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2篇)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承包租赁工作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各部门、各总承包项目部、各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在承包租赁过程中,应加强对发包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承包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的安全管理,在发包和签订的各种承包(含承包任务书)或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也不得租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场所和设备(包括各种车辆、施工工具和生活设施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各单位在签订承包租赁经济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或在承包租赁经济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五条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资质(资格)审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具有承包、租赁相应资质,近年来良好的安全业绩,满足工作要求的技术、工艺和设备。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资格证明。
(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等。
(四)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检验情况。
(五)其他有关的安全资质证明材料。
第六条乙方应对甲方发包的经营场所、特种设备及人员等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内容包括:
(一)承租的经营场所、机械设备(包括各种车辆、施工工具和生活设施等)是否满足工作需求,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二)承租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检验情况,以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明。
(三)其他有关的安全资质证明材料。
第七条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甲方应分别与乙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合同或协议,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第八条甲方应根据安全生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满足现场生产安全要求的工作条件,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并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监督与必要的安全教育。乙方应在满足甲方安全生产要求的条件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九条在同一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有两个及以上的乙方时,甲方应分别与乙方之间相互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十条承包租赁期间发生的事故,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分别逐级上报,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乙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发生严重违章或事故的,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其停工、停业进行安全整顿,经验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重新开工。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承包租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2
炎炎夏日,游泳池成为市民们消暑避夏的好场所,但是游泳池每年都有溺亡事故发、去年还有一家游泳池由于救生员对消毒药不当处理导致多人中毒住院等等。这些事故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和惨痛的教训,所以加强对游泳池安全问题的重视刻不容缓,制订相关的泳池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范本则是落实安全责任的规范化管理,这样才能尽量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游泳池开放时间由小区会所管理,非开放时间禁止进入泳池。
二、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向每个游泳健身者宣传游泳安全卫生常识
三、如会所发现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病、性病、严重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等病患者,小区会所有权禁止此会员的游泳活动。
四、设置安全标志和救生器材,深水区和浅水区之间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五、进入游泳池要遵守以下规定:
1、听从教练和救生员的指挥。
2、安全第一,严禁跳水和在池中、岸边追逐打闹。
3、初学者在无管理人员的看护下禁止下水。
4、泳前认真做好准备活动,禁止在池中做可能产生伤害事故的动作。
5、爱护游泳池的一切设施。
六、游泳池救生员的`安全职责
1、救护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开放前认真检查器材设备,放置各种救生器材,熟悉水域情况。提高责任感,防止突发事件。
2、自觉遵守各项制度,不迟到、早退。加强救生技术的学习,定期参加专项技术训练,如抛圈、水中解脱、水中负荷拖带、人工呼吸等,不断提高救护水平,以便完成救生任务。
3、做好游泳者的安全管理,严格按儿童池、成人池、深水区、浅水区的规定进行管理,对越界和不服从劝阻的进行警告,警告无效的可清除出场。密切注意池内情况,特别是入池口,深浅分界区、成人池儿童池交界区等;发现有求救信号、遇溺等异常情况的,应果断迅速采取有效救助措施。
4、上岗时配戴救护人员标志、穿好救生服,配带好口哨、救助用工具,并提前20分钟到岗,将池内警示牌、桌椅、太阳伞、过脚池、循环系统、地面卫生等清洁干净、打开和摆放好。应在规定的岗位责任区上岗或巡岗,不得擅自离岗、并岗、在岗上看书报、闲谈、打瞌睡等,有事离岗要告知同池值班救生员。每天结束后必须清查负责的水区域。
5、遇上雷、雨天气或其它不利于泳者安全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清场,将游泳场关闭。
6、对违反游泳池其它管理规定的游泳者,应予劝阻,警告,对不服从管理的可清除出场。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设施及装置的管理,保证公司生产设施的安全、有效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在生产设备、设施、厂房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冲淋装置、洗眼器、防尘装置、安全护栏、平台、钢梯、护笼、安全阀、限位器、防雷装置、联锁装置和报警装置等)和用于职业卫生的通风、除尘装置等的维护、检测和管理。
3、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等法律、法规和标准。
4、职责
4.1公司安全科负责安全生产装置、设施实施运行、维护管理,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4.2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4.3 设备管理员对生产设施实施运行、维护管理。
4.4 操作人员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运行控制和维护。
4.5 维修人员负责生产设施的维修。
5、生产设施定义
本制度规定的'生产设施是指与公司生产活动相关工艺设施、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特种设备、检测和测量设备、维修工具和器具等。
6、一般生产设施管理规定
6.1安全科要落实管理责任,保证各种工艺设施正常运行,经常检查和保养并落实到人。
6.2各种生产设施应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给予检修和校验,并将检修和校验结果存入档案。
6.3安全、消防和环保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暂时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6.4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巡检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6.5各类设施进行调整和更换时,需经安全科批准后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借口擅自进行拆除、断离和调整。
6.6操作工在操作中如发现安全装置指示不准,应及时通知生产技术部进行修理,本人不准私自整修和拆卸。
6.7各专业技术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生产设施、设备应登记建档,并建立生产设施台帐。
7、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
7.1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应指定专门的设备维护和安全检查负责人。
7.2 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应根据其危险特性安装电视监控或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7.3 承包人每月对所承包的关键装置或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出安全检查书面报告。
7.4安全科负责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并编制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预案每半年演练一次。
8、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
8.1 安全科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维护和检修。
8.2 安全科应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记录其维护和检修情况。
8.3 安全科应每月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发现缺陷及时消除。
9、生产设施的拆除与报废
9.1当生产设施损坏严重或存在重大缺陷,难以保证安全运行,又无修理价值时,应予拆除和报废。
9.2当生产设施需要拆除时,有安全科组织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应对拆除作业进行风险分析。
9.3 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在危险化学品的,应尽量清洗干净,再进行拆除作业。暂时无法清洗的残留物,应在拆除后及时清理,清理干净后方可报废。
10、附则
9.1本规定由安全科制定并负责解释。
9.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4
1、财会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负责。
3、财会室门窗要坚固、防盗,放现金的'保险柜和外加的铁马夹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一般取钱也须二人同行,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财会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财会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7、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完善有效。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细则规定燃气气灶的相关场所在使用、维护、日常检查及管理,安全行为等要求。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机关办公园区内使用燃气气灶的相关场所。
