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社区基本法(精选3篇)
网络社区基本法 篇1
第一章 社区公民
1.通过本社区身份认证者为本社区正式公民,立即获得社区内所有公民权限。
2.未完整填写注册资料或使用不雅或者不恰当的帐号名称和昵称者,将不会通过身份确认。
3.公民的个人档案公开与否由公民本人决定。
4.本社区公民的言行不得违反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上的所有规定。不得在讨论区中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包含种族, 性别,宗教的歧视性内容,不得发表或内容不健康的,对于任何人都不能进行污辱、漫骂及人身攻击,本社区公民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及网络礼仪规定。
第二章 社区文章及图片版权
1.社区文章及图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________________.com有权在________________社区发表的文章或图片用于公司其他用途,包括网站、电子杂志等,文章和图片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
2.社区的文章及图片(包括转贴的文章及图片)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或原作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3.作者无专门声明或者转载时无附带声明的文章及图片以下列原则为准:
(1)在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及图片的出处为“________________虚拟社区”。
(2)在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或图片原作者的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授权范围及原作出处“ ____________虚拟社区”。
(3)任何文章或图片的修改或删除均应保持作者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三章 兴趣小组
1.每个子社区下可成立若干兴趣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至多两名。
2.首届组长由小组创建者担任;小组成立后定期举行改选;组长可以随时被组员弹劾。
3.小组的名称、组员、讨论内容均由组长决定。
4.组内的言行遵从“社区公民”的规定。若组员违反规定,组长有权将此组员驱除此组;若组长管理不严或组长带头违反规定的小组,________________.com有权撤除此小组。
第四章 个人主页服务
1.________________.com个人主页服务系统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自_______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_______.com拥有帐号的用户都有权利上载个人主页。
2.本站为用户提供免费的Ftp帐号用于页面的维护。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严禁发布有关政治、系统破坏、淫秽色情、封建迷信、人身攻击等违法信息;严禁链接有关政治、系统破坏、淫秽色情、封建迷信、人身攻击等违法信息;用户必须承担由于您的网页、论坛所导致的任何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4.每个用户只能申请一个主页空间,主页空间目前限额10M,对需要增加硬盘空间的用户,可以向webmaster申请及说明理由并由webmaster决定是否增加。个人主页不得用做商业用途。
5.________________.com拥有管理各个人网站的一切权利,当发现违反规定的主页,我们将发EMAIL警告,若在警告期限内无效,则将其用户主页删除。
6.个人主页服务是免费提供,属于非赢利目的。对于非故意及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的用户的数据损失、服务停止,我们将不承担赔偿和法律责任。
7.________________公司在必要时会对________________.com个人主页服务条款进行修改,服务条款发生任何变动,将会即时通知用户。
8.用户或________________公司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中断个人主页服务。________________公司不需对任何个人或第三方负责而随时中断服务。用户若反对任何服务条款、或对后来的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________________公司服务不满,用户有以下权利:
(1)不再使用________________.com个人主页服务。
(2)通告________________公司停止该用户的服务。
(3)自己取消________________.com个人主页服务。
9.结束用户服务后,用户使用个人主页服务的权利马上中止。
第五章 处罚规则
1.使用者的注册资料经公务员确认非属实者,本社区保留停止其帐号使用、关闭权限以至删除其帐号的权利。
2.使用本社区帐号从事非法商业行为或公然在聊天室或版面上发表猥亵、色情和反政府言论而足以影响到本社区声誉者将停止其帐号使用权限,情节严重者本社区保留删除帐号的权力。
3.凡文章或图片出现以下情况者版主有权在不通知作者情况下立即删除,其作者将受到警告;警告无效或严重违反以上规定的将被在一段时间内取消POST权限甚至删除帐号:
(1)发表污辱及包含人身攻击的文章或图片;
(2)恶意灌水文章;
(3)同一文章转贴超过三个版以上。
第六章 电子邮件
1.用户隐私制度:电子邮件是发信人与收信人之间私人信件的传送。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_________的一项基本政策。__________一定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邮件内容,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或________________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件在以下三种情况是必要的:
(1)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2)保持维护________________.com的商标所有权
(3)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4)符合其他相关的要求
2.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您一旦注册成为__________网站的一名网民,您就自动获得了使用电子邮件系统的权力。电子邮件系统不负责处理帐号问题。您若不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安全,将引起您在整个网站上的安全问题,需由您自己负全部责任。在整个网站中,每个用户都要对其账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责任。您可随时结束旧账户重设新账户。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________________。在电子邮件部分执行与整个网站统一的规则。
