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精选32篇)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1
《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人,这本书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南美著作。
我要诚实的说,这本书读起来对我的吸引性似乎不大,以至于读到快一半的时候并没有品读出任何好的东西,如果我非要给自己一个慰藉,那就是在这几天的沉寂氛围中获得了熏陶。似乎你不得不思索,读书除了启迪和思索外,有种无形的影响必然存在。
夜晚,突然间醒来,书中人物的心灵世界以一种无形的形式在我脑海来回回荡。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天马行空的思想,最终死在栗树下,乌尔苏拉为了显示晚年活力仍存隐瞒着自己的眼盲,奥利里亚诺巴比伦拿着羊皮卷破译家族命运密码“家族的第一人被困在树上,最后一个正被蚂蚁吃掉”,奥利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制作小金鱼,蕾梅黛丝升空,还有最后一个猪尾巴男婴被蚂蚁吃掉和荒凉的布恩迪亚家族彻底在世界上消失。那时通过对这些情形的感应,对孤独有了这样的一个理解,孤独好似产生于人内心深处无法与人诉说的诡秘和羞于与人诉说的秘密,而这两种状态却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你的行为,进而形成与外界难以交流或不屑交流的巨大隔阂。
布恩迪亚家族中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他们倍受心灵的折磨,同时又独自享受着那份孤独。孤独是什么,也许是内心最深的秘密。孤独是这个世界上永远也根除不去的东西,它好似心灵的黑洞,甚至连自己都难以窥透。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孤独,都有那么一个时刻你不想与任何人诉说你的煎熬,在折磨中忍受着孤独,你又喜欢躲在无人的角落默默享受着这份孤独。
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一旦遇到悲凉的心境就需要有人出来安慰,因为你体会不到他的孤独,你那善意的劝解反而更加刺痛他孤独的感伤,使他倍感孤独,适宜的离开也是一种默默的关怀。也许他需要一首悲伤的乐曲,也许他需要一段文字,他需要的无非就是将他的孤独表达出来的艺术,而这期间只有他自己明白。
孤独希望与安静和黑暗为伍,但人却要面向阳光,否在会在无限的孤独里被黑洞吞噬。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2
在忙碌却又充实的学业后迎来了大学的第一个假期。在这个可以自主调节时间,不必为完成作业而忧心的假期里,我与《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开始了一场邂逅。十本优秀书籍之中,读后想为它写点什么的感觉最强烈。
《百年孤独》和众多外国名著给我的第一感觉一样,内容复杂,人物众多且名字十分雷同,写作顺序也多采用倒叙和插叙,初读甚至一度因为晕头转向,理不清作者的写作意图而放弃深读。但是第二次将人物对号入座后再读,便被书中所渗透和传达的孤独深深的震撼了。《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在这样的历史长河中作者赋予了人孤独,同时又认为人并不是生来孤独的:“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然而在这本书中反复提及的孤独也与我们理解的狭义的孤独不同。带上时代背景与作者的身世细细品味,孤独似乎又为我们呈现出了另一番模样。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接受了采访,对孤独的解释似乎很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那一刻,作者的写作意图在我脑海中逐渐明晰起来:他渴望拉丁美洲的民众团结起来,共同走向文明,开放与繁荣。
此外,《百年孤独》的魅力也在于离奇的故事情节。贯穿整部作品,小说中的人物们不时会见到鬼魂。“这些鬼魂象征着是马孔多挥之不去的过去。事实上,这些重复出现的鬼魂根植在拉丁美洲历史的特定发展之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由于意识形态上的变化,布恩迪亚和整个马孔多都是鬼魂。他们被自己的文化所隔离和排斥,社会发展落后于其他地区,处处依赖他人。更可怕的是他们已经完全接受这样的现状,不思改变。”书中的宿命论暗喻了古往今来导致了历史不断重复的意识形态,也正是这种意识形态使得拉丁美洲的历史被解读成了一个循环,一个不可能出现变革的循环。书中的旁白也加强了这种宿命论给予读者的压迫感。这些光怪陆离,恰恰是作为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作所无法隐藏的魅力。
《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能够梦想成真。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3
因为书中无可抗拒的悲剧结局,我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的历史,每个人无可排解的焦灼与孤独,冥冥中无可抗拒的宿命都让我无法入眠。这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伴随着城镇的建立,科技的发展,殖民者的入侵,自然灾害的肆虐,原著民的反抗、挣扎、屈从乃至安于命运的安排。整部书充溢着灵异鬼魅的色彩、异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情调。文字富有写实性,生动逼真的再现生活的同时,又不乏诗意、幽默与浪漫,许多段落读下来津津有味,忍俊不已。
今天整本书大概又过了一下,整理了一下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百年的谱系,对书中的情节愈发的明晰起来。这本书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拉美文学的书籍。可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该书是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该书也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中国文版授权,据说是天价。20__年6月第一版。我很庆幸选在这个时候来读这本书。我记得以前也经常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但是只知其名,不曾深入。原来以前的都是盗版啊。如果十年前读这本书,我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精髓。我现在读一部作品,更喜欢作品中体现人性,揭示人性的东西。我相信,无论历史如何变迁,人性的东西总是最基本的最恒远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人性置于广阔的时代变迁之中,举重若轻地把拉美的历史通过一个孤独的家族历史体现了出来,并警示世人,拉美将走向何方?
人们习惯于把《百年孤独》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而我更赞同马尔克斯自己所说的:“我写的都是现实。”我相信超自然自量的存在。而在越是落后的地区,灵魂与鬼神都是与人类同在的。譬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想极少人不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灵异的事件总是频频出现,你把它看做是迷信也罢,只是人的意识也好,它就是存在着,在现实中,或者在脑海里,反正总有一个所在。你可以把它看做魔幻,也可以把它当做现实。
这本书的译者是范晔,是我们的同龄人,70后。他的中国文学的功底也是相当好的,语言华美、幽默、又满是无可奈何的忧伤。我真以为自己在读中文原著呢。一个翻译者能够让读者有废寝忘食读下去的冲动,就已经是成功的了吧。哎,跟人家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人家年纪轻轻,翻译起来竟是大家手笔,我辈读此书,竟然还有不认识的汉字,惭愧惭愧啊。唯一困惑的是,根据网友的介绍,好象别的版本里出现的猪尾巴是个女婴,范晔的译本里却是个男婴,真想赶紧找到其它的版本看看,或者如果自己懂西班牙文,找来原文看看也好。
不知道是不是阅历增加了,我读此书,倒是没有太多时光错乱或者身在魔幻或者异国的感觉。相反,我倒觉得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跟中国的历史有相近之处,难道是书中有东方的元素?还是因为同样曾经遭遇外敌的入侵?或者是经历了从落后到文明的苦难过程?包括书中人物的命运我在今日的农村依然可见。
这样一部作者倾其心血写了一年多的巨著,当然不是我三天就可以领略其精髓的。这也是我读书的习惯。对于喜爱的书,第一遍往往是要焚膏继晷通读,了解故事梗概,知道其结局,方可安心;第二遍则是理清人物脉络,了解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之后则不知道是不再读或者是若干遍地咀嚼,取决于对作品的喜爱程度及作品对我的影响。
又是凌晨了,明天继续“孤独之旅”。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4