发布日期:20xx年7月8日 实施日期:20xx年7月8日
第二章 日常管理要求
第三条 人员着装规范标准。
1. 上岗一律穿工服,标志佩戴整齐。
2. 上岗着装应规范,不应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帽子应戴正。
3. 上岗不应穿拖鞋、赤脚穿凉鞋。
第四条 每日进行一次可燃气体报警仪报警试验及法兰连接处检漏,每班打扫卫生一次,保持设备设施清洁,下班后专人负责关闭燃气开关。
第五条 厨房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学习,掌握安全操作气灶和电器的基本知识。
第六条 每次操作前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检查灶具是否有漏气情况,如发现漏气不准进行操作,不准开启电器开关,应及时报修。
第七条 使用燃气灶具时,不长时间离开,防止火被溢出的汤水或风扑灭,造成漏气。禁止在厨房内抽烟,点明火。经常打开防爆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天然气。
第八条 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原则,千万不可“气等火”,即先点燃火柴,再打开点火棒供气开关,点燃点火棒后,将点棒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第九条 灶具用气完毕后,要立即将供气开关关闭,经常对灶具连接胶管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磨损、漏气,立即进行更换。
第十条 经常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确保安全使用灶具。
第十一条 严禁在厨房内私拉乱扯电线,禁止用湿手触摸电器和开关,以免造成触电事故。
第十二条 经常检查电器、电线,发现电线老化、漏电,电器损坏等情况,立即进行更换。
第十三条 无关人员不得动用灶具及电器,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和供电总开关。
第十四条 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十五条 不得有其它违反国家和行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 安全行为
第十六条 用移动式可燃气体检测法兰时探针要对准法兰连接处。
第十七条 每年定期对燃气管线及设备进行避雷检测。
第十八条 岗位员工操作风险参照岗位危害因素辨识进行。
第十九条 岗位员工认真做好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主管、分管领导,班组长负责日常检查和考核工作,行政事务中心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建议。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6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7
1.对本部门员工,正副班长要对三大院库区有全面了解,做好辖区安全生产管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统一指挥。特别是每日值班,要从思想上认识肩负的责任,对环境熟悉,以高度责任制对库区巡防,保证库区的安全。
2.值班期间严格按部门制定规章制度实行,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时,自己所做的工作要签名,正副班长要检查值班记录,签好自己名字。部门安全管理员不定期检查评估,把安全考核作为员工工作考评的一部分。
3.每位员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按规定检查施工单位所需领退材料的正确性,严防个别私拿,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区,加强库房安全防范意识。
4.安全员应积极协助三大院门卫检查,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共同管理物资流出,办理好出门相关手续。
5.协助各部门不定期派出人员上门收集各个施工单位工程废料,统一集中,统一处理。
6.加强对公司统一上交的工程废料处理,配合安保部对工程废料监督,检查,在处理工程废料时,及时向安保部通知,请安保部上门检查工程废料处理去向,同时拿出收购单位相关证件,给安保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处理。
7.正确合理的对工程废料进行处理,全面了解工程废料市场价格信息,严把重量关,办好相关手续,现场按规定二人以上人员签字方可。
8.每位员工应加强安全意识,做好库房消防设备安全到位,进出随手关灯,关好大门。
9.在行吊下发料时,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人员戴好安全帽,在吊车工作时,人员要远离行吊下,操作人员按规定做好每一项工作,严防无关人员进行操作,如施工单位人员不戴安全帽,发料人员有权停止发料。
10.负责行车片区员工要熟悉设备性能,了解设备状况,查明线路来龙去脉,及时掌握进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定期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1.员工搬运货物时,严格检查货物包装,搬好货物,卸货时注意货物场地,避免货物碰撞损坏,保证物资完好无损。
12.加强员工宿舍安全检查,特别严禁使用电磁炉,进出关好电器设备,关好门窗,严防个人用品失窃的发生。
13.对新进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和安全教育,并做好相关培训教育记录。
14.安全管理员应加强上下之间的沟通,努力执行好相关政策落实,对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定,有权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员工在安全管理符合要求成绩突出的有权给予奖励表扬,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把安全生产工作跃上一层楼。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为了保证本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的持续有效性,杜绝厂区火灾隐患的存在,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火灾事故,增强员工防火意识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设备、企业财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各部门及人员按照各自的安全职责分工负责,并与安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以总经理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及安全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第五条各部门、各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部门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此外,各生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主,防消结合”方针的原则,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生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给生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後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
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批;
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三级动火作业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经理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後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後方可离开。全体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员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叁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後,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防火安全事项
1.安全主任负责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器、消防救援器材的日常巡检工作,发现圈占、损毁和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时汇总上报处理。
2.安全主任在厂区日常安全巡检过程中,负责对消防通道、消防标示、消防应急灯的例行检查工作,发现堵塞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情况,现场立即责令改正;将缺失、损毁、失效的消防标示、应急灯统计造册,及时汇总上报处理。
3.消火栓、灭火器、专用工具等消防设施,按区域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检查,不得随意作为它用或圈占,确保时刻保持良好状态。
[NextPage] 4.消防重点部位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特点、所使用危险化学品性质,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方案。
5.消防泵房设有专业技术人员值班管理,制定消防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设有值班记录,保证消防系统时刻处在良好状态。
6.配有消防专用配电柜或独立回路,确保消防电源的可靠性;设有备用发电机,确保停电时的安全设施用电。
7.对工艺装置、系统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以及声、光报警、联锁等安全装置。
8.对存在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的地点,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并与生产设备实现安全连锁。
9.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和防爆电气装置;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衣服和带铁钉的鞋进入上述区域。
10.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未经批准,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仓库区;经批准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
11.不准在办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严禁任何人员在厂区、仓库区吸烟和携带火种;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品。
12.废弃的沾油纤维物品,如:手套,棉纱等,以及可燃物品,应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使用后剩下的废料、废渣,如废汽油、煤油、机油、催化剂等不准随意乱倒,必须回收集中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严禁使用汽油等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工具、地面和衣物。
13.建立消防设施档案和防火检查记录档案,火灾隐患整改纪录档案。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者;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於同违章行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险,勇於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下属各部门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具体防火安全实施措施。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经呈董事会核准後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行。
附:火灾防护
1.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2.生车间工作时间大门不得下锁。
3.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4.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5.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同时要熟悉使用方法。
