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任命管理制度(精选3篇)
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篇1
l、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依法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必须持有有效资格证书上岗;
2、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依法配备、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的任命和更新须以文件或任命书加以体现;
4、公司最高管理者可依法在高级管理层中指定安全生产管理者;
5、公司最高管理者应依法以书面形式任命安全负责人、员工代表、消防队负责人、抢险救援人员、事故调查员、与风险及其评估相关的职位等;
6、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应设置专职医护人员及员工代表;
7、文件或任命书应由最高管理者及接受任命人员签字;
8、依法建立公司安全委员会职责及成员职责;
9、管理层应依据接受事故调查分析技术、沟通技巧、法律依从性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变化管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技术等培训;
10、员工代表不仅需要熟悉职责范围内的各种危险源及其风险情况,而且应完全胜任其职责所要求的所有条款。
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生产经营,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的任命。
三、职责
总经理负责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
四、内容与要求
(一)、安全机构的设置
1、公司根据自身的状况和需求,设立符合下列要求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组长、副组长、成员均应书面任命,并明确其相应职责。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能力。
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包括安全部员工及各部门兼职安全员等。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发展方案,形成会议纪要并由组长签发。会议纪要包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案等。
2、成立安全部
1)由公司总经理确定并发文成立安全部,并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简称安全员)人员。其他部门按规定由部门负责人专兼任或挑选安全管理人员。
2)专职安全员,应由不低于中专或等同中专学历、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并经安全培训,持安全资格证上岗者。
(二)、人员的任命
下列职位人员必须书面任命
1)安全员(专职)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3)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4)应急救援队人员
上述被任命的人员接受相关的培训,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能力。
(三)、权限和职责
1、公司在成立各个安全组织机构时,就要明确地赋予职责和权限。
2、公司在任命各位安全管理人员时,同样要明确地赋予职责和权限。
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篇3
一、培训宗旨:
向管理要效益、向培训要人才
通过短期密集培训及中长期培训,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造就新型的适合智能化物业管理的高素质人才,为行业造就一批精通管理与现代技术的专业队伍。
二、培训目标:
100%的持证上岗率
100%的精通智能化网络,成功掌握2—3门相关专业
通过2—3年造就一批现代物业管理的高素质队伍
三、培训内容:
1、智能化住宅的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智能住宅可能出现的.管理漏洞;
2、各岗位培训,特种工种操作及新技术、技能培训;
3、服务质量服务技巧培训;
4、企业形象及住户满意系统cs培训;
5、管理模式培训;
6、电脑基本操作技能培训;
7、法律、法规、物业发展动态培训。
四、培训方式:
集中密度的短期与中长期培训相结合,自办培训与联办、代训相结合,知识结构原理培训与具体实践操作相结合。
五、培训机构建立、监督、奖罚办法及培训经费
培训由公司领导专职负责,专设培训部、层级落实,统筹安排。
入住前期培训:每日培训、周末考评
入住后期培训:每周培训,月月考核
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将作为工作业绩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严格按照优秀、及格、不及格等级别处以不同程度奖罚,不合格者将予以调换岗位甚至辞退。
在所有培训的管理人员中,实行10%的淘汰率,能者上,庸者下,力争通过培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将物业管理推向更高的境界。
培训经费:聘请老师、场租、书籍等费用,原则上由管理服务费中提取,根据实际情况可由被培训人员补充部分不足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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