3.拒绝提供担保:用户明确同意邮件服务的使用由用户个人承担风险。________________明确表示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用户理解并接受任何通过________________.com邮件服务取得信息资料的可靠性,取决于用户自己并由其承担系统受损或资料丢失的所有风险和责任。________________对在邮件服务网上得到的任何商品购物服务或交易进程,都不作担保。
有限责任:______________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来自:不正当使用邮件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服务,或在网上进行交易。这些损害会导致______________形象受损,所以______________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
第七章 附则
1.本社区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社区不负任何责任
2.本社区公民因为违反本区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切后果自己负责,本社区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规则单项条例得以公民100人以上连名,提出修正案,举行投票修订。而修正条例的投票人数必须超过本社区注册人数五分之一,而其中三分之二同意,才能通过修正。
3.本办法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法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在本法规定范围内,______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4.本规则自公布之日施行。
网络社区基本法 篇2
原承包方:
接受转让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法原则,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自愿就甲方从本集体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承包土地块,地名四至界线分别为共计亩非基本农田转让给乙方经营。
二、转让费为每年每亩元,合计元,十年共计元。大写元。乙方于年月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费
三、转让期限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因国家的惠农政策,发放的补贴及其它优惠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对转让土地拥有完全独立的经营权,有权自主决定种植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活动。乙方不得在土地内搞建筑。
六、乙方因经营需要,可以对土地进行合法平整、开发、利用并取得收益。
七、转让期满后,按国家的农村土地政策甲方继续承包该土地,乙方无条件退出。因转让土地经营权属发生纠纷,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负责处理。
八、乙方转让土地后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征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因征地产生的优惠政策及待遇也由甲方享有。
九、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解除。一方违约向守约方承担责任。
十、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证明人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网络社区基本法 篇3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的交易相关的基本事项达成以下协议,并签署交易基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 1 条(适用范围)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本协议应适用于甲乙双方关于乙方制造或销售的商品(包含根据甲方的委托、制造、加工的商品,以及供应给甲方的情况,以下统称为"商品")的所有个别合同。
第 2 条(个别合同)
1、个别合同应在甲方按照甲方规定或同意的书写格式向乙方下订单,在乙方同意的基础上成立。
乙方对个别合同的内容有任何质疑或异议时,应立即向甲方提出申诉,甲方和乙方应协商决定处理措施。但是,如果乙方在一周内未提出任何申请,则应视为已同意甲方订单的内容。
2、甲方和乙方应就每个商品的交易条件的详细信息,签订个别合同。甲方应将记录了订单日期、 订货数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货款等内容的订单发送至乙方,同时根据需要在该订单中附上规格明细书和生产图纸等文件。
3、签订个别合同后,当有必要更改合同内容时,应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基础上进行更改。
4、乙方不得将任何甲方在个别合同中规定禁止外包的商品的制造和加工外包给第三方。但是, 如果乙方事先获得了甲方的书面同意,则该规定将不适用。
5、乙方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将本协议的一部分或是全部外包给第三方,也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协议下的债务以及损失赔偿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和个别合同存在差异时,以个别合同的规定为准。
第 3 条(交货日期等)
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交货手续,在交货日期将甲方指定的数量交纳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2、当乙方有可能无法在交货日期交付全部或部分商品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提交报告,并遵循甲方的指示行动。
3、由于延误交货日期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对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商品的包装费和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但是,如果甲方希望采用特殊的包装或运输方式,则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因此增加的费用。
第 4 条(验收)
1、乙方交货时,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交的交货单检查货物,应仅接受验收合格的商品(以下简称"验收")。但是,如果乙方未提交适当的交货单,甲方可以拒绝收货。
2、如果有任何商品未通过前项检查,则乙方应自费领取不合格的商品,并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交付替代品。
3、不合格商品在甲方拒绝收货后所产生的仓储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仓储期间发生货物毁损、灭失等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 5 条(所有权以及承担风险转移)