6.电线不得接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後,应确实关闭电源。
7.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
8.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大风、地震後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9.炉、烟囱、锅炉等易燃易爆的设备应经常检查。
10.使用电器设备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後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11.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12.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13.火灾发生时主管人员应一面叁加抢救,一面沈着指挥救火,并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同时通知其他单位戒备。
14.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15.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灭火。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後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烟火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制定单位:
日期: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9
钢水罐、铁水罐、半钢罐是吊运高温金属熔液的容器,在转运过程中,要求百分之百的可靠性,特建立以下规章制度:
1.大罐的'使用、维护与检查
(1)罐耳轴与吊车钩板应经常保持有润滑油(纳基黄干油或二养化钼润滑脂),严禁干磨。
(2)大罐装金属熔液时,不能装得过满,以免熔液溢出烧坏罐体及罐耳轴或使吊车长期超负荷吊运而损坏。
(3)严禁在罐体或耳轴上乱割乱焊,严禁用重锤或其他重物在罐体或耳轴上碰撞或敲打。
(4)罐体或耳轴表面有裂纹或明显伤痕以及耳轴磨损超过名义直径的9%(35mm)者,该罐体应停止使用。
(5)罐嘴、罐皮罐沿不得挂铁、挂渣。
(6)罐皮厚度烧损超过50%者,应更换。
(7)经常检查罐耳轴周围的焊缝,有无裂纹及开焊情况。
2.责任分工(按使用单位)
(1)车间指定专人负责铁水罐、半钢罐、钢水罐的使用和维护,并对罐耳轴和吊车板钩抹油。
(2)大罐使用由车间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大罐的使用情况,发现罐体及耳轴变形、裂纹、开焊等应及时报生产部鉴定处理。
(3)生产部每季度组织一次,由使用车间有关人员参加,对大罐及耳轴进行全面检查。
(4)生产部负责每年联系钢研究院做一次耳轴超声波探伤。
(5)大罐产权归使用车间,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车间对大罐的安全使用。机动科负责大罐的日常检修及备品备件供应。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为创建平安校园,加强校园机动车管理,保障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和校园环境秩序,确保学校师生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对出人校园的机动车辆作如下管理规定:
1、校园场地仅限于学校公务车、教职工私车停放及经学校同意进校的外来办事人员车辆的临时停放。
2、开私车进人校园的教职工,要在学校办公室进行车牌号登记,否则不许进入校园。
3、凡进人校园的机动车必须按学校划定的区域和泊位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办理公务的`车辆,经主管领导批准,按保安人员的指定区域停放。安装有防盗报警装置的车辆,在校园停放期间应将报警器置于静音状态。
4、全校性大型活动和重要活动时,由学校总务处安排临时性车辆停放。
5、教职工及学校机动车出、人校园应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限速5千米/小时,严禁鸣号和开启大灯。在中午和大晚自习放学时,机动车一律延时10分钟(比照下课时间)出入校门,门卫有权对违规车辆限制通行,严防事故的发生。
6、学生在校期间,严禁车辆进入学生学习、活动区域,非学生在校时间,未经允许也不能进入学生学习、活动区域。
7、严禁在校园内学车、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和驾驶无合法手续的车辆;严禁外来车辆在校内存放。
8、来校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修线路工程车等)一律无条件放行;出租车严禁入内(特殊情况除外)。
9、在学生进校期间、广播操期间,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食堂送货车辆限制在上午、下午两个时段出人校园,同时要求进校园车辆限速在20千米/小时。
10、机动车进人校园,应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学校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遇到学生应停车避让。凡在学校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应负全责。
11、机动车驾驶员要爱护学校的各种设施、设备和公私财物,如有违反予以赔偿;车主应及时关锁好门窗,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1.目的:规范盐酸、硫酸的储存使用管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适用范围:与盐酸、硫酸有关的各个部门和环节。
二、盐酸、硫酸的理化性质
1.盐酸的理化性质
中文名称: 盐酸 英文名称: hydrochoric acid;chorohydric acid
别 名: 氢氯酸 分子式:hcl 分子量: 36.46 熔 点: -114.8℃ 沸点:-84.4℃
相对密度(水=1):1.20; 溶解性: 与水混溶,溶于碱液 稳定性: 稳定
外观与性状: 无色或微黄色发烟液体,有刺鼻的酸味
危险标记:酸性腐蚀品 对环境的影响: 健康危害
对人体危害:接触其蒸气或烟雾,可引起急性中毒,出现眼结膜炎,鼻及口腔粘膜有烧灼感,鼻衄、齿龈出血,气管炎等。误服可引起消化道灼伤、溃疡形成,有可能引起胃穿孔、腹膜炎等。眼和皮肤接触可致灼伤。
慢性影响:长期接触,引起慢性鼻炎、慢性支气管炎、牙齿酸蚀症及皮肤损害。
2.硫酸的理化性质
中文名称:硫酸 英文名称:sulfuric acid 分子式:h2so4
分子量:98.08 熔点(℃):10.5 沸点(℃):330
相对密度(水=1):1.83 (空气=1):3.4 溶解性:与水混溶
外观与性状:纯品为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无臭,具有强氧化性、脱水性、强酸腐蚀性。
危险标记:酸性腐蚀品 对环境的影响: 健康危害
对人体危害:对皮肤、粘膜等组织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蒸气或烟雾可引起结膜炎、结膜水肿、角膜混浊,以致失明;引起呼吸道刺激,重者发生呼吸困难和肺水肿;高浓度引起喉痉挛或声门水中而窒息死亡。误服后引起消化道烧伤以致溃疡形成;严重者可能有胃穿孔、腹膜炎、肾损害、休克等。皮肤灼伤轻者出现红斑、重者形成溃疡,愈后癍痕收缩影响功能。溅入眼内可造成灼伤,甚至角膜穿孔、全眼炎以致失明。
慢性影响:牙齿酸蚀症、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肺硬化。
三、管理原则
1.必须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购买、运输、使用、储存盐酸。
2.成立盐酸、硫酸(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2名专兼职盐酸、硫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
3.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安全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
4.管理人员每天不得小于2次巡检,做好记录,消除隐患。
5.安全人员每周组织检查1次,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采购
1.每次采购,均由购用单位派专人携带市易制毒化学品购用申请表以及前次办理的购用证明、实际购买情况,到市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办理购用证明。
2.必须在购用证明有效期内购买。在购用证明办理后未能按时购买,应在有效期满后七日内将已过期的购用证明交回原发证机关,由原发证机关注销作废。
3.由购用单位派专人持购用证明前往有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厂商或经营单位购买,不得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4.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所限定的数额。
5.仅限购用证明上所注明的购用单位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五、储存
1.储存库房阴凉通风,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5%。保持容器密封。必须与碱类胺类碱金属易燃物分开存放,切记混储。储区必须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2.盐酸的储罐材质标识符合要求,严禁带缺陷使用。储罐必须分类存放,间距不小于1米。硫酸亦同。
3. 盐酸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联络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有送货人、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盐酸出入库登记证明簿》上签名。硫酸亦同。
4.对易泄漏有害介质的管道及设备尽量露天布置,有利于有毒气体的扩散,使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积累。分析室设局部排风,加强排风排毒。装置排出废气集中排放,排放口高于操作面。
5. 盐酸必须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登记要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盐酸化学品仓库。硫酸亦同。
6. 使用部门(车间)必须开具《盐酸领用申请单》,由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后,向仓库领用盐酸。出库时联络员须到现场监督,领用人、仓管员、监督员核对数量后分别在盐酸出入库登记簿上签名。出库后由联络员陪同领用人将盐酸送到使用部门(车间)。盐酸领用单位应建立登记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用槽罐储存盐酸的`,从槽罐抽到高位槽(即抽离槽罐)即视为出库,做出库登记。硫酸亦同。
7.使用部门(车间)应按当天使用计划,合理领用盐酸。原则上谁使用由谁领用,负责领用人下班,如盐酸还有剩余即视为不能使用完,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应安排二个人将多余的盐酸送回仓库。硫酸亦同。
8.由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对送回的盐酸进行称量后作为入库原料进行登记,送回人、仓管员分别在登记簿上签名。不得将领用原料暂存在仓库中,使用部门(车间)不得私自存放盐酸在本部门(车间)。使用部门(车间)再次领用已送回的盐酸必须重新办理领用手续。硫酸亦同。
9.仓管员和联络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每月5日前将盘点情况寄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必须立即报告并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六、操作使用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尽可能机械化化自动化。
3.加强个人防护措施,作业工人必须配备耐酸碱橡皮手套、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护目眼镜,佩带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远离易燃物可燃物,避免与碱类、胺类、碱金属接触。
4.稀释或制备溶液时,必须把酸加入水中,避免沸腾、飞溅。
5.搬运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6.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7.车间必须配备常用应急救护物品。
七、废液收集与废弃排放
1.废液必须单独收集于储罐,严禁直接倒入下水道。
2.盐酸废液用碱液-石灰水中和生成氯化钠或氯化钙,用水稀释后排入废水中。硫酸废液缓通入石灰溶液中,不断搅拌,中和至ph值6~9后用水冲入下水道。
