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医院台风应急预案(精选3篇)
有关医院台风应急预案 篇1
为确保突发汛情来临后,能够及时有效的组织台风防汛抗洪工作,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所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预防灾害之后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院特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区卫健局的领导下,建立快捷灵敏的预警应急机制,做到指挥统一,密切协作,一旦发生汛情快速应急处理,有效控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我院卫生台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领导和指挥辖区内台风防汛医疗救护、卫生防病体系的组建工作。
2、检查、督促辖区医疗救护、卫生防病组织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3、负责台风防汛期间医疗救护、卫生防病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4、负责向区卫健局请示、报告有关医疗救护、卫生防病工作情况。
三、组织管理
1、台风防汛工作医疗救护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主要职责:
医生护士的.主要岗位是在病人身边,应尽力保护病人的生命安全,保障急、危、重病人及时准确的救治和快速撤离出危险区域,安抚病人及陪客,组织和发动家属或轻病人开展自救互助,接受指挥部指令,涉及到全院的突发事件,三级医师必须到位。
2、台风防汛工作后勤保障小组:
组 长:
成 员:
主要职责:
建立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生活保障体系,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供水、供粮,提供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所必需的生活用品和工具杂品等,妥善安排病人生活,保证参加救援者有较强的战斗力。合理调度车辆,保证指挥者、专家、救援人员及特殊用途的用车。
四、应急措施
发生汛情后,根据区卫健局的工作安排,负责医院的台风防汛抢险工作,并组织医务人员做好灾后防疫工作。
1、汛情预警期
接到汛情预警后,检查抢险人员、车辆、物资储备情况;要迅速将汛情警报下达到各个成员。
2、汛情发生期
(1)按台风防汛领导小组的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执行抢险任务;
(2)要组织人员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及时疏导被困人员。要对台风防汛工作高度重视,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确保抢险工作落实到位,将汛情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应急响应行动
1、启动应急预案,检查落实储备急救药品、防护用品等。
2、确保人员到位,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的落实。
3、立即组织医疗救护队、卫生防疫队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护、卫生防病工作;医院要做好院内接收和救护准备,迅速有效地救治伤病员。
4、灾区人员伤亡情况和传染病疫情要及时逐级报告。
有关医院台风应急预案 篇2
为了在台风期间维护医院正常的运营秩序,保障病人、职工生命安全和医院财产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预警级别
根据中国气象局“关于实施热带气旋等级国家标准”,热带气旋按中心附近地面最大风速划分为六个等级:
超强台风即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51.0米/秒,16级或以上;
强台风即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41.5~50.9米/秒,14 ~15级;
台风即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32.7~41.4米/秒,12~13级;
强热带风暴即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24。5~32.6米/秒,10 ~11级;
热带风暴即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7.2~ 24.4米/秒,8~9级;
热带低压即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0.8~17.1米/秒,风力为6~7级。
根据气象部门有预告的台风天气和不可预测的突发性气候灾害,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时启动黄色预警;强台风和超台风时启动红色预警。
二、响应应急事件组
(一)黄色预警:后勤保障组为主,其他组为辅。
(二)红色预警: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各小组积极响应投入工作。
三、台风应急程序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一)台风来临24小时: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将我市一带沿海地区登陆,24小时内影响我市。
1、信息联络组
(1)定时定期接受、报告台风信息,传递抗台有关事项;
(2)领取抗台物资,确认值班人员;
(3)救护车做好自检工作,各种抢救物资齐全,保证车况良好,油加满;做好行政车辆应急状态;
(4)抗台前准备报道。
2、后勤保障组
(1)固定花木和花盆、广告牌、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等物,清理屋顶杂物;固紧门窗、空调螺钉、电线等,准备抽水泵;全院建筑物天沟垃圾、落水口清理,放置钢丝球;防漏雨抢修准备;
(2)通知相关社会化后勤服务公司做好抗洪防台准备;
(3)巡视配电房,检查各类保险丝、高压熔断丝等准备情况,做好自备发电机测试运行,备足柴油,准备零头布堵塞门缝挡住雨水;
(4)做好设备检查,备足氧气;
(5)检查大楼储存水位,做好断水应急措施的准备;
(6)做好电梯机房的。防水检查;
(7)检查防台物资的储备情况,仓库清点抗台物资,汇总全院科室需求;做好抗台物资的补充采购工作;
(8)做好大型、贵重设备使用及周围环境状况的观察,防雨漏,做好瞬间断电时应急处理的宣教;
(9)所有UPS巡视检查,重点检查急诊收费、门诊药房电脑的运行状况;
(10)通知危险地带工作人员及时撤离,露天工地及时停止,并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3、医疗应急组
(1)院内外抢救小组成员处于应急状态,保持通讯通畅,随时听从调遣。
(2)做好自查工作,抓紧灾前抢修,及时联系总务科帮助固紧门窗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
(3)做好断水断电应急措施的准备,准备相应的保障物资如应急灯、手电筒等;
(4)领取抗台物资,保证物资供应充足,医疗器械功能良好,抢救物品齐全;
(5)保持通讯畅通,科内人员合理排班;
(6)外科系统、急诊科、ICU、EICU等科室预留一定床位(包括加床),做好随时接诊病人准备。必要时,动员普通病人出院,腾空床位备用。
4、安全保卫组
分头巡查全院各重要部门,协助科室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台风来临12小时:气象部门预报超强台风将在我市一带沿海地区登陆,12小时内正面袭击我市。
1、医疗应急组:
(1)了解重危病人情况,要求各科室做好停电应急处理;
(2)突发事件发生时,由院长派出相应的应急救援队或后备救援队,医务科负责执行;院内急救以急救中心为基地,医务科对全院医疗力量统一调配,遇特殊危重病例,成立紧急救治小组;
(3)各临床科室积极收治伤员,并随时向医务科报告伤员收治及治疗情况;
(4)各临床科室的应急人员储备:
①急诊科、ICU等重要科室至少保证科内2/3以上人员处于待命状态,随时听从调遣;
②骨科、脑外科、心胸外科等重要科室要保证2组一、二线手术医生待命;
③手术室、麻醉科做好急诊救治、手术的各项准备,保证至少5台手术的人员数科内待命;
④全院各科室各预备医生、护士1—2人二线,保证伤员救治,各环节流程畅通,有序高效,血库做好血源供应工作;
⑤每个病区至少腾出2张床位,全院各科室向医务科、护理部报告腾出床位数,确保应急床位,保证伤员的收治通畅。
⑥临床科室各中层干部保持通讯通畅,处于待命状态。
2、安全保卫组
(1)协助急救中心运送病人,维持家属秩序;
(2)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带好安全帽,巡查各重点部门和科室;
(3)用细木工板固定住院大楼和门诊落地门窗,以免砸伤病人及家属,减少医院财产损失。
3、信息联络组
(1)短信通知各科室台风将至,做好一切应急准备;
(2)通知职工不要在台风期间外出,注意自己人身安全;提醒就诊病人不要外出注意人身安全;
(3)通知各科室调整人员班次,不要在台风期间交接班。上班的人继续下一班工作;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切断电源,机器不能处于待机状态;
(4)了解台风期间值岗人员名单:
(5)做好信息上报,向市卫生局值班室和市政府职能部门上报,报告内容包括抗台救灾落实情况、灾情、伤情、疫情、本院人员财务受损情况;
(6)跟踪报道抗台事迹。
(三)台风后措施
1、组织院内专家巡视全院危重病人及伤员情况,有问题及时协调;
2、台风过后6小时,各科室向医务科报告受灾伤员收治情况;
3、建筑物维修、树木扶正;门窗、机器维修;
4、清点抗台物资,上报损失情况。
