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精选33篇)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1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制定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小区(街)区________号楼单元室房产一套,系私人产权房(房产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双方同意按新测绘面积为准。并与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
二、房屋交易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乙方自愿购买上述房屋并接受此房屋现状,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购房定金________元整。待购房款全部交齐,定金抵作购房款。
四、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由房管局受理当日,乙方应付清全部购房款。不能拖期。甲方将空房及房屋钥匙一同交给乙方验收。
五、甲方售房以前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等费用由甲方付清,乙方不承担。电表止码数度,水表止码数________立方,煤气表止码数________立方。
六、甲方确保此房产权明确和真实并合法,无任何纠纷、无抵押和债权债务,否则出现纠纷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按成交价________%的经济损失。
七、甲方将此房出售后,此房一切事宜无权过问,并无条件的配合乙方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或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买卖。办理过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双方协商由方承担,方不承担。
八、此协议自双方签字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违约。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并按成交价的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2
一、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条件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依《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特殊主体要求。为了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在商品房预售中,预售方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持有预售许可证和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商品房出卖方如违反上述要求,就会被认为不符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资格,应当宣告合同无效,赔偿买受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此外,政府确认的城市低收人家庭才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经济适用房,仅本单位的职工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单位自管公房,机关、学校和部队等单位经批准才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城市私房等。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房屋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等,皆非买卖当事人真实意思,原则上视为无效。因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签订的房屋买卖行为,亦属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有权不予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法律效力的,其他部分仍为有效。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否则,房屋买卖行为无效。例如,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买卖双方不得买卖土地,不得瞒报房屋买卖价格偷逃税收,不得买卖拆迁房屋等。
二、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房屋买受人,而买受人为此支付相应价款的行为。买卖房屋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原承租户的利益等诸多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究竟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
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时,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
6.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生效。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产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总之,应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通过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3
房屋买卖合同(集体所有)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房(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_____县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币______拾___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一次性付清,附收款收据)
二、房屋的基本情况:
该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____室____厅,所在____层(共____层),室号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无储藏室)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相关权益(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就房屋再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四、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本协议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五、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六、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4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共有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房屋权证: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价款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元整(大写:_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户口
甲方房屋内若落有户口,必须在房屋过户前迁出(双方在房屋过户前一日到派出所查询户口是否已迁出)。若因甲方未迁出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内的户口导致乙方购房后无法落户,必须赔偿乙方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价款的支付办法与时间
1、甲乙双方同意委托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本合同约定房屋转让价款实行监管,甲方为一人以上的,明确:(身份证件号码:)为本合同约定房屋转让价款监管当事人,乙方为一人以上的,明确:(身份证件号码:)为本合同约定房屋转让价款监管当事人;
2、在本合同签订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3、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水、电、煤气、暖气等过户手续。
第五条房屋交付
1、 甲方自收到全款后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若甲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房,乙方可以采取一切手段收房;
2、甲方将该房屋的维修基金、有线电视、煤气使用权无偿转让给乙方使用;并将房屋内的 无偿转让给乙方使用。
3、 甲方应在交房前结清该房屋之前产生的物业费、水电费、暖气费等费用。
第六条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合同签定后,若甲方中途违约,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给乙方。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房屋、土地证、维修基金过户手续和交房,每逾期一日,按总房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甲方保证出售的房屋经得共有人(配偶)同意、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过户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支付乙方为此付出的一切费用;
2、 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过户手续并支付本合同约定价款,每逾期一日,按总房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支付甲方为此付出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见证人一份,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甲方):买方(乙方):
电话:电话:
卖方共有人: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5
出卖方:___,以下简称甲方;购买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房屋买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的房屋______栋______间,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1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款项。2乙方应交给甲方现金______元;其余__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汇款地点、收款人汇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税费分担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款的__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__%的违约金。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即甲方代表人。2乙方是__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房产管理局、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______代表: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6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身份证号:
现住址: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身份证号:
现住址:
见证方:
电话: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位于私有楼房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置、面积都以“甲方与签订的合同”为准)。
第二条双方商定该房屋按甲方所提供的建筑面积及房屋的内部情况,转让价格定为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此价格内包含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的价格。
第三条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
2、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相关的缴税(费)凭证;
3、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卖的证明;
4、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注:如有特殊情况发生,甲方子女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第四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1、甲方保证自己所提供的原有购房协议及自己的身份证件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成分;
2、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3、甲方保证其配偶、儿女和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对该房屋不主张继承权、共同所有权和其他权利。
4、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如抵押等),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甲方出面解决。
5、甲方保证因国家政策性拆迁、自然灾害等涉及到的土地与房屋赔偿或补偿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6、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其它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7、由于建设方的原因,本房屋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甲方保证:建房单位在日后统一办理房屋产权证时,甲方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在10日内与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保障乙方对房屋所有权的合法行使。如因变更时甲方造成的费用增加,所有增加费用由甲方承担。如能变更正常,办理房产证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8、在签订本合同后,房屋价格上涨或下跌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甲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及现有住址变更的情况下,能及时的'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可以及时的找到甲方。
第五条上述房屋在甲方实际交付乙方之日前所发生的费用(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等)由甲方负责。在第二次付款后,甲方必须将购买房屋的所有相关手续全部交给乙方。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征对房屋对以下项目进行交接:
甲方将上述房屋全部钥匙、水卡、电卡、煤气卡等给乙方,交房时已交清的所有凭证交付乙方,避免乙方在过后生活中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乙方现场检查后,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协议书
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权归乙方行使。
第六条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在___年___月___日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元,作为房款的一部分。
第七条违约责任甲方必须配合乙方提供过户时所需的相关资料,如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出现任何甲方或见证人违约,甲方须即时无条件归还乙方所交纳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元违约金,如无法联系上甲方或甲方故意拖欠,则须由见证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3个工作日内先行替甲方承担违约的全部费用,如超过3个工作日见证方未支付违约金和本金予乙方,则逾期一日须交纳以上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滞纳金。
第八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此协议任何一款或有欺诈行为者均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或欺诈方将付房款百分之拾的罚金给对方,且负担对方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交房日期: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房款。
第十条本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第十三条此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起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字):
买受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见证方(签字):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7
出卖人: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将坐落在____市_____区_____街道_____路______号_____室,计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优惠价出售给乙方。
2.房屋按住房综合造价的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元计价,另计房屋地段、层次、朝向、设施因素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_________元,共计售价_____元。
3.乙方在合同签定时交纳定金__________元整。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购房款,甲方给予_____%优惠,乙方实付价款_____元。
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占应付款_____%,计_____元。余额计_____元,分________年付清,月利率_____‰,余额款本息共计_____,每月月底前交付_____元,最后在________年____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签订后_____天内交付首期购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购房款作违约金由甲方收取,从未交款当月起向甲方缴付按公房租金标准计价的临时使用费,补交住宅建设债券。预付维修费按已支出的维修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7.乙方购房款未付清前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继承人付款。如乙方去世又无继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区、县房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法院申请按绝产接管,未付清的购房款由接管单位补交。
8.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维修费,在合同签订_______天内交割房屋。
9.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交付有关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乙方分期付款则要购房款全部付清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10.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预付住房售后维修费。甲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_%,提取维修费_____元,连同乙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_%预付维修费_____元,落实维修单位,负责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11.上开房屋的基地和园地属国家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公用部位设施属同幢所有权人共有,乙方保证不侵占使用。
12.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私房、建筑管理等的各项法规和规定,按时向提供售后服务和管理的管房单位或组织交纳管理费用。
1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购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双倍偿还乙方。
14.本契约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门或组织,房产交易所各执______份存证。
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8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2部分 房屋质量
第3部分 户型空间
第4部分 房屋面积
第5部分 建筑设备
第6部分 电气部分
第7部分 供暖与燃气
第8部分 装修标准
第9部分 室内环境
第10部分 室外环境与绿化
第11部分 社区及设施
第12部分 价格付款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4部分 初步验收与保修
第15部分 所有权证
第16部分 前期物业管理
第17部分 业主管理委员会
第18部分 消费者权利保护
第19部分 抵押担保
第20部分 合同变更
第21部分 合同终止与解除
第22部分 退房条款
第23部分 违约责任
第24部分 买受人损失
第25部分 争议与其他
第26部分 合同附件
第27部分 法律法规及标准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1条 合同原则:鉴于目前买卖双方因为合同不明造成诸多争议,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2条 文字定义
(1)合同中所称“合同”、“本合同”、“约定”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合同,其他合同则冠以合同的具体名称;
(2)本合同中所称“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签订合同即将买卖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称“本楼”或者“楼房”系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位于的楼座;
