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精选31篇)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1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建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主要负责对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指挥与协调、应急队伍建设和培训、突发事件及时上报等工作。
二、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的各类卫生安全卫生组织、制度。
2、实行场所内的各级岗位责任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3、严格落实本单位定期督导检查的考核制。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报告范围:
(1)微小气候或空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生活饮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性疾病、皮肤病;
(4)意外事故处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中等;
(5)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6)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
(7)发生或可能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等;
(8)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等。
四、应急措施:
(1)单位负责人或卫生负责人等事故报告责任人,应立即并向所在的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按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立即停止经营活动。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妥善处理现场,防止事故继发,确保不扩大危害范围和不继续恶化环境,并保护好现场。
(3)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处理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4)按照卫生要求及时做好环境、公共物品、水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消毒工作,以及其他应急处理工作。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消除各种隐患,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将预防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学校中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发展。
二、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相互协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反应迅速,措施果断。
三、监测网络
建立起学校、政务处(值班室)、年级组(班主任)三级突发事件防控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报告体系。
华晶学校预防监测领导小组指挥长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务工作的副校长任副指挥长,预防监测站设在校政务处(值班室)。
学校按照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按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监测机构。
四、防控预警信息报告体系
学校突发事件预警监测机构,发现或接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用范围内各种情况报告后,年级组(班主任)必须在半小时内报到政务处(值班室),学校必须在1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教育科技局报告。
预警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必须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名称、性质、可能原因、波及范围、发病人数及健康状态、潜在威胁和已采取的措施,同时报告报告单位和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2、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诱发事件的原因和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责任报告人应对上一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收到报告信息进行确认。
五、突发事件预警分级
根据《保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突发事件分为三级预警。
六、防控措施
根据预警级别的不同,采取相应措施。
三级预警:
1、防控领导小组进入工作,主管领导主持日常工作,并随时向领导班子汇报,进行必要的防护知识的宣传。
2、学校实行部分门禁,进入校区实行验证制度。
3、学校门口设立主要病症检测制度。
4、加强环境卫生状况检查。
5、进行防护水平升级的人力、物力准备。
二级预警:
1、学校开始实行门禁制度。
2、住校学生一律不许出校门,走读学生进校门要进行主要病症检测。
3、建立学生疫情监控制度,实行学生每日健康登记制度。
4、教职工限制出入,严格控制与疫区之间的人员流动。
5、学校开始设置医学观察区,对外来人员进行一定时间的必要观察。
6、每天定时在规定部位消毒。
7、校领导带班,安排人员值班。
8、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进入准备状态,相关物资、设施到位。
一级预警:
1、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制度。除领导机构成员和必要后勤保障人员在搞好防护并经校长批准后可以外出,其他人员一律不许出入校门。
2、学校主要领导主持防控工作。
3、校领导24小时昼夜值班。
4、校领导至少1人实行保护性隔离,给所有在一线工作的人员配备防护药品,实行严格防护。
5、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6、实行局部隔离,部分区域非学校主要领导任何人不能出入。
7、开始全方位的消毒,对重点区域进行严格消毒。
8、对出现疫情的班级停课。
9、与政府防疫部门、医疗机构保持热线联系,确保病员的及时救治和必要的防控物资支持。
10、做好特殊时期的后勤保障工作。
七、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
华晶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教育局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工作。
华晶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务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
1、综合协调办公室:由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组成。负责对内对外的协调、联络工作。保持和外界及时、畅通的联系,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协调工作。指挥协调各组的应急工作。坚持向上级有关单位报送信息。负责起草出台的各种文件。统一宣传报道工作。
2、应急分队:由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组成。负责协助领导深入学校组织学生的身体健康的监控,以及有关应急工作。
3、学生工作组:由政务处、教务处等组成。负责各年级的联络工作,做好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总务处负责资金、物质保障和防护物品、药品的供给。
5、教学保障组:教务处组成。负责调整教学计划,组织应急时期的教学工作,维护教学秩序。
6、信息情报组:由政务处、教务处组成。负责监测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传达、报告工作。
7、安全保卫组:由政务处(含体育组)和当时值班人员组成
八、调查与控制
1、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要及时通知本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卫生监督机构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现场勘察并采取措施,确定危害程度,做出评价报告。
2、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组织力量,群防群控,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并向教职员工及学生宣传有关卫生防疫、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科学预防知识。
3、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学校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加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
4、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和完善紧急应对机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5、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医学措施,应当予以配合。不予配合的将依据有关法律依法处置。
6、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3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与生活,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饭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与影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高君
副组长:叶枫、龚建兰
组员:丁春华、张冬林、张开明、周文浩、曹国珍、翟金茂、李立勇、周方平、各班主任、事发当日值日教师及午餐管理人员。
2、机构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街道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定期组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学校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街道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兼职安全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对照配备标准,逐步落实食品卫生设施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午餐管理老师在发现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卫生室,由卫生保健教师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b、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校进行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校医室进行临时处理,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打120进行送院急救,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c、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d、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学生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卫生室要深入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4
为了有效地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市一中(益智中学)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学校师生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2、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的指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见附件),设立应急公共卫生知晓事件处理办公室——医务室;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现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应在10分钟内赶到常设办公室,研究制定应急措施,并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3、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学生收听季节传染病的知识讲座,让学生了解季节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杜绝不必要的恐慌和混乱。
4、建立严格的校园环境卫生、教室卫生、办公室卫生、学生宿舍卫生、饮食卫生等检查制度。
5、要求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6、遇有学生突发群体性(1个班3人以上同时出现)公共卫生事件,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医务室;医务室必须及时向学校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报告市教育局体卫工作站及市、区两级疾病控制中心;不得瞒报、漏报和谎报;并积极采取救治措施:班主任及时联系家长,学校迅速联络医院进行诊治,医务室积极配合疾病控制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7、在群体公共卫生事件突发时,学校在疑似症状未确定时,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做好隔离处理工作,防止疫情扩散。
8、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本预案自行启动。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其中,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中涉及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另行制定有关预案。
1.5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卫生部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成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成立国家和地方应急指挥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1.1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决策。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
2.1.2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作出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
2.2日常管理机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军队、武警系统要参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责,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指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系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协调、管理工作。
各市(地)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2.3 专家咨询委员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
市(地)级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需要,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
2.4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专业技术机构。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与报告
3.1监测
国家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体系。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出入境检疫机构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动监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3.2预警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3.3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教育机构等有关单位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处置情况。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和终止
4.1应急反应原则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发地的县级、市(地)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要根据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相应降低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学校、区域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等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高度重视,可相应提高报告和反应级别,确保迅速、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事发地之外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通知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处理工作。
4.2应急反应措施
4.2.1各级人民政府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运输安全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3)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范围;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区、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故,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4)疫情控制措施:当地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措施;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
(5)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6)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组织铁路、交通、民航、质检等部门在交通站点和出入境口岸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出入境、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和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移交。
(7)信息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
(8)开展群防群治:街道、乡(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医疗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
(9)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4.2.2卫生行政部门
(1)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2)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级别。
(3)应急控制措施: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
(4)督导检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全国或重点地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省、市(地)级以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5)发布信息与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或公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向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军队有关部门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对涉及跨境的疫情线索,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向有关国家和地区通报情况。