没有“序”、“跋”,也没有“后记”,《百年孤独》就这样进入了我的眼帘。不查背景资料,就凭自己的直观来写观后感,如果有一、二个亮点自己也满足了,好在有两位网友看过此书,可以作些交流。
摘录: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马格达莱纳海滨小镇拉卡塔卡,童年与外祖母一起生活,1936年随父母迁居苏克雷,1947年考入波哥大国立大学,1948年因内战辍学,进入报界,五十年代开始出版文学作品,六十年代初移居墨西哥,1967年出版《百年孤独》。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上述是书上唯一的介绍。
遥远的时代,遥远的地方,一步巨篇,是那么的陌生,也是如此的繁杂。犹如自己一个小宇宙,谁能说得清、讲的透,唯一与我们有相似之处就是孤独都是伴随每个人的。
一个家族,一个140~150年的时间跨度,却只有近十个姓名,作者高超的叙述,驾驭文字的能力让我敬佩。
从摘录上看,作者经历了内战,虽然对他的经历无从知道,但他的作品、他作品中的叙述、他作品中的思想都让我们感同身受。就如进入了一次心灵之旅,而这次旅程让我觉得很累,要整理出条理来很累。但收获还是有的,就是可能肤浅些。
买此书的原因就是想了解什么是孤独,而《百年孤独》应该是一生的事,因此说孤独会始终伴随着自己。书上的家族和自己的家族联系在一起了,感慨多了许多。少年的孤独、青年的孤独、中年的孤独,直到老年的孤独,要想达到理想状态却被现实压着,增添了许多许多孤独感出来。那什么叫孤独?怎么排遣孤独?怎么从孤独中感悟出什么?路上的人那么多,都是匆匆过客,唯有孤独是给自己的。
本书写的是一个家族从兴盛走向衰亡的过程,残酷的现实和科技发展带来的进步和变化,利用大自然,被大自然报复的一个过程,还有内战的整个过程,家族中几代人的命运就相应跟着起伏变化。
人物既有家族遗传或叫基因,也由其他血液的进入,代代相传,性格也就不是两种性的,而是多种性格的混合物,也许叫多种元素的结合吧。命运就难说了,是冥冥之中的吗?一本艰涩巨大的人类思想探索的书,看一次肯定是不够的。
无论如何孤独,我的观点是:人要乐观。应该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凡人,有许许多多错误缺点,用思想去战胜困难、战胜孤独,而乐观就是好的方式之一,也是面对艰难困苦的好的精神支柱。
还有就是勤能补拙,把思想贯彻到勤劳中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还是回到古人所说的忧患意识中去了。
作者把许多哲理融入进书里去了,犹如嵌入的珍珠,闪着智慧的光芒,时不时的让我深思,特别是老年后的感悟是如此的精辟,而我在中年的感悟就受益匪浅了。
孤独不怕,用强大的精神能够享受这种孤独。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5
用了一个月时间,看了《百年孤独》这本书。现在看完了,回过头来想了想“百年孤独”这个名字。可以把“百年孤独”这个名字拆开来品了一下。“百年”可以表示年代的长久,也就是说拉丁美洲人民被压迫,被剥削的苦难岁月是漫长的。“孤独”,造成拉丁美洲孤独的原因是什么呢?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丁美洲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型与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丁美洲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治的统治下。
作者描绘了马贡多的兴盛和衰亡,在这个小小的城镇里凝聚了哥伦比亚丰富的史实和复杂的社会现象,哥伦比亚在西班牙殖民者入侵以前,经历着一个原始落后,但没有动乱骚扰的和平时期。想当初,马贡多何尝不是这样。居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耕种牧畜,朴实勤劳,与世无争。用书上的句子就是“在许多村庄中,马贡多是最有秩序,最勤劳的一个。那真是一个幸福的村庄,那里没有一个超过30岁,也从未死过人。”“……这块天地是如此崭新,许多事物尚未具名,提起来还得用手指指点点。”但是,其愚昧落后的现象之一就是近亲结婚。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五代人和第六代人,都生下了一个长猪尾巴的人。因为愚昧,社会无法进步,落后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所以绝对不能闭关自守,这样只会让马贡多,拉丁美洲永远的孤独下去。
在布恩迪亚家族中,夫妻之间,父母之间,父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迪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由于渗透了愚昧的思想,成为阻碍国家进步的绊脚石。
加西亚·马尔克斯说:“命中注定百年孤独的世界最终会获得并将永远享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
后来殖民者虽然给拉丁美洲带来了西方文明,似乎改变了它与世界隔绝的独立状态,但是他也掠走了大量的宝贵财富,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和痛苦。
如果拉丁美洲能够在殖民者侵入之前觉悟,拉丁美洲命中需要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拉丁美洲感到孤独的原因就是一位闭关自守,造成愚昧思想,二“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解决问题的办法即脱离孤独的状态的途径也就是孤独的反面——团结起来。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6
《百年孤独》是一本让人深受震撼的书,我曾向朋友们推荐过它。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
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
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孤独很可怕。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需要反省。读完书本,掩卷深思。《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书的涵义无疑是深远的:他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摆弄的正确途径。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无论是文章架构,还是内容选择;无论是叙述方式,还是表现手法;无论是典故引用,还是故事编排,无不采用其极,令人匪夷所思。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可谓是眼花缭乱。
作者匠心独运,文章跌荡起伏,俨然是对读者最严峻的考验。在不可思议的奇迹中,在现实交错的生活中,在血淋淋的现实中,在荒诞不经的传说中,使读者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进而理解孤独的本义,理解《百年孤独》的奇特。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7
最近我阅读了法国著名科学幻想小说家儒勒--凡而尔纳笔下的著名三部曲之一《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这部小说描写了苏格兰籍游船“邓肯”号的船主格里那凡爵士在一个悠然的机会得到了两年前因海事遇难失踪的苏格兰航海家哈里·格兰特发出的求救漂流瓶,他请求英国政府派遣船队去寻找。可英国政府对苏格兰人一直很歧视,竟拒绝了爵士的请求。格里那凡爵士对英国的这种态度感到异常气愤,于是他依然组织了一支小型旅行队,亲自带队去完成寻找格兰特船长的任务。他带着格兰特船长的一双儿女,沿着南纬37度穿越了南美洲的高山和草原,横贯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环绕了地球一周。一路上,他们经历了无数的艰难险阻,终于在太平洋的一个荒岛上找到了格兰特船长。
小说中,最令人敬畏的是格里那凡爵士无比的毅力和他那克服困难的勇气。这也正是文中所体现出的坚强的毅力震撼着我们每位读者的心灵。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韧,任尔东西南北风。”清朝著名书画家郑板桥所言足以看出毅力对于成功的重要性。
小说中的故事,让我对毅力这个词有了更深刻的领会,不禁让我想起那些站在运动场上,站在领奖台上的长跑冠军,使我对他们有了百倍的敬意。也许有人会问:你为什么偏偏敬佩的是长跑冠军呢?很简单,因为在我眼中,他们不仅是长跑的冠军,长跑的强者,更适于小说中格里那凡爵士一样,都是人生竞技场上的强者!
其实,我们的人生就如长跑,从长跑中我们不但可以感悟人生,更能享受人生。
你别小看了开始起跑的那一两圈,别以为那是多么轻松、舒坦,它关系着你以后的跑速,这正如我们小时候养成的习惯,好的,将来终生受益;坏的,必然抱憾终生。 中间的那几圈,有点吃力了。脚上像灌了铅似的,每跨越一步,都在考验一个人的毅力和意志,望望前面还有那么几圈,此时,在你后面的人渐渐追了上来,或者超越了你,这正如我们人生中所遇到的挫折,许多人不堪一击,一头躲进了“避风港”,躲进了“蜗牛壳”,不理世事,难怪有人会说:“我活得太累了……”从此,他们原谅了自己,不再拼搏,不再奋斗,可他们却殊不知,从此,生活抛弃了他们,幸福之神也不见光顾。
最难熬,最辛苦的要数人生的最后几圈,也就是冲刺的那几圈。那时,人的体力已超越了极限,唯一支持他们的只有必胜的信念。这使得他们,非但没有松懈下来,而且,凭着一股顽强的毅力,惊人的毅力,赢得了最后的胜利,成为全国人民的骄傲!
