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屋家居定制代工合作协议(精选3篇)
全屋家居定制代工合作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订做整体橱柜、家具产品 (以下称为合同产品)、长期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作关系概述
1.1 甲方向乙方长期订做整体橱柜、家具产品。
1.2 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加工制作任务,并保证生产,质量,售后及相应的责任,并确保生产的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品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1.3 由甲方提供产品设计研发的依据,乙方制作只能供应给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转卖或提供给任何人。
1.4 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甲方品牌标示的产品。
1.5 甲方有权派员监督乙方产品生产的整个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全力配合与协助。
1.6 乙方若违反上述第2、第3、第4点的 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销售所得的方原因造成甲方遭受任何损失,乙方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 生产全流程、交货流程及时间要求
2.1 客户意向确认(量尺和销售意向确认)——由甲方与客户沟通销售意向,并进行尺寸初量。甲方与客户确认产品设计需求,并收取设计费200元/单,设计费在销售完成后折算抵货款,客户设计后未下单,设计费交于乙方,作为乙方设计酬劳。
乙方第一时间(2-3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客户需求进行设计,并与甲方确认,如果甲方客户需求不符合乙方生产\安装工艺,应在1个工作日内以邮件的方式回复甲方,甲方指定联系人:电子邮件:)超过1个工作日视为符合乙方生产条件。
2.2 设计确认(设计图纸确认)——乙方设计完成后,甲方应与客户沟通设计图纸的修订,需要乙方派设计师指导的,甲方应提前1个工作日与乙方设计师预约,经过三方沟通,设计图纸合格后,乙方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报价回传到甲方。
2.3 下单确认(下单与复尺)——甲方与客户沟通下单后收取生产预订款,且将打款转至乙方。乙方收到生产预订款后,乙方应第一时间预约客户复尺,然后根据客户下单开始生产。
2.4 交货周期从到款的第二天开始计算15天内出厂,延误期限超过3天以上者,逾期按本单合同总额的1‰/日赔偿违约金(不可抗拒因素以及甲方已经事先通报信息经乙方同意后产生的事项不在其列)。
三、 产品的检验
3.1 乙方对合同产品进行过程检验及出厂前检验(组装),只有合格产品才能出厂。
3.2 产品质量标准详见《产品质量检验标准》附件1 (附件001)
四、 样块、色卡及供货价格
4.1 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家具样板和门板的色卡。
4.2 样品由甲方下采购订单,单店样品货款全额在以后的订单中以每次10%在1年内以货款抵扣的方式返回甲方,返完为止。如1年内未返完自动清零。(以单店为单位分开计算)。
4.3 乙方需为甲方提交正式供货价格见附件2(附件号002),价格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在合同期内双方不得单方面变更。
五、 质保与售后服务
5.1 合同产品的技术参数标准、质量管理体系以甲方和乙方商议和共同认可的质量文件为标准。乙方有责任提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的质量文件,供双方就质量问题进行协商使用。
5.2 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限自甲方的最终客户(即终端客户)安装完成日开始计算。打款后45天后没有安装的质量保证期从45天后算起。质量保证期内如有违反《产品质量检验标准》附件1 (附件001)一切由乙方负责,更换及整改。
5.3 售后服务时间标准:不论是甲乙任何一方的责任出现的补单、整改单、加急单乙方在接到产品质量投诉后视数量而定3—7天整改完成出厂,(除工厂订货产品除外)在此期间内双方配合查出质量责任方且对应承担费用。如若在投诉日起三周内双方无法判定责任方的,甲乙双方仍可以协商各以50%承担本次更换费用。
5.4 补单、整改单、加急单金额在500元以下的必需提前下单,此款项在下一次货款中一起支付。
5.5 其它详见《产品售后服务条款》附件3(附件号003)
六、 包装和物流运输
6.1 甲方在下单时要标明订单客户名称、地址等相关信息乙方发货时包装箱表面必需有以上信息及此批货货共几件本包是第几件等相关信息。
6.2 乙方包装方式满足市内运输和高层搬运安全的要求,按工厂标准,
6.3 有需要外地发货另作协商
七、培训与社区推广支持
7.1甲方人员产品知识和量尺方式由乙方协助做专业培训。
8.2甲方在前期做社区推广活动的时候乙方要抽派有经验的销售业务前来协助参与推广作支持!
八、 协议期限:
8.1 本协议有效期壹年,执行期自 20__ 年 4 月1 日起至 20__ 年 4 月 30日止,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九、 其他
9.1 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书含4个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2 本协议书在遵守中国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制定,甲方保留对本协议书条款及相关事宜之解释权;
9.3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相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按法律程序裁决;
9.5 本协议有效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9.6 本协议双方签署地点为惠州市。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全屋家居定制代工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指定的 产品,总 瓶。
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甲方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进行货品验收,如经验收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
6.由于甲方运输及存储不当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改动或降低该标准。
3、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所执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4、保证提供的产品配方和工艺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其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负责。
5、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所带来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价格等不方便公布的各种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乙方一次性赔偿甲方3-5万元违约金
7、本合同所签订的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款识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为他人生产或提供。按本合同要求生产的产品由甲方负责销售,没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否则乙方赔偿给甲方违规额的30倍,
第四条 委托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1.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技术标准后,向乙方发出委托加工通知单,乙方接到通知单后即按该单的要求进行生产,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入库,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2. 甲方自签订合同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包装材料订金一万元,在乙方完成各批次订单后,订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
3. 各批次灌装前支付该批次全部货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交货或货物的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品。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带有甲方商标款识的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乙方应立即停止,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后果和损失。
3、如甲方未及时向乙方发出通知单,或未及时提供包装物料,造成交货延迟,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原告方所在地裁决处理。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屋家居定制代工合作协议 篇3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条款:
一、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服装加工所需场地、设备、加工人员和管理人员;乙方提供订单以及相关的所有原辅保证正常的生产时间,每天8个小时,每月26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日正常休息)。
二、加工费用及结算方式
(一)加工费用:每批产品以双方谈妥的价格计算当月加工费。最低保底加工费月人均xx元。当月加工费低于保底加工费时,按照保底加工费结算。当月水电费用由乙方负担。
(二)结算方式:先付款后加工。乙方应于每月x日前支付上半月的保底加工费。 日前支付下半月保底加工费。月底统算后支付当月实际加工费。
三、质量要求
(一)乙方负责生产工艺的编排、人员分工、前后道人员配比等,甲方必须按乙方要求配合好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和生产管理,确保成品质量和乙方材料的合理利用。材料的合理损耗由双方共同确定,超损耗部分,分析原因,划清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乙方派驻2—4名男性技术人员指导生产,在甲方场地验收产品质量,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场地。甲方按标准检测包装,出货前乙方发现产品不合格,甲方无条件进行返修,直至合格。经乙方检验合格的成品,出甲方加工现场后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违约责任
乙方超过双方约定的`结算日没有及时结算(法定节日顺延),满七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当于当月加工费等额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材料或成品。双方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当月加工费等额的违约金(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五、其 他
甲方为乙方人员办理有关出入手续,乙方人员要服从甲方管理,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所加工产品不得用于出口
七、协议期满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签的权利。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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