(6)制订技术标准和规范: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组织力量制订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时组织全国培训。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
(7)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8)进行事件评估: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4.2.3医疗机构
(1)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2)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4)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
(5)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
(6)开展科研与国际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药品、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国际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4.2.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国家、省、市(地)、县级疾控机构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
(2)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疾控机构人员到达现场后,尽快制订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地方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计划和方案,开展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并向相关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
(3)实验室检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在地方专业机构的配合下,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分送省级和国家应急处理功能网络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
(4)开展科研与国际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疫苗、消毒方法、医疗卫生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国际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5)制订技术标准和规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全国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6)开展技术培训: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全国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急培训。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4.2.5卫生监督机构
(1)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2)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开展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3)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4.2.6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调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技术力量,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口岸的应急处理工作。
(2)及时上报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和情况变化。
4.2.7非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反应措施
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地区应根据其他地区发生事件的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分析本地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与事件发生地区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
(3)加强相关疾病与健康监测和报告工作,必要时,建立专门报告制度。
(4)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
(5)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6)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决定,开展交通卫生检疫等。
4.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反应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体标准见l.3)应急处理工作由国务院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科研攻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应急物资与设备的调集、后勤保障以及督导检查等工作。国务院可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成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特别重大级别以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时报请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指导和支持。
4.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国务院或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特别重大以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5善后处理
5.1后期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5.2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联合表彰;民政部门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5.3责任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4抚恤和补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合理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5.5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国家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6.1技术保障
6.1.1信息系统
国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系统的信息、技术平台,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实施。
要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6.1.2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国家建立统一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各省(区、市)、市(地)、县(市)要加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的责任;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疾病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6.1.3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按照“中央指导、地方负责、统筹兼顾、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成包括急救机构、传染病救治机构和化学中毒与核辐射救治基地在内的,符合国情、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
6.1.4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国家建立统一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职能,落实责任,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对卫生监督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和在岗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卫生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6.1.5应急卫生救治队伍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加强管理和培训。
6.1.6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
6.1.7科研和国际交流
国家有计划地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防治科学研究,包括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实验室病因检测技术、药物治疗、疫苗和应急反应装备、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防治等,尤其是开展新发、罕见传染病快速诊断方法、诊断试剂以及相关的疫苗研究,做到技术上有所储备。同时,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装备和方法,提高我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整体水平。
6.2物资、经费保障
6.2.1物资储备
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6.2.2经费保障
应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按规定落实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应根据需要对边远贫困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通过国际、国内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6.3通信与交通保障
各级应急医疗卫生救治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
6.4法律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调查研究,起草和制订并不断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形成科学、完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和规章体系。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根据本预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6.5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和卫生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7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和本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预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8附则
8.1名词术语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的情况。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病人,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和职业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
新传染病是指全球首次发现的传染病。
我国尚未发现传染病是指埃博拉、猴痘、黄热病、人变异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发现,在我国尚未发现过的传染病。
我国已消灭传染病是指天花、脊髓灰质炎等传染病。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6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严重危害,指导和规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学校稳定,保障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范围内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事件的处置。
二、应急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总指挥,副校长担任副总指挥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五个组:医疗救护组、疫情信息报告组、现场组、后勤保障组、联络协调组。
医疗救护组
组长:(副校长);成员:团委、艺体组人员。
疫情报告组
组长:(总务副主任);成员: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
现场维护组
组长:(政教主任);成员:安全员、寝室管理人员。
后勤保障组
组长:(总务主任);成员:各行政成员、总务处成员。
联络协调组
组长:(教导主任);成员:教导处成员。
三、职责
1、指挥部职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指挥部根据事件状况及时宣布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快速、高效处置。
2、医疗救护组职责:
(1)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危重病人进行现场紧急处理。
(2)配合医院抢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受害者。
3、信息报告组职责: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信息报告责任人必须及时赶赴事发现场了解如下内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可能的发病原因、可疑食物。
(2)信息报告责任人将了解到的信息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在征得学校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必须在2小时内向卫生局、教育局、疾控中心、卫生院报告内容。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场所消毒指导。
4、现场维护组职责: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维护人员必须维护现场秩序。
(2)保护事发现场,妥善保护可疑食物及相关设施、设备,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等。
5、后勤保障组职责:
(1)及时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所需物资。
(2)加强卫生宣传,消除师生恐慌。
(3)妥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善后工作。
6、联络协调组职责:
(1)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2)协调各组之间的工作。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7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加强我片区卫生应急工作,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片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结合我片区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片区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层层负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其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实行统一指挥,层层负责,依照响应级别,全体职工参与应急抢救工作,各应急小组根据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全面工作。并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防范意识,落实防范措施,做好人员、物资、技术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调查,及时发现、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序、有效的开展处置工作。
(四)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明确专业防控机构与社会组织的职责,发挥社会优势,相互配合协助,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与职责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片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格局。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小组
1、医疗救护组:由业务副院长任组长,住院部内、外科主任、护士长为副组长,住院部全体医护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的现场抢救、运送、诊疗。
2、流调组:由疾控分管副院长任组长,防保科主任为副组长,防保科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事件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负责健康人群疾病预防、健康宣传和疫情监测等。
3、消杀灭组:由疾控分管副院长任组长,防保科主任为副组长,防保科、后勤等人员为组员。负责疫源地、医院及相关公共场所的消杀灭工作。
4、卫生监督组:由卫生监督分管副院长任组长,防保科主任为副组长,卫生监督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控制以及对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主管部门对事件发生地的食品卫生及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治等防控措施的落实。
5、综合信息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疾控工作人员等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传递、收集、处理、汇总报告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正确做好舆论导向和信息发布工作。
6、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分管副院长任组长,后勤部主任为副组长,医院后勤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的药品、器材及各项物资的准备和供应,维护处置环境的秩序稳定等工作,确保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应急联动
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按照本预案要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实行各工作小组、部门、上下联动的应急联动机制,实现抢险救援人力物力调度、事件监测、报警反应灵敏的应急处置快速高效,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第三章
预防、监测、报告与预警
一、预防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履行应急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从组织、方案、人员、物资等方面做好应急准备,有效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努力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对人民群众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造成的危害。
二、监测
建立和完善监测体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保证监测质量。
三、预警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提供的信息,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时提出预警级别建议,并上报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同时做好应急准备。
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预警发布与解除由上级卫生应急指挥部发布和解除。
四、报告
