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水农贸市场消毒方案范文(精选33篇)
里水农贸市场消毒方案范文 篇1
适用于农贸市场、海鲜市场、大型超市、食品加工中心、餐饮场所、学校、医疗机构等场所
工作人员个人卫生防护:
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要加强个人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处于高风险时可选择N95以上级别防护口罩、手套(手套必须及时更换,防止交叉污染)。工作期间加强手卫生,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洗手,或用免洗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注意个人卫生、打喷嚏、咳嗽时用肘部或纸巾遮挡;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后,弃置于有盖的垃圾桶内。
从业人员要每日测量体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向单位报告,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进行就诊,主动向医生说明自己相关职业暴露史,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空气消毒:
推荐使用:对农贸市场、海鲜市场、超市和加工、食用冰鲜海产品的餐馆的空气可使用喷淋设备或使用CELA消毒剂搭配高压喷雾机进行空气消毒。
使用方法:1、每隔半小时喷淋消毒1次,每次消毒时间1~2min。
2、每隔2小时用高压喷雾机对整个市场空间空气消毒一次,每次消毒时间5~10min。
食物类消毒:
CELA非电解微酸性次氯酸水可加热到80度或者冷冻成冰块使用,杀菌消臭的效率不会减弱。
使用方法:服务人员在出售蔬菜、水果、肉类食物时做好密闭包装, 对海鲜、蔬菜等产品购买后必须煮熟后食用。对海鲜必须消毒的使用CELA消毒剂进行均匀喷洒,作用10min。对蔬菜、水果先进行清洗后使用CELA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去农残,作用10min,无需冲洗可直接食用。
餐饮单位要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要分开储存、分开加工,烹饪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物表、食品加工工具和设备消毒:
使用方法:每次进货前对运输车辆、盛装容器、菜篮、水果篮、切肉案板等蔬菜、水果、肉食类的运输、盛装、切割、移动工具或设备使用CELA消毒剂进行喷洒擦拭,作用10min,免冲洗。同时加强对物流运输车辆、存储库房、物品环境和包装的消毒频次。
卸货后再一次对运输车辆、盛装容器等使用CELA消毒剂进行喷洒擦拭,作用10min,免冲洗。
每日开业和停止营业时要对切肉案板、储存器具等蔬菜、水果、肉食类的盛装、切割、移动工具表面使用CELA消毒剂进行喷擦擦拭,作用10min,免冲洗。
地面、座椅、厕所便器等,使用CELA消毒剂进行喷洒擦拭,作用10min。
里水农贸市场消毒方案范文 篇2
一、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低风险地区夏季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修订版)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的通知》以及《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住宿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规范经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提供住宿服务的各类宾馆、饭店(酒店)、快捷酒店、普通旅店、招待所、民宿等市场经营主体。
二、基本原则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类宾馆、饭店(酒店)、快捷酒店、普通旅店、招待所、民宿等住宿业市场主体责任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做好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强化酒店安全管理日报机制。进口商品应单独存放。
(二)实施分区分级管理。根据疫情响应级别,结合住宿业特点和各地实际情况,针对来自市(州)内、省内、跨省、境外不同区域和低、中、高不同等级风险地区的住客、访客,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审慎承办大型会议活动,要按照国家、省、市(州)各级防控疫情境外输入的要求做好防控并落实管理责任。对于承担为隔离任务的住宿企业,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机构的要求,严格落实区域划分、房间设置、医疗保障、封闭管控等各项措施。
(三)坚持群防群控。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群防群控意识,所有企业经营者、服务人员、酒店住客、访客都必须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自觉执行防控要求,严格履行防控职责,确保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防控,做到不留死角。
(四)进行科学防控。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州)卫生健康委和疾控部门的专业防控要求,在卫健、疾控部门的.指导下,科学防控、专业防控;制订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防控到位,处置及时,信息收集要完整和可追溯。
三、具体防控措施
(一)组织领导。
1.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住宿企业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控工作,制定并实施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建立企业内的感染控制与隔离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积极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疫情防控指导要求。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向进入酒店的住客、访客提供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与省、市(州)、县(市、区)各级卫生防疫部门建立长效联络机制。
(二)人员管理。
2.强化员工管理。建立员工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应加强员工网格化管理,建立每日主动报告制度,对密切接触家人、亲戚及居住小区进行摸查;外出风险地区必须提前上报,返回本地后应立即提交核酸检测报告并进行14天的自我隔离后方可返岗;员工上岗前进行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开展健康摸排,及时进行手部消毒;工作期间,落实好个人防护,戴好一次性防护口罩,建立员工健康建档记录。不用或减少雇佣外包小时工,如不得不雇佣,应固定人员。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者要禁止进入酒店内部或立即停工:15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疫区人员;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有发热、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有其他疑似症状。
3.做好住客访客管理。建立住客、访客管理制度。住客、访客到店需按照当地政府防疫要求,出示健康码,进行体温测量和手部消毒,提醒进入酒店的住客、访客、餐饮用餐人员佩戴口罩,在总台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在公共区域、客房内应摆放明显的消毒等防疫措施宣传标语。对住客、访客出现发烧37.3度以上的,要有专门的应急预案,并暂时将客人安排进入指定房间隔离,按规定上报。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者劝阻入内:15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疫区人员;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有发热、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有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有其他疑似症状。
4.定期进行防疫培训。住宿企业要积极对一线员工开展内容丰富、务实有效的防疫培训,使员工保持防控意识。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住宿企业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健康排查,开展防疫知识培训,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宣传,确保防疫措施落到实处。
5.强化快递、维修人员出入管理。谢绝快递、外卖等人员进入,在酒店门口设置专区进行快递物品交接,做好接收登记和消毒处理。检查、维修等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在专门的区域开展相关工作。
(三)环境设施防疫管理。
6.落实客房区域卫生消毒工作。客房需保证每日开窗或阳台通风,每次不少于15分钟(严寒地区的冬季适当减少时间),并做好登记工作。一旦本地区发生疫情,大堂、餐厅、会议室、宴会厅等公共区域须关闭中央空调回风,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符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WS696-20__),分不同集中通风系统,按低、中、高风险分类执行。用水器具与排水系统的连接必须通过水封阻断下水管道内的污染气体进入室内。客房及公共区域的卫生间、淋浴间的排水系统及地漏必须有存水弯,并保持存水弯始终有水。没有存水弯的地漏必须安装防臭地漏,严防下水管道的污染气体从地漏冒出。
每次打扫客房时对家具、家电设施、卫生间整体环境、卫浴器具、室内用品(如电话机、遥控器、吹风机和体重秤等接触性物品)等使用过氧乙酸消毒液或季铵盐消毒液进行喷洒和擦拭消毒。布草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必要时可采买密封客耗品。要严格执行杯具消毒制度,房间被褥进行高温烘干。
7.加强公共区域和工作间的卫生消毒工作。楼外门口处铺设一定尺寸的塑胶垫,每小时喷洒一次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500mg/L)。客房楼道区域每周不少于两次喷洒过氧乙酸消毒液或季铵盐消毒液。每天不少于2次对电梯、通道、大堂、前台、公共卫生间、客用更衣室等公共区域,以及酒店出入口、门拉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键、公共卫生间马桶按钮、座盆、门把手等公共设施进行消毒。采取预约或限流方式开放酒店内娱乐、健身等密闭式配套设施。前厅配备有红外测温仪、免洗消毒洗手液、消毒棉片等供客人免费使用。
8.做好疫情防控下的会议服务。根据本地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控制会场接待人数。在酒店门口处设置查验台,查验进出人员的健康码,并测量其体温。会议室门口配备免洗洗手液、消毒水、口罩。加强会议室空气流通,通风不良的可使用机械通风。会议举办前半小时至少通风一次,时长不小于半小时。按照当地防疫部门要求做好会议座位间距管理,使用中的会议室推荐每半天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建议使用移动消毒喷雾设施)。建议有条件的企业提供视频会议设备,鼓励开展线上视频会议。会议桌配备消毒湿巾和纸巾,优先提供矿泉水。会议结束后,对会场、洗手间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
9.规范提供餐厅服务。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圈养宰杀活的畜禽动物,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加强食品来源可追溯制度,对进口冷链食材严格按照当地防疫及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做好防疫管理。就餐区域应保持空气流通。使用中央空调时,定期进行关键部件的清洗、消毒或更换。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控制人员密度。提倡建立顾客预约制度,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顾客进入堂食区前,须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对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顾客,建议其立即就医。顾客进入堂食区时,对其鞋底及双手进行酒精消毒。确保就餐场所里的洗手设施正常运行,并配备手消毒剂。鼓励分餐制、自助餐、营养套餐。对于合餐顾客,要做到“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
若本地区出现疫情,要按照当地政府要求控制就餐人数。按照当地防疫部门要求做好用餐座位间距管理;若桌椅固定无法移动,要明确标识出非使用桌位。不得安排非同行顾客同桌就餐。每餐次顾客离开后,须对包间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处理。工作人员与消费者服务交流时宜保持一定距离,避免直接接触。推荐客户扫码结算,减少排队及人员聚集接触。
10.规范进行垃圾处理。酒店内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回收垃圾2-3天清一次,垃圾集中处等重点区域每天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500mg/L)清洁消毒不少于两次。实行垃圾分类处理,尤其是对隔离人员、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人的生活垃圾要密封装袋,粘贴标识后专人收集、专车清运和专业处理;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加强餐厨垃圾的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不应溢出垃圾桶等垃圾存放设施,鼓励使用加盖式垃圾桶并使用垃圾袋。生活垃圾处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四)落实防疫信息管理。
11.及时关注国际及国内的疫情信息动态。酒店人员及住客、访客的异常信息及时上报社区卫生防疫部门。服务人员要熟悉就近发热门诊、新冠肺炎收治医疗机构,以及交通路线信息。接受消费者防疫安全监督及投诉建议,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酒店民宿新冠疫情防控消毒管理制度
1、举办或承办50人以上会议、培训等各类活动要制定详细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原则上于举办活动7日前,将《防控方案》(包括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防控措施、活动参加人员来源地、防控物资保障、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内容)以及《参加活动人员健康承诺书》报属地政府(办事处)审批,星级酒店报市文体旅局审批。
2、所有员工(含临时务工人员)必须注册四川天府健康通,严格监测员工和客人体温,掌握员工和客人近期活动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情况
3、加强对采购的物资,特别是冷链食品的管控力度,做好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严格查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以及“川冷链”追溯信息,凡是不能提供有关证明的,一律不准采购。
4、暂停聚集性演出、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等人员密集聚集型活动。
5、严格查验并登记每一名客人身份信息、健康码、行程卡,对入境隔离不足28天的客人不能接待,如有发现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处置,对存在中风险区所涉地级市(或者直辖市属区)旅居史的客人必须查看是否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检测报告不能接待,并及时报属地镇(街道)。
6、加强民宿(乡村酒店)公共设施、卫生设施、游乐设备、餐饮设施的通风换气、清洁消毒。
7、进入民宿(乡村酒店)须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要佩戴口罩。保持游览、休息、餐饮等场所人员1米间距。避免大堂或大厅人员聚集。
8、鼓励线上预定,坚持实名登记、信息填报制度。
9、勤通风,房间、卫生间、厨房及公共空间每天通风数次,每次15分钟以上。
10、配备足量防疫物资,严格落实客房日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做好清洁消毒并完善记录,定期对餐厅等公共区域、电梯按键等公共设施、厨房、过滤网等空调设施、热水系统、拖把等洁具、非密闭式的污水泵井周边等进行重点消毒。对循环使用的餐具进行一用一消毒。
民宿(乡村酒店)有餐饮业务的,参照《都江堰市农家乐新冠疫情防控指南》执行,具体技术规范严格按照《成都市餐饮服务业疫情防控指南执行》。
民宿(乡村酒店)经营者承担防疫主体责任,镇(街道)社区承担属地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承担指导督促查处责任。
里水农贸市场消毒方案范文 篇3
一、销售前言
富康综合农贸市场处在海岛.国际名城、海秀花园、文博府等入住率高刚需盘,与新村的商业核心地段小十字商圈。10分钟生活圈内(1公里直径范围)粗略统计有近4700户常住居民。由于金集路修缮原因,进出十分困难。严重妨碍了市场的发展,迫使本项目在20xx年5月16日试营业三个月后暂停营业。
市场当前的现状是:因为经营时间过短,还未让周边的居民对本市场产生消费习惯以及消费依赖。金集路至丘海大道路段目前尚未完工,金集路周边大部分临街建筑也未建成,周边商业基础薄弱。实实在在的一块“生地”。富康处在金集路边角上,距离金福路有大约200米距离,连接不紧密。对商业氛围的建立具有一定挑战性。
为了把“生地”做成“熟地”,我们建议先造市,培养市场氛围,并具备一定的商业基础,制造商业热点,提升门店的商业价值,提高当地居民的购买欲望。
二、市场商业氛围营造
农贸市场在疫情后经历了长时间的起伏,消费群体也不再单一,针对不同年龄的消费者,自然也要采取不同的推广手段。农贸市场线下的受众群体年龄主要为45岁以上的大爷大妈们,对于他们来说优惠力度实惠的宣传手段最有效,而年轻家庭线上购买已经是一种趋势。
为了有效的实现引流、转化、复购与裂变计划做以下部署。
1. 市场门面包装:包括门楼、市场宣传广告信息栏、广告位、喜庆的彩旗条幅等;
2. 户外广告,在项目外墙醒目位置设立横幅广告;
3. 把制作好的宣传单,组织工作人员在当地人流量比较大的地方散发,比如:海岛.国际名城、海秀花园、文博府,新村等;
4. 宣传单附上消费满30减5的促销优惠券。提高当地居民进店率;(活动期限暂定两个月。共印刷20__张。)
5. 因电梯广告精准受众的特征,建议对海岛.国际名城、海秀花园、文博府等小区进行为期半年的长期电梯广告;
6.在社区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宣传车广播等方式,将新市场开业以及优惠的事情覆盖到家家户;(备选-招聘兼职学生每周周末2天最少每天10人进行市区举牌游街结合派单宣传)
7.市场门前停车位的空间,规划出一部分。开设便民夜市,以传统小吃夜宵为主提高商业氛围。经营模式参考海大南门夜市;
三、线上推广
线上的消费群体多为40岁以下的年龄段,他们更容易接受新鲜的事务,农贸市场可以开拓属于自己的自媒体平台,并开展线上专属活动,类似转发集赞送礼品等,增加线上客户的购买欲。
同时,也可借助互联网平台,开拓线上买菜配送的项目。许多年轻的消费者更愿意选择大型商超而不是农贸市场的原因并不在于菜品的质量,而是他们在快节奏的生活里没有精力去农贸市场线下选购。农贸市场目前正在联合美团外卖等网络平台开拓线上买菜配送这一服务就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吸引更多的消费者群体。
四、优惠政策
富康综合农贸市场自20xx年5月16日开业以来,一直盼望着金集路的开通。然而金集路从20xx年5月至今已过去27个月,农贸市场也因此停业25个月。停业期间,150位小业主中相当一部分,对本市场一直抱有信心并且支持,坚持到市场再次开业。为了到感谢业主对我们的支持。也为了市场菜品的种类多样性。消费气氛形成前期业主坚持下去的信心。建议对市场小业主做以下优惠政策。
1. 开业后免除5个月的摊位费(其他费用不免);
2. 菜摊上消费满30减5的促销(优惠券各摊份统计后折抵物业费);
3. 推出有奖促销活动,以吸引顾客。比如当天下午前来买菜的客户,可以参与市场开展的现场抽奖活动(奖品以花生油、卫生纸等实用性的生活用品为主,部分奖品争取由商家赞助)。
里水农贸市场消毒方案范文 篇4
根据文件精神,有效地减少老鼠、蟑螂危害,保护全校教职工学员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指标
(一)灭鼠指标:鼠密度粉迹法≤3%;鼠迹阳性房间指数≤2%,教学楼、办公楼等重点窗口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率≤5%,外环境20__米的鼠迹不超过5处。
(二)灭蟑指标: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有蟑螂卵鞘房间≤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5%。
二、责任分工
根据上级规定,各科室各司其职,实行具体的分工责任制,具体分工如下:
办公室负责宣传发动、综合协调。
行政科具体负责本校灭鼠灭蟑工作,包括实施方案的制定、灭鼠灭蟑员技术培训、药物数量统计汇总和购取、防鼠设施和措施的落实、工作到位情况的监督。
三、工作要求
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灭鼠灭蟑工作的重要性及艰巨性,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联合行动”的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
做好技术培训。灭鼠灭蟑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联络员、技术员必须掌握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技术培训工作,并逐级做好培训,提高灭鼠灭蟑工作质量。
加强宣传教育。严格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市里“四统一”、“三不漏”的总体要求,足量投药,使投药的饱和率、覆盖率和保留率达到98%以上。灭鼠灭蟑毒饵要做到专人管理、发放和投放,要做好药物的供应、保管和回收工作;投药员要佩戴醒目标志,严格按规定投药,安全投药,同时也要做好自身的防护;要妥善处理或深埋死鼠,防止二次中毒和死鼠身上的蚤类扩散。在灭鼠灭蟑药物领用、发放、购置、投放每一个环节,都做好完善的工作资料记录,防止工作遗漏和药物流失。
