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小讲读后感(精选30篇)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1
《红楼梦》是一部很值得阅读的书,不读这部书的人,真是枉来人世一场;读了这部书而没读懂的人,真是遗憾终身。这部书,我每隔几年都会重读一次,每一次都会有不同的感受。虽然不算有灵性的人,但每次翻开《红楼梦》,总会读得津津有味。不过近日一口气看了周汝昌先生所著的《红楼小讲》,才发现原来《红楼梦》的原著是如此伟大!程高的篡改真是让这部伟大的书面目全非,蒙蔽了此书最璀灿的、最闪耀人性光辉的光芒,原著就如珍珠蒙尘,日月为乌云所蔽,让世人无法得见其真颜面,可恨可叹!
幸好,周先生多年对《红楼梦》的考证、解读、探索之成果,通过《红楼小讲》,让世人得以认识《红楼梦》原著的核心精神,得以管窥原著的更加伟大与不朽,这实在是一大幸事!阅读了此书,我真是如梦初醒,更进一步认识和了解原著之博大精深!曹公如尚在人世,一定会引周先生为知已的!
在《红楼小讲》中,周先生独具匠心地考证了全书原来的主旨。以往我们说《红楼梦》是一部反封建道德礼教的书,说贾宝玉和林黛玉都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现在看来那不过是现代人为了政治需要而作的道德评判!据周先生的考证,其主旨是写众多女子的不幸遭遇和悲惨结局,也是一部纪录“悲欢离合、炎凉世态”的家族衰亡史。绝非现在流行的程高本所单述的宝黛钗三角恋悲剧那样简单!原著结构宏伟奇巧,与《水浒传》相映照,《水浒传》施公写了108个绿林好汉,而曹公则写了108个女子。原著应该是108回,“前后各为一‘扇’,即半部54回。两‘扇’前后不但对比对映,而且以前伏后,以后应前,各自有双层的笔法内涵,有表有里。”书中普遍采用象征、隐喻、映射等手法,随处可见伏脉暗线,都是为后半部故事的发展作铺垫。
按周先生的考证,故事的结局与程高版的大相径庭,尽管经过数百年的流传之后,人们已经接受了高鄂版的结局,但那远非作者的原意。读完《红楼小讲》,我相当信服周先生的分析,也很认同他剖析的故事结局,并打算找时间再读《红楼梦》,核对一下周先生的评析。可惜的是原著世人无缘得见,真乃人世一大憾事!而周先生的述著,让世人得以拔开迷雾,见识到原著真正无与伦比的伟大,这,又何尝不是一大幸事呢?感谢周先生的努力,让我和众多喜爱《红楼梦》的人不致于抱憾此生!
周先生说原著中很多隐喻的诗词和谐音的姓名,如英莲是“应怜”,贾府四个女儿的名字“元、迎、探、惜”谐“原应叹息”,钗、黛、云三人的姓对应“淋血史”,细想真是有理,我看“贾王薛史”四大家族之性是不是相对应于谐音“家亡血史”呢?这是我个人的胡猜,如果是,其实曹公写的除了是一干女子的悲惨命运,其实也是一部描述他家族衰亡、悲欢离合的血泪史啊。如有幸遇到周先生,可真要问一问我的猜想是否正确。
对《红楼梦》这部人间巨著感兴趣的朋友,建议最好读一读周先生的《红楼小讲》。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2
我看过周汝昌的《梦解红楼》感觉没什么收获,也因此认为周的红学研究也没什么。暑假在杭城改高考卷的时候,我偶而在枫林晚看到周的《红楼小讲》,翻看其中关于林黛玉眉眼描写研究的一节,觉得周的考证非常有道理,遂决心买一本看看。今天刚把这本小书看完,总结一下收获:
我读中学的时候久闻《红楼梦》的大名,买了一本准备看,可是看了几页就实在看不下去了。上大学后,想到自己是文科生,要是没看过《红楼梦》会被人家笑的,所以我就硬着头皮看了一遍,也看了书中的古诗词,都没看出什么味道来。工作后,我又将前八十回再看了一遍,因为据说前八十回是曹雪芹本人写得,也没看出什么味道来。后来买了央视版的《红楼梦》电视剧碟片,三十多集,越剧,居然看完了,觉得其中的台词确实很美,演员唱得都很有韵味。上课时也教过几篇〈红楼梦〉“选段”,但基本上都是照本宣科,没什么个人体悟。
今次,看了〈红楼小讲〉,我才发现《红楼梦》原来是这样一部书,发现以前学过的、教过的有许多东西都是错的,至少是值得商榷的。通过这本书我终于认识到了〈红楼梦〉确实是一部伟大的著作,曹雪芹确实是一位伟大的作家,高鹗续作对原作有巨大的破坏作用。该书加深了我对〈红楼梦〉的认识,改变了我对书中一些人事物的看法,勾起了我研读真〈红楼梦〉的欲望。如,曹雪芹所描写的“爱情悲剧”决不是简单的粗俗的“三角恋爱”的悲剧,“他所谓‘谈情’,虽也包括着男女之间的‘爱情’,但博大精神并不如此狭细,而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真实感情——即做人应当如何对人对已的巨大课题”;林黛玉是沉湖自尽的;“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应为“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
反思自己不能读出〈红楼梦〉味道的原因,一是天赋不够,不能像张爱玲那样直觉到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的差别;一是虽听过《红楼梦》有好几个版本,但主观上认为差不多,也就没有找来看,麻痹粗心,所以一直就错下来了(当然周的观点可能也有可商榷之处);三是还是太过粗心,没有从细微处下功夫,没有好好品味;四是书如人也分好坏,好人不易碰到,好书也不易碰到,要看缘份的。
碰到好书就像碰到好人一样,要爱她珍惜她,用全部的学识、智慧、精力去读她,用一生去读她。这是周先生的〈红楼小讲〉给我的最大启发吧。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3
周末在家,课还来不及备,先看上了周汝昌先生所著的《红楼小讲》。从记事起,便闻说四本名著中红楼梦位居榜首,是集文史哲于一身的伟大作家曹雪芹作的文化小说,初中课本中似乎还收录了一篇《刘姥姥进大观园》,忘记是几进了。而真正接触此书(可惜是程高修改本)是在初二暑假,因身体不适在家休养,阅读便成了打发时间的好方式。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爱上了阅读,养成了静思的习惯。阅读是能改变人的习性的,或者说能够唤醒人内心深处的真善美。
后来从报纸上读到了刘心武先生品析红楼,印象非常深刻,是讲秦可卿身世一章,才知道自己即使看过几遍红楼,心智却是如此愚钝,那时候也只是把红楼当成一般小说来看,感觉写的章节很多,很乱,但里面的诗词歌赋是最令人钦佩的,故有模有样的运用到了写作当中,当时拿作文高分其实也简单,就是要多用排比、拟人,更好是引经据典。想想确实挺好玩的,凡是到正式考试,李白杜甫是忙坏了,来那么一位曹雪芹,那分数还不飙升。
现在想想,什么文字才是好的文字,我觉得刘震云老师说的对,好的文字应该是真实的,朴实的,知心的,不同的。而文字的朴实,必须人要先朴实起来。
谈着有些远了,还是回来说说周汝昌先生吧。在红楼界里有三位大师,胡适,俞平伯和周汝昌。早闻胡适先生目光如炬,见解独到,陈丹青在一次访谈中说到自己20xx年看过的最好的书,便是胡颂平先生所著的《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说到这里,不免感觉遗憾。在当当网潜伏数月,这本书竟然一直处于缺货状态,好书真是洛阳纸贵。书中谈到胡适之先生见识渊博,小到一个字的发音(河南卫视新近播出的成语英雄不就是这种谈话形式吗),一首诗词的字句,大到国际形势的演变,社会背景的探索,莫不娓娓道来,妙语连珠。周汝昌先生跟红楼结缘,也是胡适之先生所致。只因为几封信(内容不祥),周先生便走上了六十余载的红学之路。
读《红楼小讲》,可以想象周先生久伏书案细细考证,小心成文的影子。周先生受红楼影响甚大,对书中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作了考证,从古文小说,从历史背景,从国内外图书馆所藏珍本,里里外外被他挖了个遍。前文已讲,莫泊桑的一字说,全世界的文学家都记在了心里面。曹雪芹这部泣血巨著更是惜墨如金,草蛇灰线,伏脉千里。曹老先生真是对笔墨处处吝啬,文章经历增删五次,批阅十载,处处点情,字字珠玑,相比之下,现在是个人名都能出书,陈词滥调泛泛而谈,这些人,岂是真正懂文字之人?
