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保供应急预案(通用31篇)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1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xx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染的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特制定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预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由罗志杰同志为组长,杨秋来副局长、杨云副局长、刘胜强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为成员的xx市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杨云副局长兼任主任。
主要职责:在xx市应对新型状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市场供应与监管职责分工,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二、全面做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督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综合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的检查力度,做好清洁、消毒、通风、测温、登记、验码、一米线等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所有从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责任单位: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科室)
三、建立重点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联系和储备制度
为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建立市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联系和储备制度。
(一)确定13家市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
(1)重点农贸批发市场(3家)。饶阳春阳市场,重点保障饶阳县、安平县、武强县。深州市场,重点保障深州市、武邑县、阜城县。xx市东明蔬菜批发市场,重点保障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枣强县、故城县、景县。
(2)重点超市连锁企业(5家)。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信誉楼超市、德隆超市、合鲜谷家园超市重点保障各县(市、区)生活必须品供应。
(3)重点肉菜储备企业(5家)。河北安平大红门食品有限公司、深州市深南种猪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重点做好市级肉菜储备工作,确保肉、菜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
(二)明确风险分级保供制度。
为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建立风险等级不同保供制度,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1.风险等级处于低风险情况。商场超市正常营业,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进出检”等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暂停举办聚集性展销活动;
2.风险等级处于中风险等级。商场超市适当减少正常营业时间,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避免出现人群聚集,交叉感染的情况发生,严格落实场所清洁卫生、通风消毒、人员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鼓励实行“点对点”供应,支持开展线上配送、购物模式,实行网上商场+第三方平台送货上门、无接触配送等服务;
3.风险等级处于高风险等级。大型商超视情况停止正常营业,小型商超便利店全部停止正常营业,启用线上销售,采取实行“点对点”供应,以主城区吉美13家(含旗下领鲜生活超市便利店)门店、万德福4家门店、德隆21家门店、信誉楼1家门店、合鲜谷3家门店为供给点,在周边生活区设立生活区生活必需品提货点,实现主城区全覆盖。生活区居民一是利用饿了吗app、美团app、微信小程序吉美到家等小程序几个商超在上面的店铺订购生活必需品。二是通过吉美、万德福、信誉楼等超市到小区张贴生活必需品保供群二维码,居民用户扫码进群,直接下订单采购生活必需品。生活必需品物资由吉美、万德福等商家定时集中配送。当保供企业出现运送生活必需品人员、车辆不足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协调有关部门,增加保供力量。
(三)明确县(市、区)政府作为市场应急保供第一责任人。组织协调本地农批市场、大中型超市,确定本地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同时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协调区域范围临近的部分县(市、区)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
(四)提前锁定货源。组织大型农批市场、大型连锁超市、以及部分大型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与原产地或者大型加工企业建立优先供应合作机制,最大限度保证疫情严重时市场供应。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四、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告制度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相关要求,自1月10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日监测工作。根据监测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对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为领导决策和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一)从综合体、超市、农贸市场中,选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对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渠道、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日监测日报告,重点监测市场商品异常波动、空档断档、脱销等情况。
(二)对重点蔬菜批发市场货源供应情况进行监测。
(三)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每周周二、周四两次汇报疫情防控及市场供应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五、实施应急保供措施
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实施应急保供措施。
(一)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宣传市场供应保障措施及市场稳定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消费预期。
(二)督导生产者、供应商、流通终端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三)相关县(市、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如遇特殊情况,组织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四)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县(市、区)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县(市、区)物资不足时,动用市级物资储备,市级物资储备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申请省级物资储备和中央物资储备。
(五)按照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格紧急调集、投放应急商品。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进行定量销售干预。
(六)协调市场监管、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对运输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六、加大安全生产检查
结合疫情期间商贸领城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加强对商场、超市、餐饮企业、批发市场等人员和货物密集场所及报废汽车拆解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油库、加油站等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排查。督促企业广泛宣传用气、用电、消防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救援常识,推动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2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疫情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潍坊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州市范围内因新冠疫情突发造成或可能造成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蛋品、奶制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导致商品脱销供应不畅,影响社会稳定,需对突发情况立即处置的应对工作。
二、保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成立商务系统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及分管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副科级领导干部及各保供企业(商超)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秩序和市场运行科,负责日常工作。各镇街区分别成立应急保供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必需品的保障供应,市商务局做好联系包靠。市直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助执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直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区)
(二)明晰保供网格。城区确定12家商超作为重点保供企业,对应划分12个网格;全市13个镇街区确定54家重点商超作为保供单位,对应划分54个网格,确保城乡保供全覆盖。严格执行市场供应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趋势预测。对全市66家保供商超及6家生活必需品承储企业加强监管,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镇街区)
(三)明确保供流程。
城区保供流程。城区各保供商超根据划分的网格区域,将保供任务细化到人、到物资、到车辆,做好保供演练。接到指挥部保供指令后,立即启动保供程序,商务局包靠人员、街道联络员、商超联络员迅速联动,由街道联络员提供物资明细,保供商超分装消毒后,由商超工作人员装车配送至指定地点,街道联络员负责做好交接和结算。
镇街区保供流程。镇街区联络员负责收集村(社区)生活必需品明细,对接网格内保供商超,保供商超分装消毒后,由商超工作人员装车配送至指定地点,街道联络员负责做好交接和结算。镇街区总联络员、商务局包靠人员做好协调。
(四)强化隔离点保障。城区隔离点生活必需品的保障由城区对应网格内保供商超负责;镇街区隔离点生活必需品的保障由各镇街区辖区对应保供商超负责。
(五)做好全市统筹和储备。因封控等原因超市停业或进货渠道受阻,按照“就近补位,全市调配统筹”的原则进行调剂和补充。城区网格内保供商超出现暂停营业时,由商务局包靠人员协调就近商超补位;镇街区网格保供商超出现暂停营业时,由镇街区总联络员负责协调就近商超补位。做好商超现有供货渠道与从我市采购两手准备。
(六)启用市级储备。蔬菜由青州市南小王晟丰土地股份合作社、青州祥丰果蔬专业合作社、高柳镇九州农庄和何官镇天禄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车辆和人员供配;猪肉由青州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供配;牛羊肉由青州邦诺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供配;米面油由市级粮油储备库供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
(七)规范市场秩序。对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缺斤短两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经营活动进行打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八)畅通绿色通道。部门联动,确保物资运送畅通。(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商务局)
三、责任划分
(一)城区保障
城区生活必需品按照就近、便捷原则,划分12个网格。
网格一:大润发超市。保供范围:范公亭路以北,309国道以南,益王府路以西,衡王府路以东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128.9吨,日销量6.7吨,进购渠道大润发济南总公司。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2辆,配送人员5人;两轮电动车60辆,配送人员60人。(商超联系人公佩生、商务局李守富)
网格二:佳乐家政法街店。保供范围:范公亭路以南,南环路以北,益王府路以西,衡王府路以东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60.5吨,日销量4.8吨,进购渠道潍坊中百集团。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1辆,配送人员3人;美团电动车120辆,配送人员120人。(商超联系人陈鹏、商务局邓鞠)
网格三:万隆超市平章府店。保供范围:范公亭路以北,益王府路以东,309国道以南,仙客来路以西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量10.2吨,日销售量2.6吨,进购渠道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鲁花当地经销商等。配送车辆1.5吨厢货车1辆,5吨双排车2辆,配送人员10人。(商超联系人杨春明、商务局张志勇)
网格四:福乐多超市。保供范围:范公亭路以南,南环路以北,益王府路以东,仙客来路以西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13.9吨,日销量3.6吨,进购渠道潍坊总部配送。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1辆,配送人员3人;两轮电动车10辆,配送人员10人。(商超联系人张彩云、商务局孙伟)
网格五:金天地超市西环路店。保供范围:仰天山路以东,309国道以南,衡王府路以西,范公亭路以北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12.3吨,日销量3.7吨,进购渠道本地生产企业,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金锣青州经销商等。配送车辆5吨厢货4辆,配送人员12人;两轮电动车10辆,配送人员10人。(商超联系人付增华、商务局高伟)
网格六:万隆超市百盛店。保供范围:仰天山路以东,309国道以南,衡王府路以西,范公亭路以北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量6吨,日销量2.1吨,进购渠道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鲁花当地经销商等。配送车辆1.5吨厢货车1辆,5吨双排车1辆,配送人员5人。(商超联系人路文鹏、商务局王彦标)
网格七:美佳乐超市飞牛店。保供范围:南环路以北,海岱路以东,仙客来路以西,范公亭路以南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13.2吨,日销量3.7吨,进购渠道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鲁花当地经销商等。配送车辆1.5吨厢货车3辆,配送人员10人。(商超联系人南培成、商务局蒋德元)
网格八:万隆超市开发区店。保供范围:309国道以北,十八里街以南,仙客来路以西,玲珑山路以东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11.2吨,日销量3.2吨,进购渠道为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鲁花当地经销商等。配送车辆1.5吨厢货车1辆,5吨双排车1辆,配送人员5人。(商超联系人刘伟杰、商务局王传经)
网格九:万隆超市王母宫店。保供范围:十八里街以北,玲珑山路以东,仙客来路以西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生活必需品库存6.5吨,日销量2.2吨,进购渠道青州市海军面粉厂、坡子面粉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鲁花当地经销商等。配送车辆1.5吨厢货车1辆,5吨双排车1辆,配送人员5人。(商超联系人李彬、商务局李红伟)
网格十:中百便利青都店。保供范围:尧王山路以南,凤凰山路以北,仰天山路以东,衡王府路以西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4.5吨,日销量1.2吨,进购渠道潍坊中百集团。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1辆,配送人员3人;两轮电动车120辆,配送人员120人。(商超联系人张雪萍、商务局高辉)
网格十一:中百便利云门山花园店。保供范围:南环路以北,凤凰山路以南,仰天山路以东,海岱路以西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10吨,日销量1.5吨,进购渠道潍坊中百集团。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1辆,配送人员3人;两轮电动车120辆,配送人员120人。(商超联系人杨文凯、商务局程希群)
网格十二:佳乐家中都店。保供范围:云门山路以西,衡王府路以东,范公亭路以北,309国道以南范围内的居民小区。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38.6吨,日销量5.6吨,进购渠道潍坊中百集团。配送车辆5吨厢货车1辆,配送人员3人;两轮电动车120辆,配送人员120人。(商超联系人高巍、商务局李爱花)
(二)镇街区(城区以外)保障
各镇街区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原则上由网格内商超供应,由镇街区总联络员和社区联络员协调,市商务局人员分镇街区包靠;也可由镇街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采购,供给不足时由市商务局进行协调。
王府街道:保供商超青州市张玉英超市、成军粮油店、和信超市,配送人员12人,配送车辆12辆,9个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陆佳雨、商务局王传经)
益都街道:保供商超千家福超市、百隆超市、万客来超市、任七万隆超市、宅客优生活超市,配送人员10人,配送车辆10辆,12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赵世鹏、商务局蒋德元)
云门山街道:保供商超同昌粮油、馨润发超市、山水超市,配送人员10人,配送车辆10辆,18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王淑宁、商务局李守富)
黄楼街道:保供商超德慧全家超市、隆超市大王店、金富源百货商店恒源超市、百城超市、沙店超市、潘村粮所超市,配送人员20人,配送车辆15辆,10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鞠建月、商务局李红伟)
弥河镇:保供商超美佳乐超市弥河店、美家乐超市石河店、舒心生鲜超市、刘府超市,配送人员12人,配送车辆10辆,10名社区联络人。(总联络员左乾、商务局李守富)
王坟镇:保供商超王坟金福缘超市、百园超市、王坟美佳乐超市,配送人员8人,配送车辆5辆,8名社区联络人。(总联络员冯员家、商务局王彦标)
庙子镇:保供商超盛达超市、叶波大润发超市,配送人员8人,配送车辆5辆,6名社区联络人。(总联络员李欣、商务局李爱花)
邵庄镇:保供商超天天乐购物超市、石羊超市、拓宇购物、李静超市,配送人员10人,配送车辆8辆,5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李宁、商务局高伟)
高柳镇:保供商超金天地超市阳河店、金天地超市朱良店、交流超市、黄岭超市、家家悦超市、好客来超市,配送人员18人,配送车辆15辆,7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霍明琛、商务局孙伟)
何官镇:保供商超美佳乐超市大王店、何官店、金天地超市口埠店、孙板店,配送人员16人,配送车辆13辆,8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张国萍、商务局程希群)
东夏镇:保供商超金天地超市邵树店、万隆超市东杨店、洪刚超市、万家乐超市,配送人员15人,配送车辆12辆,6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张永生、商务局张志勇)
谭坊镇:保供商超谭坊万家喜超市、宜家超市、谭坊镇梓函百货超市、张继彩百货超市、谭坊秀荣超市、启春郑大超市,配送人员15人,配送车辆12辆,8名社区联络员。(总联络员郝静、商务局高辉)
王母宫发展区:保供商超福客隆超市、南石塔美佳乐、金天地顺成商贸公司高柳店、王母宫美佳乐,配送人员12人,配送车辆10辆,10名社区联络人。(总联络员刘颖、商务局邓鞠)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3
为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制定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__年12月31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__年12月31日印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贸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为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有序地开展县农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漫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危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为做好县城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县城区农贸市场防控工作包联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包片、市场监管所长包区、工作人员蹲点”工作机制,对县城区农贸市场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农贸市场分成六个小组,各小组要加大农贸市场专项治理力度,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分组情况如下:
二、工作内容
(一)严格落实对进入农贸市场人员的管控措施
1.对进入农贸市场的经营者,业主和管理人员开展每日健康监测和体温测量等工作,并做好记录。
2.每天督促农贸市场业主开展全面消毒和做好记录。
3.在各市场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要求所有的经营者和消费者必须测量体温,体温正常者需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市场。对体温超过37.3的进入人员,进行防控与巡查劝导工作,并按照程序上报社区。
(二)做好市场环境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市场保洁员每天打扫冲洗市场,全天候保洁。每天开展全面消毒,不留死角,并做好记录。市场垃圾要及时清运,清除卫生死角。
(三)加强值守,正确引导各农贸市场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制度,坚持每天早上7点钟到位,市场关闭才能离开市场,保持监管的常态,维护好市场的经营秩序。同时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迅速开展应急处置,防止疫情扩散。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宣传普及科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流感等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的知识和防病能力。指导经营户做好自身防护。
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主动地进行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值守人员无故、不请假、临时脱岗不报告的,发现一次聘请人员扣除80元每天的报酬,我局值守人员发现一次扣除100元的待遇,并在单位内部通报批评;农贸市场管理方值守人员发现一次,将相关情况通报到农贸市场管理方公司,由管理公司执行相关规定扣除相应报酬。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4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发展公司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及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要求员工在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对于患有传染病的员工,及时发现并建议其及时诊断出病因,进行休息治疗,痊愈后再上班工作。
公司所有办公场所,按照领导小组和卫生防疫部门公布的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各项卫生防疫。
二、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职责
1、综合管理部: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2、安全运行部等各部门:保护易感人群,协调公司综合管理部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平度公司、沧口分公司:做好各分公司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根据发展公司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三、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的工作重点,主要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通风工作:每天上、下午上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确要使用空调的,必须定期换气。
2、消毒工作: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个人要注重个人卫生。
四、应急对策
1、疫情一旦发生,员工马上上报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小组及时向卫生部门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应急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做为工作的重点,安全运行部作为安全归口部门,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综合管理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后勤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应急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和工会部门一起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的尽早过去。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5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涉疫地区粮油和“菜篮子”等重要农副产品保供稳价措施的通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关于支持涉疫地区“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的通知》要求,疫情期间,为做好我市蔬菜保障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棚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20__年2月18至2月28日之间利用日光温室和大棚等棚膜设施进行蔬菜生产的实际生产者。在此期间进行生产的且在田苗期生长正常的棚室,建筑结构完整、保温设施完整,完全用于蔬菜生产,具备冬季生产条件,能够满足当前蔬菜生产。叶菜类蔬菜以生产现状符合栽培要求的正常株距、行距、密度、生长期、上市量等条件为补贴标准,防止套取补贴的现象发生。茄果类蔬菜以结出果实已经上市或即将上市等条件为补贴标准。
二、补贴金额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__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这次补贴资金额度是200万元,对利用日光温室和大棚进行蔬菜生产的实际生产者补贴,每平方米棚菜补贴资金数额按全市实际生产棚室在田面积验收结束后核算。
三、补贴原则
(一)严格程序、按级负责。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政策宣传和补贴面积核准,通过采取生产主体申报、村屯核算统计、乡镇公示、县(市、区)验收、市里抽查复核验收的要求逐级落实责任。
(二)据实补贴、逐级备案。按照实际发生的生产面积据实补贴,只补贴一茬。各级严格按照各自承担职责将工作材料存档备案。存档具有佐证意义的电子数据材料。