3.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照国家地方有关法规。
八、应急预案
各环节相关人员接触盐酸、硫酸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范,避免发生事故。
(一)、泄漏应急处理
1.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2.应急处理人员必须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严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3.严禁进入下水道、排水沟等限制性空间。
4.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和,也可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排入废水系统。
5.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二)、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2.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保持呼吸畅通,如呼吸困难,即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人工呼吸,就医。
4.食入:用水漱口,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三)、消防措施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火灾可用砂土、干粉扑救。
灭火注意事项:消防人员必须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橡胶耐酸碱手套,穿防护服。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呼吸道受剌激立即移至新鲜空气处,误入口内立即用清水漱口并服大量冷开水催吐。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1、热心校舍平安管理工作,具有校舍管理的普通学问和能力,了解校舍管理的基本内容。
2、仔细学习有关法律规矩和技术规范,提升平安防范意识。
3、负责小学范围内的建设和修理过程中的平安工作。
4、定期对校舍举行平安检查。
5、严格校舍管理程序,对校舍浮现的.担心全因素举行检查,准时向校长汇报并报总务处举行检测、排解。
6、有基建项目时,要准时做好师生的平安教导工作,向施工单位提出隔离计划并催促实施,确保师生及工地平安。
7、特别天气到来之前,要对本校的校舍平安状况举行一次重点检查,并将检查状况准时向校长汇报。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储罐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管理的意见》以及储罐的使用、维护和工艺要求制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常压储罐的管理。
3、[ 职责 ]
3.1 技术中心负责储罐设备的设计、安装、改造、修理、更新的全过程管理、技术档案的建立保管。
3.2储运部门负责按规定对储罐进行现场管理、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实施。
3.3 安环部负责对常压储罐的事故调查和分析处理。
4、[ 管理内容 ]
4.1储罐的安装
4.1.1由储运部门运营计划或工艺要求、提高产品的品质、扩大产品的品种和吞吐量填写《安装立项单》,报技术中心部门。
4.1.2 技术中心部接到立项申请后,负责组织设计,审核,安装和验收。施工过程严格按照《AQ3053-20__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
4.2使用前调试验收
4.2.1使用前,技术中心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使用部门,安环部门及监理相关部门依照相关的设计,施工规范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完成后必须进行充水试验,结果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4.2.2竣工验收
A、安装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向企业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4.1.12 所有储罐在交付使用单位前,都必须遵照有关的设计、施工规范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验收检查出的所有问题应全部进行整改,经参加验设备到达公司后,仓库和动力设备部根据采购合同要求进行验收;检查外观及包装情况,开箱后按装箱单清点,收集设备资料(使用说明书、安装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维修卡等)、附件及备件。并校对随机备件。
B、在提货或验收时,若发现设备有破损、缺件等情况由设备管理人员通知采购部,由采购部进行检查、取证、提出索赔。
C、验收合格后,动力设备部填写《设备验收单》,并转相关部门。《设备验收单》见附表、进口设备签订采购时间为报关时间,必须明确进口方式,需办理商检的设备应及时向商检部门报送资料并追踪办理情况。
4.2.3安装
A、动力设备部按照绘制并通过核准的设备排布平面图,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基础施工及搬运定位。
B、设备安装要注意其稳固性,减少震动,避免变形,防止不合理的磨损及保持加工精度。
C、安置时除考虑产品加工条件(粉尘,噪音,照明,震动等)外,还应考虑工件存放,运输,符合定置管理和文明生产的要求。
4.2.4调试
A、重要设备安装好后,应进行设备调试,检验设备的实际运转能力,以及传动,控制,操纵,润滑,液压等系统是否正常
。B、正常负荷情况下,按说明书进行产能和精度测试,合格后由使用部门和动力设备部共同确认并把调试结果填写在《设备验收单》中。
4.2.5建档
A、设备部门根据设备归属分别予以编号,安装编号标牌,进口免税海关监管设备,须悬挂海关监管标识。
B、验收合格后的设备由动力设备部根据编号规则建立《设备台账》。同时把相关的复印件存档,包括:设备申请、《采购定单》、采购发票、《设备验收单》、进口设备报关及解控资料的复印件,设备的技术资料,设备操作使用说明书,设备维修记录等相关资料。
C、设备台帐的设备名称尽可能标准,同财务统一,登录名称与发票名称不统一时用括号标注发票设备名称。
4.3设备日常管理
4.3.1设备状况
A、动力设备部及使用部门主管应十分熟悉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数量,完好情况,设备开动率和本单位设备产能情况。
B、生产主管应根据每台设备的技术条件来安排生产任务,才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安全生产,延长使用年限,减少维修次数及费用。
4.3.2设备交接班制
A、由设备部门绘制《设备点检记录表》发到设备使用部门,设备使用部门按要求即时反馈。
B、设备使用部门每班开机前,必须要按《设备点检记录表》上的内容进行点检、保养。下班必须要清扫。
C、两班连续运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并在《设备点检记录表》上确认。
4.3.3设备定置管理
A、设备使用部门严禁擅自移动设备,确需调整,由使用部门向设备部门申请,报副总经理核准后,交财务。动力设备部备份存档后负责实施,生产部门协助实施。
B、海关监管的设备未解控前未经海关许可不得擅自改装,移动,转借,更换标识,变更用途或进行其它用途。
4.3.4闲置设备管理
A、因生产任务变化暂不使用的设备,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设备退库管理。
B、设备部门部门因场地原因,需要原安装位置保留的,由设备部门与使用部门协商解决。
C、动力设备部需为退库设备加足润滑油,防锈油,用罩布盖好悬挂“暂不使用“标示牌。
4.3.5设备盘点
A、使用范围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执行。
B、部门须按照财务盘点制度要求,进行定期盘点,确保帐物相符。
4.4设备操作使用规范
4.4.1操作规程
A、设备验收合格后,投入生产前,由设备部门编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润滑“五定”图表。设备润滑“五定”图表的内容是:定点:规定润滑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定质:规定每个加油点润滑油脂牌号;定时:规定加、换油时间;定量: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定人: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
B、设备部门应对设备操作使用人员进行保养维护和简单维修的培训。
C、岗位操作及维护人员要认真执行设备润滑“五定”图表规定,并做好运行记录。
D、生产部门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
4.4.2操作人员使用设备或工具时应达到“四项要求”“四项要求”是指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一、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下发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落实本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出措施,检查落实,做好考核。
三、负责从技术措施上保证项目部年、季、月安全生产工作规化、目标的实施完成,注意听取安质部门的意见,积极指导安质部门的工作。
四、认真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检查各类技术人员编制具体可行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认真执行设施、设备的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五、定期分析各类事故,探索事故规律,积极开展进入现场危险常识预知训练,负责组织实施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的自我保护意识。
六、掌握本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从技术上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督促、检查各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现场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七、参与本项目发生的(重大未遂)各类伤亡事故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并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3月22日接到六枝安监局通知,近期有不法团伙偷盗煤矿供电电缆,给煤矿安全生产造成重大隐患,为加强我矿地面及井下各种供电电缆和设备的管理,防范电缆和设备被盗,特制定本安全措施。
一、成立安全巡查组织机构
组长:姜元营
副组长:程坤保、李悌长、伍东平
成员:罗中银、代述强、李剑、薛贤波、剌海军、朱连海、两施工项目部经理及其安保人员
组长职责:全面负责或协调矿区电缆巡查及指挥工作,对重点部位安排专人盯防,确保矿区电缆安全。
副组长程坤保职责:协助组长完成矿区电缆巡查及保安工作,组长有事外出时,行使组长权力。
副组长李悌长职责:全权负责顺通项目部生活区、副井绞车房、压风机房及副斜井与1320轨道石门的电缆巡查指挥工作,工作安排情况要向组长汇报。
副组长伍东平职责:全权负责湘煤项目部生活区、主井绞车房、压风机房及主斜井的电缆巡查指挥工作,工作安排情况要向组长汇报。
成员职责:服从组长工作安排,履行巡查期间工作职责,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向组长或副组长汇报。
小组办公室设在调度室,程坤保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日常安全巡查工作。
二、安全措施
1、矿区范围内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不定期对于主井、副井与回风立井的动力电缆为值班重点巡查对象。
2、值班人员必须在岗,有电缆丢失时及时向组长汇报,巡查期间严禁脱岗或睡岗,有事外出必须请假。
3、由组长或代理组长安排人员对矿区范围内的电缆、设备及物资认真进行检查,发现有废旧或不用电缆要收回仓库,能入库的设备及物资进行入库,并安排专人看管。
4、安保人员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外来人员及陌生人员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矿区范围。
5、两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必须安排专人巡查各施工范围内各种供电电缆、设备及物资的安全情况,对可能盗窃部位物资重点防范。
6、因玩忽职守发生盗窃案件,造成财产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
7、施工队及矿部材料出库要安排专人看守,门锁必须完好。
8、值班期间手机严禁关机,保持通讯畅通,以便于随时取得联系。
9、值班时,巡查路线为回风立井区域→主副井区域往返巡查。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⑴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1至2处;