完善巩固督查。成立相应的督查小组,对本单位灭鼠灭蟑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工作取得较好实效。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x月xx日到x月xx日
1、按照上级规定的要求,成立灭鼠灭蟑领导小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其中xx1同志为联络员。成立灭鼠灭蟑督查小组,成员同灭鼠灭蟑领导小组一致。
2、制定本单位灭鼠灭蟑活动实施方案。
3、指派联络员参加灭鼠灭蟑技术员培训
4、汇总上报本单位灭鼠灭蟑所需药量
(二)集中行动阶段:x月x日到x月x日
1、10月9日前,开展“翻箱倒柜”式的卫生大扫除,减少老鼠、蟑螂的孳生场所。
2、10月9日,到市疾控中心领取灭鼠灭蟑药,并发放到各个办公室。
3、统一灭鼠时间:第一轮为x月x日下午,第二轮为x月x日下午。如自查发现局部仍有老鼠或者蟑螂成(若)虫或活卵鞘的,进行第三轮补投药。
4、投药后7天内,彻底搞好环境卫生。
(三)巩固自查阶段:x月x日到x日
督查小组配合市爱卫办组织督查和指导城区灭鼠灭蟑活动,并做好自查和巩固工作。
(四)迎检验收阶段:x月x日到x月x日
做好本单位查遗补漏工作,规范做好灭鼠灭蟑台账工作。
里水农贸市场消毒方案范文 篇5
20xx-9-29 10:21:25衡东县商务局用户
一、工作目标
县城老菜市场在11月20日整体搬迁至城中、城南、城北三大新菜市场,同时拆除清理好县城老菜市场,整治好县城区域内所有沿街摆卖的马路摊担。
二、工作机构
成立县城老菜市场搬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商务局),由苏金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搬迁、整治工作的具体事项,从相关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集中工作。其中:县商务局5人,县公安局5人,县城管大队10人,县工商局5人,县市场服务中心10人,县城关镇5人。由县商务局负责工作的协调、联系、衔接及各类文字资料的制订、起草、印制。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9月30日―11月20日)
宣传准备阶段是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本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1.三大新菜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制订好招租、管理措施及优惠政策;
2.起草、张贴发布好县城老菜市场搬迁通告,并在县电视台播发县政府通告进行宣传;
3.各相关单位将协调人员名单、手机号码及牵头负责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搬迁、整治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
1.11月19日晚8时起,封闭县城老菜市场,安排施工队伍进场对老市场设施进行拆除,周边做好安全防护,设立好警示标志;
2. 11月20日起,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县城区所有沿街摆卖经营户进行劝导,督促其进入新菜场进行交易,对重点路段如集金北路、交通西路、交通东路至城关中学路段、兴衡东路富丽华路段、创大路江广场路段等,安排专人值班巡查,及时引导经营户进场交易,制止和取缔占道经营;
3.县工商局对城区内无证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对原老菜市场搬迁的经营户及进入三大新菜市场的新经营户及时办理好相关注册登记、变更业务,颁发营业执照。
(三)攻坚巩固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攻坚巩固阶段是确保搬迁成果并达到长期效果的关键。本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1.对老菜市场地段路面进行维修维护,真正切实做到还路于民;
2.继续对城区重点路段进行巡查整治,防止搬迁户回流,杜绝出现马路市场。
四、职责分工
(一)县商务局
1.起草县城老菜市场搬迁通告,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人民政府发布;
2.11月20日前一个星期,由县商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派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对
县城老菜市场及城区内沿街摆卖的所有经营户进行宣传动员,确保11月20日新菜市场如期正常开业;
3.加强对三大新菜市场的行业业务指导,督促其制定好科学的管理方案、招租办法及优惠政策;
4.按照领导小组安排,承担具体工作事项的衔接、协调、组织实施及各类文字材料的起草、印制、上报汇总。
(二)县城管大队
1.加大对城区内沿街摆卖现象的整顿,坚决杜绝马路市场;
2.加强对三大新菜市场周边秩序的规范管理,防止摊担出市场或上街上路经营;
3.做好县城老菜市场拆除后的管理,依法取缔流动摊担和占道经营。
(三)城关镇
1.做好新、老菜场周边居民思想工作,坚决不允许出现阻碍搬迁、堵路、上访等现象的`发生;
2.配合县城管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市场秩序的整顿,杜绝出现马路市场。
(四)县公安局
积极配合、全力做好市场搬迁的治安工作。
(五)县工商局
1.加大对城区无证经营行为的整治,配合商务、城管等相关部门对城区马路市场的整治;
2.及时为搬迁的老菜市场经营户办理好变更,为新从业经营户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业务,依法查处取缔搬迁后的沿街摆卖的经营行为。
五、经费保障
县城老菜市场搬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影响面宽,难度较大,情况较复杂,所需投入的人力、物力较多,因此,必须有充分的经费作为物质基础和保障才能确保搬迁工作顺利实施。要及时到位和解决如下经费:
1.设施拆除补偿。按新世纪大市场招商之初所签协议,支付给老菜市场的设施拆除补偿款宜在老菜市场搬迁前全部、定额支付给县市场服务中心。
2.老市场拆除清理费用;
3.文字资料打印及宣传费用;
4.工作组联合整治行动费用。因整治时间较长,同时搬迁1星期内所抽调人员需全力以赴全部参与整治行动,1星期后至1个月内,工作组仍需派出20人左右队伍对全县重点路段进行值班巡查,以防搬迁户回流,占道经营,工作人员生活补贴等费用需50000元左右。
六、工作要求
县城老菜市场搬迁是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进一步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提升县城城市品位的重要举措。事关群众生活,事关经营户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出发,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狠抓落实。做到精心组织,靠前指挥,相互不推诿,切实做好工作,确保县城老菜市场搬迁过程不出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工作,对违法乱纪制造事端的不法分子要依法坚决予以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里水农贸市场消毒方案范文 篇6
一、 招商原则
“xx企业家协会迎新晚会“通过对社会各种资源的有效整合,为学员搭建一个跨年耀眼的大舞台,同时让关注本次晚会的爱心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民间组织得到一个展示平台。
几年来我们迎新晚会的成功的举办,已经具备举办大型晚会的经验。多种主流媒体参与推广报道,“ xx企业家协会迎新晚会”在20xx年初必将成为业内人士谈论的重大事件。
阿克苏地区xx企业家协会现有会员单位300多家,涵盖4家上市公司、上亿资产的企业家有50多位。20xx年1月举行盛大迎春晚会,有200多位企业家参加活动,本次年会通过提供服务平台,让参与合作的商家得到有效的推广宣传,是一次相互交流、资源融合、合作共赢的良好机会。
二、 媒体推广
本次晚会将通过报媒、网络媒体、以及现场各大广告贴画同时推广宣传,立体化推广,全方面覆盖,为所有合作赞助商提供全程广告推广宣传。
三、 其他形式推广
1、 在年会上印制企业名称及主宣传画面
2、 年会相关用品上印制单位名称(如节目单)
四、冠名单位尊容礼遇
主冠名单位5万<一家> 将可享受:
1、 年会《主节目》冠名权;
2、 大厅2个主展位,在大厅的左右两侧;
3、大厅走廊条幅/条 展架2个;
4、企业第一负责主桌就坐;
5、年会开始前2—3分钟视频宣传资料;
6、冠名单位负责人可上台致词;
7、年会过程中主背景宣传片,循环播放;
8、授予“20xx年会特殊贡献奖”奖牌,在活动中颁发;
9、企业名称及LOGO印到年会的节目单;
10、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刊登在每桌的鸣谢牌中;
11、主持人口播感谢冠名单位:在主持中,每提及年会时,都提及冠名单位名称;
12、大厅吊旗,200百个背椅广告)
13、向主冠名单位赠送主宾席用餐一桌(10人);
14、年会过程中30秒LED画面定屏;
里水农贸市场消毒方案范文 篇7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xx〕180号)和《市区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在进一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我街道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1、市场沿街商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度,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市场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环境卫生问题;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篷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2、路见本色,无垃圾杂物。道路、公共场所、公共绿地及绿化带无积水、痰迹、油污等污痕,无烟头、纸屑、果皮、废土等垃圾。
3、市场周边道路不允许出现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其他占道,临街店铺不得出店占道经营。
4、市场周边道路及两侧的公共设施、建筑物、行道树上不得设置条幅彩旗、空飘物、充气物及户外悬挂物;道路及两侧、店铺前不得擅自设置活动式招牌、铁皮屋、遮阳伞等户外设置。
5、市场周边道路两侧电线杆、建筑物立面、临街铺面等户外设置物和建筑物及树木上不得出现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的违法小广告。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市场市场整治工作有序进行,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责任分工
1、针对市场内部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为要求市场管理处购买2个垃圾桶放在过道拐弯角,每个摊位自己购置一个垃圾临时收集桶。对市场内部乱悬挂物品统一清理。对摊主临时堆放的物品、包裹箱限期搬离。每天收市后冲洗市场内部地面两次。责任人:黄子率。
2、市场门口设置的临时单车停放点,工作小组划线规范管理。责任人:马中驹。
3、协调区“双创”和商务局列出市场周边环境秩序及门前三包的'整治标准。责任人:马中驹。
4、协调市场管理方制定市场处罚管理制度。责任人:陈奕刚。
5、调查市场清扫保洁力度,由街道外聘人员清扫保洁。责任人:张鲁敏。
6、打造“双创”宣传氛围,制作一批“双创”宣传牌。责任人:谢永东。
7、清理市场周边的散落建筑垃圾并清理水沟堵塞物。责任人:陈奕刚。
8、对市场内部及周边环境秩序定人定岗巡查,每日对市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人:陈奕刚,巡查人员:郑修全、邢诒斌、黄玉晶、李石影、侯开胜、林于军和4名社区成员。
9、成立市场环境秩序整治督导小组,对市场及周边环境和巡查情况进行每日督导。责任人:庄开由。
10、规范市场及周边车辆乱停放。责任人:赵茂良。
11、加大管理处罚力度,每日开展一次执法整治.责任人:陈亚再。
四、保障机制
为加强对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有效推进,街道协调城管、联防、环卫、工商、药监等部门主动监管。
里水农贸市场消毒方案范文 篇8
一、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幼儿的生活经验,提高幼儿对农贸市场的感性认识,注重社会教育资源利用,丰富学生生活,开阔学生视野,增长学生的课外知识,让孩子的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得到很好的'培养和锻炼。我园决定举行"参观农贸市场"系列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8日
三、活动主题:
参观农贸市场
四、活动安排:
1.参与对象:大班、中班
2.活动要求:
(1)、让家长给孩子准备一个小书包,里面放少量的食品和水。
(2)、穿便于运动的服装。不用大人陪同,统一组织排队过去,每队前后各一名老师陪同,结束后返回幼儿园。
里水农贸市场消毒方案范文 篇9
为了改变xx街道长期占道经营的局面,确保街道道路畅通及人员、车辆行通方便,改善经营环境卫生。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将对镇农贸市场进行集中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坚持以人为本、为民办实事的服务宗旨。确保206国道路口至政府办公楼路段及中小学路段无占道经营,保障此路段车辆、人员通行方便。达到集镇乱摆摊点经营户和散户进指定市场经营,实现xx镇市场经营规范化,创建环境卫生新局面。
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xx镇农贸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xx镇长
副组长:副书记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齐巧平兼办公室主任。
1、通告时间:20xx年7月25-28日
2、摊类划分时间:20xx年7月28日
3、抓阄时间:20xx年7月29日
4、进市场时间:20xx年7月31日
1.宣传工作肉容
由负责人牵头召集以下各类经营户(详见附表)进行思想沟通。确保在7月28日-30日三天中做好相关经营户进农贸市场经营准备,分组分户宣传市场管理要求、进市场的必然性及工作安排情况。
①蔬菜类负责人:*
组员:邱枚兰、*
②干菜、卤菜类负责人:*
组员:*
③干货、菜籽类负责人:*
组员:*
④豆腐、鱼类负责人:*
组员:*
⑤肉类及其他负责人:*
组员:*
2.整治工作要求
(1)、集中整治时间为20xx年7月31日-20xx年8月10日,7月31日凌晨5:00时--下午16时全体工作人员上街开展市场整治(在集中整治时间内逢圩日工作组须在凌晨5:00时开始整治,其它日从6:00时开始整治至上午11时)。集中整治时间内工作组统一用早餐。
(2)、负责做好所分工路段经营户进市场工作,对不愿进入市场的经营户要协助其拆除摊点,迁移至指定的摊点经营为止。不准其占道经营。
(3)、负责所分工路段车辆不停放在一桥桥上及主要道路上,确保道路畅通。
(4)、负责调解处理整治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维持市场正常秩序。
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政府门口—戏台下由A组负责整治。
负责人:郑细梅成员:本组组员。
第二组:一桥桥头—206国道由B组负责整治。
负责人:严明庆成员:本组组员
第三组:在农贸市场内由C组负责整治。
负责人:齐巧平成员:本组组员
第四组:机动应急协调组由齐巧平兼任组长。
成员:曾宏、董志江、王志民、王小英、工商全体人员、派出所干警及杨坊、清潭、枫岭、大禾、天咀、留田、沈
坊各村主任、民兵连长。负责协助一、二、三组做好各项协调工作。
里水农贸市场消毒方案范文 篇10
为指导和规范消毒工作,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依据《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新冠肺炎特点,鞍山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6月18日印发《鞍山市农贸市场、餐饮等场所消毒技术方案(试行)》,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消毒消杀工作,消除疫情传播隐患。
消毒原则
加强通风,做好场所的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工作,避免过度消毒。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按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技术文件的通知》中附件4的要求,做好终末消毒工作,经卫生学评价后方可启用。
个人防护要求
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时,工作人员应选择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橡胶(或丁腈)手套和护目镜等个人防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
预防性消毒方法
室内空气:加强通风换气。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如使用 空调,按照《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联防联控 机制综发〔20xx〕174号文件要求,也要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环境表面(地面、墙壁):用含有效氯250—500mg/L 的消毒液喷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物体表面: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门帘、门把手等),用含有效氯250—500mg/L 的消毒液进行喷洒或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净。
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使用有效氯含量为250mg/L的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消毒后应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纺织品:工作服等衣物要定期晾晒、洗涤。如需消毒处理,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使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常规清洗。
手:在流动水下,使用肥皂或洗手液按照“七步洗手法”进行洗 手。如无洗手设施,可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卫生。
消毒液配制方法
固体消毒剂:使用浓度(mg/L)×配置体积(L)=所需消毒剂质量(mg) ×消毒剂有效成分含量
液体消毒剂:使用浓度(mg/L)×配置体积(L)=所需消毒剂体积(L)× 消毒剂有效成分浓度(mg/L)
注意事项
使用消毒剂前,详细阅读消毒剂说明书,按要求进行储存和使用。
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消毒剂有腐蚀性、刺激性和漂白性, 使用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消毒后,书写消毒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消毒时间、场 所、对象、消毒因子(有效成分)、作用浓度、作用时间、消毒方式、执行人等信息。
里水农贸市场消毒方案范文 篇11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智慧化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
业主单位:
承建单位:依法公开招标确定。
建设地址:
建设时间:20xx年2月至20xx年10月。
总投资:800万元。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二、项目建设背景
随着城镇的发展,市场附近居民日益增多,原有农贸市场配套设施老旧,服务管理能力滞后,存在市场摊位布局不优、风貌陈旧驳杂、车位等配套设施不全等问题,周边群众及业主迫切希望对农贸市场标准化、智慧化改造。
三、项目建设内容
市场内基础设施建设、风貌整治、配套建设农贸市场智慧化系统一套。
四、预期效益
市场改造完成后,交易环境明显改善,服务功能更完善,将对周边居民产生明显消费引力,促进农贸市场“流量”提升、收入增加。此外,该农贸市场将划置专门的自产自销区,为流动商贩提供交易场所,以此促进商贩增收,促进农产品交易繁荣。
里水农贸市场消毒方案范文 篇12
为有效降低鼠密度,预防属传染疾病发生,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和生活环境质量,根据xx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爱卫办发[20xx]号)精神,结合街道地区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15日—30日为全区统一防制时间。
二、工作范围
辖区内所有单位、居民区的室内外环境及公共场地,宾馆饭店、粮油店、食品加工厂(作坊)、餐饮服务单位、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学校、医疗卫生单位、公园、园林、绿地、市政下水管线、垃圾中转站和建筑工地等场所。
各居民区及公共区域和菜场(集市)及周边地区应全面开展集中灭鼠活动,驻地各单位、各社区按照有关要求,统一投药,认真做好灭鼠工作,确保投药有效覆盖率达到100%。投放鼠药不得落地,一律使用毒饵盒或设置人工鼠屋,并按标准要求布放以保证灭杀效果,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三、工作方法
(一)本次秋季灭鼠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法进行,驻地各单位、各社区负责集中开展一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活动,改善室内外环境,消除老鼠孳生场所(填堵鼠洞,清理卫生死角等),在区域重点场所放置一定数量的毒鼠盒。
各社区、各单位要广泛开展集中灭鼠的组织动员工作,准备灭鼠药械,完善各类防鼠设施,同时要大力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清理鼠类孳生环境。积极开展集中灭鼠宣传活动,通过展板、横幅、发放资料等形式开展灭鼠活动宣传,营造灭鼠工作的良好氛围;各驻地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和加强病媒生物防制领导小组,紧密结合本区域和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在人员、经费、制度和措施上认真落实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确保工作实效。
(二)全区统一时间、统一药物、统一投放、集中进行,在做好消杀灭工作的同时,指导本地区企业、居民院落聘请专业的公司做好灭杀工作。为确保秋季灭鼠工作成果,驻地各单位、各社区要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放鼠药,集中开展冬季灭鼠活动。