(4)本合同中所称“小区”、“社区”系指房屋所处于的社区;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买受人解除购房合同的行为。
第3条 合同标的
本房屋位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目前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由出卖人提供的照片。
第4条 合同目的
出卖人知道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购买此房屋后,除作为住宅使用外,还可以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注册登记许可。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条 协商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由各方依次选择谈判地点,分别为出卖人销售场所(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号)或者为买受人及买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场所(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 路________ 号),各方应在会面协商时准备好应当提供的文件资料,以节省双方的时间。
第6条 销售广告
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刊登在________________报第________版的广告,参考出卖人提供广告(包括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电子出版物、网络),与出卖人就购买商品房一事进行协商;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及周边环境符合广告所描述之内容,双方就可预见的内容进行约定,如双方没有在涉及房屋质量、装修、周边环境等细节作出说明时,则出卖人提供或发布的广告及宣传品可作为证据,证明出卖人承诺提供房屋符合广告宣传品中文字及图案的描述。
第7条 土地权利
本项目由北京市政府有关机构批准立项,项目的批准文号为: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件的主要内容为:______________。本宗土地原所有权人为:___________ ,原土地使用权人为:____________,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码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土地使用权性质为:_____________(商业或住宅)。
第8条 权利担保
考虑到目前出卖人无法提供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保证买受人的权利,出卖人承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买受人提供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且在他项权利记录中不会有任何担保抵押记录,如到期不能提供,则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出卖人则应当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如出卖人不同意退房,或者虽然同意退房却未自同意之日起________日内使买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卖人都将因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而每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9条 规划许可
用地规划批准部门为: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_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_____________。
第10条 销售许可
房屋销售许可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销售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出卖人承诺已经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可以提供、办理并具备办理销售许可的全部文件。
第11条 施工许可
施工许可部门:__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开工证:________________。建筑企业:总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建筑师姓名:________________,注册建筑师号码:________________,总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总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
第12条 商品房标准
商品房将适用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商品房的设计和建筑标准。商品房验收:由________________负责验收;由________________负责进行质量评价。
第2部分 房屋质量
第13条 质量原则
考虑到买受人支付的价款,买受人所购房屋各项验收标准不仅要达到合格要求,还应当达到优良标准;出卖人不得仅以房屋质量合格来履行合同义务,而是应当在满足基本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时还需要达到买受人的特别要求,并证明其各项验收标准均达到优良等级。
第14条 防震减灾
考虑到买受人所购房屋将可能在未来时间内长期使用,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提供楼房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测试报告,以使买受人的安全在未来得到保障,否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条 墙体平直
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不平直情况并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6条 防水情况
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7条 表面裂缝
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内部无任何裂缝,保温层墙壁表面平整,瓷砖地板平整无松动、无爆裂、无间隙;出卖人保证房屋的沉降情况优于北京政府颁布的最高要求,并对于可能发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匀沉降情况对质量产生的影响向买受人提供检测及评估报告。如果双方无法对是否是裂缝达成共识的,则双方从楼内业主中随机选择3人,由这3人确定是否属于裂缝、漏水、渗水、墙体平直等,此3人的观点应当作为有效证据。出卖人有义务申请有关机构就此问题进行评价,如出卖人不予以申请,则视为存在裂缝,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18条 质量文件
考虑到房屋质量将在未来相当的时间内对买受人的安全与收益要求有巨大影响,而提供完全的质量文件是出卖人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为充分保证买受人的知情权,出卖人除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外,还应当向买受人提供如下文件:
(1)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4)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5)卫生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合格文件;
(6)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7)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8)电梯工程监督报告;
(9)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10)抗震评估机会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报告;
第19条 文件交付
(1)全部质量文件上述文件应当于入住前交付给买受人,没有上述文件不视为交房;即使买受人入住,仍有权出卖人每日承担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如无法按时交付上述文件,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0条 质量标准
商品房设计质量不应低于各级政府有关机构颁布的最有利于买受人的标准,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项规范及标准均为出卖人应当遵守的强制性标准,即出卖人所提供的房屋质量不得低于各项规范的要求;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1条 质量证明
考虑到出卖人的优势地位,出卖人在房屋交付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证明其质量合格的申报手续及质量评价报告;当买受人对此报告提出异议时,出卖人应当证明这种异议不成立;出卖人不能证明的则视为存有质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视为交房。
第22条 质量评价
出卖人在交付商品房前应当提供质量评价报告;买受人有权查验与商品房质量相关的全部文件,有权委托相关机构对商品房质量进行重新评价;如出卖人拒绝提供文件,或者在买受人申请重新质量评价时拒绝进行协助,则视为房屋质量不符合规定而不能交房;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视为未交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3部分 户型空间
第23条 商品房户型: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_____卫________浴________厕________厨,本商品房使用率为:
第24条 起居室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5条 书房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6条 卧室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7条 卫生间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8条 厨房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29条 阳台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0条 过道尺寸: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1条 套内楼梯: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2条 重要门窗: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3条 贮藏空间:长度:________ 宽度:________ 高度:________ 其他:________ (毫米);
第34条 房屋层高:________毫米;室内净高:________毫米。
第35条 立平面图:平面图中所列面积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套内使用面积;立面图中所列尺寸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净高度。
第4部分 房屋面积
第36条 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商品房销售的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
(2)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________ 平方米,另室内墙体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第37条 建筑面积变化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_ 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_ 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当此面积小于 ,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视为未交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面积费用:鉴于目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面积所适用的契税为2%,如果因为出卖人的原因使面积扩大,导致买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来税率更高的税费,因此而多支付的税费,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同时有权不支付由于面积扩大所引起的各种费用(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用等)的增加,必须支付的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保留退房的权利。
第38条 分摊的公用面积
(1)文字定义:可分摊的公用面积是指与商品房在同一幢楼内且为本楼提供公共服务的建筑面积。
(2)基本原则:此部分仅存在于与本楼内部并与本楼建筑结构中存有相连结的部分并且仅向本楼居住者提供非营利性服务,不符合此条件的建筑不得计入公摊面积。
(3)分摊构成:公共门厅、电(楼)梯前厅、电梯井、电梯间、电梯机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仅为本楼服务的其他设备间;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4)面积核实:因分摊的公用面积涉及范围大、操作过程复杂,使买受人无法核对及查实,可能给合同一方提供欺诈机会;为保证交易的公平性,出卖人根据《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图图式》提供公摊面积的构成与尺寸,以使买受人可以根据自有的条件对面积进行核对。
第39条 套内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套内建筑面积为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三者之和。
(2)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_至________ 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4)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发生增加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积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内建筑面积增加比例的,买受人无须为任何增加的面积支付费用。
(6)比例减小:交房后,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减少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减少;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小于套内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的,出卖人应当按照最有益于买受人的原则退款,买受人有权选择诸多方案中的一个。
第40条 套内使用面积
(1)文字定义:套内使用面积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间(如卧室、起居室等)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2)面积构成:卧室面积:________平方米、书房面积________平方米,客厅面积:________平方米、卫生间面积各为:________平方米;面积的数字以出卖人现有的平面图纸为标准。
第41条 使用面积变化: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结果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______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使用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结果办理产权登记。
第42条 露台面积
鉴于露台面积并不计算在买受人购买面积之中,出卖人将面积为: 平方米的露台之使用权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在使用过程中无须支付物业管理费;如出卖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机构阻碍买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积,则出卖人应当根据平均房价的三倍与按露台总使用面积计算应当退还给买受人的费用。
第43条 面积测量
房屋分摊的公用部分、面积及全部长度尺寸应当注明,经过测量的应当提供符合《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图图式》的测量报告,使买受人有权可以获得精确的详细内容。
第44条 测量机构
测量机构应当是取得中央政府机构测绘专业管理机构颁发的测量资格的机构,测量义务不得委托给他人;没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测量的数据无效,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房款。
第45条 面积核实
买受人有权根据测量报告对任何一个尺寸进行核实,此等核实无需复杂的测量工具,仅凭于任意一个市场上购买的米尺等测量工具即可进行测量。
第46条 面积自测
买受人有权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对室内全部长度、宽度、高度尺寸进行测量;如果需要对全楼进行测量的,出卖人有义务向买受人提供与本楼相关的图纸,买受人也可以召集楼内其他业主共同进行测量。
第47条 测量争议
买受人入住前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测量结果有差异,则双方有权提请法院或者有关机构进行最终决定,在此以前买受人有权先行入住,并且根据最有益于买受人测量的结果支付相关费用。
第48条 通知到场
当买受人对公共面积进行测量时,如果发现出卖人提供的尺寸与事实不符,则可以通知出卖人到场进行共同测量,此等通知可以通过电话、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买受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出卖人不到场的,买受人即可自行进行测量。
第49条 违约条件
买受人以约定方法得到的任一个尺寸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图纸不符,则视为出卖人提供的公摊面积不合法,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公摊面积的费用;出卖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交付房屋,并仍应及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第50条 违约责任
当出现上述违约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3日内双倍退还公摊面积的价款作为违约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则每天应当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部分 建筑设备
第51条 用水供应
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供水,水源由市政机构提供,压力为________________。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热水,温度为________;价格________。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2条 排水设施
出卖人在入住时保证买受人室内的排水设施可以使用。室内排水共有地漏________个,分布在卫生间、厨房等。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53条 管道密封
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管道压力测试数据,并保证管道不会出现任何泄露;如果室内发生液体或气体泄露,导致买受人的装饰装修家具损坏的,如果买受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则出卖人应当以________倍装修家具款额或者每人每日________元作为赔偿,以补偿买受人在选择装修企业、设计施工所支付的费用与耗费的时间。如液体或气体的泄露给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则出卖人应当同时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第54条 管线安装
出卖人承诺不在商品房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所谓公用管线是指管线内的物、气体不直接从此管内进入到买受人室内且供买受人单独使用;如有通过,则视为合同的变更,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出卖人进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视为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5条 电梯使用
本单元共有电梯部且不得少于两部,型号为 ,额定载重量不得低于________公斤,每部电梯服务住户数量不得超过________户,电梯终生保修,买受人可以24小时使用电梯,并可以到达商品房所处层楼,等待时间不得超过________分钟。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6条 电梯安全
电梯安全的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当因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因乘坐电梯受到伤害,受害人及相关权利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第57条 消防设施
出卖人提供的消防设施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在交房时取得消防机构的认可;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部分 电气部分
第58条 电力供应
负荷________KVA,计费设备为________ ,插座位置________ ,数量________,供电平面图____________,可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9条 通讯设施
线路数量________条,出口位置:见图纸,使用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0条 其他线路
有线电视数据线至少一条,出口位置在:________________ ,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部分 供暖与燃气
第61条 供暖设备
供暖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 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 生产企业:________________适用标准:_____________
第62条 设备安全
安全使用时间20xx年,出卖人保证燃气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产品质量责任;在产品质量争议时由出卖人承担质量无瑕疵的证明责任。
第63条 技术指标
在封闭状态下的室温不低于20度时每个月用气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温度:________ 湿度________: 暖气片数量________ 。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4条 暖气计费