再回过头来,看看小说中的格里那凡爵士一行人,他们为了营救格兰特船长,在茫茫无际的大海上前进,惊涛骇浪,暴风骤雨考验着他们。他们全然不顾自己的生命,与生命搏击,与毅力较量,最后终于在一个荒岛上找到了船长。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8
你还记得那个小女孩么?你还记得那天真的笑脸么?你还在玩那个快乐的游戏么?转眼间,这个叫做波丽安娜的小姑娘已经成长为一个快乐的大女孩了,可是不管怎样,她还是一个快乐的使者。
她有"魔法"么?她是"一剂良药"么?不是的,她就是一个乐观的人,她依然在用"快乐游戏"帮助身边失去快乐的人。
卡露夫人因为失去了外甥杰米而郁郁寡欢,波丽安娜来到卡露夫人家里,把快乐也带给了这位心情忧郁的夫人,很快,卡露夫人感到快乐极了;波丽安娜在波士顿先后认识了杰瑞、杰米、吉米和萨带等人,并和他们交上了朋友,而与此同时,卡露夫人也不再沉浸在阴影中,她开始帮助其他人,自然也乐观了起来。故事的结局很圆满,吉米被最终确认是卡露夫人的外甥,而长大的波丽安娜也有了一个幸福的家。
在一个浪漫温馨的情境中故事结束了,合上书,我还在思考:是什么让波丽安娜得到了卡露夫人的喜爱?波丽安娜的快乐游戏真有魔法吗?我想不是的,这是因为波丽安娜的乐观向上的心感动了每一个人。是啊,人生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每个人都要学会面对。在日复一日的忙忙碌碌中,我们不妨想一想,"我有一个幸福的家我有一个爱我的妈妈我会画画我喜欢旅游明天妈妈要带我去书店挑选我最喜欢的书周末爸爸要带我去游乐园玩儿"……这些乐观积极的想法都可以让我们无端地快乐起来,都可以让我们抛除一切烦恼,快乐地面对每一天!举个例子吧,假如今天在学校发生了不愉快的事,你面临下面两种选择:A、"真烦人,这个同学真烦人,我讨厌上学!"B、"可能我也冲动了,我应该主动承认错误。"在这种情景下,你会选择哪一种呢?我想,当然应该选择B!就像今年春晚上唱的那首歌一样:"天空飘来五个字,啥都不是事……",让快乐感动自己温暖他人,这正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最大收获。
感谢波丽安娜,虽然她只是个天真的小女孩,她只不过总是面带笑容,但是她永远都是一个快乐的使者,她的自信,她的乐观给我了无限的启发;她的坚强,她的向上给我了我奋发图强的力量!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9
人生的选择——读《人生》有感
这几天在家里读了路遥先生的《人生》,里面丰富多彩的人物描写和故事情节使我回味无穷。
故事的主人公高加林的人生有着很多重要的岔路口。一开始高加林在学校做老师,由于高明楼给他儿子走后门,所以三星才把高加林换了下来,高加林的人生在那一刻也走到了最低点,然而他并没有颓废巧珍的出现是他重新振作了起来,幸运女神再次倾向了他。后来在马占奎的帮助下加林到了县里去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他遇到了他的同学黄亚萍。与此同时他也面临着一个重大的选择:巧珍?亚萍?在地位的诱惑下加林违背了他的良心而选择了黄亚萍,这次错误的选择不仅使他没能最终和黄亚萍在一起而且还使他被停职重新回到了农村。
高加林的这一些事说明了一个问题:他的人生不是没有机会,而是在机会来临的时候,他没有做出正确的人生选择,而走上了错误的道路。在我们的人生路途中同样充满着许许多多的选择,同样关系着我们的命运。小到考试中的一道选择题,身边朋友的选择;大到自己工作的选择,人生目标的选择,我们都一定要慎重的走出每一步。
也许你会问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做出这么多选择。那是因为我们在不断的成长,身边的的环境也在不断的变化,身边交流的人也变得越来越多,这时候我们就必须要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而选择就是我们提高明辨是非能力的一个很好的途径。我们通过不断的自主选择,自己也在选择中得到锻炼,在做出正确选择的时候吸取成功的经验;在做出错误的选择的时候吸取失败的教训;只有通过不断的自主选择我们的选择能力才会不断的提高,我们的人生才会跟家的丰富多彩。既然人生选择这么重要,所以我们一定要掌握一些方法学会如何进行正确的选择。首先我们应该在选择之前认清自己的真实需要,选择自己最适合,最喜欢的一条道路;然后我们应该根据选项查阅相关资料,全面的的了解这些选项的具体情况;最后如果我们一次选择失败了也不要放弃,因为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选择,我们要从中吸取失败的教训,以便下次的选择更加完美。
人生的选择就是这样模模糊糊,让人看不透以至于有些担心和后怕。但是人生就应该是这样子的,我们要在今后的生活中不断的锻炼自己,这样我们的人生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10
我今天要讲的这本书大家都听说过,它并不陌生,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它记载了祖国三千多年的辉煌历史,它曾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讲到这里,我想大家都知道我要说的是哪一本书了,没错,它就是《史记》。
在这个盛行快餐文化、聚焦新奇事物的年代里,谈《史记》这样古老的书,似乎是有点“老生常谈”了,为何我突然想起了这本“老书”呢?因为最近电视剧《芈月传》热播,一大波宅男宅女们热情高涨的追剧,听的议论多了,我便也跟风去看了《芈月传》。这部剧的故事背景发生在春秋战国时期,故事贯穿了多个诸侯国,追剧时才发现自己学生时代学习的春秋战国的历史知识竟然都忘得一干二净了,差不多有十年没有读史书了吧,我猜在座的各位也有与我相似的,于是我便重新拿起了《史记》。
《史记》讲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夏商的覆灭、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秦的兴衰、汉的建立和巩固,时间跨越了三千多年,读一遍《史记》,便仿佛经历了一次长长的历史的旅行。书中所讲既有帝王、诸侯、文臣武将,也有布衣文人,有许多我们熟知的人物,如孔子、老子、孙子、苏秦、张仪、屈原等。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史记》中每个王朝的衰败都有其内因,那些君王或贪腐好色、或残暴无道,比如周幽王为搏红颜一笑烽火戏诸侯,导致他身死骊山而无人来救;再比如秦始皇成就霸业之后,好大喜功、大兴土木、横征暴敛,导致民怨沸腾、反叛四起、帝业毁于一旦。他们不是败于他人之手,他们是败在自己手上。历史上值得我们借鉴的例子比比皆是,但是现如今仍然有很多官员因贪腐好色、与民争利而落马。
比如今年落马的山西环保厅厅长刘向东,涉案金额竟达两亿元之多,在家中现金太多,上面落满灰尘,有的甚至发霉变质,如今他锒铛入狱,被人唾弃,一切纸醉金迷、钱权名利终为身外之物,实在是后悔莫及啊。刘向东作为高层领导,一定也接受过一系列贪腐案例的教育,一定也感叹过他人的落马,但如今他只能在狱中被别人感叹了。由此我想起了唐代诗人杜牧在《阿房宫赋》中的一句话“秦人无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复哀后人也”。 如今我们有史可鉴而不鉴之,实在是可悲可叹啊!
这本书的作者司马迁虽不幸遭遇了宫刑,然而他克服了宫刑的耻辱,不屈不挠,忍辱负重,经过了整整16年的不懈努力,才终于完成这本传世千古的名著,可谓是“一把剑万丈天幕,一腔血千秋史书”。遥想当年大争之世,各国诸侯都想成为一世霸主,你争我
抢,不顾百姓死活,以至于百姓妻离子散、民不聊生。再看今朝和平盛世,我们年轻人不用担心战争,不用担心吃不饱穿不暖,我们过着安稳的生活,我们不再关心陈旧的历史。我们茶余饭后关注的大都是手机,我们或是沉溺于手机游戏,或是忙碌于手机聊天,也或是迷醉于手机小说、手机视频,走路时、坐车时、上厕所时都离不了手机,我们与手机相处的时间甚至多过我们与亲朋好友相处的时间,手机成了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伙伴,有些人甚至成为了手机的奴隶。然而我们的祖先历尽千辛万苦留给后世的瑰宝,却被我们束之高阁、置之不理。
我们有很多人是在中学时期接受过灌输式的历史教育课,完成了应试教育,便抛之脑后。踏入社会之后我们各自东西,或忙碌于工作、或忙碌于生活,渐渐的,我们丢弃了很多东西,我们甚至丢弃了自己,唯有手机如影随形。作为中华儿女不读史书、不知历史,我心中不免有些惭愧,然而又有多少人不是和我一样呢?所以我呼吁当下的有志青年们摆脱手机的束缚,工作之余读一些史书,了解自己的祖先,也了解一下我们自己。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11
最近用了几天时间终于把科幻小说家凡尔纳的科幻四部曲之一的《神秘岛》读完了。它给了我许多道理,也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人,最善于使用自然条件、一切事物的创造者、最热爱发明与创造、有主见的生物。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美国南北战争的时候,有五个被围困在南军城中的北方人趁着偶然的机会用气球逃脱了。他们中途被风暴吹落在太平洋中的一个荒岛上,但是他们并没有灰心失望,他们团结互助,以集体的智慧和劳动,克服了重重困难,建立起幸福的生活。他们从赤手空拳一直到制造出陶器、玻璃、风磨、电报机……他们不仅动手能力强,还挽救了在附近另一孤岛上独居了十二年而失去理智的罪犯,使他恢复了人性,成为他们忠实的伙伴。这些荒岛上的遇难者虽然什么也不缺,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返回祖国的努力。一天,他们终于登上了在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指挥的邓肯号,重新回到了祖国的环抱。这几个遇难者在荒岛上度过的岁月了,不断发现了不可思议的奇迹。每当他们在危急的时候,似乎总有一个神秘的人在援助他们。原来这人就是《海底两万里》中的主人公、潜水艇诺第留斯号的发明者——尼摩船长。
这本书有一个十分让我感兴趣的部分——炸开花岗石。原来,工程师无意中发现格兰特湖中有一股暗流,估计下面有一个大洞,但由于水深无法下去观察,只好先让水排干在进入。但这周围都是高大的花岗石,想要打出一个洞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于是他们思考着:要真么办才能在坚硬的花岗石上打出一个大洞来。后来,他们想到一个办法——用_炸开来。但他们现在有没有炸药,只好自己制作最简单但又威力巨大的_。于是,他们开始需找材料:甘油、疏酸铁、疏酸铝、_钾……大约经过几十天的时间后,_制造成功了。但是呢,_的稳定性非常低,而且要经过撞击后才会爆炸,以原本的技术是用_引爆,但现在没有,之后用锤子之类的东西敲打它,但如果这样,那就得牺牲那个去敲击它的人。后来,他们想出一个办法:先让一根长绳子沾上疏磺,然后把几斤重的铁用一根植物纤维绳子吊在炸药坑的上面粘着疏磺的长绳子系在吊着重铁的绳子的中央,另一端被拉到了距离炸药几英尺的地面上。这样,只要用火点着沾上疏磺的那根绳子以后火势很快就会烧到和第一个绳子的接头处;就这样,接头处一旦断掉,铁块就会落到了滴着_的石面上引发爆炸。从绳子烧完大约要十五分钟,于是,他们在点燃身子后立马就回到石窟里面等待着,一直到他们听到爆炸声后,他们便冲往格兰特湖看一看效果,果然不出所料,花岗石被炸出一个大洞,等水流完后他们便发现了湖底下有一个大石洞,并把它命名为“花岗石窟”。
这本书中的这这个故事告诉我:其实有些事情,其实是可以以我代价的方式去完成的。而人,则是全世界上最聪明,最富有创造力的生物。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12
花了一天的时间,没喝水没吃饭,硬生生看完《背包十年》厚厚的一本书。
我忍不住羡慕小鹏活着的姿态,在这样一个膨胀物欲横流的社会,他放下沉重的包袱,背起行囊,用足迹丈量生命的意义,让精神在路上探索、洗礼。
小鹏大学毕业后就没有正式找过工作,攒点钱就去旅行,直到他发现旅行也能赚钱,于是生活就变成了旅行,旅行,旅行。他将旅行的十年用文字记录下来,将这些用文字和照片的形式与未以往历过的人来分享这一切,就有了我看到的这本《背包十年》。这本书能够当作我这样想要旅行不能旅行的人的一种间接旅行。因为种.种原因,不能旅行的我和我们,在大脑里体验者别人的生活,内心充满羡慕,向往,嫉妒,无力的憎恨。是什么让我和我们不能去旅行呢?问自我一个问题,你足够勇敢了吗?