(一)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的报告制度和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列为突发事件上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事件的;
(二)报告人
医院所有工作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三)报告时限和程序
有上列情形之一者应在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其中发生甲类传染病、传染病暴发与流行的疫情,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必须在30分钟内报告。
(四)报告内容和方式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报告内容必须详细。
(五)实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在收到信息报告后,及时审核信息的准确性,并对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确认无误后及时上报。
第四章
应急响应及响应终止
一、应急响应原则
应急办接到上级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在本区域,应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应急响应措施
本辖区范围内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先期应急队伍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应急处理,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有效控制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在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以最快速度和方式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并积极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二)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三)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报告程序,及时报告。
(四)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观察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定期随访。
(五)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登记造册,统计报告基本信息。
(六)做好医疗机构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七)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杀灭等工作。
(八)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稳定民心,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九)督促、检查、指导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三、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新病例出现,上级指挥部发出应急结束指令后结束应急状态。
第五章
评估与奖惩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客观、公正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进行评估,总结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经验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根据评估结果,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按照应急管理要求,建立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之间信息共享,并承担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和通信的畅通。
二、队伍保障。建立结构合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组建各专业组。
三、交通运输与物资装备保障。配备必须的个人生活用品、后勤保障、通讯、办公、交通工具和现场快速检测、药品器材等装备,确保应急处置的需要。
四、经费保障。医院要预留一定金额的专项资金,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采购所需应急物质。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利用电视、报刊和印制宣传资料等向公众宣传。建立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应急业务知识培训与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相互协调、现场控制、紧急救援的综合能力。
六、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按照预案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了解、收集和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
第七章
附则
一、本预案由中心卫生院应急办编制,在实际演练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修改。
二、中心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系电话:应急办、防保办、住院部 篇3:
1、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各类公共场所单位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查清事件原因,减少对公众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本应急预案。本预案由锦州市古塔区卫生局、古塔区卫生监督所依法设定,古塔区范围内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单位均应认真学习,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参照执行:
一、为防止公共场所内发生危害公众健康的突发卫生事件,公共场所单位应建立本单位传染病防制组织或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健立公共场所传染病与健康危害事故的报告制度。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制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在公共场所内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可能性。
三、当公共场所发生以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场所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①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②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③微小气候或空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④因使用化妆品所致的毁容、脱发及皮肤病(包括过敏性皮炎及各种皮肤损伤);
⑤意外事故所致的:氯气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包括煤气中毒)、二氧化碳中毒、红眼病(指游泳池引起的流行性结膜炎)等中毒事件;
⑥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⑦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
⑧其他可能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的重大突发事件。
古塔区卫生局电话:(工作日)
古塔区卫生监督所24小时值班电话:
四、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件发生单位应立即停止场所内的有关经营活动,及时抢救中毒人员(事件病人),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积极配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现场事故调查,控制事故蔓延。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本单位事件总结报告,并上报卫生监督部门和本单位存档备案。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8
为了做好宾馆突发停电后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确保宾馆在突发停电紧急情况下,有效地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带来的后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宾馆实际,特制定宾馆突发停电应急预案,现将突发停电后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分工如下。
安全部工作:
1、宾馆一旦突发停电,由部门在店最高职人员立即组织各岗员工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并召集当班所有保安进行分工,分派保安对宾馆各出入路口加以控制,对外出物品和人员进行盘查,严格把关,防止财物外流。
2、迅速派保安沿各楼层检查电梯,利用喊话、拍打检查电梯内是否留有被困人员,如有被困者,立即通知工程部并积极协助采取营救措施。
3、派保安沿各楼层不断巡视,尤其是要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区域的安全巡视检查,主要检查楼层房门的门锁情况,楼层的应急照明情况,以及楼层人员的活动情况等,防止有人利用停电时伺机作案和趁火打劫。
4、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停电后重要设施和器材的保护看管工作,防止有人进行破坏。
5、全力做好停电后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和处置工作。
6、积极督促协助工程部查找停电原因,尽快恢复接通电源。
房务部工作:
1、宾馆一旦突发停电,由部门在店最高职人员立即组织各岗员工采取相应应急措施,楼层员工要对各楼层房间、写字间进行认真检查,防止有人点燃蜡烛或乱丢烟头引发火灾事故,同时做好对客提示和耐心的解释工作。
2、停电时间较长时,服务员要劝解客人不要惊慌,尽量满足客人的需求,客人要求离店时,要做好引导,紧急情况下,还要做好人员的疏散工作,并引导客人从步行梯向店外撤离。
3、前台立即做好客史资料的保存和备份工作,并通知大堂副理坚守岗位,处理相关投诉和协调解决因停电出现的相关问题。
4、行李员要做好客人贵重物品的看护工作,并尽量控制外来人员停电后进入酒店。
5、服务中心要做好客源信息的传递和各种咨询,全力做好停电后的对客服务。
餐饮部工作:
1、厨房员工要对炉灶、管道、大功率用电器等重要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并关闭电源、电器、油阀和各种开关,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消费客人较多时,服务员要对随行人员多加关注,留意并观察消费客人及其周围的动向,要对客人的随身物品做好提示和看护,同时对客人寄存的物品妥善保管。
工程部工作:
1、宾馆一旦突发停电,由部门在店最高职人员立即组织各岗员工采取相应应急措施,首先在第一时间内,搞清停电的原因。
2、若是供电局系统停电,立即召集所有当班人员,两人一组手持照明灯分别奔赴大堂、配电室、交换站、餐厅和楼层,查看应急照明设施,并将相应电气设备开关调至关闭位置。
3、电梯营救人员迅速就近打开电梯轿箱厅门,大声呼叫,确认电梯内是否困有客人及电梯所在位置,如果不在平层位置,则迅速赶赴14/F电梯机房,打开房门马上断开电源开关,拆下曳引机抱闸防护罩,用专用工具轻缓下压机械抱闸,待电梯轿箱缓慢向上滑至平层位置时,用电梯专用机械检修钥匙打开轿箱厅门,协助被困客人迅速撤离电梯。
4、交换站溴化锂机组、板式交换器和容积式交换器一旦停电,马上将蒸汽关闭,以免损坏设备。
5、若是因配电室进水、起火等原因无法正常供电,紧急情况下可通过切换至消防备用电源状态保证生活泵、消防泵、喷淋泵、电梯和监控室供电,保证重要设备设备运行。
6、若是配电室分支线路电气元件故障,可立即将分支回路脱开,并悬挂警示标志,保障其他回路正常供电,随后再设法解决。
7、停电期间,严禁使用明火作业,易燃物品周围应设置隔离带,并加强巡视。
8、停电期间,工程部当班员工要听从经理的统一指挥,及时汇报各自分管区域的最新动态。
财务部工作:
宾馆一旦突发停电,由部门在店最高职人员立即组织各岗员工采取相应应急措施,财务部办公室要做好现金、支票及印章的存放,前台以及各收银点也要立即做好现金的管理和客史资料的保存与备份工作。
营销部、人力资源部、采购部、总经办工作:
宾馆一旦突发停电,由部门在店最高职人员立即组织各岗员工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各办公室人员要坚守岗位,并做好各种协议、人事档案等重要资料的管理和存放工作。
特别强调:
各部门要在突发停电后,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并按预案内容完成各自的工作,力争将停电造成的损失控制和降低到最低程度。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幼儿及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我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目标:
1、向全体家长、教师及幼儿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我园蔓延、流行。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教师、幼儿、家长的防护意识和幼儿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病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管理:
幼儿园成立由园长负责的、保健老师及班主任参与的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幼儿园的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我市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园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幼儿园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教师、幼儿、家长的科学防病能力。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园领导、分管领导及保健老师要经常对食堂、活动室及幼儿生活用品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幼儿园卫生经费投入,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幼儿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幼儿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家长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教育幼儿、家长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幼儿园建立考勤监测制度,由园长对教师,班主任对幼儿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保健老师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保健室必须立即向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幼儿园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10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市教育体育局及时采取管控措施,要求全市17家民办学校及72家校外非学历培训机构扛起“责任”旗,坚决打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保卫战。
1、定责明责:强领导、早部署
x月x日,教育体育局成立腾冲市校外培训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制定防控工作策略,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类事项。同日,发布网上通知,要求所有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即刻停止一切集中教学和线下培训活动。
2、细责强责:发文件、硬要求
x月xx日,教育局下发《腾冲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暂停开展培训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疫情期间一律不准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在不聚集的前提下,对学生和家长做好相关解释工作,以避免在学生和家长中出现不清、不满、不畏情绪。明确提出,对不服从管理、一意孤行的培训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纪追究责任。
3、守责尽责:全面查、久防控
x月xx日,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全面停训,并按照要求以打电话、贴公告和群信息等方式对学生和家长进行停训通知,同时做出认真细致的解释。经领导小组走访调查,所有机构培训活动均已停止,没有出现私自开展培训的行为。x月xx日,要求各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成立疫情防控联络小组,及时完成上传下达等工作,并配合局领导小组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及民办学校的近期到湖北返腾师生情况排查,第一时间上报排查情况。x月xx日,下发《腾冲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校外培训机清退费用的通知》,要求各培训机构在不集中的前提下,无条件、全额清退已收费用,对不按要求退费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11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及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生活饮用水日常管理:
1.学校学生生活用水采用市政供水,饮用水学生采用各楼层直饮机供水,饮用水设备统一由区教体局招投标采购。
2.由设备供货商专人负责消毒及管理设备设施。每学期定期开展对学校饮水机相关设施必要的保养和维护,定期更换滤芯等耗材,并统一做好记录。
3.学校每天由保洁员负责对饮水机进行清洗保洁,进行监测保证正常运行,如有故障立即向总务处报告,如通过目测、鼻嗅、口尝等手段,监测学校水质是否有变化,同时接受广大师生对饮水水质异常的报告。
三、事故报告:
1.学校疑似饮用水污染事故突发后,饮用水管理员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报告校长并保留水样。
2.校长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赶到现场进行初步确认。
3.事故初步确认后,校长在10分钟内向师区教体局、疾控中心等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四、应急处理:
1.在校长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领导小组副组长立即组织对校内已经饮用过污染水的师生进行清理,小组成员对水源、设施、现场等进行保护,维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组长指挥组织纯净饮用过污染水的学生到指定地点休息、观察,等候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如有学生出现异常症状,由小组成员进行初步处理;小组成员和班主任协助医务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3.小组成员负责协同其它教师联系家长并组织学生在教室休息或自习。
4.小组成员负责接待到校家长,并进行安抚、慰问。
5.由总务主任和食堂主任联系组织卫生的.纯净水或食堂单独烧开水等方式提供水源,以满足师生正常的饮水、生活需求。
五、善后处理:
1.成立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安排行政和教师对受害人员家属进行慰问安抚。
2.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关系,协助相关部门查找污染原因,积极配合专业部门人士消除污染,尽早恢复学校正常用水。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12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卫生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发生在局部,尚未引起扩散或传播,还没有达到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突发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较大范围内发生,出现疫情扩散,尚未达到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突发事件。
3、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影响大、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危害严重的突发事件。
二、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的组成
我院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由卫生院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各村卫生站等主要负责人组成。应急处理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院。
三、主要工作职责
1、卫生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监督管理。防保科承担责任范围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任务。
