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精选3篇)
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 篇1
根据xx办[20xx]号文件和政府建管部门的相关指示精神,项目部X月X日下午召开了项目部安全会议,现场负责人佚名组织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班组主要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自查内容如下:
一、现场设备使用情况:
我方现在的大型机械设备有2台QTZ63塔吊及其他中小型设备进行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塔吊)的备案、安装告知和检测合格报告、使用登记手续齐全,均符合起重设备管理相关要求,主要设备操作人员均持有特种操作证。
二、脚手架工程情况
目前,2#楼南立面为落地脚手架,其它三面为悬挑脚手架,搭设高度为5.4米,已对二楼施工进行了有效的防护,检查中发现悬挑首层的硬质封闭滞后,且个别位置立杆离结构边大于300mm。另外对现场模板支撑体系进行了检查,发现2#楼2层结构的支撑体系,部分位置扫地杆稀缺,现场要求班组人员当天组织人员按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完成整改。
三、办公场所、集体宿舍消防情况
对于现场仓库的氧气乙炔作安全警示,使用和摆放达到安全距离,灭火器材数量基本配足,现场木材堆放处已设置灭火器,消防器材专人进行负责管理,集体宿舍内检查未发现大功率电器,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畅通。
此次检查后,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了起重设备和安全防护的.检查,对查出的`违规行为,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下步工作中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自身的安全责任感,真正落实好安全生产。
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 篇2
为切实抓好公司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运行安全稳定,根据浚县安全会议和公司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的相关通知精神,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将通知精神传到达各科室、班组,同时召开公司领导班子安全会议,安排部署公司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对公司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自查状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状况
为明确职责,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第一职责人,以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工作中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对各科室负责人提出了管生产务必管安全,管安全务必懂生产的.高层次要求。公司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并制定了适合公司特点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并对安全生产职责制进行了层层分解,严格落实职责主体,真正做到了职责明确、职责到人、各司其职,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自查状况
(一)消防设施方面:公司市场营销科原料场、各班组消防设备齐备,有消防箱及消防标致,干粉灭火器均在有效期内。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对办公场所、生产班组等消防设施进行专项检查、整改。重点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仔细排查,确保万无一失。在有氧气瓶、乙炔瓶的地方严禁吸烟。
(三)公司办公室加强车辆管理方面;要求司机严格遵守城市、公路交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职业道德,确保行车安全。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经常对车辆安全性能进行全面检查,防止病车上路,配备好消防器材,防止自燃和火灾事故发生,保证车辆行驶安全。
三、重大危险源确定及应急状况
四、存在不足
(一)(20xx年度学校师德师风自查报告)、公司部分供电线路老化,急需更换,以免夏季运行期用电负荷加重时发生火灾隐患。
(二)、公司自动锅炉改造,员工操作技能有再进一步提高,及加强自动锅炉安全操作知识培训,以保证锅炉运行正常。
(三)、部分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须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个性是强化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报告 篇3
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20xx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0xx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三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四、精心组织,落实有力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五、多举并措,力争实效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县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做到及时报告,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市场查处力度。县屠宰办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批发、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今年以来,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含瘦肉精残留猪肉、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同时,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也在下一步规划之中。
六、扩大宣传,普及认识
为了做好肉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县商务局以今年食品安全年为契机,组织县屠宰办执法大队成员,在县城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拉跨街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对瘦肉精等一些最新检测设备相对缺失。目前,乡镇未建设屠宰厂,私屠滥宰的局面还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对乡镇肉品监管的难度增大、监测难。乡镇屠宰户以人工屠宰为主,屠宰工具、方式都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八、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县城的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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