曹老先生成书十载,其后人周老先生更毕其一生钻研红学。我喜欢红学痴儒这个称号,但是周老先生却不喜欢人家称他为红学家,他说,‘在这部巨著面前,我只是寻得皮毛,我能懂雪芹其人其书到什么程度?’。可叹其才,可叹其痴呀!写到这儿,忽然想起跟学生的一次对话,问,怎样才是谦虚?我讲,认识自我。懂得越多,越觉得自己无知,不懂的人,才会处处张扬。但谦虚二字又哪儿是这两句话所能说尽,每每读前辈的文字,读得越多,愈发觉得自己可怜,愈发珍惜起时间来。所以每次我都会鼓励学生课余时间去阅读,养成终身阅读的好习惯,没有运算能力不打紧,但是没有阅读能力就危险了!有了学习的意识,你就学会抉择,学会放下与拾起。
文章的题目为一辈子只做一件事,实在是周边的人想做的事太多,而做成的事太少。曾问过一名老教师,怎样才能把书教好,他告诉我,一辈子只干教育这一行。我跟学生讲,我们都不聪明,当然也不笨,既不聪明也不笨的人怎么生活于世,一辈子只做一件事就好。而读老先生的文字,学到的不止这些,有一句话此时愈发清晰起来,咬文嚼字,是中国文化的最高境界。我们此刻赋予咬文嚼字新的含义,教育工作,也需要这样咬文嚼字的痴气儿,因为教育无小事,细节比大局更关键。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4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雪域豹影》。觉得很有意思,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吧。
它的作者是沈石溪,主要讲的是一只母豹,她刚生了四个孩子的同时,刚好又因一次雪崩失去了丈夫,在这两个困难下,她被迫去找一个养父,她先找到一个名叫“花月亮”的公豹,即使那只母豹提出了:“只要你帮我一起养育他们成年,我就成为你的伴侣!”,(因为豹子成年只需一年,母豹可以养育更多的小豹)但“花月亮”看见她的四个孩子时,断然离去。她又找了几个,仍以失败而告终。有一次她猎食回来,竟发现“花月亮”在此它的.窝里一手捏脚的,她急忙跑过去一看,竟发现他的二女儿被他咬死了。此时,他也发现了她,慌忙跳出窝里,飞奔而逃。她痛苦万分,急忙追上去,却未能追上。这个恨便深深的映入她的脑海中。
之后,她不仅报了仇,还找到了一位合格的“继父豹”。
这时我想:“人只要坚持不懈,没有什么成功不了的!”(有改动)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5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奸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奸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奸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推翻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复仇贯穿了全文,也正是那样有着复仇的责任才有着惩恶除奸的使命。故事虽简短却沉重,让人能感受到那时社会的处处威逼之意。谁亦无法于那样的社会中安好地生存着除了那些如同王一样奸恶狡诈却又自以为正义的人。哪怕不可得知黑色人究竟是有何来历。言语之间亦可以看出他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如此让人失望的社会也是作者所处的社会。虽是取材于历史故事但又有自己的改编,他用辛辣的嘲讽来表达自己对那样的社会的不满。一边是杀父的仇人所喻的害人社会,一边是为了惩恶除奸付出了自己生命的黑色人所喻的作者的内心;一边是两个为报仇而牺牲头,一边是前来看热闹的百姓,这极具对比性,这也正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许多把国家兴亡的责任置身于外的看客。他们看着同自己一样被欺负的人受害却如同与自己无关一样。然而,崇高的使命与庸众相对竟有被消解之意,终究孤不敌众,这也有表达作者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只有自己一人去反抗当时的社会,想要成功似乎并不容易甚至还有些绝望。故事还有许多极具创新的故事,夸张中也显露着许多的恐怖,无疑也只是想表露作者所处的那个吃人的社会的恐怖。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6
读完厚厚的一本《万物简史》,我感到意犹未荆这真是一本最打动人的科普书。
作者比尔·布莱森自称这本书是“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他用清晰明了、幽默风趣的笔法,将宇宙大爆炸到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所发生的繁多妙趣横生的故事一一收入笔下。这是一本可以从任何一页任何一行任何一个字开始把你吸引的书,就像是在聆听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你可以和作者一起,穿越时空的隧道,去与达尔文、爱因斯坦、牛顿这样的巨匠一起遨游科学的海洋,探索宇宙和世界的奥秘。在这本书里,作者不是在陈列知识,而是用满腔热情把知识做成工艺品,让人读来舒畅,有时忍不住要拍案叫绝。
书中回溯了科学史上那些伟大与奇妙的时刻,引用了近年来发现的最新科学史料,几乎每一个被作者描述的事件都奇特而且惊人:宇宙起源于一个要用显微镜才能看得见的奇点;全球气候变暖可能会使北美洲和欧洲北部地区变得更加寒冷;1820xx年印度尼西亚松巴哇岛坦博士拉火山喷发,喷涌而出的熔岩以及相伴而来的海啸夺走了10万人的生命;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是“世界上最大的活火山”……而那些沉迷于科学的科学家们也是千奇百怪:达尔文居然为蚯蚓弹起了钢琴;牛顿将一根大针眼缝针插进眼窝,为的只是看看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富兰克林不顾生命危险在大雷雨里放风筝;卡文迪许在自己身上做电击强度实验,竟然到了失去知觉的地步;发现第一批陆地动物鱼甲龙化石的瑞典古生物学家贾维克居然数错了手指、脚趾的数量,还把化石藏了48年不让别人看……
这本书的语言风趣幽默,在读到描写哈雷这位科学家的文字时,我一下子笑出了声。其实,类似这样的语气和描述在书中比比皆是。“哈雷是个不同凡响的人物。在漫长而又多产的生涯中,他当过船长、地图绘制员、牛津大学几何学教授、皇家制币厂副厂长、皇家天文学家,是深海潜水钟的发明人。他写过有关磁力、潮汐和行星运动方面的权威文章,还天真地写过关于鸦片的效果的文章。他发明了气象图和运算表……他惟一没有干过的事就是发现那颗冠以他名字的彗星。他只是承认,他在1682年见到的那颗彗星,就是别人分别在1456年、1531年和1620xx年见到的同一颗彗星。这颗彗星直到1758年才被命名为哈雷彗星,那是在他去世大约20xx年之后。”