(三)科学投药灭鼠。室内以农贸集市及周边、宾馆、超市、餐馆(尤其是中小餐馆)、建筑工地、食品生产销售单位、医院、养老院、学校、电力通讯、商住楼等单位为重点;室外以居民区下水道、公共绿地等各类公共区域、闲置空地及关停企业、垃圾转运站以及各单位内部的外环境为重点;食堂、仓库是单位灭鼠的重点部位;
药物投放按照连投15天(雨天顺延),遵循吃多少补多少、吃完加倍投放的原则,确保投药到位。重点对建筑工地、农贸市场、下水道等部位进行投放,确保灭杀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各驻地单位要充分认识爱卫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确保冬季灭鼠工作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科学灭鼠。各社区、各驻地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科学灭鼠、安全用药等知识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把环境治理与药物、物理灭鼠有机的结合起来,采取综合防制措施,消除鼠类栖息场所。
(三)设置警示,张贴标语。为确保此次灭鼠活动的安全,各单位、社区在外环境灭鼠时设置必要的警示标示,张贴灭鼠注意事项,必须规范合理的使用药品和器械,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消杀药械,严禁使用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甘氟等毒急性灭鼠药,灭鼠剂应统一投放于毒饵盒(站)内,以防人畜中毒事故发生。
(四)全面自查,认真总结。活动结束后,各单位、社区要认真对冬季灭鼠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出具鼠类密度检测报告,并形成工作总结,并于12月4日前将各自活动开展情况及总结报街道爱卫办。
里水农贸市场消毒方案范文 篇13
一、作用:
任何情况下,当发现疫情时,市场所有管理员都是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管理者,都有责任直接组织现场指挥、协调、联系防控工作。
二、疫情判断:
市场经营户或管理员如发现有出现特别明显异常病情情况时(如发烧、咳嗽等),必须启动本“应急预案”。
三、疫情确认:
只有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有权确认。
四、应急预案程序:
(1)当出现第3款时,任何管理员、经营者应立即报告防控部门:临桂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电话:)、市场中心(电话:)。报告内容为:何市场、何时间段发现病情,人员数量多少。
(2)在上级专家到来前,立即用绳索隔离病区,派人全天守候。
(3)上级领导、专家到来时,管理员要配合做好对经营户、事件过程和疫情调查、记录。市场确定专人负责该工作,要及时向专家提供有关索证凭证和台帐。
(4)专家调查后,根据专家意见立即对封闭区域进行大面积消毒。
(5)按照上级、专家对事件的处理决定,对市场、运输车辆、环境进行全方位的管制、登记、销毁、杀菌、发放通告。
五、工作纪律:
(1)出现疫情、启动预案时,在国家权威单位未确认前,管理员、经营户都不得随意对外电话通告、提供线索和书面材料;
(2)因个人口语不注意等原因造成社会秩序混乱要负法律责任。
里水农贸市场消毒方案范文 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加强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的管理职责、规范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证食用农副产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范围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农贸市场实行属地管理。各镇街人民政府履行对农贸市场规划、培育和发展的职能,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对农贸市场礼貌建立、食品安全、动物防疫、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重大疾病防控等工作开展检查和考核评比。牵头组织对不依法经营的农贸市场进行整治、关掉、取缔和拆迁。
经贸、国土、建设、消防、农业、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税务、物价、城监、动物防疫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带给固定场所、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市场。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开办者,是指依照《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设立从事农副产品交易的商品交易市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村(居)民委员会等主体。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五条: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作为商业网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市关于开展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辖区内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第二章:市场开办者
第六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贴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要求;
(二)具有与开办市场的规模相应的资金;
(三)具备与开办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设施、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登记注册手续。领取商品交易市场登记证后市场方可开业。
第八条: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市场食品准入制度,杜绝各类不安全食品上市:
(一)应当与场内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货等条款;
(二)应当设置规范的市场食品准入档案柜,建立食品安全质量档案;
(三)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市场开办者应当每一天派专人检查场内经营者的重要食品进货凭证,审核重要食品供应商的经营资质和实际经营状况;
(四)应当督促场内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经营台帐,记录进货渠道;
(五)应当在市场内设置独立的蔬菜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和人员,每一天对场内销售的蔬菜和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或与有资质的质量检验中心签订定期送检协议,也可将检验机构引入市场;
(六)应当查验畜产品、禽鸟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检测合格方可销售的其他农副产品的检测证明,对未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或检测不合格的,禁止入场交易;
(七)应当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入口处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与交易相关的基本事项和重大事项。
公示资料包括:场内经营者的证照状况、市场管理制度(含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消费者投诉电话、农副产品的抽检结果、不合格商品退市状况、场内经营者违法违章记录等。
(八)应当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市场管理人员每一天都应对市场内所经营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要求经营户停止销售,或监督其销毁,做退市处理。
(九)应当建立健全市场食品购销挂钩制度。市场开办者应用心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生猪屠宰尝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企业、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尝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职责,建立优质食品进入市场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九条:市场开办者应当严格落实市场安全第一职责人职责,按要求做好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
(一)制定市场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制并认真落实,配置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工作,消防检查到位,有记录。管理人员务必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持证上岗;
(二)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器材,并持续完好有效;
(三)每个固定铺位应当配置灭火器;
(四)市场内禁止商住不分、使用明火作业、存放易燃物品、电线乱拉乱接、烧香拜佛等造成消防隐患的行为;
(五)市场开办者应当经常检查市场建筑物状况,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
(六)市场开办单位应严格消防管理,严禁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第十条: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管理组织制度,承担对其所办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市场开办单位应当保证场内经营者的主体合法性,领取证照经营,与入场的经营者签订场地租赁和经营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市场开办单位应当建立经营者档案,记载市场经营者基本状况、信用状况等。专业或批发市场应实行计算机管理;
(三)应在市场内设立消费者投诉服务站,落实专人受理消费者投诉。消费者投诉站应当设有公平秤、意见箱和监督电话,公平秤须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
要求并督促检查农贸市场经营者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相适应的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也能够统一配置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带给给经营者使用。
配合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市场定量包装商品、零售商品等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四)应当设立专门机构,配备负责维护市场秩序、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设施设备检修、治安管理、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信息宣传等方面的管理人员;建立市场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制,市场管理人员定期理解培训和考核,并佩戴统一证件上岗;
(五)划行归市,设置规格统一、美观、醒目的经营区域标志牌及明确的市场导购图;
(六)维护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督促家禽及肉品经营户实施每一天清洁消毒制度,对鲜活家禽存放销售区实施每月清空家禽停业消毒制度。有完善的清洁制度、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并有记录;场内地面应做到硬化、平整、清洁,及时清除场内的污水、垃圾和其他废弃物;持续市场通道畅通,无占道违章经营、乱摆卖、乱搭建、乱张贴;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保证门前、场内车辆停放整齐;承担市场职责区内的“门前三包”职责;
(七)持续三鸟档口排水排污通畅,禁止人畜混居;应修建专门的活家禽宰杀加工室,实行封闭式宰杀;销售、屠宰人员防护措施到位;
(八)家禽及肉品经营户应对经营场所实施每一天清洁消毒制度,其中鲜活家禽经营户营业时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品上岗作业,禁止人与家禽混合居祝在市场开办者组织下实施每月清空家禽休市消毒制度;
(九)市场内熟食档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分开,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十)应当修建公用卫生间,并持续整洁明亮;
(十一)应当根据国家政策调控规定的需要调整相关职责。
第三章:市场经营者
第十一:条除农民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外,市场经营者务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并在其营业场所悬挂营业执照;需要办理其他经营许可手续的,还应当悬挂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件。
第十二:条市场经营者应当遵守和执行市场食品准入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职责:
(一)市场经营者应实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货台帐,记录进货渠道。
经营者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企业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经营者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单位或生产加工者索取食品质量合格的票证。其中牲畜活禽及其肉类应带给动物产品检疫合格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应带给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货票据;其他类产品参照上述执行;
(二)市场经营者应向消费者出具信誉卡或市场销售专用凭证,明示经营者名称、具体经营场所或摊位号、联系电话等;
(三)市场销售的肉类及肉类制品须从政府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进货,未经检疫检验的肉类食品不得上市,肉品经营者务必在摊档明显位置张挂肉品的检疫和检验合格证明;
(四)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违禁野生动、植物和水产品;
(五)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以及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
(六)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使用不贴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生熟食品;
(七)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腐烂变质食品。禁止在市场内销售不明死因的河水产品、腐烂去皮瓜果;
(八)市场经营者不得露天制作直接入口食品。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要具备防尘、防蝇设施和冷藏器具、消毒设施。
第十三条: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市场经营者应当按照进场经营协议书的约定,在指定地点经营,服从管理,遵守市场各项规章制度;
(二)市场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严禁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强卖;
(三)农贸市场内商品实行明码标价。农贸市场经营者应当使用经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以及人为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
(四)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使用虚假产地、假冒其他企业名称或代号、伪造或冒用优质商品、认证产品、许可证标志及危及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等的假冒伪劣商品;
(五)市场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对销售的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不得贬低其它市场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六)市场经营者应保证经营场所内消防安全,不应商住混用,严禁搭建住人夹层,不应使用可燃材料搭建其他夹层;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市场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经贸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农贸市场建设发展的专项规划,组织制定农贸市场管理的行业规范,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履行农贸市场内生猪及其肉品采购、定点屠宰、食盐、酒类监管等职责。
第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实行登记注册,审查确认市场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履行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等职责。
第十六条:农业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农贸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依照有关规定适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履行对农贸市场内猪肉瘦肉精检测、三鸟检验检疫、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测等职责。
第十七条:公安消防部门对农贸市场防火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审核和验收,履行对未经消防验收而擅自开业的市场依法进行监督和查处等职责。
第十八条:规划建设部门对农贸市场规划发展以及建筑工程质量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依照国家有关建筑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审核和竣工验收,履行对未经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而擅自开业的市场进行监督和查处等职责;
第十九条:公安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安全保卫机构,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履行依法查处市场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阻碍执法、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职责。
第二十条:城市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市容环境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市场摆卖秩序、车辆停放、乱张贴等监管职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
对违反规划、用地、消防、建设等新建、扩建、改建的农贸市场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制止,关掉、拆除和取缔。
第二十二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禽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禽畜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查验义务和定期清洁消毒措施义务。
第二十三条: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计量器具、商品量和计量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短斤缺两行为,确保公平交易。
第二十四条:卫生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履行查处有害、有毒及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农副产品交易行为,市场防疫、清洁消毒、卫生保洁等监管职责。
里水农贸市场消毒方案范文 篇15
时近年底,重要节日密集,近期受持续低温雨雪等恶劣气候条件、生产和运输成本上升、新冠疫情散发等不利因素影响,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需求刚性增加,保供稳价面临较大压力。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__〕1043号)精神,现就切实加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明确如下:
一、明确目标要求,着力保障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
建立健全部门会商协调机制,发改、交通、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职责分工,定期不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切实抓好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生产、流通、供应等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互通,合力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确保到明年全国“两会”期间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不断档、不脱销、价格不大幅上涨。
