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篮租借合同(通用3篇)
吊篮租借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共同签订吊篮租赁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工程名称:北河苑23#、24#、25#、26#楼 工程地点:宽城县育才路北河沿施工现场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吊篮的型号、数量、日租金:
电动吊篮 ,租金每台每天 元。 暂定 台(以使用台数发生量为准)。
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押金:设备进场安装调试运转良好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设备押金 元。 四、付款方式、计费方式:
1、吊篮自进场安装完毕、验收成功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费。 2、收费日期以双方负责人签署的进、退厂清单为准。 3、乙方不定期支付,按实际使用天数,工程完工年底结清。 五、租赁吊篮的交接方式
1、运输吊篮进出场运费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委托甲方代办,往返运费 元 。在支付设备押金时一起支付。
2、交接方式:吊篮进场和拆除退场时,由双方指定人员共同验收,并签署交接文件作为结算依据,乙方指定 、 、 、 为共同验收人员。吊篮进场及归还原则是一次进行,特殊情况可分次进行。
六、甲方承担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吊篮设备及相关技术资料。 2、正常磨损范围内,负责设备的维修及更换损件。
3、在吊篮交付使用前,甲方对乙方进行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及日常保养工作的技术培训,上班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不准穿拖鞋上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认真做好班前交底工作。
七、(一)、乙方承担责任:
1、乙方必须派工人在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设备的搬运、安装和拆卸。
2、乙方必须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乙方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不系安全带或不正确使用安全带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吊篮的日常保养工作,保持设备清洁,甲方负责保养和检修。
4、乙方经对吊篮验收入场后使用期间而造成的吊篮损坏、人员伤亡事故,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负。如设备发生质量故障由甲方负责。
5、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转租、转借第三方使用,不得变卖、改装或作抵押他方。
6、不得在施工过程中任意加长 或改作业面宽度,否则设备、人员出现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吊篮需在同一地点移动位置,但移动完,安装好后,应双方技术人员共同验收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义务:
1、指定专人进行双方工作衔接,并提供必要的现场协助:提供就近的电源,(电源应有漏电保护装置)。协助解决进现场电梯运输:根据需要协助解决存放物料的工作间;协助解决甲方工作人员及设备的进出场手续。
2、吊篮进场后的保卫工作。如发生机件丢失或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以<配件单价表>的价格赔偿,甲方设备及零件数量由乙方签认甲方提供的进场单。
3、吊篮在安装、调试、使用及拆卸过程中,不得有其它垂直交叉作业,否则甲方现场领班及安全员有权提出纠正,必要时有权勒令乙方停止。
4、须爱护吊篮设备,要求工作人员不要将玻璃胶、涂料、电焊渣、水泥砂浆等废料遗弃在吊篮上。特别注意钢丝绳上不得粘有上述涂料、废料。及其它有损钢丝绳的物质,以保证吊篮作业安全,若出现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检修,检修费用及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提供现场安装吊篮劳动力。如:装卸车、垂直运输、吊篮安装拆卸等所需劳动力。 6、负责提供电源、主电箱以及甲方人员住宿。
八、安全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附件:《安全协议》《电动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按操作规程规定的方式工作。
2、乙方应对违规操作(违反《安全协议》及《电动吊篮安全操作规程》的相应条款)所引发事故后果自负。
3、在租赁期间内因乙方责任致使租赁物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法: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分歧。应按合同的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诉讼人民法院解决。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违反上述一至九条的任一条规定即视作违规,违约方按实际应付租金总额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合同及《安全协议》同时生效。
备注:甲方出租方施工期间必须配备维修人员和设备调试,保证正常使用,如设备故障不能正常使用超过5小时不计租费。甲方人员在乙方工地生产作业,必须遵守乙方的各项规定,严禁酒后上岗,违规操作。否则乙方有权对违规当事人按着乙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罚款在甲方租赁费中扣除。
甲方: 乙方: (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高空吊篮租赁合同范文三
承租方: 重庆大方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特签定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地名称:
2、工程地点:
3、吊篮用途:
4、建筑高度:
5、装修类别:
6、进场时间:
二、规格及数量
三、计费标准及计算方式
1、 租赁时间:甲方承租电动吊篮租赁时间不足天按 天 按实际天数计算租金。吊篮租赁时间从租用之日起至吊篮退场止,中间以连续计费方式计算租金。如果总租金达不到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则甲方付安装费和移动费,如总租金达到贰拾万元甲方不支付其安装费和移动费用。款,乙方有权停止吊篮运作,租金照算。租赁结束后,甲方须在乙方拆除吊篮时付清全部款项。
4、以上计费均不包括开具发票需要交纳的税费,乙方收款时向甲方出具收据;甲方要求开发票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税费。
5、本工程吊篮送安检的相关资料由乙方提供,报检手续由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本合同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责任。
1、甲方必须在15天内通知乙方进场安装,如果超出期限则视为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将设备租赁给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吊篮经甲方通知进场后,凡不属于吊篮本身原因导致不能立即安装或安装后不验收,则租金自吊篮进场的第三天起开始计算。
3、甲方施工需要移动吊篮的,一定期间租金照算,吊篮移动时,由乙方负责安装,移动时间按每批一天核定。
五、付款方式
1、每满一个月时结付当月租金(不得拖欠)
2、完工时在电动吊篮拆除时甲方应付清乙方全部款项,如未按时付款,经双方协商无效,则报有关仲裁机关予以仲裁。
3、吊篮设备丢失、损坏,由甲方按本合同的《吊篮零部件及材料赔偿价格标准清单》赔偿,在支付租金时向乙方一并付清。