有职业旅行者这样说过:挑起一切生活的担子,为房子,为车子,为孩子,并不是真正的勇气,真正的勇气是放下一切,走吧。看着这本书,我也在想,"哪一天,趁着年轻,我也背起行囊去一个未知的地方去旅行一次。"多少风花雪月的守望,无数雪山草原的期盼,随着年轻的生命慢慢老去,眷守一份午后闲阳品茶般惬意悠长的回忆。在脑海里想过,而后总会找很多借口来欺骗自我,有时间没钱,有钱的时候没时间,有钱有时间的时候可能都老了,或者说我不够勇敢。
其实无论是去旅行也好,去做其他事情也好,只要你想,意识到达了顶级程度,不管你有没有钱和时间,哪怕你是残疾,只要你想,就能到达。
“旅行者的认真不在于记录枯燥无聊的数字和年代,而在于相识相知的那份感动。”旅行无法复制,旅行除了游览风光,品味美食,了解文化历史外,在旅行前收集资料、计划路线、安排行程和旅行后整理照片、写游记都是旅行中值得享受的过程。但此刻旅游业发展兴旺,参加旅游团方便快捷省力省心,但“他们看到的只是停车起步间的美丽风土,却无法体味与当地人真实接触的粗鄙人情。不羡慕他们的旅行,是因为不愿意与旅行中的一半珍贵擦身而过。”李欣频说过不要做一个老向别人要现成答案的人,很多跟团旅游回来的人都说自我想一只鸭子被人赶着走,回来只明白很好玩风景很美丽,但其他就一问三不知。那些既定的旅游模式对于热爱旅游的人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他们都喜欢走自我的路。
“街头艺人粉墨登场,对他们来说,处处都是舞台。而旅行者虽然素面朝天,可对我们来说,处处都是人生。”有人说人生就像一次旅行,我们无法决定它的开始和结束,但我们能够增加它的重量,让它过得更精彩。每次旅行就好像人生的一次缩影,有起点有目的地,有对未来的未知,要经过种.种考验,其中不乏惊险刺激的,最终回归原点。但人生仅有一次,旅游能够随时重来。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13
早在高中的时候我们就学过卡夫卡的《骑桶者》,在那篇课文中我初次体会到了卡夫卡的魅力。在大学里我又阅读了卡夫卡写的另外一部作品《城堡》,相比较而言,后者要难懂许多,但是通过这两部作品的阅读我也更加喜欢上了卡夫卡的写作风格。这次大学语文需要我们赏析一篇作品,我也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卡夫卡的作品。
此次我要赏析的是卡夫卡最有名的作品之一《变形记》,相比于《城堡》的让人找不到头绪的情节来说,《变形记》显然更能让我读懂。《变形记》讲的是一个年轻的旅行推销员格里高尔一觉醒来变成了大甲壳虫后发生的事。格里高尔变成了甲壳虫后,母亲一看他就会发哮喘病,父亲一直都很憎恶变成甲壳虫后的格里高尔,试图把他弄死。只有那个妹妹在起初的时候还对他很好,给他打扫房间,给他准备他喜欢吃的食物,为他搬掉房间里面的家具让他有更多的空间活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妹妹对他也变得冷淡了,到最后妹妹变成了最憎恶他的一个人,他们都想把格里高尔这个累赘弄走,这样才能使生活变得正常。最后格里高尔在自责中死去了,家人们得知了消息并没有表现是什么难过或者惋惜的心情,他们辞退了那个女佣,避而不谈格里高尔的事,准备去旅行一趟,然后回来开始新的生活。
读完这部作品首先是我就为格里高尔感到不平和同情。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商店破产后一直是家庭生活支出的主要来源。他任劳任怨,不管那个推销员的工作多么辛苦他都不会对家人们抱怨些什么。在每次拿薪水回家时他就会特别高兴。他知道自己的妹妹喜欢小提琴,还曾经秘密的打算把妹妹送到音乐学院去进修。但是这个愿望还没有完成他就突然间变成了一只甲壳虫。在变成甲壳虫之后,父亲就非常憎恨他,狠心的用苹果砸他,导致他的背上一直嵌着一个苹果,这可能也是导致格里高尔最后死去的原因之一。但是格里高尔并没有就因此憎恨他的父亲,他还是喜欢去看看他的父亲在做的那些什么一直维持的习惯。在他们家的经济陷入危机的时候他也担心他们该怎么度过。而母亲在看到自己的儿子变成甲壳虫之后一直都很害怕,不敢去看他,在整个故事中她并没有多恶意的伤害格里高尔,但是最后对于格里高尔的死也没有产生多么大的反应。我们试着想一想,如果自己的儿子死去了那会是怎样的情景。但是呢,在这里的那位母亲明显对于自己的儿子已经在意识上抛弃了,这也是格里高尔可悲的地方,连最该疼爱自己的母亲都不管他的死活了。在变成甲壳虫的那段日子里,格里高尔唯一欣慰的是有个妹妹并太不在意自己的变化,为他打扫房间,为他准备食物。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妹妹也变得失去耐心了,最后她居然强烈的要求把那只甲壳虫弄走。那个格里高尔一直认为是一个好妹妹的,他努力想帮她完成梦想的妹妹,最后居然也放弃了他,在这种众叛亲离的情况下,有谁还能支撑着活下去。而更加可悲的是格里高尔在这种情况下还为他们着想,自己需要马上离开这个家,才能使他们更好地生活。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14
悲欢离合这个成语用来形容《苦儿流浪记》中的主人公———雷米最为合适不过了。
雷米在幼年时就被他那狠心的叔叔给抛弃到法国乡下,被石匠巴伯兰所收留,没想到8年后,巴伯兰受了重伤,失去了劳动的能力,巴伯兰让家里卖了奶牛,在狂欢节时,他回到了家中,第二天,他在40法郞的诱惑之下把雷米卖给了维泰利斯,在巴伯兰的威逼下,他不得不离开了自己最爱的养母,开始了漫长的演艺之路,他常年跟一个猴子三只狗在一起,他们受尽了人间的各种苦难。但维泰利斯是一个好人每次都无微不至的关怀着雷米,雷米在途中还上了天鹅号,师父出狱后他便走了,后来维泰利斯冻死,花农阿根收留了他,但阿根因为还不上债去坐牢了。雷米只好又一次的踏上了流浪的路。他准备回夏凡侬,在路上他看见了马西亚,马西亚主动提出和他在一起合作,雷米同意了,于是他们在去夏凡侬的路上边走边演艺。后来他们到了瓦尔斯煤矿结果却不幸遇上了塌方,雷米逃了出来,他们在于塞尔买了1头奶牛送给了养母。后来他根据养母提作文共的线索找到了亲生父母住在了古堡里。
雷米非常不幸,这么多苦难往他身上砸,也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但他也是幸运的,最终还是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还过着比别人更美好的生活。想想我们的生活是那样丰富、多彩,我们有优越的学习条件和爱我的父母……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以优异的成绩报答父母。
读完这本书,我被雷米不怕困难的精神深深感动,同他相比,自己平时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真是太小了,可自己面对困难的勇气,克服困难的决心却无法同雷米相比。我记得有一次我学骑自行车,开始时,一会儿撞到草地上,一会儿撞到墙上,还差点刮了车,当时我似乎觉得自己永远也学不会骑车了,我想到了雷米不怕困难的事,于是,我一咬牙又登上了车。后来通过反反复复地练习,我还是终于学会了骑车,骑车的水平也不断提高。现在,我已能熟练的骑了,如果当初我放弃了,那我现在只能看这别人骑了。
没有谁的人生是一帆风顺的,遇到困难时要有一颗乐观的心,心中要坚持信念,这样,才能成功。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15
