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档案管理制度(精选3篇)
养殖场档案管理制度 篇1
长有养殖场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养殖场档案管理,增强养殖场档案的实用性、有效性和可追溯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
养殖场的规划、年度计划;生产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通知;协议合同、项目方案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二、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保证养殖场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养殖场的归档资料实行“日清月结”、“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四、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计划类、生产统计类、财务类、人事类、决定通知类、协议合同类等进行分类。
2.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嫉妒一次,每年度进行系统整理。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五、档案的`借阅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3.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4.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八、档案的销毁
1.养殖场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在销毁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养殖场档案管理制度 篇2
1、遵守检验检疫有关法律和规定,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职责。
2、负责养殖场生产、卫生防疫、药物、饲料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3、负责对养殖用药品、饲料的采购的审核以及技术员开具的处方单进行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发药。
4、监管养殖场药物的使用,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并严格遵守停药期。
5、应积极配合检验检疫人员和公司实施日常监管和抽样。
6、如实填写各项记录,保证各项记录符合公司和其他管理和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
7、监督员必须持证上岗。
8、发现重要疫病和事项,及时报告公司和检验检疫部门。
养殖场档案管理制度 篇3
1、具体目标。
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2、主要任务。
一是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规范苗种生产行为。二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加强水产品产地监管,严厉查处水产养殖过程中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未依法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的行为,使用限用药物未遵守休药期制度售卖产品的行为。三是开展水产品药残监督抽查,加强产地准出管理。四是对养殖基地的标准化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3、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重点违禁药物,鱼类、虾蟹类等重点出口和国内市场大宗水产品;重点单位:水产苗种生产企业,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养殖基地、出口基地和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场);重点区域:渔业主产区重点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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