(三)合力推动、强化问效。市、县、乡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科学合理安排蔬菜生产,切实将资金用好,用出成效。对验收、审核中发现的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问题,依法追加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实施办法
(一)生产主体申报。生产主体在2月28日前进行申报,由村委会统一安排人员拍摄申报主体和棚室室内蔬菜生产全景经纬水印照片,水印相机要求保留小数点后四位等信息采集。作为申报主体的基础材料于2月28日前上报村委会,信息采集错误和超过申报日期的不予补贴。
(二)实行公示制度。对蔬菜生产的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面积、补贴依据等信息要在村、屯张榜公示(不得少于7天)。统计公示结束后,于20__年3月7日前报乡镇政府。
(三)乡政府公示。乡镇政府将各村屯上报的核算统计表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3月10日将“两表(附表1-2)”、“一图”报县市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四)县级验收审核。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提出的验收申请,会同各乡镇组织实地核查验收,于3月25日前,完成验收任务。完成验收任务后,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形成验收报告文件,并将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市里复核确认。市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申请补贴面积进行抽查复核验收。
(六)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的审核意见安排各县(市、区)补贴资金,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乡镇的验收报告、县农业农村局的审核意见和市级财政局指标文件兑付补贴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级责任主体要切实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要结合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根据本级财政状况,统筹安排资金,与市级财政形成合力,扩大生产规模,努力增加市场供应。
(二)要科学安排。各县(市、区)要抓好该项工作的指导、跟踪、协调和调度,要制定实施方案,指导乡镇抓好补贴申报、面积核算等工作,及时组织项目核查验收。
(三)要严格核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落实“两表”、“一图”、“一报告”的基础材料备案制度,按照要求严格核报。
(四)要注重实效。各级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好申报、公示、验收的要求,确保在规定期内完成申报、公示以及验收等工作。要落实专款专用要求,按照“先验收后兑付”规定执行,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6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由罗志杰同志为组长,杨秋来副局长、杨云副局长、刘胜强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为成员的衡水市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杨云副局长兼任主任。
主要职责:在衡水市应对新型状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市场供应与监管职责分工,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二、全面做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督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综合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的检查力度,做好清洁、消毒、通风、测温、登记、验码、一米线等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所有从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责任单位: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科室)
三、建立重点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联系和储备制度
为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建立市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联系和储备制度。
(一)确定13家市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
(1)重点农贸批发市场(3家)。饶阳春阳市场,重点保障饶阳县、安平县、武强县。深州市场,重点保障深州市、武邑县、阜城县。衡水市东明蔬菜批发市场,重点保障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枣强县、故城县、景县。
(2)重点超市连锁企业(5家)。衡水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衡水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衡水信誉楼超市、衡水德隆超市、合鲜谷家园超市重点保障各县(市、区)生活必须品供应。
(3)重点肉菜储备企业(5家)。河北安平大红门食品有限公司、深州市深南种猪有限公司、衡水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衡水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衡水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重点做好市级肉菜储备工作,确保肉、菜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
(二)明确风险分级保供制度。
为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建立风险等级不同保供制度,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1.风险等级处于低风险情况。商场超市正常营业,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进出检”等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暂停举办聚集性展销活动;
2.风险等级处于中风险等级。商场超市适当减少正常营业时间,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避免出现人群聚集,交叉感染的情况发生,严格落实场所清洁卫生、通风消毒、人员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鼓励实行“点对点”供应,支持开展线上配送、购物模式,实行网上商场+第三方平台送货上门、无接触配送等服务;
3.风险等级处于高风险等级。大型商超视情况停止正常营业,小型商超便利店全部停止正常营业,启用线上销售,采取实行“点对点”供应,以主城区吉美13家(含旗下领鲜生活超市便利店)门店、万德福4家门店、德隆21家门店、信誉楼1家门店、合鲜谷3家门店为供给点,在周边生活区设立生活区生活必需品提货点,实现主城区全覆盖。生活区居民一是利用饿了吗app、美团app、微信小程序吉美到家等小程序几个商超在上面的店铺订购生活必需品。二是通过吉美、万德福、信誉楼等超市到小区张贴生活必需品保供群二维码,居民用户扫码进群,直接下订单采购生活必需品。生活必需品物资由吉美、万德福等商家定时集中配送。当保供企业出现运送生活必需品人员、车辆不足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协调有关部门,增加保供力量。
(三)明确县(市、区)政府作为市场应急保供第一责任人。组织协调本地农批市场、大中型超市,确定本地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同时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协调区域范围临近的部分县(市、区)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
(四)提前锁定货源。组织大型农批市场、大型连锁超市、以及部分大型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与原产地或者大型加工企业建立优先供应合作机制,最大限度保证疫情严重时市场供应。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四、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告制度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相关要求,自1月10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日监测工作。根据监测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对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为领导决策和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一)从综合体、超市、农贸市场中,选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对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渠道、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日监测日报告,重点监测市场商品异常波动、空档断档、脱销等情况。
(二)对重点蔬菜批发市场货源供应情况进行监测。
(三)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每周周二、周四两次汇报疫情防控及市场供应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五、实施应急保供措施
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实施应急保供措施。
(一)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宣传市场供应保障措施及市场稳定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消费预期。
(二)督导生产者、供应商、流通终端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三)相关县(市、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如遇特殊情况,组织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四)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县(市、区)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县(市、区)物资不足时,动用市级物资储备,市级物资储备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申请省级物资储备和中央物资储备。
(五)按照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格紧急调集、投放应急商品。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进行定量销售干预。
(六)协调市场监管、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对运输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六、加大安全生产检查
结合疫情期间商贸领城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加强对商场、超市、餐饮企业、批发市场等人员和货物密集场所及报废汽车拆解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油库、加油站等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排查。督促企业广泛宣传用气、用电、消防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救援常识,推动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预警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并及时消除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__〕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三)编制原则
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四)适用范围
本县区域内8类生活必需品(蔬菜、肉类、蛋类、粮食、食用油、方便面、火腿肠、矿泉水)及其他生活必需品因疫情导致供销情况出现重大波动,市场出现短缺脱销、价格大幅上涨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和处置。
二、组织保障
(一)成立组织
成立霍邱县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周汝意
副组长:胡建杰、汪彬、王忠俊
成员:沈雪梅、余敏、张勇、杨天江
李辉、王耀耀、潘婷
领导小组下设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分析、联络沟通、信息协调、工作调度等具体事务具体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领导下,按照市场供应与监管职责分工,动态监测各样本企业生活必需品库存、销售、价格动态,定期开展市场巡查,掌握市场动态;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加强与县直相关部门、有关乡镇(开发区)的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市场的有序供应。
常用生活必需品重点市场的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保供工作;督促重点市场的大米、食用油、食用盐、方面便、火腿肠、瓶装饮用水按15天存货、30天备货,保障猪肉、禽肉、蛋类、蔬菜类等鲜食品的日常供应工作;强化对本组工作情况的调度,适时掌握工作动态。
三、工作流程
(一)确定县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
1、重点农贸批发市场(1家):观音阁农贸市场。
2、重点超市连锁企业(5家):家之都超市、生活之都超市、好又多超市、福润万家超市、红府超市。
3、重点猪肉储备企业(2家):恒康食品、永康食品。
(二)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告制度
按照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相关要求,适时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日监测工作。从综合体、商超、农贸市场中选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对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渠道、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日监测日报告,重点监测市场商品异常波动、空档断档、脱销等情况。根据监测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对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为领导决策和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三)建立疫情风险分级应急保供制度
为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建立风险等级不同保供制度,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1、风险等级处于低风险情况: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正常营业,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场地清洁、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严格控制举办聚集性展销活动。
2、风险等级处于中风险等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适当减少正常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避免出现人群聚集、交叉感染的情况发生,严格落实“亮(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场地清洁、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鼓励实行“点对点”供应,支持开展线上配送、购物模式,实行网上商城+第三方平台送货上门、无接触配送等服务。
3、风险等级处于高风险等级:大型商超视情况停止正常营业,农贸市场、小型商超便利店全部停止正常营业,启用线上销售,采取实行“点对点”供应,以主城区家之都超市9家门店、生活之都超市8家门店为主要供给点,在周边生活区设立生活必需品提货点,实现主城区全覆盖。城区居民主要通过饿了么、美团、微信商城等平台订购生活必需品,实行定时集中送货、无接触配送。乡镇(开发区)居民主要通过辖区保供商超提供的生活必需品保供群二维码或公众号,扫码关注进群,直接下订单采购生活必需品,实行定时集中送货、无接触配送。如辖区保供商超供应配送能力有限,将协调组织城区或周边乡镇保供企业予以支持。当保供企业出现运送生活必需品人员、车辆不足等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协调有关部门,增加保供力量。
(三)应急保供的确认、发布、实施及结束
县商务局接到县疫情指挥部发布疫情中、高风险等级确认信息后,经县疫情指挥部同意后组织相关企业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周边县区商务部门通报情况。在主动向有关乡镇、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的同时,依托县、乡应急保供重点企业,在县内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区域紧急调运生活必需品。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同时向省、市主管部门报告申请调配相关物资,或向兄弟周边县提出援助要求。应急处置工作完毕,由县商务局向县疫情指挥部报告申请同意后终止应急响应,并通知有关企业。
(四)明确乡镇属地责任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要切实履行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保供属地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提前组织货源,确定本地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并开展库存和销售日报工作,同时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协调区域范围临近的部分乡镇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如遇特殊情况,立即组织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集、投放应急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进行定量销售干预。
四、应急措施
(一)摸排生活必需品本地企业库存和销售情况。对蔬菜、肉类、蛋类、粮食、食用油、方便面、火腿肠、矿泉水等生活必需品本地有生产加工或储备的企业(合作社)进行摸底,了解企业库存和销售情况,动员企业做好库存保障。
(二)全面细致开展市场摸排及产品溯源工作。全面掌握本地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严格执行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零报告、日报告制度,突发情况要客观反映原因并提出应对措施。同时对应急保供企业商品的来源开展溯源工作,切实掌握企业商品信息数据,强化对来自、途经疫区的产品管控,强化检验检疫措施,确保人民群众购物安全。
(三)加大商贸流通主体生活必需品储备量。一是加大蔬菜、猪肉、禽肉、蛋类、大米等本地应急保供产品在市场、超市中的投放比例,确保在跨区域运输受到阻断时,优先保障我县应急保供企业,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正常供应需求;二是指导应急保供企业进一步加强自身应急保供商品的储备能力,原则上应不低于正常销售15日进行储备,如遇企业储备仓库不够,应主动帮助企业寻找本地储备仓库进行补充;三是主动对接发改委、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确保应急保供企业供应充足、调配及时,确保跨区域运输通道畅通。
(四)利用社交电商优势开展生活必需品配送。积极引导美团外卖、饿了么等本地配送电商企业与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开展合作,将蔬菜、水果、粮油米面等生活必需品纳入配送范畴,鼓励有条件的本地企业通过APP、微信、抖音等平台搭建线上商城,通过开展各类宣传,引导本地居民通过社交电商采购生活必需品。
(五)做好应急商品替代品的研究工作。通过提前研判,在可能出现部分应急商品断供且无法通过外调解决的,各乡镇(开发区)要积极摸排开展本地有生产或储存的替代品研究工作。
(六)强化舆论宣传引导。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加强与宣传部门联系,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宣传市场供应保障措施及市场稳定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消费预期。
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物资、仓储、劳务予以合理补偿。
本预案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制定实施,各乡镇(开发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保供应急预案。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底线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部署,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坚强领导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人民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成立市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基本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商务局副局长任办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相关工作。
(二)职责分工。
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全面工作;
区商务局副局长负责组织协调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协调菜市场市场供应全面工作;
区商务局副局长市商务局商管科负责指导督促大型商超疫情防控工作;协调解决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通行问题;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市场运行监测工作。
三、主要任务
1、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市场运行监测。自1月30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日报机制,各超市等重点监测样本企业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及时上报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各商超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预案,积极拓展进货渠道,重要时期要保障为期一周的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量,确保货源充足,市场运行平稳。
2、加强调度,全力保障市场供应。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协调调度,切实做好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调节工作,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超市、菜市场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根据当前市场消费特点,积极拓宽进货渠道,加大粮、油、肉、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备货量,防止出现断档脱销现象。
3、加强协调联动,保障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通行。积极帮助超市、菜市场等商贸流通企业办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及时解决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通行问题。
4、联防联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大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力度,严格控制传染源,最大限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切实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商场、超市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设立进出单向通道,严格控制人流量,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测量,发热或不遵守规定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菜市场认真做好市场供应和经营场所内疫情防控措施,每日定期对市场进行消毒,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禁止活禽交易,对入场购物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督促经营户和进场购物人员佩戴口罩,积极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消费者防范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保障社会安定的紧迫需要。区商务局提高政治站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同时做到“两手抓”,一手抓生活必需品保供,一手抓商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疫情防控。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建立统一领导、组织有力、齐抓共管的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密切协作、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保障市场供应,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确保全区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舆论引导。要积极会同当地宣传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宣传,引导社会舆情,稳定公众预期。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9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场所"十严格"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__〕49号)要求,推动全市农贸市场(含批发市场、交易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经营管理行为,严防严控疫情传播扩大,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护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落实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坚持依法防控、科学规范、社会共治。
三、工作任务
一是有台账。要建立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台账,催促农贸市场开办方、商场超市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建立4本台账,即疫情防控期间市场、市场超市、餐饮工作人员体温测试记录登记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场内经营个体户、企业、摊贩体温测试记录登记表,进入市场、商场超市消费者(群众)体温异样记录登记表,经营场所消毒记录登记表。
二是有防控指南。要将《X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__〕37)、《餐饮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防控服务指南(暂行)》《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单位复工食品安全提示》、重点公共场所"十严格"海报等文件资料送达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留存、张贴,并催促落实到位。
三是有宣扬标语。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有条件的餐饮单位(如大餐饮店、学校食堂等)要在显著位置悬挂(播放)疫情防控标语,并利用电子显示屏、公示栏等播放(张贴)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十严格"等。
四是有二维码。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门店要在入口和出口的显著位置张贴"抗疫情二维码",并派专人全天候引导、监督出入人员实行扫码进出制度,否则不给进入。
