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购销合同(通用3篇)
废旧物资购销合同 篇1
购货单位:_______(以下简称购方或甲方)住所地: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
供货单位:_______(以下简称供方或乙方)住所地: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应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如下表:
二、质量标准或要求: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符合甲方工程质量要求。
三、供货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接到甲方每次购货通知后日内将当期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处。购货通知以书面为准(包括特快专递、传真、挂号信)。
四、出货地点:_______交货地点:_______。
五、运输工具为_______运输,运输方式为:_______
1、甲方自运;
2、乙方自运;
3、乙方代办托运。运费由_______负责。装货费用由_______方负责,卸货费用由_______方负责。运输途中发生事故损失由_______方负责。
六、产品包装和计价:包装规格需达到保证产品质量标准,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产品受自然条件等原因腐蚀,由乙方承担损失。
七、验收:自货物运到购方之日起_______日内为计量数量和检测质量时间,如数量短缺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规定,购方需在本条约定的检测时间后_______日内通知供方。逾期不通知的,即视为数量无缺、质量合格(产品有质量保证期或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除外)。每次交货后甲方需同乙方共同签订接受单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依据之一。
八、超合同供货:如系同城供货,甲方可拒绝接受;如系异地供货,由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且甲方不负责保管。
九、结算依据:供方必须根据购方验收合格的合同内的数量和发票为结算依据。即在乙方提供接收单据同时,需提供当期结算款发票。
十、结算方式:每次货物验收合格后_______日内付清当期款项。延期付款按欠款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或采用_______方式付款,_______。
十一、合同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以书面为依据。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经协商后,合同履行期限可以顺延,也可以变更或解除。
十二、延期交货或短缺供货的责任:供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的,每延期_______日,按延期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赔偿购方损失。短缺交货数量的,按短缺货物款项总值的%赔偿购方损失。因延期交货或短缺交货数量造成购方损失大于上述赔偿款额时,由购方提出书面计算依据,由供方补偿。
十三、本合同不适用留置权,物资交付即为所有权转移。
十四、供货证件包括以下:
(1)产地证明书(2)质量证明书(3)化验单(4)材质单
十五、购销双方其他协议事项:
十六、双方发生争议或违约,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诉讼至被告所在地法院。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份,购方执_______份,供方执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
经办人:_______经办人: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
废旧物资购销合同 篇2
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方):
鉴于:甲方是 废旧物资归口管理单位
乙方有意购买该物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 合同标的物
1.1 乙方向甲方购买的废旧物资的名称、类别、项目名称、数量、单价、提货时间、提货地点详见《废旧物资明细清单及分项价格表》(附件一)。
1.2 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销售的废旧物资均为已使用过的废弃物品。甲方不保证所销售的废旧物资是可用的,不对其安全、质量和技术性能负责,无论乙方将废旧物资用于何种目的,甲方均不承担任何产品质量责任。
1.3 乙方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购买本合同项下废旧物资的相应资质。乙方应以安全合法的方式处置甲方所销售的废旧物资,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将废旧物资用于原有用途,乙方应承担在废旧物资再利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2条 合同价格
2.1 甲方废旧物资的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 _(¥ ),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分项价格见《废旧物资明细清单及分项价格表》(附件一)
2.2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含本数)将全部合同价格款项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甲方确定收到全部合同价格款项后,向乙方出具提货凭证。
2.3 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第3条 提货
乙方应按下述时间、地点,凭本合同和甲方按2.2款出具的提货凭证提货:
3.1 提货时间:_____________,甲方有权在提前通知乙方后对提货时间进行变更。
3.2 提货地点:_____________。
第4条 装运
4.1 乙方负责在提货地点对废旧物资进行装运,自行确定装运方式。如废旧物资需在装运前进行拆解的,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拆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4.2 甲方不负责废旧物资的包装。必要时,乙方可在装运前对废旧物资进行适当包装,以满足运输、储存和保管的需要,因未进行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环境污染、废旧物资损毁、丢失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损害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3 乙方装运废旧物资时,须听从甲方有关负责人员的指挥,不得装运本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甲方物资。
4.4 废旧物资装运期间,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则及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乙方人员应在指定工作范围内工作,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活动。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5 乙方应做到文明装运,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每次装运结束后做好废旧物资堆放现场的清理工作。
4.6 乙方应遵守《安全承诺函》(附件二)的各项承诺。
第5条 费用承担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价格、拆解费、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6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6.1 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含本数)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等解除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支付上述违约金的权利。
6.2 乙方不听从甲方指挥,造成环境污染或不清理装运现场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10%的违约金。
6.3 乙方装运本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甲方物资的,应向甲方返还,并支付合同价格1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
6.4 乙方逾期提货的,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含本数)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等解除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支付上述违约金的权利。
第7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8条 争议解决[1]
8.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仲裁:提交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2]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3 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9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3]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副本_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