暖气价格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计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及价格____________ 每月________每平方米。
第65条 使用时间
出卖人承诺应当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通暖气供应。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66条 燃气品质
燃气设备:________________ 计量设备:________________ 计费方式及价格:___________ ;燃气安全装置为________ 。
第67条 使用时间
燃气交付使用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按日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 装修标准
第68条 室内装修标准为:见附件标准,出卖人提供的附标标准包括装修部位、工程量、装修标准。
第69条 室内装修总价格为:见附件价格,出卖人提供的附件价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单价与总价。
第70条 室内装修标准:室内经过装修不得低于或者超过下述标准《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质限量》、《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剂释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标准。
第71条 违约责任:装修交付使用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交付时间要求并符合前述质量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9部分 室内环境
第72条 日照时间
考虑到采光系决定房屋价格的重要构成内容,出卖人承诺房屋全年在日照时间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户能够接受的满窗日照时间为6小时,由出卖人提供具体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3条 自然通风
考虑到室内通风系决定房屋价格的重要构成内容,出卖人承诺其自然通风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4条 室内保温
考虑到房屋保温情况将对买受人的生活质量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室内保温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5条 房屋隔热
考虑到房屋隔热情况将对买受人的生活质量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外墙隔热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6条 噪声隔音
考虑到室内噪声隔音将对买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墙体隔声情况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7条 电磁辐射:考虑到室内外电磁辐射可能严重影响买受人的身体健康,出卖人承诺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0部分 室外环境与绿化
第78条 周边建筑
本商品房周围 米外无其他建筑物,从本商品房各窗户、门及门外50米内没有公共垃圾处理场所、污水处理站、供变电站、公共停车场、有轨交通工具等其他设施。
第79条 采光保障
出卖人应当知道在本楼房与其南侧的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并承诺此距离绝对不会影响买受人所购房屋的采光;其间距系数不得少于1.8,以保证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室内的采光。
第80条 环境绿化
本商品房________米范围内不可能再建设任何非绿化设施,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81条 绿地定义
所谓绿地是处于房屋以外,种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杨树、柳树、槐树、梧桐,其目的在于给买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适感觉,并且能够产生隔音、清洁空气的作用,绿化植物寿命不应低于20xx年。
第82条 绿地面积
考虑到绿地面积将对买受人生活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本社区绿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绿化率不应低于北京市标准,交付时绿化率的计算方法为地面绿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房屋交付时本社区的绿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83条 气味条款
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不会闻到任何异味;室内在任何条件下均不会出现异味。双方对是否是异味有争议的,可以随机选择3人进行评价,以多数人的意见作为最终结果;此三人的决定如果未被执行,其决定应当在诉讼中作为决定性证据。
第84条 环保噪声
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白天来自室外的声音不高于60分贝,夜晚不高于50分贝,室内原有设备不会产生任何声音。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85条 电磁辐射
出卖人承诺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内及本商品房楼上建造或允许他人建造任何电磁发射装置,包括寻呼台发射台、移动电话发射台、广播电视转发台或其他有辐射的装置;如果有此设施,无论是否影响人体健康,买受人均有权退房,出卖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 社区及设施
第86条 社区名称
本商品房所属社区经政府地名管理机构确定为:______________,本小区属于政府管理机构认可的合法社区。考虑到社区名称的稳定性有利于买受人购买房屋的增值,因此出卖人承诺将在未来时间内始终使用的名称为____________ ;如此名称发生变化,出卖人承诺将赔偿给买受人总房价百分之三,作为因名称变更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第87条 自用车位
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安全停车的车位壹处,具体位置为: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无须为此车位支付任何费用;如果需要支付费用则每月不超过________元,且在买受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时即开始使用。
第88条 用地面积
本社区总用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米,重要指标:______________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
第89条 建筑总量
社区共有楼房________ 幢,其中一期工程________幢,二期工程________幢,各期工程的开工时间与竣工时间分别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和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90条 设施使用
社区所属的共用设施系为社区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设,不应当向买受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取费用,其功能不得侵害买受人利益,设计及建筑标准均不低建设部相关技术标准。
第91条 参考标准
本社区的公用设施的具体质量、数量由出卖人提供数据标准,不能提供的应当按照出卖人的各种广告资料作为标准。
第92条 公共设施
幼儿园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学校________个,其中小学________个,中学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医院(________级________等)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停车场________个,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邮局________个, 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娱乐设施:________________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邮政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电话接通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 。
第93条 道路交通
交通公路等级为:________________ 公路宽度:________________ 道路质量:_______________;所述公路或者道路应当可通过车辆,否则不视为交付,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为宽度不低于6米,社区内应当有人车分行的道路,以保证买受人与家庭成员安全交通,道路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或北京市最高标准。
第94条 居住安全
交付时社区内不应当有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在买受人可能经过的道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可以产生坠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绝对不得有可能阻碍行人或者车辆的坑、沟、井或者其他产生危险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第95条 商品房标识
社区内的所有建筑物应当有明确的标识,以利于买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员能够顺利找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
第96条 建设标准
出买人承诺本社区的设计与施工标准不低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的最高标准,如果北京市有更为有利的设计规范,买受人有权适用此规范,双方对标准的选择有争议时,买受人有权从不同的标准选择较为有利的条款适用。
第97条 违约确定
对出卖人提供的各种设施是否合乎约定,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与出卖人共同随机选择三人,选择方法见本合同争议解决中的约定,由其对此争议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条 违约责任
出卖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交房时间从承诺全部履行完毕之日开始计算,详细条款见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不能在宽限期(________日)内完成交付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2部分 价格付款
第99条 公平价格:
(1)买受人所购房屋价格为 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
(2)出卖人不得将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显优于买受人的价格出售给其他买受人(差额应在合理范围内),否则将认为是对买受人的歧视或价格欺诈,出卖人承诺并承认买受人有要求同等优待的权利。
第100条 分期付款
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买受人一次将全部房款交付给出卖人显然存有巨大风险,为此双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卖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自行于签订合同时支付;
(2)第二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主体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全部内部设备安装完毕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全部装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五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银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1条 工期证明
上述施工进度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符,而且出卖人应当提交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出具的证明,此证明除证明工期已经达到付款期限外,还应当由签字证明人承诺如果不能证明工期进度的,则签字企业及签字人承担连带欺诈赔偿责任。
第102条 银行贷款
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条 买受人原因
出卖人证明系买受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4条 交付含义
本合同所称交付是指占有权及使用权的交付,以保证买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实现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权的交付。
第105条 交付时间
商品房交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社区设施环境交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06条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书面签收:买受人书面签收“收到入住通知书”;
(3)钥匙收条:买受人书面签收“商品房钥匙收到条”;
(4)随附资料:出卖人提供商品房质量备案表、商品房长度高度细节尺寸及面积测量结果;
(5)其他条件:其他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也应当具备,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应再收取任何费用作为买受人入住的先决条件,否则买受人有权依此每天获得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赔偿金。
(6)不视为交房:上述条件缺少任何一条,均不构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条 入住费用
入住前买受人应当支付以下费用:物业管理费、产权证费用、车位费用及其他由买受人享受服务的代办费用,除此外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第108条 强行入住
考虑到买受人在入住前已经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出卖人同时应当保证所聘请的先期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关机构和人员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当此等阻碍情况发生后,买受人有权不经过任何机构或人员的许可强行入住,此时任何人的阻挡行为均视为违法。
第109条 交付验收
买受人在出卖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进入室内进行观察,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对其进行评价,出卖人及其聘请的机构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买受人及有关人员进入。买受人可以进行如下项目的评价与验收:建筑质量、室内设施、室内外环境、社区质量及其他验收。
第110条 延迟交付
当出卖人无法按期交付时,则买受人有权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卖人 日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出卖人仍然不能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111条 交付效力
出卖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占有权、出租权、收益权,并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
第112条 文件内容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其内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标准。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4部分 初步验收与保修
第113条 初步验收
鉴于商品房质量无法立即做出判断,买受人无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对质量做出判断,因此双方共同认为质量的评价与验收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买受人仅能对外观部分进行初步使用性评价。
第114条 保修内容
主体结构、公用部分、环境设施、建筑外表部分、装修部分、室内电气部分、室内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卖人提供的内容。
第115条 责任承担
如果入住后发生漏水、裂缝等质量瑕疵,应当由出卖人承担责任,并立即进行修复,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责任转移至第三方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16条 保修期间]
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不低于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维修办法》的规定,当开始日期与交房日期不一样的,则从交房日期开始,按最益于买受人的时间进行计算。
第117条 故障排除
自买受人电话通知后4小时内维修人员应当到达现场,8小时内将故障排除。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部分 权属证明
第118条 房屋所有权
(1)取得标志: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以北京市政府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为标志。
(2)取得时间: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最后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出卖人不能在此最后期限前使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则确认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违约责任:一旦无法取得产权证后,出卖人应当3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选择权利:当无法取得产权证后,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退房,如果买受人同意延长,则可向出卖人发出同意延长办证期的书面证明。
(5)所有权保证:出卖人保证出卖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卖人,出卖人经过审查后认为买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为合法的购买人,因此出卖人保证买受人凭借出卖人提供的文件能够在北京市房屋所有权登记机构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及他项权利证书,如买受人无法取得上述证明,则出卖人应当在1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银行的贷款利息、银行罚息、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装修费用、误工费用、无法居住而租赁房屋的租赁费用、交通费用、因重新购买房屋而产生价格上涨的损失及其他损失。
(6)费用分担: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双方平均承担税款费用。
第119条 所有权证的办理
(1)出卖人有义务为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证书,在买受人入住前30天通知买受人支付办理产权证所需要的全部材料,买受人提供全部材料后60日内出卖人将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全部资料(包括出卖人的全部资料)交付给北京市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机构,并且出卖人承诺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为买受人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受人在此日期前不能取得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自己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出卖人承诺出卖人提供的资料足以使买受人通过个人行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买受人自己办理所有权证的,则自入住后60天内,最迟日期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卖人将全部相关手续交付北京市________区房屋土地管理局进行备案,并将备案情况书面通知买受人,以保证买受人凭此备案可以独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如果北京市 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在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认为出卖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尽管买受人可能无法就此取得证据,但仍视为出卖人违约;出卖人只有通过取得权属机构出具的证明出卖人手续完备的证明后才能免除自己的违约责任。此时出卖人应当根据北京市 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或者买受人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如果自前述要求发出之日起60天内出卖人无法提供所需文件,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20条 转移效力
买受人取得所有权证书后,即取得与房屋相关的全部权利,涉及房屋的风险同时发生转移,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买受人行使对房屋的所有权。
第121条 土地使用权
考虑到我国目前实行的土地使用权制度,出卖人还应当向买受人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保证上面载有买受人的姓名与权利,此项证明应当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为买受人办理完毕。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6部分 前期物业管理
第122条 物管公司
(1)考虑到前期物业公司由出卖人选择,出卖人应当保证物业管理公司有较好的声誉,有相应的资格与能力来维护买受人的各项权利;
(2)如果出卖人希望买受人选择物业公司,则应当将物业管理公司的情况通知买受人,以使买受人正确选择,在买受人众多的情况下,可以在某个约定的时间内,根据多数人的选择进行决定。
第123条 服务期限
首期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期限不超过1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限届满后,由小区或者本楼业主管理委员会另行决定。
第124条 物管费用
