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合作服务协议书(精选3篇)
商户合作服务协议书 篇1
甲方:
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
风险提示: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
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了迅速推动代理产品的开发和销售,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就甲方代理经销乙方产品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内容在乙方指定区域内,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经销乙方拥有版权的或在乙方权利范围内开发或经营的相关产品(以下简称代理产品)。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对代理产品进行销售、宣传及市场策划。
乙方专注于产品设计、开发。
二、地域限制本协议只在_________地区有效(以下简称本地)。
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与其他地区代理商协商进行地域限制以外的销售活动。
三、费用与分成
1、代理费:在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将代理费_________元(b)划入乙方账户。
乙方应提供准确有效的银行账号。
2、销售分成:定价的代理产品,销售额的_________%受益归乙方,其余_________%归甲方应得分成,每月____日前结算一次,一个月为一结账周期。
3、特价的代理产品或促销产品的销售分成,不适用前述之规定,具体由双方另行商定。
四、定期报告甲方可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报告,说明甲方在上一结账周期中的产品出售数量、概况、总销售额、用户信息等资料,并列明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
另外,所有的促消活动均须通知乙方。
五、分销甲方可在协议限制的地域内设置分销商。
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代理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有可能将代理产品当作促销赠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动为目的的批发商、零售商及贸易商等。
六、双方的权责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同意并确认其承担以下主要义务与权利:
a、甲方有遵守和维护代理产品市场价格的义务,必须保证该产品的零售价格不低于双方协议的价格。
b、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间接使用乙方网站的产品或图案。
c、甲方不得有损乙方的形象及声誉。
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声誉损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d、如果发现他人侵犯代理产品的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披露,并可根据乙方的授权,代表乙方追究侵权方的责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范类似行为的发生。
e、甲方不得擅自复制或修改乙方产品。
因此而造成乙方版权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2、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a、乙方拥有所提供的代理产品的版权和所有权。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所有内容的版权合法性,保证内容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并保证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b、乙方作为代理产品的版权人和所有权人,在甲方与其它代理商发生版权纠纷时,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涉及解决该版权纠纷所需之帮助。
c、乙方有权审核宣传方案。
d、乙方有权监督产品的销售,并要求甲方予以改进,甲方须配合解决问题。
e、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价格,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f、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推动代理产品的销售资料以及信息,协助甲方获得必要的产品说明,提供给甲方宣传品。
3、甲乙双方共同责任与义务:a、甲乙双方共同制订工作进度表,并有为对方保守技术、信息等秘密的义务。
b、均有义务对所得的与双方本次合作有关的商业秘密保密,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
七、免责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无法解决的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a、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
b、无法预料或即使预料也不能避免的。
c、于本协议签订日期后出现的。
d、妨碍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
该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或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
2、对履行义务的影响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的,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减轻其影响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
八、版权风险提示: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甲方承认与该产品相关联的版权价值,确认这一版权的相关权力及利益只属于乙方,甲方不得未经乙方许可直接或间接利用乙方版权从事任何活动。
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使用了乙方版权并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被视为侵权,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协议有效期限和终止
1、从协议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________年,期满如果双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则自动续约。
续约有效期仍为________年,按本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2、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
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并在对方发出违约通知单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仍未及时改正的,非违约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合作资格,并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3、任何一方如想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需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材料,说明解除协议的原因,获得对方批准后,本协议终止。
十、其它
1、本协议是在双方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
双方有充裕的时间对协议的内容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已向法律专业人士做出详细的咨询,代表了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可另立补充协议。
3、如就本协议条款的解释或本协议涉及事宜的执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风险提示: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
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4、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或其它通讯来往,须以书面文字为准,可采用多种通讯方式,如书信、传真、电传、电报等。
5、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法律解释。