非常有幸我读到了李志敏博士的《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读完整本书后,感觉自己收获了很多,自己的心灵也重新得到了洗礼。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首先吸引我的是书名,当书到手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这本书。读完后不禁觉得神清气爽,以前也曾读过一些书,读后似乎感觉都是一些空话,仅仅留给我一些无谓的说教,没什么实质性的帮助。看了这本书后,感觉与众不同,如何才能做最好的自己?这需要我们每个人进行思考。是的,更多的时候,大家都在审评对方,研究对手,却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了解自己。李博士用平实的语言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自己、重新审视自己的心门。
他告诉人们:做人不是只有自省才能更完美,但是不时的自省却能让自己更加的清醒;做人不是简单的树立理想就可以轻松实现,但是没有理想的人却一定无所适从;做人一定要有广阔的胸怀,真正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才有容天下之大量的非凡气度;做人要有勇气,真正敢于追逐自己梦想的人才能让更多的机会停留在自己身边……他不仅提出了浅显易懂的“成功同心圆”说,而且运用了发生在他身边的大量故事来阐述成功的秘诀。这些故事很值得我学习和品味,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指导我走向成功之路。
世界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抉择,但不需要为压力过重而苦恼,更不需要为了失败而哭泣,也不要让事情来主宰我们,而是要用积极的态度来主导、推动事情往更好的方向进展。
其次,每个人对成功的理解不同。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或许经常有这样的感觉: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成功,怎样才能得到成功,搞不清真正的人生价值是什么,如何实现。现在看了李老师的“成功”学后,体会到:人和人之间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不能用同一个模式去衡量所有人的成功,无论是所处地位与名望的高与低,拥有财富的多与少,只有发挥了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又对社会和他人有益,同时还体验到了无穷的快乐,这就是成功,做到了最好的自己就是成功。
最后李博士认为:成功就是不断超越自己,就是“做最好的自己”。
多么简单多么朴素的道理,为什么我当初就没想到呢,想想我们在工作学习中难免会与人产生摩擦,如果我们只盯着别人的错误,那么只能让矛盾越来越激化,但是我们如果想别人的优点,就会使我们很快的冰释前嫌,问什么同样的问题发生在学生与老师的身上就这么不可调和呢?
对此我的理解就是每个人都有成功的机会,形式不同,成功的意义也不同,不要去在乎世俗的模式,只要自己努力去实现理想,并且每天都在向理想靠近,就是成功。成功的标准并不是单一的,社会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舞台,只要在自己的舞台上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限,无论是令人瞩目还是平凡普通,都是成功。
当然,在现实社会中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实现的梦想,我们的理想和现实永远存在着差距。而许多事情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改变心态,调节情绪,改变思考方式,不断超越自己,努力让自己的生命充分燃烧,做最好的自己。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我们的好朋友,通过它可以“看”到广阔的世界,“看”到银河里的星星,“看”到中华瑰丽的五千年,“看”到风土人情和世间万象……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读完《做最好的自己》,感到其实做好自己并不难。作为一名普通老师,工作经常陷入一种疲劳的状态,经常会被学生的问题搞得自己觉得很累,我知道这不应该是年轻老师应有的心态,但是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总是会被学生不如意的表现所影响,开始经常抱怨这,抱怨那,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到底适不适合教师这个职业,刚参加工作时的热情减少了,这种心情影响到我的生活和工作,受李老师的影响,“既然只能当老师,那么悲悲戚戚是当,高高兴兴也是当,我当然选择后者!”
其实还是缘于“爱”,如果我们给学生多点,再多点的爱,对于他们的错误我们都用理解之心,包容之心,责任之心看待,而不去苛求他们像成年人那么懂事,师生关系会不会更和谐一点呢?在众多的压力与竞争下,要保持积极的心态,不论遇上什么困难都不要气馁,积极心态战胜一切困难,一样可以做到优秀。
事实证明,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一个最好的自己,都可以做到优秀。我们更不必为自己赶不上别人而太过自责,也不必因为境遇不好而太过感伤,怨天忧人。我们所需要做的,是追随自己心灵的选择,不求其他,但求做最好的自己。我们就会变成一个更美好、更大度、更成功的人!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16
鸟儿的翅膀一天一天有力结实了,可鸟儿还在挣扎挣扎着不想长大,幻想着能永远停留在它的金色童年。
——题记
有这么的一句话:“每个小动物都有一颗纯洁的灵魂,对小动物来说,长大就是竭尽全力的活下去!所以只要竭尽全力了,我就不害怕什么,也不害怕长大了吧?这句话是郁雨君的《我不想不想长大》中的,说出了多少孩子的心声啊!
故事情节可活泼趣味呢!扇贝十分喜欢小动物,可是这些小动物都很短命,这使扇贝郁郁寡欢。蒜泥妈妈为了安慰扇贝,带来了一只不会长大的迷你猪——荷包蛋,荷包蛋越吃越多,结果是,屋子里已经没有这只越长越胖的小猪的容身之地了。最终扇贝和荷包蛋决定去寻找动物方舟。为荷包蛋安家。
小时候,小朋友们都能够随心所欲的做着他们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即使做错了什么,也会在大人们的无可奈何下得到一句宽恕的话:“没什么,你还小嘛,下次不许这样了哦!”于是,他们能够还在“小朋友”的幌子下继续“捅娄子”。一旦遇到什么不对头的事情,就会出杀手锏——大哭一场。这样,他们就大获全胜啰。和伙伴们无忧无虑的玩跷跷板,吹泡泡,踢足球踢得一身脏是他们的特权。多幸福的童年,向往!
11、12岁的孩子进入了“暴风雨前的平静”,13、14岁以上的孩子就是“暴风雨进行时”啰,被正式册封为“小小大人”。不在年龄这个专有名词的庇护下,得学会做什么事情都要细心翼翼,言行大方得体,得淑女,笑不露齿……父母就会变得“斤斤计较”,一旦不妥就会说“孩子啊,你不小了,别什么事情都让爸爸妈妈操心嘛。”一进正轨,我们学习上,友情上,亲情上,身体上就会有一大车的烦恼,担心成绩,担心没有朋友,与父母有代沟……
现代社会上,很多人会因为生活的压力,成长的烦恼而采取一些极端的方式。如:青少年们会因为学习压力大而变成问题少年,打架,逃学,退学打工……大学生们会因为高考落榜,承受本事小,而服安眠药自杀;成年人会因为工作压力大且无法释放,所以得抑郁症。多少人应为成长过程中的小小磨难而甘愿做“缩头乌龟”啊!
可是,正是因为有年龄的轮回,岁月的辗转,生命的活力绿色才回尽收眼底,才能感受有十万个为什么的人生。
其实,成长就是一场待跑的马拉松,在火(跑道)的热情召唤下,我们活力四射,含苞待放,尽情驰骋奔跑。阳光射落在镜子上,镜子经过方位折射,就把阳光赐予了你年轻活力的我们,我们在大地间尽情生长,吸取养分。
在这天地间我们享受着成长的考验,考验的过程,过程中的喜怒哀乐。乐此不彼地与彩虹斗绚烂,斗自信,斗活力。相信,坦然应对成长,哪会比彩虹逊色?
