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通用30篇)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
这是一个丰富的大千世界;这是一个奇妙的幻想空间;这是一片有趣的童话天地。这是一本家喻户晓的书——《安徒生童话》。其中一个个美轮的童话像一颗颗璀璨的明珠照亮了我们每一个人的童年。
《拇指姑娘》,是一个让人读后十分感受很独特。简单地说它是这样的,一对老夫妻多年没有孩子就想要个孩子,但在这是这个孩子出现了,只有大指姆那么大,那对夫妻为了给她了一个小床,它之后遇到了一只青蛙。又遇到了狗熊,受了许多的困难,最后在她在帮助受伤的燕子,那竟然是一位王子,他还很好的邀请拇指姑娘去个没有寒冷,没有人会欺负,那里全是小人。之后她和王子两个幸福的的生活下去了。
这一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要善良、纯洁,这样好心有好报,否则坏心这有坏报,所以要做一个好人,不要做坏事。
《卖火柴的小女孩》,他是我们才学的一个故事,就是这样的:在圣诞节的前一天,天冷的可怕。一个小女孩光着脚在街上卖火柴,可没有人来买她的火柴。天渐渐的黑了,街上只剩下小女孩一个人了,饥寒交迫。小女孩四次擦火柴,看到了火炉、烧鹅、圣诞树、奶奶这些幻想。她始终没有摆脱寒冷、饥饿,在圣诞节的前一天幸福的死去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事:就是揭露了社会上的黑暗。
……
教会我人生道理的一两个故事,还有很多很多的童话故事都蕴含着通俗易懂的小道理一个个性格各异的主人公,像可爱的小红帽,勇敢的尼尔斯 ,善良的快乐王子,……他们教会我好多好多知识。
我爱《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
去年的圣诞节,圣诞老爷爷在那天悄悄的给我送来了一份特别的礼物,那就是《安徒生童话》这本书。
书的第一个故事《买火柴的小女孩》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说在一个寒冷的夜里,一个小女孩穿着妈妈的鞋出来卖火柴,可没想到,因为那双鞋太大了,在她穿马路时,被飞驰而来的马车弄丢了一只鞋,另一只鞋她送给了一个可怜的小男孩,就在雪花飘飘寒冷的夜里,女孩赤脚走在大街上卖火柴,天太冷了,没有人来卖火柴,她没能把火柴卖掉,怕爸爸骂她,她不敢回家……要知道那天是圣诞节啊,富家人正在吃着丰盛的圣诞大餐,那香味真是诱人,可惜那小女孩只能闻而吃不到,又冷又饿的她蜷缩在墙角下,点燃了第一根火柴,让她感到了温暖,就好像自己坐在火炉旁,不一会儿火柴灭了,火炉不见了,只看见雪花在飘,她点燃了第二根火柴,看见了一桌丰盛的圣诞大餐,当她刚要去吃时,火柴灭了,大餐没了,肚子还是扁扁的,她点燃了第三根火柴,她见到了一个装饰的很美的圣诞树,但当她伸出双手要想去抱树时,火柴又灭了,树也没了,她点燃了第四根火柴,她看到了自己慈祥的奶奶,她怕奶奶和大餐、圣诞树一样很快消失,她点燃了所有的火柴,透过火柴的光她见到了奶奶,奶奶把她搂在怀里,带着她去了一个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
看完这个故事我觉得那女孩的生活很悲惨,如果当时有人买她的火柴,如果她有一个慈善的爸爸,如果她能遇到像她一样善良的好心人……那么她不会被奶奶带走,看到了这卖火柴的小姑娘让我想到了,前些日子在印尼发生的海啸,让很多儿童和小姑娘一样的可怜,但那些在海啸中失去了亲人的孤儿和那小姑娘不同的是他们得到了世界各地的援助,还是要比女孩幸运,和他们比,我要比他们幸福几千几万倍,我有关心我的老师,有疼爱我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我从不用担心会饥饿会冻着,我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美好的时光,珍爱身边的亲人,要善良真诚的对待每一个人,尽自己的所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让爱在身边发光,让世界充满爱。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3
读了《童话故事》这本书,书中的故事令我十分着迷。这本书不仅有趣,我从中还明白了许多道理。
《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内心百感交集。小女孩想和我差不多大,但我享受到的一切她都没有,这完全是那个旧社会的错。多么希望小女孩儿能够到我们的世界,和我们一起玩耍学习呀!
《白雪公主》这个故事从多方面告诉了我不同的道理。从公主的角度,我知道了要勇敢对抗黑暗势力;从猎人的走路上我知道了做人要良知;从七个小矮人的角度上我知道了我们要有同情心,热于奉献自己的爱心;从皇后的角度我知道了不能过分。忌妒别人,过于留一点的优点,反而会忽略自己的优点。
《兔子和刺猬》这个故事是告诉我们,论自身的速度,刺猬是绝对不能跑赢兔子的,可是刺猬却用聪明与智慧赢得了比赛。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像刺猬那样多动脑筋,用智慧去解决问题,而不是蛮力。
《蓝灯》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国王忘恩负义,士兵为他做了那么多,最后没有用处了他就把士兵赶走了。他这样做就是“过河拆桥”“卸磨杀驴”,像他这种人就应该得到应得的报应。我们做人一定要懂得感恩,要知恩图报。还有很多很多有趣的故事,都让我学到了不少做人的道理,就连爸爸妈妈都觉得我变得更加懂事了。
《童话故事》真是让我爱不释手。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4
翻开这本书,一起追随伏尼契的脚步……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一党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5
《雷雨》这篇文章在高中就已经学过,但那时学的只是一小部分,寒假中细细把雷雨全部读完,确实有不一样的感受,因为一篇文章只知道一小部分确实不能掌握小说的主要思想和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
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假如当初他没有抛弃鲁侍萍,那鲁四凤、繁漪就不会出现,那么周萍的两段恋情就不会发生,那么惨剧也不会发生。可这只是个假设,事实上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其实我觉得周朴园是爱侍萍的,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她的发疯是她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
矛盾的冲突穿插在文章的字里行间,每个人也由矛盾的驱使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下场,似乎唯独周朴园的例外,可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苟活。试问如果有一天地球大爆炸,到底是死的人可怜,还是活着的人可怜呢?他看着身边的人都人不像人,鬼不像鬼,那煎熬的就是他了,可能曹禹先生要的就是这个感觉吧!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6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杯具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十分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杯具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之后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职责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最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现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优秀的方面:美丽,纯洁,善良,质朴,仁爱和容忍。苔丝的灵魂是纯洁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资产阶级的道德面前,她却被看成伤风败俗的典型,奉为警戒淫荡的榜样,是侵犯了清白领域的“罪恶化身”。丢下《苔丝》一书,眼前那个历经磨难,失身而又杀人的女人,却使我想起它们,想起我喜欢的两件事物:黎明与茶花。黎明,如处子的皮肤,光洁润滑,在明与未明之际,透着希冀与光亮;有一种茶花,叫“雪塔”,她洁白肥硕,细腻如瓷,在寒冷的季节里,傲然怒放,在出尘与入世间,清丽如水,独自芬芳。也许他们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觉得它们同出一处,那便是纯洁。正因为这一点《苔丝》的故事才更凄凉。