物业公司的收费范围与标准不得超过北京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其中保洁费: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治安费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水费:________元/每吨;电费:________元/每度;燃气费:________元/每平方米;其他费用:________元。
第125条 管理责任
楼内外清洁,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楼层设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处,至少每小时清理一次;如果出卖人将此义务转让给首期物业管理公司,则应当保证其履行义务。出卖人选择的物业公司应当保证买受人及亲属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汽车安全。
第126条 社区安静
出卖人应当承诺室外持续噪声不高于60分贝,每小时持续时间不超过5分钟,每月仅能有1天可产生噪声,以保证买受人生活舒适不受影响。
第127条 服务时间
物业管理的时间至少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开始,以保证买受人能够及时享受到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128条 新公司选择
当买受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重新选择物业公司,此等选择过程不应当受到出卖人及其所选择的初期物业公司的阻挠。
第129条 交接责任
出卖人应当保证初期物业公司将如下物品交付给新物业公司:
(1)图纸:供水、排水、电信、暖通、建筑平面图、结构图、强电图、弱电图、电梯、消防、公供区域的照明装修卫生间、各门窗系统;
(2)大修基金:属于买受人所有的用于维护房屋的大修基金;
(3)保险单据:原始物业公司向保险公司支付的各项财产、人身保险单据。
(4)预收费用:初期物业公司已经收取的但没有使用的各项物业管理费用。
(5)对外合同:保安合同、户外绿地维护合同、保洁公司的合同、系统设备的维护合同等其他合同;
(6)保修单据:与初期物业公司购买的设备相关的全部保修单据,以使业主选择物业公司能够有效地对上述设备进行维护。
第130条 交接验收
(1)中央空调:空调机组、水泵、配电柜、消防控制柜、烟感控制系统、喷洒系统、电话系统、有线电视系统、避雷系统、电梯;
(2)故障记录:初期物业公司应当对设备或者其他部分存有的各项故障进行提示,没有提示的,则在业主选择物业公司进入后,三个月内发现的故障,均视为初期物业公司有维护义务,不能及时维护的,则应当承担赔偿义务。
第131条 交接责任
新物业公司及买受人组织有权对应当交付而没有交付的物品进行追偿,因为出卖人应当交付而没有交付,不仅需要交付外,还应当承担没有及时交付给设备维护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将设备复原所支付的费用。
第132条 证明责任
物业公司负责证明向买受人提供安全及时达标的物业服务,如不能证明则视为出卖人不能提供相应水平的物业服务。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7部分 业主管理委员会
第133条 姓名知情
为方便买受人组织小区委员会或其他业主维权组织,当本楼居住者达到30%时,出卖人应当将其他业主的姓名及联系方法以信函形式告之买受人,以利于买受人与其他业主进行沟通;但考虑到不影响其他业主的权利,他们书面拒绝的除外。
第134条 知情权利
出卖人提供的各项证据和资料,如有相反证据足以说明与事实不符,则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35条 组织权利
买受人有权组织业主管理委员会,出卖人应当积极配合,为组织业主委员会提供有利证明文件,使其可以及时在相关管理机构处获得批评或登记。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36条 通知权利
买受人有权向其他业主发布信息或者通告,并就质量或者物业管理问题与其他业主进行协商,出卖人不得阻碍买受人行使此权利;鉴于买受人的弱势地位,出卖人对于买受人在业主管理委员会筹建或运行中的言行,不应向买受人提出任何侵权责任要求。
第137条 财物交付
出卖人应当将相关财产,在业主管理委员会成立后3日内开始办理交接手续,每天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并且在30日将全部财产交付完毕,对于其中有损坏的财产应当修复或者以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8部分 消费者权利保护
第138条 身份权利
买受人作为商品房的消费者,其知情权利及其他权利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买受人有权就组织业主维权机构在所居住区内或者新闻媒介发布维权信息,出卖人及聘请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不应阻碍买受人行使上述权利。
第139条 知情内容
买受人有权获知与房屋相关的施工进度、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物业管理机构的资格等信息,有权取得与本商品房相关的设计文件、与本商品房所有权相关的法律文件复印件,并有权获得与房屋相关的诉讼信息。
第140条 施工进度
出卖人将根据向有关机构提供的工期进行施工,现有的工期计划基础部分(地基土石方、结构、正负零)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完成;主体结构完工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楼外屋面装修完成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室内装修和设施安装: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付使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41条 工程监督
鉴于建筑工程完工后,房屋质量的瑕疵可能在短时间内无法发现,为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利,买受人有权对施工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当出卖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由 完成建筑工程时,或者承建人没有按照政府的强制性规定进行施工时,或者监理人不能履行质量监督义务时,除非出卖人提出相应的担保,买受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无须等待最后交房日期;买受人暂时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42条 参与争议
如出卖人可能与房屋相关的权利与其他第三方进入诉讼或者仲裁,例如设计施工监理担保抵押等争议,应当及时就法律文件、开庭等事项通知买受人,以使买受人对于此事情对未来权利的影响做出正确的判断,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利。
第143条 房屋验收
买受人有权就商品房质量、商品房面积、环境质量、环境面积、水、电、暖、燃气等可能影响商品房质量及居住质量的全部方面进行单项或者综合验收。
第144条 验收方式
买受人有权查阅相关文件原件,并有权复印;买受人有权聘请相关专家进入商品房内部进行鉴定;买受人进入前提前一天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安排人员协助鉴定,如出卖人或现场管理人员拒绝买受人进行鉴定,则视为出卖人违约。
第145条 验收文件
出卖人应在商品房项目竣工后90天内,提交市建筑质量管理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46条 欺诈责任
出卖人不能证明自己向买受人提供的许可文件复印件与真实的许可文件系相同内容的,视为对买受人的欺诈;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款10%的违约金。
第147条 撤销权
鉴于买受人的弱势地位及房屋质量瑕疵显示的长期性,及买受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过程中,可能将遭受来自各方的胁迫,因此双方均认为构成买受人行使撤销权的事由可能在本合同签字或房屋所有权证取得3年后出现,买受人有权在取得相关机构提供的评估、评价或监测报告后1年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就合同条款依法行使撤销请求权,买受人承诺不以时效作为责任免除的理由。
第148条 消费者组织
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后,即有权组织其他消费者对出卖人的施工或者管理进行监督,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各项权利,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买受人行使此项权利。
第149条 权利行使
买受人有权查看原件,并有权保留复印件,出卖人应当书面回答买受人提出的各项质询;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9部分 抵押担保
第150条 抵押登记
鉴于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后即将支付大部分款项,而房屋在短期内尚不能交付,此等情况可能使买受人在未来面临巨大风险;为此出卖人承诺将与买受人所购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证及在建工程抵押给买受人,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到不动产抵押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手续,并且应当在30天内将此程序办理完毕,以使买受人在出卖人面临破产风险时能够优先得到受偿,从而减小买受人可能产生的损失;如不能按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1条 定金情况
本合同签订之前,买受人已经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出卖人支付定金________元,如出卖人不能按时交房,则除承担买受人的延期交付的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外,还承担不能交付的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如无法同时取得定金与违约金,则买受人有权从中选择。
第152条 土地抵押
出卖人保证在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土地使用权。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3条 抵押知情
买受人有权在任何时候,要求出卖人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出卖人在买受人发出通知之日起三天内不能提供的,则视为出卖人违约。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4条 禁止抵押
出卖人保证此商品房在转移所有权以前未经过任何抵押,出卖人保证此商品房在向买受人转移所有权过程中不会进行任何形式抵押;同时保证房屋竣工前的在建工程、施工原材料等未经过任何方式的抵押;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5条 权利担保
出卖人保证在商品房所有权转移过程中,其他任何第三方不会对买受人所购的房屋提出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留置权等)要求,不会要求买受人支付任何价款以达到取得所有权的目的。如发生此等情况,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6条 无效担保
出卖人保证本合同的有效性,如本合同无效则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由出卖人赔偿本合同所列的买受人之各项损失。
第20部分 合同变更
第157条 基础变更
当出现买受人婚姻变化、买受人生理变化、买受人行为能力变化、买受人支付能力变化、买受人经营情况变化时,双方应对合同进行变更。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8条 买受人变更
如果买受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家庭成员发生变化,出卖人应当根据买受人的要求,对本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当离婚时,出卖人应当根据买受人的离婚协议或者判决或者调解书,将合同的买受人变更为买受人指定的人。
第159条 设计变更
考虑到本合同签订后,商品房尚未竣工,期间出卖人可能会对房屋的户型(包括门窗的位置与大小尺寸)、面积、质量、社区设施等进行变动性修改,为此出卖人承诺此等修改在设计完毕后首先应当征得买受人的书面同意及签字,未经过此等认可程序,即使变更设计经过行政管理机构的许可,仍然视为违约;此时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60条 义务转让
未经买受人书面认可,出卖人不得随意转让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未经买受人许可而转让的,买受人有权继续向出卖人主张合同约定的权利。
第161条 权利义务转让/________买受人有权将自己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自己的家庭成员,转让时出卖人应当签字认可,并与新的买受人签订合同,现有的合同条款无条件适用于新的买受人,如需要增加新的条款,则另行协商;买受人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家庭成员以外的其他人的,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第21部分 合同终止与解除
第162条 合同终止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合同终止:
(1)出卖人按时按质交付商品房,买受人对商品房质量、环境质量、物业管理服务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时;
(2)出现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且买受人书面认可的其他情形时。
第163条 解除条件
出卖人没有按时交付商品房、或出卖人没有按约定提供商品房质量或者环境质量、或出卖人不能交付商品房、或出卖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时均可构成买受人解除合同退房的正当事由。
第164条 解除后果
合同解除后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项款(包括银行贷款及公积金贷款),并且赔偿买受人的全部损失;对于延迟交付的应当支付延迟违约金,对于不能交付的还应当支付两倍定金。
第22部分 退房条款
第165条 基本原则
双方通过协议或者判决或者仲裁退房的,应当按照本部分规定的退房程序进行;双方在计算本合同中任何一项费用或者金额时需要涉及比例计算的,均以总房价为依据。
第166条 退房通知
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过挂号信或者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出卖人提出;有壹名证人(与买受人的身份关系不受限制)证明的,也应当认为买受人通过口头提出过退房要求。
第167条 退房程序
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出卖人应当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受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出卖人应当代替买受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出卖人除承担前述条款的义务外,还应当赔偿买受人因请求损害赔偿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
第168条 退还房款
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受人,并且办理完毕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则自 买受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受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出卖人应当每天向买受人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69条 个人房款
出卖人在解除合同前先向买受人退还个人支付的购房款;不能支付的,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70条 银行借款
自买受人发出要求退还房款的通知后,出卖人应当承担买受人向银行归还贷款的义务,并且向买受人出示已经向银行还清全部贷款及利息的协议或合同。
第171条 借款合同
出卖人应当承担要求银行与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义务,如不能解除,则由出卖人承担向银行归还借款的义务;同时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72条 双倍定金
出卖人还应当向买受人支付双倍定金,并不影响买受人基于出卖人延迟履行合同义务而取得相应的违约金。
第173条 支付违约金
出卖人还应当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买受人支付其他各种违约金。
第174条 其他费用
出卖人支付上述钱款后,买受人有权依法或依约要求支付其他费用。出卖人还应当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和事实情况赔偿损失,此种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直接损失。
第175条 退房责任
如果在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无法退还房款,应双倍返还定金;上述项目的最终还款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延迟一日,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76条 禁止行为
在出卖人没有向买受人还清上述款项前,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已购房屋出售、转让、抵押给其他任何人;如有前述行为的,则视为无效;买受人依然享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直至出卖人清偿完毕对买受人负有的全部债务。
第177条 责任担保
无论是否经过诉讼或仲裁,如出卖人无法归还房款,或赔偿买受人的其他损失时,则应将尚未售出的房屋或在建工程或其他财产为作担保提供给买受人。
第23部分 违约责任
第178条 责任前提
本合同所述内容为对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确认,考虑到买受人在购买房屋时可能承担的巨大风险,如出卖人不能满足合同中某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出卖人除承担某条款中规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本部分条款中规定的其他责任,以使买受人的权利得到充分的尊重与保护。
第179条 责任种类
买受人有权选择适用下列一种或几种责任,向出卖人主张权利:
(1)全部房款:返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银行贷款及公积金贷款)。
(2)全部损失:出卖人应当根据本合同列明的内容,赔偿买受人的全部损失。
(3)日违约金: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双倍定金: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双倍定金的价款。
(5)权利选择:当出卖人发生违约时,在确定责任时如果发生违约金与返还定金同时适用时,出卖人应当一并给付,
第180条 双倍返还
考虑到买受人为购买房屋所承担的巨大风险,如果出卖人不能如实履行义务,将给买受人造成无法弥补之损失,为此出卖人承诺,当出现如下情况时将除退还全部房款外,另外按日向出卖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的千分之一损失:
(1)土地权利瑕疵:指出卖人未根据土地出让合同付清土地出让金或其他相关价款;
(2)房屋权利瑕疵:指出卖人不能根据国内现行法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合法证明,或者虽然取得的合法所有权,但是将这种权利抵押给其他任何第三方当事人;
(3)房屋质量瑕疵:指出卖人提供的房屋不能获得有关机构做出的质量优良的等级评价;
(4)影响采光瑕疵:是指出卖人提供的房屋在采光方面不能保证全部南向窗户(接受阳光一方)每日6小时的满窗日照;
(5)社区社施瑕疵:是指出卖人提供的社区社施不能符合普通消费者根据其提供的广告所产生的预期设想;
第181条 选择权利
买受人有权就上述违约责任的一部分先行主张权利,一部分权利的实现并不表明买受人放弃其他权利,除非买受人书面同意不适用选择条款。
第24部分 买受人损失
第182条 现实损失
买受人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现实损失:支付的房款、买受人贷款利息、买受人已支付房款利息、购买商品房所产生的交通费用、保险费用、查阅资料的费用、公证费用、误工费用。
第183条 预期损失
买受人的损失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可以预见的费用:租赁其他居住地产生的租赁费用、因外界影响无法正常居住而外出租房的费用、商品房设备质量造成的损失、因此可能的其他获利机会、因房价上涨产生的价格损失,重新购买商品房时用于洽谈合同的支出。
第184条 伤害损失
医疗费用、误工损失;如因为出卖人提供的设备导致买受人或者其亲友伤残的应支付至少10万元至50万元赔偿金给受害人,导致死亡的应支付300万元赔偿金给继承人。
第185条 救济费用
买受人因为商品房质量、商品房面积、商品房交付时间、商品房环境向出卖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申请,出卖人应当承担买受人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鉴定费用、测量费用、评估费用。
第25部分 争议与其他
第186条 救济方式
当本合同产生争议时,买受人有权选择仲裁或诉讼;如果选择仲裁,则仲裁管辖机构为:北京仲裁委员会;如果选择诉讼,则诉讼管辖地为房地产所在地法院。
第187条 诉讼仲裁
由于买受人在购买房屋中处于弱势地位,而且诉讼成本相对较大,因此买受人如果就退房提出诉讼或仲裁,可以先就定金或违约金或全部房款或部分房款或其他损失提出,如果法院判决出卖人应当退还上述诉讼请求的任何部分,则出卖人在收到此判决书后不但应当退还定金,而且还应当退还全部房款。
第188条 通知方式
买受人的关于主体资格、房屋设计、重大质量事件、室内任何长度或高度尺寸的任何变化均为合同的变更;等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在事件或者行为发生之日3日内以挂号邮件送达或者亲自送达;出卖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任何变动情况,没有买受人的书面签字认同,此变动不对买受人产生任何效力;如由此变动给买受人造成损失,则出卖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买受人不同意上述变化,则有权解除本合同,出卖人应当于3日内退还全部已经支付的房款;买受人也可暂不解除本合同,要求出卖人按原合同交付房屋,出卖人不能按照原合同交付的,则每天向买受人支付相当总房价千分之一违约金直到合同解除。
第189条 证明原则
鉴于出卖人在购买过程中处于优势地位,而且由于出卖人保存于房屋建筑所需要的全部设计施工等文件,而买受人无法取得此类文件,故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由出卖人负责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没有违约,不能证明的则视为买受人有过错或者有违约行为。
第190条 证明责任
买受人在向出卖人主张权利时,出卖人有证明买受人已经放弃权利要求的义务,如果出卖人无法证明买受人曾经书面放弃过权利,则认为买受人主张过此等权利;买受人有权先就证明责任向出卖人提起诉讼,出卖人应当根据买受人的要求提供证据、文件或其他信息。
第191条 民间仲裁
考虑到正式诉讼及仲裁可能会产生较大的费用,而某些问题可能无须复杂的法律知识仅凭常识即可做出判断,出卖人与买受人在产生争议时可以先就某些问题自愿选择民间人士进行仲裁,选择的方式为双方共同于某时某地随机邀请三位人士,在双方陈述各自观点后由此三人迅速做出书面裁决;双方应当尊重此裁决的效力,并且自愿予以履行;考虑到此裁决可能不具备强制执行效力,但可作为有效证据在未来的诉讼或仲裁中加以使用。
第192条 适用法律
如果中央政府或者北京地方政府具有立法资格的机构颁布新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买受人有权进行选择,如果出卖人需要适用或者必须适用的,应当将法律文本提供给买受人,并将复印件交付买受人。本合同在适用标准时,使用最优、最高或者最严等含义,均是指最有利于买受人的标准,如双方发生争议,则由买受人确定适用标准。
