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报酬合同书(精选3篇)
出国劳务报酬合同书 篇1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第四条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一)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一一10平方米;
(二)其余人员为4一一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饮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工作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
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
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天×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他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项措施.
第十一条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满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年后,月工资增长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职务:职务:
签字签字
第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职务:职务:
出国劳务报酬合同书 篇2
甲方:
注册地址:
工商登记号码: 编码:
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
网址: 传真:
乙方:
注册地址:
工商登记号码: 编码:
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
网址: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 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能够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职责。
第五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职责。
第六条 本合同资料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7。
1、甲方能够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
2、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7。
3、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
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8。
1、 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
2、 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
3、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
4、 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
5、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贴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
6、 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9。
1、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取,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贴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
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
2、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____日;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聘用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聘用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
3、 试用期内,如不贴合录用条件,乙方能够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
4、 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透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9。
5、 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9。
6、 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0。
1、 乙方应尊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员工的种族和性别;
10。
2、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
3、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为其提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带给便利条件;
10。
4、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作时光的规定,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安排中国员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300%。
10。
5、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中国员工法定节假日及婚假、产假等带薪假期。为受聘满________年的中国员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连续15天或累计1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对受聘不满________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月一天计算休假天数。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员工同意状况下,视为休息日加班予以经济补偿;
10。
6、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中国员工给予医疗期;
10。
7、 乙方应执行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剥夺贴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10。
8、 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对受聘满________年的中国员工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________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10。
9、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中国员工带给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健康检查;
10。
10、乙方务必为从事驾驶员工作或者驾驶机动车的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
第三者职责险,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职责;
10。1
1、乙方应当为其派遣境外、国外工作或培训的中国员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病)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中国员工工作或培训所在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职责;
10。1
3、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_____万元和_____万元。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职责;
10。1
4、乙方应督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国员工遵纪守法;
10。1
5、因本合同
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就应理解委托,作为甲方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10。1
6、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职责;
10。1
7、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 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能够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
1。
1、 被聘用的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贴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的,但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
1
1。
2、 中国员工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
1。
3、 中国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1
1。
4、 中国员工因卖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
1。
5、 中国员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1
1。
6、 中国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中国员工(但贴合本合同
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
1
2。
1、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过其他工作的;
1
2。
2、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1
2。
3、 中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过工作岗位的;
1
2。
4、 被聘中国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1
2。
5、 中国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十三条 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贴合本合同
第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员工,须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
第十二条所属状况消失期间的工资。
第十四条 除贴合本合同上述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约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国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分别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否则另行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管理费及中国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代替提前通知期。同时支付该员工聘用时光每满________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聘用时光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发。医疗期满后被解聘,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外,还须支付中国员工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患绝症的,还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加发医疗补助费。
第十五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务必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但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1