苔丝为什么会有“哀感顽艳”之能呢苔丝的“哀”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
毫无疑问,苔丝的“哀”首先是“社会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说是以其故乡威塞克斯为背景的。19世纪中期英国资本主义工业礼貌侵入农村,应对工业礼貌带来的后果,哈代作为一个人道主义着者,心灵受到强烈冲击,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恋古老的宗法礼貌,痛恨工业礼貌对人们和谐生存状态的摧毁。《苔丝》中,哈代对当时工业礼貌对乡村的冲击进行了全景式描绘,然后以苔丝家作为个体农民的缩影,深入展现人们在物质困境中的痛苦挣扎。社会杯具是人同社会环境的冲突造成的。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这位弱女子,尽管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家贫如洗,经济拮据,负担沉重,她处于低下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哀”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杯具。
苔丝能哀感顽艳的第二个原因,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
苔丝在绿草如茵,风景如画的乡野里长大,尽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时代的苔丝内心是明朗,欢快的。她热爱生活,敢于应对一切困难,为了维持家庭,不惜牺牲自己。苔丝一生都是强权和暴力的受害者。亚雷之所以敢称霸四野,为非作歹,为所欲为,不仅仅因为他有钱,有势,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法律的保护。社会和法律都认为侮辱和迫害苔丝的人是正当的,而受迫害的苔丝则是有罪的。苔丝一生都必得逆来顺受,忍受含垢,不能自卫,而当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起来自卫的时候,“’典型’明证了,埃斯库罗斯所说的那个众神主宰对于苔丝的戏弄也完结了。”苔丝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祭坛上的祭品。苔丝的悲惨遭遇,社会对苔丝的不公正,证明了资产阶级法律的不仁道和虚伪。
苔丝的“哀”,在社会制哀的总前提下,同时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仅仅有客观的而且还有主观的,亦即说不仅仅有外在的,而且还有内在的。
我们在论及了苔丝“哀”的诸种社会因素之后,还就应指出的是造成她痛苦,不幸的还有其自我的原。苔丝是勇敢的,她敢于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却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这又表现了她性格软弱的一面。
她“根据陈腐无聊的习俗,布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体和声音”,用“一堆使自己无故害怕的道德精灵”来恐吓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间,“老是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领地”。这种静观的结果,必然造成她内在的自我折磨和谴责,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难,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强烈。这种“灵魂有罪”,使她负疚,自责,使她即使被克莱无情抛弃,也认为是自己的罪过,默默忍受命运的摆布。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受制于它的道德准则,毫不留情地责难自己;她在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的同时,又囿于它的观念成为传统维护者。故而说,苔丝哀婉的美学特质在社会制哀总前提下,又属于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7
读完《金锁记》后,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同情感。这既是对曹七巧的人生悲剧的同情又是对被曹七巧伤害国的人的同情。在那个特定的时代,形成这种畸形性格有时也是难以避免的。在我看来,曹七巧形成如此畸形心理,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她个人的欲求无法得到满足,因此才企图以这种果为因向社会,向周围的人报复!而她说所想要得到满足的只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亲情、爱情和友情罢了。
亲情,对她来说是个熟悉又陌生的名词,她不愿看透却早已看透。她曾是那麻油铺子里掌权的姑娘,生活的自由自在,甚至还带着些许天真烂漫的纯真。自哥嫂将她嫁进姜家以换取金钱财富的时候,她才明白原来这么珍贵的亲情也可以用来进行买卖交易的。而每次哥嫂来访时,目的也并不在于探望她,只是图她的钱,盘算着贪点小利。于是她彻底不相信亲情了,她觉得世间的冷暖都无关痛痒了。她认为自己在姜公馆里受苦受委屈却不能得到亲人的一丝安慰,反而还要受他们的气,给他们自己辛苦攒起来的钱,心理极其愤恨,极其不平衡。而在后来,儿女们对她的反抗也使她的心更加凉了。
爱情,她也只能默默地在心里幻想。她被迫嫁给二爷这个身心俱残的人,整日衣不解带地照顾他。可是作为一个女人,她渴求性欲,渴求一个正常人的男欢女爱。然而残废的二爷却始终满足不了她,这使她急于在其他人身上寻找她心目中的爱情。于是,她对季泽哭泣,对季泽萌生了情愫!季泽虽然荒.唐去逛窑子,但他也是有原则的一个人,他毕竟还是顾忌着伦理道德,懂得避讳的,再乱来他也不会把目标往家里定。这样,她的爱情又一次的希望渺茫了。她的失望使她在季泽登门表白时亲手彻底毁掉了她的爱情梦。七巧急待爱情却始终缺失,她无法体验被爱、被呵护的幸福感,她的不满使她一步步地走向心理扭曲、心理变态,以致后来她亲手毁灭儿女的爱情和幸福!
友情,她奢求不来。她是个有自知之名的女人,知道自己出身卑微,和大奶奶、三奶奶的大家闺秀的身份截然不同,她也深知自己能够嫁进姜家的缘由。在姜家大院里,她没有地位,甚至连底下的丫鬟也看不起她。尽管如此,她依然希望和大家和谐共处,和大家相亲相爱。她总是没话找话,找新来不久的三奶奶聊天、讨好季泽等,可是大家都不领情。正因为如此,她本就寂寞孤单的心更加的冰凉,这无疑于雪上加霜。感觉不到世间温暖的七巧渐渐地变得冷酷无情,开始报复周围得罪过她的人,企图以这种方式来提醒人们她的存在。
此外,环境的变化也可以作为她心里畸形的另一个原因。顿时将一个单纯地卖麻油姑娘置于一个争权夺利、互相倾轧的大家族之中,逼迫着她不得不适应这样的生活。为了生存,她学会了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欲望的增长,贪婪的快感也暗暗地推进了她心里畸形的进程!
在封建社会里,女人是悲哀的;在象征权利的大家族制度中,女人是悲哀的;然而不能自己、不被周围理解和认同的女人更悲哀!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8
翻了一下星巴克股价,从金融危机的20xx年最低的4美金,到今天的57美元,八年的时间上涨了10倍。最近读舒尔茨的《将心注入》,讲述了这个十倍股CEO如何从0到1。在这本书中,舒尔茨探讨了一个消费品的产品、体验以及品牌的建设。除此之外,还可以看到:一个企业,在不以利润为本的情况下,如何还能做成一个全球的品牌。
重新定义咖啡:体验而不是咖啡豆零售
“我接过咖啡喝了一小口,一股浓烈的味道滑过我的舌头。喝了三口,杯子里的咖啡就没了,但我还能感觉到它的暖意和力量。”
这是1983年,已在星巴克工作一年的舒尔茨去意大利出差时,在米兰当地一家咖啡馆的体验。在米兰,舒尔茨看到了休闲和生活对于人生的意义所在。在享受生活的同时,也明白工作的意义。而舒尔茨喝的咖啡:手工调制的卡布奇诺,上面浮着一层有人的白色乳沫。这种“浓缩咖啡”是舒尔茨在美国从来没有体验过的。1983年,仅米兰一地,就有1500家咖啡馆,意大利有20万家咖啡馆。在小型咖啡馆,老板一遍调制咖啡,一遍和顾客聊着、笑着。氛围惬意。
星巴克错失的正是这一点!完全错失了!