虽然已经读过很多的科普书,但我要说,《万物简史》是到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最打动人的一本科普书。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7
司马迁的《史记》,贯通祖国三千余年的辉煌历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是一部经典之作。
该书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古典典籍之一,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三千年璀璨的文明,生动的描写了三千年大大小小的一些史事。读过这本书,让我深深得感受到了祖国文化的伟大,令我心存敬意。史记的生动描写一直鼓励我们的写作,以及我们祖国的发展,史记一出来,可谓是洛阳纸贵啊。
一部伟大的作品,总会有辉煌的成就。《史记》这一部伟大的作品,是祖国文化史上的一颗明珠。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就像尤安·艾肯在《走遍天下书为侣》一文中所说的那样,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历史旅行,读者像是穿越了时空,成了一位历史事件的亲历者,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就仿佛在和司马迁面对面的谈话,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一本令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应该细细阅读的经典!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8
李世民曾说过:“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利用假期我读了《儒林外史》。《儒林外史》是由清代小说家吴敬梓创作的章回体长篇小说。全书共五十六回,约四十万字,描写了近两百个人物。小说假托明代,实际反映的是康乾时期科举制度下读书人的功名与生活。
青年作家贾飞评价《儒林外史》:封建社会知识分子升官发财的一本教科书。从中可以看出在封建体制下,知识分子、乡绅等扭曲的灵魂,同时也控诉科举对人们的毒害。书中开头出现王冕,有王冕勤奋自学画荷花的故事,与不愿卖画给官员的洁身自好。中间出现风四老爹,结尾出现四大奇人。他们全是没有社会地位、游离于统治秩序之外的平民百姓。他们的冰清玉洁、古道热肠、淡泊明志,都与丑态百出的儒林与官场形成鲜明对照。“鲁迅对《儒林外史》的人物刻画有很高的评价,他认为《儒林外史》做到了:“烛幽索隐,物无遁形,凡官师、儒者、名士、山人,间亦有市井细民,皆现身纸上,生态并作,使彼相,如目在前”。而我认为《儒林外史》给人一种意境美,对雨后荷花的描写深入人心,运用多种人物刻画的方法,使人物的形象立体、生动、丰满。随着文化的高速发展,假论文、假作者与版权纠纷等等问题屡见弊端。此书中也透露出现代文化发展的雏形,二十一回中牛浦郎将自己的名字,加上别人的号出书。如今假广告、假产品害人不浅。封建社会中一些江湖骗子,如何使用伎俩骗人。《儒林外史》第十四回中有着精彩的描述,马二先生在祠门口遇到了骗子。骗子一出场给人的印象就不一般,从外表打扮上就迷惑人,接着骗子又从一些侧面,假造自己不一般,让人更加容易相信。对于理财严监生与杜少卿也不同,严监生拥有百万资产却分分计较,弥留之时还顾虑着两茎灯草;杜少卿挥金如土,全然不在乎金钱上的分毫。
读史可以明鉴,可以让你了解历史的兴衰,可以知道该怎样做才能使自己立足于社会。以历史来告诫自己、鞭策自己,使自己在成功的道路上少走弯路。同时这还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增长我们的见识,丰富我们的学识,让我们成为一个更加完善的人。一起来读史吧!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9
读了《秋天的怀念》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妈妈的爱比天空的太阳还要灿烂,还要温暖,尤其是文中妈妈说的一句话:“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我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
我想到了我的妈妈。记得有一次,晚上睡觉的时候,我突然发烧了,妈妈知道了,飞快地跑到厨房,从冰箱里拿出冰来,迅速来到房间里给我降温,可是我这次发烧比以前都要厉害,半夜里,妈妈带我去了医院。医生说我发高烧,要打吊针。到了输液室,我立刻大哭起来,妈妈赶紧安慰我,和护士好不容易抓住了我,一根针头插进了血管,我望着我的手,心里害怕极了,痛苦极了。
我靠着妈妈的胸部,听着妈妈心跳的声音。我隐隐约约听到一阵熟悉的声音,啊!这是妈妈心碎的声音,这钻心般的疼痛,仿佛痛在妈妈的心窝里。想不到妈妈比我还痛呀!我看见妈妈焦急的样子,乖乖地停止了哭声。等我吊完针时,天已大亮。妈妈双眼布满了血丝,拖着疲惫的身子带我回家了。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作者的妈妈是伟大的,世界上的妈妈都是伟大的。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10
阅读,是开阔眼界的道路;阅读,是丰富知识的桥梁;阅读,是使人进步的阶梯。在我的心目中,阅读是寻找爱的幽静小路,它能引领你打开智慧的大门。《柳林风声》是一本自始至终都充满爱的书,会让你感受到大自然的美,动物们的美,心灵里的美,让你在爱的怀抱里,去发现身边一切美好的事物。
这本书以蟾蜍、鼹鼠、獾和河鼠的历险故事为主要线索,详细的描写了它们的多彩生活。一只鼹鼠厌倦了地下那黑暗的生活,来到了地上面,并结识了河鼠,从此,它们便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河鼠向它介绍了小河岸边的各种古怪的事情,给它讲了獾和蟾蜍的故事,为它讲解大自然的无穷奥妙,同时蟾蜍迷上了汽车,结果受到了牢狱之灾。后来,蟾蜍经历了重重险境,终于逃出了监牢。可是,蟾蜍太虚荣了,接下来又惹出了很多麻烦,为了教育他,朋友们煞费苦心,对他进行了百般地说服教育。最后,他们联合起来,用智慧战胜了黄鼠狼,蟾蜍非常感动,便改掉了身上的毛病,变成了一只好蟾蜍。
通过这些故事情节,生动活跃的塑造了几个可爱的动物形象。鼹鼠,胆小怕事;河鼠,热情好客;獾,侠义十足;蟾蜍,喜欢吹牛,故事留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就是:
走着走着,鼹鼠忽然定在了那里。它用鼻子到处嗅着,想使劲去捕捉那丝气息——那束强烈地触动了他的电流,很快,他便捉住了它,随之而来的是狂潮般涌上心头的回忆。
家!