2、防保科在卫生院的领导下,负责对疫情的报告,医疗机构、留验站的隔离、消毒、防护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公共场所消毒,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疫点的环境消毒,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的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3、卫生院设立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实行首诊负责制。
4、卫生院在接到下级卫生部门的报告后,应立即了解情况,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确定事件类别、性质和严重程度,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需要,组织应急救治队伍和有关技术人员赴现场,指导和协助当地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5、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与分析,判定事件的性质、类别和严重程度,同时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制定和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方案。
6、对重大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范围做出判断,判明引起事件的毒物种类及数量,提出现场处置方案,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13
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指挥机构,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本学校内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2.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李惠琴,统一协调指挥全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副组长:刘泓、朱玮,协助校长做好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员:
陆海峰校办主任:负责协调、沟通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落实上级指示。
叶琼德育处主任:负责做好人员的协调工作、负责日常监测、负责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预防意识和防护能力;为学校防控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工作提供舆论支持。
徐桂兰总务处主任:负责保障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期间物资供应;负责学校饮用水设施设备的进购、安装以及日常卫生管理工作。
韩冰教导处主任:负责上报教师每日健康状况。
俞元英.杨国珍校医:是全校应对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业务主管,负责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工作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提供日常培训指导。负责上报学生每日健康状况。
赵文龙学校食堂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饮用水设施设备的卫生、消毒工作。
黄瑾、张珏、冯敏华、朱丽琴、唐天灵、张莺莺、葛斌、顾名翠、葛成芸、王苏梅、俞红英、杨爱华负责本年级的饮用水日常卫生管理工作。
二、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分级与报告
(一)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监测
建立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晨、午检监测制度,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进行监测,对缺勤学生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重视信息的收集。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的标准参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事件(I级):因学校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造成化学性中毒和(或)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确定为特别重大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因学校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造成化学性中毒和(或)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危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3.较大事件(Ⅲ级):因学校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造成化学性中毒和(或)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危害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4.一般事件(Ⅳ级):因学校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造成化学性中毒和(或)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危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1.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本校的责任报告部门为总务处,责任报告人为徐桂兰。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事件监控联系电话,对事件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2.报告时限和报告人
获得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后要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建立自下而上的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在事件发生期间,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
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三、事件的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原则
学校发生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时,要高度重视,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反应。要根据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可相应提高报告和反应级别,确保迅速、有效控制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稳定。
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报告、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卫生事件在学校内发生。
(二)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相应级别的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响应措施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处理。
(2)根据突发卫生事件处理需要,协调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2.事件控制措施
(1)发生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时,学校应立即停止供水;
(2)及时查明原因,消除污染,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处理结果;
(3)停水期间,学校应采取措施保障充足的卫生安全的饮用水。
(4)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决定,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
(5)普及卫生知识。针对突发卫生事件的性质,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师生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做好家长告知工作,消除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6)根据报告时限和程序要求,及时按要求上报突发卫生事件。
3.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
(1)应急响应终止的标准
突发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水质经重新检测合格,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应对突发卫生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
(2)终止响应
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终止应由上级有关部门通知为准。
四、事件的善后处理
(一)后期评估
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结束后,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二)奖励与责任
学校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其他事宜
涉及有关赔偿、补偿、奖励、社会救助等其他善后事宜,按市、区相关规定办理。
五、应急处置的保障
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学校应加强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突发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统一的突发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保证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技术保障
1.应急救治队伍
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加强管理和培训。
2.应急演练
学校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增强应急意识和实战能力。
(二)物资、经费保障
1.物资储备
学校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应急物资需求计划的要求,做好物资储备,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2.经费保障
学校应保障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日常维护经费,按规定落实对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
3.通信保障
学校要给卫生保健室和总务后勤部门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建立通信网络。
(三)宣传教育
学校要利用广播、板报、视频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广泛开展学校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师生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
六、预案管理与更新
(一)预案的制定
本预案的制定,由上海市民办风范中学学校负责解释。
(二)预案的审查和发布
本预案由总务处部门负责制定,由教导处部门负责审核,由教导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根据本预案认定相应的负责人。
(三)预案的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应急资源发生变化,突发卫生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本预案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14
为深入加强幼儿园饮水卫生安全工作,不断提升幼儿园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本园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与控制我园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制定本园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与控制我园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1 、条件:幼儿园发生生活用水、饮用水污染事件。
2 、处理办法:
⑴ ⑴ 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饮用水的供应。
⑵ ⑵ 保健室向幼儿园领导汇报。幼儿园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区妇保所和岳阳街道卫生院并做好登记工作,迅速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局保卫科,同时报区疾病控制中心学校卫生科。保健室向幼儿园领导汇报。幼儿园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区疾控中心、区妇保所和岳阳街道卫生院并做好登记工作,迅速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局保卫科,同时报区疾病控制中心学校卫生科。
3 、汇报内容:
⑴ 报告饮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⑵幼儿园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⑶ 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⑷ 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4 、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并通知家长。
5 、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
6、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8 、保险机构介入处理。
9 、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10 、书面汇报前因后果及处罚情况。
11 、整改计划、措施。
三、幼儿园发生饮水污染事件报告程序和联系方式:
1 、报告程序:
幼儿园
教育局 区疾控中心 ; 区妇保所 街道卫生院
2 、联系电话:
区教育局 ;
区疾病控制中心 ;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15
一、水源水质事故的分级和应急处理措施
1、一般水质事件
由于大量降雨,源水含有大量泥沙和悬浮物质,造成原水浑浊度增高时。可通过合理调整净水剂投放量的方法来达到满意的效果。高藻期原水藻类含量高时处理难度大,沉淀后水和出厂水难以达标时,水厂应立即在原水中投加氯,并适当提高加氯量,提高预氯化效果。
源水水质出现异常,污染物质超过有关标准,但经过水厂正常处理,水厂源水水质可以达标时,水厂化验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水质检测的频率。
2、较大水质事件
当发生不明原因的水质恶化,污染物严重超标及水源性疾病爆发时,接到报告或发现源水水质问题的第一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中心化验室要加强对水源水质的监测,增加检测频率和检测项目,并协同有关部门尽快查明原因。同时水厂要提高氯投加量,增加杀毒效果。采取必要的特殊处理措施,确保出厂水的水质达标,如果水质不达标,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报经供水主管部门批准,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用户,直到水质达标后恢复供水。
3、重大水质事件
源水水质发生突发性化学污染事故时,接到报告的第一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同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中心化验室要协同有关部门迅速了解清楚污染物的种类、包装、数量及出事地点等有关情况。加强对出厂水水质的检测,对水源水质的监测应沿着源水上游在接近被污染的断面采集水样检测或在取水口上游断面采水检测,同时可采取生物监测措施,若生物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化学检测超标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并通过媒体告知市民停止用水,直至水质达标后恢复供水。
4、应急响应
进入应急状态时,各部门要立即到位,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发生一般水质事件,水厂化验室要向水厂厂长和中心化验室报告,由水厂厂长现场指挥,保证正常供水。发生较大水质事件,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听从总经理指挥,水厂和化验室全力以赴,并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查明原因,研究对策,采取措施,并将事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发生重大水质事件,水厂厂长接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了解情况,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预案,在上级领导的指挥下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应将水体受污染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
二、水厂供水故障应急预案
1、一般突发故障停水
a、供电线路故障:引起突发临时停水,能在短时间内恢复供电的。
b、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短时停水,能在短时恢复的。
c 、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水质超过3NEU,能在短时内修复的。
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运行班长,运行班长及时判断故障种类,迅速报告水厂厂长并通知机电维修人员。
3、抢修措施
机电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查明故障原因及时处理,工作完成后,撤离安全防护设施,恢复供水。恢复供水后将维修信息反馈至水厂厂长。
抢修责任人:技术部经理
4、严重突发故障停水
a 、供电线路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12小时内修复的。
b、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12小时内修复的。
5、信息通知
故障发生后,运行人员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水厂厂长。厂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判断事故等级,发生故障的情况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
6、抢修措施
水厂厂长现场组织指挥,协调生产技术人员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组织抢修,抢修工作完成后,撤消安全防护设施,恢复供水。恢复供水后将维修信息反馈至公司总经理。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16
为确保我校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减少伤亡,控制蔓延与发展,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所造成的损失。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应急措施
1、建立每日报告制度。各班级每天向办公室报告本班出现的公共卫生事件的病例或疑似病例,在病例诊断改变、病人治愈出院或死亡数、与患者接触或密切接触者等详细信息,办公室定时向市教育局报告本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情况。
2、避免人群聚集和流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等活动作相应调整,也不安排外出参加大型教研活动。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人员出入管理,加强对校内各种流动人员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暂停各类培训活动。
3、加强医学观察,医务室严密注意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主要病症和可疑病症,及时报告和采取应急防治措施。做好药物用具的准备工作,指导消毒和清洁卫生工作。
4、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洁及消毒工作,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厕所等人群聚集的场所按照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消毒,并保持空气流通。
5、调整教学方式,根据市教育局的要求,坚守岗位,根据不同要求采用不同的教学方式。
