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抵押合同的内容(通用3篇)
担保公司抵押合同的内容 篇1
甲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本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鉴于: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建筑工程业主支付担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为了确保乙方与_________(下称承包商)签署合同编号为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建筑合同项下乙方支付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利用自身担保经营权愿意为乙方向业主提供保证责任。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方在对建筑合同的条款已做明确了解的情况下,愿意按合同的担保条款为乙方与承包商签订的建筑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 甲方在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前,乙方必须:
1、向甲方提供下列一项或数项反担保:
(1)经甲方认可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向甲方签发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
(2)以财产抵押(质)押给甲方,以作为偿付债务的担保。双方另订“抵(质)押合同”。其中抵(质)押物的有关内容见合同附件。
(3)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反担保措施。
2、同意为了抵消甲方向乙方追索保证责任的债务,甲方有权处分以上抵(质)押物。
第四条当承包商按保证责任规定向甲方索赔,且甲方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证责任规定,甲方出于履行担保义务为乙方向承包商支付时,甲方对乙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乙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合同、文件的影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第五条甲方有权自代偿乙方收费外,还要向乙方收取自代偿之日起,按代偿金额的_________‰/天(_________‰)乘以实际代偿天数的补偿金。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追债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无条件地向甲方偿清全部款项、费用及应付补偿金。
第六条担保条款的修改。乙方要求甲方修改担保函内容时,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银行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担保展期的情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担保公司抵押合同的内容 篇2
甲方(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甲乙双方以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现有车辆自愿抵押给甲方,车辆品牌型号车辆架号发动机号抵押车辆估价人民币元。
二、乙方借款人民币元,所借资金用于经营需要,借款用期月日止。所借资金的利息为上打息。当乙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还借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时,乙方可以向甲方协商,如果甲方同意可重新签定合同,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将无条件还本息。。
三、如果合同期满,乙方不能按时归还借款本息,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和行使抵押权。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出售抵押车辆,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出售车辆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乙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使抵押权,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四、乙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车辆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五、抵押车辆在甲方存放,乙方应将随车手续,原始单证,票据交由甲方保存,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抵押期间甲方不能使用该车辆,如果有人为损坏,经双方协商赔偿或维修,在抵押期间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赔偿责任。
六、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不足以担保其债务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七、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综合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公司抵押合同的内容 篇3
编号: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证件种类: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为确保(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权利的实现,甲方愿意以其所有的(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协商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财产
1.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财产是:(以下称抵押物)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共有人:________(签字)
1.2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1.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2.1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币种) (大写金额) ;利率;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月
2.2抵押人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臵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保险费及其它费用。
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条的规定,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抵押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抵押物的登记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立即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四条保险
4.1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为抵押物投保,保险金额不低于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并应指定抵押权人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抵押人应将保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4.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4.3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续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抵押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抵押权人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抵押人的陈述与保证
5.1抵押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民事主体(或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5.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抵押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抵押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债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5.4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5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等情况
第六条抵押人的义务
6.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抵押人应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6.2抵押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6.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保险。
6.4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6.5抵押人应配合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6.6有下列情形时,抵押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4)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抵押人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宣告破产(或抵押人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6.7在债务人向抵押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抵押人不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6.8抵押人应协助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臵任何障碍。
6.9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抵押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未征得抵押人书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额、改变合同币种、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长还款期限的,抵押人仅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币种、利率和期限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或融资款本金及利息;
(2)抵押人未按第6.1条约定另行提供担保。
第八条保证条款
8.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抵押人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抵押人未按第三条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抵押人在第五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8.2抵押额度的有效期最长为________年。抵押额度不超过抵押物品评估价值的50%.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________年止。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8.3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本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因第8.1条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抵押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抵押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
10.2本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0.3抵押人已通读上述条款,抵押权人已应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抵押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0.4本合同经抵押人签字、抵押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抵押物依法应当办理登记的,本合同自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10.5在履行《借款合同》中若发生纠纷,或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日期偿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依据《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的抵押物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愿意接受强制执行。
10.6贷款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贷款抵押人应向贷款抵押权人提供相关报表或材料。
10.7本合同设立所发生的费用,有关抵押物评估、等级,合同公证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10.8本合同正本一式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一份,抵押物登记部门一份。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抵押人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
签署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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