舒尔茨意识到,咖啡馆的线下体验,才是真正的吸引力以及一种纽带关系。把喜欢咖啡的人们聚在一起,而不是买咖啡豆回家里。在意大利,咖啡喝咖啡馆以及是生活的一个方面,而星巴克显然忽略了咖啡事业的真正意义。舒尔茨说,意大利的体验,就像一道闪电,直穿心灵,全身都为之震撼。因为过去的星巴克,为顾客提供的只是优质的咖啡豆,并没有提供一杯杯香浓的咖啡。从固态的商品到精神的服务,星巴克离意大利的咖啡精神还差一大截。
如果把意大利的咖啡文化移植到星巴克,或许会成为美国人生活中的伟大体验。舒尔茨在米兰待了一周后,决心把意大利的浓缩咖啡浪漫情怀带到西雅图。
舒尔茨对星巴克的这段改变,我觉得是真正“颠覆性”的。可以说,舒尔茨重新定义了星巴克的卖点:卖体验而不是咖啡豆。客户需要的不仅仅是香醇的咖啡豆,还有彼此的交流。而舒尔茨的角色,可以说是星巴克的超级产品经理。比如新鲜的烘焙原粒咖啡豆。星巴克把提供优质的咖啡豆,作为公司的精神遗产。舒尔茨在投入星巴克时,烘焙都专心学习。舒尔茨可以通过机器里的“噼啪”声,来检视咖啡豆的颜色,分辨出不同品种咖啡的微妙颜色。
首席产品官的舒尔茨,通过意大利的咖啡馆旅程,让星巴克从一个咖啡豆零售店,变成了一个品味咖啡的交流空间。星巴克花了20xx年才是优质咖啡流行起来,使意大利这种浓缩咖啡被人接受,只花了5年。
每一次与顾客的接触,都是加深品牌“我们不是靠咖啡做人的生意,而是靠人做咖啡的生意。”
在星巴克的理念中,顾客之所以找上门,主要有三点:咖啡的因素、人的因素、感觉因素。从零食店开始,星巴克就精挑细选全世界的优质咖啡豆,并且把每一个品种都烘焙出特有的味道。而一杯咖啡中98%是水,水如果不好,会把优质的咖啡豆毁了。星巴克的每个门店柜台的后面,都有专门安装的水过滤装置。每个地区和门店,星巴克都能稳定保持咖啡的品质。
舒尔茨认为,员工在接待顾客时,需要把咖啡的知识和星巴克的激情传递给顾客。所以,星巴克在招聘中,重要的一点是:聘用高素质的人才。服务人员,需要用星巴克的热情影响顾客。而要把星巴克全球的服务人员标准化,大量的培训是必须的。星巴克对每一个新入职员工,会进行24小时的训练课程。之后,会学习注入“咖啡知识”、“如何烹煮一杯完美的咖啡”、“顾客服务技巧”这些课程。
甚至,星巴克还训练咖啡师怎么用眼神跟顾客接触。
感觉的因素,星巴克一直被称为“家和办公室之外的第三空间。”在舒尔茨定义的星巴克空间中,门店需要洋溢一种“星巴克式”的体验:空松、时尚、惬意以及独具风格的优雅。在这样的空间中,顾客可以缓解来自工作和家庭的压力。或是抚慰心情,或是休闲小憩片刻。核心的追求就是:让顾问觉得来着很值。在营造环境氛围上,星巴克丝毫不亚于对咖啡质量的关照。
同时,经过精心营造的环境,会再次传导到品牌上。因为门店是最好的品牌。顾客在店里所有看到的、问到的、听到的,或者品尝到的每一样东西,都有助于加深品牌印象。几乎所有的顾客走进星巴克,首先问到的都是咖啡香。因为咖啡很容易吸收其他气味,所以星巴克很多年一直禁止在店里吸烟。并且也不出售五香肉片、汤羹等卤制品。
星巴克只有做的目的只有一个:让你问到的只有咖啡香。
在门店的商品摆放上,星巴克会将生咖啡豆放到金属槽里,这样会让顾客产生好奇,引发提问。
而随着企业的发展,星巴克逐渐需要一位专门的品牌事物专家。1995年,星巴克挖来了耐克的广告总监斯科特· 贝伯瑞。在耐克,他创造了“just do it”的slogan。星巴克从一个专注咖啡质量的公司,逐渐把自己往一个伟大的品牌商靠拢。
舒尔茨,平民出身,从加入星巴克的那一天,就把对咖啡的激情转化为事业。不管是烘焙咖啡豆还是引入意大利的咖啡屋。舒尔茨一直都在“跟随内心”。舒尔茨在最后一章《跟着心灵前行》中说,星巴克的使命就是将优质咖啡的福音带给每一个人、每一个地方。而在价值观上,星巴克并不追求利润第一,而是一个受人尊敬的品牌。星巴克把员工叫做合作伙伴。即使是兼职员工,星巴克也为每个人购买社会保险。把心交给合作伙伴,顾客感受到这些,会给予同样的回应。
“成功不应该由金钱衡量,应该关注的是你以何种方式达到目的,你的终极目标定于何处。”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9
《阿长与山海经》忆述儿时与保姆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求已久的绘图《山海经》之情,充满了尊敬和感激。文章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怀念。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本文中,作者对长妈妈不做外形描写,而是集中写她的某些特点,从而凸显她的神态和精神。鲁迅通过一些细枝末节的刻画,颇为集中地汇映出长妈妈的愚昧无知,落后陈腐但却善良的心灵。就在她教给小主人的许多道理和不许这样或那样的管教中都微妙的表现出她对“我”的钟爱,在这艺术手法上,有点类似以藏为露的含蓄。其实,在家里,只有她真正关心“我”,了解“我”,这一心意就在购买《山海经》的情节中猛然外露了。
这篇文章表达了“我”对长妈妈的思念与不舍之情。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的一个人。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今天,是第四次去书城了,我拿着矿泉水,又踏上了书城的电梯。到了书柜,我看看有没有好看的书。突然,我看到一本书,便从书堆中把它抽出来。
这本书叫做《茶馆》,作者是中国的现代小说作家老舍,老舍生于北京的一个贫穷家庭,他的作品深受读者的喜爱。故事讲述了茶馆老板王利发一心想让茶馆兴旺起来,为此他不断应酬,然而严酷的现实却使他每次被嘲弄。最终被无情的社会吞没。经常出入茶馆的秦仲义从雄心勃勃搞实业救国到破产;豪爽的八旗子弟常四爷在清朝灭亡以后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在满清王朝即将灭亡的年代,北京的裕泰茶馆却依然一派“繁荣”景象:提笼架鸟、算命卜卦、卖古玩玉器、玩蝈蝈蟋蟀者无所不有。又过了三十年,已是风烛残年的王掌柜,仍在拼命支撑着茶馆。日本投降了,但和美帝国主义又使人民陷入了内战的灾难。王利发绝望了。这时,恰巧来了两位五十年前结交的朋友,一位是曾被清廷逮捕过的正人君子常四爷,一位是办了半辈子事业结果彻底垮了台的秦二爷。三位老人撒着捡来的纸钱,凄惨地叫着、笑着。最后只剩下王利发一人,他拿起腰带,步入内室,仰望屋顶,寻找安然了结一生的地方。
常四爷的失败,除了社会的责任之外,也因为他的人生哲学已然不合时宜。就这一点说来,他与终于跌进厄运的王利发、秦仲义,是殊途同归。《茶馆》,这个经典的话剧,之所以经典,是因为它描写的人物形象,让人品尝得津津有味。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一部在黑暗中写就的成长日记,带着暖意和坚强。
《安妮日记》用书信的方式,记录下了作者也就是书中的主人公——安妮·弗兰克在藏匿的两年多的时间里所亲身经历的大小事情。其中有对现实生活的埋怨,也有对未来生活的无限憧憬;有对亲情的排斥,同时又无比的依恋;有对友情的珍爱,同时又渴望拥有更多的爱。
安妮·弗兰克是一名坚强的女孩。在秘密小屋里所度过的那25个月里,她用她那细腻而富有生活气息的笔触,用她要做一个作家的梦想,支撑她记录下了在秘密小屋里成长的点点滴滴。在那儿她思考战争、历史和反犹太主义、思考自然、上帝、宗教等
透过日记中的字里行间,我似乎看到了那厌恶和平的战争狂----希特勒,还有那不识人性的纳粹分子;我似乎还看到了那血腥的年代,那肮脏的社会。但同时,我还看到了一个心地善良,活泼可爱,又多愁善感的小女孩。她有主见、有思想、爱思考、不会轻易受别人影响;她坚强、有毅力、在受到责备和委屈时,仍以微笑面对生活。
我会永远记住安妮·弗兰克,记住透过文字所能感受到的丝丝天真、甜美和坚强的笑容。它如黑暗中的光明,将会一直温暖着我。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这个寒假,我又重新阅读了《史记》这本书,脑海中思绪万千,《史记》读后感。感到这不仅是一本记录册,更是后人优秀品质和丑恶心灵的演绎剧本。
给我感触的一则故事是——《赵氏托孤》(《赵氏孤儿》)。这个故事的主演有三人,程婴、公孙杵臼和屠岸贾。程婴和公孙杵臼是中心耿耿的忠臣,而屠岸贾是心术不正,企图谋朝位的_臣。他们一路争斗,不惜牺牲自己和自己的亲人,也要保住赵氏的血脉。这儿让我十分震撼。到底是什么力量使他们二人不惜一切保护这赵氏的血脉,就算是为国,也不会不惜所有的一切吧!从此我就被那舍生取义的精神真正震撼!