第193条 法律冲突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各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之间有冲突之处,买受人有权选择适用条款;如果新法律规章中规定过去的法律或者法规失效,而买受人认为应当选择过去的法律或者法规时,则应当适用于过去的法律或者法规,除非买受人认为这种适用对自己不利。
第194条 合同解释
本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同等效力,如条款之间有不同含义,则由买受人决定适用何种条款;如本合同条款中存有缺、错字,则由买受人进行更正解释。本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均使用汉语,文字为中央政府颁布使用的现行简化汉字;其他语言的文本仅作为参考,如需变更语言,需经当事人双方书面同意。
第195条 合同数量
考虑到本合同在未来数十年内将作为买受人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合法证明,因此合同数量将不同于一般情况,共计1式9份,双方各执3份,买受人贷款银行1份(如有多家贷款银行则每个银行1份),保险公司1份,权属登记机构1份;
第196条 合同生效
买受人与出卖人或出卖人的代理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考虑到合同将首先由买受人签字,而后由出卖人最后盖章,此前全部合同均由出卖人保存,因此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提供一份由代理人签字的复印件,待全部合同原件签字或盖章后,出卖人应当承诺负有将合同原件交付给买受人的义务;如果出卖人最终提供的合同原件与签字复印件不一致,则全部合同无效(除非得到买受人的重新认可)。
第26部分 合同附件
第197条 双方资料
出卖人资料包括:出卖人营业执照、出卖人资质证、出卖人代理人身份证;买受人资料包括: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198条 许可文件复印件
市政府立项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屋销售许可证、开工证。入住时交付:房屋竣工验收报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第199条 技术文件复印件
商品房平面图、电气平面图、供水平面图、供暖平面图、其他线路平面图、装修平面图、细部施工图。
第200条 上述及其他文件,如果需要确定买受人是否收到,则以买受人提供的收据为依据;对于买受人提交的文件,如果在买受人发出通知后10天内,出卖人没有向买受人发出没有收到文件的声明,则视为出卖人已经收到。
第27部分 法律法规及标准
第201条 基本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202条 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北京市实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北京城市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北京市内销商品房管理暂行规定(95-4-18)、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北京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203条 质量面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质量管理条例、北京市建筑质量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建设部《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 1-20xx)、建设部《房产图图式》(GB17986 2-20xx)、《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北京房地产测绘细则》。
第204条 相关技术规范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
(6)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
(7)民用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J133);
(8)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
(9)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J15);
(10)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
(1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12)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50);
(1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BG50176);
(14)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
(15)建设部等机构颁发的其他建筑装修类规范及验收标准;
附件(略)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就位于的房屋买卖事项,经充分、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成本合同。
一、房屋情况
1、本合同交易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区/镇___________村_____组_______号
2、房屋结构为大门朝南落地式带院子,房屋总占地面积约为_________㎡,其中房屋占地约为___________㎡,院子占地面积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该交易房屋由出售人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该房屋在交易前为出售人完整所有、占有、使用ゲ⒖梢猿鍪圩让该房屋。
二、为保证本合同切实履行以及房屋的交付使用,出售人保证并如下
出售人自愿根据本合同条款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售予购买人,对此不反悔,本合同项下房屋质量符合居住需要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本合同项下房屋与他人及村集体不存在经济纠纷。出售人仅将该房屋售予购买人该房屋售予购买人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购买人。例如可以获取的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出售人愿意积极配合购买人办理房屋产权的相关手续以及愿意积极配合购买人争取和维护对该房屋的权益。
三、房屋价格
1、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为固定不变价格。该价格包括了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2、购买人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一次性将____万元支付给出售人,支付方式为存入出售人以下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购买人存入购房款后并通知出售人后,出售人立即给购买人开具收款收据。
四、购买人根据第四条支付价款之日,出售人交付本合同项下房屋以及相关资料,购买人支付价款后不能正常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出售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五、甲、乙双方同意上述协议,各无异议,不得反悔。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10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贴合国家有关规定,没有产权及债务纠纷,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_____________元整;
5、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尚未办理。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标的房屋基本状况
1、位置: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
2、户型: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套内面积:_____________。
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二、房屋价款
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____元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
2、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于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之日起____天内支付。
四、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2、甲方应当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开始办理产权登记后日内,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指房屋的.《房地产权证》)。
3、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指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之日起日内,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五、税费分担约定
1、甲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所需要的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花费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职责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乙方有权选取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
a、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____%赔偿乙方房屋损失,同时按乙方投入房屋装修的费用赔偿乙方的装修的损失。
b、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个性约定
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九、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职责;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状况”。
十、本合同经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见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律师事务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11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写明售房单位全称)。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甲方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或施工单位(翻建住房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称)交乙方作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详细清单附后)。抵押物的现值为万元,担保万元贷款的偿还。
五、借款期限年,即由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贷款利率为月息。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归还本息,甲方必须于每___月___日前向乙方归还贷款,本息元。
七、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存贷款利率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依此重新确定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八、贷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逾期一个月以内的,应于下月偿还贷款本息时一并归还,乙方不予处罚,但上述情况一年不得超过两次。逾期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权按超过的逾期天数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额万分之三的罚息。
九、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处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和处理抵押物引发的各项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单位负责在三个月内无条件偿还。
1、甲方在贷款期内六个月内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全部贷款到期后六个月未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死亡或宣布失踪或移居国外,其法定继承人拒不继续履行甲方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或无力继续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
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的。
十、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且抵押处理不能履行时,还款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地负责偿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还款保证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后,应于三个月内无条件地代为归还借款本息。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的,乙方有权从其在银行开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对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权益让渡给乙方,并不得对抵押物作任何有损乙方利益的处理。
十二、甲方需对抵押物办理保险,保险单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毁损,甲方应负责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和乙方,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若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归还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负责归还。
十三、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贷款,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用款,乙方应按影响金额和天数,每天付给甲方相当于影响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双方均有权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双方及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三方盖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名、公证处公证后生效,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补充条款:
甲方签名(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签名(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买卖房屋达成以下条件:
一、买卖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_______市_______省(区)_______街道_______小区_______栋_______单元_______号。
2、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结构。
3、房屋面积:共计_______平方米。
4、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
二、房屋总售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第一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元);
第二次付款: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乙方将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元)付给甲方。
第三次付款:在办理乙方名下的相关手续后,乙方再将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元)付清给甲方。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本房屋在合同签完产权清晰无异议,绝无买卖、抵押、典当等与他人纠纷之事,否则产生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损失。
2、甲方在本合同签定收购房款后,不得因市场涨价或政策原因等为理由,收回或反悔不出售此房屋,如甲方违约,应赔偿双倍已付的购房款给乙方;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若中途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付的购房款。
五、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定合同之日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12
甲(卖)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乙(买)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签订条约如下:
一、房屋座落于房间,建筑面积__平方米。院落土地使用面积__平方米。
二、甲方自愿将自有房屋卖给乙方所有,购房款人民币(大写)圆整,¥:__元。
三、甲乙双方商定成交签定合同时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___元(¥元),在房屋手续过户完成交付甲方人民币大写:___元(¥元),剩余购房款在__年__月__日付清。
三、甲乙双方签合同后,于__年__月__日前将房屋及权证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等各项费用,并将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已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3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七、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款及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如不协助办理,甲方退给乙方全部房款。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
注:另有甲方与村委会签定的土地承租协议
甲方(签章):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13
甲方(卖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产权自有的房产出卖给乙方的事宜,约定如下:
一、房产概况:
本合同约定房产位于 ,房屋结构为 ,位于 层, 套内面积为 平方米。
二、房产交易价款:房产价格总价为 万元(大写: )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
1、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以 (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先期购房款 万元(大写: )人民币。
2、剩余房款 万元(大写: )人民币,于甲方将房屋所有钥匙及证书并将房屋实际交付给乙方之时支付,支付形式为 (转账或现金)。
3、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上述任何一笔款项后均要向乙方出具收条。
4、若该房产能办理过户手续,则甲方应当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四、购买房产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 方承担。
五、甲方承诺:
1、本合同约定的出卖给乙方的房屋,甲方保证在交付乙方之时该房产没有任何产权的争议,该房产不存在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该房产没有设定过任何抵押担保,该房产没有任何其它形式纠纷。同时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具的所有文件、单据及涉及该房产的一切单证、物件均真实有效。
2、自本合同签订乙方依照合同约定方式将购房款交付给甲方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的先期购房款 万元(大写: )时起,涉及该房产的所有拆迁补偿所得(包含拆迁补偿款及拆迁方给予被拆迁户的其它优惠条件)均归乙方享有。在涉及拆迁补偿的相关事宜中,甲方应无条件的配合乙方办理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书。但甲方与拆迁方签订的'所有法律文书,必须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方可签订。若未能在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签订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在拆迁方通知领取拆迁补偿款时,若通知甲方,则甲方不得私自领取,必须通知乙方并与乙方一起领取后归乙方所有;若通知乙方,则乙方单方可自行领取。
3、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先期购房款 万元(大写: )之时起,涉及该房产的所有权利由乙方行使,所有义务由乙方履行。
六、甲方应在乙方将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约定的先期购房款通过 (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同时将房屋及涉及房屋的所有产权证(包含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票据、全部房屋钥匙及与房屋相关的全部物件交付给乙方持有。
七、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若需变更必须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由双方共同约定并签字盖章后方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在乙方交付了本合同约定的先期购房款后,甲方违约的,甲方除返还乙方所有交付钱款外,还应向乙方承担违约时本合同项下交易房产评估价总额同等数额的赔偿金(评估机构由乙方单方委托)。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十、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当事人每人均持一份,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XX月 XX日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14