⑵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⑶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⑷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⑸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生产、储存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⑵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监火人员,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⑶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对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⑷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x有限公司
(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为贯彻落实《管理局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精神,履行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职责,维护游泳场所的治安秩序,保障游泳者的健康和安全,结合本场所的实际,特制定游泳馆安全管理制度。
1. 由本馆负责人、救生员、场务服务员组成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贯彻有关公共场所安全管理的法规规定,承担游泳馆的日常安全管理,维护游泳馆的日常秩序。
2. 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实施水上救护制度,定期培训合格的水上救护人员,准确的判断和发现情况,积极救护游泳人员。
3. 游泳馆的救护人员兼管安全,上岗时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的职责,劝阻和制止游泳场所内不安全的.行为,防止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4. 深、浅水区有明显的标志,游泳池周边设有宣传牌、警示牌和管理工作的告示牌,并设有广播设施及救护观察台,救护器材齐备并有效使用。
5. 严禁携带危险品、弹药、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进入游泳池。
6. 禁止向游泳人员出售含酒精的饮料,禁止酗酒、醉酒者进入游泳场所。
7. 配有可正常使用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灯,经常检查电器设施,确保电器设施的安全正常和有效使用。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编制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集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有力推动各部门、各子公司和各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全体员工,纳入统一协调管理的相关外委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下称集团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解决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集团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各部门、各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第五条集团组织人事部依据考核结果负责工资及奖金(或津贴)的结算工作。
第六条集团财务部负责考核工作涉及的资金收支、发拨等相关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集团综合部负责做好考核相关的保障工作。
第八条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参照本制度对内考核。
第九条集团纪委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第三章考核原则
第十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各部门、各子公司、各岗位员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突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责任;坚持控制目标与管理目标相结合,日常检查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考核原则。
第四章考核内容
第十一条对各部门、各子公司、各岗位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责情况、安全生产违章违纪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等内容进行考核。
(一)控制目标完成情况
职责范围内不发生因未履行或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落实《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四个必须”和“一岗双责”原则,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全覆盖。
2.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方针和决策部署,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3.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4.安全生产保障工作。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合理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开展知识技能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加大安全管理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依法依规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所有从业人员要做到先培训合格后上岗、定期参加应急救援演练,一人一档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6.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安全生产事故,不谎报、瞒报、迟报、漏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意见。
7.安全生产创新。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创新工作,鼓励激励开展改革创新、实用发明等活动,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创新投入,积极运用创新成果服务安全生产。
8.加强职业病防治。涉及职业病防治的单位,要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总体工作,做到与安全生产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
第五章考核等级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考核实行百分制。控制目标占40分,管理目标占60分(其中日常考核占60%,年度考核占40%)。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在90分(含)以上的,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在75分(含)至90分(不含)的,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良好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在60分(含)以上至75分(不含)的,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合格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成绩在60分(不含)以下的,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合格单位。
第六章考核方法
第十四条集团对各部门、各子公司等综合考核为每半年一次。集团组织的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纳入日常考核。安全生产考核以年度为考核期限,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控制目标考核:根据被考核单位是否发生事故及发生事故造成的后果进行评定,事故定级参照集团内部制度执行。
1.发生较大(含)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年度不再列为考核对象,责任单位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2.发生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年内发生两起(含)以上的,责任单位评定为不合格;
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按规定上报,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单位评定为不合格。
(二)管理目标考核:根据各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及当年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制定管理目标考核评分标准。
1.日常考核:以集团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被考核单位各专项重点工作开展及日常信息报送等情况为评分依据。
2.年度考核:由集团成立考核组,对各部门、各子公司进行全面考核。被考核单位要分别于当年7月5日和12月31日前提交半年和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的自评报告。
第十五条考核细则由集团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报经安全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七章结果应用
第十六条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部门、子公司和员工,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表扬、颁发奖牌(状)或奖金等形式的奖励。
各部门、各子公司被评为优秀的可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或单位)”称号;
各级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被评为优秀的可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
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被评为优秀的可授予“岗位安全生产标兵”称号。
第十七条对考核结果为合格的部门、子公司和员工,不奖不罚。
第十八条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部门、子公司和员工,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罚扣奖金(或津贴)等形式的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安全管理部。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19
1、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增强安全观念,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2、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24小时监视闭路电视和防盗报警信号,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
3、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运转情况,有无可疑情况交接记录清楚,做好每班次的交接班。
4、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负责制。在值班时对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使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