二、强化形势研判,着力提高市场价格波动变化的预判性
发展改革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全面监测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变动情况,深入分析研判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形势,提出针对性政策措施。一旦发现价格异动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要第一时间启动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日监测、日报告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产、调运、储备、销售等环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本地区保供稳价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狠抓生产管理,着力提高速生叶菜和地产蔬菜产量规模
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掌握本地区蔬菜生产情况,及时组织蔬菜收获,切实做到应收尽收。要抓住一批规模化蔬菜生产重点企业、合作社,制定蔬菜应急保供基地清单,合理确定冬春淡季蔬菜生产规模,重点发展速生叶菜和地方特色蔬菜,做好茬口衔接,扩大生产供应。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蔬菜应急保供预案,加快启动“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及时帮助农民解决生产实际困难,稳定提高蔬菜自给能力,确保关键时刻产得出、运得了、供得上。
四、加强货源组织,着力增加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有效供给
各地商务部门要加强货源组织,依托本地区重点保供企业,全面掌握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情况。密切关注本地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进场量、交易量和库存量,准确掌握本地区可供货源。要鼓励引导大型商超、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发挥社会责任,加大采购力度,增加商业库存。要指导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针对短缺蔬菜品种,尽早与产区签订保供协议,落实可供货源。有条件的地区可依托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立政府蔬菜储备,通过耐储蔬菜实物储备和不耐储蔬菜在田储备等多种形式,合理确定具体储备品种、数量、方式,全力保障本地区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五、加大运力保障,着力畅通蔬菜等生活物资“绿色通道”
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路网运行监测与分析,围绕蔬菜运输,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关键节点、运输通道实施重点监测。不断优化完善联动调度机制,及时开展疏堵保畅,确保运输重点通道、重要线路畅通。严格执行蔬菜“绿色通道”政策,保障蔬菜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行,全面掌握进入本地区“绿通车”流量。要优化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运力储备,一旦发生蔬菜滞运时,及时保障蔬菜运输。
六、强化市场监管,着力维护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管和巡查。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各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各种违法行为。
七、兜牢民生底线,着力更好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民政、财政等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__〕1553号)精神,增加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保障对象,当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涨幅达到启动条件时迅速启动联动机制,及时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要特别关注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根据实际情况,经报请政府同意,可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切实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八、强化信息发布,着力加强正面宣传和预期引导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新闻媒体等载体,广泛向社会发布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产供销及价格信息,稳定市场预期,消除群众疑虑,引导舆论导向。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出现负面舆情时,要采取适当方式与当事人沟通,说明情况,争取理解,依法严厉打击对于散布涉及市场供应和价格方面虚假信息的行为。
里水农贸市场消毒方案范文 篇1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贸市场的场地、设施设备、场内布局、柜台设置、商品陈列和销售、卫生管理、制度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城区及县城(含副县级乡镇)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乡镇农贸市场由各地根据实际状况,参照本标准制定具体实施规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资料)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农贸市场
是由市场举办者带给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带给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禽蛋、肉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副食品等食品经营的固定场所,属于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备服务设施。
3.2
不可食用肉
是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3.3
无害化处理
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贴合卫生要求的畜禽体或起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到达对人畜无害要求。
3.4水产品“二去”服务
是指零售点为消费者对冰鲜和活鲜水产品进行去内脏、去鳞服务。
3.5
农产品废弃物
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3.6
环境卫生职责区制度
是指在职责单位门前确定的职责区内,建立的市容环境卫生职责区范围、职责人和目标要求的制度。
4、场地要求
4.1选址
4.1.1农贸市场选址应当贴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按浙江省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有关规定执行。
4.1.2农贸市场设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贴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
4.1.3以农贸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4.2建筑
4.2.1鼓励新建农贸市场选取单体建筑或非单体建筑中相对独立的场地。
4.2.2新建农贸市场土建结构应采用贴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等要求的钢筋混凝土或新型材质结构。
4.2.3农贸市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自然采光好。楼层式市场务必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
4.2.4农贸市场出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4m。
4.2.5新建农贸市场,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6米;非单体建筑的层高不小于10米。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不小于2.5米,污物等其他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4.2.6市场应设公厕,建设标准一般为二级标准,不得设在熟食经营区域附近。
4.3面积
4.3.1农贸市场面积根据规划区域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确定。其中,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农贸市场商业用房面积不低于20__平方米,其他地方的农贸市场商业用房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4.3.2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新建农贸市场,配套设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和内部仓库。停车场占商业用房面积的20%以上,中心城市市场的停车场面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
4.3.3农贸市场布局结构比例宜为:摊位面积55%、通道面积35%、辅助面积10%。
4.4装修
4.4.1农贸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贴合吸水、防滑、易清扫的要求,向通道两边倾斜。
4.4.2农贸市场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1.8米。
4.4.3农贸市场房顶可采用防霉涂料,或吊顶应当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装修材料。
4.4.4市场室内空中除务必悬挂的证照、灯具线路外,无明管道、拦板以及其它线路等。
4.4.5农贸市场经营者字号标牌应统一规范。
5、场内布局
5.1市场按照商品种类划行归市设置交易区。交易区布局合理,分区标志清晰。同类商品区域设置要相对集中。市场内根据需要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
5.2活禽经营区要相对独立,与其他经营区域隔开,相隔间距不得小于5米。
5.3经营早点或快餐配套服务应相对集中设置在专门区域,以1—2家为宜,周围不得有污水或其他污染源,20米范围内不得经营、贮运鲜活家禽。
5.4农贸市场经营腌腊制品、熟食卤品、酱菜调味品、粮油制品、南北货食品的宜设专柜或专间。鼓励引进品牌连锁企业进场经营肉类、活禽、豆制品、蔬菜等农产品。
5.5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厕所、垃圾房的间隔应大于20米。
5.6市场内禁设现炒现卖柜台,不准销售现炒现卖食品。
5.7不属本标准3.1条款规定的商品不得在农贸市场内经营。
5.8有条件的市场能够设置独立的净菜处理室,配备给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及垃圾收集设施等,在蔬菜上市前进行无泥沙、无腐叶、无根须、无过量水份处理。
5.9场内设置顾客服务休息区。
6、设施设备
6.1给排水设施
6.1.1场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采用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系统,并设防鼠隔离网。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窨井间距不宜大于10米,柜台内侧设地漏。有地下车库的市场按照建筑要求另行设计。
6.1.2购物通道下水道宜设计为暗道,防止异味上传,不得设明沟。
6.1.3水产区供水到商位,肉类区供水到经营区,熟食经营专间供水到专间。同时,市场内设置供水点供消费者使用。
6.1.4柜台外地面排水槽宽度0.08米-0.1米,弧度深度0.03米-0.05米,用不锈钢材料或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作并设地漏。柜台内排水槽持续排水通畅,地面干燥,不积垃圾。
6.1.5污水排放系统应当按环保要求设置过滤处理设施,贴合GB8978.城市农贸市场污水隔渣过滤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农村农贸市场污水排放应增设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的污水排放应增设初级隔渣过滤设施。
6.1.6农贸市场要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便于冲洗地面墙面和设备设施。
6.2供电设施
6.2.1应配备贴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
6.2.2柜台上方应按有关建筑规范要求配置统一美观的照明灯具,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也应配备照明灯具,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
6.2.3各经营区域应配置带接地线的贴合低压电器使用的电源插座,水产区域使用防水插座。
6.3通风设施
6.3.1农贸市场要配备完备的通风设施。
6.3.2新建农贸市场建筑面积在20__平方米以下的安装不低于3000W功率的低噪音排风机,20__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0平方米,相应增加300W排风机设备,排风机口的设置应按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
6.3.3活禽销售点务必设置排风设施。
6.3.4非单体建筑的新建农贸市场,排风机、排风口的设置除按国家或地方环保要求外,四周要设有若干气窗,持续室内自然通风良好。
6.4垃圾处理设施
农贸市场应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垃圾房应密闭,有上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每个经营户应设置加盖的垃圾筒(箱)。
6.5消防安全设施
6.5.1建筑消防设施应贴合GBJ16—1987和GB50222—1995的要求。
6.5.2农贸市场应按消防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贴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6.5.3卤味、熟食交易区面积在35平方米以上的,能够设置前店后厂。其他交易区内不得设置生活用电和液化气设施。
6.6冷藏保鲜设备
6.6.1经营冷冻冷藏食品务必配备冷柜。提倡豆制品、半制成品销售配备冷藏设施。
6.6.2经营冰鲜水产品要配备冰台。
6.6.32000m2以上的农贸市场能够设置冷藏室,有条件的农贸市场能够设置冷藏保鲜设施或25℃以下的商品整理间。
7、柜台设置
7.1总体设计
7.1.1农贸市场根据需要采取岛状式或条状式设计柜台。面积宽敞、人流量大的市场宜采用岛状式设计。农贸市场内所有的柜台设置应整齐排列。
7.1.2新建或改建的农贸市场应扩大商位面积。单个柜台面积宜设置为长1.5米2米,宽0.75米1.0米设置,柜台高度宜为0.7米0.8米。
7.1.3柜台立面应贴墙面砖,柜台靠通道外侧边沿应设挡水止口,高度不低于0.05米。
7.1.4柜台内应留有统一位置摆放电子秤,电子秤设置位置应便于消费者查看。
7.1.5柜台区域内鼓励配备若干统一的容器,供经营户堆放杂物。区域内应持续整齐清洁,无吊挂、无杂物、无废弃物。
7.2分类设计
7.2.1蔬菜柜台鼓励采用阶梯摆放式设计。柜台高度宜为0.7米—0.8米,以0.1米—0.15米呈阶梯上升,一般设计为三层;每组柜台宜设商位数4个左右,每组柜台设1个—2个宽度为0.7米出入口。
7.2.2水果商位鼓励采用开架摆放式设计。柜台采用斜坡递增分隔式,柜台架子可采用固定式或活动式、组合装配式相结合。
7.2.3冰鲜水产品交易区柜台宜设置在靠墙侧,布局相对集中。内墙面铺设瓷砖到顶,地面铺设防滑地砖,应有必须的排水坡度。台面采用不锈钢结构或砖砼结构,台面上加装多孔不锈钢板,外贴瓷砖,内外侧地面均设排水明槽。
7.2.4活水鱼交易区宜设计为0.3米—0.5米高度的柜台,上面摆放市场统一设置的蓄养容器或直接砌成砖砼结构、玻璃缸式的分隔蓄养池,柜台外沿设高为0.2米的挡水板,水池内设有直径不小于0.04米的下水口。每个商位内设置统一的杀鱼操作台面、水龙头与排水口,并安装防水电器开关和插座。有条件的市场鼓励将活水鱼交易区设置为酒店式玻璃陈列柜台。
7.2.5肉类柜台宜用厚质木板铺面,便于切割。用于坎、剁的砧板或直接设计在厚质木板的台面上(即嵌在台面内),或在柜台内统一留有摆放砧板的位置,砧板架应统一固定设计。肉类区柜台上方应设有专门的悬挂肉类产品的设置和长度统一的挂钩,便于整齐悬挂。
7.2.6活禽交易区务必设计为集销售、宰杀功能为一体的全封闭透明式的营业房。内设多个商位,并配有通风和排水设施、清洗水池、操作台以及垃圾收集成设施,以持续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臭味外传。有条件的市场能够设立集中屠宰加工间,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并设立上述设施。
7.2.7豆制品柜台上采用玻璃半封闭式与外界隔离的设施,不得露空售卖。内配豆制品专用的放置或展示设施,留有冷柜电源插座。
7.2.8副食品经营宜采用专间设计,并配置统一的货架和柜台。
7.2.9熟食品营业房,采用统一透明的玻璃封面设计,并设柜式售卖窗。室内务必设洗手、消毒、更衣等设备,悬挂造形美观、照明度好的灯光设施。
8、商品陈列与销售
8.1蔬菜类
8.1.1蔬菜上柜销售前需加工整理,包括去泥、去黄叶、去腐叶、去根,提倡净菜或半净菜上市。
8.1.2需用扎把的蔬菜采用无毒绳锁整齐捆扎,散装蔬菜应排列整齐,分类陈列。
8.1.3需保鲜的蔬菜采用保鲜膜包装,预包装蔬菜排放应持续新鲜,整齐美观,方便销售。
8.2鲜冻肉类
8.2.1猪肉类商品的销售务必持有当日定点屠宰企业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未实行定点屠宰的鲜牛、羊肉等,务必经检疫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严禁销售病死畜禽肉、变质肉、注水肉、未经检疫肉和其他不贴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肉类。
8.2.2鲜肉经营鼓励设品牌销售区,其经营场地内务必设有温控设施,其区域温度不高于25℃。
8.2.3肉类食品整理加工销售应配备贴合卫生要求的操作台(或整理室)和相应设备,并预留有冷藏场地。
8.2.4肉类商品不得着地存放,不得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
8.2.5持续销售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配置适于实际使用的水龙头,当天销售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清洗,并应每周进行一次消毒,刀具、砧板、绞肉机、容器等应每一天清洗。
8.2.6肉类销售中产生的不可食用肉应置于有明显标识的容器内,由市场管理部门按有关要求集中处理。
8.2.7当天交易后剩余的鲜猪肉、分割肉须进行冷藏保质,保管时间根据季节确定。
8.3水产品类
8.3.1冰鲜水产品柜台应在多孔不锈钢板上铺设散冰保鲜,并配置保鲜冷柜。
8.3.2水发水产品和需清水暂养的贝类应放在专门的容器中陈列销售。
8.3.3实施水产品“二去”服务的冻鲜、活鲜水产品柜台内应配置统一的放置容器、“二去”操作台和统一的废弃物收集桶,严禁在地面上进行操作。
8.3.4水产品零售点每日交易结束,务必对交易区域和设备设施、包装容器、所使用的砧板和刀具等进行全面清洗,每周至少消毒一次。
8.4豆制品类
8.4.1豆制品销售务必持有当日定点生产企业出具的合格凭证。
8.4.2豆制品须分类陈列,摆放整齐。
8.4.3豆制品销售前后务必做好设施设备、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未销售完的豆制品应放入冷柜贮藏。
8.5熟食卤品
8.5.1生、熟食品应分开放置,制作原料应贴合食品卫生要求。
8.5.2室内应配备消毒设备,专用放置或展示容器(具)、冷藏与空调等设施,并贴合食品卫生要求。要有完善的防蝇、防鼠设施,并做到无鼠、蝇、蟑螂侵害。
8.5.3采用食品袋密封包装或密封型容器包装。
8.5.4熟食从业人员上岗时应统一着装、戴帽,清洗双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戒指、手链、手镯等饰品。
8.5.5熟食经营应实行收银台和销售台分离制度,熟食销售人员严禁直接用手触摸食品。
8.6酱腌菜类
8.6.1直接入口的酱腌菜应当加盖销售,并配备有防蝇、防鼠等设施,做到无鼠、蝇、蟑螂侵害。
8.6.2严禁用手直接触摸食品。
8.7清真食品
8.7.1清真食品专柜的设置与运作务必贴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民族政策。
8.7.2经营清真类食品应贴合清真食品供应的专摊、专人、专库、专车的要求。
9、包装
9.1应使用无毒、可降解的环保型包装材料,提倡使用经中国环境标志认证的可降解塑料袋。严禁使用黑色或深色有毒厚质、非食用和非环保型塑料袋。
9.2腌制品应使用食用盛器,严禁使用化学和有毒有害的塑料桶。
9.3经营的预包装商品,其标签应贴合GB7718的规定。
10、卫生
10.1环境卫生
10.1.1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应贴合GB14881的要求。
10.1.2农贸市场应持续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农贸市场内应无乱吊挂、乱张贴及垃圾堆积等现象。
10.1.3对不可食用品应有专人负责,专用容器,每一天回收,集中管理,统一处理。废弃物需全部装入垃圾袋不得外露,随时将垃圾袋收集放到垃圾箱或垃圾房集中处理,并定期清洗,确保场内购物环境整洁有序。水产品零售点对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水产品废弃物应当由农贸市场集中收集并及时处理。
10.1.4场内卫生实行区域包干,明确包干职责人。场外卫生应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职责区制度。应设专职卫生监督人员和日常保洁人员。
10.2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0.2.1应设专职食品卫生监督人员,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每个相关从业人员均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10.2.2熟食品加工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状况应贴合GB14881.