出卖人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出售房屋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因甲方的房屋被依法拆迁,甲方自愿将其回迁安置的位于或位于的房屋转让给乙方,面积约平方,房价每平方元。总房价万元。乙方在取得房屋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第二条、由于上述的房屋尚未施工,甲方同意协助乙方进行挑选房屋楼层及位置。该房屋交房期两年时间,在交房时如因面积减少或增大,均按协议所定放假多退少补。
第三条、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即时付购房定金万元,第二次付款在乙方取得该房钥匙的同时,一次性付房款万元,尾款万元。在乙方取得房产证当天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共同遵守,甲方不得无故反悔,不得再对该房主张任何的权利。更不得再将该房出售或赠与第三人,否则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甲方所出售房屋为拆迁安置回迁房,甲方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乙方完全知晓,乙方同意甲方关于房屋产权过户的承诺:甲方在能办理产权登记时应该尽快办理产权登记,甲方办理完产权登记后,在其产权证下来____日内,应立即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所有费用有乙方承担。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予全力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如不能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房款,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并按房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收取拖欠天数的违约金。因甲方原因,致使该协议无法履行的,甲方承担定金双倍返还责任,并同时承担房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违约金,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甲方应出具拆迁安置协议,确保对该买卖协议中的房屋有处置权。甲方是共人,乙方暂定代理人,在办理产权登记时,乙方可以为其本人或其他亲属等。
第八条、本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双方发生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承担所有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所有费用。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补充: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15
签订时光: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位于 的一处农村房屋的买卖事项,根据我国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群众成员。
二、房屋状况: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 ,相邻为 ,建筑面积 ,北屋 ,东屋 ,西屋 ,南屋 ,院落面积为 ,房屋登记在 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 名下。
三、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_____组群众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群众同意,能够长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前,甲方保证:
1、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处分权利,或已征得其他权利享有人的同意,拥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
2、本合同项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买卖协议或未因甲方个人或家庭债务与第三人签订赔偿协议、抵押协议等或未因法院判决使第三人对该房屋享有权利;
3、如甲方违反本保证,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购房价款30%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六、房款支付:自该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 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并将该款项汇入甲方账号为 的账户;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一天额外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 的违约金,如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经乙方同意,能够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违约职责的权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据第六条将全部房款汇入甲方带给的账号之日起 日内,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全部相关资料原件交付给乙方并负责腾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须向乙方每一天支付 元的违约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为止;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经甲方同意,能够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职责,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的书面通知后 日,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需要,用心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如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须向乙方每日支付 元违约金,直至协助乙方办理完房产过户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无法办理过户的,与甲方无关。
九、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如甲方得到该上述补偿款后应当将该款项全部给付乙方,如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给付乙方,除全部给付补偿款外,须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房屋的权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个人债务等个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权利,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或处分房屋的,甲方除返还本合同全部购房款外,须按照发生妨碍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处分房屋权利的实质性影响之时的市场价格补偿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出卖给任何第三方:如甲方违反本约定,擅自处分房屋,甲方须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全部购房款100%的违约金。
十二、其他事项: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当请至少两名本村群众成员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甲 方(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见证人(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见证人(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附:
见证人声明
见证人声明如下:
1、见证人与甲乙双方同为 群众组织成员;
2、见证人与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就本房屋买卖不存在任何利益纠纷;
3、本合同经我们见证,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不存在胁迫、暴力强迫等违法状况,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本合同在20xx年 月 日在 家中签订,现场参与人员有甲方、乙方和见证人总计四人,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
见证人(签字捺印):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该存量房买卖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产基本情况
1.卖方房产座落于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__________房权证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号《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房第__________号《房屋共有权证》。
第二条、卖方对该房产现状的声明
1.卖方根据国家的规定已依法取得该房产所有权,对该房产现状负全责,并保证该房产符合国家及所在地房产上市的.有关政策及规定。卖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卖方承担。
2.卖方特此告知买受人上述房产存在下列情况:
抵押状态:__________【存在抵押、不存在抵押】,关于抵押权的补充约定及说明:______________。
出租状态:__________【存在出租、不存在出租】,若该房产存在出租,则卖方保证承租方已明确表示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关于租赁的补充约定及说明:__________。
土地证状态:_____【已办理、未办理】
房产内户口情况:_____【该房产内已有、未有户口落户该房产享受过、未享受过政府相关“外地人购房落户”政策】
关于户口问题的补充约定及说明:_____
第三条、买方对购买情况的声明
1.买方已亲自实地看房,并对该房产的现状及疑虑询问过卖方,在明确卖方所告知
的事项后自愿签订本合同。买方已亲自审查过该房产产权相关权属信息资料,了解产权相关信息,愿意购买该房产。
2.买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
第四条、房产成交价
买卖双方商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包括、不包括】该房产的附属设施、设备等物品。
第五条、交易定金
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的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
上述定金交由[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存入_经纪机构在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
买卖双方约定定金通过经纪机构在银行设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划转的,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专用存款账户的,即视为卖方收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但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房款交付
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同意,买方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房款:
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
买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或将支付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
分期付款:__________
①买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或将支付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
买方向【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
①买方须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__________,并在买方办理贷款审批时存入贷款银行指定帐户。
②买方须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因买方办理贷款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
买卖双方约定的其它付款方式:__________
上述款项由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存入__________经纪机构在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__________经纪机构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行为: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
买方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持卖方已登记在买方名下的产权证复印件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按照《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的约定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第七条、交房保证金
为保证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产并结清该房产项下的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等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从房产成交价中预留人民币:______________作为交房保证金。该款项在卖方实际交付房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由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存入经纪机构专用存款账户划转】
第八条、有关税费
1.买卖过户所涉及税、费,买卖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承担:
买方承担:
卖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
营业税及附加;
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交易手续费;
买方需付税费:
交易手续费
房屋登记费。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卖方、买方】缴纳。
2.土地证办理费用:土地证从卖方名下过户至买方名下的全部费用由承担如房产所属土地为划拨地,则土地出让金由承担。
3.配套设施过户费: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手续费用由承担。
4.买卖双方商定,对该房产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签订过户
协议,结余部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5.买卖双方商定,卖方在交付该房产时,对该房产附随的水、电、煤气、等度数进行确认,并结清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等费用,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17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第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产一套。
第二条:
付款方式
1、双方议定上述房产出售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2、甲方收到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待乙方交全款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过户手续。
3.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三条:
合同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____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 乙 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 电 话: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18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中介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该房屋用途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 字第 号,所有权人为 。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 房屋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三条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乙方承担,由丙方代收代缴。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
若乙方需要向贷款,则乙方还应支付保险费、评估费和律师费,该费用在评估报告完成并确定后仍应由丙方代收代缴,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二。
第四条 委托事项和服务费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促成房屋买卖、代办房屋产权过户等服务。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
若需要从贷款,则乙方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代办贷款服务。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乙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见附件二。
第五条 定金支付
甲、乙双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交易价格10%的购房定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该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时起视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时,甲方应将该房屋的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交付于丙方。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一) 一次性付款
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过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该房屋交易所需款项(包括该房屋交易价格、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以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交付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在办理完该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后七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该房屋交易价格的70%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二) 贷款
1、在该房屋评估报告作出后第三个工作日,乙方应将该房屋的首付款(该房屋交易价格减去实际贷款额)以及与该房屋交易相关费用和服务费交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在放贷手续完成后,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办理70%的房款;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甲方,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 房屋交付
(一) 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二) 该房屋交付当日,甲、乙双方均需到场。待该房屋交付完毕后,甲、乙双方应签订《物业交割单》。
(三) 该房屋交付前,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屋交付并签订《物业交割单》后,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单据。
(三) 如该房屋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四) 甲方交付该房屋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 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
2 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交付时符合国家规定。
3 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二) 乙方义务
1 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交付定金。
2 提供该房屋过户交易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3 若乙方申请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三) 丙方义务
1 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 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 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条中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 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商;协商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约,不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额赔偿乙方,甲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丙方将乙方已付定金如数退还;若乙方违约,不购买该房屋,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三方对此条款均无异议。
(二) 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约条款处理。
(三) 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约条款处理。
(四) 在办理立契过户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所有证件及相关资料退还。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 仲裁;