6、加强宣传工作与舆论引导,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要求,学校将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的事件信息,使学校信息公开、透明,对学生和教职工进行正确引导,稳定师生的情绪、心态,消除师生员工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
四、具体应急反应
学校根据所在地卫生部门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做出相应的应急反应。
1、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警的反应
学校启动预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值班制度,指导、督促学校各处室、各班做好应急准备。按照当地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治工作,启动相关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大力开展预防传染性疾病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2、公共卫生突发事件C级警情的响应
在预警的基础上,学校立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进入应急状态,督促各处室、各班落实各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治措施,按照当地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开展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治工作,落实各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治应急措施。
3、公共卫生突发事件B警情的响应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B级警情发布后,在C级响应的基础上,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取消一切校内外大型群体性活动,对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
4、公共卫生突发事件A级警情的响应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A级警情发布后,在B级响应的基础上,学校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形势,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学校的教育进行调整,采取停课放假和调整教育方式等紧急措施。
本预案启动时间为: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启动本预案。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17
本制度所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饮用水污染、食物中毒等事件。如有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教师要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及时做出恰当处理。
一、传染病
(一)发生传染病,对患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者及早隔离,及时报告。报告的一般程度为班级教师向保健教师或安全主管人员汇报,保健教师或安全主管人员向园长汇报,由园长再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包括:教育局、卫生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如遇重大责任事故应立即报告市、区卫生局和妇幼保健所,然后再书面上报;责任事故应立即报告;一般事故做到2天内报告。
(二)对患病幼儿所在班级的其他幼儿进行检疫、观察,留观期间不收新生、幼儿不混班不窜班活动。
(三)按照“发生传染病后的消毒要求”,在保健教师指导下,保育员加强其所在班级的消毒工作,做好传染病登记,复查复治工作,以及传染病留验观察期过后的终末消毒,做好记录。
(四)加强晨检,认真做好传染病针对性检查,检查具体内容参见《常见肠道传染病隔离观察要求》和《常见呼吸道传染病隔离观察要求》。
(五)留观期满后无新患者出现方可解除隔离;患者隔离期满后须凭医生证明方可回园或进班。
(六)工作人员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及时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二、饮用水污染、食物中毒
(一)立即报告:立即停止食品加工活动,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救治病人: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将病人送至医疗机构抢救治疗。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部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三)保护现场:保留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配合调查:学校保健教师做好专项登记工作,包括:饮水污染情况、班级、人数;因饮水而得病的学生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区卫生监督所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五)控制事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六)善后处理: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积极投入相关调解工作,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做好理赔工作。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18
为了提高我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的应对能力,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的目的,根据《重庆市医疗卫生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编写指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一、医院建立院长负责制,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下设监测报告小组、急救医疗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并配备兼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人员。
二、单位现状:根据现有的条件在人力资源方面:有从事计划免疫、传染病统计分析的预防接种门诊;有从事各种检测化验,能够通过科学的手段第一时间知道各种疾病的分类的检验科;有临床经验丰富的内、外、妇医疗专家;有从事后勤工作的办公室、医务科、总务科。在物资方面:有各类先进的检验仪器设备;我院药品种类齐全,储备量丰富,完全可以满足各种应急医疗用药;有用于安全防卫的消毒药品、干粉灭火器。
三、工作职责
1、突发公共事件小组成员:汪力、刘建华、张志杰、唐小川、周胜、韦林江
汪力:突发公共事件办公室总指挥,负责指挥调配各小组所有成员,统筹协调各种关系。
刘建华:突发公共事件感染控制及监测报告小组组长,负责36种法定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分析。
张志杰: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急救小组组长,负责调配小组内的内儿、外、妇医疗成员进行医疗现场抢救。lOcAlHoSt
唐小川:突发公共事件后勤保障小组组长,负责提供应急所需的后勤物资,医疗设备及药品。
周胜、韦林江:突发公共事件办公室成员,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总结工作,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工作,完善医院感染控制负责。
2、监测报告小组:刘建华、谭小羽、韦菠
谭小羽:监测报告小组成员,负责收集36种法定传染病的标本采样。
韦菠:监测报告小组成员,负责分析36种法定传染病的分布趋向,及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医疗急救小组:张志杰、蒲元方、罗远琴、陈光胜、王明科、赖朝凤、宋书会、廖艳霞、李仕洪
蒲元方、李仕洪: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妇产科方面的急救工作。
罗远琴、宋书会: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内儿科方面的急救工作。
陈光胜、廖艳霞: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外科方面的急救工作。
王明科、赖朝凤: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手术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唐小川、夏远洪、阳玉君、王小明、向凤、彭猛、刘华超
夏远洪:负责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通道的通畅及医院安全保卫工作。
王小明:负责日常急救物资(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工作。
阳玉君:负责日常物资的采购工作。
向凤:负责各种医疗物资的消毒处理。
彭猛:负责通讯、网络畅通。
刘华超:负责资料的收集,通讯录的更新工作。
四、预防和应急准备
1、定期对本院医务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2、定期查看预防突发事件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及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和调度。
五、应急响应
1、开设24小时值班电话:___
2、调度医疗急救小组火速奔赴现场应急抢救。
3、调度后勤小组及时开辟通道、准备急救的药品、器械。
4、铺备突发事件专用病房。
5、向上级卫生部门及时汇报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6、将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在医院网站上通报,并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有关新闻管理的规定向外公布信息。
7、当突发事件的病人康复出院后,半年内未再次发病且在这一地区无新增病例表明应急结束。
8、突发事件处置完成后,由韦林江、周胜同志负责进行总结,找出经验教训,所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成员共同提出整改意见,经突发公共卫生小组会议确定形成文字,写入我院应急处理方案。所有突发事件的归档交由院病案室完成。
六、保障措施
每周对网络进行杀毒处理,保证网络的通畅;每月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小组成员轮流对各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每月护士一个课题,由总护士长赖朝凤亲自培训;每一季度进行一次突发事件的演练,检测应急队伍的整体情况。
七、附录
1、本方案由院办公室管理,并随时根据上级要求及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完善。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小组成员通讯录:(略)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19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在寮步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基层卫生组织、村民委员会、驻镇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企业以及个人等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1.4.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及时发现各类危险因素,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措施;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开展演练,提高各类组织和居民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1.4.3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基层卫生专业人员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识别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正确处理;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执法监督,保证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措施依法得到严格执行。
1.4.4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明确社区组织与专业防控机构的职责分工,发挥社区优势,广泛动员社区各种力量,培育志愿者队伍,积极配合、协助专业防控机构,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职责
寮步镇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镇长或或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寮步医院院长担任副组长,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职责如下:
2.1.1组织和动员全镇力量,做好和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1.2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
2.1.3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2.1.4评估和总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完善预案。
2.1.5、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2.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成员和职责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0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街道(乡镇)卫生院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5、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各级各类学校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立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1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公共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的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中心小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应急指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市应急指挥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指挥中心的具体指导下,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本着对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处置”的指导思想,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确保稳定”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各科室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及时、妥善地处置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预案》的范围和启动条件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学校发生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事故包括:
1.学校的建筑物倒塌、楼梯通道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2.学校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3.学校内建设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校师生发生的集体急性中毒事故。
5.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6.学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7.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8.学校发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9.学校突发传染性疾病等。
《预案》启动的条件是:
1.学校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的。
2.急性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3.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4.虽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其他应启动本预案的。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根据《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学校迅速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指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校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校长担任,下设办公室,由安全管理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校长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责任人,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现场保护等前期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指挥委员会、市应急办、市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工作。
现场指挥部的具体职责为:
1.执行市应急办、市应急指挥中心的命令、指示。
2.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3.制定、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人员抢救。
4.及时反馈现场信息,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向市应急指挥领导机构提供决策依据。
5.协助做好有关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事宜。
五、学校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及时迅速地向所在镇政府、市教育局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2.组织、协调好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迅速开展受伤人员的抢救、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会治安。
3.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4.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学校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秩序。
5.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6.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伤亡师生及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
8.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使之更符合教育的实际情况。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及新闻发布规定
1.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分别报告市教育局和开发区。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类别、发生的时间与地点。
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⑶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⑷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⑸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在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之前,任何个人不得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事故(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及原因由应急处置指挥部公布。
七、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对策和措施
1.重特大安全事故(灾情)发生后,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抢险救援情况及时上报。