鸟儿,鸟儿,不用怕,尽情地拥抱那湛蓝的天空吧,成长就是享受!——后记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17
---说:“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读了《藤野先生》这篇文章后,我深深切切地感受到了鲁迅先生的爱国情怀。他直面人生,向善求真;他以笔代戈,战斗一生。如果说英国文学不能没有莎士比亚,那我们的民族则不能没有鲁迅——他是现代中国的民族魂。
《藤野先生》一文彰显出鲁迅崇高的爱国情怀。鲁迅为了救治像他父亲那样被庸医所害的病人,改善被讥为“东亚病夫”的中国人的健康状况,选择了去仙台学医,他想通过医学启发中国人的觉悟。他怀着“我以我血荐轩辕”的远大抱负,一心一意救国,但这个梦想并没有维持多久,就被严酷的现实粉碎了。
鲁迅作为一个弱国子民,受到了日本一些“爱国青年”的歧视。在他们的眼里,中国人都是“低能儿”,这是何等荒谬!鲁迅解剖学的成绩是59分,他们便怀疑他得了藤野先生漏泄出来的题目,鲁迅觉得十分辛酸和悲哀。有一次下课前几分钟放电影,他看到一个中国人要被枪毙,一群中国人竟然在旁边若无其事地看热闹,鲁迅的思想受到极大震动。
这使他认识到,精神上的麻木比身体上的虚弱更加可怕。要改变中华民族在世界上的悲剧命运,首要的是改变中国人的精神,而善于改变中国人的精神的,则首先是文学和艺术。于是,为了拯救中国人,鲁迅毅然选择了弃医从文,虽然他知道,文学这条路有多么艰难。
读了这篇文章,我联想到了我们的生活。在升旗仪式上,同学们排成一列列整齐的队伍,随着音乐的响起,鲜艳的五星红旗徐徐上升,随风飘扬。在这样一个庄严的时刻,却有几个同学在国旗下窃窃私语,还不停地发笑。我感到非常愤怒,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难道不应该怀着一颗爱国之心,为自己的祖国感到自豪吗?
我们现在享受着这么优越的学习条件,不都是党的领导人辛勤付出,艰苦奋斗换来的吗?想想我们自己,难道不应该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发展艰苦奋斗吗?我们难道不应该为了祖国的繁荣昌盛贡献自己的青春吗?在祖国的尊严受到侵犯时,我们难道不应该挺身而出吗?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时光,树立远大的理想,塑造美好的心灵,让我们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发展作出贡献吧!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18
伏契尼所写的《牛虻》是于1997年在英国出版,后翻译成中文在中国发行,深受中国当代青年的喜爱。
整本书主要写的是牛虻为了革命事业放弃感情,亲情,甚至是生命的大无畏的崇高精神。少年时期的牛虻叫亚瑟,在神父蒙太尼的爱护下过着无知的生活,那时侯的他年轻,稚嫩。之后的他外貌丑陋,为人刻薄,可是谈吐诙谐幽默,为人正直,疾恶如仇,改名列瓦雷士,绰号牛虻。而那时侯的牛虻已经经历了许多的坎坷,有一个幼稚的孩子成长为一个成熟冷静的少年。为了革命事业,为了他的祖国,他放弃了他爱的琼玛,他拒绝了亲生父亲蒙太尼的哀求与劝说。枪决那天,牛虻用他的无畏与他那一身的正气震惊了上校,士兵与那愚昧无知的人们,他的视死如归令士兵们悔恨自我救不了他。
无论我活着
还是失去生命
都将是一只
欢乐的牛虻
这是牛虻临死前写给琼玛的他们儿时最喜欢唱的一首儿歌,儿歌再现了牛虻为了祖国意大利而献身的无怨无悔。
的确,他爱琼玛,爱父亲,但他更爱祖国。
读完后,我不禁感到很羞愧,与亚瑟,不!是与牛虻相比,自我对于祖国所做的实在是微不足道,生活在祖国为我们创造的优越的环境里,自我是否真的能做到时时刻刻想着自我的祖国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那么,为什么我们做不到,有或者是做到的很少,为什么?
古有屈原为自我的祖国而跳江,自愿用自我的死来唤醒君主的开明,并所以留下了流传千古的《离骚》,为后人所拜读,他的正义难道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再者飞将军李广,为了汉朝能顺利收复匈奴,自愿战死沙场,他的视死如归难道不是我们所应当学习的吗?赵国的蔺相如为了自我的祖国不受屈辱,而冒死单身来到秦国,终得抱璧而归。现代的王进喜为了自我的祖国,完成了大油田的开发任务,从而是中国摆脱贫油国的谬论。袁隆平为了自我的祖国,将自我大半生的时间耗在了杂交水稻的研制上,最终解决了中国的粮食问题。20__年的中国是灾难与光荣并存的一年。雪灾,地震一次次的考验着我们,可是中国人是龙的传人,我们有着五千年之旧的悠久历史与礼貌。祖先留给我们的坚强,意志与那永远都不会磨灭的爱国之情注定我们定将胜利,永远!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19
相信大多数人都旅行过。要么山花,或者水木,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小鹏背包十年,足迹遍布大江南北,身影穿梭五湖四海。他追梦无悔,前行无惧,背上的背包背上了,心里的背包却已卸下。其实他同我们一样,普普通通,生来就受为名为利之束缚;其实我们跟他相似,心心念念,早前也有浪迹天下的幻想。但小鹏如你我,你我却不如小鹏。
《背包十年》以速写的方式简单记录了作者小鹏十年以来遍游世界各地的经历、感想。或许人人都有“一生好入名山游”的基因,读旅游书籍总会让人心潮澎湃、血脉喷张,恨不得立刻加入作者进行那精神历练般的旅途,赏花赏酒,观人略物。一切都似乎完美,却也止于似乎。回忆和期待一样,是一种简化和剪辑现实的工具,它只选择长长胶卷中精彩的图片。我们往往乐于忘却生活中还有众多的我们期待以外的东西。比如,你计划去夏威夷旅行,去之前头脑中的景象是阳光、沙滩、海洋,但你忽略了旅途中的疲劳、生活中的繁琐、旅馆饭菜的不合胃口,甚至天热引起的烦躁、水土不服等。而后者恰恰容易掩盖前者给你带来的欢欣。
其实,旅行关键在于改变心境。去到陌生的地方能让你开始关注你平时并不关注的东西,比如房屋(形状、材料、颜色)、人(衣饰、表情、行为)、花草树木等。而这些东西在一个熟悉的环境中你是看不到的,如果你开始细心去关注身边、观察周围,又何必要去远方才算是旅行呢一位年轻的法国贵族军官,因为一场决斗被判禁足42天。军令、屋墙虽然能够禁锢身体的移动,却无法禁止心灵的旅行。他在房间内目之所及,心随之动,在文学、艺术、哲学、医学、生命意义等诸多领域广泛思索,让原本郁闷不堪的禁足,脱胎成一场热闹活泼、多彩轻盈又富哲学探索的随想——《在自我房间里的旅行》。
我推荐“公车旅行”,花几元钱坐上环游市区的公交车,一路观察窗外的人物,你会体会到前所未有的惊奇。
相信大多数人都旅行过。要么山花,或者水木,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小鹏背包十年,足迹遍布大江南北,身影穿梭五湖四海。他追梦无悔,前行无惧,背上的背包背上了,心里的背包却已卸下。其实他同我们一样,普普通通,生来就受为名为利之束缚;其实我们跟他相似,心心念念,早前也有浪迹天下的幻想。但小鹏如你我,你我却不如小鹏。
《背包十年》以速写的方式简单记录了作者小鹏十年以来遍游世界各地的经历、感想。或许人人都有“一生好入名山游”的基因,读旅游书籍总会让人心潮澎湃、血脉喷张,恨不得立刻加入作者进行那精神历练般的旅途,赏花赏酒,观人略物。一切都似乎完美,却也止于似乎。回忆和期待一样,是一种简化和剪辑现实的工具,它只选择长长胶卷中精彩的图片。我们往往乐于忘却生活中还有众多的我们期待以外的东西。比如,你计划去夏威夷旅行,去之前头脑中的景象是阳光、沙滩、海洋,但你忽略了旅途中的疲劳、生活中的繁琐、旅馆饭菜的不合胃口,甚至天热引起的烦躁、水土不服等。而后者恰恰容易掩盖前者给你带来的欢欣。
其实,旅行关键在于改变心境。去到陌生的地方能让你开始关注你平时并不关注的东西,比如房屋(形状、材料、颜色)、人(衣饰、表情、行为)、花草树木等。而这些东西在一个熟悉的环境中你是看不到的,如果你开始细心去关注身边、观察周围,又何必要去远方才算是旅行呢一位年轻的法国贵族军官,因为一场决斗被判禁足42天。军令、屋墙虽然能够禁锢身体的移动,却无法禁止心灵的旅行。他在房间内目之所及,心随之动,在文学、艺术、哲学、医学、生命意义等诸多领域广泛思索,让原本郁闷不堪的禁足,脱胎成一场热闹活泼、多彩轻盈又富哲学探索的随想——《在自我房间里的旅行》。
我推荐“公车旅行”,花几元钱坐上环游市区的公交车,一路观察窗外的人物,你会体会到前所未有的惊奇。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20