11、市场规范
11.1规范
11.1.1农贸市场应当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岗位目标职责制度、市场经营者守则、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职责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出销毁制度、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农贸市场经营活动场内公示制度、商品预先赔付制度、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市场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
11.1.2农贸市场应建立服务台帐、顾客投诉处理台帐、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帐、计量器具台帐、校秤记录台帐、不可食用肉回收台帐等。
11.2质量规范
11.2.1鼓励市场经营者采购经销经过国家认证的有机的、绿色的、无公害的农产品。
11.2.2农贸市场应在场内明显处设置检测室,检测室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并配备专业检验人员,配备检测项目所需的快速定性检测设备,每日务必对上市商品抽样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
11.2.3场内经营销售豆制品、肉类、粮食及其制品、副食品等与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经营户要索取有关证件并建立进货台帐,建立农产品销售追溯制度。
11.2.4不得销售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商品。
11.2.5对发生畜禽病死或疑似病死事件的,应按照卫生防疫的有关要求处置。
11.3证照规范
11.3.1场内经营者务必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豆制品和副食品等还务必同时领取卫生许可证,不允许无证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11.3.2随商品同行的当日合格证、检疫证、送货单、确认单等商品证、单,应由场内经营者自行保存备查。
11.4价格规范
11.4.1销售各类商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价资料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11.4.2包装类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计价单位、产地、零售价等主要资料,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等项目。
11.4.3禁止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11.5计量规范
11.5.1市场内务必使用贴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加强管理,定期校验,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备案。按期做好每年一次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
11.5.2票据、票证、商品标识、价目表等应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5.3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净重秤量,公平秤复秤要做好商品校秤记录,带给校秤凭证,定期公布校秤结果。
11.6服务规范
11.6.1应设立市场服务管理办公室、广播设施、顾客休息等服务设施。
11.6.2应设立服务台,并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务必设置预陪基金,实行先行赔偿制度。
11.6.3应设立宣传栏、公示栏、电子公平秤、导购图、商品区域标志及商位号牌。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立价格行情显示屏。
11.7信用规范
11.7.1建立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档案,公开、公平、公正地管理场内经营者。场内经营者应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欺诈、违规经营、偷税、漏税、欠税等状况。
11.7.2市场举办者能够开展优秀经营户或诚信经营户的评选活动,对信誉差的经营户进行曝光公示,情节严重的,清退出场。
里水农贸市场消毒方案范文 篇17
为进一步推动农贸(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实做细预防工作,指导市场开办者、经营者以及顾客全方位开展防控与防护,达到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的目的,我们在前期发布的相关重点场所防控指南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有关重点措施和要求如下:
一、全面落实日常预防性措施
坚持“预防为主,重在日常”。健全市场日常卫生管理制度,优化完善市场整体卫生环境,完善公厕、垃圾收集、给排水、洗手等卫生设施配备,重点加强公共区域电梯、扶梯、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推动经营者落实日常保洁制度,维护摊位内环境卫生,将精细化的防护措施落实到最小单元,营造文明、健康的经营购物环境。
二、全方位做好人员健康防护
注重“群防群控,宣教引导”。要加强指导与科普宣传,把倡导戴口罩、戴手套、保持手卫生和社交距离等防护措施,作为“市场文化”在市场内推广开来、坚持下去。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引导从业人员和顾客注意个人防护,最大限度地降低暴露和感染风险。要广泛开展防疫技术培训,指导从业人员精准防护,保证防控效果。
三、加强风险排查力度
各地要加大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力度,加强统筹调度,开展农贸集贸市场可能存在的风险大排查。重点选择辖区内具备区域辐射能力的大型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海鲜市场),定期开展冷冻冷藏肉品、储存设施设备、冷库管理、食品储存追溯、环境等风险排查和监测,针对发现的卫生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处置,确保市场防疫工作全方位、全链条、无死角。
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各地要在本地区联防联控机制的统筹指导下,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市场主体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商务部门要指导市场做好设施改造,提升改善经营和消费环境;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市场疫情防控的技术指导;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商品交易行为的综合监管执法,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市场主体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将各项措施切实落实落细落到位。
里水农贸市场消毒方案范文 篇18
为了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规范市场管理,确保本市场有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者对摊位(门面房)进行调换或转租,必须到市场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未经许可擅自转租者,转租无效,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50-2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面房)。
3、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门市房外摆放货物不得超出划定区域,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超越明示线及影响其他业户经营。违者由市场所暂存其货物,并收取违约金10-100元和10元/天的货物保管费。
4、市场内不准乱搭乱建,违者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20-1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面房),剩余租金不退。
5、市场内不准下棋、打扑克、赌博以及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违者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情节严重者给予停业整改1-7天。
6、破坏市场设施及财物并造成损失的,除按原价赔偿外,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100-200元,并视情节给予停业整改。
7、租赁期间,如遇市场规划、修建、调整等,市场所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租方自愿无条件服从,市场所将剩余期间的租金退给承租方,承租方不再作其他要求和补偿。
8、经营者应自觉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经营业户摊位前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发现门前、摊位前脏、乱、差,除当即责令其清除外,并有权收取违约金5-20元。
9、业户经营产生的垃圾必须装袋,交易结束时将垃圾投放于指定地点或自行带走,违者除责令消除外,每次收取违约金5-20元。
10、业户严禁向排污管道倾倒垃圾、污水等,以防排水管道堵塞,违者每发现一次收取违约金10-20元。
城东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入市经营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市场所和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有拒卖过期、有害、有毒等不合格食品的义务。
2、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制度,对不合格食品、蔬菜等,市场所有权采取禁止入市经营、暂存、销毁等措施进行处理。
3、入市经营业户须在摊位(门面房)确定后30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逾期不办理者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4、经营业户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害、有毒等食品,违者市场所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暂存、销毁、停业整改,情节严重者报工商、卫生部门处理并收回摊位(门面房)。
5、蔬菜经营业户应自觉接受卫生部门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经营。未经检测擅自入市经营的,市场所除责令其检测外,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对检测有问题的蔬菜,市场所有权进行暂存、销毁处理。
城东农贸市场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违者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2、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违者除移交关部门处理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3、市场内门市房必须配备合格的(4公斤以上、ABC型干粉)灭火器。公共消防设施、器材除抢险救灾外,任何人不准损坏或动用;不得遮挡、圈占、埋压消防设施,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市场所有权收回摊位(门面房)。
4、不准擅自改动用电线路和安装使用大负荷电器等,违者予以停电,没收电器设施,并收取违约金50-200元。
5、市场内严禁烤火、焚烧物品,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市场所有权收取违约金10-2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门面房)。
6、市场内人人有参与救火救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里水农贸市场消毒方案范文 篇19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223号)、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印发<关于落实优化防控二十条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防疫指办函〔20xx〕582号)和广东省农贸市场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落实国家优化防控二十条措施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监管的通知》要求,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和新冠病毒变异的新特点,进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要根据疫情变化需要分“非常时期”和“常态化状态”采取不同的疫情防控措施,同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防止“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切实落实农贸市场环境、产品和人员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各项措施,防止疫情通过农贸市场传播,最大程度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广州市辖区范围内所有农贸市场。如市场所在辖区疫情风险等级变为高风险或实行封闭、封控管理,市场管理方要按照市、区有关要求关停。重启程序应按市、区的有关要求执行。
三、职责分工
各区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对辖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农贸市场开办者(管理者)落实主体责任,负责具体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区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要根据疫情变化需要分“非常时期”和“常态化状态”采取不同的疫情防控措施,常态化下落实“区局领导包干、所领导包干、市场包干到人等3级包干机制”,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入场“四件套”、清洁消毒等措施,非常时期下(辖区出现本土病例、社区传播风险大,农贸市场面临输入风险等),要在常态化防控措施基础上落实“专人驻场”制度,建立履职台账(详见附件1),驻场人员要实行“打卡签到”管理,每日着制服,负责督促指导农贸市场在扫验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一米社交距离、预防消毒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市场,要落实约谈、依法处置直至关停等措施。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市场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明确内部责任分工和责任人,设置健康管理员,统筹做好人员健康监测、产品安全管理、环境卫生清洁消毒等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
2.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市场管理方要制定并落实市场内人流密度监控、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登记、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货物出入监督管理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常态化防控措施。在非常时期下,要对市场实行相对封闭管理。要在确保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市场出入口,每个出入口均有人值守;通过物理硬隔离,切断市场与周边街道、店铺的连接,坚决防止人员通过非出入口进出市场。
3.确保防护物资储备充足。市场管理方和市场内的档口业主要储备好足够量的口罩、消毒剂、清洁剂、清洁工具等防疫物资。市场管理方根据疫情防控需求,进一步储备体温检测设备、健康码扫码仪等物资,鼓励有条件市场推广使用防疫电子哨兵设备。
(二)强化人员健康管理
1.市场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管理。
(1)落实每日健康监测。以“防疫集体码为主,原人员健康台账(详见附件2)为辅”方式,落实市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等的健康监测管理。推广落实农贸市场防疫集体码(或各区实际使用的其他应用程序)的“3+1”催办落实机制(即区局、监管所、市场开办方3级催办,农贸市场从业人员严格落实),通过管理员查看防疫集体码、检查从业人员手机健康码信息等方式准确掌握场内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码状态、核酸检测结果、疫苗接种等情况,及时催办从业人员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发现健康码异常的,立即按规定报告、处置。原人员健康台账(登记记录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疫苗接种、核酸检测、体温等情况,详见附件2)为辅助手段(确保防疫集体码使用异常也能准确掌握人员健康信息),对市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等健康状况进行登记,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须落实扫码上岗(入场)。建立落实高风险地区、封控或管控地区旅居史、重点人员接触史报备制度和异常健康状况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员工或者发现有阳性病例、密接者的接触史,有境外、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级市(盟/直辖市的区)旅居史,7天有国内高风险所在行政区,封控管控管理区域旅居史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如实报告并告知市场管理方,积极配合社区“三人小组”开展排查、核酸检测、隔离或健康监测管理等措施。要督促本人通过粤康码或穗康码上报健康信息。上述要求会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作调整,应遵循市、区有关部门最新要求。
(2)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市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工作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在有流水条件下按照“七步法”洗手;从业人员处理或包装熟食、可生食食品时,需同时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穿工作服和佩戴手套。接触进口冷冻冷藏肉品及外包装作业时应正确佩戴口罩、手套和穿戴工作服、工鞋、工帽,生鲜宰杀等特殊摊位的食品经营者除工作服外,按需穿戴防水围裙、橡胶手套等,不要徒手接触冷冻冷藏肉品及外包装,工作完毕不要穿着工作服装、工鞋、工帽、口罩等离开市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其他公共场所、回家、参与聚会活动。工作服装鞋帽要勤清洗,定期消毒。
(3)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市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要按照“应接尽接”,高风险岗位人员“不接种不上岗”的原则,全部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建议通过电子屏、宣传栏等形式适时公示市场从业人员接种完成情况,确保消费者安心消费。
(4)落实定期核酸检测制度,配合做好新冠肺炎潜在风险人员常态化监测工作。根据疫情形势需要以及国家决策部署,省、市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各区防控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对农贸市场从业人员按照7天2检频次开展核酸检测(如出现本土疫情等异常情况,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最新工作要求,加大市场从业人员包括家属的核酸检测频次)。对于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人员优先纳入检测范围并加大检测频次。
(5)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市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新冠疫情防控知识和应急预案相关培训,加强个人卫生宣传,确保从业人员上岗前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
2.特殊从业人员管理。除按以上要求落实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外,特殊从业人员要进一步做好监管:
(1)外省入穗货车司机管理。一是实行货车入场“预约制”,凡是入场货车提前登录“穗货运”预约,报备进场人员相关信息(车牌号、人员姓名、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电话等信息)。二是严格管理司乘人员,进场后货车司乘人员非必要不下车、不接触。三是对货物量小的,就地卸货、完成离场、人不下车;对于货物量大的、有条件的市场,在附近设置中转服务区(硬隔离),他人协助完成移车、交易。四是司机及司乘人员要落实名单化管理,每日排查并登记造册,发现异常人员要及时报告市场所在社区三人小组。
(2)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要按照广州市进口冷链食品相关防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其中,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者,须经过业务培训、完成新冠肺炎疫苗全程接种(符合条件的须接种完加强疫苗)方可上岗,要全面实行从业人员“粤康码”等健康码进门扫码和查验登记制度,没有申领注册健康码的从业人员不得进入其工作场所。有关操作说明,可参照《密闭(半密闭)通风不良经营性服务场所应用粤康码工作指引》以及粤康码使用指引。
3.入场顾客及其他外来人员管理。
(1)严格落实扫码进场措施。市场开办方(管理方)要履行扫码查验责任,在市场出入口明显位置张贴或摆放本场所专属“通行健康码”,建立入场异常人员台账(一旦发现发热、红码、黄码等异常人员,登记记录其个人健康情况,包括异常人员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信息等),确定至少一名健康码管理人员和若干检测员,督促指导所有进入市场人员有序落实测温并扫(验)码,严查借码入场行为。农贸市场发现的红码、黄码人员处置措施:当发现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时,按照“谁发现,谁处置”的要求,立即启动响应,做好个人防护,引导红码人员到临时隔离留观区域进行临时管控,同时立即向所在社区“三人小组”报告,做好现场秩序维持、信息上报、配合转运、处置后场地物品消毒等工作;当发现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时,在排除发热等症状情况下,叮嘱其戴好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做好登记,并指引其尽快到就近的黄码人员核酸检测点开展核酸检测,指导其自行离开,不允许其进场。一旦发现健康码为黄码人员存在发热等症状,应引领其到临时隔离留观区域,并联系属地社区“三人小组”,由属地调度专车转运至定点收治医院就诊排查。对部分老年人无手机、使用非智能手机、不会操作等原因无法扫码的,可以采取打印本人当天穗康码随身携带、在进场时查验;鼓励有条件的市场推广使用防疫“电子哨兵”,运用智慧方式加强科学防控,同时,结合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在出入口和场内重点部位设置高清摄像头,有效提升流调溯源的速度和准确度;有智能手机的,由市场工作人员协助扫码;或者由市场管理方采取其他无接触购买的方式方便老年人购物。
(2)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所有人员进入市场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市场管理方要定时不定时地通过视频监控系统或场内人工巡查等方式,对场内人员不戴口罩或戴口罩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检查纠正,对相关场内经营者要严肃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要果断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予以严厉整治。
(3)加强健康宣传引导。市场要通过海报、健康提示、液晶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向顾客科普新冠肺炎疫情本身及防控相关知识与措施,提升顾客的自我防护意识,促进公众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减少感染风险。
(4)强化营业中卫生管理。推荐顾客采用微信、支付宝等非接触扫码付费。顾客购买商品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避免徒手接触冰鲜食品或活禽;如有接触,应及时洗手。如市场所在辖区疫情风险等级上升,应缩短营业时间,限制顾客数量。
4.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根据市场从业人员数量和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临时医学观察点用于初测体温≥37.3℃人员的体温复测和待送人员停留。观察点要设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需配备1-2名工作人员,负责体温检测和发热人员的管理,并配备红外测温仪、水银温度计、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消毒纸巾、医用乳胶手套、速干手消毒剂、84消毒剂等物品。有条件的配备木制或铁制椅子,不宜配备不易消毒的布质材料沙发。临时医学观察点的工作人员需穿工作服(白大衣)、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医用乳胶手套。
(三)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
1.把好源头管控。市场内经营者特别是禽畜肉类、水产品、冷冻品、进口冷藏水果等商品经营者要把好产品货物来源的“追溯关”“自查关”“检测关”“贮存关”,建立健全肉类、蔬菜等重要商品追溯体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格查验并留存生猪产品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非洲猪瘟病毒阴性检测报告(简称“两证一报告”),其它畜禽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食品经营者购进的进口冷冻食品应具有“五证一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消毒证明、跨省试点互认省份城市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或广东省进口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和随附追溯码);进口冷藏食品应具有“四证一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和随附追溯码)。食品经营者必须在进口冷链食品出入库两日内登录“冷库通”如实填报出入库信息,确保可追溯。销售及贮存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在外包装、销售显著位置或贮存区域张贴、摆放随附追溯码,并及时更新。进口冷链食品与国产食品应相对分区存放,或采用物理间隔。销售散装进口冷链食品,应配备专用工(用)具或提供一次性手套供消费者拣选夹取。食品经营者对进口冷链食品产品拆开外包装后,应按照“谁拆包谁消毒”的原则,以“不影响食物安全性和品质”为前提,对拆包后下一层级内包装外表面开展全面预防性消毒,需消毒到确保食品安全前提下的最小密闭外包装。有关职能部门对无合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要严肃查处。
2.加强产品检查。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市场内各类产品、食用农产品的抽检力度,提高问题食品发现率,强化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场内经营者应定期检查产品质量和卫生情况,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原辅料、产品。加强进货入库前对货物、产品外包装的清洁消毒工作,及时清扫产品外包装的浮尘,并根据不同产品的特性确定消毒方式。
3.经营食品要求。市场内实行分类经营,摊位内鲜、活、生、熟、干、湿商品相对集中,分开陈列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防蝇、防尘橱(罩)和专用柜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除白云区江村活禽批发市场、番禺区谢村综合市场外,全市其他农贸市场一律不得经营活禽。依法从事禽畜养殖、分拣、运送、销售、宰杀等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穿戴口罩、工作帽、工作服、长筒胶鞋、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
(四)严格落实市场环境清洁消毒
各农贸市场应注意保持市场环境干爽,通风良好,采取“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大清洁”措施,对农贸市场每天至少开展2次预防性消毒。相关工作由市场管理方组织实施,各摊档经营者具体落实,对大型农贸市场的消毒工作可委托专业消杀公司进行。属地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做到实施清洁消毒有计划、有记录(详见附件3)。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要定期组织对市场开展外环境检测,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1.一日一清洁消毒(活禽市场一日两次消毒),以清洁为主,消毒为辅。
市场摊档经营者在每日收市后,必须做到“三清一消一清运”。
(1)清除:必须把摊档内鱼鳞、内脏、粪便、鸡毛、下脚料、其它垃圾等污物清除干净;
(2)清洁:用水将台面、地面、下水沟渠和店面周边地面清扫清洗干净;