五是有测温仪。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门店要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使用体温检测设备或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进入人员进行全天候体温检测。
六是有体温记录。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从业者一律规范佩戴口罩,经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上岗、经营。要制作从业者体温记录登记本,并做好早、午体温记录。要制作消费者体温异样记录本,落实专人对消费者进行体温监测,若发觉有发热、咳嗽等症状,马上按规定报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处置。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10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1.4 事故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机制启动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卫生部会同食品安全办向国务院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经国务院批准后,成立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所在地省、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相应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 指挥部设置
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包括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铁道部、粮食局、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旅游局、新闻办、民航局和食品安全办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当事故涉及国外、港澳台时,增加外交部、港澳办、台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由卫生部、食品安全办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指挥部办公室。
2.3 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2.4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国务院、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情况;组织信息发布。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2.5 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6 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根据事故处置需要,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1) 事故调查组
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公安部、监察部及相关部门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负责,督促、指导涉案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调查。根据实际需要,事故调查组可以设置在事故发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员赴现场开展事故调查(简称前方工作组)。
(2) 危害控制组
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监督、指导事故发生地政府职能部门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3) 医疗救治组
由卫生部负责,结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情况,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对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4) 检测评估组
由卫生部牵头,提出检测方案和要求,组织实施相关检测,综合分析各方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检测评估结果要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5) 维护稳定组
由公安部牵头,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6) 新闻宣传组
由中央宣传部牵头,会同新闻办、卫生部等部门组织事故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7) 专家组
指挥部成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为应急响应的调整和解除以及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
2.7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 应急保障
3.1 信息保障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监管部门建立国家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包含食品安全监测、事故报告与通报、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预警等内容;建立健全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的统一管理。
有关部门应当设立信息报告和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
3.2 医疗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时迅速开展医疗救治。
3.3 人员及技术保障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机构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加强应急处置力量建设,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健全专家队伍,为事故核实、级别核定、事故隐患预警及应急响应等相关技术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等技术研发,促进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3.4 物资与经费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应当得到保障;使用储备物资后须及时补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产品抽样及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应急资金。
3.5 社会动员保障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协助参与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调用企业及个人物资。在动用社会力量或企业、个人物资进行应急处置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3.6 宣教培训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专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专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技能,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4 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
4.1 监测预警
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需要,在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能力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加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全国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体系。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方面,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4.2 事故报告
4.2.1 事故信息来源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2)医疗机构报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监测和分析结果;
(4)经核实的公众举报信息;
(5)经核实的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
(6)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其他国家和地区通报我国信息。
4.2.2 报告主体和时限
(1) 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门报告。
(2) 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3) 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疗的单位,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4) 食品安全相关技术机构、有关社会团体及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情况,应当及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或举报。
(5) 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或举报,应当立即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经初步核实后,要继续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情况进一步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监管部门通报。
(6) 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卫生部报告。
4.2.3 报告内容
食品生产经营者、医疗、技术机构和社会团体、个人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人数等基本情况。
有关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简要经过等内容;并随时通报或者补报工作进展。
4.3 事故评估
4.3.1 有关监管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评估。
4.3.2 食品安全事故评估是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级别和确定应采取的措施而进行的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导致的健康损害及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2)事故的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事故发展蔓延趋势。
5 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核定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经国务院批准并宣布启动Ⅰ级响应后,指挥部立即成立运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的省、市、县级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级别响应,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进行处置。必要时上级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启动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响应期间,指挥部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与调度下,按相应职责做好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地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事故发生单位按照相应的处置方案开展先期处置,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5.2 应急处置措施
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1)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组织指导医疗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2)卫生行政部门及时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检测,相关部门及时组织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尽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对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
(3)农业行政、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商务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强制性就地或异地封存事故相关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卫生行政部门查明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彻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4)对确认受到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相关食品及原料,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及进出口并销毁。检验后确认未被污染的应当予以解封。
(5)及时组织研判事故发展态势,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人民政府通报信息,提醒做好应对准备。事故可能影响到国(境)外时,及时协调有关涉外部门做好相关通报工作。
5.3 检测分析评估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对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及时进行检测,专家组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分析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事故调查和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参考。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控制,事故中伤病人员救治,现场、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与环境,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5.4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要遵循事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直至响应终止。
5.4.1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条件
(1)级别提升
当事故进一步加重,影响和危害扩大,并有蔓延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响应级别。
当学校或托幼机构、全国性或区域性重要活动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相应提高响应级别,加大应急处置力度,确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
(2)级别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经研判认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级别评估标准以下或无进一步扩散趋势的,可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3)响应终止
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达到以下两项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
现场、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5.4.2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程序
指挥部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论证。评估认为符合级别调整条件的,指挥部提出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事故相关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调整后级别采取相应措施。评估认为符合响应终止条件时,指挥部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下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为食品安全事故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
5.5 信息发布
事故信息发布由指挥部或其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及保障等相关费用。
6.2 奖惩
6.2.1 奖励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6.2.2 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3 总结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报告。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被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与完善本预案。
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制定本部门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2 演习演练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并通过对演习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7.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处理。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11
一、建立反恐紧急应急小组
总指挥: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商场全体人员
二、建立处置暴力恐怖事件的基本原则
处置暴力恐怖事件要以平息事态、控制局面、防止扩散、减少损失为主要原则。针对不同性质的事件采用的制止、宣传、保护、求援、疏散等方法。围绕维护员工的生命这一中心,有条不紊的开展应急工作。
三、职责
1、总经理办公室:恐怖事件处理的总指挥与总协调。
2、商管部、安防部:协调处理恐怖信息与事件的现场控制,协助公安机关对恐怖信息事件的排查和调查处理,疏导和维持现场秩序。
3、财务部:负责事件中的用车安排,事故中受伤人员送医院救治和事后索赔事宜,后勤食物及物资的供应,清洁现场卫生。
4、维修部:事件处理中水、电需求最大满足.
5、其他各部门:岗位责任区域的检查,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和安防部对事件的处理工作。
四、具体事件的处理办法:
1、暴力
①如没有伤及人员的情况下应以教育为主,劝说其放弃伤害他人、及破坏正常秩序的行为。
②如已伤及他人,应予立即制止,以抢救伤员为主,如情况继续恶化应以武力制止。
③注意观察暴力组织者的行为、特征。条件许可的话,当即擒获;不具备条件,也要想办法接近、控制,等待公安、武警或其他队员到时再擒获。
④注意收集、保护证人。
2、爆炸物品
①如发现不明爆炸物,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同时采取隔离措施,疏散人员集中至安全地带并保护好相关人员。
②严禁人员进出加强事故地点保卫、巡查工作。
③报告公安部门,请求派人排暴并协助其工作。
3袭击计算机网络
①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有条件的记录下具体时间、次数、袭击目标、造成的损失等第一手资料。
②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机房,同时将消息控制最小的范围,防止泄露机密。 ③立即报警,请公安相关部门前来侦察、破获。
④病毒检查并消除。
⑤请专家重新设置保护措施。
4、抢夺、抢劫、盗窃
①如发现罪犯嫌疑人没有离开商场内,立即通报出口保安员监控,并在第一时间想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组织围捕。
②如发现罪犯嫌疑人已离开商场内,立即向领导汇报,然后检查商场的财产安全情况
③如犯罪嫌疑人已伤到人员,应立即通知医务室和保安机动分队,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组织抢救。
④如罪犯嫌疑人在可监控的范围内,立即组织追捕,捉拿嫌疑犯。
⑤保护好现场、证人,在公安部门到来之前,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5、投毒
①如发现是邮件毒品,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同时,集中所有可能接触到毒品的人员在某特定区域,加以保护,等待公安等有关部门前来检查、检验,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
②如发现是放置的毒品,应立即保护好现场,严禁他人出入,同时报告领导小组,请求公安等相关部门前来解决。
③查明毒源并切断毒源,保护好现场,严禁他人进出。如是煤气泄露,应携带防毒面具进入,关闭阀门,打开窗户通风并报煤气商场进行维修。
④如毒源蔓延,立即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集中。
6、谋杀
①如犯罪嫌疑人没有离开事发现场,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组织围捕。
②如犯罪嫌疑人已离开现场,立即保护好现场,保护好证人。
③第一时间报警,请公安部门前来侦破,同时提供相应的人证、物证等。
④如罪犯嫌疑人在可视范围,立即组织围捕。
7、纵火
①立即启动放火、灭火预案进行扑救灭火,同时拨打“119”报警电话。
②保护好现场,引导消防车进入商场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③如罪犯嫌疑人在现场,立即组织围捕。
④灭火后,注意保护好现场,统计损失。
8、绑架、挟持人质,勒索
①如罪犯嫌疑人在现场,应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采取围捕方式包围。
②正面宣传教育对话,“请不要伤人,有话好商量”以情感化,放下凶器。
③保护好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④立即报警,请求支援。
⑤如罪犯嫌疑人已离开,应保护好现场痕迹等证物、证人等待公安部门前来侦破。
⑥如罪犯嫌疑人已逃离商场可视的范围内,应立即追捕,同时首要考虑人质的安全,等待公安部门前来解决。
五、工作程序
1、安防部接到指令后,立即组织全体保安员,协助公安部门按区域分组对全商场重点部位展开排查,对重点嫌疑人、可疑藏匿物品进行搜查,对存放爆炸物品现场进行控制,设置隔离警戒疏散人员,配合公安人员对重点位置(洗手间、垃圾筒、会议室等)进行现场控制和排险、抢险工作。
2、商管部接到启动预案指令后,配合公安人员查看门口监控录像进行排查。
3、维修员到现场配合事件处理中用水、用电的需要。
4、财务部接到启动预案指令后,安全员、医务人员、行政车队司机做好待命,随时抢救受伤人员,准备好救护或应急用车。
5、经过公安机关排查和各部门的检查处理,由总经理视情况发布预案的解除指令。
6、各部门员工在反恐过程中,对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7、全体员工要做到内紧外松,保持冷静,切勿惊慌,不得对内、对外泄露和传播恐怖信息,一定要做好保密工作。
①、各部门应加强请示汇报,不得压情不报、慌报、误报、错报、漏报。
②、所有员工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配合,确保任务完成。
③、各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可疑物品时,不要私自搬动或打开包装,保护控制好现场劝阻员工靠近,应立即上报通知专业人员鉴定后再进行妥善处置。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12
一、应急组织机构:
指挥中心下设综合办公室
总指挥:店长
副指挥:值班课长
成员:班组长及超市员工
二、职责:
1、总指挥职责: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事故人员、安排检查现场、保护留样食品、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2、副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3、副指挥要每天组织人员巡场,监督并检查各区域食品质量,如果发生食品质量事故立刻报告,对区域食品展开全面检查,抢救事故人员解决善后工作。保护好现场和留样食品,方便有关部门调查。
4、在班组长及员工每天不定时检查食品保持期,对临期及过期商品提前一月下架,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解决。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1、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实行流通企业主要质量负责人应急管理制度。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总指挥迅速组织将遭遇事故人员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积极救治。
3、副指挥负责封存事故现场,马上通知防损部迅速调取并保存相关视频资料备查。
4、在班组长马上联系销售对象,实行食品召回;对召回食品实行就到封存,等待处理结果。
5、总指挥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原因,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相关的人员,弄清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6、对可凝食品进行封存,并收集相关证据资料,马上联系所在地的工商分局报告,对已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商品进行检查。
7、积极配合工商人员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追食品来源追查。
8、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13
一、 制定本预案的指导思想:
在最短的时间内集中所有力量,及时赶赴火灾现场,控制火情处置妥当,有条不紊协调一致地组织扑火,使经济和其他损失降到最低点。
二、 报警、召集信号与集合地点
1、方式为“消防紧急按钮”。
2、信号为消防紧急铃声短促不断。
3、地点为监控中心门前。
三、 领导机构
(一) 人员配制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各小组及成员
扑火组:
机电组:
疏导组:
救护组:
警戒组:
机动组:
后勤组:
(二)人员职责
灭火总指挥的主要职责
1、向监控中心值班员、保安主管及有关人员了解起火的原因、方位及现场情况,会同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制定救火方案。
2、 命令监控中心值班员启动相应的消防系统,监视报警运行信号,打开应急广播,根据失火方位、火势等情况,通知商场有关人员紧急疏散。
3、命令各小组负责人根据各自的分工,各就各位,若有指挥员缺岗,紧急任命临时负责人代行其职。
4、掌握消防系统运行情况,根据火场灭火需要,命令有关人员确保应急供电、供水、通讯联络和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
副总指挥的主要职责
1、总指挥不在场时,代行总指挥的职责。
2、配合、协同总指挥分析火场情况,制定救火方案,根据总指挥的意见下达命令。
3、掌握救火方案实施的具体情况,并根据变化情况向总指挥提出建议。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救火方案的实施。
监控中心值班员的主要职责
1、执行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下达的命令。
2、利用消防监控中心的优势,做好各班(组)协调工作,正确传达指令。
3、严密监控火场和公共场所的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做好工作记录,保证通讯联络。
指挥组的主要职责
1、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保安主管及有关人员了解起火的原因、方位及燃烧的物质种类、现场情况,会同小组成员制定救火方案。
2、执行救火方案,正确下达有关指令。
3、根据灭火需要,及时调配人员和物资,保证灭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4、妥善处理善后工作,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5、协助公安消防队做好火灾调查和处理工作。
机电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切断火灾现场的电源,关闭电梯和煤气阀。
2、负责开启自动灭火系统,保证消防供水等。
扑火 组的主要职责
根据火灾的性质,采取正确的灭火方法,做好现场的火灾扑救工作。
救护组的职责
1、根据火灾情况救出火灾现场被困的人员和贵重物品至安全地点。