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他于1881年9月25日生于浙江绍兴一个破落的封建官僚家庭里,原名叫周樟寿,字豫才,18岁改名树人。“鲁迅”这个笔名是他在1918年发表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时才开始用的。
鲁迅的小说数量不多,但质量很高。鲁迅的小说思想深刻,技巧精练,不仅在中国文学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是罕见的。《阿q正传》是鲁迅小说中最著名的一篇,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中最重要的杰作。它写于1921年,最初分章发表于《晨报副镌》,后收入《呐喊》。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的未庄为历史舞台,以主人公阿q的活动为线索,以批判阿q的病态心理精神胜利法为重点来组织材料。在艺术创造的过程中,作者不但从中国的现实社会出发,以农民的实际生活为基础,概括出阿q的典型性格,而且着眼于辛亥革命这样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设计未庄这样一个闭塞落后的江南农村,作为阿q生活的典型环境。阿q这个形象,既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又具有深刻的典型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阿q正传》是辛亥革命时期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是旧中国劳动人民的奴隶生活的深刻写照,也是中国近代民族被压迫历史的缩影。
阿q,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孤苦伶仃地寄住在土谷祠里,只靠给人家打短工来维持生计。在他身上,最显著的特点是“精神胜利法”:自甘屈辱,自甘轻贱,而又自我解嘲,自我陶醉。他的“精神胜利法”在那个时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仅是阿q这样的下层农民所特有的,也反映出某些国民性。
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面对丧权辱国的形式,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的安慰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
“狮子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是鲁讯用《狂人日记》来形容农村土豪劣绅的品性,赵太爷父子是当时农村土豪劣绅的代表。在小说中,他们基本上没有表现出善性,而是因富贵尊显而骄横,又因腐败没落而怯懦。他们剥夺了阿q的最低的生存权利。他们自己可以妻妾成群,却以封建礼教的维护者的面目出现,惩治向吾妈求爱的阿q,当革命的风声传到未庄,他们卑谦地称阿q为“老q”,当看到革命风暴势不可挡时,他们又投机钻营,成为革命队伍中的破坏力量。
在塑造阿q这个典型形象时,鲁迅先生非常讲究情节的张弛、明暗的详略:对主人公阿q的活动是露,对其他陪衬人物则是藏,对阿q在未庄的活动描写得繁,在城里的活动则轻描淡写。此外,鲁迅先生还特别工于讽刺手法和幽默语言。
鲁迅先生创作《阿q正传》的意图可作如下陈述:着眼于启蒙,写出旧中国的人生,主要是广大受剥削压迫的劳动人民的苦难、悲愤而又愚昧落后的人生,希望改良这悲惨的人生,唤醒那沉睡的民众。
《阿q正传》思想内涵博大精深,艺术手法精湛绝伦,是鲁迅先生最杰出的代表作品,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座不朽的丰碑,也是世界文化长廊中的一件珍品,是千古不朽的名著。
鲁迅先生在荆天棘地的艰苦环境里运用小说这一艺术形式进行战斗,为我们留下了《呐喊》和《彷徨》两个集子(历史小说《故事新编》除外)。《呐喊》收集了从1918年到1922年创作的小说14篇,于1923年8月出版。《彷徨》收集了从1924年至1925年创作的小说11篇,于1926年8月出版。
《阿q正传》享有世界声誉,当它一收笔,便被介绍到美、法、日、俄等十多个国家,至今已有四十种不同文字的译本。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曾说过:“这部讽刺写实作品是世界性的,法国大革命时也有过阿q,我永远忘不了阿q那副苦恼的面孔。”
《阿q正传》从它诞生至今,已过去七十多个年头,“阿q”已成了常挂大中国人民口上的一个常用名词,“阿q精神”也成了自潮或讽刺他人的用语。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21
最初想看这本书是偶然间看到别人推荐的,然后自己看了一下简介,果断就买回来了。
接下来,连续三周在业余时间,把这三本书读完了。
读第一部开始,就没有失望,以后一直有读下去的兴趣。
作者肯,福莱特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为背景,小说讲述了第一次大战期间,英国、德国、俄国、美国等几个首要国家的政治状态、经济形势以及人民的生活状态。
在战争即将爆发前、战争中以及战后各个国家的军队和人民处于何种状态,这些作者是通过一些典型的人物来勾勒出整个社会的状态的。
在英国,一战之前,矿工给贵族打工去地下挖煤,却拿到很少的报酬。矿难中遇难的矿工家属也得不到赔偿。英俊潇洒又乱性的贵族菲茨伯爵玩弄自己的女管家,导致女管家怀孕。他为了维护自己的荣誉,用钱解决了这件事,最后女管家被扫地出门。
在德国,同样英俊的贵族男子爱上了英国贵族女子茉黛。由于战争即将爆发,不得不秘密娶了茉黛而无法声张,因为担心娶了敌国女子会有叛国罪。
在俄国,失去父母的格雷戈里和列夫兄弟,一个敦厚善良,一个狡诈自私。同样,因为战争,一个参加了俄国布尔什维克,一个偷渡到美国娶了美国大哼的女儿。最后机缘巧合,兄弟俩在战场上见面了。
在美国,美国总统威尔逊正在暗中策划着整个战争走势。他运筹帷幄,使用各种办法去游说选民最终获得连任。当然,美国借钱给这些参与战争的国家,使得他们又发了一笔战争财。
整部书中出现了丘吉尔、威尔逊、斯大林、列宁的名字,让我不知道这个是小说还是真实的历史场景,分不出来,一切感觉很真实。
整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矿工比利、布尔什维克格雷戈里、英国女伯爵茉黛、美国总统助理格斯他们对他们所选择爱情的忠贞。
也可以看到英国贵族菲茨、俄国工人列夫的乱情乱性。
每个人物的形象都非常鲜明,度过一遍,这些形象都深深刻在脑海里了。
其实第一次大战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从历史书上只能看到一些枯燥的记载。而在这部小说中却让我们之前的想象力更加真实而丰满了一些。
我可以看到,当时虽然战争,但是士兵的打仗意愿并不强烈。英国和德国打仗,他们的士兵竟然一起交谈,一起喝酒。
俄国的士兵,听说沙皇已经被推翻,布尔什维克领导了俄国,他们几度想逃跑不想再打仗了。
1914年到1923年这十年之中,确实发生了很多事情,人民流离失所,社会民不聊生。
但是也只能有乱世出英雄,被英国菲茨伯爵抛弃的女管家最后成了英国自由党的领导人。为英国矿工遇难而打抱不平的矿工比利,最后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战士。在俄国从小受苦的格雷戈里因为战争加入了布尔什维克,追随列宁和斯大林的领导,从而成为了一名领导者。
战争也让一部分人地位和荣誉大不如前,英国女伯爵茉黛嫁给了德国贵族后,德国贵族的没落,使得这个从小衣来伸手的女子,不得不去夜总会上班赚钱补贴家用。英国贵族的地位,也因为自由党的兴起而逐渐落魄。
俄国沙皇倒台后,沙皇的继承人,也被俄国人民打死了。
。。。。。。
各种故事、各种人物交织在一起,从中你可以看到任何的真善美、任何的假恶丑还有任何的对社会的无奈与对社会的奋力抗争。
无论在什么年代,相信我们每个人都是爱好和平的。就像故事里面的人,大家只是寻求一种可能的公平和美好的和平生活而已。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22
当当网上,给这本书贴上的标签是:“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不禁好奇,是怎么样的故事让整个法国为之动容,温情,又是怎么样的一种情愫?