6、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自签署之日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户合作服务协议书 篇2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号码: 住址:
乙方:中 地址:
特别提示:
本协议为保障使用吉祥号码客户的权益而约定。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请甲方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甲方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吉祥号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吉祥号码入网要求
(一)甲方自愿在签订本协议时,选择设定有每月话费最低消费 元(不含手机支付、代付费用)限制的吉祥号码 ,并同意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为该号码预存 元话费。如甲方所选其它业务亦设有最低消费限制,则按照其中最高的额度标准执行。
(二)甲方承诺: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在网期间不得修改、中止或取消月最低消费。如有特殊需求,须由甲方本人至乙方指定营业厅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按照其吉祥号码最低消费调整流程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若甲方自行通过除上述方式外的其它渠道或方式对吉祥号码的最低消费进行修改、中止或取消的,该类操作无效,乙方可自行恢复,甲方对此无异议。
(三)为保护甲方权益,在该吉祥号码入网时甲方应另行登记其他联系号码,以便在办理过户、补卡、更改资料、销户时复核身份。
二、吉祥号码资料更改要求
(一)甲方办理吉祥号码的密码修改、重置及其他资料变更业务等,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该吉祥号码所对应的SIM卡至乙方指定营业厅办理,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服务且无需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二)为保障甲方利益和信息安全,密码修改、重置业务在补卡业务办理完成一周后方可办理,甲方对此无异议并予以接受。
三、吉祥号码补卡要求
如需办理补卡,需甲方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乙方指定营业厅办理,同时乙方有权通过服务密码或系统内记录的其他信息进行校验,未能通过校验的,乙方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服务且无需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四、吉祥号码停机保号要求
甲方承诺,自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对本协议所涉的吉祥号码办理停机保号业务。
五、吉祥号码拆机复装要求
甲方对本协议所涉的吉祥号码办理销户(即与乙方解除或终止协议)后,乙方有权收回该号码重新启用。在乙方完成号码回收流程以前(即仍可在乙方系统中查询到甲方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信息),甲方可使用该号码办理拆机复装业务。甲方需在号码归属地的乙方指定营业厅按照乙方关于拆机复装业务的管理规定申请办理。
六、吉祥号码过户要求
(一)甲方使用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五年后方可办理过户业务,每次过户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五年,甲方对此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二)甲方将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过户给第三方的(以下简称“过户”),第三方应与乙方重新签订吉祥号码服务协议, 甲方及第三方本人均需到场,乙方对过户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服务密码进行双重校验,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给乙方存档。本协议在第三方与乙方签订的吉祥号码服务协议生效当日自动终止,不再履行。具体细则按照乙方关于过户业务的管理规定执行。
(三)甲方办理过户手续,乙方与第三方重新签订吉祥号码服务协议时,该吉祥号码的预存金额和最低消费标准按照乙方与第三方签订协议时,乙方有关吉祥号码新入网的管理标准执行(即按乙方业务规定中对应的吉祥号码级别办理),不适用甲方使用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时的最低消费约定。
七、协议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收回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终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有权向甲方追索欠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及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一)甲方(包括代理人)提供的证件或资料虚假不实的;
(二)甲方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前,通过违规手段或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方式修改、中止或取消号码月最低消费、未到期办理过户业务的;
(三)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的;
(四)乙方收到国家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停止向甲方提供通信服务的;
(五)甲方欠费满60日仍未交纳费用的;
(六)甲方办理停机保号业务后,号码保留期届满,甲方仍未办理恢复使用手续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解除协议的其他情形。
八、投诉争议解决
乙方咨询投诉热线为10086。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或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一)甲方办理吉祥号码的入网、过户、分合户、补卡、修改资料、重置密码、拆机复装、销户、停机保号业务的,需由甲方本人持有效证件原件至乙方指定的号码归属地营业厅办理,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服务且无需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甲方办理上述业务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二)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乙方有权收回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并重新启用。
(三) 本协议生效后,除非出现协议约定的可变更或可终止、解除之情形,否则一方要求变更或终止、解除本协议的,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或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确认后方可变更或终止、解除。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经加盖乙方公司的合同专用章、经办人签字或印鉴,甲方签字并加盖手印(或公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存在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甲方 :(签字及手印、公章) 乙方:(套印公司合同章)
经办人(签名)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商户合作服务协议书 篇3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指定人员(以下称为“学生”)提供教育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内容,双方应在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条件下积极履行本合同约定内容。
一、服务内容
1、甲方为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供应方,乙方为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需求方,学生为本合同约定服务的实际受益人。本合同之签订,默认为乙方对学生执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享有完全的管理权利和管理能力,学生亦认可甲乙双方达成的有关学生权利义务的相关内容,并自愿遵守执行。学生未完全执行本合同相关内容的视为乙方违约,事后乙方不得以学生不认可该协议内容对本合同效力进行抗辩。