(3)消毒:主要对清洁后的台面、屠宰工具、砧板用具、档口地面进行消毒。
(4)清洗:用清水把消毒后的器具、台面、砧板等冲洗干净。
(5)垃圾清运:市场每日产生的各种垃圾污物均须当天清运,并保持市场垃圾临时存放点整洁。
2.一周一大扫除,清洁与消毒并重。
市场摊档经营者每周收市后,要组织进行大扫除和更大范围的消毒。
(1)在“一日一清洁”的基础上,重点对清空后的舍具、笼具、喂食具、鱼池(箱)、运输工具等进行彻底清扫;
(2)对下水道、店面周边地面、排泄物进行彻底大扫除,重点清除卫生死角和积存的废弃物品等;
(3)清洗干净后进行全面喷洒消毒;
(4)消毒剂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3.一月一大清洁,清洁消毒要彻底。
市场摊档经营者应在每月月底开展一次彻底的卫生清洁消毒。
(1)有活禽(畜)和水生动物需清空存栏(缸),实现零存栏(缸);
(2)彻底清除粪便、垃圾和杂物;
(3)疏通下水道,并把摊档地面、墙面、店面周边环境清洗干净;
(4)市场内全面大清洗后,进行彻底消毒。
4.消毒剂配制、使用及作用时间。
用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喷壶喷洒,作用半小时以上。有效氯浓度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如下:
(1)84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为1:99比例稀释;
(2)消毒粉(有效氯含量12%,20克/包):1包消毒粉加4.8公斤(4.8升)水;
(3)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500 mg/片):1片溶于1公斤(升)水。
5.消杀时个人防护要求。
在进行清洗消毒时,相关人员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护,要佩戴口罩,穿长筒水鞋和防水长手套,同时要注意场所通风换气,必要时采用机械通风。清洗消毒结束后,要将围裙、工作衣、消毒用具等物品用消毒液浸泡半小时,然后再用清水洗净晾干。
(五)强化灭鼠除虫等卫生防疫工作
1.抓源头管好垃圾。市场管理方承担市场灭鼠除害的主体责任,确保市场鼠、蚊、蝇、蟑螂(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同时加强各类产品交易市场垃圾管理,要求垃圾运输车和手推式垃圾收集车等密闭存放、运输,提高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水平。
2.安装四防设施。市场管理方要完善市场病媒生物防控设施。市场地面硬底化,沟渠要疏通,坑洼地面要填平,墙洞地缝要堵抹,下水道和沟渠要密闭,下水道口要安装防鼠设施。加工、销售、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场所的房间要配备纱窗、纱门、风帘机、纱罩、玻璃柜等防蝇设施。市场内及周边要按相关要求安置毒鼠屋。
3.控制病媒生物密度。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可采用购买有资质(获市、省、国家有害生物防制协会等级证书)的专业有害生物防制公司服务与市场管理者协同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是清理卫生死角,消除鼠、蝇、蚊、蟑等病媒生物孳生场所。市场管理方组织每半月投放毒鼠饵料1次,减少鼠密度;每周巡查一次清除各类小容器积水,检查市场内花卉店铺积水,减少蚊虫孳生。每天清理垃圾,减少蝇类密度。
(六)应急处置
1.污染物处置。市场内有呕吐物、排泄物及分泌物等污染物时,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剂小心移除。地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可能污染的表面。处理污染物时应当佩戴手套和口罩,处理完毕后及时进行手卫生。
2.出现病例后的处置。当市场从业人员出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成为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相关部门在市场监测(含动物、肉类产品、外环境等)中检测出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阳性标本时,相关单位须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并依照新冠肺炎防控方案和诊疗方案要求开展病例诊断报告和各项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市场管理方须在属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划定防控单元,立即关闭涉疫相关档口等重点场所,并配合开展调查与采样检测,落实人员追踪与管控、环境清洁消毒、可疑产品处理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要切实在属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对档口和相关重点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根据调查情况可扩大消毒范围,同时要注意市场垃圾场、污水池、公共卫生间的消毒。如有空调通风系统,则同时对其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3.关闭市场后的处置。如因疫情原因关闭市场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专业指导下,封存市场内被污染的食品、用品等物品,对市场环境进行消毒,对相关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物品在未处理前,应当保持市场内冰箱、冰柜等冷冻冷藏设备正常运行,以防止物品腐败变质及可能的污染物扩散。
里水农贸市场消毒方案范文 篇20
为进一步推动农贸市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福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和各工作组成员职责的通知》(融委发明电〔20xx〕3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有关工作要求,督促农贸市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林发光(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孟宪全(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市市容服务中心、各执法中队、市场管理方
三、工作职责
市场管理方(业主)落实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市场从业人员每日进行体温监测并登记造册,按要求组织从业人员不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全面落实市场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工作,指派专人在市场出入口全面开展测温查码登记工作,严格落实“一清洗两消毒”制度,持续做好市场消毒消杀工作。
各属地执法中队负责督促相关市场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督查市场做好测温查码、消毒消杀等工作(每日不少于1次)并上报相关工作图表数据。
市市容服务中心负责督导城区重点农贸市场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措施,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每周不少于1次);对其他镇市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进行不定期督导和督促整改;对屡教不改的责任单位,及时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查处;同时负责统计汇总相关数据报上级部门。
四、工作措施
(一)测温
1、配全、配好体温枪。
2、在市场各出入口设立固定测温岗,指定专人负责。在人流量大时,可增设流动测温人员,不间断开展测温工作。
3、市场管理者和经营者每日测温不少于1次,并做好记录。
4、条件允许的,可配置红外线测温仪,固定在市场主出入口,提高测温效率。
(二)查码
在市场各出入口张贴闽政通二维码,逐一查验入场人员的健康码情况,发现非绿码人员严禁进入市场,必要时报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处理。
(三)保洁
所有市场每天至少冲洗一次,垃圾日产日清,不积压、不过夜;每周用漂白粉冲刷一次市场下水道,做好杀菌除臭去异味,保证市场环境卫生、整洁。
(四)消毒
在每天上午、下午收市卫生清洁后,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消杀。消毒药水符合产品配比标准,消毒消杀流程规范。指定专人负责拍照留存上报工作群,并及时做好记录,不弄虚作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防控职责。市场管理方(业主)要明确自己的主体责任,坚持预防为主,抓实抓细抓好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预防工作;市市容服务中心和各执法中队要严格督促市场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二)加强排查,深入开展环境整治。市场管理方(业主)要加强农贸市场风险隐患排查,防漏洞补短板,加强对市场公共区域、销售区等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清洁和消杀工作,创造良好的卫生防病环境。
(三)强化督导,确保防疫常态长效。市市容服务中心和各执法中队要严格落实市场疫情常态化防控督导工作不放松,督促市场业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对市场疫情防控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落实到位,持续抓好测温查码、消毒消杀、记录统计等工作。
里水农贸市场消毒方案范文 篇21
农贸市场是经营生鲜农产品的市场,其以自然状态出售农产品,是完善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接近居民生活的公共服务设施之一,它的形象可以从侧面反映出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近年来,县城区市场布局与建设步伐严重滞后居民实际生活需要,为彻底改变这一现状,经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特提出县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布局的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县城区范围内的市场进行总体规划,加快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步伐,逐步改变现有农贸市场人车混杂、交通混乱、购物环境差、硬件设施简陋、容量狭小等问题,满足我县城区居民日益增多的生活需求,逐步以环境优美、设施标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新型市场取代传统农贸市场,努力营造公平、卫生、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规划与建设原则
1、规划先行、以人为本。按照县城居民的实际生活需要,对农贸市场进行先期规划,形成科学合理便捷的菜市场网点布局。在整个市场完成配套后,达到居民每行走10分钟有一个菜市场的总体目标。
2、与县城区其它商业网点相结合。形成以市场为基础、超市为重点、便利店相补充的菜市场体系。
3、分区合理、功能完备、配套完善。每个农贸市场要求根据各自地区的消费特点、区域特征,做到经营重点突出,市场内分区合理,功能完备,并搞好各自水电路及车辆停靠区等相关服务设施的配套。
4、科技支撑,设施齐备。强化农贸市场科技、信息建设,重点在市场内配备微机管理系统,包括电子屏幕显示器、电子秤、导购图计价监控、产品质量检测系统等。使用已经研发出的活禽屠宰封闭设备,提升农贸市场档次。
5、管理科学、制度健全。对建设完成的农贸市场实行积分制、押金制、招标制等具体的'管理措施,做到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确保管理出水平、出效益。
三、实施方法及范围
(一)实施办法。按照现有居民区居民生活需要的紧急程度,采取先期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办法进行。
(二)实施范围。县城规划区范围。
四、规划选址意见
(一)规划新建零售农贸市场3个
1、城东农贸市场(福之源农贸市场)
已选址于护城社区南面朝阳街与泉坪路交界处。总占地面积7亩,有效使用面积4.5亩。考虑城东地区人流相对较多,建议市场部分建设两层,建成后市场交易区4200平方米左右。城东市场建成后,可以覆盖安福东路、朝阳东街、人民医院附近、县职中近10000户2.8万人的居民生活所需,同时可以辐射杨板、烽火等地居民。
2、城西农贸市场
选址于汽车西站现有场地,建设面积9000平方米,有效面积500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左右,项目建成后可以覆盖城西近2.5万人的生活需求,并可辐射佘市、文家、陈二等地居民。
3、城南农贸市场
选址于文塘社区居委会后坪。此处空间较大,土地为集体所有,适宜市场布局,可以建设1个4000平方米左右的市场,市场部分投资300万元左右。城南市场建成后,可以辐射文塘社区附近近1。5万人的居民生活需求,并覆盖四新岗、陈二、太浮等地居民。
(二)规划建设农产品超市2个
1、工业园农产品超市。项目与工业园商贸中心一同布局,超市面积500平方米左右。项目建成后主要为工业园内厂家企业进行配套服务。
2、外滩新城农产品超市。与已规划的外滩商业步行街一同布局,面积300平方米,主要为小区居民服务。
(三)规划建设农产品便利店15个
主要建于已开发的楚天豪园、星情湾、金牛、梅之源等各个小区及各主要街道中心地段。面积在20-50平方米左右,主要销售大米、食用油、作料等相关生活必需品,为居民提供就近服务。
(四)规划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1个
选址于临岗公路以东区域,控制面积100亩左右,总投资1亿元以上。主要面向常德、辐射湘西北,进行农产品批发贸易。
五、建设年限
20xx—20xx年2年内完成城东、城西、城南三个市场的新建任务及朝阳市场的改造任务。
六、相关要求
1、做好所有农贸市场选址地段的规划控制工作
由住建规划及商务部门编制各农贸市场规划选址地形图和红线图,住建、国土部门根据红线图对市场选址区域进行规划控制,严格限制选址地从事其它建设,确保全县市场配套。
2、对新建市场科学定位
建议对新建市场功能科学设定,其中城东市场突出干货及本地农特产销售、城西市场突出水果批发销售、城南市场突出水产品、海鲜产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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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目标
园区环境(大门、门锁、钥匙、保安室、大型玩具、公用垃圾桶、扫把、报纸杂志)
(1)园区大门:每天早中晚使用1:50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杀消毒,作用30分钟后净水搽拭干净,每次人员进出有触摸后,同样方式进行消毒。
(2)大门门锁、钥匙:每次触摸后,采用75%乙醇消毒液喷洒消毒。
(3)保安室的物品(监控台、开关、门窗把手):使用1:200含氯消毒剂的擦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一次。
(4)地面:采用1:200含氯消毒剂拖拭,作用30分钟后清水拖拭干净,每天一次。
(5)户外大型玩具:使用1:50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作用30分钟后,使用清水擦拭,每天一次。
(6)户外公共垃圾桶:使用1:50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每天三次,垃圾日产日清,喷洒消毒液。医用及口罩收纳垃圾桶,日产日清,用1:50含氯消毒剂浸湿垃圾后,扎进袋口进行清理。
(7)扫把、拖把:使用后在1:200有效的含氯消毒液中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并摆放在通风情况良好的地方晾晒,每天至少一次。
(8)报刊杂志类接收:无接触传递,送递人员将报刊杂志放到指定位置,接收人员用75%乙醇消毒液喷洒后取进园内,再进行手消毒。
2、具体措施
保健室、隔离室(空气、地面、空调、物体表面)
(1)空气:开窗通风一天三次,每次20—30分钟,天气好的话全天候通风,无人条件下紫外灯照射,不少于小时,每天一次。
(2)室内地面:用有效的含氯消毒剂拖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拖拭干净,每天一次。
(3)室内台面及物体表面:使用有效的含氯消毒剂擦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至少一次。
(4)空调:过滤网进行清洗后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清水冲洗晾干,每月一次。
3、班级活动室
(含门把手、窗把手、更衣柜、床、寝具、玩具、图书、钢琴、桌椅、玩具柜、毛巾架、茶杯架、毛巾、饮水机、空调、空气净化器、栏杆、一体机、键盘鼠标、垃圾桶)
(1)地面、门把手、窗把手、更衣柜、栏杆等高频接触部位: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早上(头天晚上离园时消毒剂喷洒,早上清水擦拭)、每天一次,门把手使用频率高,使用后可用75%酒精随时进行喷洒。
(2)床和寝具:每日午睡起床后用含氯消毒剂清洁过道,紫外线灯进行空气和被褥消毒不少于一小时,每周幼儿寝具带回家进行清洗,取走寝具之后,采用有效的含氯消毒剂彻底清理寝区,每周至少一次。
(3)玩具柜、毛巾架、水杯架、饮水机柜体、空调柜体、空气净化器等,使用氯消毒剂作用30分钟,清水擦拭干净,每天至少一次。
(4)毛巾:肥皂搓洗,日光暴晒或紫外线灯照射,每天一次;
(5)桌子:每餐前后进行常规消毒。在幼儿离园后,对幼儿的桌椅,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杀消毒。
(6)玩教具、图书:塑制用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清水洗净,木质玩具、图书采用日光暴晒2-4小时或者紫外灯照射60分钟,每天一次。
(7)室内垃圾桶:应套有塑料袋并加盖,每日上午、下午含氯消毒剂喷洒一次,在垃圾清理之后,使用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有效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每天一次。
(8)一体机以及键盘鼠标:可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每天一次。
(9)空气净化器、空调:过滤网进行清洗后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清水冲洗晾干,每月一次。
(10)空气:早上、上下午户外活动时开窗通风,一天不少于3次,每次20--30分钟,天气晴好时全天候通风,离园后紫外灯照射,不少于1小时,每天一次。
4、餐饮具
(幼儿餐具、杯子、盛饭勺、盛饭桶(盆)
(1)幼儿餐具:一用一消,幼儿使用餐具后,用洗洁精对餐具进行清洗,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控水之后,将餐具放入消毒柜中进行消毒(温度100-120℃,作用20分钟)。
(2)水杯:采用消毒柜高温消毒法(温度100℃,作用20分钟),视疫情发展状况,每天至少一次,可适当增加消毒频率。
(3)盛饭勺、盛饭桶(盆)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回厨房,由厨房工作人员进行清洁并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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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市场经营户文明经营、规范经营,营造出“市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新环境。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一、市场经营户经营行为管理标准
1、经营入市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入市经营。
2、经营户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出卖、涂改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不得擅自改变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核定内容。
3、经营户经营的商品应符合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应明示相关证书,并保留(出示)肉食品、绿色食品、有时效方便食品等相关产品的进货凭证、检验检疫证明等,以备查验。
4、经营户应采取措施,对进货商品进行检查验收,保证所销售商品质量合格。不得销售失效、变质、过期的商品;不得掺杂作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5、经营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出售的商品。
6、应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计量器具,不得短斤少两、短尺少寸;销售商品应明码标价。
7、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骗买骗卖。
8、经营者应自觉遵守农贸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做好店铺前、摊位前卫生“三包”工作保持店内、摊内整洁卫生。
二、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标准
1、市场内实行按蔬菜、肉食品、水果、干杂、水产、家禽、熟食等类别分区设立标志牌,进行分类管理。
2、市场内商品上台、上架、进盆、进池,摆放整齐有序。
3、市场内店铺(商家)不得出摊占道,禁止跨门摊经营。
4、市场内不得摆地摊,不得以自行车、三轮车作为商品交易台架进行交易,禁止在市场流动叫卖。
三、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1、物业公司做好场内经常性保洁工作。物业公司保洁人员做好市场内公共部分的保洁卫生,摊位内部卫生由各经营户自行打扫,并要求达到市场管理卫生标准。
2、经营户应当保持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必须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3、经营户产生的垃圾或剥弃的菜渣、果皮等应放入专门的废物容器内。
4、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5、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6、市场内宰杀家禽和剐剖水产品应符合相关要求的标准。
四、车辆管理规范
1、经营户及消费者应当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管理,根据市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在规定的场所有序停放车辆。
2、经营户每天用于进出货的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通过规定的进出货通道进入市场,不得拥挤、抢道,以确保进出货有序进行。
3、经营户及消费者的车辆在营业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市场,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征得市场管理人员的许可,并听从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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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临时搭建的棚户农贸市场,共有固定摊位经营户130户,其中,肉类18户,水产7户,禽类9户,蔬菜53户,豆制品11户,冷冻4户,干鲜货等28户。
为了提升城市品位形象,给市民及经营户创造一个安全、舒适、便利的购物经营环境,市政府将原景兴瓷厂地址定为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用地,并将该项目列为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20xx年8月,江西博能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获取了该项目开发建设资格。通过两年多的努力,新建戴家弄农贸市场已落成并装修完毕,具备投入使用的条件。建成后的新农贸市场的设计和布局借鉴广州市区新型农贸市场建筑模式,并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对市场内部格局进行合理安排,共设置摊位212个,基本满足现有经营户的拆迁安置需要。
为确保戴家弄农贸市场顺利搬迁,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建市场拆迁工作领导小组
建议由市政府指定专人担任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建设局、国土局、工商局、公安局、城管支队、市场经营服务中心、焦化厂、博能房地产公司、日新物业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市场搬迁一切事务。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xx年3月1日―26日)
(1)、颁布农贸市场拆迁公告(市场经营服务中心已于3月12日发布公告)
(2)、做好经营户的宣传工作和新市场开业前准备工作,并与经营户签好摊位租赁管理协议,使经营户在限期内完成搬迁工作。
2、搬迁阶段(3月27日―28日)
(1)、对临时农贸市场进行整体搬迁
(2)、全面拆除临时农贸市场。
3、整治规范阶段(3月28日―4月30日)
(1)、加强对新市场的管理和服务。
(2)、加大对市场周边秩序的整顿,杜绝出现马路市场。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及分工
1、市工商局
依法变更原临时农贸市场经营户搬入新市场营业执照,加强新市场和经营户的管理和服务。
2、市公安局
积极配合,全力做好市场搬迁的治安工作。
3、城管支队
(1)、加大对市场周边秩序的`整顿,坚决杜绝马路市场。
(2)、做好临时农贸市场拆除后的管理,依法取缔流动摊担和占道经营。
(3)、组织人员对临时农贸市场设施进行整体搬迁拆除。
4、焦化厂
负责农贸市场周边的临时道路开通工作,方便经营户及当地居民进入市场,满足市场运营的道路的需求。
5、市场经营服务中心
(1)、发布农贸市场搬迁公告。(3月12日已发公告)
(2)、参与经营户搬迁座谈动员,协调解决经营户反映的搬迁相关问题。
(3)、解除临时农贸市场承包户的承包经营关系。
6、博能房地产公司
(1)、参与经营户搬迁动员座谈,听取相关设施改进意见。
(2)、完善市场配套设施,确保市场正常运营的需要。
7、日新物业管理公司
(1)、组织经营户座谈会,听取经营户有关市场运营和管理的意见。
(2)、做好市场内摊位的规划,根据市场行情及新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摊位价格。
(3)、与市场经营户签定租赁经营管理协议。
(4)、依照行业法规及政府相关规定做好新市场的运营及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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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落实日常预防性措施
坚持“预防为主,重在日常”。健全市场日常卫生管理制度,优化完善市场整体卫生环境,完善公厕、垃圾收集、给排水、洗手等卫生设施配备,重点加强公共区域电梯、扶梯、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推动经营者落实日常保洁制度,维护摊位内环境卫生,将精细化的防护措施落实到最小单元,营造文明、健康的经营购物环境。
二、全方位做好人员健康防护
注重“群防群控,宣教引导”。要加强指导与科普宣传,把倡导戴口罩、戴手套、保持手卫生和社交距离等防护措施,作为“市场文化”在市场内推广开来、坚持下去。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引导从业人员和顾客注意个人防护,最大限度地降低暴露和感染风险。要广泛开展防疫技术培训,指导从业人员精准防护,保证防控效果。
三、加强风险排查力度
各地要加大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推进力度,加强统筹调度,开展农贸集贸市场可能存在的风险大排查。重点选择辖区内具备区域辐射能力的大型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海鲜市场),定期开展冷冻冷藏肉品、储存设施设备、冷库管理、食品储存追溯、环境等风险排查和监测,针对发现的卫生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处置,确保市场防疫工作全方位、全链条、无死角。
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各地要在本地区联防联控机制的统筹指导下,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市场主体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商务部门要指导市场做好设施改造,提升改善经营和消费环境;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市场疫情防控的技术指导;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商品交易行为的综合监管执法,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市场主体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将各项措施切实落实落细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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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农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提升监管效能,营造整治、有序、卫生、安全的放心消费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根据市局关于用2-3年时间在全市农贸市场实施管理升级工程的部署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系统“规范履职行为,提升工商形象”作风整训活动的部署要求,以服务民生为宗旨,坚持属地管理、重抓本级、突出重点、纠建并举的工作原则,坚持重基层、打基础、抓长效的管理理念,坚持法律手段与市场化措施同步的方法,创新完善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和措施,推进工商监管职能到位,促进市场主办单位管理责任落实,实现主体准入、食品(含农产品,下同)安全、经营行为、经营秩序、消费维权和环境卫生管理全面升级,努力把农贸市场建设成为人民群众和党委政府放心满意的消费场所。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日常巡查监管,推进工商履职规范到位。实行市合科周查制、基层分局日巡制,推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定标“五定”巡查监管模式,严格落实巡查痕迹化管理制度,实现工商部门农贸市场日常巡查监管到位。具体要求:一是落实巡查监管责任。各基层分局对辖区内每一个农贸市场均要落实日常巡查监管人员,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并将巡查监管人员的姓名、工号、照片、工作职责、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在市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20xx年度,各基层分局要选择一个农贸市场落实日巡制,每天对市场巡查不少于一次,对管区内的其他农贸市场每周检查不少于一次;市合科每周要对各基层分局农贸市场日常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二是确保巡查履职到位。20xx年度农贸市场巡查监管的任务主要为三个方面:
