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途房地产整体转让合同书(精选3篇)
商业用途房地产整体转让合同书 篇1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以上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 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房地产转让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房地产的界定:
甲方将其坐落于 :土 地使用证地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开房权证号: ,用途:商业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产权及土 地使用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人该宗房地产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分三次付款,即第一次付款是乙方在房地产转让协议签署当天支付甲方预付账房款人民币: 元整(¥ 元),第二次付款是待乙方到房管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变更当天乙方再向甲方支付付人民币: 元整(¥ 元),第三次付款是待乙方到房管局领取变更为乙方的房屋所有权证时再向甲方支付剩余尾款人民币: ( )。
三、房地产转让税费的承担:
乙方负责办理该宗资产《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乙方承担该产权过户变更登记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违约责任:
乙方负责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不配合协助视为违约,乙方未按时间支付款项给甲方,视为违约。违约金为房屋总价款的20%。
五、本协议经双方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商业用途房地产整体转让合同书 篇2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新港假日D8的鑫港海鲜坊转让给乙方;该饭店内相关设施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主要店铺整体装修包括餐桌餐椅、厨房设备等设施(其中百氏冷藏柜归百氏厂家所有,乙方在返还百氏厂家在无任何损坏的下,厂家返还乙方元使用押金)。
第二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总金额为8万人民币。
第三条: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第一次支付6万人民币。余下的2万在年月日以前全部支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支付第一次6万人民币转让价款后,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项下之权利。乙方在付清转让价款的当天,即正式取得鑫港海鲜坊承租权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 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后,乙方应继续履行原鑫港海鲜坊与房主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另与房主签订协议。
2. 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后,乙方将所有年到年度所有暖气费。物业费。交清。水费电费交清至鉴定合同当日。将原鑫港海鲜坊的所有证照(消防、税务、工商、环保、卫生)将过户乙方的法人。甲方从鉴定合同当日不再承担法人责任,所有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前(截止年月日止)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获得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权益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六条:乙方在获得鑫港海鲜坊整体转让权益后,乙方在鑫港海鲜坊原址不得进行违法经营,应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承担其民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应向甲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及时将合同项下之权利移交给乙方,应向乙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
除上述违约责任明确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它争议和违约责任,将按照《民法典》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业用途房地产整体转让合同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位于一环路_______________的文翰商务酒店转让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内容
甲方将成都文翰商务酒店1—7楼共计54间客房及各楼层其它房间、后院停车场、保安室等全部建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及物资转让给乙方(转让资产见附件清单)。
第二条转让期限
甲方将文翰酒店转让给乙方,其期限与甲方租赁该栋楼房的剩余期限同步,乙方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乙双方转让合同到期后,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同业主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续租。
第三条转让费及付费方式
1、经双方友好协商,转让费共计380万元,由乙方分两次付予甲方。
2、转让费交费时间为:
①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先支付人民币190万元。
②六个月后乙方将尾款190万元全额支付甲方。
付款时间:___年____月_____日第一次,第二次___年_____月_____日。
3、酒店转让后,该幢楼房的`房租转由乙方向业主交纳,房租金额及交纳租金的方式,参照甲方的租赁合同条约执行。(包括所有经营有关的一切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分两次收取转让费,在规定时间应提前3天缴纳,延后最迟10天,10天后按应缴纳的余款额度的百分之一缴纳滞纳金(每天),超过15天甲方有权按原移交的清单全部收回,所交纳的转让费一律不退。
2、甲方享有在酒店转让期限内共计10万元的签单消费,该消费不计时效,消费完为止,签单消费均按乙方给予的优惠价格每间房180元/天执行。
3、甲、乙双方在交接时,甲方须确保酒店合法经营的一切证照、手续齐全,且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经营中所需的各类证照的年检、变更事宜。
4、甲方所移交的设施设备须确保完好无损,保障乙方的正常经营,如非乙方原因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造成乙方不能经营,甲方应负完全责任,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5、本合同签订前因甲方所产生的各种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经营,应由甲方完全负责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自移交后乙方在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乙方有使用店招名称的权利,如果在经营中有损企业名称形象,视严重程度,甲方有权收回不再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协商其损害程度的各种损失费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6、关于商标的所有权,属于注册甲方所有,在经营期间,法定代表人应变更为乙方有资格的人担任。如果乙方不使用原商标,法定代表人应变更为甲方,如果乙方不配合工商变更(不使用后三月内完成),超过期限(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15万元。
7、甲方应提供同业主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一切附件,并转移给乙方。
8、乙方接手酒店时,对现有员工原则可继续使用,对不用的员工退予甲方,并由甲方妥善处理,与乙方无任何经济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接手酒店后,应合法经营,所涉及到的营业执照、卫生、消防、特种行业等许可证的年检,甲方应予协助。
2、乙方经营期间,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乙方在经营期间,可以使用酒店现有名称“成都文翰商务酒店”也可自行更名,甲方不得干涉,也不收取任何费用。
4、乙方在经营期间所涉及到的水、电、排污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对酒店外围灯光、店招或扩大租赁范围(特别是一楼银行现用属地)等进行变更改造,甲方有义务协助配合实施。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如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违约金实际金额赔偿。
2、甲方将酒店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甲方的转让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酒店。
第六条其它
1、甲、乙双反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未果,可向所在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及附件清单一式两份,双反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和乙方支付第一笔转让费后生效。转让费结清后失效。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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