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加工技术转让协议(精选3篇)
生产加工技术转让协议 篇1
甲方:乙方:甲方为生产加工企业。
因生产过程中对技术的需要,甲方有意购买乙方(中方)编号为 的发明专利(本编号为中国专利局批准的专利登记号)。
但因甲方目前暂时还不能按要求筹集到足够的资金,而且尚不清楚政府管理部门是否会批准本产品的生产,因此双方不能签订正式的合同,而只能签订本“技术转让协议书”。
双方经过讨论,一致同意以下条款:
一、由于甲方总经理到越南工作赶不回来,因此自乙方在协议书上先签字的六十天内,乙方不得与广东省内任何企业签订转让合同。
二、甲方为开发乙方的发明专利产品,需在两个月内完成向地方银行或国外银行借贷____万元人民币的相关手续。
乙方同意提供帮助。
三、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同意向甲方提供发明专利书的副本和《关于建立预案的调查研究报告》,不收取任何抵押金或是损耗费用。
(报告需有汉语、越南语两种版本以便对照,由乙方负责提供)四、在协商期间,当双方意见统一后将到公证机关签订具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然后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实施。
五、在技术交流完成后,甲方不负责纳税,不承担中间费用,一切由乙方负责。
六、在协商期间,乙方需在征得了甲方同意的条件下方可到甲方进行考察,但甲方不承担由于考察产生的任何费用。
同样,乙方也不承担甲方因到乙方进行谈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在协商期间,乙方有责任交纳每年的专利所有权费用。
如果因为没有交纳专利所有权费用而造成技术交流失败,乙方有责任进行补偿;如果因为突发事件造成长期失败,所有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在协商期间,甲乙双方要保证提供正确的联系地址,不管因何种原因而造成的需要实然改变地址和电话,则必须在六个小时内心尽快通知对方。
九、在协商期间,甲方要竭尽全力争取到资金、货款。
如果由于不能及时解决资金问题导致协议失败,则所有的损失和联系费用由双方自行承担,与对方无关。
十、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生效,有效时间为自签订之日起六十天。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时间:
生产加工技术转让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通过甲乙双方在项目层面上的深入沟通,及乙方人员对甲方技术专利、产品的访谈,双方就目前项目存在资金需求的现状达成共识。为了有效地推动工作,更快更好的实现甲方核心价值,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委任技术转让中介合同乙方为技术转让中介方,协助甲方结合项目投资、核心价值的实现开展工作;乙方同意担任甲方之技术转让中介方,甲乙双方就技术转让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将技术转让工作委托乙方;
2.甲方承诺,将要求甲方关联公司及分厂(简称“下属公司”)给乙方提供所有出任技术转让所需有关资料,并确保它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没有任何误导成份;
3.除非在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下,甲方及其董事不会将此协议书的内容及乙方所提供的专业意见,在未有乙方同意的情况之下,向任何
第三者披露;
4.甲方将指派两名专职人员,积极参与中小企业融资工作;
5.在乙方于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承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甲方同意按本协议
第三条所确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技术转让费。
第二条 乙方责任(工作内容):
1.委派二名专职人员,与甲方共同组建项目团队;
2.对甲方新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协助甲方完善新项目之财务测算;
3.围绕项目中小企业融资,与甲方人员共同准备所需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公司介绍、中小企业融资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审计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经营预测表、合作方案;
4.设计项目中小企业融资之方案,并积极联系境内外潜在投资人(合作方);协助甲方与有关投资方进行沟通、谈判,以取得对甲方最为有利的结果;
5.乙方在对甲方及客户提供的各类文件和资料,有义务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任何
第三方。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根据本协议
第一条、
第二条所明确的甲、乙方责任(工作内容),以及对应不同阶段双方在完成这些责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财务、时间的预算结果,乙方将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技术转让费。
2.考虑到甲方当前的资金状况,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协议签署后,在甲方与投资方(合作方)达成合作(投资)后,如甲方实现的收入低于____万元人民币,则甲方按所取得收入的____%向乙方支付技术转让费;如甲方实现的收入高于或等于____万元人民币,则甲方除按上述约定支付外,对于收入超出____万元人民币部分,超出部分作为奖金全部支付给乙方。乙方为甲方招资合作____元或以下的,则按____%提取中介费给乙方。超出____万部分的,作为奖金全部支付给乙方。
3.甲方承诺在实现收益(即资金到甲方帐号的五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
第三条
第二款计算金额划入乙方帐号;
4.如果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投资人(合作方)对甲方未进行投资或开展合作,在本协议到期后________年内,如果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投资人(合作方)对甲方进行了投资(与甲方进行了业务合作),乙方均有权按照上述标准收取技术转让费;
5.合作期间,根据乙方业务开展的需要,乙方有权投入各项招商广告和全方位的招商引资工作,乙方因上述工作所发生之合理费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如甲方对乙方的广告投入不作书面确定,则该投入由乙方自行决定并承当费用)并提供有关费用之正式发票,甲方将在收益后(资金到位)的____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支付予乙方,如果逾期,则按每日____%罚息;
6.双方共同承诺:将共同对技术转让工作程序进行复核,确保技术转让来源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第四条 终止条款
1.在以下情况下,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2.协议所规定的有效期届满,双方未能就续签协议达成一致。
3.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中的条款,另一方保留终止本协议之权利。
第五条 通知、管辖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用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任何通知一经收到即为生效。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则的管辖和保护。
3.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法律诉讼(如有) 若甲方和投资方发生法律诉讼,需乙方协助调查,甲方支付乙方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其他甲方认可的费用。但乙方需保证投资方及其资金的合法性,若因此发生法律诉讼,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和甲方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协议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一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发生效力。
2.本协议之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满3个月终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合作的必要,可以续签合同。
3.本协议双方联络方式,应书面通知对方。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生产加工技术转让协议 篇3
一、合同名称
____________专有技术转让许可证合同
二、签约时间与地点
本许可证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国_______签订。
三、合同当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国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受方)为一方,_____国_____技术公司(以下简称供方)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双方法定地址以及电报、电传号)
四、鉴于条款
鉴于供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___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供方是该项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愿将该技术转让给受方。
五、合同中所涉及的关键名词的定义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语的定义是:
专有技术(Know-How)系指为制造_______产品所需的,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识、经验和技能,包括技术资料和不能构成文字的各种经验和技能。
技术资料系指上述专有技术的全部文字资料(或扼要指明资料的范围)。
合同产品系指受方根据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转让的专有技术制造和销售的产品。
净销售价系指销售合同产品的发票金额扣除产品税、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货、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余的价款。
合同期限系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为止的期限。
六、合同范围与资料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在该地区受方享有有利该技术独占性制造产品和销售产品的权利(或这是一项非独占的许可证)。