4、吊篮使用过程中若钢绳损坏、电线刮断,安全绳切断, 的整体损坏按合同《价格单》价格的50%赔偿(认为责任损坏除外)。
六、安装方式
1、乙方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负责安装,并对吊篮调试达到验收使用标准。
2、甲方负责协调垂直运输工作和电源接口。
3、为保证吊篮安全使用,甲、乙双方签订安全协议书。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指定专人对进场吊篮及部件与乙方共同验点,办理双方交接签字手续,并负责设备安全保卫工作,若有遗失、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2、提供吊篮安装位置的屋面高度及房屋平面设计图。
3、甲方负责提供吊篮安装、移位、拆除过程中的垂直运输工具,需无偿为乙方提供转运吊篮所需的施工电梯、塔吊等现有起重设备。如吊篮在撤出过程中,甲方无偿提供塔吊、电梯等转运工具给乙方使用。
4、在吊篮租用期间,甲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借第三方使用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在吊篮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以及迁移地点。甲方在使用吊篮作业时,如因甲方塔吊碰撞或未经乙方技工同意,擅自移动吊篮位置和附属设备,因此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负责。
5、电动吊篮晚上夏季20点后禁止使用,冬季18点后禁止使用。
6、吊篮安装完毕,甲方应在12小时内组织人员点验,否则视为甲方点验合格。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7、吊篮使用过程中,甲方作业人员必配带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绳)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操作技术交底及《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严禁未经技术交底的人员使用吊篮,如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法规发生意外,其所有责任和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完好的电动吊篮合格产品,并根据甲方需要及时运送到现场。
2、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安装、调试吊篮、并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3、乙方负责派专业炒作人员对甲方的炒作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尽享操作培训。
4、乙方有权制止一切未知操作,对违章操作所发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施工吊篮等相关的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吊篮使用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如配重不足,钢丝断裂,安全锁失灵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6、吊篮设备所有属乙方所有。
7、乙方应每5天对吊篮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检,且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能通过安检。
8、吊篮使用过程中,乙方至少必须派一名技术人员对吊篮进行维修保养、日常检查。在接到甲方维修电话后2个小时内必须到场,维修必须在2小时内完成。若超过2小时则该吊篮停算租金,若超过一个工作日,需承担甲方工期延误导致的一切损失。
9、甲方需移吊篮时,乙方需派人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吊篮移动工作,乙方不得以任何其它借口延误移动吊篮时间,若超过一个工作日则停算租金,并承担甲方工期延误导致的一切损失。
八、 施工吊篮租赁安全协议书是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违约责任: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乙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凡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则依据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违约方赔偿未违约方违约金伍万元。
十、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吊篮损坏、丢失,则甲方需按市场价格作相应赔偿。
十一、其他违约责任:
十二、本合同及附件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同意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身份证号: 经办人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吊篮租借合同 篇2
签订地点:
甲方(总包单位):
乙方(拆装单位): 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名称、数量、地点和工程概况:
1、甲方将 ZLP630 型高处作业吊篮40台,设备编号为_____________,交给乙方安装。
2、高处作业吊篮安装地点为 蓟县中昌南路安置区A地块七期3#4#5#6#11# 12#楼,高处作业吊篮安装高度 3#4#5#11#12#楼为45米,6#楼为75米。
二、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运输及期限:
1、编号为______________高处作业吊篮预计于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进行安装。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确定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方案和技术交底及调试、验收等工作。
2、负责落实施工现场具备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施工条件。
3、在高处作业吊篮安装过程中,甲方应由一名主要负责人始终在现场配合乙方进行高处作业吊篮的安装工作。
4、负责高处作业吊篮安装过程中现场的保卫和监护工作,并保管好本高处作业吊篮的全部附件,否则发生丢失和损坏由甲方负责全部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勘查施工现场,向甲方提出现场达到高处作业吊篮安装的要求。
2、负责编制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方案,提供建委验收表格和拆装资质。
3、负责高处作业吊篮安装及调试、验收(新高处作业吊篮由厂家负责调试、验收)工作。
4、负责高处作业吊篮安装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五、高处作业吊篮运、立、拆(包括顶升)费用及交纳限期:
1、高处作业吊篮进出场费 _______元/台,待高处作业吊篮安装完毕验收后付给50%进出场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哪一方违反了合同条款,由责任方负责。
七、争议和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协商解决不成时,到天津市工程所在地区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八、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在安装高处作业吊篮过程中,禁止与拆装无关的人员和车辆进入作业危险区内,否则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提前向安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建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禁交叉作业和向下抛物,否则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在特殊情况下,乙方有权停止作业,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