2、将受伤人员交后勤组或机动组人员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疏导组的主要职责
1、根据火灾情况和上级的指令,将现场人员按指定路线进行疏散。
2、维护现场的人员疏散秩序。
警戒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维护火灾现场及抢救现场的秩序,并保护好火灾现场。
2、负责稳定现场人员和受伤人员的情绪。
后勤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火灾现场所需的物资供应工作。
2、负责稳定现场人员和受伤人员的情绪。
机动组的主要职责
随时听从指挥组的调遣,做好相关工作。
四、 处置方案
接到消防报警信号后,启动下列程序:
(一)消防报警信号处理程序
1、 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员收到报警信号或电话报警时:
(1) 用对讲机通知巡楼保安即时到场核实。
(2) 即时向当值主管报告,讲清报警地点。
2、 巡楼保安员接到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员呼叫后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核实,并且遵循以下规则:
(1) 报警地点在公共地方直接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2) 报警地点在停车场内的与停车场管理人员一起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3) 报警地点在业户店内且上锁,应即时报告当值主管并留守注意观察,等待当值主管到场后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查。
3、 当值主管接到消防监控中心人员报告后,即时带领机动人员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现场查看。
(1) 须到报警地点检查确认误报,即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员复位。
(2) 报警地点在业户店内且已上锁时若观察到有明火或烟必须破锁进入现场检查,排除险情后加锁并通知用户。
(3) 经现场检查确认为火警后按初期火警处理程序处理。
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收到当值主管指令后将信号复位并做好记录。
(二)初期火警处理程序
1、 发现初期火警在场人员应该:
(1) 即时报告商场消防监控中心,报告内容包括火警具体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蔓延方向等。
(2) 立即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械扑救,尽量控制火势发展。
(3) 可能情况下关闭门窗以减缓火势蔓延速度。
2、 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员收到现场报告后:
(1) 即时报告当值主管。
(2) 联络保安部主管报告情况。
(3) 密切监视报警地点情况。
3、 当值主管收到火警报告后:
(1) 带领消防人员携带灭火器以最快速度到达火警现场。
(2) 立即指挥在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
(3) 指挥火警现场在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使用消防通道疏散。
4、 灭火须当值主管安排人员留守火警现场等待公司调查。
5、 若扑救无效当值主管即时决定:
(1) 将灭火人员撤离至安全距离内。
(2) 立即向上级报告。
(3) 进入火灾紧急处理程序。
(三)火灾紧急处理程序
初期火警扑救无效火势无法控制并进一步蔓延时,在场主管应该即时向商场当值最高主管报告。
1、 商场当值最高主管接到报告后:
(1) 即时召集商场内义务消防员,命令义务消防队各组负责带领本组人员各就各位。
(2) 向消防中心发出指令,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用户紧急疏散。
(3) 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决定是否向119报警求救。
2、 商场消防中心当值人员收到当值最高主管指令后:
(1) 启用消防紧急广播通知用户紧急疏散。
(2) 向119报警讲清楚商场地点、起火楼层、火势等。
(3) 检查电梯有无困人,即时向当值主管报告,并利用电梯对讲机安定被困者情绪。
3、 扑火组接到指挥部指令后:
(1) 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组织灭火。
(2) 关闭防火分区的防火门或卷闸。
(3) 安排人员携带灭火工具检查相邻房间和上下楼层通道是否有火势蔓延。
(4) 针对燃烧性质不同采取相应的灭火方法。
4、 救护疏散组接到指挥部指令后:
(1) 指挥用户疏散,疏散顺序先从着火层以上各层开始,安抚暂不需疏散楼层的用户。
(2) 引导着火房间或楼层人员安全疏散随后查漏。
(3) 引导用户从消防通道疏散到首层。无法从消防通道疏散到首层时,引导用户疏散到天台上风处等待营救,并组织水枪掩护。
5、 安全警卫组接到指挥部工作指令后:
(1) 清除路障指挥无关车辆离开现场维持商场外围秩序。
(2)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商场,指挥疏散人员离开商场。
(3) 等待引导消防局消防员到火灾现场。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14
为加强对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将突发危机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的经济秩序。
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安徽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职责
1、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的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
(2)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指挥、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乡镇(开发区)政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决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有关事宜
(5)指导有关乡镇(开发区)人民政府的应急响应工作;
(6)研究、落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商务局:负责县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办公室各项职责;拟定和修订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具体负责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做好肉类等商品的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建立并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部分重要商品的进口。
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发展改革委:负责储备粮、油、食糖的投放和市场供应,做好市场粮价监测和粮食市场监管工作,安排落实粮食应急加工点和销售点,做好应急粮食的加工和销售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管理,必要时依法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经信局:负责及时协调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组织生产等工作。
公安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财政局: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的合理费用及时到位。
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应急生活必需品所需运力,保障公路畅通。
农业农村局:负责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管工作,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加强对应急供应农产品生产的指导,对生产中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适时发布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
市场监管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活动;负责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价格检查和市场巡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会同县有关部门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统计局:大力支持和协调商务部门做好部门统计工作,对列入监测范围的样本企业的拒报信息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民政局:负责提出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农村五保户对象的价格补贴意见,并负责落实和发放补贴。
盐业公司:负责食盐等物品的调运、储备、供应、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调度,保证应急、食品加工的'需要。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相关工作。
三、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机制及程序
粮食、食用油的应急工作,由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局等部门按照《宿州市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其他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工作,属于I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属于II级市场异常波动的由各乡镇(开发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各级次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各乡镇(开发区)工作专班都必须按程序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线商务局报告,同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并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发生I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线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的协调小组启动本预案;发生II级市场异常波动时,各乡镇(开发区)组成的协调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应急保障
1、物质保障
建立重要生活必需品县级储备制度,各乡镇(开发区)应建立相应的地方储备制度,选取规模较大、网点较多、进货渠道稳定、有一定配送能力的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商平台,建立生活必需品保供重点企业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型商业企业应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所有粮食经营企业要按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承担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义务。物资储备供应网点布局应合理、配送快捷,采取优先供应、均衡上市等办法,保证热销商品不脱销、不断档。
2、物资储备
(1)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包括大米、粮油、面粉、食盐、白糖、矿泉水;
(2)应急快餐食品的储备,包括面包、饮料、牛奶、方便面;
(3)生活用品的储备,包括手电筒、电池、蜡烛。
以上物资要求储备企业仓库和直营店均进行储备,并向县商务局上报储备量。
3、县级接受应急物资储备地点
灵璧县绿兴农产品批发市场
4、分销网络保障
各乡镇(开发区)要以农贸批发市场、大型超市、连锁经营企业和社区便利店为依托,建立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销售网络,必要时建立片区临时性商业网点,在居民社区设置临时零售网点、流动销售网点,承担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任务,并根据企业经营情况不断完善,保证紧急情况下生活必需品及时、畅通供应。
5、无接触配送保障
各行政村(社区)、物业、企事业单位要提供无接触配送场所,为电商物流快递、外卖骑手提供无接触配送场所或划定区域,支持设立无接触取货柜;没有物业的老旧小区和物业没有可提供场所的,可由村(社区)负责协调社区便利店等场所用于临时周转配送服务。对残疾人、独居孤寡老人、孤儿和行动不便居民要送货上门,对被隔离封闭小区或单元要进行集体团购、代购,送货上门。
6、提高配送效率。鼓励电商快递企业提高智能化水平全面推行无接触错峰配送。鼓励快递企业、外卖配送平台、商贸企业自有配送力量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开展无接触错峰配送服务,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避免取货集聚。加快推广应用智能快件箱(柜)、外卖取送箱(自提柜)等智能终端设备。配送企业要对配送人员进行严格的健康监测,加强快递、邮件的规范消杀,全面推行“无接触错峰配送”。
7、建立应急投放点。各乡镇、村委会(社区)要建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级提升,投递人员上岗时间无法保证,或乡镇地区配送困难时,属地政府要负责组织保障生活必需品保供重点企业集中配送物资到乡镇或村(社区)的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人员、村(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负责管辖范围内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无接触配送。
8、经费保障
对于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商品发生的各项费用,分别由各级财政合理补助。
9、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水路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10、治安保障
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依法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六、应急结束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理完毕,由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15
为迅速贯彻落实“要统筹推进市场保供和疫情防控,保持物流畅通,及时配送供应生活必需品”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关于保障百姓生活必需品的决策部署,为做好疫情管控升级期间全市居民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关于“要始终坚持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工作组意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全力以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供应,切实保障紧急状态下全市居民生活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领导、精准施策;坚持部门联动、协作配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三、工作目标
以“尽早实现社会面清零,尽早恢复生产和生活”为目标,在疫情防控进入攻坚阶段,做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生活必需品供给保障
1.加强货源组织。全力加强与蔬菜主产区的货源对接,保证外地蔬菜进得来、调的快,稳定生活必需品货源。针对亚粮油蔬菜批发市场被关闭问题,我们将启动应急预案,发挥海吉星作为连锁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国有企业的优势,协调海吉星在国内的其它地区市场,组织货源驰援。及时协调省际、市际因疫情管控带来的生活必需品运输不畅问题,对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发放通行证,确保快速便利通行。
2.优化物资配送。按照“管住该管的人,不能封住不该封的人”的要求,抓紧把保供企业的人员和车辆解放出来。各城区、开发区疫情指挥部要对商务系统发放给保供企业员工的通行证件给予认可并放行,与社区(村)管控专班沟通,将此要求及时传达到各街道、社区,街道、社区执行,政令要步调一致、口径一致,不能各自为政、标准不一,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保供企业员工等能够上岗工作。在配送力量不足的情况下,统筹动员省、市、区三级广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员、退役军人等作为志愿者支援保供商超企业以及街道社区,提升保供企业分拣及配送效率,保障生活必需品配送及时、到位。
3.建立应急投放机制。充分发挥现有大型商超、物流企业的物流配送主力军作用,必要时征用物流配送企业、城市公交、电商平台等企业物流配送车辆,帮助商超配送生活物资保证配送力量充足,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全市百姓生活需求。在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投放机制,市级部门将标准箱配送至X个区级物资转运站,再由属地将标准箱投放至XX个社区物资投放点,最后由街道、社区组织居民有序领取或送货到家门口。在这一机制中,仍然保留京东、美团等部分电商企业销售和配送能力,以尽量满足部分居民确实必要的个体性需求。
4.组织集中。当前保供企业人员上岗率不足平时的五分之一,但是订单量激增到平时的20-30倍以上,配送力量已经无法应对居民大量的个性化散单及非生活必需品物资。社区(村)管控专班应组织社区或小区物业,以小区为单位进行集体团购,社区统计收集居民需求清单,专人与商超企业对接,商超企业可分拣蔬菜、日用品、调料、粮油等套餐包,批量配送到小区,社区人员组织小区集中,节约配送资源。
5.组建末端配送队伍。各社区(小区)要为物资终端配送提供便利条件,社区工作者、“三长”、社区志愿者要踊跃担当“采购员”、"配送员”,打通生活物资终端配送“最后一百米"。对于封控小区,社区要有组织地拢清居民需求,主动与就近商超衔接;对于管控小区,社区要组织各小区分时、分楼栋、分单元有序组织居民错时购物(取物);对辖区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空巢老人、卧床患者等特殊困难,社区或物业工作人员要及时收集汇总购物需求,统代为下单,并安排好派送,保证所有居民需求供给;对困难,属地疫情指挥部可派发蔬菜、粮油等紧急生活必需品,保障困难生活需求。
(二)强化水、电、气、热供应保障
1.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加强负荷预测和监视,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地区电网保持全结线、全保护运行。细化直调电厂管理,结合网架结构、负荷变化等实际情况,滚动修订完善事故预案。开展涉疫重点部位相关输变配设备保护,低频低压减载、解列装置定值校核,“两个序位表"修订,强化设备预防性管理。增加重要变电站、输配电线路特巡频次,全面、准确掌握防疫重要用户信息,针对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隔离点、核酸检测机构等重点场所所涉输电线路,进一步完善“一线一案”专项措施。
2.全力保障涉疫重点部位。对防疫指挥机关、方舱医院(隔离点)、隔离场所、核酸检测点等涉疫重点部位实行分类管理,并结合涉疫重点部位实际,实施“一户一案一策”保供措施。以涉疫重点部位为圆心,以3公里为半径,力争全天候"常备力量随时可靠投入现场;强化与各级防疫指挥部联动,动态掌握防疫新增需求,对新增需求开办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
3.全力服务重点企业和人员。全力保障“水热油气"、持续营业的生鲜超市、封闭的大专院校、敬老院等民生重点领域用户用电安全。开展逐一与社区物业对接,推动线上线下服务全面升级。疫情防控期间,应用“网上国网”App、"吉事办"微信小程序、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满足水、电、气费交纳、账单查询、票据下载、故障报修等各类业务需求,确保客户足不出户、居家办理业务;推进封控区“跟踪保底”服务,建立网格化客户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1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突发应急状况下西安市“菜篮子”商品供应保障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应对“菜篮子”商品流通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及其引起的市场异常波动,提高对“菜篮子”商品流通的调控能力,保障全市“菜篮子”商品供应充足,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__〕1号)和《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市“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因突发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畜禽疫病流行或商品严重短缺等事件,造成主要“菜篮子”商品供不应求、价格异常波动,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保障供应。
本预案所指“菜篮子”商品,是指“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重点考核的猪肉、蔬菜两大类商品。
1.4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指挥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整体合力,处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供应。
(2)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发生“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应急状况时,应根据不同预警级别,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最快速度、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需求,确保市场稳定、人心安定。
(3)加强预测,严密监控。加强“菜篮子”商品动态分析和市场监测,对可能出现的市场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4)规范制度,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妥善处理应急保障中的人、财、物关系,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5)预防为主,平急结合。加强“菜篮子”商品监测预警,建立必要的政府储备,加强“菜篮子”商品调运,稳定市场供应。将保障突发情况下“菜篮子”商品供应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1.5预案体系
西安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由西安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和西部欣桥、新北城、摩尔、胡家庙、新生活、朱雀等6家大型蔬菜批发市场“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构成。
上述6家大型蔬菜批发市场“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由各相关企业制定,报市商务局备案。
2组织指挥体系
2.1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构成与职责
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为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保障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全市“菜篮子”商品的应急供应工作,协调开展“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活动。
组 长:分管副市长
副 组 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
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供销联社、市税务局、市金融工作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的部署要求,指导各区县、开发区做好“菜篮子”商品市场调控和应急供应工作;
(2)掌握全市主要“菜篮子”商品生产、库存、交易情况,指挥、协调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保供工作;
(3)研究部署“菜篮子”商品保障供应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不同预警级别,下达“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指令和任务;
(4)组织现场指挥,督查各单位执行预案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5)在处置中遇到本市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帮助;
(6)明确有关新闻发布事宜;
(7)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应急响应的终止。
2.2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构成与职责
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分管领导担任。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菜篮子”生产保供。主要职责:
(1)负责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
(2)负责建立成员单位之间通信保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分析评估“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形势,落实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议定的保障供应工作安排。
(3)负责应急状况信息的监测、分析、汇总工作,及时了解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情况,组织制定有关处置方案,向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
(4)按照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指示,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跨区域、跨部门、跨企业联合保障等应急工作,协调调度应急保障资源。
(5)经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批准,通报、调整“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预警和响应等级。
(6)做好“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保障工作的宣传报道和网上舆情信息的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1)市商务局:做好蔬菜应急商品货源组织调配;严格落实冻猪肉和冬春蔬菜储备,发挥储备调控作用;指导动员大型蔬菜批发市场积极组织货源,加大货源调入,保障蔬菜市场供应充足;做好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做好6家大型蔬菜批发市场交易量、库存量监测。
(2)市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农产品生产,及时扩大我市本地速生叶菜等蔬菜生产能力,开展生产种养殖技术指导活动,抓好畜禽规模养殖场规范生产和生猪稳产保供。
(3)市发改委: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价格指数变化情况,按规定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挂钩机制。
(4)市市场监管局:维护“菜篮子”商品市场交易秩序,加大对“菜篮子”商品市场的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菜篮子”商品质量安全监管。
(5)市交通局:做好“菜篮子”商品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6)市公安局:做好“菜篮子”商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保障及“菜篮子”商品销售点周边的交通秩序管理;处置因“菜篮子”商品短缺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为“菜篮子”商品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保障“菜篮子”商品物流通道畅通。
(7)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保障的财政资金。
(8)市供销联社:组织市、区县、镇街三级供销社充分发挥供销社系统蔬菜批发市场、冷藏设施和零售网点优势,做好蔬菜、猪肉等“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
(9)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菜篮子”商品的日常管理和应急供应保障工作。
3监测预警机制
3.1市场监测
市发改委建立健全“菜篮子”重要商品价格监测预警信息体系,加强对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当监测发现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提请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措施,为调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3.2供求预测