(一)指导、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1、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及时清扫场内垃圾;
2、指导市场主办单位维护市场秩序,划行归市,督促经营者在指定区域经营,严禁消费者车辆进入市场。3、指导市场开办者每天查验、收集、登记猪肉、家禽检疫合格证明,并将检疫合格证明装订归档。
(二)检查入场经营者主体资格:
1、检查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市场主体许可证件及批准文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2、查处涉及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检查交易行为:
1、检查场内有无假冒伪劣商品,重点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制品、假冒牛羊肉等违法行为;
2、检查场内有无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野生动物及其制成品;
3、依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场内的农产品质量监测结果,对农产品销售企业及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的农产品销售者销售质量不合格农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4、对场内经营者经营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禽类及其产品的,依法取证后报县局市场合同科,由市场合同科统一移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予以处理。
5、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经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6、对市场开办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行为进行查处。三是严格巡查痕迹化管理。各基层分局要健全完善农贸市场巡查监管痕迹化管理制度。巡查监管人员要及时全面如实将检查情况、违规整改等情况等记入《巡查记录》;对依法和有关规定应予整改的,规范制作《行政提示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文书;对依法应当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法定程序办理。巡查监管人员必须在检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检查记录和处理意见录入市场监管软件和经济户口软件。检查资料除作为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材料管理的外,其他必须在检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归入经济户口管理档案保存。
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打造安全放心的交易环境。针对市场日常巡查发现和媒体报道、群众投诉所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农贸市场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加强部门联动,突出执法办案,实行监管倒逼,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政府、市民满意的市场环境。具体要求:一是开展市场食品安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要针对不同季节入市食品的质量安全状况,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积极会同食安委、农委、动物检验检疫、海洋渔业等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强化重点食品的专项检测监控,强化索票索证和溯源管理,严厉查办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市场主办单位的责任。二是开展市场经营秩序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要针对辖区农贸市场存在的无照经营、短斤少两、制假售假、欺诈销售、欺行霸市、乱摆乱设、出场经营等突出问题,适时进行集中专项整治,营造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管理有序的交易环境,达到亮照经营、明码标价、划行归市、秩序井然的规范化管理要求。要适时据情开展保护野生动物、限塑等专项整治,及时有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市场环境卫生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要针对辖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状况,及时会同商务、城管等部门和镇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消灭环境卫生死角,查纠各类不卫生、不文明行为,整改薄弱环节,全面提升市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推进检测体系运行管理,保障市民“菜篮子”安全。积极组织开展农贸市场检测室达标建设活动,提高市场食品检测的实时化、网络化和一体化运行管理水平,保障市民“菜篮子”安全。相关分局要将督促指导市场检测室规范运行作为农贸市场日常巡查监管的一项重要任务,建立常态化的督促指导工作机制,予以推进落实,保证市场按时完成规定项目和批次的检测任务,抽样检测实现规范化,检测数据上传率和检测结果公示率达到100%、不合格食品销毁率达到95%以上。要加强检测数据的汇总和分析,在依据工商职能查办违法违规案件的同时,与食安委、农委、食监、质监等部门建立检测信息通报制度,积极建议相关部门对合格率较低的食品开展专项治理和召回、溯源等工作。
开展长效管理达标评比活动,落实市场主办单位责任。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贸市场落实长效管理工作意见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农贸市场长效管理保证金和政府奖励制度的落实。县城农贸市场保证金的缴纳和奖励资金的落实由县局负责与县相关部门、阜城镇以及市场主办单位做好对接工作;乡镇农贸市场由基层分局负责与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市场主办单位做好汇报沟通和协调对接工作,争取落实相应的长效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分季度开展长效管理达标评比活动,对管理达标的市场给予奖励;对管理不达标的市场,降低信用类别,限期整改,扣罚保证金,并进行公开曝光,从而有效解决市场主办单位责任缺失的突出问题,树立一批不同投资主体、不同类别档次、不同管理模式的样板市场,促进农贸市场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具体要求:
一是推进落实市场主办单位的法定义务。要将推行市场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契约式”管理等“四项”制度列为达标评比的重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强化主办单位和经营户的食品安全责任。20xx年各基层分局辖区农贸市场肉品、家禽行业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的经营户占比要达到95%以上、批发经营户建立购销台账的占比要达到100%,实行食品安全“契约式”管理的市场要达100%。20xx年肉品、家禽行业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的经营户占比要达到时100%,并逐步扩大到其他行业,力争到20xx年各类食品经营户全面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二是推进市场日常管理规范到位。要将市场管理制度化、经营秩序规范化、食品检测正常化、消费维权便捷化、环境卫生标准化列为达标评比的重要内容,推动市场开办单位切实履行应尽的各项管理职责,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让群众满意,让政府放心。
三是推进市场诚信文明创建活动。要将市场诚信、文明、平安的创建标准要求列为达标评比的重要内容,强化定期检查考核,推动市场开办单位完善市场硬件设施,落实创建措施,规范经营户的信用评定管理,提升市场诚信文明水平。20xx年全县农贸市场开展经营户信用评定管理要达到85%以上。到20xx年市场信用评定管理要达到90%以上,创成省级诚信文明市场1个、市级诚信文明市场2-3个。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贸市场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消费安全,一直是地方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和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实施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是工商部门履行自身职责、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重要切入点和有效抓手,全系统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县局成立由一把局长主抓,分管局长具体抓,市合科牵头,消保科、公交科、注册科、私个协、消协等相关科室共同参与的专门工作班子,负责全系统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的推进实施。县局相关科室要在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能的同时,加强科室之间的配合和对基层分局的工作指导。各基层分局要整合管理力量,形成整体推进合力。
(二)强化督查推进。县局将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实施情况纳入督查重点,适时进行明查暗访,加大日常督查力度,确保升级工程有序推进和有效落实。各分局在推进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中要不避矛盾、敢于担当,突出重点、狠抓关键,确保升级工程取得成效。各分局要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信息,在每年6月20日前和12月10日前要分别将半年和年度专项工作总结报送到县局市合科。
(三)严格奖惩措施。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工作责任,确保每一个农贸市场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员,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按照作风专题整训活动的部署安排,扎实做好对照排查、整改落实、长效管理等工作。对在实施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工作中管理责任不明确、任务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工作无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参与评先评优资格;对因履职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问责办法的规定,适时开展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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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办农贸市场的管理,确保源头食品安全,按照<渭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城区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我办决定全面开展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建设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农贸市场实施食品安全规范管理,落实市场主体责任、经营者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序建立和推进“准入指导把关、强化主体责任、流向追溯可控、典型示范带动”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模式,打造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努力推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新层次,实现农贸市场源头“保安全”的民生保障功能。
二、规范管理重点
(一)市场主体责任:市场主体责任、准入制度、索证索票溯源制度的落实;市场规划合理布局,划区归类经营,信息公布。
(二)重点整治范围:我办范围内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包括自发的自由贸易市场)以及市场经营户,特别是市场中的流动散户。
(三)重点整治品种:粮食、食用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果品、卤制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散装食品等各类食品,调味品等各类食品添加剂,市场经营户自制食品,冷冻冷藏的禽、畜肉及其制品。
(四)重点环节:市场中小作坊加工。
三、规范管理内容
(一)清查经营主体资格。对市场内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拉网式清查,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检查市场主体在准入资格审核把关,农民自产食用农产品贸易和流动摊贩严格检查其身份证明,确保可追溯性制度的落实。
(二)严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行为。严格检查上市食品质量,重点查处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无产品批准文号、未标示生产厂名、无质量合格证和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国家命令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腐烂变质过期失效食品、超标食用或非法食用添加剂的食品、禁用限用农兽药的食品、非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重点查处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假冒伪劣食品,依法查处食品销售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假冒或伪造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未按规定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等行为。
(三)严格查处小作坊加工等环节。严禁无登记备案、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开展熟食、熟食等加工经营活动。
四、规范管理措施
(一)强化巡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农贸市场及其食品经营者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一查食品经营者入市资格,主要检查流通许可证是否符合要求,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是否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食品经营要求的形式。二查进货查验制度、台账制度落实,主要检查食品的.来源是否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方购进,批发企业是否建立台账,向零售商提供完整的单据作为零售商的台账,并建立相关档案;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品,是否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三查食品包装标识,主要检查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明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标准的规定;散装食品在储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四查食品质量状况,主要检查食品是否存在发霉变质、超过保质期,食品周围是否存在污染源,食品贮存环境是否符合要求,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渭城要求。五查食品经营者的管理制度,主要检查食品经营者的质量承诺,退市召回等制度;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义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六查活禽贩售与屠宰市场是否分离,动物检疫日票、禽类检疫票是否明示。
(二)强化上市食品质量检测与监控。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样检测等性质,强化对农贸市场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监控。主要检测项目:
1、水产品及其加工制品是否浸泡甲醛;
2、米、面、豆制品等是否添加吊白块;
3、食品中二氧化硫的含量是否超过国家标准;
4、食品中亚硝酸盐的含量是否超过国家标准;
5、肉制品是否添加硼砂;
6、干鲜水产品、肉类产品及肉制品、干果和米面制品是否浸泡双氧水;
7、新鲜肉是否注水;
8、检测蔬菜、瓜果中农药残留是否超标;
9、馒头、油条等是否添加明矾;
10、市场中骑车游动的散户,特别是打着陕北羊肉招牌的流动摊贩。
(三)强化严厉查处工作力度。一是对需取得许可证而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经营行为的,要立案查处;二是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行为的,要立案查处;三是对经营来源不明、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肉类食品的,要立案查处;四是对未履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的,要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五是对市场经营者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要依法严处。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绝不以罚代刑。
(四)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积极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十项自律制度,即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食品协议挂钩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制度等。
(五)强化消费者自我保护和参与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举报有奖制度。全面落实《渭城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公众力量,保持对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障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五、工作步骤
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建设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贸市场日常巡查制度,经营主体不良行为和良好行为激励档案制度、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科追溯制度、问题食品下柜制度,引导、督促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加强自律,认真做好进货登记台账、索证索票管理工作,对有条件的农贸市场要实施食品安全台账电子管理,做到档案记录齐全、亮证经营、诚信守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检查过程中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管理优秀农贸市场经营户,树立标兵;宣传此活动,提高市场主办者和市场经营户的自律意识;及时曝光农贸市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例,使违法犯罪分子无处藏身,人人喊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举报奖励政策,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共同氛围。
里水农贸市场消毒方案范文 篇28
为做好农贸市场的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市场供应,现根据相关政策,结合农贸市场实际情况,特制定《农贸市场防疫措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加强农贸市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适用范围
在一定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一定规模、设施提供服务,从事蔬菜、水果、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食品
重点突出进口冷链食品、冷冻制品、肉禽类及食品的索证索票,重点产品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杀记录,确保安全
三、具体措施
加强人员监测
1、科学规划人流行进路线和进入市场通道,在入口设置体温监测点,不具备室
内测温条件的,应搭建测温通道,避免在阳光直射、风速较大的地方使用
2、引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严格落实“测温+健康码核验”措施,规范手持式测温仪操作,做到应测尽测,力戒测温工作走形式,走过场
3、对监测发现的体温异常人员,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安排其到医疗机构排查诊断
4、对工作人员实行体温日测量日登记制度,未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工作岗位
合理控制人流量
1、结合营业面积、经营情况、环境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测温仪器,科学、有序、高效
地开展体温监测工作,提高通行效率,减少人群滞留和聚集
2、根据人流量,采取错峰、限时、限人管控机制,合理控制入场人数,及时疏导场内人员
3、严格执行“人员间隔距离不小于1米”的规定,避免人员密集扎堆
加强清洁消毒
1、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根据人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2、强化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3、对门口、停车场、休息区、柜台、收银台等区域,以及购物篮、购物车、临时物品存储柜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4、定期对卫生间、垃圾桶等进行清洁消毒,定期更换工作服
加强应急保障
1、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值班值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确保出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按规范处置
2、强化防疫物资储备,配足口罩、手套、消毒液、酒精、洗手液、测温仪等防护用品
四、采购方案(初版)
1、采购标准
(1)所有采购产品须带有消字号;
(2)采购产品供应厂商均需拥有一二类医疗器械备案;
(3)供应厂商需具有医疗资质;
(4)酒精消毒液、次氯酸消毒液、抗菌洗手液等消毒产品需具有国家专业检测报告,杀菌率需满足99.9999%
里水农贸市场消毒方案范文 篇29
为坚决贯彻落实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策部署,有序推进农贸市场恢复营业,针对当前农贸市场的现状,结合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要求,按照“提档升级,规范管理”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治工作,实现农贸市场“安全、干净、整齐、有序”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目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在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大力开展农贸市场疫情防控专项整治,切实提升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恢复营业,提高农贸市场对疫情的防范能力。
二、组织领导
(一)市局成立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经营科,协调应急科配合,办公室主任由黄敢同志兼任。负责指导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农贸市场疫情防控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对整治情况、整治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相关情况。
(二)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区(县)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辖区内相关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整改工作。
三、整治重点
以市主城区农贸市场为整治重点,逐步推进县城、乡镇农贸市场整治。
四、整治内容
(一)落实市场疫情防控要求
1.建立健全疫情常态化防控组织机构。市场管理者要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组,法定代表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明确内部责任分工和责任人,设置健康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消毒员,统筹做好人员健康监测、食品安全管理、环境卫生清洁消毒等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2.落实每日健康监测。落实专人对经营者、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商业服务人员、产品加工人员、货物运输人员、清洁人员、保安等)每日进行健康监测,体温正常、“三码联查”,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还要求一周一检(核酸检查)。若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律禁止进入市场,且工作人员应当做好现场登记,及时向当地辖区报告。
3.严格规范市场进出管理。所有农贸市场只保留1至2个出入口,要设置疫情防控提醒设施,并在出入口安排2名以上专人对入场者开展测温、三码联查、戴口罩工作,未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劝阻进入,强行闯入的,及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4.严格市场秩序管理。根据市场人流量,及时控制数量,维护购买秩序,保持1米距离,避免扎堆购买。
5.严格落实清洁消毒。要做好市场卫生清洁、消毒工作,坚持做到“一日一清洁一消毒”,并做好记录。每日安排专人对市场公共设施开展两次以上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加大卫生间、门把手等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
(二)规范市场管理整治
1.人员管理制度。落实“三个一”管理,一本花名册、一日监测、一天一记录,分别对经营者、员工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同时做好健康监测,做到每日一监测,每天管理人员工作巡查,做到一天一记录。
2.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一要食品溯源、证件齐全,履行进货查验手续,进口冷链食品要严格执行“三全三专四不得”要求,销售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二要配置快检室,每天进行抽样检测以及结果公示;三要熟食摊三防设施齐全,熟食摊营业人员统一穿戴口罩、帽、手套,持健康证明上岗。消防安全:一是按要求配备消防设备设施;二是加强对农贸市场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保证消防设施运行良好,建立好消防安全监管记录;三是加强对市场的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对市场进出消防通道进行彻底规范整治,排除一切隐患。
3.环境管理制度。一是每天退市后必须对市场进行一次彻底冲洗消毒。白天要巡查保洁,及时清扫、冲洗市场公厕。二是每月进行全面卫生清洁,做到市场下水道排污通畅、无卫生死角、无垃圾广告、墙角楼梯无蜘蛛网,下水道畅通无淤,地面无积水。三是定期除四害整治,按卫生防疫要求,定期对市场内的熟食摊、肉类摊、排污沟等进行定期消杀,从源头上控制病媒生物的滋生,提高环境保洁的有效性与长效性。
4.秩序管理制度。一是商品要求明码标价;二是在显著、方便位置设置检定合格的“公平秤”;三是购物秩序井然有序,不拥挤、不扎堆。
(三)升级改造整治
1.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以市场开办方为主,细致排查在硬件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整改清单,改善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
2.市场内划行归市,合理规范划分功能区域,分类摆放。