(二)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对于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丙 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19
出卖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通辽市科左中旗保康镇_________大街_______路,丘(地)号 ,幢号 ,房号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权证蒙字第号房屋售卖给乙方。
二、上列房屋,双方议定房屋总价款人民币贰拾万零伍仟元整(小写:¥205,000.00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三、房屋价款乙方分两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并确定此房屋无争议,能进行过户登记后付人民币壹拾万零伍仟圆整(小写:¥105.000.0元);第二期在20xx年1月1日前,付清余额人民币壹拾万圆整(小写:¥100.000.00元)。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日起将房屋钥匙,购置水电表收据,天然气入网收据连同原房屋所有权等有关证件,交付乙方。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九、乙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付清余款,如乙方超出约定时间,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完全能够正常入住。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 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20
甲方(出卖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买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以下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聊房权证新字号;
2、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等其他设施、设备将随该房屋一并转让,且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 保证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抵押等任何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房价款与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上述房屋总房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0.00元),此费用不包含房屋过户有可能产生的一切税费等费用。房屋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等费用由乙方一方独自另外承担。
2、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0.00元)。
3、甲方在每次收取付款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
第四条 交付期限
第五条 违约责任
3、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合同规定,则守违约方有权解除合¥0.00元)。
第六条 其他1、该房屋正式交付前,甲方应结清物业管理、水、电、燃气、等相关杂费。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2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共有权人对转让该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于建筑面积x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二、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总金额_________万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三、乙方于xx年xx月xx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_________万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待房屋过户后公积金贷款支付剩余房款_________万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乙方保证房屋过户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时,将上述房屋及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接收。接收后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归乙方行使,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讯费、网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甲方负责将该房屋所有权更改给乙方所有。办理产权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并保证不管以后房价如何上涨,绝不反悔。
八、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甲方保证在房款付清时,将房屋交付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九、甲方及配偶共同拥有一套住房,办理房产证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及配偶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22
甲方: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邮编:
证件名称:______证号:_____联系电话:____
乙方: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邮编: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证号:____联系电话: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定购房产事宜,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定购甲方以下房屋:
第二条乙方对该房屋进行了实地勘查,查看了该房屋所有权人及其该房屋的相关手续、和证件,明确知悉该房屋的权属情况,了解并遵守北京市相关管理部门对存量房交易的相关规定,自愿与甲方进行房产交易。
第三条甲方保证该房屋可进行市场交易,手续齐全;房产无任何权利瑕疵、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出售该房屋已取得共有权人同意;甲方房屋已设立抵押权的,甲方出售该房屋已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甲方房屋出租的,承租人已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甲方向乙方介绍房屋情况,真实、准确,没有任何重大遗漏,不存在影响乙方决定购买该房屋做出判断而未向乙方进行披露的情形或事项。甲方出售该房屋,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房屋交易所产生的交易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双方另行规定。
第五条甲方同意乙方购房款的支付形式采取□全款支付□商业贷款支付。如乙方贷款购房,预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实际贷款金额以银行批准贷款金额为准,乙方据实际贷款金额自行备齐首付款,以确保甲方如数收齐房款。
第六条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甲方收到乙方交付购房定金后,向乙方出据收款凭证,以作为本定金合同生效依据。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自本定金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日内,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定金条款除另有约定外,所述定金即为本定金合同签署时甲、乙双方收付的定金。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在房屋交接日以前,使用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专项维修基金随房屋权属一并转移。甲方保证在房屋交付乙方验收前,对房屋原有附属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保持原有状态,并承诺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日内,办理完成户口迁出手续。
第九条在本合同的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签署期限内,甲方不遵守本定金合同约定事项,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要向乙方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不遵守本定金合同约定事项,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甲、乙双方须告知对方有效联系地址、固定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以及互留身份证复印件,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中的其中一方拒绝履行本定金合同时,另一方要通过快递、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履行本合同,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则按照付邮日或快递送达回证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合同给予对方书面通知。
第十条若甲、乙双方均不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但又未能在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甲、乙双方约定:对于导致延期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方,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总房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仍不能履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主张权益。
第十一条本定金合同内,甲、乙双方未进行约定的事项,且甲、乙双方又不能协商达成一致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签署的,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甲方应在乙方要求返还定金的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无息返还乙方,本定金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为保证本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的一致性,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事项未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体现的,该条款继续有效;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事项与《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发生冲突的,以《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合同必须由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购买人本人签字,如双方本人不能亲自到场签署,则必须通过法律公证形式委托被委托人出面办理,被委托人要当面出据委托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叁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补充约定: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2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重庆市九龙坡区 渝州路 2小区3号楼 4单元 405室(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储藏室40 平方米,产权证号st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币小写100XX元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三十万元整 ,即小写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五十万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 ),空调两台(型号: ),热水器(型号:),浴霸(型号: ),饮水机(型号: ),音响两台(型号:258695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24
(一)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现实中房产和地产分开转让的情形,房产不得转让/地产不得转让)。
法律规定:
《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颁布实施)的第三条规定:“城市房屋的产权与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实行权利人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不得分离”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法理分析:这是因为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固定附着物,二者之间具有不可分离性,否则,极易引起损失或导致纠纷。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合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则该类买卖合同应当是无效的。
(二)侵犯优先购买权的.。
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条也有相应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法理分析:房屋所有人在转让涉及到共有或出租的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权人或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这就是说,所转让的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或已对外出租的,必须征求共有人或承租人的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取得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的同意,擅自出卖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应为无效。
(三)因欺诈而转让商品房的。
法律规定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四)商品房预售违法的。
法律规定
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如不符上述条件,买受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该买卖无效。
(五)在商品房转让过程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权转让违法的。
法律规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以下合同应为无效: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没有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没有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没有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政府审批而没有报批或不予批准的;有批准权的政府准予转让的,应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六)其他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禁止转让的。
如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属有争议的等。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25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 的房产 ,房产总价款 ______元人民币。
二、 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甲方出资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____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__________%。
三、 产权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__________% 的产权。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__________% 的产权。
四、 物业考察、购买
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 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产预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由方依法出具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并详细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委托期限。
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六、 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所购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甲方享有__________%、 乙方享有__________%的房屋产权,房地产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 物业装饰装修由 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甲方承担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 。
八、 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 方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
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 方或甲方委托律师得书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分配,每_____个月结算一次。
九、 购置物业税费承担
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并以现金支付;
十、 物权行使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
十一、 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享有或承担。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若通知后3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如果不同意出售房产又不愿意购买或30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并应给预积极配合。
十二、 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
1、购房首付款____________元(包括定金)人民币(房款总价款的__________%)由甲方付__________%、乙方付__________%,并以现金支付;
2、主贷人为乙方;
3、按揭贷款的期限为 ______年;
4、由甲乙双方每月__________日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承担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房产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支付。
十三、 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所有权由双方共同行使。
十四、 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五、 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六、 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八、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九、 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律师事务所保存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住址:_____ 住址:_____
身份证号:_____ 身份证号: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26
售房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购房人: (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苏州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取得位于天津市 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字第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字第 号)。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区 的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 所有权人: 房型: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产权证/房本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楼层: 总层数: 土地性质:出让/划拨附属设施: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该房屋产权或租赁权过户时的相关费用由 自愿承担,(该房屋产权或租赁权过户费用的计算依据是指定评估机构对该房屋的评估价格,而非丙方提供的交易参考价和甲乙双方商定的实际成交价。)该房屋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 承担。
第三条:中介信息服务费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签订本合同时,甲方须向丙方交纳中介信息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乙方须向丙方交纳中介信息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大写).