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全市“菜篮子”商品供需情况的调研和预测,全面掌握生产、流通、交易情况,对本市供应能力和需要从外地调入的品种数量进行预测,为制定调控政策,提高保障能力提供依据。
3.3预警预报
当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出现蔬菜供应整体短缺、脱销,供需关系紧张或群体性集中抢购等情况,导致价格大幅异常波动时,西部欣桥、新北城等6家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应当在1小时内向市商务局报告。市商务局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核实,向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经请示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后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
3.4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对我市“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影响的范围、强度和发展趋势,将“菜篮子”商品供应预警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一般(Ⅲ级)三个级别,依次标为红色、黄色、蓝色。
Ⅰ级(红色):特别严重的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西部欣桥、新北城等6大蔬菜批发市场日存量低于8000吨,蔬菜综合成交价连续7日涨幅超过60%,造成全市范围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整体短缺、脱销、供需关系极为紧张,发生群体性抢购、囤积等情况,对经济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Ⅱ级(黄色):严重的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西部欣桥、新北城等6大蔬菜批发市场日存量低于1万吨,蔬菜综合成交价连续7日涨幅超过40%,造成全市范围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短缺、脱销、供需关系极为紧张,发生市民批量采购、存储等情况,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Ⅲ级(蓝色):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西部欣桥、新北城等6大蔬菜批发市场日存量低于1.2万吨,蔬菜综合成交价连续7日涨幅超过30%,造成全市范围猪肉或蔬菜市场供需关系紧张,社会舆情出现不稳定因素。
4应急准备
4.1“菜篮子”商品储备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__〕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__〕1号),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地方“菜篮子”商品储备,做好冬春蔬菜储备和冻猪肉储备,保持储备规模,及时轮换,确保储备“菜篮子”商品应急时调得动、用得上。
(2)“菜篮子”商品承储企业按照协议要求,履行约定时间内约定数量以上的“菜篮子”商品承储义务。相关部门对“菜篮子”商品承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冬春储备蔬菜和冻猪肉存储足额足量。
4.2“菜篮子”商品应急准备
(1)落实“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货源。按照“合理布局、相对稳定”的原则,由西部欣桥、新北城等6家大型蔬菜批发市场作为“菜篮子”商品应急保供重点企业,承担“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货源组织调运任务。
(2)健全“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网络。各区县、开发区确定“菜篮子”商品社区零售店、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等,作为“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网点,确保应急供应网点覆盖人口比较集中的街道(镇)。应急处置时可采取直供或委托代理供应方式,执行“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任务。
(3)健全“菜篮子”商品应急运输体系。组织“菜篮子”商品绿色通行车运力,综合考虑“菜篮子”商品货源和供应网点布局,科学分配市内外运力,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方式和车辆。
(4)承担“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工作中货源组织调运和应急供应职责的重点保供企业,优先享受我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奖补政策。
5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及“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任务重要性等因素,设定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三个应急响应等级。启动应急响应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5.1启动条件
5.1.1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1)西部欣桥、新北城等6大蔬菜批发市场日存量低于8000吨,蔬菜综合成交价连续7日涨幅超过60%。
(2)全市范围内出现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脱销,供需关系极为紧张。
(3)发生群体性集中抢购、囤积等情况,对全市经济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5.1.2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1)西部欣桥、新北城等6大蔬菜批发市场当日存量低于1万吨,蔬菜综合成交价连续7日涨幅超过40%。
(2)全市范围内出现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脱销、供需关系较为紧张。
(3)发生市民批量采购、存储等情况,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5.1.3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1)西部欣桥、新北城等6大蔬菜批发市场当日存量低于1.2万吨,蔬菜综合成交价连续7日涨幅超过30%。
(2)全市范围猪肉或蔬菜市场供需关系紧张。
(3)社会舆论出现不稳定因素。
5.2指挥联动
接到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情况报告后,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办公室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5.3先期处置
事发地区县、开发区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半小时内赶赴现场,组织调查确认,采取措施尽力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5.4响应启动
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根据响应等级下达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情况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相关信息应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及时报省级部门,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事件信息报送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描述、事件级别、初步估计的危害及程度、影响范围、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预案启动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动用市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的品种、数量、供应价格;
(2)紧急从市外调运“菜篮子”商品的品种、数量、供应价格;
(3)市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的投放计划安排和交通保障;
(4)动用市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相关资金、费用、测算依据和来源安排;
(5)其他配套措施。
5.5会商协调
紧急状况下,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启动会商机制,召集成员单位会议,通报“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措施,协调解决“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保障中涉及的资金、运输、储备投放、市场秩序维护等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成员单位提出的支援请求。
5.6请求援助
当应急供应中出现市级储备商品耗尽,市场供应仍显紧缺时,由市政府按程序向省政府申请紧急调拨应急商品,缓解市场紧张状态,稳定大局,安定人心。
5.7处置措施
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应至少采取下列一项应急措施:
(1)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组长、副组长,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建议,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
(2)组长和副组长研究确定后,启动应急响应,并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
(3)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应急响应级别启动情况上报省级部门,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4)加大货源调入。市商务局指导6家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及时了解分析蔬菜产地货源供应情况,包括产地、产量以及当地气候、交通、物流等因素,科学研判,综合分析,及时制定货源调入方案。实施中要由批发市场组织蔬菜批发经营大户,多方组织货源,确保从源头上保证蔬菜调入。
(5)启动市场监测。根据应急保供工作需要启动市场监测工作,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做好市场监测,掌握第一手信息。
货源监测。主要监测6家大型蔬菜批发市场每日蔬菜调入量、销售量、库存量情况;各承储企业蔬菜和冻猪肉的储备落实情况。
价格监测。主要监测6家大型蔬菜批发市场的批发价格,做好数据采集、统计、分析。
(6)资金补贴。结合蔬菜存量、调入情况,适时出台应急保障期间蔬菜商户运输物流补贴和部分蔬菜单品供应补贴等政策,对市场物流成本、人工成本予以资金补贴,提高蔬菜商户调入积极性。
(7)启动储备投放。根据市场需求及价格波动情况,按照相关程序,适时启动“菜篮子”应急储备商品的投放,发挥政府储备调控市场、保障供应的“蓄水池”和“稳定器”作用,平抑“菜篮子”商品价格。
(8)限制大型蔬菜批发市场蔬菜外流。根据蔬菜批发市场当日存量情况,适当控制蔬菜资源,限制蔬菜批发流出。
当6家大型蔬菜批发市场日存量连续3天低于1.2万吨时,多渠道提升调入量,适当限制流出量,省内流通不受限制。
当6家大型蔬菜批发市场日存量连续3天低于1万吨时,充分发挥蔬菜调入主渠道作用,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蔬菜调入,不断扩大调入量,最大限度地接近蔬菜日存储量;控制蔬菜资源,限制省内流通;必要时组织批发市场重点商户到产地调菜。
当6家大型蔬菜批发市场日存量连续3天低于8000吨时,并且出现调入困难、调入量小、日调入量低于日销售量等情况时,市商务局应当立即向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及时上报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通过国家、省上协调蔬菜调入;同时控制储备市场蔬菜资源,限制大批量蔬菜批发出市场;出台相关激励补贴政策,扩大蔬菜流入量。
(9)建立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做好“菜篮子”商品应急保供的调运、物流、交通、价格监测、资金保障、市场秩序维护等工作。
(10)保持信息畅通。各相关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市场蔬菜供需波动情况,准确报送监测信息。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畅通信息、互通有无、加强研判、科学决策,同时要积极开展舆情监测工作,组织发布相关新闻,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安定秩序。
(11)做好末端保供。确保每个社区具备配送能力的“菜篮子”商品托底保障企业,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即启动应急保供;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与社区对接,鼓励“菜篮子”商品保供企业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便民服务点。
5.8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要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持续动态发布“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情况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5.9响应结束
事态平息,应急状况排除,主要“菜篮子”商品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批准。
应急响应结束后,市商务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菜篮子”商品商务流通领域应急保障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本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根据“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形势的发展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6保障措施
6.1物资储备保障
建立冻猪肉和冬春蔬菜市级储备制度。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要定期督导相关承储企业,确保储备商品质优量足,并在突发事件情况下能管得住、调得动、用得上。
6.2资金保障
“菜篮子”商品政府应急储备所需资金列入年度本级财政预算。对应急供应期间制定的政策措施,给予财政资金保障。
6.3信息保障
应急状况发生时,应保障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发布渠道畅通,确保分析预测及时准确,为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6.4运输保障
调运应急商品过程中,运力不足时,除承担任务企业自有运输工具外,全市现有绿通车应服从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调度,用于运送应急商品。
在遇突发情况通行受限时,为“菜篮子”商品保供企业工作人员、“菜篮子”商品保供运输车辆及时办理通行证,保障相关人员和车辆通行。
6.5秩序保障
在应急供应过程中,相关执法部门应依法打击查处哄抬物价、恶意哄抢、破坏、造谣、故意制造事端等扰乱或阻碍应急供应工作的行为。
7预案管理
7.1宣传引导
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积极做好我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供应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市民合理预测,防止出现恐慌、抢购等情况。
7.2培训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关培训制度,面向本系统应急指挥和应急处置人员,以“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事件预防、信息报送、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为主要内容,定期开展培训。
7.3预案演练
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联动机制,会同各相关单位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做好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
8附则
8.1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与解释。
8.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17
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及县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好全县商务流通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为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和制定依据
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应当贯彻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分工合作、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和处置得力的基本原则。
本预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和商务部、省商务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商务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而制定的。
二、组织领导、部门分工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为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分工负责、配合协调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县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永宁任组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刘小如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有:郑晓宁副局长、王志强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郑晓宁(兼任)承担。职责主要是收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信息,分析、预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发展态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协调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储备和销售。
三、市场异常波动的监测报告及确认
为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市场异常波动,对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监测并实行信息报送制度。
(一)监测的主体、内容和对象
监测主体:县商务局负责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监测对象:生产和经营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鸡蛋、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的重点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和蔬菜批发市场。
监测内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供给、销售和价格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收集、汇总、分析监测信息,并准确及时提出预警建议。
(二)监测报告制度
县商务局和列入全县市场异常波动监测预警范围的监测对象,须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报送有关数据及市场情况。监测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县商务局和生活必需品监测企业原则上坚持日监测、周报告制度,必要时实行日监测、日报告制度。
四、多措并举,做好市场供应工作
(一)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启动了市场运行监测应急机制,摸清市场储备底数,全面及时掌握市场销售和库存变动情况,全力以赴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和保供工作。
(二)指导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每日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做好市场设卡防护工作,每日专人负责登记,测量体温,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戴口罩上岗。
(三)确定盂县主要骨干企业2家:盂县西关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盂县秀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应急网点4个:山西凯通优鲜商贸有限公司(凯通店、凯悦城店、优鲜店)、山西鑫帝商贸有限公司、盂县田森超市广场店、盂县佳元亨泰商贸有限公司(斑马鲜生)等企业为重点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企业,骨干企业和应急网点要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力度,确保生活必需品物资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全力保障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四)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不得进行活禽、鱼类等的现场宰杀销售,全面禁止人工养殖场所野生动物转运贩卖,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买卖。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帮助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密切产销对接,拓宽货源渠道,加大粮油、肉类、蔬菜、鸡蛋、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等商品市场供应。同时,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预防恐慌性抢购行为的发生。
五、加强监管,全面做好疫情防控
我局实行包保制,加强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
(一)认真贯彻落实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和精神,全面加强农贸市场卫生整治。
(二)农贸市场开门营业前要进行内外大清扫,大整理。
(三)严格要求市场所有人员做好自我防护。所有管理人员、柜台营业人员要佩戴口罩上岗;有发热咳嗽等相应症状的员工要休息或就医。
(四)张贴告示,告诫有发热及咳嗽症状的人不要进入农贸市场;不要带宠物进场。
(五)张贴告示,建议市民理性消费,不要囤积,建议市民戴口罩进市场,建议市民错峰买菜,避开人流高峰;注意并确保市场秩序。
(六)所有运货车辆都要按要求进行定期消毒。
(七)动员并组织商户积极备货,满足供应,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保障补货及时、正常供应和价格稳定,杜绝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18
一、中心城区蔬菜供应基本情况
中心城区日均蔬菜消费350吨左右。其中地产蔬菜占40%,市外调入蔬菜占60%。中心城区蔬菜主要通过市农副产品市场批发上市。外调货源主要来自山东、海南等地,平时应市品种有30余种,全年超过100种。
二、应急保供基本原则
(一)品种少而精。适当储备少数耐储或常规品种,遇有紧急情况,确保调得出、供得上,确保应急之需。
(二)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等手段推动应急保供,充分发挥批发市场、经营大户、种植基地以及农户的作用,缓解蔬菜供应矛盾。
(三)储备应急与临时调运相结合。商务部门按照政府组织、以商代储、市场运作的办法对代储单位给予适当补贴,全程跟踪监管,以备应急调用;若应急预案实施后供应仍然紧张,则启动临时调运措施,增加货源供应量。
三、保供储备品种及数量
重点储备大白菜、包菜、土豆、洋葱、冬瓜等常规蔬菜,总量不低于1000吨,保障市区6天消费。
四、预案的启动响应
(一)启动时间。一般适用于突发事件及每年12月到次年3月。
(二)启动监测报告。重点批发零售企业遇到蔬菜价格一周上涨30%以上或蔬菜断档脱销,在1小时内向市商务局报告。市商务局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同时向省商务厅报告,并抄送有关部门。
(三)启动响应。市商务局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提请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负责及时投放储备蔬菜,督促批发市场、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千方百计扩大市场供应。
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迅速采取措施,实施应急处置。市财政局做好应急储备经费调度工作,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考核。市工商局加强市场监管,做好舆论宣传与引导工作。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落实农副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正面报道,消除市场恐慌,引导正确消费。
五、预案实施
(一)加强应急储备,确保市场供应。市商务局负责安排蔬菜储备品种及数量,督促连云港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选择有条件的经营户落实在库储备任务,确保蔬菜应急储备刚性保有量动态平衡;视情况组织调运市外货源,增加蔬菜上市量。
(二)强化设施建设,提高保供能力。积极鼓励和引导蔬菜批发市场、经营户新建冷链仓储设施,提高我市蔬菜保供储备能力,对列入市重点储备项目的新建冷库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财政补贴。
(三)加大资金投入,有效落实预案。据测算,中心城区蔬菜应急储备年需资金100.6万元。其中,在库储备按1000吨计,每吨补贴760元(共分四项:仓储费320元/吨、轮换装卸费120元/吨、损耗加工费270元/吨、占用资金利息50元/吨),计76万元,为刚性开支;临时调运补贴方式,根据实际发生的天数、运输吨位、免收的进场费数额,给予定额补贴,按6天考虑,计24.6万元(其中,运输补贴100元/吨,平均每天210吨,计12.5万元,免收的进场费每天约2万元,计12万元),为柔性开支。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商务局牵头落实蔬菜应急储备保供工作,制定中心城区蔬菜应急储备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明确部门分工,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储备保供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财政局在市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蔬菜应急储备资金,按照规定程序拨付,同时做好资金的审计。
(三)加强监控督查。市商务局建立反应快捷、通畅灵敏的信息监测机制,加强对蔬菜市场动态监测巡查,加强应急保供工作日常督查,应急预案启动后实行日报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跟踪监管。
七、本预案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19
为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辖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武发改函〔20__〕1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建工作协调机制
(一)组成人员
1.成立中堡镇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协调解决本区域内疫情重点地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满足防控工作需要。
生活物资保障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镇疫情防控办,承担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协调机制成员分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协调机制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向协调机制办公室提出并及时更新备案。
(二)主要职责
2.在中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统筹做好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快速启动保障机制
(三)启动和中止条件