5、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对视频监控图像内所发生的事故及其它紧急情况进行记录。
6、非监控室人员不准进入,任何人不准在监控中心会客聊天。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不准离开监控室,视频监控中心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监控系统的操作,在操作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与维修技术人员沟通,确保运作正常。
7、保证视频监控中心内通风、干燥环境,保证室内卫生清洁,设备外观以无尘为标准。
8、禁止在视频监控中心内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20
一、安全稳定工作指导思想:
依据教育部《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方针和通知,维护学校安全秩序,预防违法犯罪和安全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使学校的教学秩序安全、稳定、顺利地进行。
二、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与责任:
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环(校长)
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崔秀梅(副校长)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焦岩(安全办主任)、赵春刚(总务处主任 )
于洁梅(政教处主任 ) 曲娟(教务处主任 ) 周广领(办公室主任)
及全体级部主任
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焦岩
安全稳定管理员:刘国权(兼职)
学校行政领导人(校长)是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办公室焦岩主任具体分管此项工作,学校安全小组中层领导为各级部、各处室安全管理员,具体负责学校治保、防盗、饮食卫生、学校设施设备和师生安全防范工作。全体班主任主要负责本班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组织。同时建立学校法人代表(校长)与岗位责任状制度,每年签订一次平安责任状。
三、安全教育宣传:
1、建立安全教育月制度(每学期开学头一个月、放假前一个月)。利用会议、广播、视频、板报大力宣传安全教育和“校细则”规定。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坚持每周班主任会、班会安全教育渗透;坚持每学期举行一次安全教育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坚持每学期至少一次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会,发放“明白纸”,做好培训题,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安全办主抓)
2、通过班会、体育活动课形象生动地上好法纪、交通、防火、饮食卫生、安全、自护自理、火灾逃生演练等教育课。(班主任、体育教师负责)
3、建立学校法制副校长制度,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政教处负责)
4、对学习上有困难,尤其是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进行个别帮助教育,作好防范工作。各级部成立教师包帮学生小组,定期与学生交流沟通,并作有包帮记录。(级部主任负责)
5、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家庭教育的作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政教处负责)
四、建立安全、保卫制度
1.门卫制度:执行门卫规则,特别要做好:
(1)外客来访要查问,要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校。学生进出校门佩戴校卡;家长探视学生要与班主任联系,批准后可入校。
(2)严格执行办公楼、教学楼等地关门时间。
(3)实行24小时值班、校内巡逻制度。
2.值日、值班制度:
(1)每天由学校一位领导轮流值日,检查、督促值周老师、管理员和值周班级工作。建立值班领导和值班教师晚上住宿制,加强住宿生晚上就寝管理,做好值班记录。
(2)建立节假日(特别是寒暑假)领导、教师、保安护校队,加强值班。
(3)大潮汛、台风天以安全办为主建立防汛抗台突击队,加强日夜值班。
3.住宿生管理:
按学校公寓及寄宿生有关管理常规和管理制度,管理好学生生活与安全,特别要做到:
(1)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留家长和亲友在学生宿舍过夜。
(2)非寄宿生(特别是校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到宿舍。
(3)寄宿生离校(特别是夜间离校),必须向班主任老师、管理员老师办理请假、登记手读,并通知家长。
(4)寄宿生名单每学期备案留底。
(5)学生宿舍楼由值班领导、值班教师、管理员进行24小时日夜值班。(政教处负责)
4.建立和健全学校计算机网络,电教电器安全管理制度,特别要做好以下工作:
(1)做到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2)禁止汽油、煤气等易燃、易爆进入机房。
(3)配制好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有效有用。
(4)做好网络的安全保密工作,杜绝不健康的网站,密切注意网络病毒。(信息管理员负责)
5.建立师生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制度:
(1)授课期间杜绝不让学生上课。(教务处负责)
(2)建立体育安全行为守则,禁止体育课放“羊”式。(艺体组负责)
(3)严格执行大型集体活动审批制。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做到考察、计划、安全措施的落实,成立临时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确保活动的安全性和趣味性相统一。(政教处负责)
(4)建立健全学生一日在校安全守则。坚持教师每节、班主任每日点名制。(级部主任负责)
6.食堂(总务处负责)
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堂管理制度,特别要做好以下几点:
(1)严把食品质量关,不采购、不销售腐败、变质、发霉过期食品,杜绝“三无”产品进入食堂。
(2)切实做好卫生工作,严格餐具消毒,炊事人员经过体检合格才能上岗。
(3)设立兼职安全消防员,在下班前认真检查火、水、电、煤气,特别是油锅炉,做到专人负责,安全使用。
(4)严把副食品质量关,不采购、不销售腐败、变质、发霉过期食品,杜绝“三无”产品进入食堂。
7.建立和健全医务、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办公室、政教处负责)
(1)建立对食堂饮食卫生的安全监督和指导
(2)大力进行饮食卫生和健康卫生的宣传
(3)杜绝学生在校外非法摊点购物、饮食
(4)联合城管、公安清理校外非法饮食摊点及扰乱学校安全非法设施。
8、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每学期至少请交通部门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讲座,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每学期与家长签订一次《交通安全协议书》;每学期至少请消防部门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一次火灾逃生演练,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每学期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溜冰的安全卫生教育。(安全办负责)
9、制定火灾、地震、食物中毒等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安全办负责)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21
1目的
规范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7-20xx)和《安全色》(gb2893-20xx)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办公场所。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样板,指导各使用单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符合规范。
3.2各使用单位负责安全警示标志的计划报批和维护与管理。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标志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3.3人事行政部负责安全警示标志发外加工制作。采购部负非加工件责安全警示标志的采购。
4安全警示标志的分类
4.1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志。其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园边框,白底红字。
4.2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须设置警告标志。其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标志。其基本形状为正三角形边框,黄底黑字。
4.3在必须遵守的场所必须设置指令标志。其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须作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形状为圆形边框。兰底白字。
4.4在示意目标方向的场所必须设置提示标志。其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表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基本形状为正方形边框,绿底白字。
5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原则
5.1安全警示标志应按照能够起到提示、提醒的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进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预防事故的发生。
5.2各单位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同时,根据公共场所和生产环境的不同,设置相应的公共信息标志,如紧急出口、注意安全等。
5.3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与环境相谐调,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并保证标志有足够的亮度和照明;有灯光的,其照明不应是有色光。
5.4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应避免滥设和不规范使用,在同一地域内,要避免设置内容相互矛盾和内容相近的标志。用适量的标志达到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目的,设置图形符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5.5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应牢固可靠,不宜设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不得妨碍正常作业和避免造成新的隐患。
6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方式
6.1附着式:将标志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
6.2悬挂式:将标志悬挂在固定牢靠的物体上。
6.3柱式:将标志固定在柱杆上。
7其他要求
7.1安全警示标志是公司公有财产,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加以爱护,有责任对损坏其行为加以制止。
7.2安全警示标志的配置使用应列入各级安全检查的内容,生产安全部负责安装,各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持整洁,防止沾污和损伤。
7.3地表安全警示标志由于不可抗力,损坏请各单位告知安全部,安全部将对其修缮或更换。
7.4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发放、回收由安全部归口负责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尽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废品处理。
7.5地表区域划分:以卫生分担区为基础,各自卫生分担区的安全警示标志各自负责。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22
为保证安全,正确使用货梯,满足工作需要,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任何情况下,严禁无关人员开行货梯。