3、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平整或拆除现场的障碍物(搭设安装平台或过桥,并对其质量安全负责)。确保高处作业吊篮进出场及安拆的顺利进行,如条件不具备造成车辆放空和影响拆装(特殊情况,甲方应提前两天通知乙方),甲方应支付乙方当日所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车辆等一切费用。
4、高处作业吊篮在拆装过程中,发生缺配件和高处作业吊篮本身故障,又无法及时装配的,造成乙方误工,甲方应承担乙方所发生的人工费、车辆等费用。
5、特殊情况,如刮风、下雨、下雾、下雪的天气,工地无电源(电压低与于规定得)停电等因素,甲方应给予乙方顺廷工期。
6、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出具正式合格验收表时,甲方应一次性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清乙方的进出场费,如到期费用不付清,造成高处作业吊篮不能正常使用的一切损失,甲方负全部责任。
7、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作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总包单位): 乙方(拆装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篮租借合同 篇3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吊篮使用地点: 用途:外墙装饰。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合格的五具牌高处作业吊篮DT60-600型,暂定 台,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布置为准。
二、每台每日租金: 34 元(此单价为税前价,甲方不出具发票,由乙方另行承担税金)。
三、租赁费结算:
1、租赁费的计算:由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吊篮使用结束之日止为租赁天数,每台吊篮租赁时间不足60天按60天计算,超出60天则按实际天数计算租金。
2、租赁费的支付:该工程租赁费分两次支付,第1次支付时间为每单栋楼安装验收完毕,乙方预支付甲方租赁费20000元(贰万元)整,第二次支付时间为乙方吊篮使用完毕报停(塔吊、提笼位置除外) 之内支付甲方余下全部租金。如越期未支付,甲方将采取以下措施:(1)、每天按未付总租金的3‰向乙方收取滞纳金;(2)、甲方将停止吊篮的拆场工作至到乙方付清租金为止。
四、甲、乙方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编制吊篮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并报送乙方、监理单位审核和留存,乙方给予配合。但由甲方负责完善安监部门要求的手续。
2、甲方负责电动吊篮的安装、调试、维修和保养等工作,若设备出现隐患或故障,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4小时内排除故障,否则该台设备的当日租金不予计算(特别说明:若由于建筑物局部异型(如死角等)致使吊篮安装无法进行的情况,应由乙方配合甲方解决;若因屋顶构造异型需要架设钢管脚手架作辅助平台进行吊篮安装的情况,则由乙负责架设钢管架平台)。
3、电动吊篮安装完毕,由甲、乙双方代表进行验收,填写安装验收表。验收合格后,才准许使用(未经验收、交底擅自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吊篮安全技术交底(上篮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作业,未经交底人员不得上篮作业,如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配合乙方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
4、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因吊篮质量问题(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5、乙方应无偿提供三相五线制电源,每栋楼必须设置符合临电规范的二级配电箱,并保证供电量满足所有吊篮正常使用要求。若因断电、停电等原因而影响吊篮安装或移装时间,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6、甲方对吊篮进行安装、拆除、移位期间,乙方负责协助甲方沟通现场塔吊、提升笼、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材料转运,针对现场实际情况乙方补助甲方搬运费100元/台,若甲方将派驻技术人员承担吊篮日常维护保养和技术指导工作。
7、在吊篮使用中,乙方负责上篮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吊篮作业面下方危险区域的安全警戒及监护工作,以及施工范围内的文明施工、环境卫生工作。乙方上篮作业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并严格遵守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及高空作业有关规定,否则因违章作业造成所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在使用吊篮作业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移动吊篮的位置和所有附属设备,因此而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在吊篮工作平台施工不允许超过额定载荷,超过额定载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9、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如乙方要求对吊篮进行二次移位,甲方则收取乙方安拆费 260元/台/次,同时乙方不得扣除吊篮移位时的台班。
10、乙方在使用中如发现异常(操作不灵、运行不稳、上下运行困难、异常响声等),应立即停车检查,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而不可盲目继续使用,如因此而引起电缆线被烧坏、钢丝绳和电机打爆等现象,乙方须按价赔偿甲方。
11、乙方免费提供库房供甲方存放吊篮零部件,且负责现场吊篮材料的保管,若因失窃造成吊篮材料的丢失,或若因操作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造成吊篮材料损坏,均由乙方负责按价(见附表)赔偿。
12、乙方在租赁期内只有使用权,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转让、转租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一方未按合同履行其责任,按50000元(伍万元整)支付对方违约金。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在住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管辖权:由璧山县人民法院管辖。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在该工地全部租金付清之日自动无效。
七、附表:
名 称价格(元)/单位名 称价格(元)单位
底 板400/块护 栏400/件
侧 篮400/块卷 扬 机8000/台
保 险 器600/个电 控 箱600/套
电 缆 线1500/根限位开关40/个
钢 丝 绳800/根附 件 箱350/件
挑梁(前、中、后)臂900/件支 柱300/根
配 重10/件护 绳400/根
甲 方:璧山县旭阳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 乙 方: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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