3.一旦本镇非闭环管理区域出现1例本土确诊病例,即由镇级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启动生活物资保障机制,统筹物资保障各项工作,直至本镇中风险区清零为止。(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监测预警制度
4.每日跟踪监测全镇及疫情相关村粮油肉蛋菜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重点关注日涨幅或连续两日累计涨幅5%以上的品种,分析研判价格走势,及时预警提示苗头性、倾向性价格问题,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向县级指挥部及相关部门汇报。(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报告处置制度
6.各村生活物资保障机制应及时向镇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报告本村生活物资保障情况。(各村两委,镇级协调机制各成员按职责分工负责)
7.高风险区所在地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各地保障情况可结合实际酌情采取周报形式。(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有关情况。(各村两委,镇级协调机制各成员按职责分工负责)
9.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各村两委,镇财政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数量要求
(七)粮油方面
10.落实粮食储备规模和小包装应急成品粮油储备,要加快落实到位新增成品粮油储备。要加强监管,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掌握辖区内粮食供应情况,督促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在疫情防控期间每日报送粮油销售库存情况。(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猪肉方面
11.城市猪肉常规储备规模按镇村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安排。发生疫情的地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蔬菜方面
12.各村要结合当地蔬菜产销情况,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储备库存,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水电气方面
13.保障居民水电气正常供应。(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市场供应
(十一)抓好货源生产
14.提前摸清辖区内农副产品企业的原材料和产成品库存数量、产能等基本情况,组织做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粮油、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质量安全关。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推动产地准出赋码出证,市场准入验码查证。(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统筹使用地方政府和城镇燃气企业已建成的储气,保障民生用气需求。燃气企业要对重要场站和重点部位全面落实封闭式管理,做好一线生产人员管控和个人防护,上门换气时务必做好送气工个人防护,对预付费管道燃气用户提供必要的欠费额度,防止因无法充值导致停气,采取非接触式巡检巡查技术,减少近距离接触。(各村两委,镇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20
为扎实做好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并有效保障好市场供应,为市民群众提供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省应急指挥部第12号令及区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全市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一定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服务,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为主)的菜市场(农贸市场)。
三、工作职责
1.区商务局:牵头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确保全区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平稳,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2.区市场监管局:维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3.区卫健委:指导各超市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一旦发现体温异常的顾客或超市员工,立即进行诊疗处理。
四、工作措施
(一)疫情防控措施
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免人员集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菜市场。
3、每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经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要时刻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不得出台和占道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通风换气频次。
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要在入口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6、全面禁止活禽市场交易,要求经营者严禁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贩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只设一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控制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8、对于空间密闭、通风功能差、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没有设置检查站点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菜市场一律暂停营业。
(二)生活必需品保供措施
1.菜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要积极拓宽进货渠道,推进线上线下融合,稳定货源,确保各类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
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张、货源不足、物流渠道不畅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现象,应及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五、保障机制
1、按照“属地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协同+分级包保”的工作原则,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配合,分级包保,联防联控,共同推进。
2、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防控及保供工作包保联系机制》及《菜市场包保工作联系表》,对大型菜市场进行责任分工,落实到局领导、责任人员,实现“一对一”、“点对点”包保联系,随时掌握大型菜市场疫情防控动态及市场供应情况。
3、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督查情况表》,各督查责任人每日对大型菜市场进行督查,填写督查情况表,报送市商务局业务科室汇总,做到每日一检查,每日一汇总,每日一上报。
4、商务部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消除,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不留隐患,堵塞风险。
5、区商务局将不定期联合区直相关部门对各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进行督查,对违反上述规定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菜市场,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停业整顿,对造成不利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相关单位,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2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成品油紧缺情况下的市场供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县内出现成品油供应紧张时适用本预案。
(四)原则
按照“确保公共事业,关注重点企业,统筹兼顾一般”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成品油资源,做好成品油紧缺情况下的市场供应工作。
二、组织保障
(一)组织机构
成立xx县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县成品油供应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全县成品油市场供应和预警工作;对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成品油应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协调市、县有关部门和中石化浙江湖州支公司解决成品油资源和市场供应中的重大问题;
(3)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4)决定启动成品油供应应急预案,向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报告全县进入成品油供应应急状态;
(5)应急预案启动后,组织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6)在成品油供应恢复正常时,决定解除成品油供应应急状态。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根据成品油市场形势,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或终止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建议,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
(2)落实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3)督促中石化浙江湖州支公司制定应急预案,并监督其执行;
(4)进入应急程序后,全面掌握成品油供应工作进度,通报有关事态变化情况;负责统计全县每天成品油库存、供应、油源等情况并上报;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应急行动建议,协调解决应急供应中存在的问题;
(5)负责信息发布工作。
3、应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县商务局:负责成品油市场应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以及向县政府报送进入或解除紧急状态的相关信息资料,负责向县政府提出预警的启动和预警解除的建议,分析市场形势、提出应对措施,并负责成品油资源的配置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有序开展应急工作,加强对加油站及仓储设施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县委宣传部:负责成品油市场供需情况的宣传报道;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县发改局:负责跟踪监测成品油及其他关联商品价格变化,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负责协调重点工程建设用油。
县经信局:负责协调工业生产用油。
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学校(单位)用油。
县信访局:协调督促有关单位抓好成品油应急情况下的社会稳定工作。
县公安局:督促指导主管部门和业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处置因抢购油而引发的各类治安事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县财政局:负责及时审核拨付国家、省、市安排的专项补贴资金以及县政府安排的应急专项经费和专项补贴资金。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公路长途旅客运输、客运出租、城市公交、城乡公交行业用油,及时组织协调成品油的公路、水路运输。并做好国、省干线公路保畅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农业生产用油。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用油。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会同相关部门打击取缔未取得证照的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和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的非法经营行为;加强流通领域油品质量抽检,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行为。负责加油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及时处置消费者对成品油质量和加油计量的投诉,严厉查处、打击违规行为。
县消防大队:负责加强成品油供应企业、场地的监督检查,消除消防隐患。
中石化浙江湖州支公司:负责调配和保障成品油的供应资源,维护所属加油站的秩序和安全,落实加油站加油的应急措施,确保油品供应;负责在成品油供应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向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积极向上争取计划配置,加大供油力度。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和自身职责制定成品油供应应急状态下的子预案。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不得将保密内容向外泄漏,防止引发社会混乱。
三、预警机制
(一)县成品油供应应急状态预警等级划分: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相对紧张):部分社会加油站出现停止供应;全县成品油市场需求量明显超过中石化支公司的正常供应量,成品油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明显影响全县经济安全运行和社会稳定的情况。
橙色预警(比较紧张):全县社会加油站停止供应,中石化支公司属下的加油站有二分之一的加油站出现成品油断档脱销,加油站出现排队加油,加油秩序难以维持的情况。
红色预警(极度紧张):由于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中石化浙江湖州支公司属下的加油站有四分之三的加油站出现成品油断档脱销,市场剧烈波动,需要向市级相关应急机构报告,申请市际调剂。
(二)成品油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中石化浙江湖州支公司要密切关注我县成品油供应情况,当本公司成品油总库存柴油、汽油其中一种不足5天的消耗量,且后续油源出现短缺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县情况向县应急办和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在达到预警等级时按程序进入应急状态。
当成品油市场波动趋于平稳时,各加油站基本能保证24小时有品种齐全的成品油供应,且后续油源能够保证市场需求时,结束执行应急预案,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应急措施
进入预警程序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协调中石化浙江湖州支公司做好成品油供应、库存、油源落实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制定解决办法,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
(一)进入黄色预警的应急措施
1、中石化浙江湖州支公司要加大油源采购力度,提高库存量。同时对所属加油站、点合理调整班次,确保人员到位,出现加油高峰要适当增加人员维护加油秩序,设立出租、客运专用通道;
2、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大成品油市场执法力度,对各加油站、点进行检查、监督,查处成品油囤积居奇行为;
3、县交通局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出租车业主,做好出租车加其它标号汽油的思想准备,防范发生影响社会稳定行为;
4、县消防大队要加强对各加油站、点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
(二)进入橙色预警的应急措施
1、中石化浙江湖州支公司要加强与上级沟通,争取多分配成品油源,并加大自采力度;
2、定向供应重要车辆,如:国家机关、公安政法、消防、医院、殡葬、学校、银行等单位用车;出租车、客运车辆以及各类抢险车辆用油;
3、优先交通用油,兼顾企业用油,确保县城、国道、省道的加油站、点正常供应,力保重点项目建设和重大企业生产经营用油;
4、县发改局负责跟踪监测成品油及其他关联商品价格变化,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县市场监管局进一步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对违规加油站予以处罚;
5、县公安局密切关注各加油站、点的市场供应秩序,加油高峰时间安排警力到各加油站、点执勤,做到有警必出;
6、县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密切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联系,正面报道成品油相关信息,引导群众在紧缺状态下合理消费。
(三)进入红色预警的应急措施
1、县领导率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增加成品油资源配置量;
2、确保重点工程、重点企业和交通用油,确保县城正常供应;
3、最大限度地压缩车辆用油。停止私人用车加油,实行计划控量下的凭证加油,确保政府机关执法用车、公检法办案用车、消防用车、医院急救用车、学校学生接送用车、银行押款用车、客运和出租车辆加油;
4、县公安、安监、市场监管、消防、发改、交通等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派人专职负责有关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门加强对营业加油站、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5、县新闻媒体随时报道各加油站、点成品油供应情况,正面报道成品油相关信息,引导广大市民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监测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供应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成品油购、销、存的动态监测,及时掌握成品油供应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全县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定期向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应急状态下实行日报告制度。
(二)信息发布制度
应急领导小组在成品油应急期间定期向社会发布成品油市场供应信息。
(三)通信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反映成品油市场应急情况,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四)成品油最低储备保障
中石化浙江湖州支公司汽油、柴油最低库存量必须保持在1天的消耗量以上。最低储备库存未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不得动用。
(五)运输保障
各平台、镇(街道)和公路、交通、经贸等相关部门做好成品油运输道路保畅协调工作。
(六)市场监管保障
1、物价部门要对全县各地成品油市场的油品价格实施全方位监控,积极受理成品油价格方面的投诉,依法查处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在应急状态下的价格秩序;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加油站、点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制售伪劣成品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加大对成品油的质量和加油机的计量进行重点检查,坚决打击制售劣质成品油和短斤少两行为;
3、公安部门要维护正常治安秩序,当出现由于成品油紧缺而引起的加油秩序混乱,甚至出现哄抢、冲击加油(点)和政府机构以及出现暴力行为等突发事件,公安机关要迅速介入,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员、车辆,保护加油站(点)及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对不法分子的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七)安全保障
在应急状态下,中石化浙江湖州支公司要加强对加油站、点和油库供油设施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保卫工作。商务、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安全检查,排除可疑因素,防止加油设施人为破坏,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八)合理调配油源,实施限量定点供应
在应急状态下,中石化浙江湖州支公司要服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调度,配合应急领导小组保证成品油市场稳定有序供应,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油源增加库存。
根据成品油供应应急状态的预警等级,中石化浙江湖州支公司要按照“先公共、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向应急领导小组上报定点加油站名单,重点保证重点项目、客运车辆和政府公用车等用油。
如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能稳定市场,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全县成品油资源统一配置,定向、定量、凭证供应等必要的非常行政管制措施。
(九)新闻宣传保障
1、在应急状态下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发布我县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最新油源信息以及定点加油站、点加油状况,以便合理疏导加油车辆,避免交通堵塞。
2、县委宣传部加强对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报道的管理。新闻媒体要本着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实事求是地报道有关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防止不实报道。
(十)奖惩制度
1、有下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应急领导小组建议县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处置成品油应急事件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出色完成任务的;及时准确报送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的;为成品油应急事件出谋划策,成效显著的;其它特殊贡献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事件发生前后,没有按预案要求及时提供情报,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造成后果的;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事件发生后,没有按预案规定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理应急事件中不听从指挥,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力等原因,导致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事件情况对外报道不利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其他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附则
(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预案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22
根据《关于印发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和1月14日省市县疫情防控调度会议精神,为确保我县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供应,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监、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设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发改委、经信(商务)牵头,粮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监、公安、城管、宣传、教育、民政、财政、应急、统计等部门参加,协调解决我县疫情重点地区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二)工作职责
负责督促超市卖场、农批市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水电供应、物流企业等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加强对居民用水用电的`供应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控,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工作,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通畅;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市场保供工作职责
发改委:牵头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经信(商务):牵头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建立蔬菜、食用油、食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足额保障疫区生活物资;搞好电力、通信保障工作,保障疫区电力供应,通信通畅; 保证疫区成品油足额供应。
粮储中心:负责粮源的组织安排;按规定程序动用粮食储备;建立粮食市场信息监测日报制度;及时掌握粮食供应、库存情况及价格变化情况,及时作出预警;加强统筹调度,做好粮食加工、配送、供应等环节的有效衔接、确保各环节运行畅通,保障高效;加强舆论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发布准确粮食市场供求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排队抢购行为。
交通运输:全力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保障工作,疫情防控时期,粮油、蔬菜、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制度,确保生活物资优先顺畅通行;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力保障工作,充实完善道路货运应急运力库,摸清x汽运公司、福运来物流等企业运力状况,提前做好车辆运行检查,并保持企业负责人和车辆驾驶员的通信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投入应急运输任务,加强对市场生活物资运力情况监测,遇有生活物资运力困难时,及时组织运力补充,确保生活物资及时送达;及时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途中协调工作,加强与生活物资来源地、运输行经地交通运输部门联系,确保我县生活物资快速运达。
农业农村: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农业生产;摸清粮食、蔬菜、畜禽等产品生产情况;配合做好农产品市场保供应急工作。
市监:做好生活物资的价格管理和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生活物资特别是粮油、蔬菜、肉蛋奶等的价格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价格违法行为。
公安: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
城管:加强居民用水用气监测预警,协调做好供应保障。
宣传部: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组织志愿者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活动。
教育:摸清学校疫情防控物资底数,及时配齐配足;配合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生活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工作;
