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水路运输协议书(精选3篇)
船舶水路运输协议书 篇1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甲方应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
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
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
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
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 ),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
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
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
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船舶水路运输协议书 篇2
海运计字第号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
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
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
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
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
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
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
如有未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合同管理机关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
船舶水路运输协议书 篇3
水路运输服务合同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货物运输业务交给乙方操作,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运输及相关服务事宜达成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托运货物及运输方式
1.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运输方式为水路运输。乙方调派适当吨位船舶(含吊装设备),按甲方要求将托运的货物由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港。
第二条 货物集中
________港待装,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派船装运(具体装船及运抵时限以甲方发货前向乙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__邮箱发送的电子邮件或传真为准)。
第三条 双方联系
当事方应按本协议确定的方式由确定的人员以指定的电话、地址等进行业务沟通和联系,否则对方可不予认可。协议双方确定的业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甲方确定____________为本协议项下业务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
乙方确定____________为本协议项下业务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
双方更换业务联系人或变更相关信息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第四条 费用及结算
1. 费用标准:
①双方确定运费标准按_____________/吨计算。
②上述运费为乙方包干运输费用价格(含货物集中到发运港后至乙方将货物安全运抵目的港并交至收货人过程的一切费用)。
2.费用结算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日前将上月费用结算清单交至甲方核对,甲方核对确认无误后向乙方以 方式进行结算。
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权利、义务
1. 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2. 在货物到达目的港之前可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此次托运。
3. 对乙方的运输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4. 提前提出运输计划和要求,明确运输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收货人、交货期等信息情况。
5.依约定支付运输费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 按约定标准收取运输费用。
2.按甲方要求组织装运,按时将货物安全运抵目的港交予收货人。
3. 未经甲方书面准许不可以将甲方委托的运输事项进行转委托。
4. 随时接受并配合甲方对运输服务中各项工作的检查,接受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整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对故意隐瞒托运货物的真实信息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货运费用,否则应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对货物在发运港集中至运抵目的港并交予收货人过程中发生的货缺、货损、货物丢失和货物污染等情形向甲方承担完全赔偿责任(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就每项违约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
4. 乙方对货物的迟延到达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按每迟延 向甲方支付 的标准计算违约金,同时对因货物迟延到达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5. 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元,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实际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条款
因地震、强台风、战争、动乱、政府行为原因导致货到迟延,乙方可以免责,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收货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八条 争议处理
若合同履行中双方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约定争议管辖由__________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章日期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章日期为准,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
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该书面文件需加盖公司印章方为有效,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所有通知及发票均以双方在本合同上的地址及名称为准。
4、以上内容任何修改均须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否则不产生法律效力。
第十条 合同效力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效力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终止。
(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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