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道德模范事迹简介
经群众推荐、评委评选、媒体公示等程序,靳国等30名同志当选“菏泽市第三届道德模范”,现将他们的先进事迹刊登如下。市文明委希望各级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学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广泛宣传道德模范的高尚品质,在全社会努力形成崇尚模范、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
助人为乐模范(6人)靳国,男,菏泽泉汇金盾出租车有限公司“雷锋车队”队长,全省交通系统文明标兵、全市交通系统先进个人、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靳国所在的雷锋车队组建于20xx年,他将助人的温暖绵延了整整7个年头,将雷锋精神播撒在菏泽的大街小巷。
连续7年高考期间接送考生,连续6年接送特教中心聋哑儿童游菏泽,连续5年载老年公寓老人外出旅游,他分文不取;为汶川地震灾区捐款、为北京奥运助威、为遇难出租车司机白刚捐款、与济南出租车司机爱心接力接送黄堽脆骨病“瓷娃娃”,他次次不落;
节假日对特殊群体免费服务,为老、弱、病、残、幼、孕、军半价服务,拾金不昧共计3万余元、救死扶伤2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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