第四条:付款约定(本条各款项均不计利息)
1、乙方向甲方的交款约定:
(1)乙方于 年 月 日交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2)
乙方按约定交清全款后,甲乙双方开始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
2、丙方对甲方的乙方所贷款部分的付款约定:
(1)待该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他项权证下发)后丙方支付给甲方总房款的80%,甲、乙双方物业交割完毕且确认该房屋费用交接清楚后三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结清余款。
(2)
第五条:相关事宜
1、若乙方需要贷款并请丙方为其承担他项权证办理之前的担保责任,则以丙方的评估价格作为乙方贷款和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依据,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应的贷款手续费,办理贷款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2、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丙方应如实传递甲方或乙方所提供的信息,就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咨询,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产权或租赁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须在 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合法证件,否则视为违约。
3、甲方承诺于 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甲乙双方自行办理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户口迁移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全责。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甲方保证该房屋符合国家及苏州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且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否则引起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3、甲方在本合同签定后,应保证该房屋的装修及配套设施与签定本合同前相符,否则按甲方违约处理。
4、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
(1)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已交纳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如因证明不属实或其资信度不够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3)乙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4)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或发生本条第1、2、3款违约现象,均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该房屋成交价格的 2%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的,责任方应据实赔偿,且丙方所收取的本合同中约定的中介信息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或法律法规变化、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约定其它事宜
第九条:其它
1、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2、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一份两页,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各种手续交接清
楚,本合同自动作废,并由丙方收回。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27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上海市xx小区 幢 室房屋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商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即人民币小写 。
三、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
四、甲方保证拥有该房产完全、合法的产权,同时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五、从甲方名下直接办理房产证到乙方名下的手续所产生有关税费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应在国家限制的交易期结束后30天内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元。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保证该房产至甲、乙交易结束(产权过户)期间无任何担保、抵押、户口及房屋质量瑕疵,同时交付之前该房屋的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未在国家规定的交易限制期结束后30天内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则视为违约。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时房屋总价款的20%即 元作为违约金。
九、交付该房产时甲方应当将本房屋所属的维修基金等专属款项所有权一并转为乙方所有,同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十、本合同一期款人民币 元,已在合同签订时当场支付给甲方 ,同时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若有逾期则每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支付违约金。
十一、甲、乙双方均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并承诺自愿遵守本合同。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成立,待交易限制期结束后,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完成产权过户。
甲方(卖方):
签订日期:
乙方(买方):
签订日期: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28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有以上情况,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需按定金双倍赔偿乙方。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元整(壹佰零捌万伍仟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伍万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定金:人民元元(伍万元整)给甲方,二期房款:人民币元(壹佰零壹万伍仟元整)通过产权交易中心资金监管。支付时间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尾款贰万元在甲方户口迁出,物业等杂费结清后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30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交至20____年3月31日,取暖费交至20____年4月15日。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由于买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各自承担。如因国家房产调控新政影响双方交易,本协议作废,双方不算违约,甲方返还乙方定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购房定金不退。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3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1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房屋总价款5%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房屋总价款的5%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哈尔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时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29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没有产权及债务纠纷,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元整;
5、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尚未办理。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标的房屋基本情况
1、位置:市区路号。
2、户型:建筑面积:。套内面积:。
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二、房屋价款
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元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
2、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于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之日起____天内支付。
四、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2、甲方应当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开始办理产权登记后日内,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指房屋的《房地产权证》)。
3、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指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之日起日内,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五、税费分担约定
1、甲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所需要的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花费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
a.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赔偿乙方房屋损失,同时按乙方投入房屋装修的费用赔偿乙方的装修的损失。
b.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特别约定
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九、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本合同经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见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律师事务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3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欲出售其名下________房屋,特委托乙方提供购房人的信息,帮助甲方与购房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
1、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本房屋为央产房或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甲方已取得上市出售备案表,可以合法出售。
本房屋用于自住,未出租,无它项权利设置;或,本房屋用于出租,租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终止,承租人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或,本房屋的共有权人____,其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
2、甲方委托事项
(1)乙方代为寻找购房人;
(2)乙方带领有购房意向的人实际参观房屋;
(3)乙方向购房意向人提供甲方房屋情况的`证明文件等。
3、甲方义务
甲方保证其有权出售该房屋。如基于该房屋发生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的权属证书复印件,甲方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钥匙一套。
4、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为甲方寻找合适的买方。
乙方带领购房意向人参观甲方房屋时,不得损坏屋内设施。
乙方对甲方房屋不享有任何的权利。
5、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为____月,期满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托。
或甲方可以解除本委托,但因其解除委托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期满乙方未找到买家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向甲方返还甲方提供的材料。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委托合同。
6、乙方报酬
乙方完成居间事项,即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元的居间服务报酬。该报酬于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支付。
7、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8、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选择其一)。
本合同共____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31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以作为签约使用文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货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__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 土地使用权。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32
卖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处农村房屋的买卖事项,根据我国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房屋情况
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集体成员。
2、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____________________,相邻为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北屋________,东屋________,西屋________,南屋________,院落面积为________,房屋登记在________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________名下。
二、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村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
三、房屋价格
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2、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支付方式为以下第_________种:
(1)现金_________;
(2)支票_________;
(3)汇款_________。
五、房屋交付
乙方根据第五条将全部房款汇入甲方提供的账号之日起_____日内,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全部相关资料原件交付给乙方并负责腾空房屋。
六、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___%违约金。
七、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__%的违约金。
八、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仅限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如甲方得到该上述补偿款后应当将该款项全部给付乙方,如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给付乙方,除全部给付补偿款外,须向乙方支付____元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小产权) 篇33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中介方):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该房屋用途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所有权人为。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房屋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第三条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乙方承担,由丙方代收代缴。经甲、乙双方确认。
若乙方需要向银行贷款,则乙方还应支付保险费、评估费和律师费,该费用在评估报告完成并确定后仍应由丙方代收代缴。
第四条委托事项和服务费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促成房屋买卖、代办房屋产权过户等服务。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甲、乙双方确认。
若需要从银行贷款,则乙方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代办银行贷款服务。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并经乙方确认。
第五条定金支付
甲、乙双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交易价格10%的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该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时起视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时,甲方应将该房屋的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交付于丙方。
第六条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
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过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该房屋交易所需款项(包括该房屋交易价格、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以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交付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在办理完该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后七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该房屋交易价格的70%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二)银行贷款
1、在该房屋评估报告作出后第三个工作日,乙方应将该房屋的首付款(该房屋交易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以及与该房屋交易相关费用和服务费交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在银行放贷手续完成后,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办理70%的房款;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甲方,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第七条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二)该房屋交付当日,甲、乙双方均需到场。待该房屋交付完毕后,甲、乙双方应签订《物业交割单》。
(三)该房屋交付前,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屋交付并签订《物业交割单》后,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单据。(三)如该房屋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四)甲方交付该房屋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交付时符合国家规定。
3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二)乙方义务
1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交付定金。
2提供该房屋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3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条中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商;协商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约,不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额赔偿乙方,甲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丙方将乙方已付定金如数退还;若乙方违约,不购买该房屋,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三方对此条款均无异议。
(二)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约条款处理。
(三)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约条款处理。
(四)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所有证件及相关资料退还。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某某机构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对于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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