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顶灯买卖合同(通用3篇)
车顶灯买卖合同 篇1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校园监控设备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设备及安装总造价: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附详细子目设备清单)。
二、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支付给乙方,总造价________%的首付款人民币________元)。
2、乙方在收到首付款三天内,按照合同附页(设备清单)所规定产品的.清单、型号、规格、数量交付至甲方指定现场,经甲方现场保管人员现场验收后,甲方给乙方支付设备安装总造价的50%,计人民币元)。
3、乙方将安装调试完毕,甲方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甲方给乙方支付设备安装总造价的17%,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4、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后,剩余设备安装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质保金,按售后服务质保书履行,在壹年后支付给乙方。
三、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积极配合乙方的设备安装,以保证顺利进行监控购销合同范本监控购销合同范本。
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工程交验后,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提供保修壹年,甲方需专人管理设备,由乙方负责培训甲方人员安全操作,熟悉产品性能太简单和保养。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约,交仲裁裁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车顶灯买卖合同 篇2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
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二手机器设备购买合同】二手机器设备购买合同。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 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 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_(签章)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车顶灯买卖合同 篇3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买卖 机械先行试验,经双方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后列标示机械,约定先行试验后如合意时,即行成交;甲方允诺于合同成立日起一星期内,由甲方将买卖标的物运到乙方工厂。
第二条 试用期间以一日为限,自接到机械的翌日起算。
第三条 前项试用如不合意时,乙方应即将机械退回以作买卖不成立。前项退回所需运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在试用期间,乙方对买卖机械有自由使用之权,而对因此造成的损害乙方应负赔偿之责。但其损害系因制造欠妥,或因运输中损坏的不在此限。
第五条 试用期间届满乙方不立刻表示,并未将机械退还甲方时,视为试用合格买卖应即成立。
第六条 买卖价款议定为人民币 元整,于合同成立同时由乙方缴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甲方如数收讫。如买卖成立时本保证金应充作价金的一部分,如买卖不成立由甲方全数返还。
第七条 试用后乙方认为不合格,或试用尚未完毕需要继续试用时,可以向甲方请求更换或延长期间,但甲方不同意时可拒绝。
第八条 试用后如乙方认为合格的,应于试用期终止日起算 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不得拖延短欠。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