二、除非工作需要,严禁人员进入货梯。
三、货梯进货前一定要核准货物重量不能超过货梯载重量。
四、将货物放入电梯时,须将其放在电梯轿厢的中央,严禁电梯在重心偏离中心时开动电梯。
五、放置货物时须小心轻放,严防货物或卡板碰撞电梯门及轿壁。
六、运行过程中注意检查相关参数,发现异常,须及时停机并报告相关负责人处理。
七、使用完毕后,搞好卫生工作,停在指定位置,关掉电源。
八、相关负责的管理人员须严格监督保养人员的保养情况,并仔细检查其填写的保养记录表,对电梯运行状况须有一个全面清楚的了解。及时申报年检,并对检验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23
1、各校要按照《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幼儿园卫生及幼儿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幼儿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必须经区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幼儿园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4、开展幼儿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幼儿园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24
一、本市场(超市、商场)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自我检查管理制度,自觉履行食品质量管理职责。建立食品质量管理机构,配备检测仪器,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岗位,指定有业务水平的人员担当食品质量管理工作。
二、根据季节变化、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和相关行政部门要求,及时制定检测工作计划,调整和规范检测的品种、数量、批次。
三、每日营业前对蔬菜、水发食品、腌制品、米、面、豆制品等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残留农药等指标重点检测。检测品种、数量、项目、结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检测资料妥善保存,检测结果及时登记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四、通过对食品质量进行常规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立即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同时通知柜台暂停销售,经确认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五、对经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协助工商部门追查进货源头。对已经销售的食品,应迅速采取措施召回。
六、有计划地邀请法定检验机构,对场内仪器进行抽样检验、质量判定,公布食品质量信息,指导消费。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25
为进一步规范氧气瓶、乙炔瓶的管理,消除隐患,防范事故,电解铝厂结合实际生产情况,现对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管理做以下规定:
一、气瓶存放:
1、现场存放的氧气瓶、乙炔瓶应分类存放,存放地点要远离热源、易燃易爆及人员密集区域。
2、气瓶存放现场应做好定置管理。区分存放空、实瓶;存放区划线标识、警示标志、msds卡、专人负责牌要齐全;防倾倒装置要有效。
3、现场存放的气瓶安全附件要齐全,不得遗失或缺少。每个瓶体应配备2个防震胶圈,1个防震帽。空瓶外出灌装时应取下安全附件,领回实瓶后立即配备齐全安全附件。
二、气瓶日常管理及使用:
1、气瓶要建立台账,做好领取和使用记录。
2、在搬运气瓶过程中严禁混装,严禁撞击瓶体,严禁就地滚动。
3、在非动火区域动火作业时,必须按照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4、在进行气焊气割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开放置,距离不低于5米,瓶体上应有防震胶圈,放置稳固,距离明火源或热源不低于10米,特殊情况需加大间距。
5、减压阀、压力表应完好。气线应顺畅,严禁破损漏气、严重折弯。气线不得从操作者两腿中间通过,过路气线必须做好防护。
6、乙炔瓶应竖直放置,必须安装回火防止器。乙炔瓶不得放置于有放射性射线的场地和橡胶绝缘体上。凡与乙炔接触的附件,严禁选用含铜量大于70%的铜合金以及银、锌、镉及其合金材料。
7、氧气瓶口应保持干净,严禁沾染油脂。氧气实瓶不得在烈日下暴晒,瓶体温度不得超过40℃。
8、在开启瓶阀和减压器时,人要站在侧面;开关气瓶阀门要缓慢操作,切不可过急或强行用力。瓶内气体不可完全用尽,剩余瓶压不得低于0.05mp。
9、气瓶的.减压器和管系发生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或使用铁器一类的东西猛击气瓶,更不能猛拧减压表的调节螺丝,以防止气体突然大量冲出,造成事故。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xx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26
赛迪大厦安全施工防护管理程序控制规程
1.目的
强化安全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2.范围
适用于项目执行部各种操作的'安全防护。
3.职责
项目执行部所属工程部在施工作业时,必须按《工程部工作手册》中有关安全施工防护规程执行,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4.程序
4.1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安全操作意识。
4.2加强大厦及社区内各部位巡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3蹬高作业
4.3.1蹬高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必须有监护人。
4.3.2使用梯子时,要有人监护,确保梯子的可靠性,防止摔伤和砸伤他人。
4.3.3在顶棚内工作时应核查清楚横梁或龙骨的承重,严禁在活龙骨、支龙骨上操作。
4.3.4在顶棚内操作时应保护好电线管路、空调管路、消防线路、喷洒管路,防止电气短路或跑水事故发生。
4.4工作中注意安全用电,停电作业要验电,使用合格的试电笔,确认无电后方可拆接电源,带电作业要有监护人。
4.5检查管路和阀门时,无论是停气、停水都要先验明是否真正关停,并且松半扣试压,挂相应标识牌加以确认,严禁带压操作。
4.6电梯、锅炉等特殊工种操作,必须由持证人员进行。
4.7各作业管理人员负责做好工作记录。
5.监督执行
工程部经理监督执行
6.支持和相关性文件
jc/gza06-1998(1)《工程部工作手册》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27
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公司电气作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要求,目的是为了保证电气运行安全和人身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x公司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的管理。
2、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电气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
2.2、设备安全课负责电气安全的归口管理,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结合安全内审、外审每年不少于两次)。
2.3、机械动力厂负责组织、实施电气设备的搬迁、安装和调试;
2.4、技术部负责电气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的初审。
2.5、生产部负责新购电气设备的审核和立项。
2.6、管理部负责电气设备的购置和废旧电气设备的处理。
2.7、电力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电气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确保电气设备性能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管理内容
3.1、电气系统的设计、安装、改造
3.1.1、电气系统的设计、安装和改造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3.1.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电力设计、施工和验收应按集团公司Q/PG G19G.009-20xx《“三同时”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
3.1.3、选购的电气设备和元件必须是通过安全认证的产品。
3.1.4、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包括委外设计施工)和改造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3.2、电气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3.2.1、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试验的工作人员应符合Q/PG G19G.015-20xx《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中的要求,从业人员应没有视觉、听觉障碍;没有高血压病、心脏病、癫痫病等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2.2、电气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有关电气设备性能及参数,严格按照“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要求进行作业,并定期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复训。
3.2.3、电气作业人员应熟练掌握紧急救护方法,会正确使用电气安全用具及消防器材。
3.3、无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得到批准,并有监护人员在场,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3.4、接地和防雷
3.4.1、每年雷雨季前设备安全课负责组织对厂区建筑物防雷设施进行测试,并由市防雷技术中心出具“防雷检测记录”;机动公司负责对电网接地进行测试,填写“高压电网接地检测记录”表并存档,对不合格的须采取措施恢复其性能。
3.4.2、各用电部门负责本部门使用设备的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的检测(每年春季进行一次),填写“单台设备接地、绝缘检测记录”表,其记录归档。
3.4.3、电气设备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其接地电阻一般应≤4Ω,特殊用途的地方按有关规定执行,接地线颜色为黄绿双色。
3.4.4、架空线和进户线应设有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应≤10Ω。
3.5、用电安全管理
3.5.1、机械动力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如电焊机、电炉、切割机等)不得带电搬运,人离开岗位应关停设备,切断电源;移动式电气设备定期由专业人员进行绝缘电阻等项目的检测(每季度一次,具体内容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 ),并填写相关记录,其记录归档。
3.5.2、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可靠地与电网PE线连接,零线与地线必须分开;接地线截面要符合标准,维修时应全面检查。
3.5.3、在易燃易爆场所和仓库里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规定。产生大量粉尘、气体的工作环境,应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且不准架设临时线;在工作场所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3.5.4、架设临时电源线按Q/PG G19G.018-20xx《电气临时线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的规定执行。
3.5.5、各单位的电气箱、柜、板须编号,1.2m内禁止堆放物品,自行定期检测和记录,其记录归档。
3.5.6、配电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
3.5.7、严禁带电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带电作业的,应严格按Q/PG G19G.017-20xx《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由熟悉技术且技术等级高的电工进行监护,带电作业者应穿戴和使用完好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绝缘工具。