商品的所有权和风险负担,将在甲方通过验收并受领乙方交付之后,从乙方转移到甲方。
第 6 条(索取货款)
乙方应在商品通过第 4 条的检查,完成验收交付之后要求甲方支付货款。
第 7 条(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商品质量及性能能够满足甲方的要求(如果乙方已经收到甲方提供的规格明细书或生产 图纸等时,应包括适合该规格明细书或生产图纸等)。
2、为保证商品质量,乙方应配备商品的质量管理标准和检验方法等,并根据这些规定承担进行质量管理和检验等工作的责任。
3、乙方向甲方保证遵守符合所有适用于商品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卫生法》),并保证已通过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电器产品和材料安全法》)所要求的检验。
第 8 条(质量指示,警告指示等)
乙方应根据商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准则等,在商品上或说明书中标明商品的要求或推荐的质 量指示和警告指示等。
第 9 条(产品责任)
1、乙方应尽全力确保商品设计、制造或外观无缺陷。
2、由于商品缺陷而对甲方或第三方的生命、身体或财产造成损失时,乙方应赔偿损失。或甲方遭到第三方关于产品责任的诉讼时,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配合诉讼,并尽全力为该诉讼 进行辩护。同时,甲方在该诉讼中蒙受的包括诉讼费用在内的一切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3、尽管有前款规定,但如果产品的缺陷是由于遵循甲方提供的规格明细书和图纸等的指示而造成的,并且乙方对缺陷的发生没有任何过错,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应购买产品责任保险(PL 保险),并将保险单的副本提交给甲方。
第 10 条(瑕疵担保责任)
验收货物后 1______年内发现瑕疵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选择交付替代品,修理瑕疵品或退还货款,同时应承担赔偿由于该瑕疵使甲方蒙受的损失的责任。
第 11 条(知识产权)
1、乙方向甲方保证商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包括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权利) 。
2、如果第三方提出商品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时,乙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和费用来解决此问题,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前款的情况下,应通过甲乙双方的协商来决定对目标商品的回收等处理措施。
4、对于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规格明细书或生产图纸后制造的商品,乙方不仅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并且在本协议终止后也不得将商品出售给甲方以外的第三方。
第 12 条(权利和义务的转移)
甲方和乙方不得在未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本协议或个别合同产生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包括债权和债务)转让或担保给第三方。
第 13 条(抵销)
1、如果甲乙双方互相享有债权,则可能会被等额抵消。
2、当甲方或乙方在抵消债务时,有必要将抵消的内容通知给另一方,并通过书面通知形式将抵销对象的债权明细列明来完成抵消。
第 14 条(解除合同以及期限利益的丧失)
1、其中一方存在下列情况时,则甲方或乙方无需发出任何通知,即可立即终止本协议以及尚未执行的个别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①当甲方或乙方受到金融机构给予的终止交易处分时。
②收到关于临时扣押,临时处分,扣押,开始拍卖或拖欠处分的决定时。
③收到破产或民事再生程序/企业再生程序开始执行的申诉时,或自行提交申诉时。
④做出解散、合并、减少资本、拆分公司,转让全部或一部分重要业务等决议时。
⑤发生任何对业务的执行有重大影响的事由时。
⑥其他违反本协议且在发出催告通知后一个月仍未纠正的情况。
2、如本协议废除,甲方及乙方将丧失对对方的所有债务的期限利益,应立即偿还剩余债务。
第 15 条(损失赔偿)
如果乙方和甲方违反本协议且对另一方造成了损失,则应承担对受损失方的损失赔偿责任。
第 16 条(通知事项)
当乙方和甲方更改公司地址,商号或代表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 17 条(保密义务等)
1、乙方必须将基于本协议和个别合同在交易中获得的甲方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当作机密并保守, 不仅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并且在本协议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泄露给第三方。 但是,以下信息不受此限。
① 披露时已被公众所周知的信息。
②乙方在披露时已经拥有的信息。
③披露后被公众所周知的信息,并且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
④可证明该产品为乙方独立开发。
2、如果甲方根据个别合同收到了甲方提供的规格明细书,生产图纸等,当甲方要求退货或该个别合同履约完成时,则应按照甲方的指示销毁或退回该资料。
第 18 条(期限/续约)
1、本协议的有效期至 ______年月日。
如果截至前款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一方或双方未通过书面形式申请修改或续约,则本协议应按照相同条款自动续期一年,今后也同样适用。
2、即使本协议由于本协议期满或废除而终止,本协议的相关条款也应继续适用,直到本协议终止前签订的个别合同履行到期为止。此外,第 10 条的规定在适用期限到期之前将继续有效,并且即使在本协议到期之后,第 9 条、第 11 条、第 13 条,第 15 条和第 17 条的规定也将继续有效。
第 19 条(禁止反社会势力)
1、甲方和乙方保证与黑社会组织等其它反社会势力没有任何关系。
2、如果在本协议签订后,查明任何一方与黑社会等反社会势力有任何关系,则甲方或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协议。
第 20 条(管辖)
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将 设为对本协议和个别合同有关的争议拥有专属管辖权的机构。
第 21 条(协商)
如果对本协议未阐明的问题以及对本协议条款的解释有任何疑问,甲方和乙方应就该未阐明事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上所述,为了促成本次交易的顺利履行,明确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双方制定并签署本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 :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 :_____________
签 署 地 点 :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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