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贷款合同书(精选3篇)
联合贷款合同书 篇1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拟以甲方名义向银行(以下简称贷款行)申请贷款,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元,乙方作为该贷款的抵押人;
对上述贷款甲方实际用款额为人民币万元;乙方实际用款额为万元;
主合同:系指甲方与贷款行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本协议内容依附于主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途径及种类
1、本协议所述借款系以甲方名义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贷款,并由甲乙双方实际共同使用。
2、甲、乙双方使用本协议所述借款应严格按照甲方与银行贷款合同所约定的借款种类及用途使用。
二、借款金额
甲方通过银行申请贷款额为人民币元,其中:
甲方实际使用额为人民币万元;
乙方实际使用额为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率:
本协议借款利率均按照主合同(即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所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各自以贷款利率为基数根据实际用款数额承担各自应当承担的利息。
四、借款发放:
甲方在收到贷款行的贷款到账之日起日内,按照乙方实际使用数额将款项汇至乙方账户,甲方的汇款凭证将作为乙方使用借款的有效凭据。
五、借款及还款账户
甲、乙双方的下列账户将作为双方借款发放及还款的重要依据,其中:
甲方贷款及还款账户:开户行:
乙方贷款及还款账户:开户行:
六、借款期限
1、根据甲方与贷款行贷款合同约定,甲方贷款总周期预计为年期贷款,每一年度为一独立贷款周期,亦即每一年度末应将本年度贷款本息全额清偿完毕,方由甲方向贷款行申请发放下一年度贷款。
2、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将借款本息全额汇至本协议约定的甲方账户。
七、承诺和保证
1、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应严格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及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归还。
2、甲、乙双方在借款期内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发生下列事件之日起三日内通知对方:
(1)经营机制变化,例如:承包、联营、合并、分立、兼并、托管、股份制改造、合作、与外商合资等
(2)涉及重大经济案件诉讼(涉诉金额超出借款金额二分之一或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
(3)歇业、解散、被申请查封、拍卖、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申请破产或撤销;
(4)注册资本、住所、联系方式或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
(5)转让或处分、许诺处分其资产重要部分,或其资产被指定受托人、接受人或类似接管人,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
(5)抵押物权属、性质发生变化或被主张权利、涉诉的。
对乙方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视情况选择要求其提前偿还借款或提供相应担保,该主张不以贷款行是否提出主张为基础。
八、违约责任
1、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适用于甲方与贷款行所签订的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
2、因贷款行根据主合同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用款额度及实际产生的违约状况,向贷款行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因贷款行追究先行向贷款行承担违约责任的,属于乙方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3、甲、乙双方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因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罚息、违约金、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一切损失,均由逾期方自行承担。该损失若由甲方向贷款行承担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因逾期还款而涉及处分抵押物的,乙方均有权向逾期方予以追偿。其中,因乙方逾期还款造成甲方出现银行贷款信用不良记录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相当于其借款额5%的违约金。
4、任何一方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对方均有权追回借款本息,并要求其承担一切损失。
5、本协议生效后,任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欲变更、解除本合同的,需经各方同意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若因擅自变更或解除使他方利益受损的,应赔偿受损方的实际损失。
九、合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与贷款行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任一方发出的通知、告知等书面文件均可采用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任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对方导致送达不能的,通知方所发出的通知仍视为有效,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合贷款合同书 篇2
甲方:XX有限公司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联系电话:
丙方:(乙方提供第三人担保时适用)
地址:联系电话:
各方经友好协商,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反担保依据及反担保人
乙方与厦门市银行已于年月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编号为),甲方依据其与贷款银行的约定为乙方的该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乙方借款本金的75%,即万元人民币。
为减少甲方的担保风险,乙方愿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如下反担保:
(选择一项或两项):
□以其自身拥有所有权的实物为甲方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形式
(仅限抵押或质押);
□提供丙方为反担保人,反担保形式为(抵押、质押或保证)。
第二条释义
1、反担保适用我国关于担保的法律规定,反担保人亦即担保法规所称的担保人,根据选择反担保情况,本合同中反担保人指乙方或丙方或乙丙两方。如无特指,以下所称的担保与反担保为用义语。
2、本合同所称担保期间指本合同有效存续期间,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3、本合同所称担保财产指对抵押物、质押物及质押权利的通称。
第三条担保物状况
本合同设定的抵押或质押物情况如下:
1、乙方所有的,价值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乙方提供担保物清单》;
2、丙方所有的,价值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丙方提供担保物清单》。
第四条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
如由丙方提供保证,则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后形成的对乙方追偿之债务。主债务履行期间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张追偿权利之日止。
第五条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担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诸如借款合同担保范围,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等。
第六条担保财产的占有、保管、使用及处分
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财产依所有权归属由反担保人占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正本应由甲方保管。反担保人同意随时接受甲方对担保财产的检查、评估。