这就是家向鼹鼠传递信息!一连串亲切的呼喊,一连串从空中飘来的轻柔的触摸。
当读到这里时,泪水在我的眼眶里打转,我不禁有些泪眼模糊,是呀!家对于我们来说,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字眼,可它却有着比海还要深的含义。家是我们无助时的依靠,家是我们受伤时的良药,一句歌词刹那间钻进了我的脑海里,甚至差一点就脱口而出了,我想要一个家,一个不需要华丽的地方。虽然,鼹鼠的家很简陋,可这也是任何时候都对我们不离不弃的家呀!家的温暖是无穷的,家的力量也是无穷的,即使你在离家很远的地方,你也能感受到家那温暖而又亲切的气息。
留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有一段。
在大坝那闪光的臂膀怀抱中,一个小岛安静地卧在那里,在小岛的四周,密密丛丛地长满了一排排的柳树,白桦和赤扬,它像一个害羞的少女一样,隐而不露,但蕴意深长。它用一层面纱把自己要隐藏的东西遮盖了起来,只在等到适当的时刻,才会展示给那些应召而来的客人。
我看了这样的描写,不禁对大自然的美丽如痴如醉,一个简简单单的“卧”子,便透出了这个小岛的灵气,大自然是美丽的,是变化无穷的,是美丽动人的,在作者笔下的大自然更是可爱的,把树木比喻成害羞的少女,让读者读起来感到树木有了生命一样。一段段文字是那样的轻快,那样的动人,像有一双无形的手把我们牵引到了故事里,用心去体验故事中那无处无在却又若隐若现的美。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11
过渡到大三以后,总觉得时间暗暗与自己做对。钟表上的转针似乎越来越快,仿佛让自己送上了高速列车,然至于何日何时才能够慢下来,就连自己也不得而知。尽管是这样,我还是愿意左挤右挤的在时间的裂缝丛中偷偷的满足一下自己小小的兴趣上的欲求。我想一个人能够全按照自己的兴趣而活或者至少保有一份自己的兴趣使它经过生活的磨砺依然不至于泯灭,这样的活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为自己而活。我喜欢读中外名着,尽管作者已去多年,但历尽时间的淘沙,他们的精神依然活着,并将继续存活下去,像酒,像晶莹剔透的玉珠。读着读着,偶尔因兴起文也情不自禁的写点东西来。近来,由于选择了考研,一直也就没读多少文学方面的书籍,一方面的确时间紧迫专业课太重,另一方面始终没有一个放松的心情,又唯恐自己一旦跑入别的世界里忘了回归现实的路铸成一个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大错。前些天,外文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要同学们写一篇读外国名着的感想。考虑到自己曾读的细节遗忘的差不多了,便不想再去拾起旧忆或者创造些谎言来。于是乎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读短篇,写长点。
关于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书我都有,是两年前购来置于书架上的。然而自己过目的的确不多,有时我很乐意把它们借出去,觉得这也是在做好事。文学可以帮助人们了解生活,思考生活,丰富生活。于是当我学累时,就去主动翻翻。我有一个习惯,读他们仨的书不是一看到底的那种看,而是一读就是三篇,每人的各一篇,不偏不倚。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欧亨利的短篇。他的文字轻松活泼,结尾处出其不意,回味无穷,令人拍案叫绝,其中二十年后就是一片精品佳作。
该文写了为一个约定,二十年后吉米韦尔斯和鲍勃依然在老地方老时间相见的情景。二十年了,二十年能改变许多东西,其中吉米韦尔斯和鲍勃最后一次相聚的大乔布雷迪餐馆早五年就没了,使曾经为好朋友的两人在彼此心目中的形象模糊的只剩下轮廓了,还有可能使一些好人慢慢变坏……
了解欧亨利的人都不难发现,欧亨利的写作是不以任何作家为楷模的。他常读法国小说家莫泊桑的作品,但并没有以莫泊桑为师。他写作时并不考虑什么创作规矩,怎样想来就怎样写。然而他的创作又是独具匠心的。
二十年后的开端,作者着力描写了一名巡警和马路的场景。当然,这些描写与主题是密切相关的,但并没有触及最重要的事实,最重要的事实只用一两笔带过,连最细心的读者也难以看出作家埋下的伏笔。巡警威风凛凛,边走边甩着警棍边十分警觉的打量着一家一户,他不带傲气,看起来像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作者仅用寥寥数笔就把一个被赋予了正气的警察刻画的逼真,还有对马路的描述,很简单,但把用到的场景布置得很妥帖,把下一步故事的发展设计的天衣无缝。冷风侵裹着马路,行人卷起了上衣领将头缩了进去匆忙前行,很快街道就空荡荡的了,两边的店铺多数早已关了门。正是在这样黝黑的背景下,巡警和鲍勃开始了一段陌生的长对话。鲍勃先前手里拿着一支烟,看到来了个巡警便没敢点着,等到走近时,说了几句话套的相互近的时候才划亮了根火柴。在火光的照耀下,鲍勃的富有和右边眉毛附近的小白伤疤全部显现在巡警眼里。其实巡警已认出了他就是从芝加哥潜逃的罪犯,而且是他二十年前的朋友。但此时的巡警已不是二十年前的他了,而是一位镇定和处事不惊的优秀警官了。鲍勃一直在等他的朋友吉米韦尔斯,一边继续在和眼前的巡警谈论着他的朋友,谈论着他们俩二十年前的关系及将来的命运。吉米韦尔斯仍然以一个陌生人的面孔在聆听着,并得知他半小时之内是不会离开的,然后他就走了,像刚才一样的走了,没有给鲍勃留下任何破绽。
不一会儿,来了一个吉米韦尔斯。鲍勃很高兴的见到了自己的朋友,并跟着他走了。在一个灯光处,鲍勃才发现吉米韦尔斯原来是假的,他不敢相信自己的是,刚才的那个巡警才是真的,是他使自己在短短二十几秒内不知不觉的被捕的,因此拿着朋友的小字条的手有正常变的抖动起来。悬在鲍勃心中的石头和悬在读着心中的石头总算下沉了。作家的这种安排的确令人叫绝!
尽管这个短篇区区千余字,但人物形象的刻画无不生动逼真,纵然跃于纸上。主人公吉米韦尔斯有情有义、高大魁梧、平易近人、聪明、机警又恪守法律,爱憎分明。而鲍勃为了财富不择手段以致沦落为通缉的罪犯,经过二十年的磨练学得十分镇定。但作者很幽默,仅一根火柴就把他给暴露了。
语言凝练,是又一大特色。情节简单但又一波三折。前文写了鲍勃对自己和朋友的命运的展望和分析,后面接着就被捕了,讽刺、幽默。场景的布置和安排与主题紧紧相连系,惜墨如金。
结构严谨,严密。作者设计的一环紧扣一环,将读者的心领进了里面以致无法自拔,最终一个小字条解开了浓重的雾团,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结尾处笔锋陡转,言简意赅,给读者一种强有力的震撼。
二十年后,在思想上和艺术上都达到了高度的统一,赞扬了正义战胜了邪恶的伟大力量,里面没有一丝血腥的味道达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又是一场智慧的胜利。窥一斑而见全貌,欧亨利正是以巧妙的构思、夸张而幽默的文笔奉献着自己的力量,成为一代令人敬仰的大师和世界短篇小说巨匠!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12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这岂不悲哉?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方就绝对没有。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甚至最后娶了孙柔嘉了,还要计较计较她的姨妈给他工作,使他失尊严……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一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躁,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一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躁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一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一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似乎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孰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这就是我读《围城》从中得到的读后感。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13
作为一名女生,我想更能够理解女性在面对社会的不公平待遇时的那种抓狂和委屈,却又无可奈何。庆幸的是,我们所生活的这个年代,已经少了很多不公平的待遇,不再倡导男尊女卑,也不再要求女性要缠足,足不出户等等这些压抑人性的要求,可是虽是如此,女性作为大多数人眼中的如是群体,在社会中还是会遇到这样或是那样的不公平的待遇。
这让我想到了那本经典的名著,《简爱》里的女主人公,就曾遭遇很多的不公平待遇,但是她却并没有在这些不公面前低头、顺从,而是凭借自己坚强的性格战胜了这一切。这也是虽不同于大多数的国产偶像剧的情节,却与其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地方。那就是剧中的女主人公,虽然不美,家境不富裕,也没有着什么过人的地方,但是她们的性格造就了独一无二的她们,因为好看的皮囊千第一篇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印象深刻的,是简爱的那句最经典的台词,“你以为,就因为我穷,低微,不美,我就没有心,没有灵魂吗?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也赐予我美貌和财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
