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向个人现金借款合同(精选3篇)
个人向个人现金借款合同 篇1
出借人:
借款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二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时将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签订∶年月日
个人向个人现金借款合同 篇2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电话: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电话:
保证人: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乙方为保证物流车辆运转正常,向甲方申请物流流动资金贷款,经甲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借款目的)
第一条借款金额
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由甲方提供乙方借款计人民币330000元(大写:叁拾叁万圆)。
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借款汇入乙方或乙方指定账户,帐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二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个月。
第三条借款利率
如乙方按时返还甲方借款的,甲方无息借款给乙方,若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视为违约,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这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利息。
第四条还款方式
乙方于20__年月日向甲方还款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圆),该笔借款从甲方承包给乙方 运费中扣除;余款分12个月无息偿还,自20__年月日开始分期偿还,前11个月每月偿还甲方借款人民币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圆),第12个月偿还借款人民币65000元(大写:陆万伍仟圆)。
第五条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
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利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借款。
乙方自愿用其机动车作为借款抵押担保。甲方有权对借款人的该机动车采取抵押登记措施。
乙方和保证人应如实提供有关的所有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第六条担保条款
乙方承诺在甲方放款后3个工作日内,用其自有的机动车为其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小车车牌号为:,车架号: 发动机号: ,车辆基本情况为: 。双方约定以上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不转移,仍由乙方使用。乙方到期不能归还借款的,甲方有权对该抵押车辆行使抵押权,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乙方如期偿还全部价款的,自还款结束后甲方协助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解除车辆的抵押登记。
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由保证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任一笔借款不能如期偿还的,甲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连带清偿责任。
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乙方提供)和保证担保,甲方有权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为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第七条还款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停止或拒绝运输由甲方承包给乙方从 ,导致甲方无法扣除运费抵偿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乙方的全部借款,并由乙方承担自借款之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以借款本金总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支付借款利息。
2、乙方存在任一笔借款未能按时向甲方偿还的,甲方有权随时提前收回乙方的全部借款,乙方应按以借款本金总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支付借款利息。
3、在乙方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债务的情况下,承诺以其全部财产(包括应收账款)优先偿还本合同所欠甲方的借款本息及违约金等甲方有权主张的所有费用。
4、甲方出借给乙方的款项仅用于购车,若乙方用所借款项经营其它或从事违法活动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乙方的所有借款,并由乙方承担自借款之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以借款本金总额为计算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支付借款利息。
5、乙方和保证人必须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印鉴章等,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资料和印鉴章等不真实,导致甲方该笔借款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保证人提前清偿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签订地在上海市普陀区。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偿还借款,甲方提起诉讼的,甲方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保全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自甲方、乙方及保证人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保证人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乙方:
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个人向个人现金借款合同 篇3
借款人:
贷款人:
根据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借款人或授权代理人共同出具的《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审批确认表》(下称《冲还贷确认表》)(编号___________),借款人和贷款人对《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编号__年__字__________号)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对《冲还贷确认表》所列编号年_字第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逐月冲还贷”(下称“冲还贷”)。
二、贷款人从中心审批确认次月起逐月自动提取《冲还贷确认表》账户内的公积金归还借款人“当期”应还贷款本息,且每月只冲还一次,正常情况下,冲还贷日为每月19日。
借款人每月18日、19日不办理提前还款。
中心审批确认当月借款人仍需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上述“当期”是指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9日(含19日)以后的一期,贷款正常扣款日在每月18日之前的,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还贷视为“前一期”,这一期仍需借款人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
当贷款正常扣款日为每月18日时,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冲还贷偿还金额包括当前应还款额(含逾期未还金额)及下一期的应还款金额(即当月19日至下月18日的应还款金额)。
公积金存款不足以归还当前应还款额的,贷款人在《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日期,从借款人的委托扣款账户代扣差额部分,借款人应及时在委托扣款账户存入对应金额以免逾期。
三、借款人同意如下事项:
(一)从本协议签定的下一个月起,借款人逾贷累计达3次的,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停冲,贷款人停止办理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恢复原《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方式。
(二)借款人愿意自行承担因冲还贷造成提前归还每期应还款或导致贷款逾期的损失。
四、最后一期(包括因客户提前还本、利率调整等因素导致的自然缩期为最后一期的)的还款不进行“冲还贷”,借款人须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委托扣款账户、扣款日期存足资金进行还款。
五、本协议不影响借款人在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义务,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约定账户的公积金无法提取用于归还贷款或不足以归还应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仍应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即在扣款日之前将当期应还款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
否则由此出现贷款逾期或其他损失的后果由借款人承担。
贷款人有权根据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存在多个借款人委托“冲还贷”的情况下,“冲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顺序按照《冲还贷确认表》中所列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
七、在组合贷款的情况下,“冲还贷”顺序为:先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归还商业性贷款。
八、“冲还贷”发生差错的,借款人有义务配合贷款人按规定进行纠正错误。
九、由于非贷款人原因导致“冲还贷”异常或造成“冲还贷”失败,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冲还贷”起止时间,帐户信息、冲还贷方式等要素按《冲还贷确认表》提供的信息为准。
十一、如果借款人“冲还贷”信息发生变更,借款人同意贷款人直接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变更确认表》中的变更事项对“冲还贷”进行相应变更,无须另行征得借款人同意。
十二、本协议经借款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和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专用章)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贷款人(公章或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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