒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紧急通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库教发?201x?272号),我校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应急演练的原则,切实开展学校201x—201x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暑假期间安全工作,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齐抓共管,营造全校教职工关心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的局面;通过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师生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确保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先将本次安全教育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 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种安全规章制度
学校从领导到教师都高度重视安全工作,首先,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并逐项加以落实。其次,安全工作实时时讲。我校平时就十分重视能安全工作,做到逢会必讲安全,时刻提醒教师、学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做到警钟长鸣。
二、进一步加强暑期里对孩子的监管,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放假前学生安全教育活动。
在放假前夕,我校各班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专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使学生学会自我保护、自救、互救的常识和技能,努力保障假期内学生安全。教育学生做到:
1、暑假里,无家长、监护人在场不下水游泳,防溺水;
2、假期内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不在公路边追逐、打闹、玩耍或骑车等。
3、注意饮食安全,不吃不干净的食物、饮料等;
4、假期里注意用水、用电、用火等安全;
5、开展防疾病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严防疾病感染;
6、教育师生珍爱生命、关爱他人、和睦相处,严防恶性纠纷事件的发生;
7、教育学生注意人身安全,假期里不和陌生人搭讪,不吃陌生人的食物,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不乘坐陌生人的车或和其外出;
8、假期内的其他安全事项等。
三、 提前谋划,精细安排,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在20xx年7月5日下午,学生正式放假离校后,学校召开了全体教师大会,会上要求教师假期内要做到遵纪守法,不违规办班、补课,加强学习充电,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特别是安排好假期教师护校值班表,要求每位教师签字确认,以示对学校财产安全负责。
四、进一步加强暑期里对孩子的监管,家、校联合,齐抓共管,确保安全。
1、我们库尔勒市第十六中学在放假前一个星期就发放?致家长一封信?,信中向家长通报当前安全形势及其我校的具体做法,号召家长积极配合学校,进一步加强暑期里对孩子的监管,特别是加强暑期对孩子的安全教育。
2、特别是20xx年7月3日上午10:30,我校针对今年暑期雨水大,各地学生溺水事故时有发生的严峻形势,及时召开各年级学生家长会,我们在会上通报了防溺水的严峻形势,提醒、教育家长回家后一定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暑期里对孩子的监管,严防溺水悲剧的发生。
五、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我校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演练制度、安全预案制度等。
六、创新安全教育方式,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1、我校利用班会、活动课、晨会、集中时间对学生上好学校期末和暑假期间安全教育课,并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自学安全知识。
2、我校通过演讲比赛、文艺活动、班团队活动、广播、黑板报等方式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同时、我校认真透析安全事故的成因和安全工作的难点、焦点问题、通过“以案说法、以事警人”的宣传方式、达到吸引学生、教育学生的目的,使安全和知识真正为广大师生所掌握。
3、加强对学生游泳的安全教育,告诫学生远离危险水域、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加强文明交通教育行动、强化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杜绝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落实管理责任与具体措施
只有加强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才能真正做到防微杜渐。这是我们摸索出来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明岗明责,检查评比,是强化管理力求实效的重要举措。具体说来,我们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强了规范管理:
1、确定重点防火部位,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负责人。我们根据办公环境、岗位变动、学校规划等具体情况及时调整了重点部位防火责任人。
2、经常性地检查疏散通道和应急灯。
3、加强对财产保管室、电脑房和饭堂的管理,不定期检查安全情况。在事故易发地,我们对有关人员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的同时加大检查力度。
4、加强对消防器具的管理和保养。我们并不因为这些器具平时闲置无用就放弃管理,而是注重保养保证随时可以应急使用,对学校重要部位消防器材的进行了保障。
总之,我校上级领导的精心布置和指导下,在我校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及每位家长的积极配合下,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我校的安全工作必将做得更加完美。愿通过我们的努力,能给每一位同学的家庭带来幸福与安康!
学校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篇3
为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保护好长江母亲河,扎实推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扎实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整治原则:
(一)科学分类,明晰责任。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有关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负总责,对照生态环境部移交的入河排污口清单,对入河排污口逐一分类,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责任清单,确保每个入河排污口整治责有人负、事有人管。
(二)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要求,针对入河排污口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分类提出整治措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设置的入河排污口依法进行拆除;对整改类、保留类的入河排污口依法开展规范化整治。
(三)一口一策,专项整治。结合排污口类型、监测结果、主要污染源类型等现状,逐个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方案,明确规范整治责任、路线图和时间表。
三、工作目标
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系统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20xx年年底前,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分类命名并编码,基本树立排污口标志牌。渝北区、两江新区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分别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的100%、90%;其它区县(自治县)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施方案编制。
20xx—20xx年,基本完成工业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港口码头排污口、规模化水产养殖排污口、畜禽养殖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20xx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
四、整治范围
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长江干流、嘉陵江和乌江沿线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具体范围可根据产业布局、排污特征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原则上以生态环境部交办我市境内的4228个入河排污口(不含渝北区、两江新区)为准,新发现的入河排污口一并纳入整治。
五、整治任务
(一)分类并建立入河排污口台账。20xx年10月底前,各有关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应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类规则(试行)〉〈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试行)〉〈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xx〕718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的单位性质、规模和隶属关系等,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命名和编码,填报入河排污口信息表(附件1),建立台账,并报市生态环境局。
(二)编制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施方案。除渝北区、两江新区外的其余23个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在20xx年11月前,制定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报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应根据排口分类和“查、测、溯”排查情况,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逐一制定“一口一策”方案。
(三)设立入河排污口标志牌。20xx年12月底前,各有关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对照《通知》中的《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要求,借鉴渝北区、两江新区试点经验,完成入河排污口标志牌树立。其中,工业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规模化水产养殖排污口、港口码头生产废水排污口、大型灌区退水口应设置标志牌;其余排污口,各地可根据其排水状况及对环境的影响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设置标志牌。标志牌标识内容按《通知》中的相关要求执行,标志牌形式根据入河排污口所处位置决定,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四)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对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技术指南开展整治工作。
1.依法取缔一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拆除。
2.清理合并一批。按照国家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实施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和工业园区内企业现有排污口清理整合。要对城镇生活污水排口进行截污纳管,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将集中居民点的农村生活污水排污口截污纳管;对集中分布、连片聚集的水产养殖散排口,推进统一收集处理养殖尾水,设置统一的排污口。
3.规范整治一批。按照有利于明晰责任、有利于维护管理、有利于环境监督的原则,根据《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xx)相关要求,对入河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对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等问题的排污口,应针对性地采取调整排污口位置、更新维护设施等措施进行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要高度重视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扎实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切实保护好长江母亲河。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是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扎实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制定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市生态环境局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指导,对进展迟缓、推进不力等问题突出的区县进行通报。
(三)稳妥有序推进。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要把排污口整治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起来,与黑臭水体治理、生态修复工程等正在开展的行动结合起来,与拉动内需、改善民生等结合起来,与整治污水偷排偷放专项行动结合起来。能立行立改的,及时整改。对管网建设、河港治理、生态修复等整治时间较长的,要尊重客观规律,明确阶段性目标,由易入难,分步推进,力争三年内基本完成。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应做好统筹,避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的企事业单位,合理设置过渡期。
(四)建立销号制度。各有关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要结合排污口清单、存在问题、采取措施、整治期限等台账,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按照“一口一策”的原则,组织验收销号,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并定期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重庆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见附件2)。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督促与指导,组织现场核实整治实效,定期跟踪通报“一口一策”整治推进情况,确保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上一篇:教育质量提升工作方案
下一篇:今冬明春保供工作方案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