第10条 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第11条 特别约定[4]
本特别约定是对合同其他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无正文)
签 署 页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附件一:废旧物资明细清单及分项价格表
废旧物资购销合同 篇3
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方):
鉴于:甲方是废旧物资归口管理单位
乙方有意购买该物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 合同标的物
1.1 乙方向甲方购买的废旧物资的名称、类别、项目名称、数量、单价、提货时间、提货地点详见《废旧物资明细清单及分项价格表》(附件一)。
1.2 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销售的废旧物资均为已使用过的废弃物品。甲方不保证所销售的废旧物资是可用的,不对其安全、质量和技术性能负责,无论乙方将废旧物资用于何种目的,甲方均不承担任何产品质量责任。
1.3 乙方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购买本合同项下废旧物资的相应资质。乙方应以安全合法的方式处置甲方所销售的废旧物资,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将废旧物资用于原有用途,乙方应承担在废旧物资再利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2条 合同价格
2.1 甲方废旧物资的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 _(¥ ),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分项价格见《废旧物资明细清单及分项价格表》(附件一)
2.2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含本数)将全部合同价格款项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甲方确定收到全部合同价格款项后,向乙方出具提货凭证。
2.3 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第3条 提货
乙方应按下述时间、地点,凭本合同和甲方按2.2款出具的提货凭证提货:
3.1 提货时间:_____________,甲方有权在提前通知乙方后对提货时间进行变更。
3.2 提货地点:_____________。
第4条 装运
4.1 乙方负责在提货地点对废旧物资进行装运,自行确定装运方式。如废旧物资需在装运前进行拆解的,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拆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4.2 甲方不负责废旧物资的包装。必要时,乙方可在装运前对废旧物资进行适当包装,以满足运输、储存和保管的需要,因未进行包装或包装不当造成环境污染、废旧物资损毁、丢失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损害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3 乙方装运废旧物资时,须听从甲方有关负责人员的指挥,不得装运本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甲方物资。
4.4 废旧物资装运期间,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则及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乙方人员应在指定工作范围内工作,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活动。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5 乙方应做到文明装运,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每次装运结束后做好废旧物资堆放现场的清理工作。
4.6 乙方应遵守《安全承诺函》(附件二)的各项承诺。
第5条 费用承担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价格、拆解费、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6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6.1 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含本数)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等解除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支付上述违约金的权利。
6.2 乙方不听从甲方指挥,造成环境污染或不清理装运现场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10%的违约金。
6.3 乙方装运本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甲方物资的,应向甲方返还,并支付合同价格1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
6.4 乙方逾期提货的,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含本数)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等解除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支付上述违约金的权利。
第7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8条 争议解决[1]
8.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仲裁:提交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2]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3 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9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3]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副本_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
第10条 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第11条 特别约定[4]
本特别约定是对合同其他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附件一:废旧物资明细清单及分项价格表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废旧物资类别项目名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提货时间提货地点
合计(元)
注:
(1)项目名称按照以下类别分别填:备品备件和低值易耗品填列所属仓库;固定资产填列所属资产项目;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填列所属基建项目。
(2)废旧物资类别按照以下6类分别填列: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其他。
附件二:安全承诺函
乙方就履行本合同的有关安全工作承诺如下:
1. 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及当地的社会治安规定,及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监督制度、安全规则及要求。
2. 负责对乙方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做好人员管理工作,在现场设监护人(必要时设专职监护人)。
3. 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应在指定工作范围内工作,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活动,并防止造成意外伤害。
4. 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用具(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鞋、手套、安全带等)。
5. 乙方现场工作人员登高作业必须使用保险钩和安全带。
6. 乙方工作人员现场动火气割时,应持有动火工作的工作票、安全上岗证;氧气、乙炔钢瓶上必须装有防回火帽,应注意易燃、易爆物的隔离、并配备灭火器材等消防设备。
7. 负责现场工作人员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工作。一旦发生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及社会治安案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8. 配合和服从甲方查处违章行为。
9. 其他安全承诺:
建议尽量选择甲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解决机构。如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时,应核实所填写的仲裁委员会是否存在及其名称是否准确。目前并非每一城市均设有仲裁委员会。系统内单位之间签订本合同,只选择8.1条款中的协商解决作为争议解决方式。
[2]如选择其他仲裁规则,可以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
如本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则由其负责人或负责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如本合同由授权代表签字时,需出具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除根据合同文本可在条款中填写的内容以外,如有对本统一合同文本的修改或增减,请在本条(第12条 特别约定)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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