2.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请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请公安、交警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好现场。
4.请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5.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校长亲自挂帅组织有效的抢险救援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要认真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引导全体教职员工积极投入到抢险救援工作中去。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2
一、常规筛查。
复课后,对进入培训场所的全体员工与学员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班主任或带班教师每天关注学员的出勤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做好体温监测、因病缺勤请假、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
二、发现报告。
开展筛查时,如发现发热症状患者(体温超过37.3℃的发热者),检查人员应迅速向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报告,机构负责人须立即报告卫生疾控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三、患者隔离。
患者员工戴口罩马上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学员应戴上口罩在培训机构内临时隔离,并及时告知家长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在送诊同时做好情况登记、上报工作。
四、病例甄别。
配合医疗机构迅速做好病例甄别工作,应核查其近期是否去过重点疫区、有无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以及聚集性病例接触史,分别按以下程序处置:
1、如果有,应立即就地单间隔离,并通知属地卫生疾控部门,120转运至定点医院,协助开展密切接触人员的信息排查与处置,并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由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同级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如果没有,继续在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治疗。机构在及时上报信息的同时,需及时了解患病人员动态情况,做好相应后续工作。
3、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培训场所实行封闭式硬隔离。确诊病例的诊断应以卫生疾控部门为准。
五、场所消毒。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技术规范》和《疫源地消毒总则》、《浙江省疫点(疫区)消毒管理工作规范》,对患者所在的场所、排泄物分泌物、接触过的物品及可能污染的其他物品进行一次彻底的终末消毒,做好对环境体表面和空气的消毒。
六、应急指挥。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在第一时间成立临时现场指挥部,配合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开展现场防控工作,在卫生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下,进行消毒和隔离等工作,严防疫情扩散,同时报同级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七、应急停课。
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迅速按要求启动应急停课程序。全机构应急停课的申请,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个别及少量学员因其他病情或防控工作需要停课的,由相关校外培训机构酌情决定。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3
一、总则
⒈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和规范全院范围内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⒊工作原则
⑴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⑵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院领导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⑶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各部门、各科室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⑷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保障。要广泛组织,全员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⒋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院或指定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组长:院长、书记
副组长:副院长、副书记
组员: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二门诊部、保健部、院感办、院办、总务部、保卫部、党群办、设备部、人力资源部、监察审计部、健康教育部、财务部、外联部等职能部门主任、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办公室设在医务部,由医务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1.承担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各项指令和任务;2.承担我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医院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要及时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院外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医疗救治
⒈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⒉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⒊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环境。
⒋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不得拒绝接诊。
⒌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经验。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
⒍开展科研与技术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药品、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技术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五、责任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业技术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开展卫生技术研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组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⒈专业技术组织保障
⑴应急卫生救治队伍
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级负责、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加强管理和培训。
⑵演练
按照统一计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
⑶后勤保障:物资、经费、交通、通讯保障由财务部、总务部负责
⒉宣传教育
由健康教育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正确引导社会心理,动员公众积极支持并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落实群防群控的应急措施。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4
一、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提高我院应对突发食堂食品安全故事的应急救援能力,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以防为主。
1、以保障全院医患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处置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时要以生命救助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将食品安全事故的影响降低到最低。
2、本院职能部门应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开展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3、工作中要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指导,与有关政策相衔接,确立决策科学、反应及时的处置方式。
(二)统一领导,协调配合。
1、成立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2、食堂食品安全事故管理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3、健全食堂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沟通制度,整合本镇应急资源,加强协同作战能力;必要时迅速要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调度应急资源,以应对突发食堂食品安全事故。
(三)信息公开、科学果断。
1、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保障信息通畅。
2、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全院职工及病患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有关职能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依靠科学,提高效率,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抢救伤员,减少损失,并及时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院职工及病患出现的突发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时的应急处置与抢救措施。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 王利忠(分管副院长)
成 员:崔凤才、宏春、孙广军、李秀兰、薛金霞
2.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小组成员职责
组 长: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疾控、医疗等部门联系,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食品中毒人员及家属做好解释工作。
五、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
1.对食物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1)停止使用中毒食品(饭菜);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3)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5)对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性措施;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1)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材料;
(2)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扩散,责令商家和生产经营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3.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措施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方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75%的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3)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受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应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5、环境处理组。由职能部门牵头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建,消除危害,并对潜在危害继续监控。
六、责任追究
1.针对外包食堂,我院具有监管职能,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事故),善后工作由医院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2.责任追究:外包人负责落实执行;属外包人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3.事件处理结束后,立即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组织食品管理和食堂工作人员全员培训,并对员工进行情况通报和教育。
七、附则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每年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5
一、目的
在发生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时,能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稳定。
二、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单位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卫生保健教师)
班主任
主要职责:
调查协助组:
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学校有关部门立即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报市疾病控制中心。
人员救治协助组:
协调单位与各级部门及单位内部之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积极配合各个相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开展的各项调查、处理、救援等工作。医务室做好第一时间抢救并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后勤保障组:
总务处负责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并在各部门配合下,认真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单位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饮用者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饮用者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并公告居民,及时解除控制。
(6)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时逐级上报。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行政处罚。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6
为了及时处理或预防传染病,为适应疾病预防控制形式发展的需要,提高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应急应变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我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的危害,规范和指导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报告: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严重传染病的: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重度事件的。
当前主要包含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艾滋病、肺炭疽、麻风病、结核病、登革热、布病、手足口病等重要和重大传染病,以及食物中毒。
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医务科及业务院长报告,由院长在2小时内向市卫生局报告。
接诊医生对于可以传染病患者,应邀请外院专家进行会诊以及早明确诊断,或直接按规定转运病人至指定医院。
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对传染病爆发、流行区域内流动人口做好预防工作,落实有关卫生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传染病做到及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病原扩散。加强医院感染控制
院感染科要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消毒技术规范》等规范要求,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院废物的处理,加强监督和指导。物质贮备
各科室认真做好必要的诊治、设备、治疗药品、防护设备、消毒器械和药品,检验设备和试剂贮备工作。每年例行检查俩次。
本预案将根据具体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浚县中医医院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7
为确保黄州城区供水安全,应对因冻害造成的供水危机,最大限度地减少停水时间,缩小停水范围,降低停水损失,保证城市正常供水,特制订如下防冻抢险供水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冰冻期间城区正常供水,黄冈市自来水公司成立供水防冻抢险指挥部,机构设置如下:
指挥长:
副指挥长:
另外根据防冻工作实际情况,指挥部下设四个应急小组,具体设置如下:
第一小组:安全生产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二小组:管网抢修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三小组: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四小组:新闻联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应急预案启动及具体办法。
在冬季气温过低或冰雪天气极大影响城市正常供水,根据实际情况,由防冻抢险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防冻抢险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建委备案,各应急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工作。
三、应急准备:
各应急小组根据抢险工作安排,及时就位,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小组:负责两水厂取水、制水、送水的正常运行,并保证能随时启动水厂各项应急预案。
第二小组:迅速成立20人的抢险突击队到营业所集中统一调配,负责城区管网的抢修工作,及时快捷地应对管网突发事故,保证管网正常供水。
第三小组:负责应急预案所需的物资、设备供应及储备,并保证质量和数量;负责应急预案所需的车辆,保证各单位通信畅通;保证公司职工的劳保、防护用品。
第四小组:负责应急预案对外宣传工作,包括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停水对外公告以及用水设备防冻措施和办法的宣传,并负责收集和汇总各应急小组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四、防冻抢险保供水应急处理程序
1、险情发生后,第一知情人应立即向公司应急小组报告。
2、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及时到达现场,详细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抢险指挥部报告事故的具体情况。
3、抢险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决定,由各责任小组进行实施。
4、各应急小组应将事故处理情况定时向指挥部汇报,并向指挥部提交险情分析报告。
五、应急预案工作要求。
1、公司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应急预案的实施。
2、各应急小组思想要高度警惕,不畏困难,坚守岗位,随时待命,并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
3、各应急小组应无条件执行指挥部的各项指令。
4、各应急小组组长和公司调度中心主任在预案实施期间每日下午3时30分向指挥部汇报当天工作情况,重大决定应经指挥部批准后方可执行,抢险人员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赶到现场。
六、各生产单位密切关注近期天气变化
各单位要作好融雪化冰后的抢修、维护恢复工作,尽早做好人员安排。各项抢修工作中的任何人、任何部门出现问题要追查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将作行政处分。