司马迁用自己巧妙的构思将这些人物描述的栩栩如生,将他们的品质和性格刻画的淋漓尽致,仿佛让读者身临其境,一丝一丝观赏着这些传世美文。
读着读着,我的心灵被这些故事所占据。我开始敬佩其作者,了解起作者作书经历。司马迁是在狱中花了16年编写了这本《史记》,他不畏苦刑,一心专注《史记》的人物,我无法想象他经历了多痛苦的折磨,但他为《史记》的一片心意展现在我的脑中。司马迁坚强的品质又一次在这本书上刻下了一个不朽的印章。
让我们学习《史记》中人物的坚贞不屈,让我们学习《史记》的作者,司马迁的优秀品质!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小妇人》是美国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她把自己生活当中许多事情都写入了此说之中,更是把自己的姐妹分别写成了美丽而有些虚荣之心梅格、甜蜜而羞涩的贝丝和漂亮而爱惹麻烦的爱美,更是把自己写成了是一个性格耿直而且豪爽的乔,虽然她们都有着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但她们的身上都有着同样的一种东西,那些就是心地善良。
《小妇人》讲的是马奇一家由于家道中落而过着贫穷的生活,而她们的父亲也因为自己的爱国之心去参加了战争,父亲的离去而使她们的生活更加困难,但她们并未因现实生活的贫困而放弃自己努力的机会,反而是每个人都用自己的努力去换取少许的生活费用来贴补家用,更难得之处是她们也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贫穷而不去帮助比她们更穷的人,她们在母亲的带领下、帮助下和引导下用自己微薄的力量去帮助穷人,而自己也活在快乐之中。她们的父亲虽然在遥远的前方与敌人作战,但她们正因为有一个这样热爱祖国的父亲而感到骄傲与自豪,更因为有这样的父亲而让自己更努力地做到一个完美的自己。
大女儿梅格的虚荣之心并没有使其丧失心志也没有使之一直困扰着自己,她能够时时克制着自己的虚荣之心,也能够在家里起到做姐姐的作用,不时的关心和提醒着自己的妹妹们把身上的缺点改掉;二女儿乔的脾气虽然暴躁有时候会让人对她的脾气而生厌,但她在时不时地尽量克制着自己,不让自己发脾气,她同时也借助着母亲的力量来管住自己的脾气,可她是家里的快乐的来源与姐妹们的支柱,她具有男孩子的性格,也正是她这男孩子的性格而给姐妹带来了快乐的;三女儿贝丝是一个懂得关心别人对自己没有所求的一个乖巧的女孩,大家都叫她“小安宁”,她对所有的人都用心去对待,但她生性害羞不愿与人打交道,对自己的姐妹更是倾尽了自己的全部心血,她也是最能够坚持每天都按时完成母亲安排的任务的更是家中和事佬,正因为有了她的纤指抚琴家里才有了动听的歌声;小女儿爱美是一个漂亮而淘气的小姑娘,也许是因为她的年纪最小都受大家的爱护所以才会如此的,但她不会因为自己的年纪小而为所欲为,她同样会和大家一起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也会因为自己犯的错误而道歉;而她们的妈妈更是一个伟大的母亲,她的丈夫虽然远在战场上与敌人斗争,但她没有因此而整天忧郁把不悦或担忧挂在脸上,而是作为一个母亲、一个妻子的她在更好地保护着、爱护着自己的小家,在帮助更多的穷人,有时她虽然会为自己的丈夫参加战争而有些不悦,但更多的时候会用心去帮助其他的穷人而为自己的国家出一份力,而几个孩子的教育更是落在了这位母亲的身上。
虽然这本书中并没有太多的描写马太太,但这位母亲是伟大的,是一位成功的母亲,虽然自己并没有什么更大的作为,但她教育出了几位有人性至美的“小妇人”这也是她最伟大的成功了。虽然自己的家境贫寒但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家境而抛弃任何一个女儿,也没有像其他父母一样对待自己的子女,每个人都有对这个世界这个社会不公平的抱怨,但她并没有因为这些而抱怨什么,反而是用自己这个鲜活的例子在教育着自己女儿们要做一个怎样的人。她没有因为自己的女儿们的一些错误而去责骂她们,而是让她们自己去体验生活从生活中找出自己的缺点与问题;她没有因为自己是母亲是长辈而在自己的女儿们面前摆出一副不可抗拒的威严,而她却是能够坐下来平心静气地和女儿们谈天说地说出自己的快乐与不快乐之事,更是能够认真地听着女儿们的快乐与不快乐之事,与她们一起分享着快乐与悲伤。
这位母亲的伟大,主要是因为她能够用自己的把女儿引到真实的生活中去,用真实生活中的例子来教导她们让她们有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更重要的是她能够用自己微薄的力量来帮助别人,还有就是可以与不公平的教育对抗,她因为自己的女儿受到了老师的惩罚一句话未说而是让自己的女儿退了学让她在家里跟着姐姐们自学。她不会因为那些有钱有势的人对她的善意行为而说出不敬的话和恶意的行为而跟那些人计较或一般见识,而是用自己的这些行为和话语反过来教育自己的女儿们。她鼓励自己的女儿们接触社会与陌生的人,但她会帮助女儿们来选择交什么样的朋友或不交什么样的朋友,不会因为那些有权有势之人而卑躬屈膝更不会因此而误导自己的女儿们。能够在女儿们最容易出错最危险的时候给予她们警告,就如她跟女儿说的“追求富裕并不是努力的唯一目的,只要你们能快乐满足,即便嫁给穷人我也会很高兴的,我不愿你们成为没有自尊的王后。”能够让女儿们根据自己的喜好任由她们自己发展,让她们有一个美好的梦想和将来。她把自己的爱全部付给了自己的女儿,同时也把自己的爱付给了同样是贫穷的人,更是把这些爱也分给了社会与战争,丈夫在前方在战场上献身而她却在后头同样为国家尽一份力,她能够把家里的一切料理好而不给自己的丈夫增添麻烦这就是最好的爱。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小妇人》是一本家喻户晓的小说了吧?自从小时候看了一部由这部小说改编的动画片之后,我就喜欢上了这部小说了。
还记得自己完完整整得读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是在初中二年级,高中一年级的时候又重新阅读了一边。那时候总是利用中午休息的时候拼命的读书,然后飙车去上课,呵呵,结果下午上课的时候,还总是沉浸在书中的情节,幻想着自己就是书中的女孩子们,在一个温暖的午后,快快乐乐的在花园里晒太阳,讨论英国戏剧,做一个幸福的“小妇人”。
一转眼,将近10年过去……这本书已经被我搁置在书架上很多年了,我承认有很多的细节已经想不起来,可是脑海中依然忘不了那些经典的情节。
场景一:劳里被乔告知她“不能”爱他,于是决定离开,去欧洲留学。临走之前,乔送他下楼,楼梯上。
劳里转过头:“噢,乔,难道你不能?”