没错,即使出身低微,长相平凡,只要我们拥有一颗坚强向上的心,我们就同样有着追求爱情与幸福生活的权利,而且在感情面前,原本就是没有孰高孰低的,前提是必须要两个人是足够相爱的。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14
曾经有位作家在一篇文章中写道:”写了一辈子,最终免不了回到过去,写了自己的童年“。童年如同一坛成年老酒,历时越久就越觉得醇香。
看了沈从文的童年生活不免为现在的孩子而惋惜啊!几乎在孩子刚出生甚至是未出生,父母就已为孩子铺好了道路。忙于挣钱的父母把刚刚学会走路的孩子送去幼儿园,托儿所。甚至可笑的是有传言说孩子没有幼儿园的毕业证书不让孩子上学。稍微大一点,有能力的家长就让孩子上特长班,学跳舞,学画画。小小的年纪就肩负起父母的使命,甚至许多孩子的记忆里只有学习而没有丰富的”玩“的记忆。最可怕的是高中,学生的生活单调又乏味,每天五点起床,凌晨睡觉,生活范围也仅是”教室,寝室,食堂“这样单调的三点一线的生活。更有趣的是学生不敢在教室里大张旗鼓的看小说,杂志,就趁上厕所的室猛蹬一下,出来时一个个都一瘸一拐的。
不过我还甚是有幸,生活在九十年代的湘西的一个边远的山村。那里现代化程度低,现代化的步伐也比其他地区慢半拍。我生活之地离边城不远,人们的生活差不多,在我的记忆中还是能找到沈从文笔下湘西的风貌。腊月时,几家人相邀一起大粑粑。年轻有力的两人对站着用木锤使劲的锤石槽里的糯米,一群妇女手里擦满黄油吧糯米挤成圆团,摆在木板上,摆满了一声令下,所有孩子就跳上木板死劲的踩,直到压扁为止。
家中有个弟弟,看了沈从文的童年生活总免不了想起他。只是我那弟弟最终随波逐流,初中没毕业就成了无业游民。在我那家乡,如同弟弟经历的人更是数不胜数,他们也打架,也泅水,也偷别人家的桃儿,梨儿,逃课对他们来说更是家常便饭,染上赌博的恶习也不少。又一次,我和母亲在田里种菜,由于是秋收不久,田里空荡荡的。几个初中生躲在稻草堆里赌博,那天正好是星期天是上学的日子。当时母亲就取笑道 : ”他们那也是读书?万一输掉了这一星期该怎么过?“我只是笑,”现在你该明白为什么那是你儿子一学期在外面佘那么多账了吧!那也没什么,一代文人沈从文小时候也拿他家买菜的钱赌过博。“只是他们现在还不知且不觉,而沈从文却是先知而先觉。有时在想:不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吗 ? 却不料养的人却是千差万别。
过着沈从文童年般的生活,而沈从文却走出了湘西,走进了中国文坛,并且成为中国文坛一颗耀眼之星。沈从文一路走过与别人不同之处在于他处处做个有心人。小小年纪就充满疑问!并且自己去寻找答解,清醒的意识到”我知道的太多!所以知道的太少!有时便有点发愁,就为的是白日里太野!各处去看,各处去听!还是各处去嗅闻!死蛇的气味,腐草的气味,屠夫身上的气味!烧碗处的土窖湘雨以后发出的气味!要我说出虽当时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要我辨别却十分容易。
对于喜欢逃课的学生来说莫过于两种:一种是成绩差的,一种就是成绩好的。如沈从文所说:我自己总以为读书太容易了,把认得的字记记那不算什么稀奇,最稀奇处应当是另外那些人!在他们那份习惯下所做的一切事情。
“沿路有无数人家的桃树 , 柳树,果实全把树枝压的弯弯的!等到待我们为他们减除一份负担,还有多少黄泥田里,红萝卜大得如小猪头,没有我们吃它,赞美它,便始终委屈在那深埋。”偷东西本是一件可耻的事,而在沈从文的笔下却连偷东西都如此理直气壮,如此理所当然。沈从文的童年是许多人的童年,童年之后,却有着与众人不同的人生道路,生活总在舍弃与追求中渡过。他舍弃了令他一生回味的“美好”的童年而迈入新的生活,他舍弃了在军队中的职位而去追求自己的理想。一路上,为了寻梦,在北大当旁听生?最终成就了自己。这也许就是他与别人最大的不同。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15
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为世人留下了许多精神佳作。《阿Q正传》便是其中的一篇。我兴致勃勃地翻开书,开始走进阿Q这个悲剧人物的内心世界。
鲁迅笔下的阿Q,受到以赵太爷为代表的封建势力的剥削和压迫,社会地位低下,生活境遇十分凄惨。在他的身上有中国旧式农民安守本分,任劳任怨的优点,也有思想保守、认知愚昧、意识狭隘的缺点。
阿Q是千千万万贫苦大众中的一员,他对革命的认识模糊,直到辛亥革命风起云涌,他看见赵太爷等一干欺软怕硬的封建统治者威风扫地后,才开始向往革命,但他在思想上并没有真正认识革命的意义,并继续用他那可悲可笑的“精神胜利法”来安慰自己,根本不承认自己迷信,陶醉于幻想的自尊中,或通过转嫁屈辱而得到心理上的满足,自轻自贱。当这些都没用时,就自欺欺人,把失败变为精神上的虚幻胜利。这一点,阿Q至死都没有醒悟。鲁迅先生借阿Q的“精神胜利法”,批判了那个时代在思想上没有觉悟的中国人,认为这是中华民族觉醒与振兴的障碍之一。
阿Q想参加革命,却不得其所,反而成为革命党和封建势力妥协的牺牲品,被送上了断头台,落了个“大团圆”的下场。阿Q的下场,正如辛亥革命的结局;阿Q本身的悲剧,也是辛亥革命的悲剧。小说正是通过阿Q的结局,深刻的揭示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这场轰轰烈烈的革命最终导致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充分发动和依靠农民群众。
读完《阿Q正传》后,我的思绪仿佛回到了清朝末年,我看到了当时农民群众悲惨的生活景象;看到了革命党人前赴后继冲锋向前的壮烈场面;还看到了一部分像阿Q这样没有觉醒的中国人……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16
萧红是中国文坛的传奇,海内外许多文学批评家认为,萧红以自己的女性之躯跋涉过漫长的道路,以女性的目光一次次透视历史,终于站到了与鲁迅同一的高度,达到了同一种对历史、文明以及国民灵魂的了悟。呼兰河传是着名作家萧红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1940年写于香港,1941年由桂林河山出版社出版。
呼兰河传读后感:童年的寂寞与快乐
今年暑假让学生读呼兰河传,顺便我又细细读了一遍,书里讲了好多“我”和祖父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往下看吧。
我记得有一段特别有趣,讲了“我”在后园里摘了一束玫瑰,给祖父戴在草帽上,而祖父不知道,还说:“今年春水大,花香二里都能闻见。”从这能看出祖父非常幽默,非常疼爱我。
作者出生时祖父都已经六十多少了,作者三、四岁时,祖父快七十了,七十岁的祖父非常爱作者,他们爷俩在后园笑个不停。祖父的后园就是小作者的天堂,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一切都是自由的。
书里讲到在东二道街上有个大泥坑,六、七尺深,在那个大坑里淹死过人、猪、狗、猫、马,那个大坑家家户户都知道,有的人说拆墙,有的人说种树,就是没有说把这个坑填平。
在作者的描述中,她的童年是快乐的,也是寂寞的。她从小在后园里长大的,作者和祖父在后园里一起玩,一起干活,作者和祖父时时刻刻在一起,童年充满了快乐。
文章中写到团圆媳妇是一个美丽可爱的小姑娘,才十二,本该是有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而她却早早的卖给了一户人家做童养媳,是多么的可怜!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我们的新社会,人们用知识变得智慧,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自己美好的生活,没有男女的不平等,没有可怕的战争。
呼兰河传我读完了,可我的思想还停在那灰色的境界里。
呼兰河传读后感700字范文
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茅盾
那是一个朴素清丽的故事,那是一本回味无穷的书籍。那个故事,正是呼兰河的故事;那本书,正是呼兰河传。
在这部温婉如诗的小说里,萧红笔下的“我”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童,满怀着对于广阔世界的好奇和烂漫的童真,用一双清澈的眼打量着四周的一切。祖父、后园和她自己,就成了全部的天地。在小说的开篇,作者细细地描绘了小城呼兰河的风俗人情,在她的眼里,在她笔下,别有一番风味。
在那个被丑陋规则重重包围的旧中国,呼兰河写满了无奈。那个和萧红年纪相仿才12岁的小团圆媳妇,原本以为在富人家就能过上好日子,却没想到才短短几天,就受尽折磨命丧黄泉。
萧红的童年亦极其不幸,唯有祖父的爱就如同一团珍贵而温暖的篝火照亮和感动了她,“所以我就向这‘温暖’和‘爱’的方面,怀着永久的憧憬和追求”萧红童年的爱与恨都绘声绘色地在呼兰河传一一展现。
“花开了,就象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象飞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象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我特别喜欢这一段,童话般的意境,诗意的语言,又简单活泼,写得多么好!