民政:掌握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情况,及时进行基本生活救助;指导各类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精神福利机构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财政: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处置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工作。
应急管理:做好相关生活应急物资的调配工作,及时调拨物资,完善相关手续,并对物资的是用提出明确要求,使用完毕,清洗、消毒后入库。
统计:为疫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四、工作要求
生活物资保障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任务,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工作联动,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县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稳定社会秩序。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或系统依据各自职责,必须细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23
为积极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蔬菜有效供给,确保疫情期间有序组织各地蔬菜生产,保证市场供应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一、延期采收
疫情期间,部分达到商品成熟的蔬菜来不及运输,如结球甘蓝、白菜、青菜、莴笋等露地蔬菜,采取适当控水控肥延期采收;部分地区规模种植青蒜的,合理追施钾肥,促进鳞茎生长,由收青蒜向收蒜头转变;低热河谷区域生产的瓜类蔬菜,可以疏掉部分弱果、弱瓜,设施种植的番茄,加强通风和温度管理,控制长势。
二、适时采收
加强与重要城市、重点地区和疫区的沟通协调,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组织货源、协调调运、保障供应。
对有条件组织销售的基地,结球甘蓝、大白菜、萝卜、花菜、胡萝卜、莴苣、青花菜、菜心等达到商品成熟的在田蔬菜,及时采收,整理、分级和包装,及时上市,增加供应。
三、采后贮存
贵州冬季大部分地区土壤和空气的湿度较大,蔬菜存储损腐率较高,在冷链条件较为完善的基地,根据贮藏能力,对达到采收期的蔬菜,应选择晴天或阴天下午集中采收,采收时适当多留外叶,蔬菜采收后,及时进行分拣包装,入库贮藏,减少搬运次数,减少机械损伤,提高蔬菜商品率。
四、保温防冻
防止凝冻、阴雨、雨雪或倒春寒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及时剪去受冻的枯枝,提前增施磷钾肥,或叶面喷施0.2%的磷酸二氢钾溶液1-2次,提高植株抗寒能力;中耕培土,疏松土壤,覆盖稻草或秸秆,提高地温;已定植的早春果菜还应搭建小拱棚,将要定植的蔬菜可采用深窝栽培法,结合地膜加小拱棚栽培。
五、科学肥水管理
在田在土的正直生长期的豌豆、蒜、葱、芫荽、菠菜莴笋等蔬菜,及时中耕、松土、除草,追施肥水,合理增施磷钾肥,增强植株抗逆性;对于长势弱的植株,追腐殖酸、黄腐酸、聚天门氨酸等可溶性有机肥料,或鱼蛋白、生物菌肥,沼液等,促进根系生长,恢复植株长势。
六、加强设施环境管理
部分区域采用越冬大棚生产果菜类蔬菜的,注意密闭大棚,提高棚温,防止冻害冷害发生;采用全地膜覆盖降低棚内湿度,减轻病害发生;晴天中午适当通风,根据生育期合理配合磷钾肥施用,增强植株抗性,防止徒长。
七、加强病虫害防治
重点加强软腐病、霜霉病、病毒病、根肿病等病害的防治,虫害防治菜青虫、蚜虫、黄曲跳甲等。
及时清理老叶、病叶、病株、病果;采用土壤调理、免疫诱抗,灯光诱控,性诱剂诱控;必要时选用高效低毒农药进行防治,如软腐病选用噻霉酮、氯溴异氰尿酸等;霜霉病选用银法利、普力克、丙森锌等;病毒病选用香菇多糖、宁南霉素、氯溴异氰尿酸等;根肿病发病初期用碧净+碧护+安融乐灌根或喷淋茎基部;菜青虫等鳞翅目害虫选用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短稳杆菌等;药剂喷防宜在晴天上午进行,注意安全间隔期,避免农残超标。
八、抢抓当前育苗
不误农时,抓紧利用现代化温室、塑料大棚为春夏季蔬菜储备优质壮苗。
做好育苗设施维护管理,检查育苗大棚的密闭性,及时对受损的棚膜进行补修,必要时搭建小拱棚,增加棚温,加强保温防寒。
尽量用嫁接育苗、基质育苗、精量播种等先进的育苗技术,苗床温度保持白天20~25℃,夜间12~16℃;苗床湿度干见湿为宜,通风在中午前后气温较高时进行;可通过补光、控水、施用阿速勃钙镁600倍液+磷酸二氢钾300倍液等方式,有效调控植株生长,抑制秧苗徒长,培育壮苗。
九、抢种速生蔬菜
做好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适当扩种速生蔬菜面积,包括芹菜、生菜、菠菜、菜心等种类,丰富疫区和当地急需蔬菜品种和类型,满足市场需求,保障蔬菜均衡供应。
十、强化质量安全
加大蔬菜产品检测力度,重点将蔬菜生产企业、合作社和生产大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对运往疫区和本地的蔬菜,鼓励企业、合作社和生产大户自检,结合农业农村部门抽查式,对基地蔬菜进行检测。
坚持检打联动,发现不合格蔬菜产品的,一律通报并立案查处。
实行产地准出制度,产品合格后上市。
十一、强化冬季充电
疫情防控期间鼓励运用网络平台对农户进行“冬季充电”,如“智汇三农”农业专业知识服务平台、微信视频等现代信息手段;鼓励技术专家利用腾讯会议等客户端开展线上技术指导和答疑;编制实用技术明白卡以电子档形式发送给农户,科技服务到人。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蔬菜生产者要增强防护意识,分时段安排务工人员,体温检测后,分时段、分散式进行田间作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全程正确佩戴口罩,生产工具专人专用,定时消毒,勤于洗手,蔬菜交易时佩戴口罩和护目镜,转账收费,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如有发现疑似病例,不能带病工作。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24
为做好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建工作协调机制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发改委主任、经信局局长
成员:粮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城管、宣传、教育、民政、财政、应急、统计等各单位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发改委,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海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快速启动保障机制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数量要求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四、保障市场供应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局牵头,粮储中心、交通局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局牵头,交通局、经信局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政府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局牵头,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局)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局)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场监管局牵头,经信局配合)
2.通过落实好国家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局牵头,交通局配合)
五、畅通物流运输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局)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局)
六、做好终端服务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鼓励引导广大党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局牵头,宣传部、民政局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局)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交通局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一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七、维护市场秩序
(一)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1.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官方和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1.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组建热线工作专班,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宣传部)
2.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公安)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市场监管局)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25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市场供应,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生活必需品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叶炳如 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 罗东旭 党组成员、副局长
葛洋洋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姚 勇 党组成员
程 刚 党组成员
成 员:各股室及市场服务中心、执法大队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
2.做好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运行监测,判断市场运行状态。
3.及时向区委、政府和市商务局报告市场异常波动态,统一组织、配合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开展市场保供应急工作,督促、检查应急商品调剂、征购及组织调运等工作,保证市场供应。
4.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理性消费,稳定市场。领导小组下设市场监测信息组、市场供应保障组。商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商务局(20__)3 号文件执行。
市场监测信息组:组长:姚勇,成员:王全、黄紫妍。负责做好生活必需品、成品油、口罩、消毒液等物资市场监测,适时发布市场监测信息,有效指导生产经营,促进产销衔接,引导居民消费,稳定市场预期;负责政策措施的宣传,市场运行动态的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迅速处置。
市场供应保障组:组长:罗东旭,成员:王全、任长娟。负责了解和掌握生活必需品、成品油、口罩消毒液等应急商品储备量和市场需求量,联系和组织货源,协调重点流通企业将应急物资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充足,物价稳定。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
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当生活必需品供求严重失衡,出现异常波动,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和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等现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在接到生活必需品或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报告后,应在 1 小时内向区政府报告,并同时上报市商务局。
一是启动应急工作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密切关注形势变化,及时掌握各区域市场动态,分析市场形势,准确判定应急状态。
二是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区商务局各股室及中心、大队应各司其职,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共同配合,抓好各项应急保障措施的落实,积极对接相关应急企业,做好市场供应稳定工作。
三是做好宣传工作,保障应急预案落到实处。
四是按照区局领导小组安排,及时组织生活必需品供应、报告市商务局调动市级储备冻猪肉投放市场,确保市场供应。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26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紧急状态下的全街道生活物资应急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生活物资保障风险隐患,确保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商品稳定生产供应,粮食和物资储备满足市场应急需求,重点生活物资价格总体保持稳定,切实满足街道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二)适用范围
本街道区域内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大量集中抢贿、价格大幅上涨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按照“队伍不变、强化监测、随时应战”的原则,由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街道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跨区域生活物资调运,衔接争取县级粮油和物资储备支持工作。
三、预警状态
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抢购、价格快速上涨、市场秩序紊乱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四、应急状态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况的应急处置,按照就近就地组织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负责组织本村(社区)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办事处负责协调县级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
(一)一般状态(IV级)。辖区内较大范围出现群众抢胸;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出现偏紧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20%;其他需要按照一般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二)紧张状态(III级)。辖区出现群众大量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连续10天处于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3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2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张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三)紧急状态(II级)。辖区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处于常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50%以上,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四)特急状态(I级)。辖区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并出现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断档脱销;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8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4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特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五、应急响应
(一)一般状态(N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一般状态,由办事处启动IV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街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案,就地就近组织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进行市场供应。
3.组织辖区内生产加工企业对粮食储备进行加工,投放市场。积极寻找辖区外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供应。
4.向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市级、县级储备保障供应。
5.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二)紧张状态(皿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张状态,由办事处同意后启动III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街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案,办事处就地就近组织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3.组织辖区生产加工企业对粮食储备进行加工,投放市场。积极寻找辖区外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供应。
4.向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市级、县级储备保障供应。
5.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三)紧急状态(II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急状态,由办事处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启动II级应急预案建议,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启动II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街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案,对全街道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进行监管,按人定量供应。
3.组织辖区生产力口工企业对储备进行加工,投放市场。积极寻找市外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供应。
4.向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市、县级储备保障供应。
5.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6.街道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四)特急状态(I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特急状态,根据市人民政府发布启动的I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测和市、县人民政府要求,对全街道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进行管控,按人定量供应。
3.组织辖区生产加工企业对储备进行加工,投放市场。积极寻找市外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供应。
4.向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省、市级储备保障供应。
5.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6.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六、应急保障
按照生活物资保障的相关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分领域分环节落实保障责任措施。
(一)综合协调。由街道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贯彻落实县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的要求部署,统筹协调联络各项保障工作,协同做好指挥调度、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
(二)生产保障。由街道农村服务部、市监站、办公室等部门,负责组织粮油、肉蛋奶、蔬菜等重要生活商品生产力口工,确保市场供应需要。
(三)储备保障。由街道综合办公室牵头,会同农村服务部、财政分局、市监站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粮油、食盐等生活物资储备保障工作,对接争取县级粮油和物资储备支持等相关工作。
(四)流通供应保障。由街道市监站牵头,会同农村服务部、市监站、交管站、派出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商品的组织调运,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做好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惠民网点等的物资配送,确保供应充足、配送及时通畅、正常营业。扎实做好定点医院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推动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加大配送力度,确保网购通畅。
(五)检验检疫保障。由街道市监站牵头,会同农村服务部对辖区内入境入街道食品和重点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区域重点商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实施严格的检验检疫排查,防止被污染生活物资物品流入市场。
(六)水煤电油气保障。由市监站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做好水煤电油气的保障工作。
(七)经费保障。由街道财政分局牵头,对启动实施应急预案产生的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价差和调运费、装卸搬运费、包装费、加工费、销售费用等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八)市场监管。由街道市监站牵头,会同街道农村服务部负责全街道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和市场秩序的监管各项工作。
(九)奖惩措施。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预案明确的职责,压紧压实责任,确保预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对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表现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给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本预案自正式印发之日起生效。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27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蔬菜生产和市场供应,大力实施菜篮子工程,基本满足了我市城乡居民日常消费需求。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常住人口不断增加,同时由于蔬菜供应自给率偏低、部分蔬菜品种结构性依赖,中心城区蔬菜应急保供能力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苏政发〔20xx〕14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蔬菜生产市场供应促进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连政办发〔20xx〕19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中心城区蔬菜供应基本情况
中心城区日均蔬菜消费350吨左右。其中地产蔬菜占40%,市外调入蔬菜占60%。中心城区蔬菜主要通过市农副产品市场批发上市。外调货源主要来自山东、海南等地,平时应市品种有30余种,全年超过100种。
二、应急保供基本原则
(一)品种少而精。适当储备少数耐储或常规品种,遇有紧急情况,确保调得出、供得上,确保应急之需。
(二)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等手段推动应急保供,充分发挥批发市场、经营大户、种植基地以及农户的作用,缓解蔬菜供应矛盾。
(三)储备应急与临时调运相结合。商务部门按照政府组织、以商代储、市场运作的办法对代储单位给予适当补贴,全程跟踪监管,以备应急调用;若应急预案实施后供应仍然紧张,则启动临时调运措施,增加货源供应量。
三、保供储备品种及数量
重点储备大白菜、包菜、土豆、洋葱、冬瓜等常规蔬菜,总量不低于1000吨,保障市区6天消费。
四、预案的启动响应
(一)启动时间。一般适用于突发事件及每年12月到次年3月。
(二)启动监测报告。重点批发零售企业遇到蔬菜价格一周上涨30%以上或蔬菜断档脱销,在1小时内向市商务局报告。市商务局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同时向省商务厅报告,并抄送有关部门。
(三)启动响应。市商务局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提请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负责及时投放储备蔬菜,督促批发市场、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千方百计扩大市场供应。
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迅速采取措施,实施应急处置。市财政局做好应急储备经费调度工作,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考核。市工商局加强市场监管,做好舆论宣传与引导工作。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落实农副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正面报道,消除市场恐慌,引导正确消费。
五、预案实施
(一)加强应急储备,确保市场供应。市商务局负责安排蔬菜储备品种及数量,督促连云港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选择有条件的经营户落实在库储备任务,确保蔬菜应急储备刚性保有量动态平衡;视情况组织调运市外货源,增加蔬菜上市量。
(二)强化设施建设,提高保供能力。积极鼓励和引导蔬菜批发市场、经营户新建冷链仓储设施,提高我市蔬菜保供储备能力,对列入市重点储备项目的新建冷库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财政补贴。
(三)加大资金投入,有效落实预案。据测算,中心城区蔬菜应急储备年需资金100.6万元。其中,在库储备按1000吨计,每吨补贴760元(共分四项:仓储费320元/吨、轮换装卸费120元/吨、损耗加工费270元/吨、占用资金利息50元/吨),计76万元,为刚性开支;临时调运补贴方式,根据实际发生的天数、运输吨位、免收的进场费数额,给予定额补贴,按6天考虑,计24.6万元(其中,运输补贴100元/吨,平均每天210吨,计12.5万元,免收的进场费每天约2万元,计12万元),为柔性开支。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商务局牵头落实蔬菜应急储备保供工作,制定中心城区蔬菜应急储备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明确部门分工,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储备保供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财政局在市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蔬菜应急储备资金,按照规定程序拨付,同时做好资金的审计。
(三)加强监控督查。市商务局建立反应快捷、通畅灵敏的信息监测机制,加强对蔬菜市场动态监测巡查,加强应急保供工作日常督查,应急预案启动后实行日报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跟踪监管。
七、本预案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28
为认真落实汉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调度会上关于对照封控条件下完善《生活物资保障方案》的会议精神,做好对照封控条件下的物资保障,有效保障群众应对疫情的生活需要,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清溪镇疫情防控蔬菜保供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职责
严格履职尽责。疫情防控蔬菜保供领导小组在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督促保供商超、药店做好粮油、肉、蔬菜、药品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市场供给,各保供商超在管控期间每天需上报商品库存情况,确保生活必需品库存及供应量在7天以上。
三、保供商超职责