5。
1、 被聘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
5。
2、 被聘中国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
5。
3、 被聘中国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代替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条 中国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能够不按本合同
第十五条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
6。
1、 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1
6。
2、 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1
6。
3、 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1
6。
4、 国家或_______市有个性规定的。
第五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 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聘用人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 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月三____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聘用费能够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
第十九条 每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应根据中国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物价上涨指数、聘用员工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社会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变动,相应调整聘用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能够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具体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月的聘用费。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
第三章、
第四章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已按约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保险费的,则先由保险赔款支付。
第六章 违约职责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能够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聘用费或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费用而延迟付款,并且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的,乙方每延迟____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透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所称中国员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所聘用的中国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聘用费,系指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的聘用中国员工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30。
1、中国员工的工资;
30。
2、为中国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0。
3、医疗与保险等员工的福利费;
30。
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第三十条 本合同所称管理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支付给甲方的除中国员工的工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总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所称社会保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费用。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所称员工福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中国员工医疗、保险、活动、慰问等事宜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所称服务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为中国员工带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所称工资,系指乙方因实际使用中国员工而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务必由乙方承担的支付给中国员工的劳动报酬总称。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合同期满前30天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长。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分别以中文和_____文书就,具有同等效力。当两种文本存有不一样解释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出国劳务报酬合同书 篇3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方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总 则
一、甲方安排乙方赴 从事 工作,
二、合同期限为_____年,自乙方抵达_______之日算起。合同期满后,可依甲方和乙方双方意愿签订续约合同。
三、乙方抵达目的地后的试用期为_____个月,如不能胜任工作,试用期将再延长_____个月。_____个月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被遣送回国,回程机票费用由乙方自理。
四、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未满因甲方或非劳务人员的原因需与乙方终止雇佣关系时,甲方应支付乙方_____个月的底薪金额的补偿金并免费提供返回中国的机票。
2、合同期未满因乙方自身原因需与甲方终止雇佣关系时,劳务人员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根据未满合同期的实际时间按比例返还甲方因申请乙方前往甲方履约的开支(机票、工作准证的申请费用及更换费用),返回中国的机票费用自理,按甲方安排的时间离境返回中国。
第二条 甲方确保按以下条款履约
一、月薪金、工作时间及支付形式
1、甲方支付给乙方基本工资每月人民币 元(¥: 元),每 个月发放一次。每月 号之前支付
2、计酬时间为自乙方在 (国内登机日)起至合同期满离开工地之日起止(提前终止合同按实际终止日计算)。
3、乙方在履约期间,每周工作_____天,每天_____小时。
(1)正常工作日内如有超时工作或在星期六工作甲方应发给加班津贴,加班津贴按: 计算。
(2)星期日或公假日超工作发给加班津贴,加班津贴按: 计算。
(3)乙方工资由甲方在每月的 _____号之前按汇款当日中国官方美圆外汇卖出最高牌价(此汇牌价仅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另加0、01后的汇率,兑换成人民币汇入劳务人员指定的个人中国帐户并承担汇费。
(4)加班薪金/加班津贴每月的_____号之前结算,以_______当日牌价兑换成 币汇入劳务人员在_______的银行户头。
二、食宿
1、甲方为劳务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法定标准的住宿条件并配备相应的生活设施(如床具及生活用品),免费提供水、电。
2、甲方提供劳务人员在 期间基本膳食,确保卫生和合理的营养。
三、签证和其他证件
1、甲方应按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人员出入中国国境的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2、乙方赴埃塞俄比亚需办理的护照、签证、机票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圆满完成合同后回国机票也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个人原因提前回国,回国路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保险
甲方为乙方自其离开中国________之日起至返抵中国________之日止在中国投保险,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五、公共假期和病假及医疗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自接受甲方派遣出境之日起,服从甲方管理,忠于职守,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不得外泄甲方的商业信息,并无条件接受甲方在工作岗位上的调度;遵守外事纪律,严守国家机密,不做任何不利于祖国的事,不说任何不利于祖国的话。
2、乙方在境外劳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当地政府的法令、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不准参与当地任何政治、宗教和不健康场所的活动。不准叛逃、嫖淫、盗窃、赌博、吸毒、流氓打架、汹酒闹事以及从事其他违法违纪的行为。
3、乙方在履约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勤奋工作,搞好与当地工人之间的团结合作,热心培训当地员工并在工作上作出称职的表现。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为甲方以外的雇主提供服务,或外出打工以及作任何兼职。
4、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期限,善始善终地完成境外劳务任务。
5、乙方在劳务合约完成后或如期完成劳务任务后,须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和路线往返,不准借故在境外滞留。要严格遵守口岸、边检、海关及其它的管理规定。不准携带违禁物品或超定额携带物品出入境,不准做“水客”或代“水客”携带物品过关,不准倒卖外币和免税自用物品。
6、乙方被确定录取后,须向甲方缴交证件(护照、劳工证、免税证)押金人民币__ 元、劳务押金人民币__ 元,乙方必须把押金单据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押金一律不予退还。
7、乙方在合同期满回国或中途辞职或违纪及其它原因被遣返,必须配合甲方办理辞职及其它手续,并退还出国劳务的一切证件给甲方。
8、自付个人所得税。
乙方如违反上述条约,应负经济、政治、法律上的责任,甲方将视其违反程度轻重,有权作出取消乙方的劳务资格等处分。触犯型律的将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型责任。
第四条:开除的情形
乙方触犯下列任一条,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劳务人员的雇佣关系并将劳务人员遣返中国。由此产生的遣返费用由劳务人员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追加要求劳务人员偿还因申请劳务人员前往应聘而开支的国际机票和签证、工作证申请等费用。
1、违反_______法律及法规;
2、触犯厂规;
3、未经甲方许可向其它雇主提供服务;
4、因隐瞒的疾病而导致不适合继续工作;
5、被证明不适合所任工作,或不服从甲方的调动,经书面警告两次无效(如情况恶劣将不需要警告);
6、旷工达_____小时,(累计迟到及早退达三次而未有合理之解释者,按旷工1日计);
7、消极怠工;
8、参与当地政治活动、非法集会;
9、参与非法信贷、赌博、吸毒、酗酒、斗殴;
10、罢工;罢工的认定条件为:
(1)没有甲方的准假手续,连续_____小时(含节假日加班)脱离工作岗位。
(2)人以上同时有意停工达_____小时。
第五条、协商及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异议或遗漏,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予以协商解决。如甲、乙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最终仲裁,甲、乙双方都应服从。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用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七条、合同的补充和修改
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上一篇:工程劳务委托承包合同
下一篇:改造工程项目劳务用工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