七、应急终止
应急预案的终止应根据预案实施情况和对供水的影响程度由应急抢险指挥部报市应急办、市建委批准,由应急抢险指挥部指挥长王汉良宣布终止。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8
总则
(一)目的
制定《乌龙镇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以下简称“乌龙镇卫生预案”)的目的是:落实《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基层卫生应急能力,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和要求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政策和预案为依据,在分析掌握各类危险因素分布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本镇自身实际情况,编制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参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霍邱县人民政府制定的《霍邱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分级标准执行。
(四)适用范围
《乌龙镇卫生预案》适用于我镇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本镇居民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在乌龙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基层卫生组织、村民委员会、驻镇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企业及个人等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村应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及时发现各类危险因素,落实相应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措施;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开展演练,提高各类组织和居民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3)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村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基层卫生专业人员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识别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正确处理;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执法监督,保证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措施依法得到严格执行。
(4)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本镇要培育志愿者队伍,积极配合、协助专业防控机构,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同时,强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地管理的原则,实现条块间的有机结合。
二、乌龙镇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乌龙镇应急指挥机构
乌龙镇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其职责:
(1)组织和动员本镇力量,做好和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
(3)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4)评估和总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完善预案;
(5)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6)培育本镇服务民间组织,组织开展本镇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乌龙镇应急处理日常管理机构
乌龙镇应急办公室:负责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协调工作;组织制订、修改本镇预案;组织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和隐患排查;组织技术培训和演练;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做好学校、建筑工地等高危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组织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
(三)乌龙镇卫生应急技术机构
乌龙镇卫生院的职责应有:
(1)能力建设:负责本单位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2)技术支撑:参与制订《乌龙镇卫生预案》,承担技术方面的编制工作,技术方案应与现有的技术规范、方案保持一致;指导、协助驻本镇各单位、村委会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村级卫生诊断”,分析本镇内各类公共卫生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开展本镇居民的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
(3)信息收集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管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报告本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4)措施落实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控机构,落实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协助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助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四)乌龙镇其他相关机构
(1)村委会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及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村民参与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技能培训和演练;做好和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等工作。
(2)派出所
依法查处、打击影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处置的各种违法活动,保证卫生等部门执行公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3)驻本镇单位
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及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并逐步完善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单位内部的卫生应急宣传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做好和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等工作。
(4)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承担卫生行政部门、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应急工作任务;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
(5)本镇内其他社会团体与组织
本镇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与本镇志愿者组织,应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通报
(一)监测
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的网底,乌龙镇卫生院应做好和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以下工作: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专业防治机构的业务指导,保证监测质量。
(二)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应包括本镇内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等。
具体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及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救灾防病与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通报
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按照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机构的授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本镇组织和村民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利用本镇或单位的有线电视、电话、广播、公告栏等手段,因地制宜地建设村级预警、信息通报系统。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
(一)应急反应原则
接到上级政府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本镇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镇内发生,应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到邻近乡镇或上级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通知本镇各相关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邻近乡镇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反应措施
本镇内一旦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结合本镇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户胡镇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开展村级动员,组织本镇内各有关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协调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镇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和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临时隔离场所,对需要进行隔离的本镇居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协助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的封锁工作及疫区的公路、水路交通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公共场所的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对本镇内禽畜和野生动物等异常病死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现场、监督深埋和劝阻食用等措施。
(3)本镇内发生疑似食物或职业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安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对中毒病人实施抢救;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4)根据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本镇内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5)采购、接收、分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6)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
2、镇卫生院
(1)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2)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进行定期随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疫点、疫区的封锁管理;指导病人家庭消毒。
(4)按专业机构要求,对本镇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造册登记,为专业防控机构提供基本信息。
(5)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6)开设咨询热线,解答相关问题。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7)在专业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毒、杀虫、灭鼠等项工作;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本镇居民正确使用。
(8)做好出院病人的随访与医疗服务工作,落实康复期病人的各项防控措施。
(9)根据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对村民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10)指导驻本镇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协助做好对本镇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3、驻本镇单位
(1)按照本镇和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管理与报告工作;对本单位的病人、疑似病人进行登记造册;落实对人员外出限制等措施,对外来人员、外出返回人员进行登记和及时报告。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在本单位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现场消毒、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
(3)执行政府对本单位实施的封锁、隔离措施。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单位内应急隔离场所,做好封锁、隔离期间本单位的生活保障工作。
(4)做好单位内防护用品、消毒设施的采购、供应、分配和使用工作。
(5)在单位内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解释和健康教育工作。
(6)开展单位及周边地区的消毒、杀虫、灭鼠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单位宿舍、食堂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4、派出所
(1)在实施疫区、疫点封锁及人员隔离措施时,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强制执行。
(2)保护并配合专业防治机构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开展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等现场防控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实施人员、车辆的卫生检查,对拒绝检查者依法强制执行。
(4)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5、村民委员会
(1)当本镇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造册,为专业防治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2)当本镇内发生重大食物中毒或职业中毒时,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及时通知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3)根据实际需要和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临时隔离场所,并对专业防治机构认为需要进行隔离的本镇居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
(4)接种、分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为隔离者提供生活必需品、处理生活垃圾。
(5)按照专业防治机构的要求,动员群众开展公共场所和家庭内的消毒工作。
(6)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本镇居民做好相应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本镇村民参加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知识与应急技能的培训。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由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政府做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终止决定,确定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
五、善后处理
(一)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应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对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自我评估。有条件的村,可对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经济评估。自我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本镇资源的动员与组织情况、本镇各相关组织的协调与配合情况、对上级职能机构开展现场处理工作的配合情况、物资及经费使用情况、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二)恢复与重建
动员本镇各界力量,充分发挥村委会作用,调动本镇各类资源,开展自助和互助,加快恢复和重建。
(三)奖励与表彰
根据上级要求,本镇提出奖励的建议名单并报有关部门。对本镇内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对其事迹和精神进行宣传。
(四)责任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抚恤和补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补助;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落实有关待遇。
(六)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一) 信息系统
建设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完善本镇信息报告、交流与沟通制度,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监督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村委会、驻本镇各单位应完善本镇的电话、广播、公告栏等基础设施,制定并及时更新本镇成员通讯录,准确掌握本镇居民基本信息。
(二)疾病预防控制队伍
户胡镇卫生院应设立预防保健科(公共卫生科),培训村卫生室等卫生服务人员,指导、组织、监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开展。
(三)医疗救治队伍
户胡镇卫生院应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照上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设置隔离和留观病床;承担或协助专业技术部门开展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医疗救治和运转工作。
(四)建立志愿者队伍
发挥驻本镇各单位和群众性组织的优势,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志愿者队伍,按照平战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形成不同功能的应急小分队,明确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及职责,建立人员数据库,加强志愿者队伍的培训与演练。
(五)培训与演练
加强本镇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形成定期培训制度,提高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针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开展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自救、互救等技能的培训,重点对本镇中的安全员。卫生业务人员以及义务宣传员等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征兆的识别和应急反应等知识的培训。积极参与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在本镇内组织开展模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本镇应急准备、协调和应对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六)经费和物资保障