根据我镇现实情况和保障能力,确定鑫馨超市为本镇疫情防控蔬菜保供经营主体。如疫情发生后,经营主体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人员进出扫码、环境消杀、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商超每2小时对商超员工进行一次测温,对商超区域进行一次消毒,所有保供商超员工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
四、其他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我镇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镇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保障群众主要生活需求。
2.加强协调联动。各村要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主动与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5个村蔬菜、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29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时物资调拨运送,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时监测、快速反应、处置有效”的基本原则,发生“突发应急事件”达到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时,执行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区级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物资应急调拨运送行为,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高我区应急保障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制定本预案。
1.编制依据
《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昆明市西山区突发应急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山区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规程(试行)》等。
2工作原则及适用范围
(1)工作原则
①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西山区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由西山区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区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等级,由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②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在明确各部门职责的前提下,由区协调小组按部门职责对工作进行分工布置和协调指挥。各部门要坚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物资能源的应急供应。
③资源整合,常备不懈。建立完善全区各级重要物资和能源的储备、工作经费等制度,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整合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资源,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确保应急供应。
④合理处置,依法行政。在实施突发应急事件应急保障措施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启动干预措施、征集调用、动用风险基金和储备物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查处市场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发生的,跨街道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街道处置能力,需要由区政府负责处置的一般以上突发应急事件采取的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和措施。本预案所确定的物资能源类别包括抢险类物资和抗灾类物资两大类,具体为:
①抢险类物资
应急照明器材(应急灯、电筒)、交通工具(车辆、船只)、通讯器材、大型施救设备(挖掘设备、施吊设备)、施救防护用品(鞋帽、手套、面具等防毒防腐用品),以及排灌设备、沙袋、钢管、桩木、铁丝、配套工具等抢险基本用具。
②抗灾类物资
生活必需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蔬菜、食盐、食糖、饼干、方便面、饮用水、帐篷、毛毯、毛巾被、服装、雨具、蚊帐、净水器、清洁用品、发电机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协调小组
区协调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府办联系副主任和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区供电局、电信公司、区红十字会等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区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协调小组主要职责
1.指导应急状态时重要物资和能源的市场供应工作,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制定突发应急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具体工作方案;
2.下达物资能源应急保障任务,指挥、协调区级有关部门和有关街道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提出物资能源保障工作建议,动用区级储备商品的种类、数量;
4.执行动用区级储备的指令,指令有储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投放储备物资,向上级政府或有关县(市、区)请求紧急支持和援助;
5.指导有关街道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6.研究落实其他有关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应急管理局:承接突发事件报告,协调开展应急保障行动;及时汇总应急保障行动有关信息,并向区委区政府或上级部门报告;传达落实上级领导、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指示和批示精神。
2.区商务投资促进局:牵头制订《西山区突发应急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负责突发应急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综合协调工作,按要求组织召开区协调小组工作会议,牵头抓好区协调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重要物资和能源的应急加工、应急采购、应急调用机制和体系,建立相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库;负责建立生活必需品、成品油市场监测、预警、应急供应协调机制,做好肉类、食糖等区级储备工作和紧急采购、调运工作。负责能源物资的储备管理,建立相关资源的市场监测、预警、应急供应协调机制,做好市场供应协调工作。
3.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做好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和协助相关单位做好新闻发布、网络舆情引导工作。
4.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区物资能源保障基础设施投资的综合协调。负责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管理,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建议采取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并组织实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负责组织重要物资和能源的应急加工,并参与调运计划和调运工作的编制与落实。做好区级储备粮、油的监管、投放,指导做好市场供应工作,监测分析粮油(大米、面粉、食用油等)市场运行情况,建立应急供应网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调运计划及运输计划,组织粮食调运。
5.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地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提供突发应急事件影响地域内的人口基础数据,协助做好决策保障工作。
6.区民政局:负责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救灾款物分配并监督使用。
7.区财政局:按《昆明市西山区突发应急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及时落实相关预算和资金。
8.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挖掘、施吊等大型施救设备的调集保障。
9.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突发应急事件物资能源运输保障。
10.区水务局:负责抗洪防汛有关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和防汛物资应急调配工作。负责指导供水企业,确保全区自来水的正常供应工作。
1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动物疫病疫苗、消毒药品、诊断试剂等应急防疫物资的储备、供应,组织粮油、蔬菜、畜禽产品的应急生产,参与有关部门编制粮油、蔬菜、畜禽产品调运计划;负责组织农机设施和农机物资的应急保障。
12.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桩木等木材加工品的应急生产和供应,参与编制木材加工品调运计划。
13.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的医疗卫生保障,制定《西山区突发应急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
14.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负责监督市场交易行为,严格把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关,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开展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生产环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流通计量违法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活动。
15.区供销社:负责化肥、防汛草包的区级储备及农药、农膜、化肥、草包等农资和抗灾物资的应急供应工作。
16.区供电局:负责电网安全和电力输送、调配工作。
17.电信公司:负责突发应急事件发生时通信、通讯线路畅通和必要的通信设备保障。
18.区红十字会:依法接受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四)街道突发应急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协调小组
各街道要成立相应的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协调小组,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应急保障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分类
突发应急事件发生时,按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物资能源保障应急响应工作划分为3个等级:
I级:突发应急事件影响范围较大,事态严重,造成多个街道某些物资能源供求严重失衡,价格猛涨,商品脱销或供应阻断,影响社会稳定,需区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的,由区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启动本预案。
Ⅱ级:突发应急事件影响范围集中,事态严重,造成1-2个街道某些物资能源供求失衡或供应阻断,由有关街道提出要求,需区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的,由区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启动本预案。
Ⅲ级:突发应急事件影响范围集中,影响程度一般,造成个别街道某些物资能源在短时间内供求失衡,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由各街道启动本级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
(二)指挥协调
区协调小组组长及时主持召开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指派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研究工作,受领任务。
情况紧急时,区协调小组组长可按本预案协调各成员单位行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履行物资能源保障行动职责。
应急保障实施过程中,区协调小组组长可根据突发应急事件物资能源保障工作需要,主持召开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检查、落实保障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指派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参加。
需要时,区协调小组组长可带领有关人员直接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物资能源保障行动。
四、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原则
加快构建上下贯通、统一高效的物资储备体系,明确物资储备规模,丰富储备品种。合理规划全区物资储备网络布局,重点突出自然灾害频发的街道,统筹配置救灾资源,进一步改善物资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加强物资储备管理,建立健全物资应急保障补偿机制。
(二)应急供应保障系统
一是建立应急物资加工网络。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掌握一批信誉度高、具备应急物资加工能力的企业,作为应急物资加工备选企业。二是建立应急物资储运网络。提前确定应急物资运输路线、运输工具和临时存储点,确保在应急状态下按时完成物资调运工作。
(三)通信和信息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和投促局和区级协议代储企业等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数据及时畅通。
五、预案管理
(一)培训演练
积极加强对本预案的学习和培训,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每年定期组织演练1次,不断强化应急响应和应急保障能力。及时总结评估演练效果,进一步完善应急工作预案,保障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二)预案修订
本预案涉及的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订,部门职责发生变化,以及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时,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各街道救灾物资储备部门可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物资应急保障工作预案。
(三)预案备案
本预案在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备案。
(四)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五)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30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安全工作,为广大居民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环境,快捷、有序、高效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按照德阳市、什邡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新街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社区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夏培波;
成员:施英、周丽、刘小娟、何兴、黄益涛、龙兴江、于德红。
领导小组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加强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项目、各部门应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展开各项工作,达成搞好卫生防疫的合力,共同守护新街社区这片净土。
二、职责
各小组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的重点,主要做好扫码、消毒、测体温、做好台账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要注重个人卫生。
1、办公室: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准确、及时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居民防病知识宣传,提高社区居民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2、后勤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各小组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做好市场和公共场所及办公区内的消毒工作,通过宣传、动员、值班值守等方式完成各项防疫工作。
三、防控措施
全社区努力提高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区正常的安全生产、生活秩序,具体措施如下:
1、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实行佩戴口罩的制度。
2、在市场门口及公共场所、商超、药店等设立体温检查点,入内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查和登记等。
3、消毒灭菌。对社区、办公区、公共场所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卫生间等公共部位每日消毒,及时清理垃圾。
4、加强冷链食品卫生管理.
5、卫生间做好消毒通风、清洁卫生工作。
6、社区工作人员每人每天体测3次以上,坚决杜绝体温超过正常值人员上岗。出现体温超过37.3℃人员,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并进行隔离观察。
四、应急对策
1、疫情一旦发生,应马上上报疫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政府汇报社区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领导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居民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居民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社区要以疫情的防治作为工作的重点,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后勤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领导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尽早过去。
五、应急物资与装备
储备了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生活物资供应由新街社区与街道富江超市签订供货合同作保障,社区配备小车一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对讲机的方式进行。
六、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小组长为直接负责人,其余人员一岗多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本着对居民、自己的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责任、措施不当造成社区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社区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市场保供应急预案 篇31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xx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染的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特制定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预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由罗志杰同志为组长,杨秋来副局长、杨云副局长、刘胜强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为成员的xx市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杨云副局长兼任主任。
主要职责:在xx市应对新型状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市场供应与监管职责分工,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二、全面做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督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综合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的检查力度,做好清洁、消毒、通风、测温、登记、验码、一米线等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所有从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责任单位: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科室)
三、建立重点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联系和储备制度
为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建立市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联系和储备制度。
(一)确定13家市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
(1)重点农贸批发市场(3家)。饶阳春阳市场,重点保障饶阳县、安平县、武强县。深州市场,重点保障深州市、武邑县、阜城县。xx市东明蔬菜批发市场,重点保障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枣强县、故城县、景县。
(2)重点超市连锁企业(5家)。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信誉楼超市、德隆超市、合鲜谷家园超市重点保障各县(市、区)生活必须品供应。
(3)重点肉菜储备企业(5家)。河北安平大红门食品有限公司、深州市深南种猪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重点做好市级肉菜储备工作,确保肉、菜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
(二)明确风险分级保供制度。
为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建立风险等级不同保供制度,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1.风险等级处于低风险情况。商场超市正常营业,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进出检”等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营业时间,暂停举办聚集性展销活动;
2.风险等级处于中风险等级。商场超市适当减少正常营业时间,控制购物场所内总人数,避免出现人群聚集,交叉感染的情况发生,严格落实场所清洁卫生、通风消毒、人员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鼓励实行“点对点”供应,支持开展线上配送、购物模式,实行网上商场+第三方平台送货上门、无接触配送等服务;
3.风险等级处于高风险等级。大型商超视情况停止正常营业,小型商超便利店全部停止正常营业,启用线上销售,采取实行“点对点”供应,以主城区吉美13家(含旗下领鲜生活超市便利店)门店、万德福4家门店、德隆21家门店、信誉楼1家门店、合鲜谷3家门店为供给点,在周边生活区设立生活区生活必需品提货点,实现主城区全覆盖。生活区居民一是利用饿了吗app、美团app、微信小程序吉美到家等小程序几个商超在上面的店铺订购生活必需品。二是通过吉美、万德福、信誉楼等超市到小区张贴生活必需品保供群二维码,居民用户扫码进群,直接下订单采购生活必需品。生活必需品物资由吉美、万德福等商家定时集中配送。当保供企业出现运送生活必需品人员、车辆不足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协调有关部门,增加保供力量。
(三)明确县(市、区)政府作为市场应急保供第一责任人。组织协调本地农批市场、大中型超市,确定本地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同时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协调区域范围临近的部分县(市、区)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
(四)提前锁定货源。组织大型农批市场、大型连锁超市、以及部分大型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与原产地或者大型加工企业建立优先供应合作机制,最大限度保证疫情严重时市场供应。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四、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告制度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相关要求,自1月10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日监测工作。根据监测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对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为领导决策和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一)从综合体、超市、农贸市场中,选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对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渠道、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日监测日报告,重点监测市场商品异常波动、空档断档、脱销等情况。
(二)对重点蔬菜批发市场货源供应情况进行监测。
(三)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每周周二、周四两次汇报疫情防控及市场供应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五、实施应急保供措施
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实施应急保供措施。
(一)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宣传市场供应保障措施及市场稳定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消费预期。
(二)督导生产者、供应商、流通终端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三)相关县(市、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如遇特殊情况,组织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四)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县(市、区)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县(市、区)物资不足时,动用市级物资储备,市级物资储备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申请省级物资储备和中央物资储备。
(五)按照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格紧急调集、投放应急商品。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进行定量销售干预。
(六)协调市场监管、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对运输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六、加大安全生产检查
结合疫情期间商贸领城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加强对商场、超市、餐饮企业、批发市场等人员和货物密集场所及报废汽车拆解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油库、加油站等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排查。督促企业广泛宣传用气、用电、消防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救援常识,推动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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