那些好的与不好的,在萧红眼里,极为分明。只有积极乐观,没有悲哀丧气。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才能使萧红成为一位成功的女作家的吧。难道这不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吗?在我们遇到挫折的时候,我们心里想的不应该是失落气馁,而是心中存有希望。只有这样,你才不会被挫折打败,才可以成为一个生活的强者。如果遇到一点不顺或坎坷,就灰心丧气,这样,就算任何再简单的事也会变成极难的。心中畏畏缩缩,就不会战胜困难,就不会成功!只要心怀希望,充满正能量,一切困难都会拜倒在你的脚底下!
我们的生活中,何尝没有这些那些的困难?我听妈妈说有个学校的大姐姐因为学习的压力大,没有快乐自由的童年跳楼自杀了。我觉得不可思议,生活在蜜糖中的我们太以自我为中心,往往忽略了身边的爱,以为自己没有自由快乐,整天在题海中喘不过气来而牢骚满腹。我们来比比萧红,作者童年生活的地方尽管充满着无知、愚昧、苦难、悲凉,甚至绝望。但是她还是用最平和的语气描述着一切,以一颗包容的心将一切的不美好都包容了。在她的生活里,有多少委屈、困难,但是她的心里仍给快乐和希望留了一席之地。是的,生活不会一帆风顺,拥有乐观积极、充满希望的心去对待,你的天空会一片晴朗。
童年不同样,让我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吧,童年记忆中无论是美好或不美好,都是生命必经的旅程,好好活着,好好珍惜,活出我们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17
拿起这本散文集,原因有二,其一这是一本中国台湾文字爱好者所写的散文集,阅读这些文字,对于我这个一直打算实现中国台湾首次旅行的人无非是一种对中国台湾人文知识的预习;其二,本书封面上标写着我所喜欢的两位中国台湾作家:龙应台和蒋勋,可是读完该书,发现书中除了余光中、林青霞之外,其他都是我所陌生的中国台湾作家,但他们的思想和文风大多都是我所喜欢的。
正如该书的名字《回忆是一种淡淡的痛》,通读诸位作家精美简短的散文,我总是游走在一种淡淡的忧伤和若隐若现的哀痛之中,这是远在中国台湾的同胞们用他们的方式在向我们传递一种同祖同宗的文化,从一定程度上说,中国台湾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做得更好,这些在书中的文字里也得到了表现,让读者在书中不禁陶醉于中国传统文字的含蓄和精彩。
读这本散文集,我感觉自己在逐一结交一位位的中国台湾好友,又在他们的牵引之下,穿过时空,静静欣赏那些勾起他们淡淡的痛的往事。读书就像在旅行,在认识、熟知朋友的过程中,感受不同地方、不同情境之下的故事。
这本书适合作为口袋书,在每一个时间片段,从包包里取出来,慢慢喝着咖啡或者茶,读上两页,然后掩卷慢慢回味自己人生中淡淡的痛。
内容简介:
放下过去,释怀自己,感谢那些抹不去的曾经……
忆旧的人,总有些须事,让我莫名感怀……
我们生活在这个时代,正是这个时代留给我们的个人记忆。但是,我们也有自己的 表达……
最是留恋伤感,最是情真动人的心动,更是永恒的美丽!
心在流浪,何必在意咫尺与远方,看看他人的行走,你也会寻找到一片感动
岁月换了容颜,你是否还在驻守?
我们改变不了这个世界,曾经的伤痛和苦闷让我身心疲惫。我曾流着泪,静静地躺在床上,细数前尘。不时,翻开抽屉,数点往事记忆,思绪如浪如潮,这是本来的我么?记忆中的苦,都是福,放下过去,还有什么不能释怀?坚持追逐,做一次勇敢的自己。因此,趁现在,此生未老……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18
《大卫科波菲尔》听起来像是一个人的名字,我心里想这怎么可能是一本书呢?今天我确实见到了这本书,读完后,我受益匪浅。
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一出生就失去了父亲,母亲也是再嫁给了卑鄙的人,这人对大卫和他的母亲极为苛刻。母亲死后,他先去了密考伯先生家,后来又去了姨婆家,命运颠沛流离,生活动荡不安。大卫经历了各种悲欢离合之后,终于与他心爱的埃尼斯走到了一起,本书在一种快乐的氛围中结束。主人公大卫为什么能在苦难波折中不沉沦,因为他积极向上的精神,坚持不懈的努力。就像《老人与海》中的主人公圣地亚哥一样勇敢的斗争,在鲨鱼不断的袭击中不放弃,反而更加有力的反击着。面对生活的苦难,大卫并没有绝望,“勇于扼住命运的咽喉”,还有他的乐观态度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我们。
在以后的待人处世中,我们要有积极向上的精神,乐观的'心态以及坚持不懈的努力,这样才能够真正成功!
大卫科波菲尔读后感7
《大卫?科波菲尔》是世界文学宝库丛书48本中的一本,尽管世界文学名著宝库中的书我已经看了好几本,但我还是对狄更斯的这本自传情有独钟。
文中的主人公大卫?科波菲尔的父亲在大卫出生六个月就去世了,大卫八岁时,她的母亲又嫁给了摩德斯通先生,而摩德斯通先生和他的姐姐都是铁石心肠,他们不喜欢大卫,总想着法子虐待大卫,还将大为的母亲给折磨死。
大卫的母亲死后,他的继父就不再让他上学,并逼着大卫去做童工,做了童工的大卫生活变得更加困难,一个星期6个先令让大卫省吃俭用,很快他就偷跑了出来,投奔他富有的姨婆,并被姨婆送进学校,受到了好的教育。
尽管大卫童年时受尽了磨难,但他善良,乐于助人的性格没变,并且他最终也取得了幸福美满的爱情。
《大卫?科波菲尔》让我懂得了自传的书写方式,也让我明白了只有磨练自己,你才可以成功。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19
拿破仑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位优秀的帝王。
今日,我阅读完的《拿破仑传》,让我们在书中回到过去,重现拿破仑大帝的那段传奇的历史!
1769年8月15日,在美丽的科西嘉岛诞生了一位伟大的英雄,爸爸和妈妈把期望之火传递给了他们的孩子,并给他取名拿破仑·波拿巴,意思是荒野雄狮。
1768年法国从热亚那购得此岛,当时科西嘉人有反抗情绪,自由解放的活力充满了这位英雄小时的胸膛。
在10岁的时候拿破仑就离开了母亲温暖的环抱,离开小伙伴们欢乐的脸庞,去布里埃纳军校学习。在那里他阅读了很多的书籍,这些书满足了以后他在战场上、政治上所需的一切营养。
1784年,15岁的拿破仑以优异的成绩从布里埃纳军校毕业,到巴黎军校学习,2年后,他顺利地经过了毕业考试,提前完成了学业,到拉费尔炮兵团报到,成为皇家炮兵上尉,开始了他一生的军事生涯。
1793年,拿破仑的第一战:围攻土伦开战了。冲啊!冲啊!凭借着拿破仑卓越的指挥才能,他们顺利攻下土伦,拿破仑也所以一战成名。
此后,他又打了很多战役,其中比较经典的战役有:马伦戈会战、特拉法尔加海战、耶拿——奥尔施泰特双重大战等。一次接一次的胜利让他的勇士斗志昂扬,拿破仑也凭借着卓越的战功一步一步往上爬,最终成为了法兰西帝国的皇帝。
虽然,拿破仑在成为法兰西帝国的皇帝后也做了一些不好的事情,并且最终被盟军击败,可是在雄狮死后,受到了全民的尊敬,这是为什么?因为他那不服输的气质鼓舞了大家!