乔:“是的,特迪(劳里的昵称,只有乔这样称呼他),我真希望能。”
场景二:乔最心爱的妹妹贝丝终于还是在所有人的牵挂终因病去世了。大姐梅格已经嫁人,小妹妹艾米受到姑妈的资助,陪她前往欧洲旅行。家里一下子只剩下乔一个人。她躺在床上,觉得自己非常寂寞。她开始想念她的特迪,和他们以前的快乐生活。然后她睡着了,在梦里,她看见她的男孩特迪来到她的身边……睁开眼睛,这不是梦,特迪就站在乔的床边上,和以前一样的看着她。
乔跳起来,用自己的枕头打他:“噢,特迪,你回来了。”
劳里接过枕头:“是的,乔。我回来了,还有我的未婚妻--艾米。”
这将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当爱情出现的时候,我们还不明白;当我们明白的时候,爱情却已经永远的离开……乔是喜欢劳里的,可是当她的生活中还有贝丝的时候,她并不明白劳里的分量。贝丝的离去让她开始明白自己的感情,我想这个时候的乔,一定喜欢看见“她的男孩”回来,然后告诉他:“是的,特迪,我能。”然而这一切已经太晚,乔已经永远的失去了她的特迪,“她的男孩”已经变成了自己的妹夫--劳伦斯先生。
这大概也是我不喜欢艾米的原因之一,这个有点自私的小女孩总是幸运的得到乔想要的--无论是欧洲旅行还是她的特迪。可是这也不能成为指责她的理由,毕竟在劳里最受伤的时候,是艾米,勇敢的站在他的身边。
这段文字让我读着心痛。为乔,也为每一个错过的人……
曾经有句话说得很好“很不相逢未嫁时”,只是真的在未嫁的时候遇见,你又真的能肯定自己就会那么有慧眼的在茫茫的人海里认定这一个,就是你想要的那一个?蚊子血和朱砂痣,白米粒和明月光,这个简单的比喻,却道出了无尽的道理来。
所以,不要感叹自己错过,虽然我们都很无奈和感伤;不要沉溺在被我们错过的那一个人身上,也许我们都不曾发现,只有现在拥有的,才是最让人觉得温暖和幸福的。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5
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最初杨修向我推荐这本书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而书是本很具亲和力的书。
全书的脉络十分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那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
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好处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最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唯一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应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样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6
《论语》中对于教育思想方面的内容对我启发很大。在教育对象的选择上,他主张“有教无类”,不分贵贱、贤愚,机会均等。用今天的话来说,孔子非常尊重学生。在教育的方法上,孔子主张“因材施教”,重视诱导式的启发教育,触类旁通,强调在实行启发诱导的基础上必须注意循序渐进。本学期我所教的课文中,讲的就是孔子与学生的故事,再次重读孔子的《论语》,让我再次接受了教育。在教育的培养目标上,孔子认为进行教育的目的除了用仁义礼净化人们的灵魂,协调人们的社会行为之外,其重要的目的在于培养具有仁义之心的“仕”、“君子”,以为当时的社会服务,这就是他著名的“学而优则仕”的思想。
读孔子的《论语》,让我想到了我们今天的教育教学实际,发现孔子的很多教育思想在今天仍被继续沿用,仍是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一部经典著作。如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认为追求学问首先在于爱学、乐学,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教师要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爱好;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讲了,提出了“学”是“思”的基础,“思”又能使“学”不断深化和扩大,阐明了学和思的辨证关系,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学思结合。再如今天的因材施教、写作参考循序渐进、举一反三等这些教学原则、方法在《论语》中都能寻找到痕迹,除了教学,孔子关于做人也有自己的独树见解。他强调做人要正直磊落,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在孔子看来,一个人要正直,只有正直才能光明磊落。然而我们的生活中不正直的人也能生存,但那只是靠侥幸而避免了灾祸。他还强调做人要重视“仁德”。这是孔子在做人问题上强调最多的问题之一。在孔子看来,仁德是做人的根本,是处于第一位的。孔子说:“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又曰:“人
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这说明只有在仁德的基础上做学问、学礼乐才有意义。做人还要重视修养的全面发展。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即:我每天都要再三反省自己:帮助别人办事是否尽心竭力了呢?与朋友交往是否讲信用了?老师传授的学业是否温习了呢?强调从自身出发修养品德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孔子强调做人还要重视全面发展。子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做人。
孔子认为,学习必须有明确的目的,重点在于“学以致用”。孔子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意思是说,品德不去修养,学问不去讲习,听到正义的事不能去做,有错误不能改正,也就是理论和实际不能结合,这才是我们忧虑的啊。由此可见,读书的目的,不在于死记书本,而在于应用,在于实践。
以上是我学习《论语》后的一点感受,通过这次学习我才知道自己的知识面是多么的狭窄,让我有一种“人生处处尽学问,世间人人是我师”的感觉。今后,我一定要多看一些文学作品,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7
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偏童话,为小女孩感到深深的同情。
这件事发生在一个又冷又寂静的大年夜里,小女孩蜷缩在一个角落里,因为今天没有买出动一根火柴,所以不敢回家,寒冷迫使她擦燃了第一根火柴,她看到了一个大火炉,火炉里的火烧得旺旺的,可没过多久,火熄灭了,她又回到了寒冷的世界里,唉,小女孩真可怜,每次我坐在温暖而又舒适的教室和家里,可小女孩在风雪里受着寒冷的压迫。
我又接着往下看,小女孩又擦燃了一根火柴,这一次,她看到了一只香喷喷的烤鹅正向她走来,火又熄灭了,在她的面前只有一堵又冷又厚的墙,看看我自己,每天不愁吃也不秋收穿,鸡鸭鱼肉餐餐有,而小女孩呢?能有饭吃就不错了,唉,实在是太可怜了。
第三次的时候,她看到了一棵漂亮的圣诞树,上机还挂着彩色卡片,可火一熄灭,就有了。可我呢,每年圣诞节都有朋友送我的彩色卡片,爸爸妈妈的温馨祝福。
当她擦然第四次的时候,看到的居然是她日思夜想的奶奶,小女孩赶紧擦燃了一大把火柴,希望奶奶可以留住,奶奶把小女孩带走了,第二王码,小女孩死了,脸上还带着微笑,看到这儿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是很幸福,小女孩没有饭吃、没有节日的快乐。就连她最爱的奶奶也离她面去,那是多么可怜哪比起她,我非常地幸福,小女孩真是太可怜了。
《卖火柴的小女孩》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在我们的身边,有许多关心,和爱你的人,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要懂得知足,做一个爱家庭、爱学习的人。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8
《呼兰河传》是一本萧红写她过去故乡的书。茅盾曾说过:“《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作者讲述的那个呼兰河时代,好像离我们有一些遥远,但作者却用自己的文字把我们带回了那个好似黑暗又有一些美好的故乡。
在故乡中,小萧红最亲的就是他的祖父了,在这个“吃人”的世界里,小萧红宁愿依偎在祖父身边听那些讲了很多遍的故事,也不愿去触碰父母和祖母冰冷的心。这不仅衬托出了祖父的温暖,也拉出了一个大的无情的背景。
文中讲到:“我总是能不分昼夜地听到团圆媳妇的哭声”。团圆媳妇也是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一个人,她年纪很小,做事大大咧咧,却总是被婆婆打骂,被折磨的生了病。婆婆又是请来大神,又是用各种奇怪的方子只管往她身子里塞。这不但没把病治好,还把团圆媳妇吓得天天做噩梦,也招来了街坊邻居来看笑话。他们把这当成是好看的大戏,你一言我一语地评价着。在我们看来这近乎扭曲的人性,在那个时代却是再正常不过的了。那些麻木不堪的人却从未感觉到他们正在慢慢地毁了一个人。
这个地方的深处,好似住着一个“吃人”的怪兽,但可悲的是,人们都喜欢它。
村中有一个大坑,却没有一个人愿意把坑填平,生怕花掉自己一点钱。可却有多少小孩,包括鸡鸭羊这些牲畜,用这种方式无意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本是填平就不会发生的意外,这多么令人惋惜和无奈。
如今,我们再远观那个时代,那个远去的呼兰河,很遥远、很陌生,又很无奈。
这本书有一个神奇的魔力,尽管有时间的差距,但那种黑暗时代给人带来的来自心底的冲击,却是那么真切又深刻。萧红揭露了麻木的人性,这种感觉印在心中,久久不能忘记。
在我们如今的时代,没有迷信的团圆媳妇的婆婆,没有围观人的无情,没有路上没人填平的坑。可是那只“吃人”的怪兽还在,只是以不同形式适应了当下的社会。
所以,我们面对曾经远去的呼兰河,站在这个新的时代里,一定要坚定心中所想,做那些自己心中认定是对的事。
去奋斗吧,奔跑在这个可以实现梦想的时代中!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9
茶馆是爱茶者的乐园,也是人们休息、消遣和交际的场所。但是在老舍先生的笔下,《茶馆》变成了话剧的经典。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茶馆里。故事讲述了茶馆老板王利发一心想让父亲的茶馆兴旺起来,为此他八方应酬,然而严酷的现实却使他每每被嘲弄。最终被冷酷无情的社会吞没。经常出入茶馆的民族资本家秦仲义从雄心勃勃搞实业救国到破产;豪爽的八旗子弟常四爷在清朝灭亡以后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故事还揭示了刘麻子等一些小人物的生存状态。