2、甲方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水平、个性化需求,通过与乙方及学生商议达成个性化的服务方案,根据该方案对学生提供教育服务并收取相应服务费用。乙方及学生根据服务方案对甲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项目、课时、培训资料、教学进度、阶段目标、讲师人选等。
3、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隐私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所获信息用于任何的商业经营和其他违反社会基本道德、法律的事项。
二、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服务期内,甲方为学生提供个性化辅导教材及相关材料,培训期间甲方提供的所有教材及资料的费用均包含在服务费用内,不额外收取。
2、服务期内,甲方为学生提供价值1000元/月的自习服务,包括自习教室、辅导教师等,该费用包括在服务费用内,不额外收取。
3、服务期内,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的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和乙方。
5、服务期内,甲方根据服务方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应根据阶段目标及时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和乙方,根据目标的达成情况在乙方和学生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对服务方案进行变更,包括服务费用。
6、甲方应保证学生在甲方提供的服务场地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乙方和学生本人存在过错遭受的损害的可根据过错程度减轻或免除甲方的安全保证责任。
7、甲方应保证其为学生提供的讲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对于乙方指定的讲师,如果非因归责于乙方及学生的原因,确需更换讲师的,甲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及学生,并征求乙方和学生的意见。
8、高考结束填报志愿期间,甲方为乙方和学生提供咨询指导服务,该服务仅具有建议性作用。
9、甲方为乙方和学生提供免费的在线交流学习平台,如QQ、微信等。
10、甲方在制定有关学生利益的管理制度时应提前听取乙方和学生的意见,并有义务将制定的管理制度自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和学生,乙方应认真了解相关制度规定并及时辅导学生学习。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讲师个人真实有效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职业荣誉等,但与本合同约定的教育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甲方和讲师有权拒绝提供。乙方应对从甲方获知的有关讲师的非公开信息进行保密。
2、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教育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对于乙方提出的有关本合同约定内容的任何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不得推诿和置之不理。
3、乙方对于甲方和讲师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并要求甲方和讲师承当相应的责任。
4、每个课时结束后,学生应按照讲师要求按时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包括但不限于笔记、预习、作业等,乙方应检查学生对甲方所布置的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并在三日内反馈给甲方,如果学生未按时完成作业或乙方疏于反馈达三次的,则甲方有权扣除已享受服务相应的价款并将剩余款退还乙方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应积极关注学生所在学校的情况,并将可能影响到本合同约定的教育服务的情况在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及时通知甲方和讲师,包括但不限于考试安排、课程安排、学校活动等。
6、服务期内,乙方应保证好学生正常作息时间和营养状况,如有发现学生不正常休息或者出现身体欠佳以致可能或已经影响其学习状况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疏于告知或故意隐瞒的,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扣除已享受服务相应的价款并将剩余款退还乙方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7、服务期内,乙方如发生家庭危机和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离婚、破产、法律纠纷等,以致可能或已经影响学生学习情况的,乙方应自事发之日起三日内通知甲方,乙方疏于告知或故意隐瞒的,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扣除已享受服务相应的价款并将剩余款退还乙方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8、乙方必须保证学生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必须在三小时前与甲方沟通。乙方疏于通知,学生迟到或早退达到三次的,甲方有权扣除已享受服务相应的价款并将剩余款退还乙方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10、学生故意或过失损坏甲方办公场地财产的,乙方应按照损坏财物的实际价值赔偿,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直至乙方清偿为止。自损害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仍未清偿的,甲方在扣除学生已享受服务相应价款和损害财物价款的条件下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将剩余价款退还乙方。乙方所交费用无法偿清甲方所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三、服务费用(费用标准、支付标准——数额和时间,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
四、退款约定
1、根据教育服务方案,在乙方未违约的条件下,学生未达到甲乙双方认可的目标成绩时,甲方应自成绩公布且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书面凭证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所交有关费用的110%退还乙方。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意外事故导致的除外。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未按规定提供辅导资料、未安排考试、侵犯学生人身和财产权益时,乙方在提前十日书面通知甲方的条件下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学生未享受服务相应的价款,甲方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乙方。
五、纠纷解决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调解决。自纠纷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仍未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调解仍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自调解结束之日起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2、纠纷解决期间,甲方有权暂停学生接受教育服务,乙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纠纷解决后,双方仍就继续履行本合同达成一致的,根据达成的协定继续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当时的约定处理。
六、合同变更
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内容。并更本合同的,应签订补充协议。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年月日终止。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注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正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所载双方信息中任何一方的信息有变更时,变更一方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应疏于通知导致有关文件和信息无法及时送达和到达而产生的责任由变更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