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厂房合同租赁用途(通用3篇)
租厂房合同租赁用途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类型为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止。租赁期_________________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根据先交钱后用房的原则,乙方将年租金一次性交齐。如果延期甲方有权收回所租房屋或停电,并收滞纳金每日一百元。乙方如在中途终止合同,租金概不退款。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乙方所发生的水、电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每月15日时,自觉缴纳水电费。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行车)。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自理。
2、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附着设施负责维护、修缮、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剩余租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租厂房合同租赁用途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条列》)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出租房屋情况
1-1甲方出租的房屋坐落于镇村 号。该房屋出租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性质为 。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租金为月租金总计为 平方米 =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该房屋租金 年内不变。 4-2 乙方支付租金方式为:
4-3 甲方账户信息如下:
五、其他费用
5-1 租赁期内,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 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 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天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减少租金并承担相应损失。 6-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腐蚀(有争议可根据周边厂房确认),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租。
6-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
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尽量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 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 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八、转让和交换
8-1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或解除租赁合同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a)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b) 该房屋因社会公用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c)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d)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遇本条前三项之情形需乙方搬迁,则乙方应享有自己一切设备搬迁费用,甲方不得已任何理由收取乙方的设备搬迁费。
e) 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f)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
g)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 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 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十、违约责任
10-1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 因甲方未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全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4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相当于该房屋 6 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损失。
10-6 甲方人员的安全事故由甲方人员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条款
11-1 本合同不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11-2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原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3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租厂房合同租赁用途 篇3
甲方/出租方:
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 的部分厂房、以及部分宿舍(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予乙方使用,面积约为 1000 平方米,具体见附件一。
1.2 甲方出租的租赁物包括第三层的①②③号车间、第四层的3间宿舍,具体见附件二。
1.3租赁厂房用于 ,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甲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4厨房甲乙双方共用,伙食费每餐每人6元,一天2餐,水费、电费按国家标准收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 3 年,即从 20xx年 12 月 01 日起至 20xx 年 11 月 30 日止。
2.2乙方若欲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第四条 租金及保证金
4.1 租金
本合同的租金:人民币¥*元/月 (大写:*元整),按季度支付租金,先支付后使用。
4.1 保证金
本合同的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第五条 租赁物的维修、保养
5.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厂房日常维护、保养、如出现重大维修由甲方负责。
5.2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防火安全、生产安全及产品质量保证
6.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有关消防等方面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6.2 乙方应在厂房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6.3 乙方对厂房或相关机器设备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经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6.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所有租赁物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
6.5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有关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
6.6 乙方保证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否则,由此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6.7 在经营生产过程乙方必须严格管理,否则,由此所造成的工伤及其他事故由乙方承担。
6.8 乙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否则,由此造成产品质量的事故发生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装修条款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厂房进行装修、改建、增加设备的,须事先向甲方书面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 合同解除或终止
8.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水电费超过30日,甲方在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水电费超过6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8.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且乙方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8.3 因甲方原因,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需经乙方协商同意,否则甲方应负责由此带来的乙方损失。
第九条 免责条款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依照原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并将属于乙方的物品搬离厂房,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
11.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法院处理。 11.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二条 其它条款
12.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2.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地址: 地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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