这位英雄是法兰西永远的骄傲!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20
这几天我都读了《原来我这么棒》里面都讲了一个叫“高小瑜”的女孩;她是一个胆小如鼠的人!
她妈妈非常生气!到她送到研习班!在演习办理她遇到了芳荷和徐东洲。
她担任了副班长。带着队友们冲过了重重难关!、
在研习班里没有人不喜欢徐东洲!
她从一个胆小如鼠的人变成一个机智勇敢的人!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21
近日来,读江斑推荐汪曾褀先生几本书,颇有心得。汪先生书看似写得平淡,没有华丽的词藻,却丝丝入扣,一环紧套一环。工笔画般的表达方式,便是对环境、风物、风俗、风情的细致描写。对于人物刻画,大都通过语言、动作,丰富表现了人物的性格。
再读其子汪郎介绍汪曾祺先生的文章,方知汪先生原是杂家。先生爱读杂书,一是休闲消遣,二是长了许多见识,三是学习语言,四是从杂书中悟出一些写作的道理。
汪先生喜欢杂食,自称杂食动物。他生在高邮,以后住过昆明、上海、北京、还跑了不少地方,对各地的吃食,大都品尝一番,特别是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在内蒙,他生吃牛羊肉;在云南,他品尝傣族的苦肠;—(牛肠里有没有完全消化的青草)
汪先生看重的是平民化的杂食,在家里也常做此杂七杂八的东西。炒麻婆豆腐,炒疙瘩皮、羊头羊蹄、热汤面就臭豆腐…全是平民的玩意儿。
由此可见汪先生的知识来源十分广泛,文章中处处闻见平民化的气息。书读多了自然而然知识也丰富了。正所谓: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诌。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22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内容,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爱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同类型的女人,这样不同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择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同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么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己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 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可以到国外读书,可以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可以跟自己心中属意的人在一起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应该的不是找到教会自己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23
读三毛是在初中的时候,那时候受学业的影响,总会找些散文之类的来读,像朱自清,贾平凸之类的,那些都是为任务而读,三毛则是众多书籍中用来放松那一类的了。
现在已经忘了当时读的是哪一册了,想必是撒哈拉的故事,只记得当时三毛书籍读起来是没什么特别的,但是却被其中异域的风土人情所吸引。那时候我眼中的三毛是一个导游,用她的文字带领我去异国他乡,去感受侠客般的自由。后来买了三毛的作品集,不过看得很少了。那时候初中毕业,我还很幼稚。
后来高中,大学是很少看得了。直到前几个月,回到家恰巧那本书被翻出来。时隔8年彼时的我已经走上工作岗位,也是工作正不如意之际,再看那本书忽然觉得,三毛,你的命怎么那么苦!看荷西离世的那一段,本想与你执手天涯,相伴一生,可是却可以清清楚楚的感受到死神的逼近。本来爱人死后需要的安慰,接之而来的却是公婆对于财产的觊觎。在我眼中,三毛是带着面具的,带上面具的她,豪放,洒脱,自由,无拘无束。可是,三毛小时候是受过严重精神伤害的,面具下的她始终是一个孤独,脆弱迷失在黑暗中的小女孩。三毛的受的伤害太多,以至于我觉得就算和荷西在一起的日子,荷西也并没有治愈她,只是让她暂时把那个黑暗中的女孩锁了起来。三毛的字里行间里,总给我一种笑着哭的感觉,尤其荷西死后,三毛已然锁不住那黑暗中的女孩了,甚至那已经变成了恶魔,时时刻刻折磨着她,我想,如果是我,也会选择自我了结,或许比她更早。
内心痛苦的人总是需要麻痹的,身体上的行走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24
每当触摸一本本充满革命热血的图书,我的心就像潮水一样起伏波动。轻轻抽出一本,望着那鲜红的题签,每个中国人都会为之振奋,这本书的书名是《两个小八路》。
轻轻翻开书,那鲜活的人物顿时跃入眼帘:与敌人同归于尽的好同志孙连长、和蔼的赵团长和政委、奋勇杀敌,热血满腔的王玉成班长、机智勇敢、坚贞不屈的小通讯孙大兴,还有聪明活泼,灵活警觉的卫生员武建华……书中的故事就是围绕着孙大兴和武建华这对好朋友展开的。
细细阅读这本书,其中的每一个故事都震撼人心,当中最让我难忘的是孙大兴牺牲的那一段,当中村打中孙大兴时,我恨不得立马穿越时空,来到孙大兴身边,帮助他顺利逃脱;当孙大兴英勇就义时,我难过地闭上眼睛,泪水在眼眶中打转。
稍过片刻后,我继续往下看,当武建华接过孙大兴的马枪时,我明白了,虽然孙大兴牺牲了,但是他的精神仍然长在,他的灵魂,将随着这支马枪,代代感染着每一位革命者和新世纪的青年。
正像书中赵团长说的那样“革命的后代,不是在温室里长大的。经受点风险,也是个很好的锻炼。”所以我们要向孙大兴学习,向革命者学习。不做温室里的小草,勤锻炼,争取做祖国未来的新栋梁。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25
观李强老师的《为你自己工作》视频讲座,感触颇深,“心态决定一切。”一个人如果能拥有为自己工作的观念,那么命运将会给出他巨大的回报。
作为一名教师,我该怎样为单位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首先应做到的是选择工作的心态:
1、努力学习,掌握一些实在的对工作有用的东西,无论是自己感兴趣的,还是与自己最终目标息息相关的,总之一些很实实在在的东西。
2、付出努力,不计回报的工作态度,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我就是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我要认真工作,不能让学校的财物浪费与埙失,尽最大能力,贡献自己的微薄力量,校兴我荣,校衰我耻。
我们的工作很平凡,但有时候伟大正来源于平凡之中。在这个平凡的服务岗位上,也能涌现出许多感人的事迹,展示出我们不平凡的青春风采。
通过李老师的讲座,我觉得我们应一门心思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努力做好、做出色在艰苦的工作中锤炼自己的意志。用心为自己工作,心在什么位置,那你的收获就在哪!让我们每个人都能重审自身意识,进一步改进完善自己。李强老师所讲的任何一句话对我们来说都是宝贵的财富,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引用李强老师的一句话:今天听了多少,学了多少不为重要,说的、写的都没有用,重要的是明天能用多少于工作。让我们一起努力,用实际行动证明,让我们携手于一小一起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26
这本书充满了对人类的生活状态的思考,是一个“哲理童话”。但它没有“娓娓道来”地讲任何道理。它与说教无关。一切都蕴藏在这个如诗如画的故事里,蕴藏在我们藏起来的真诚和善良里,蕴含在丰富多彩的动物世界里……这本书就是玛格丽特·桑德斯写的《美丽的乔》。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做“美丽的乔”的小狗,经受过各种痛苦的磨难后,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忠心护主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动物对人类有多么重要。从我们呱呱坠地到离开人世,动物都是我们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自从我们出生的那一刻,就与动物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小时候朝夕相伴的动物图片,稍大些听到的有趣的动物故事,再大些陪伴在身边的动物玩伴……这些可爱的小动物给我们的的童年增添了说不完,道不尽的乐趣。不仅如此,我们儿时的游戏,动物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捉蝴蝶,追蜻蜓,抓蚂蚱,套知了……这些无拘无束的游戏将成为我们永远无法忘记的梦……
从古到今,动物的高尚品质不知感动了多少人,不知给了人们多少启发,不知改变了多少人的命运……在动物的世界里,不仅有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也有着高贵的自尊,伟大的情感和生命的咏叹。许多动物的光辉形象光彩照人,给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使生活如此美丽的,是人与动物之间的和谐;使世界如此美好的,
是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和谐生物圈……动物是全人类最亲密的朋友,二者之间有着一种密不可分的关系。我们这个瑰丽多姿,奇幻斑斓的世界,就是因为有了这些不会说话,却同样有着很强的感情和灵性的动物而更加绚丽多彩。你说,人类有什么理由不把动物当做朋友呢?