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
我镇应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七)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调查我镇地形地貌、建筑设施、水流风向、驻本镇各单位等基本情况,制定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避难和救助场所清单,绘制避难和救助场所分布图及标识,并报上级政府和专业防治机构备案。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过程中,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请示上级政府,及时确定本镇公众临时性避难和救助场所,并在本镇显著位置张贴避难和救助场所的地图及标识。被确定为临时避难场所的单位,应服从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组的安排,并提供相应的后勤保障。紧急情况下,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可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即刻指定本镇公众临时性避难场所,并随后报上级政府批准。
(八)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本镇负责并协助组织驻本镇各单位、群众组织和民间团体,开展广泛的卫生宣传。充分动员社会和群众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本镇居民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九)驻本镇各类社会单位的管理
本镇应与教育、安监、公安、工商、农牧、交通、建设、通信、新闻、检验检疫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各部门应摸清本镇内相关单位及人员的分布情况,配合做好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对驻本镇各单位的管理工作。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9
传染病对人类的危害很大,对社会的稳定也造成很大的.影响。我们要树立依法防控的思想,坚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做好预防各类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传染性结膜炎、水痘等),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校传染病应急预案,以确保师生的安全,防止疫情发生及蔓延。
一、做好预案的基础工作
1、校长是防范各类传染病的第一责任人,并建立阶梯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2、健全和完善校内通讯联系收集,建立两极双向联系通讯网:
(1)班主任向学生公布宅电、手机号;将班级学生的家庭地址和家长的通讯联络重新核对整理。
(2)校长向全体教师公布宅电、手机号。
3、标准应急情况上报顺序,将有关联系电话整理备用。
二、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小组
(一)、预防传染病事情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
报告人:
(二)、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负责组织救治患者、安排隔离场所、调查传染源,安排善后等一切工作。
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负责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护,车辆调配,配合卫生防疫做好有关人员的隔离防护工作以及消毒工作。
成员:做好学校相关学生的宣扬教育与抚慰事情,确保教学正常开展。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30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和《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严重水灾、火灾、特大车祸、爆炸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本预案是根据国家、省、市《非典疫情突发应急处置预案》等规章制度制定的。在执行中必须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挥。
3、结合整合卫生资源的要求,无条件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调动和安排。
4、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5、医院设立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所有专项资金列入本年度财务预算。用于组织开展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科学研究,主要包括急救设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训、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的储备与完善等。
6、依据国家政策,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二、预防与应急准备
1、为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组织与领导,医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各类急救小组。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对全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有关部门
和小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1)领导小组全权负责疫情突发后所有应急处理工作。
(2)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下设临时指挥部和工作组,各个工作组根据职能确定人数,并结合实际进行增减。
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临时指挥部负责领导全院现场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急诊和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的落实。
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医疗急救队。
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护理急救队。
④食物中毒医疗急救队。
⑤化学物中毒医疗急救队。
⑥传染病暴发流行医疗急救队。
⑦重大创伤事故医疗急救队。
⑧物品供应小组负责应对突发事件所需设备、防护物品和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
⑨院内感染监控小组负责全院范围内的消毒喷杀、感染监控工作。
⑩专业流调组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并积极配合市防疫站等部门做好全市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⑾医护人员防护小组负责全院职工的防护工作,做好对职工和社会群众的健康教育工作。
⑿后勤服务小组负责突发事件中医护人员的生活、饮食等后勤服务。
2、建立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体系。
(1)制定《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制度》,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依据《异常信息报告制度》和程序及时报告。
(2)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3)抓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4)制定并实施对全院职工和社会群众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教育计划,增强全社会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5)重点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院前急救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
三、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迅速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意见。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小组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履行职责。
3、急诊科及门诊各科室应当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在突发事件中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患者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患者,应当按照规定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并结合疫情,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4、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突发事件应急临床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配合市区行政部门进行人员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5、感染科、保健科等部门应当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6、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应当按照突发事件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7、医务人员应当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
8、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立即上报卫生主管部门,并采取控制措施。
9、对收治的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依法报告属地主管部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在2h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5)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他重大伤害事件。
2、疫情突发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接诊医师应立即汇报医务处和预防保健科,主管部门汇报分管院长和院长,由预防保健科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缓报和瞒报。
3、突发事件报告电话。
五、法律责任
1、未依照本预案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当事人及其所在科室、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依据突发事件要求,未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等物资供应和储备的,对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场训戒,口头警告、行政处分、就地免职,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疫情畏缩不前或临阵脱逃的;
(2)不听指挥、贻误救治时间的;
(3)擅离职守或工作消极的;
(4)违反规程,草率马虎,操作不当致使防控救治不力导致疫情蔓延、扩散的;
(5)拒绝接诊患者的;
(6)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调度的;
(7)泄露秘密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
六、附则
1、医院各科室依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科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31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县教育局、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学校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部门的落实情况,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食堂、校园环境、教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
2、结合学科教学,充分利用板报、校园网、广播等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3、严格执行学生缺课登记及请假制度、学校传染病期间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
4、积极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菜。
6、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教育管理中心和上级组织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留样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1、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经常对学校食堂、校园环境、教学设施等进行检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食品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持有效健康证、培训证上岗,对患有“五类病”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照规定验收,严禁向学生出售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存必须生熟分开;餐具必须采用高温消毒或药物消毒,并采取严格的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储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4)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厕所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5)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做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厕所卫生、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6)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的预防,通过和办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防治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无照、无证商贩的各类食品。
(4)认真组织师生开展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的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清、中毒事件、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和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检测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每天班主任统计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并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跟踪观察,根据情况变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二)突发事件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医院感染爆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用书面形式(或电话)向管理中心报告,并同时向镇防疫站报告,根据授权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实行日报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学校应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别,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相应反应。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所在学校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的通报。
(2)加强对接触人群的跟踪管理,做好教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3)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所在学校发现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地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及时通报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所在学校或地区发现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勒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暂停一切大型的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参观等。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室、活动室、厕所等场所每天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天公布校园的防控工作情况。
(6)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4、校内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疑似病例,对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情况的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县教委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或实行全校停课。
(2)班级或全校停课期间,要指导学生进行适当的方法进行学习,如学校停课,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
(3)重大发生期间,要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心理,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物供应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管、卫生局、县防疫站、镇政府报告。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协助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样品。
5、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局、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医院接受治疗。
3、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息。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学校成立突发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后勤处具体牵头负责日常防控工作,学校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
(二)人力资源保障学校按照要求配备校医,分管校长、总务处,相关人员要定期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应急反应能力。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校长对全校师生卫生安全、校园卫生安全工作负总责,对于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25给与相应处分。
八、组织机构与分工
(一)领导小组组长:负责防控全面工作副组长:、协助校长负责防控全面工作成员:、各班主任具体负责防控的日常工作
(二)报告小组组长:负责报告全面工作副组长:、(兼联系人)协助校长负责报告全面工作成员:、(报告员)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各班报告上报电话:、
(三)处置组组长: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组织工作副组长:、协助校长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成员:、各班主任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具体工作。
(四)宣传组组长:负责预防宣传全面工作副组长:、协助校长负责预防宣传工作成员:、负责本班宣传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组长:负责防控所需人力、物力、财力的后勤保障工作副组长:、助校长负责后勤保障工作成员:、x班主任突发事件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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