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买卖合同(精选3篇)
农机买卖合同 篇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农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所购农机基本情况单位: _______元/农机名称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计 _______(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每件农机应符合《产品质量法》,达到《使用说明书》中明示的执行标准,或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交货
交货方式: □ 乙方取货 □ 甲方送货;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验收
对于农机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乙方可在交货后_____日内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成立的,甲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农机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等符合约定。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付清。乙方可凭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上确定的补贴金额冲抵余款;甲方要积极配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享受补贴的购机者兑付补贴款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农机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甲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的违约金;迟延交货____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还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已收取的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乙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付款的,每日应向甲方支付迟延支付价款___%的违约金;
2、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效力相同。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机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区、县农机局):
联系电话:
乙方(购机者):
住址:
联系电话:
为落实市政府购机补贴政策,做好购机工作,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根据《关于对本市大型农机具购置和更新实行补贴的通知》的规定,自愿购买____生产的____型号____机____台,总价款为____元,其中购机补贴____元。
二、乙方在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期间,可选择任意一家“xx市政府农机具补贴委托经销单位”,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机“申请表”及本“合同”,交纳扣除补贴资金后的机具差价款____元购机。
三、甲方责任
1.按照《关于对本市大型农机具购置和更新实行补贴的通知》,认真审核购机者申请表,确定购机者;
2.对购机者所购机具进行核查并在购机“申请表”加盖“补贴机具已经核实”字样公章。
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证照手续。对所购政府补贴机具打印标示。
4.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乙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时间及时缴款购机,如放弃购机,应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时间内通知甲方,并交回本合同;
2.所购置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牌证,购置其他机具协助做好机具的核对、登记造册的工作。
3.二年内不得擅自转让所购机具,因特殊情况需转让的,须经甲方同意。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购机时提交农机销售部门一份)。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区、县农机局):
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
乙方(购机者):
农机买卖合同 篇3
订立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集体创收,农民节省劳动力,更好地为发展和农业生产服务,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乡政府出资购买两台农机具,分别是土豆播种机和土豆收获机。经村委会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上交承包费的数量、时间及办法
承包费每年______元,乙方在承包期内每年11月前向甲方上交承包费______元。以现金支付,甲方收费后即出具收据。每年交费同时,甲方检验农机具一次。
第三条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承包农机具完好地交给乙方。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乙方必须保证为本村、二队、三队进行代耕服务,作业收费以物价和农机部门的收费规定为准,播种______元/亩,收获______元/亩。不得高于当地最高价格,损害农民的利益。乙方在保证本村、二队、三队作业完成的前提下,方可到辖区外作业,如外出进行跨区作业。
4.乙方应按时足额完成承包费的交纳任务,农机具的维修等各方面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5.乙方应爱护农机具,适时维修和保养,保证机械设备完好,能够正常运转。乙方应按农机具操作规程安全操作,并承担安全责任。
6.乙方完成每年上交甲方的承包费用后,超收部分归自己,甲方不得另派加收费项目。
7.合同期内,如乙方不远继续承包乙方应将机动车辆检修后,交甲方检验接收。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该农机具承包于他人,由此产生的安全及维修等费用与甲方无关。
8.乙方如不按时足额完成向甲方上交承包费的任务,经甲方三次催收,仍不缴纳的。甲方有权收回农机具,并保留对欠交承包费诉诸法律的权利。
9.在承包期____年内,乙方在无违约情况下,两台农机具归乙方所有。如在三年内对乙方完成农机具成本回收,第四年农机具归乙方所有。但必须按照第三条权利义务中第三项作业。
10.乙方如违反以上任一项条约,甲方有权收回农机具。
第九条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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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然失效。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亦不得变更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乡政府。
(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
甲方: (公章) 乙方: (签字)
代表人: (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