我们需要谨记的一点是:动物是自然留给人类的无价之宝。爱自然,爱动物,就如同爱我们自己!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27
俗话说,一句话可以说得人笑,也能说得人跳。这话究竟该怎么说,完完全全是有门道的。中国台湾着名主持人蔡康永最近出了一本新书——《蔡康永的说话之道》,浏览翻阅,发现确实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实用之书。
在书的序中,蔡康永就一针见血:把说话练好,是最划算的事。报告、开会、道歉、要求加薪、演讲、倾听诉苦等等,都只跟一件事情有关,就是你会不会说话,知不知道听你讲话的人想听到什么。卖了这样的一个关子,确实能把人吸引住,引发读者继续阅读下去的兴趣。看来,深谙“说话之道”的作者果然功力不浅,很会抓住人心。
全书一共包括40篇精彩的短文,每篇其实都是一个故事,当你沉浸在故事有趣的情节中,末了就会发现在愉快的阅读中已经不知不觉学到了蔡康永的“说话之术”,阅读的过程是愉悦的,学习的过程也就变得轻松有趣。而不像有些教人说话的书,理论一大堆,说教的方式又让读者难以忍受,完全像在学“术”而不是学“道”,心理距离远,效果自然不会好。深入人心、通俗易懂、妙趣横生,应该就是《蔡康永的说话之道》这本书最大的特点。
如果你想要升职加薪,该怎么说话讨好老板呢?一群朋友聚会,如何炒热气氛呢?和女(男)朋友吵架了,如何打破僵局,和好如初呢?聊天时话题卡住了,又该怎么解决呢?……这些都是我们生活中完全会碰到的事情,因此学上一招真的非常有用。作者认为,从我们嘴巴说出去的话,很大程度上变成了别人评价我们的依据,不可小看,如果稍加玩味自己说话的内容和说话的方式,会比较懂得别人是怎么形成对自己的印象、怎样定位我们在他人的心中该占的比重。
所以读了这本书以后,真的是很多的感触,学会了很多,为人处事之道,我会像书中说的那样,很努力的去学习一切。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28
假期里,我读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十分佩服小说中的大侦探福尔摩斯,他很勇敢,很聪明,看了他的各个故事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努力、细心才能成功。让我来大体介绍一下书中的福尔摩斯,他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破了许多的案子,推算能力可好了!
我印象最深的是《五个橘核》,这个故事既可怕又有趣,让我来给大家说一说吧!
在一个九月的中旬,约翰来到福尔摩斯的家里拜托一个很奇特的案子,就是约翰的父亲和伯父都离奇的死亡了,他们在临死之前收到有五个橘核的信。约翰继承了父亲和伯父的遗产也收到了这种信,所以他来找福尔摩斯帮忙,结果在回去的路上约翰也死了。福尔摩斯毫不犹豫地接下查清事实真相的任务,发现主谋是臭名昭著的“三K党”,于是他就和“三K党”斗智斗勇,深入险境,运用智慧揭开了谜底。还“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办法来对付主谋,也写了一封信给主谋,两个月后主谋的船在荒岛上被发现,福尔摩斯圆满的完成了案子的侦破,结束了可怕的暗杀。
在看故事的时候,我整个人的情绪随着故事案情的波折而起伏,一会儿害怕一会儿高兴,一会儿看到了希望一会儿又为福尔摩斯而担心。让我害怕的地方是连环的杀人案,人被杀了还看不出是谋杀大家都以为是不小心的意外。但是随着福尔摩斯慢慢的去发现事实的真相又很有趣,到了最后才发现原来是这样呀!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29
今天,读完了《拥抱幸福的小熊》,深有感触。
《拥抱幸福的小熊》主要内容:
给我一个哈熊的理由
拥抱小熊就是拥抱幸福
在一个女孩苦涩的成长岁月中
在她心灵的秘密花园里
演绎着怎样一个浪漫而温馨的童话呢
小念在童年时代,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变成一个自闭的女孩。陪伴和慰藉着她的,是一只熊公仔,还有一个有点特别的男同学霍雨欣。在一场车祸之后,幸免于难的小念,丢失了陪伴着她的小熊。但她认识了医院里年轻的林医生。林医生送给她温暖的微笑,还有泰迪熊,并告诉她:”拥抱泰迪就是拥抱幸福!“小念出院以后,生活越发灰暗起来。在学校她受尽欺负,度日如年。她很想念林医生,经常偷偷地去看望他,并且在霍雨欣的帮助和鼓励下,一直以孩子气的信念期待着林医生曾许诺的小熊和幸福……林医生是个伟大的预言家,又或许,是小念孩子气十足的固执和天真的信念感动了天使,终于有一天,童话般的奇迹发生了…… 这是一个浪漫而温馨的人间童话,也是一个与信念有关的纯爱故事。
憨厚笨拙、温和驯良、毛绒绒、圆润又贴心的小熊不但钻进可爱的故事里,而且不失为阅读的佐餐佳品。仔细阅读本书,你会发现,你的嘴角在不经意间,上扬。
《拥抱幸福的小熊》让我明白了,世间还是有真情在的,总有像林医生,霍雨欣他们那样不计较个人利益、没有任何私心、帮助别人而不求回报的人。
《拥抱幸福的小熊》还教会我,生活是不可能一帆风顺的,在通往梦想的道路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路也是会很难走的,但是,只要我们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种种艰辛,一切的不幸都会过去的。幸福其实不仅仅指小熊,生活里还有许许多多的幸福在我们身边,等待着我们去发现。
回想我们这一代人,有幸活在和平安乐的社会中,很多还是家里的独子独女,被父母宠爱得就像个个小皇帝小公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失去了自己照顾自己的能力,如同温室里的花朵,放到外面便经不起风雨,受不得干?螅?龅揭坏愦煺劬鸵货瓴徽瘢?晃兑揽扛改福?挥凶约旱姆较颍?挥欣硐耄慈绾谓庸?副驳娜松?鹁妫?绾蚊娑苑缭颇?獾纳?羁佳椋考词苟蛟私盗伲?颐且材芟蛩?谎?赂颐娑裕?嵝拍苡当?腋5男⌒苈穑
信念在人心中有着无比重要的力量,任何人,心中拥有坚定的信念才能克服一切挫折与困难,有着坚定信念的小念因此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我永远忘不了她,忘不了这本书《拥抱幸福的小熊》。
红楼小讲读后感 篇30
我最近喜欢上了一本书,它叫《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主人公相信大家都知道,他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资讯侦探。他的助手叫华生,是一名军医。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福尔摩斯的办案方式与众不同。每次遇到案件的时候他会先审问受害人或目击者的家人,再到现场仔细观察并从罪犯的角度看案子从而推理断定凶手是谁。他行动诡秘、办案时冷静严肃,正因为这样他办过的案子没有破不了的。因此,他成为了罪犯的克星。
这本书只收入了有代表性的部分作品。福尔摩斯是充满智慧的神探,他面对曲折离奇的案件往往能够通过对细节的精确观察进行合乎逻辑的推理,一步步抽丝剥茧使案件最终真相大白。
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阴险狡诈的阴谋家斗智斗勇,生动的故事,神奇的推理让这本书更加精彩,这么精彩的一本书,请同学们也赶快看看吧,相信你也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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