有关医院台风应急预案 篇3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欺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监督函〔20__〕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惩防并举的原则,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行风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医疗秩序,提高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水平,营造良好就医环境为目标,逐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打击医疗卫生行业中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要求全面开展、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消化(内镜检查)、皮肤、口腔、妇产(妇科疾病和人流手术)、肿瘤、中医和医养结合等社会办医活跃领域。
1、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医师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严厉打击医疗机构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3、严厉打击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违规借用公立医院名称诱骗患者,违规诱导患者到指定药店购买药品,以“义诊”“网络名医”名义实施医疗诈骗行为;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消费行为。
4、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5、严厉打击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的行为,打击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公民个人健康信息,打击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公民个人健康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6、严肃查处不符合规定购进药品、医疗器械,使用无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植入类医疗器械是否有相关植入记录,能否实现产品信息和患者信息的追溯,如:人工晶体、心脏瓣膜、骨科植入物、宫内节育器;未经批准违法生产、使用医院制剂问题或违法上市销售等问题。
(二)配合医保部门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活动,持续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
1、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2、重点聚焦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内设定点医疗机构、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血液透析骗取医保基金以及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医保回收药品牟利的行为。
(三)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1、重点查处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医疗相关不良信息、违法违规网站。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
2、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批准发布医疗广告,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和成品样件发布医疗广告,或以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专题(栏)、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虚假信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3、严肃查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播出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许可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或对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许可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进行更改的广告;严肃查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虚假夸大宣传,为违法违规医疗活动“背书”的行为。
(四)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1、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采取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超量收费、串换编码、低价医药项目套用高价医药项目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2、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口腔医疗服务,尤其是义齿、种植牙等价格虚高问题,地方结合举报投诉,因地制宜组织检查。
3、依法查处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6月—20__年3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6月--7月)
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对自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集中治理阶段(20__年8月—20__年1月)
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定发布本地区工作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要结合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双随机监督抽查等,对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做到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医疗保障部门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并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见方案附件),分别于20__年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0日前报送至所属上级行政部门。
(三)总结阶段(20__年2月-3月)。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医疗保障部门于20__年2月30日前分别将本辖区内全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报送所属上级行政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民生、关系稳定大局,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扎实推进;要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要加强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确保专项行动效果。
(二)重拳出击,持续高压。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和新媒体平台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广泛征集违法行为线索。要把问题整改与线索摸排结合起来,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重要举报线索和上级督办案件,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整治任务、整治措施落实到位,不打折扣。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要坚决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
(三)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要创新监管手段,深入推进多元化监管,压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逐步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探索开展信用监管,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或个人依法依规建立“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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