3.5.8、电气设备发生事故时,由设备安全课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做到“四不放过”,电气作业人员应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分析。
4、相关文件
GB/T13869-92 《用电安全导则》 Q/PGJ G19G.009-20xx《“三同时”管理制度》
Q/PGJ G19G.015-20xx《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Q/PGJ G19G.018-20xx《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
5、记录(表格)
JHJD001电气作业安全用具检测记录JHJD002单台设备接地、绝缘检测记录JHJD003高压电网接地检测记录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设备安全课起草并负责解释。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28
1、实验保管员必须对易爆、易燃、有毒、易腐、易发霉物品进行妥善管理,专柜存放并随时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制定教学试验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2、加强实验物品借还管理。任课教师借用实验物品应进行详细登记,课后及时归还。保管员认真清理归还物品,注销归柜,防止有毒危险物品流失。
3、所有任课老师必须全面了解该科教学实验时可能产生安全事故的环节及预防措施、事故处理办法,严格按照规程进行实验。
4、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加强学生用电、用水、用实验器材及实验药品的管理,提高学生预防和处理安全事故的能力。
5、教师在做实验前,要向学生讲明可能产生的安全事故及处理办法,要求学生严格按照规程进行实验。做演示实验时,应注意实验操作安全,要求学生保持一定的观察距离;学生在进行分组实验时,老师要严格控制实验纪律,加强指导,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6、实验室如发生安全事故,在场的教职工应立即做出应急处理,并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领导。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29
1.目的
规范盐酸的储存使用管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适用范围
和盐酸有关的各个部门和环节。
3.内容
3.1管理原则
1.必须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购买、运输、使用、储存盐酸。
2.成立盐酸(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确定1-2名专兼职盐酸(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
3.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安全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
4.管理人员每天不得小于2次巡检,做好记录,消除隐患。
5.安全人员每周组织检查1次,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2采购
每次采购,均由购用单位派专人携带市易制毒化学品购用申请表以及前次办理的购用证明、实际购买情况,到市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办理购用证明。购用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每证仅限购一次。在购用证明办理后未能按时购买,应在有效期满后七日内将已过期的购用证明交回原发证机关,由原发证机关注销作废。
3. 由购用单位派专人持购用证明前往有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厂商或经营单位购买,不得请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4. 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所限定的'数额。
5.仅限购用证明上所注明的购用单位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交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3.3储存
1. 储存库房阴凉通风,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5%。保持容器密封。应与碱类胺类碱金属易燃物分开存放,切记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2.盐酸的储罐材质标识符合要求,严禁带缺陷使用。储罐应分类存放,间距不小于1米。
3. 盐酸化学品运抵单位后,必须由联络员在场监视卸货、入库,数量核对无误后,有送货人、仓管员、监督员分别在《盐酸出入库登记证明簿》上签名。
3.对易泄漏有害介质的管道及设备尽量露天布置,有利于有毒气体的扩散,使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积累。分析室设局部排风,加强排风排毒。装置排出废气集中排放,排放口高于操作面。
4. 盐酸须有单独的仓库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出入库台帐登记要清楚、全面、准确。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盐酸化学品仓库。
5. 使用部门(车间)须开具《盐酸领用申请单》,由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后,向仓库领用盐酸。出库时联络员须到现场监督,领用人、仓管员、监督员核对数量后分别在盐酸出入库登记簿上签名。出库后由联络员陪同领用人将盐酸送到使用部门(车间)。盐酸领用单位应建立登记台帐,单独装订成册备查。用槽罐储存盐酸的,从槽罐抽到高位槽(即抽离槽罐)即视为出库,做出库登记。
6.使用部门(车间)应按当天使用计划,合理领用盐酸。原则上谁使用由谁领用,负责领用人下班,如盐酸还有剩余即视为不能使用完,使用部门(车间)负责人应安排二个人将多余的盐酸送回仓库。
7.由仓库管理人员应对送回的盐酸进行称量后作为入库原料进行登记,送回人、仓管员分别在登记簿上签名。不得将领用原料暂存在仓库中,使用部门(车间)不得私自存放盐酸在本部门(车间)。使用部门(车间)再次领用已送回的盐酸应按第九条规定重新办理领用手续。
8.仓管员和联络员应每月盘点当月的使用数量和库存数量,核对无误后,在每月5日前将盘点情况寄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如在盘点中发现存在数量不对应,应立即报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公室,由管理办公室和使用企业共同复核。如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3.4操作使用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尽可能机械化化自动化。
3. 加强个人防护措施,作业工人应配备耐酸碱橡皮手套、橡胶耐酸碱服,护目眼镜;。远离易燃物可燃物,避免与碱类、胺类、碱金属接触。
4.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5.车间应配备常用应急救护物品。
3.5废弃排放
1.用碱液-石灰水中和生成氯化钠或氯化钙,用水稀释后排入废水中。
3.6泄漏应急处理
1.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2.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3.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水沟等限制性空间。
4.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和,也可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排入废水系统。
5.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3.7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2.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保持呼吸畅通,如呼吸困难,即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人工呼吸,就医。
4.食入:用水漱口,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30
1、维修室内严禁烟火。
2、维修室内必须保持卫生整洁,各类仪表摆放整齐,分类管理。
3、各类仪表维修校正完毕后,要作好记录。
4、维修校正的仪表要由专人保管、发放,并建立登记制度。
5、使用中的便携仪应由专业人员每隔10天用标准气体进行校正,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
6、便携仪使用前,应由专职人员对仪器的零点精度何报警点进行检查何调整,确保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便携仪工作电压低于2.3V时,应立即进行充电。
8、便携仪充电应在通风良好,并远离矿灯充电房何H2S等有害气体处。
9、光瓦及断电仪的维修必须按照说明书进行。
10、仪表因发放回收不即使造成的,由维修室负责赔偿。
11、凡因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仪表损坏的由使用人赔偿。
12、光瓦、便携仪及风速表的仪表半年必须到局计量处进行强检修校正一次,并有合格证及标校记录。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31
一、认真贯彻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二、认真落实施工组织、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及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三、在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四、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领导组织职工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
六、主持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推广规范化安全管理,支持安全部门工作。
七、发生重大已、未遂事故,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时上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认真吸取教训。
承包安全管理制度 篇32
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三、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有专业运输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随便倾倒物料
五、液体危险品物料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完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六、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防止危险物品流失而引发事故
七、危险物品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等情景,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八、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
九、罐区、装置区要坚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十、装卸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十一、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防火罩
十二、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十三、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和带有阻火器的通气管
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一、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景严格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三、未经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四、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