王利发是茶馆的掌柜,他心地不坏,对世间的苦难早已熟视无睹。他是个本分买卖人,希望社会安定,自个儿的生意也顺心点儿,可社会总跟他拧着劲儿来,他不敢跟社会较劲,只能俯首当“顺民”。但是,社会的魔掌越来越紧地卡住了他的脖子,最后无奈身亡。他的形象很有代表性,不坑人、不害人、逆来顺受、没有过高的要求,是当时小市民最普遍的心态,也表现出底层人民的愤怒。
秦仲义是个民族资本家。他凭着一颗报国之心,变卖祖业创建工厂,想实业救国。他耗尽40年的心血办起不小的企业,觉得这样就足可以“富国裕民”。他错了,抗战刚结束,他的产业就被没收了。秦二爷痛心疾首,怨气冲天,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制度,帝国主义、封建寡头和官僚买办共同控制的国家经济形势,没让想实业救国的秦二爷实现愿望。这又一次批判了黑暗的统治者。还有许许多多的人物,松二爷、常四爷、二德子、刘麻子……他们代表不同的人物,但他们都反映了人民的苦难、愤怒、斗争……
老舍的《茶馆》让我看到了一段屈辱斗争的历史。铭记住这段历史,记住《茶馆》,让屈辱的历史不再重演。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0
当在站台上与马修一起看见那个与我同龄的,笑脸白净瘦削,身上紧巴巴地裹着短小难看的浅黄色绒衣,头戴着一顶褪色棕色的水手帽,有着一双会因情绪而变色的大眼睛的女孩,我就不由得可怜起起她来,为她今后的命运开始担忧。
当一辆木头马车“得儿,得儿”地从一片林荫路上悠然地驶进绿山墙时,我已深深地被这位天性乐观,喜欢幻想的,有着一头红头发的女孩吸引住了,她的脸上洋溢着彩虹般让任何一个人看了都会情不自禁地微笑的笑容,这位女孩名叫安妮。她是露西·莫德·蒙哥马利笔下的主人公。这本书的名字叫《绿山墙的安妮》,是我暑假里读的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
安妮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院里的可怜孩子。马修·卡斯伯特和玛丽拉·卡斯伯特是住在绿山墙农舍的一对兄妹。他们本想从新斯科舍的孤儿院领养一个11岁左右的男孩帮忙干农活。不料阴差阳错,把一个红头发的小女孩从火车站领了回来。她就是安妮,因为她不是可以干农活的男孩,差点被退了回去。她以自己善良美好的内心感染了大家,获得了大家的欢迎和喜爱,拥有了很多朋友,成为了马修和玛丽拉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人。安妮长大后,又很懂事。凭着自己的执着与不懈奋斗考考入女王学校,获得艾弗里奖学金。但是在艾比银行倒闭,家庭资金困难的情况下,毅然决定放弃读大学,当阿冯利的一名教师,分担家庭困难。
就是这么一个脸上有很多雀斑而且叽叽喳喳有说不完的话的安妮。她使我由开始的同情,到逐渐吸引、感染,到最后深深的喜爱,把她作为榜样。她的生活并不特别优越、完美,可她乐观面对困难、生活,对生活充满了美好的幻想和奇异的想象。巴里家的池塘是“闪光的小湖”,林荫道是“白色的欢乐之路”,白杉树林是“闹鬼的森林”……一个个浪漫的名字都出自她超人的想象力,使她眼中这个世界变得更加多姿多彩。她还是个热情洋溢喜欢说话的女孩,她那连珠炮般充满跳跃性的语言常常让木讷的马修和古板严肃的玛丽拉跟不上她说话的节奏,感到眩晕。我为她的命运担忧,为她的长大高兴,为她的成功喜悦,为她的决定鼓掌,为她的品质喝彩。在她身上找到了我的影子:爱生活、爱说话、爱幻想、爱笑乐观的女孩。可我身处的是顺境,而安妮是在逆境下仍保持这种品质就难得可贵了。
时代在不断进步,生活条件也优越了,但我们有些人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我也是如此,只要遇到一点小挫折,就被打败。就拿这次考硬笔书法特长章来说,我认为自己已经是创作班学生,而且获得过不少大赛的奖项考出这个章并不难,结果没考出,我懵了,我那乐观、活泼的性格一下子消失了。怨时间老人不公平,怨分配名额这么少的,甚至都想放弃下学期的培训了,我整天泡在课外书堆里,庆幸地是我看了《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安妮感染了我,让我思考,让我学习。其实硬笔书法既要学,也要练,光靠课堂的练是不够的,以前的成绩只代表过去,考前一点不练,考得出才怪呢。明白了在成功之路上,并不是到处都有鲜花的芳香;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我要向安妮学习,遇到困难不气馁,不放弃一丝希望;始终乐观而执著地奋斗进取、追求理想、实现抱负。这就是好书带给人的力量,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1
有人说,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契机是为了探寻俄国社会的出路,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观点过于片面。我认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目的。从《战争与和平》里面,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包括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甚至宗教学等等,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
结构安排方面,要处理好这样一部浩瀚的作品原本是非常困难的,托尔斯泰却能够凭借自己的艺术天才,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穿来插去,井然有序,分毫不乱。而且,托尔斯泰似乎特别擅长描绘那种高难度的大场面,战争、舞会、宴席,他可以用极简短的话把每个人的性格及心理和盘托出,却从无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这是其他任何作家都望尘莫及的。
语言方面,《战争与和平》始终保持一种质朴大气且与众不同的风格,它并不旗帜鲜明,但内蕴深邃,使人一看便知是托氏文字,比起莎士比亚的雕章琢句来,要强出许多。
人物性格方面,《战争与和平》也有其高超过人之处。首先,书中几乎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玛、小尼古拉等,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要做到这一点是比较困难的,其它小说如《红楼梦》、《水浒传》也有类似成就)。其次,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都在不断变化。如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到战中到战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释放、从初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会产生一些新的想法,并在不知不觉中完成自身的转变。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经历过很多大的变故,从军、负伤、丧妻、对娜塔莎的爱情及娜塔莎的变心、还有死亡。相比皮埃尔而言,他的性格的变化是比较突然的,这与他所处的环境及自身特点有关。娜塔莎的变化,尤其是与皮埃尔结婚后,她由原来那个活泼、快乐、爱唱爱跳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位不修边幅、甚至有点吝啬的母亲,以至杰尼索夫再次见到她时,竟会大吃一惊。但,无论这些人物的变化多么不可思议,我们都会觉得它合情合理,提不出任何异议,似乎一切事情就应该这样。而且,无论他们怎样变化,皮埃尔还是皮埃尔、娜塔莎还是娜塔莎、安德烈还是安德烈,他们天生具有的根本性特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这就是托尔斯泰的高明之处,他总是能够站在一个客观的高度,从客观上描述并观察人物的性格,而不因为任何主观因素来刻意创造。
《战争与和平》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内容的那种形式。”他说的是实话。孟子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语:“吾辞达而已矣。”辞能达意,就这么简单。托尔斯泰认为,文学只是表现思想的一种形式,作为形式,它远不如内在的灵魂重要。后人读《战争与和平》,往往呼为史诗,那样其实正好违背了托翁的意愿。真正读懂《战争与和平》的人,最终会发现,这是一部思想的结晶,却非文学。而小说的作者托尔斯泰,则纯然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了。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2
今天,我读了《藏羚羊的跪拜》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种.种感觉涌上我的心头。我很可怜藏羚羊,又为猎人的行为感到愤怒。我要大声呼吁:人性的残忍,使动物都倒地而死,难道一直要到所有的动物都灭亡了,那是,人类会自我反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吗? 这个故事讲了老猎人枪杀了一只向他跪拜的藏羚羊。给羊开膛时,看见了它腹中有一只已经成形的小羚羊。猎人顿时明白了天下慈母的跪拜,包括动物在内,都是神圣的。最后,猎人消失了。
“他举起枪瞄了起来,奇怪的是,那只肥壮的藏羚羊并没有逃走,而是用乞求的眼神望着他,然后冲他前行两步,两条前腿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读了这句话,我很感动。人们都以为动物没有人性,但藏羚羊那伟大的母爱让人久久忘记不了,我还体会到了猎人的残酷。虽然他犹豫过,但还是杀了羚羊。我觉得,那些只知道钱但杀了动物是一个贪婪的表现。那些猎人想到过动物的感受吗?如果他们是动物,面对人类的枪杀,他们能忍受吗?此时此刻,我为猎人的行为感到可耻.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3
昨天看了《伤逝》,有点怅然。记得大一恋爱时,高中老师说我们是涓生和子君,小资产阶级的理想与脆弱,经不起生活的考验。他说子君养小鸡当宠物,后来还是杀掉吃肉。我那时并没有在意他说的话。
初中时代读鲁迅,有点反感。不过我和邻座最喜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一句话:“倘若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来。”这是斑蝥。那时前面坐了一个很瘦的男生,眼睛大大的,脑袋也大,脊背总是弯着,而且,经常放屁。记得我不时拍打他瘦削突出的脊背,喊他的名字,只听得“噗”,他转过身来。于是我们给他起名为“斑蝥”,这个绰号用了三年。那时我和一个叫明玉的女生特别好,她长得很漂亮,皮肤很白,但是汗毛比较重,于是我们叫她“monkey”,后来上历史课,学到苏联文学史,她灵机一动给斑蝥起了个俄国名字为“斑斯夫斑蝥斯基”。斑蝥气了,转过身来恶狠狠地说:“明玉就叫‘毛斯毛夫斯基毛斯毛’”!