2、乙方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担保财产,确保担保财产的安全、完整、有效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3、担保期间,反担保人对担保财产不享有独立处分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担保财产。含出售、出租、出借、置换、转移、转让、抛弃、隐匿、发包、赠予、再担保、重复担保、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合作、入股等处分方式。
4、担保期间,不论是否出现不可抗力,如发生担保物价值减少或面临减少、毁损、灭失时,反担保人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负责尽可能恢复担保财产价值。如在30日内无法恢复足担保财产价值,反担保人需另行提供、补足与减少及灭失价值相当的担保财产,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
5、担保的效力及于担保财产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6、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面以拍卖、协议折价、变卖担保财产等方式处分担保财产:
(1)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偿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担或面临承担担保责任;
(2)反担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担保责任届满之日起仍无代偿行动;
(3)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规定;
(4)反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面临解体、停业风险,诸如出现严重亏损、企业解散、关闭、歇业、破产、查封、扣押、拍卖、没收及面临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
(5)反担保人非法使用担保财产或擅自改变担保财产正常用途。
甲方处分担保财产时,可视情况通知或不通知反担保人。如决定通知反担保人,反担保人需按通知要求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处分担保财产的过户、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担保登记及费用承担
1、依法应当办理担保登记的,在甲方配合下由反担保人负责办妥担保登记手续并将获得的相关登记文件交由甲方收执。
2、反担保人应确保在担保期间担保登记持续有效。
3、如应担保登记机关要求需另行签署申请书、合同等相关文件,若该等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为准。
4、有关本合同所涉及公证费、担保登记费、维持费、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税收等费用,概由反担保人负担并支付。如反担保人未予支付而可能导致甲方垫付时,反担保人应及时向甲方清偿。
第八条独立担保
1、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
2、反担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甲方无需另行征得反担保人同意,反担保人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反担保责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担保人同意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除外。
3、任何时候,反担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积极行使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反担保责任。
第九条声明与保证
1、反担保人向甲方声明:
(1)反担保人向甲方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
A、与银行或其主要领导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B、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C、存在重大债务及或有负债;
D、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E、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其他共有权人;
F、其他业已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2、反担保人向甲方保证:
A、甲方在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反担保人追偿款项。反担保人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即时支付甲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B、乙方若同时面临还本付息及甲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甲方追偿金额;
C、反担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应立即通报甲方并将变更登记后的副本或注销结果向甲方报备;
D、反担保人保证对担保财产依法享有完整、充分的所有权。如涉及其他共有权人时,已取得其他共有权人的书面同意;
E、担保财产未涉及任何权属争议、法律纠纷,也不存在已被查封、扣押等权利限制或影响使用等情形。如今后出现该等情形,由反担保人自担费用出面理顺;
F、反担保人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担保人依法排除;
G、担保财产不存在未为甲方所明确了解、接受的明显或隐蔽的质量瑕疵;
H、保证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处分担保财产;
I、保证不出现因其故意或过失影响担保财产价值及甲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第十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反担保金额总计数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违约方还须向守约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差额。
如属双方违约,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上述违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合同义务,含明确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2、迟延履行合同义务;
3、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后,如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还必须继续履行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通知与送达
1、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或送达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径送达对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5个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管辖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若引起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本合同如不涉及担保登记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如涉及担保登记则自担保登记之日起开始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各方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联合贷款合同书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抵押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___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_____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贷款分_______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_。
2.制造厂家:_________。
3.型号:_________。
4.件数:_________。
5.单件:_________。
6.置放地点:______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_____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___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经_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上一篇:最新的借款合同范本
下一篇:个人银行借款还款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