2.供方负责向受方带给______技术的研究报告、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试验、安装、调试、运行、维修等一切技术数据、资料(详见附件×)和经验,以便受方能实施制造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3.供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受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参加_________的性能考核(详见附件×)。
4.供方负责理解受方有关人员自费赴供方进行培训,使受方人员能掌握合同规定的上述技术(详见附件×)。
5.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受方在合同产品上有权使用属于供方所有的______商标(或牌号)。
6.供方有职责(或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方带给为制造合同产品所必需的设备、测试仪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职责帮忙受方为实施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配套件,从第三方取得有关技术许可证,或者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生产)。
七、价格或许可证使用费
1.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向受方带给的技术和技术服务等,受方应向供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______万美元,其中:技术使用费______元;资料费_______元;技术服务费______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格。
2.受方有义务对根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
(1)入门费______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3%。
八、技术资料的交付
1、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的规定向受方带给技术资料。
2.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______机场。该机场在收到技术资料而在空运提单上加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受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二十四小时(或四十八小时)内,供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受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三份航空邮寄给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现不符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包括在空运中丢失或损坏,应在三十天内通知供方,说明所缺或损坏的资料,供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三十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术资料后六十天内没有提出资料不足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受方对技术资料验收。
5.技术资料使用文字为英文(或其他文字),计量单位为米制,技术资料所适用的标准为________工业标准。
6.技术资料的包装要适应长途运输与搬运,防雨、防潮、每箱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资料:合同号(许可证合同编号LIS85001)、收货人(中国_______进出口总公司_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国________市机场)、毛重(____公斤)、箱号(或件号)以及运输标志等。
九、交换改善技术及对技术资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改善和发展的技术资料,应免费带给给受方。受方改善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带给给供方,但改善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受方,对方不得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带给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受方生产条件的,供方有职责协助受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十、性能考核和验收
1.在合同产品首批生产后,由双方根据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共同进行产品性能考核。
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贴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即透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性能考核合证明书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二份。
3.如经考核,合同产品性能不贴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职责。如职责在供方,供方应自负费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后进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后仍不合格,供方应继续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职责在于受方,受方在供方协助下,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不合格时,则由双方协商如何再执行合同的问题。供方协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术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受方负担。
十一、保证与索赔
1.供方保证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带给给受方的技术资料是供方所掌握的最新资料,并保证向受方及时带给任何发展和改善的技术资料。
2.供方保证所带给的资料是正确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与供方生产使用的技术资料完全一样。
3.供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日期交付技术资料,如果未按时交付资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罚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0.5%;
(2)拖延五至八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1%;
(3)拖延八周以上,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罚款并不解除供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5.如果供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供方应将受方已支付的金额,并按年利___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给受方。
6.如果合同产品考核验收三次仍不合格时,受方除有权终止本合同外,受方还有权收回已付给供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_%的利息。如果产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时,受方减少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
7.供方保证合同中转让的一切权利,包括制造、使用、销售以及其他有关技术的合法性,并保证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一切职责。
十二、税收
1.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国内的由受方负担。在受方以外的则均由供方负担。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许可证使用费的收入,务必按中国税法(或按_______国与________国的税收协定)纳税。
十三、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切争议,应透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根据该院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诉方的国家进行。如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在_______国则由______仲裁协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另有规定外,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过程中,除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可延迟履行本合同,延迟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期限。
2.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透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本合同的问题。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签字。签字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争取在六十天内获得批准,以最后批准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如签字后六个月仍得不到批准,双方有权撤销本合同。
2.本合同从生效日起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如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经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后可延长_______年。
3.本合同期满时,债务人对债权人未了债务应继续予以支付。
4.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文两种文字写成,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受方:
供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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