后来到了高中,我有一阵子特别迷鲁迅,觉得他简直就是我最崇拜的作家,那时看他的文章,觉得特别好,尤其是心理描写,最喜欢他的《狂人日记》。当时觉得那个狂人的心理他怎么就能描摹得那么真切呢?难道他亲身经历过?而我,之所以觉得《狂》很好,是因为那时心里状态很糟糕,看着鲁迅的描写,好像被人看穿了一般……
不过,我那时仍然觉得他的文字欠佳,没有许多文学家那样的灵性和气势。后来看了他写的《明天》,其中阿五帮单四嫂抱孩子那一段描写,仍是心理的,真是太准确了,鲁迅想必很细心敏感的,不然不会如此。
伤逝的结构是很别致的,没有一点斧凿的痕迹,就像一个人在面前细细絮絮地诉说,忏悔,还不时抹眼泪。我才发现鲁迅的文字是极好,他本来是学理,学理的人写文章就是这样,不潇洒浪漫,但是严谨准确,说他的文锋犀利,除了思想以外,文笔也是如手术刀一样利落精确。你不了解这个涓生,但是从他的话语中,可以逐渐把握他的性格,他眼中的子君也很真切。仿佛他俩是你隔壁的邻居,你见证了他们因为爱情走到一起,听到他们的小鸡和房东太太的鸡们混在一起喳喳叫,看到他们的“阿随”栖息和瘦弱地喘气,后来被主人用黑布一蒙头,推进一个不很深的土炕……这一切都是变化着的,由爱情到后来不爱了。
鲁迅说爱情第一要生活,没有生活爱情也会磨灭。他说的话我信的,于是想自己当初是否就如子君。
而我现在,读到《伤逝》里“爱情是需要时常更新的”,才发现自己以前认为只要不被破坏,就一直完好。是错了,不进则退,没有永恒。
克氏说,人们爱的时候,多是用头脑而不是心。人的头脑太发达,进化了心灵的真纯,有时人是在用心爱,但也不再是最初的无私。人们付出爱,是为了得到爱情,人们渴望爱情,其实是在渴望被爱。那么多人感叹找不到真爱,真爱不住在他们心中,因为他们不够真,也没有去爱。
想必鲁迅是很懂得爱的,才能写出《伤逝》,逝去,即是渐渐地消失。如影随形的爱情,慢慢游走,自私的人不要只会悲伤。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4
暑假在不知不觉中溜走,但是,在这个暑假里,我觉得我的暑假生活非常快乐和充实。
暑假作业中有一项阅读作业,我家里的课外书都被我读的滚瓜烂熟了!经过郭老师的推荐,我和爸爸一起去书店买了五本课外书:《草房子》、《窗边小豆豆》、《男生女生》、《男生贾里全传》和《女生贾梅全传》。其中,我最爱读的当然是《女生贾梅全传》了!
因为我非常喜爱《女生贾梅全传》这本书,所以我每天起早贪黑的读这本书。早晨六点多就起床,捧起书,迎着黎明的晨光,呼吸着新鲜空气,在书中尽情地遨游。我也利用午睡时间来看书,看起书来如饥似渴,有时连吃饭都忘了!正如高尔基所说的:“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暑假里,我也报了一些兴趣班,每次上课,我都认真听讲。在课间,我抓紧时间读书,一分钟也不肯放过。记得有一次,在上课的时间,我因为刚看到精彩的段落,所以,太想知道下面的内容,于是,我就在课堂上看书;结果,被老师逮个正着!老师严厉的说:“下不为例!”哎!以后,我在也不敢在课堂上看书了!
如今,一个暑假过去了,《女生贾梅全传》这本书我也看完了。这本书的主人公——贾梅给我的印象很深刻!我到现在还记忆犹新呢:可爱的贾梅实在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女孩,她天真活泼、心灵纯洁、心地善良,特别富有同情心。在贾梅的校园生活里有酸甜苦辣,有对美好未来的憧憬,也有对亲情和纯洁友谊的渴望……
读完这本书,我百感交集:我觉得,生活就像一场电视剧,每天都在上演着不同的故事。这本书的主人公贾梅,在她的生活中有快乐,有悲伤,有失落,也有寂寞……
我们现在已经是六年级了,再过一学期,我们就要踏入初中的大门,我们的初中生活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像贾梅的校园生活一样丰富多彩呢?我期待着……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5
暑假里,我看了整套的笑猫日记,每一本的故事都很精彩,让我看得津津有味。其中我最喜爱看的叫《蓝色的兔耳朵草》的一本书。
文中的故事是这样的,笑猫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在一座古老的钟楼里,找到了他心中的虎皮猫。可是当笑猫见到虎皮猫,真是悲喜交加。喜的是虎皮猫还活着,悲的是她的耳朵背钟声震聋了。笑猫有千言万语要对她讲,于是,笑猫发誓:“我一定要想办法治好她的耳朵。”
笑猫问了很多人,是绿毛龟告诉笑猫蓝色的兔耳朵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于是,笑猫踏上了寻找蓝色的兔耳朵草的旅途。首先,要通过八只脚的山、湖怪、母老虎、公花豹。笑猫用自己的故事感动了它们。之后,他终于采到了蓝色的兔耳朵草。可是,却被一群兔子吃了!笑猫找到了能闻出孩子味的绿毛龟,请他帮忙。绿毛龟说:“你要给虎皮猫讲蓝色的兔耳朵草的故事,你要天天讲。你想想看,这么多成语讲的都是一个道理,比如愚公移山、水滴石穿、积土成堆······”
之后,笑猫就按照绿毛龟说的话,每天都给虎皮猫讲蓝色的兔耳朵草的故事。终于有一天虎皮猫能听见声音了。最终,他们还在草坪上举行了婚礼呢!