3.装饰标识应统一,可按功能分区不同标注不同色标,做到美观、舒适。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0xx年4月5日前)。一是市局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主城区各农贸市场整改清单。二是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联络员、制定实施方案报市局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三是完成全面大清洁、除“四害”、大消杀。四是完成围挡隔离、拆违。五是完成核查、验收、发证工作,做到合格一个提升一个。
(二)第二阶段规范管理整治(20xx年4月5日—4月10日)。建立完善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环境管理制度、秩序管理制度,公布上墙,落实制度规范管理。
(三)第三阶段升级改造整治。以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为重点,因地制宜,制定“一场一策”改造方案。对鸿发市场、城东市场实施重点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监管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充分认识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更加有针对性、更加有力、更加务实的措施,全力落实各项整治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加强对食品安全、价格、计量、市场秩序的监管。
(二)压实主体责任。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是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按时限、规范标准完成市场物业管理、场内环境卫生、市场基础设施完善、摊位规范布局、消防设施设备维修等整治任务。
(三)加强整体联动。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及时报告属地党委、政府,争取支持。并主动联系辖区城管执法、卫生健康、商务等相关单位,做好沟通协作,做到条块联动、区域联防;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统筹调度,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提升整治工作效能,做到协商协作、群策群力,依法依规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强化督查检查和信息反馈。市局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检查和指导,及时下发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根据整改任务清单扎实推进工作,及时报送整改情况等信息,确保各项任务按要求、按节点完成。
里水农贸市场消毒方案范文 篇30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农贸市场实际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工作任务,切实抓好消防器材的完好和维护保养工作。
二、认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理论和各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各种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
三、为及时发现险情,值班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值班巡逻,对各种设施进行经常性的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员工和广大经营户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进一步提高广大经营户“三个能力”。
五、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发生火灾积极组织参加补救,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清除,对于安全生产、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正,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六、加强市场安全用电管理,疏通消防通道,严禁违规用火、用电,凡因管理不严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具体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八、值班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自觉培养良好的责任心,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重于一切的责任感。
里水农贸市场消毒方案范文 篇31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华北城国际家居广场
(二)项目地点:天津武清区下朱庄华北城
(三)项目占地面积:
项目优势
本项目位于京津冀城市核心位置的武清区,西邻京津高速公路二线,东接京津快速,地处京津黄金走廊,区位优势显著。距离天津中心城区10公里,天津国际机场30公里,北京国际机场76公里,天津港71公里。京津塘高速、京津高速、京津城际轻轨、112国道、104国道等“九横九纵”的道路网络环绕周边。
项目区位优势突出,交通便利,可直接承接京津市区、周边城区强大的辐射效应,又可以便捷地释放和发挥自身能量与优势。
目标市场定位
(一)本项目市场定位:天津市中高端家居建材城针对人群为:
1、京津冀内投资及经营客商。
2、来天津经营建材的外地客商。
3、本地建材加工企业主。
(二)本项目产品特征定位:
政府重点支持的投资回报型项目,是代表武清区形象的新地标,带有优良的物业管理、保安保全、综合广告推广、统一营销推广等。
项目业态规划占比
具体情况按实
际招商调整
项目分区规划
招商策略
(一)项目招商对象
1、所有家居建材生产厂商;
2、全国家居建材经销商、代理商、特许直营商、专卖许可商等私有、个体企业;对商铺有投资意向的客户。
(二)项目招商商品范围建筑室内外装饰材料、陶瓷、卫浴洁具、家庭厨卫用具、天花地板、墙纸地毯、楼梯铁艺;家具、整体橱柜、门窗橱柜、家居电器、软装类。
(三)项目概念输出与保障——消除经销商认知障碍
1、项目的市场行销概念:位于天津武清区规模庞大的建材城,以其核心地理位置,强力向整个京津冀辐射。
2、独占性的规范化市场销售模式和物业管理标准体系,导入现代物业经营的管理手段。
3、全新的消费观念和消费形态,迎合并引领市场的消费心理和行为,并倡导全新的消费概念,成为一种经济文化和消费时尚。(四)项目招商全方位服务——经销商的信心保证
1、本项目是天津市的政府的重点工程、形象工程,是武清的新地标。项目建成后具备完善的配套设施、生活设施。
2、项目的市场运作采取免租、返租的优惠政策解除经销商后顾之忧。
3、市场开业前后向经销商提供全面的广告与行销支持,以“品牌造势,传播先行”的市场化操作,扩大对外宣传,提高市场在天津的知名度及影响力。
里水农贸市场消毒方案范文 篇32
一、指导思想
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管理水平,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学习“乐东精神”,勇于担当,通过改造环境卫生,推进城市管理创新,提升城市科学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全力实现“三个月有改观,半年见成效,年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目标,明确属地责任,加大行政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清除农贸市场内外“脏乱差”现象。要做好调查摸底,形成“一点一策”,剖析问题找准症结后制定具体方案开展整治。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提高一线保障水平,严防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力争达到“双创”要求。
三、工作内容
(一)整治对象:镇农贸市场
(二)整治区域范围:农贸市场内部区域;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依存于农贸市场的马路市场占道范围。
(三)整治内容:明确农贸市场内外部环境秩序整治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消除私设摊位收费现象;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等环境卫生问题;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区镇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1.组织指导、检查和考核各镇(街)、有关单位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2.协调解决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及时收集信息,编发情况通报,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4.完成其他相关任务。
五、职责分工
1.镇政府职责:负责牵头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开展综合整治。相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严厉打击取缔市场及周边的乱摆乱买、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负责签订农贸市场及周边铺面等门前“三包”责任书,组织城管、环卫、工商等部门巡查检查,督促城管部门查处违反门前“三包”责任的经营业主。负责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建设,负责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检查、督促整改和相关整治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汇总。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负责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的整治、监督与检查。
2.农贸市场管理中心:负责农贸市场管具体理工作,承担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建设、维护和市场经营秩序、市场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各项制度。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建立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分区管理,保持场地清洁卫生。必须明确进场经营者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产品进行检查,并依法对进场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进场销售的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必须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镇工商所职责:负责查处农贸市场中的假冒伪劣、短斤缺两、商业欺诈、私设摊位收费等行为。组织协调农贸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治及流动摊贩管理工作,督促市场业主建立农贸市场内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检查、督促市场业主落实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对违反农贸市场管理规定的市场业主进行依法处置。
4.镇环卫站职责:负责主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回
收及处置等工作。配套完善市场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指导和帮助市场业主完善市场内部的卫生保洁设施设备。主城区外的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工作由属地负责。
5.镇交警支队职责:负责整顿规范农贸市场周边交通秩序,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完善停车场、停车泊位设施,取缔乱设停车位、乱收停车费行为,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秩序,加强指挥疏散,纠正、教育和查处违法停车行为,防止因人员密集、停车秩序混乱引起的道路堵塞,加强对高峰时段和假日期间大型活动的管控。
6.镇食药监局职责:负责对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保障食品安全。负责监督检查市场周边餐饮店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进行检查督导,规范加强市场蔬菜质量监管,监督经营业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严把蔬菜检测质量安全和准入关,做好蔬菜检测、留样和日常登记记录,经检测不合格或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严禁进场销售,并依法予以查处。
7.镇城管中队职责:负责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周边无证经营摊点整治,设立严管区,定期开展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标准,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制定管理规范,大力整治严重影响交通、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和市民意见大、反映强烈的马路市场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疏导点。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行为。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检查经营业主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对违反者依法进行查处。
8.各摊位业主职责:业主是农贸市场管理、食品安全和摊位“门前三包”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诚信经营,认真清扫,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7月)
由镇政府组织落实,相关部门配合,对农贸市场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填报《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存在问题调查摸底登记表》(附件2),上报区政府。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镇政府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人及倒排时间表,对整治工作可能涉及的稳定风险做好评估并有相应预案,充分考虑群众的生活需求,兼顾生产经营者的利益诉求,采取相应的利民便民措施并做好疏导工作。利用日常整治行动或是召开联席会议,向各成员单位布置摸底任务,督促了解农贸市场整体情况,为开展整治行动卯实基础。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
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挂横幅和电子显示屏宣传等方式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至11月)
集中整治阶段,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提高一线保障水平,严盯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市场周边的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集中整治期间,要确定高标准,保证落实力度,促进整体提升,力争实现“三个月有改观,半年见成效,年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的阶段性目标。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阶段(12月)
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确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七、保障机制
(一)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镇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镇政府为治理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的日常检查、督导、反馈及信息报送工作。各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建立相应农贸市场整治长效机制,做到定岗、定人、定责,确保所负责治理任务考核达标。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组长由党委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行政一把手担任,成员由城管、环卫、工商、交警、消防等部门指定专人及农贸市场业主组成。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信息、交流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巡查督办机制。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日常巡查小组,配合六大专项整治行动,每天定时、不定时巡查辖区农贸市场,对不落实农贸市场考核标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督导,对不及时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整治,对仍不及时整治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并上报区主要领导。
(四)建立失信惩戒管理制度。由镇工商局牵头,镇食药监局协助,制定失信惩戒标准,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创新信用监管模式,利用市市场管理远程监控管理平台并联接全市“数字城管平台”,形成高效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对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场内经营户进行信用分类监管。
(五)规范信息报送工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汇总开展整治工作情况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2.信息报送内容、格式及时间要求,参照《市城市管理六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整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海城六治办〔20xx〕45号)执行。
(七)保障工作经费。对整治工作所需经费,由镇政府具体研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预算。
里水农贸市场消毒方案范文 篇33
一、指导思想
全面提升城市治理、管理水平,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学习“乐东精神”,勇于担当,通过改造环境卫生,推进城市管理创新,提升城市科学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全力实现“三个月有改观,半年见成效,年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目标,明确属地责任,加大行政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清除农贸市场内外“脏乱差”现象。要做好调查摸底,形成“一点一策”,剖析问题找准症结后制定具体方案开展整治。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提高一线保障水平,严防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力争达到“双创”要求。
三、工作内容
(一)整治对象:镇农贸市场
(二)整治区域范围:农贸市场内部区域;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依存于农贸市场的马路市场占道范围。
(三)整治内容:明确农贸市场内外部环境秩序整治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消除私设摊位收费现象;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等环境卫生问题;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区镇推进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1.组织指导、检查和考核各镇(街)、有关单位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2.协调解决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及时收集信息,编发情况通报,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4.完成其他相关任务。
五、职责分工
1.镇政府职责:负责牵头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开展综合整治。相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严厉打击取缔市场及周边的乱摆乱买、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负责签订农贸市场及周边铺面等门前“三包”责任书,组织城管、环卫、工商等部门巡查检查,督促城管部门查处违反门前“三包”责任的经营业主。负责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建设,负责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的检查、督促整改和相关整治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汇总。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负责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的整治、监督与检查。
2.农贸市场管理中心:负责农贸市场管具体理工作,承担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建设、维护和市场经营秩序、市场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各项制度。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建立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分区管理,保持场地清洁卫生。必须明确进场经营者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产品进行检查,并依法对进场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进场销售的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必须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镇工商所职责:负责查处农贸市场中的假冒伪劣、短斤缺两、商业欺诈、私设摊位收费等行为。组织协调农贸市场内环境卫生整治及流动摊贩管理工作,督促市场业主建立农贸市场内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检查、督促市场业主落实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对违反农贸市场管理规定的市场业主进行依法处置。
4.镇环卫站职责:负责主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垃圾分类回收及处置等工作。配套完善市场外部垃圾收集(转运)站、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指导和帮助市场业主完善市场内部的卫生保洁设施设备。主城区外的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清扫、保洁工作由属地负责。
5.镇交警支队职责:负责整顿规范农贸市场周边交通秩序,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完善停车场、停车泊位设施,取缔乱设停车位、乱收停车费行为,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秩序,加强指挥疏散,纠正、教育和查处违法停车行为,防止因人员密集、停车秩序混乱引起的道路堵塞,加强对高峰时段和假日期间大型活动的管控。
6.镇食药监局职责:负责对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保障食品安全。负责监督检查市场周边餐饮店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进行检查督导,规范加强市场蔬菜质量监管,监督经营业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农产品检验检测制度严把蔬菜检测质量安全和准入关,做好蔬菜检测、留样和日常登记记录,经检测不合格或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严禁进场销售,并依法予以查处。
7.镇城管中队职责:负责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周边无证经营摊点整治,设立严管区,定期开展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标准,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制定管理规范,大力整治严重影响交通、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和市民意见大、反映强烈的马路市场及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疏导点。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行为。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检查经营业主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对违反者依法进行查处。
8.各摊位业主职责:业主是农贸市场管理、食品安全和摊位“门前三包”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诚信经营,认真清扫,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7月)
由镇政府组织落实,相关部门配合,对农贸市场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填报《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存在问题调查摸底登记表》(附件2),上报区政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镇政府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人及倒排时间表,对整治工作可能涉及的稳定风险做好评估并有相应预案,充分考虑群众的生活需求,兼顾生产经营者的利益诉求,采取相应的利民便民措施并做好疏导工作。利用日常整治行动或是召开联席会议,向各成员单位布置摸底任务,督促了解农贸市场整体情况,为开展整治行动卯实基础。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
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挂横幅和电子显示屏宣传等方式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至11月)
集中整治阶段,镇政府、各相关单位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最大限度向一线倾斜,提高一线保障水平,严盯死守,群防群控,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市场周边的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集中整治期间,要确定高标准,保证落实力度,促进整体提升,力争实现“三个月有改观,半年见成效,年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的阶段性目标。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阶段(12月)
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确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七、保障机制
(一)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镇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镇政府为治理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的日常检查、督导、反馈及信息报送工作。各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建立相应农贸市场整治长效机制,做到定岗、定人、定责,确保所负责治理任务考核达标。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组长由党委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行政一把手担任,成员由城管、环卫、工商、交警、消防等部门指定专人及农贸市场业主组成。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信息、交流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巡查督办机制。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日常巡查小组,配合六大专项整治行动,每天定时、不定时巡查辖区农贸市场,对不落实农贸市场考核标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督导,对不及时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整治,对仍不及时整治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并上报区主要领导。
(四)建立失信惩戒管理制度。由镇工商局牵头,镇食药监局协助,制定失信惩戒标准,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创新信用监管模式,利用市市场管理远程监控管理平台并联接全市“数字城管平台”,形成高效的非现场监管体系,对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场内经营户进行信用分类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