整个故事就是这样,小朋友们,你们要相信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一定会出现。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6
今天,我和我的几个五年级同学一起去多岛海玩。
多岛海是我们岚山区著名的旅游胜地,也是风景优美、物产丰富的地方。
我和同学们骑着变速自行车,经过半个小时的车程,终于到达目的地啦。
多岛海的天空一年四季基本上都是蓝蓝的,海天一色,让人心旷神怡。沙滩是金黄色的,像满地的黄金,我抓起一把沙向天空一扬,沙便随风而去,躺在沙烫上晒个沙滩浴,非常舒服。温暖的沙子还可以治疗关节炎等疾病。沙滩上躺着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贝壳,正在沙滩上晒沙滩浴。
我们脱掉鞋袜,跑向海边,建起属于我们的海上沙滩乐园。在沙滩上我们开始建造海上城市,我们在靠近海边的地方建起了一座大坝,防止海水冲上来把我们辛辛苦苦建造的城市给毁灭。我们在一个五平方米的海滩上,造了城墙,并在墙内墙外建造了护城河,而且为了防止有水渗出,并建造了通水管道。
一切沙土准备就绪,马上建造大厦,我跟同学们建造了数十座高楼大厦,其中最让我们骄傲的是有着九个大洞形成的一个字:胜!。
啊,迷人的大海,你广阔无边,雄伟壮丽,令人留恋往返。我们怎能不被你吸引呢?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7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小说,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里面描写的人物形象都是那么的生动,用的语音,词汇都很形象。同时,我也很敬佩鲁迅先生那为国为民的做法,放弃去日本留学的机会,决定回到祖国唤醒中国人那颓废的灵魂!
《呐喊》里的许多篇文章都很独特,也很有代表性。里面的“药”,写的是一个老翁为了救儿子的命用钱来交换血肉馒头这份“良药”。里面的人,个个都是愚昧无知,一心只为自己,自私自利的。血肉馒头可以治病,这简直就是胡扯!
还有那可笑的阿Q。阿Q的这一生,我表示同情,也表示无奈。阿Q这个人是个朴实但也是个愚蠢的人。鲁迅先生用他当做当时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代表,是很形象的了。他专做短工,穷的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属于弱者,经常被别人欺负,但是他并没有反抗的心理,而是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他也很欺软怕硬,被打之后还去欺负比自己弱小的小D。他参加过革命。总之,他的一生很悲惨!
那令人不能忘怀孔乙己。他满口的'知乎者也,没钱却穿着那破旧的长棉衫站在人群里,向别人展示自己文化。还经常赊账,最后,还是死于他那虚伪的内心下。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八个字概括了当时的中国人民。《呐喊》不仅是在批判和反应当时旧社会的黑暗和腐朽!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8
名著是闪闪发光、耀眼夺目的璀璨明珠;名著是境界高远、令人回味的天籁之音;名著是经久不衰、薪火相传的岁月经典。而《战争与和平》就是这三句话的诠释。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俄法战争的背景下,一个个青年人为了爱情、为了事业、为了祖国而拼搏奋斗的故事。同时也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腐败,令人回味无穷、啧啧称赞。
愚蠢之徒——罗斯托夫
尼古拉·罗斯托夫本来每年会有一万卢布的收入,生活也很富足。但由于受了多洛霍夫的迷惑而错入赌局,仅仅一个半小时后,这位赌徒便输掉了整整四万三千卢布。这笔钱对于他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罗斯托夫的遭遇让我明白:有些事情,走错了一步,就会付出惨重的代价。所以,我们要擦亮眼睛,拒绝诱惑。罗斯托夫的愚蠢令世人唾弃。
勇敢之人——彼埃尔
在波罗金诺会战中,彼埃尔所在的一个团负责牵制敌人,为掩护其他部队调整战略部署争取时间。突然,一名杀红了眼的法国士兵挥舞着战刀向彼埃尔冲了过来。在这生死关头,彼埃尔奋力反击。一场殊死搏斗后,彼埃尔胜利了。彼埃尔的事迹让我明白:在危险与困难面前,只有勇敢能战胜一切。彼埃尔的勇敢令世人钦佩。
顽强之人——安德烈
安德烈所在的部队是后备部队。在一次次的失败后,死亡和悲伤一直笼罩着这支部队。突然,一颗流弹在安德烈身旁炸响,他一下子跌倒在地,医生赶忙过来给他治疗。当他醒来的时候,部队已经走了,而他的伤口也发炎了,但他强打精神,强撑着到达了一个村子。安德烈的顽强让我明白:我们要扼住命运的咽喉,而不是让他来支配我们,我们要同命运搏斗。安德烈的顽强令世人折服。
朋友们,快拿起书读一读吧,让我们一起品味其中的哲理,领悟人生的真谛吧!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9
《伤逝》是鲁迅先生的一部短篇小说,也可以说是唯一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它所讲述的是两个觉醒的知识分子涓生和子君的爱情故事。作为鲁迅的唯一爱情小说,却以涓生和子君他们爱情的破裂为结局,可以说是一个悲剧。
读着它,读出青春逝去的可伤,爱情逝去的可伤,恋人不再纯真的可伤。
有爱情的子君是勇敢的。期待浪漫,但无法面对艰苦和琐碎的生活,当她的目光仅仅局限于小家庭凝固的安宁与幸福,她成了折翅的飞鸟,面目逐渐庸俗,浪漫也终于难以为继,而且终于变成了涓生的包袱。
我很悲悯子君,爱她的天真痴情,纯洁无邪,但爱情不是人生的唯一,爱情可以输掉,但我们不能输了自己。
热切的爱和踏实的生活。珍爱自己,任何时候都不是错误。
安徒生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30
去年寒假,我读了一本红色经典小说《林海雪原》。生动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惊心动魄的战争场面深深地震撼了我。
掩卷深思,回忆着书中所描写的战争场面,就如同电影一般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书中最精彩的情节就是“智取威虎山”。最令我佩服的人物就是在智取威虎山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解放军侦察排长杨子荣。故事是这样的:土匪头子座山雕占据威虎山,凭着地势的险峻,占山为王,与解放军顽固抵抗,还经常下山抢劫百姓财产,残杀无辜。怎样拿下威虎山?成了解放军小分队一项艰巨的任务。强攻不可取的,所以只能智取。
在攻打奶头山时,擒拿了胡彪,小分队队长少剑波发现土匪胡彪与侦察排长杨子荣长得十分相似。就想让杨子荣穿上胡彪的虎皮大卦,扮演胡彪投靠威虎山,取得座山雕的.信任,然后再里应外合,智取威虎山。但又知道这样做很危险,身份一旦暴露。就会牺牲生命。但浑身是胆的杨子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毅然决然地接受了任务。
他凭着聪明的智慧和英勇过人的本领来到了威虎山。在刀光剑影中,他临危不惧,闯过了座山雕一次又一次的考验,赢得了座山雕的信任,被封为威虎山“老九”。最为惊险的是小炉匠栾平从小分队手中逃走,来到威虎山告知座山雕,杨子荣不是胡彪而是小分队的侦察排长。要是一般人早就会惊慌失措了,而杨子荣却泰然自若,波澜不惊,抓住了小炉匠不敢说出自己被小分队俘虏的软肋,巧妙地化险为夷。不但进一步取得了座山雕的信任,还把小炉匠置身于死地。
杨子荣趁着寻山的时机,把威虎山的军事布置图送到和小分队的接头地点。趁着座山雕过生日大摆宴席的机会,杨子荣与小分队里应外合,一举捣毁了威虎山。
读到这里,我真为杨子荣的机智勇敢而敬佩不已,一个高大的形象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为了新中国的成立,为了人民的翻身解放,有多少像杨子荣这样的英雄出生入死,与凶狠的敌人斗智斗勇。现在的我,还为一点小事就哭鼻子,与英雄相比较,可真是天壤之别,显得是那样的渺小。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了硝烟滚滚、战火纷飞的年代,但我们不能忘记,今天的美好生活都是无数革命先烈们用热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要继承革命先烈的遗志,发扬革命先烈的光荣传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掌握更多的科学本领,将来为祖国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把革命先烈们用热血浇灌的土地建设得更加美丽富饶,繁荣昌盛!
《林海雪原》这部红色经典,我百看不厌,它给予了我力量,受到了革命传统的教育。
上一篇:笑猫日记读书心得体会
下一篇:唐诗三百首读书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