前前后后,也有一些日子才把整本书看完,小说轻松平淡,没有百转千回,也没有波澜壮阔,以一个有着特殊能力的小男孩为第一人称描述他成长的故事。不过读完之后,我应该明白了所谓“温情”,最贴切的解释可能还是亲情。
小男孩是班级年纪最小最瘦弱的,常常被人欺负,但他有一项特殊的本领,就是可以偷别人的影子,并能和影子交谈。借由这个本领,他可以知道一些朋友们的秘密,并帮助他们。在他还小的时候,爸爸爱上了别的女人,离开了那个家,从此他和妈妈相依为命。
他长大后成为了一名医学院的学生,在一次帮助病人之后,病人的父亲紧紧搂着他表达感谢,那一刻他说他多么希望自己能变成那个找回爸爸的小男孩。我才意识到原来他对父爱的渴望,对父亲的想念从未间断。
读的过程中,我有些怨恨这位父亲,为什么从来不来看他,也不给他写信。一直到全书的最后,才知道父亲在他每次领奖的时候都会远远的看着他,所有父亲写过来的信,母亲都藏起来了,直到最后母亲打算把箱子给小男孩,可小男孩直到母亲去世之后才看到这个箱子。母亲在信中希望得到他的原谅,可我想每个读者包括小男孩一定都会不忍责怪这位伟大的母亲。
书中对于母亲失去父亲的悲伤并没有过多的描述,但无论母亲以一个什么样的状态出现,或善良,或可爱,或通情达理,或饱含母爱,都总觉得她身上萦绕着淡淡的忧伤。书中母子唯一的一次深谈中,母亲说,我从未停止爱着你的爸爸,当爱恨交织时,人会做出可怕的事情,一些过后自责不已的事情。我最不能忍受的不是他离开了我。最让我绝望的是想到他在另一个女人身边会过的很幸福。我曾如此怨恨你爸爸,因为我爱他如此之深。他是我唯一交往过的男人。如果我现在再遇到他,我会谢谢他送给我世上最宝贵的礼物,那就是你。
母亲的怨恨,绝望,爱恨交织,都源自于她对父亲的深情。以前我看小说,遇到这样的情节,我总觉得后面会给父亲配上一个悲惨的结局,比如后面的妻子各种恶毒,又比如家破人亡之后还是之前的爱人不离不弃,总之他会为他的选择付出各种惨痛的代价。可这部小说没有,而实际上这可能更贴近事实,有些事情,其实并没有绝对的对错,可即便就是真的是错,也不一定有我们预想的这种结局。
母亲藏起这些信件,不知她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可能是不想和他再分享儿子的爱吧,可实际上小男孩从没中断对父爱的渴望,但对于母亲,我想我们总是不忍责备的吧。
书中有很多老人都是孤单寂寞,缺乏子女的陪伴。即便是小说的主人公,对于母亲其实也是疏忽了,以至于作为医生,母亲生病也不知晓,直到母亲去世。就像书中说的:其实最棒的回忆就在当下,在眼前,而且这会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所以,要好好珍惜当下,珍惜身边的亲人,朋友。
最后,我想把以前看到的这段话送给文中小男孩的母亲。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23
少年闰土是鲁迅先生笔下的一个朴实、健康、活泼、机灵、勇敢、聪明能干、见多识广、害羞的农村少年的形象,作者在文中闰土给"我"讲的看瓜刺猹、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看跳鱼儿等几件事来表现闰土的特点,表现了闰土丰富的知识,和宽阔的眼界。几件事有主有次,有详有略。由于这是一篇写人的文章,必然要使学生在读文过程中了解人物的特点,感悟作者表现人物特点的方法,但由于少年闰土生活的年代与学生现实中的环境已相距甚远,所以学生在学习理解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问题,会影响学生的学习解。
少年闰土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是一个富有表现力的少年。“他的父亲十分爱他”,他的生命是有活力的,他的思想是自由的,他的心地也是善良的。“这不能,须大雪下了才好。我们沙地上,下了雪,我扫出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我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什么都有:稻鸡,角鸡,鹁鸪,蓝背……”“现在太冷,你夏天到我们这里来。我们日里到海边捡贝壳去,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晚上我和爹管西瓜去,你也去。”“管贼吗?”“不是。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在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要管的是獾猪、刺猬、猹(灌)。月亮地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有胡叉呢。走到了。看见猹了,你便刺。这畜生很伶俐,倒向你奔来,反从胯下窜了,他的皮毛是油一般的滑……”。“我们沙地里,潮汛要来的时候,就有许多跳鱼儿只是跳,都有青蛙似的两个腿……”
这篇课文有着浓厚的农村生活情趣,课文通过“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等语句来表现少年闰土的外貌。让人加深理解他的形象特点:年少、健康、生活在海边,是一位典型的江南少年,家里还比较迷信等等情况。
课文通过作者与闰土相见,了解到闰土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事,通过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看瓜剌猹、看跳鱼儿等动作,让人进一步理解闰土的思想性格特点——天真活泼、知识丰富、聪明能干。
课文通过互赠礼物来表现作者对闰土浓厚兴趣和深厚友谊,同时也表现出作者对闰土的深切怀念。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24
一向以来,我都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自八岁以来,我好像再也不愿意长大了。可是,在读过《彼得·潘》的故事之后,最终我这个不愿长大的孩子,决定要长大了。
彼得·潘,那个永远长着一口乳牙的孩子,和我是多么的相像啊,不愿长大,只愿做一只变不成青蛙的蝌蚪,永远登不上光怪陆离的成人陆地,一味地拖着黑细的尾巴在童年透明的河水里简单而欢乐地游着。可是最终身边的其他孩子都长大了,仅有彼得·潘依旧是个小男孩。“你答应过我不长大的!”悲痛的彼得·潘坐在地板上,看着已经长大成人的温迪抽泣。我能感受到失望和孤独像一把沙,忽地洒满了了他的心房,丝丝的寒,丝丝的痛。
“你答应过我不长大的!”这句对以往承诺的问责里,包含着失落和沮丧,正和我体会到的一样。
我愿意永远是那个躺在初夏的小竹床上做着甜梦的孩子,是那个受了委屈抱着洋娃娃倾诉的孩子,是那个喜欢童话世界的孩子。只是在我身边,不再有一群同样天真的伙伴与我为伍。
你们从什么时候起变得像个小大人?我们为什么不能再像小时候一样相处?我看着身边渐渐长大的伙伴们,分明是长不大的彼得·潘看着已经长大的温迪。昔日的童年伙伴装出大人们的严肃样貌,开始像爸爸妈妈一样摆出架子教训弟妹们别胡闹。他们开始觉得布娃娃幼稚,也不再相信那些美丽的神话传说。看着他们说:“那可是都是故事,是假的,谁信啊?”我不禁感到心痛。我心里有个声音抑制不住要呐喊:你们答应过我不长大的!
伤感和欢乐都依然如童年时纯粹,可这都成了我一个人的。
在真正逝去的童年时光里,盛满了共谋恶作剧后的笑声,但那是小伙伴们共同的笑声。
在读过《彼得·潘》后,我意识到,在除夕的夜晚,手拉着手,像巫师跳大神般欢乐地跳起来,为升上天空的焰火欢呼的岁月,是真的一去不复返了。
即使用一切去交换,也换不回那样的时刻了。书中的彼得·潘,在儿时密友温迪长大成人之后,和她的儿女一齐玩耍,在温迪的儿女长大成人之后,又和她儿女的儿女一齐玩耍……我不能理解这样的生活,我不愿昔日的好友与我渐行渐远,而我也不可能永远是个孩子。我绝不能理解这样的一切!于是,我决定长大了,和同伴们一齐长大。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25
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国19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和心理小说家。1804年7月4日出生于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镇一个没落的世家。他的祖辈之中有人曾参与清教徒迫害异端的事件,为著名的1692年“塞勒姆驱巫案”的3 名法官之一。这段历史对霍桑的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霍桑的父亲是一名船长,在他4岁时去世。1821年霍桑在亲戚资助下进入博多因学院,同学中有诗人朗费罗与后来当选为总统的皮尔斯等。1825年大学毕业,回到塞勒姆镇,从事写作。他曾匿名发表长篇小说《范肖》(1828)和几十个短篇作品,陆续出版短篇小说集《古宅青苔》(1843)、《雪影》(1851)等,逐渐得到重视和好评。
1836年和1846年霍桑曾两度在海关任职,1841年曾参加超验主义者创办的布鲁克农场。他于1842年结婚,在康科德村居住,结识了作家爱默生、梭罗等人。1848年由于政见与当局不同,失去海关的职务,便致力于创作活动,写出了他最重要的长篇小说《红字》(1850)。这部作品以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描写一个受不合理的婚姻束缚的少妇犯了为加尔文教派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地社会中的某些黑暗。作者细致地描写了经过长期赎罪而在精神上自新的少妇海斯特·白兰,长期受到信仰和良心的责备而终于坦白承认了罪过的狄姆斯台尔牧师,以及满怀复仇心理以至完全丧失人性的白兰的丈夫罗杰,层层深入地探究有关罪恶和人性的各种道德、哲理问题。小说以监狱和玫瑰花开场,以墓地结束,充满丰富的象征意义。
作为霍桑的代表作,《红字》最典型的体现了霍桑对待清教有着矛盾性这一特征。在这部作品中,他塑造了一个坚定而具有神奇般个性的女性——海斯特·白兰,由于和牧师丁梅斯代尔通奸,受到清教教会的谴责。她胸前被佩以红字“A”做为惩罚并当众受到辱骂和羞辱。红字“A”针针扎进了海斯特·白兰的心里,即使“把那个记号遮起来”,红字“A”是罪与罚的证明,是一个女人恶的体现。为了获得新生,海斯特·白兰公开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携带女儿在郊外的一间孤僻的茅屋里开始了“殉道”般漫长的救赎之路。在霍桑看来,海斯特·白兰是有罪的,她犯了当时社会所不能容忍的通奸罪,但更关键的是她的欺骗罪,她和齐灵沃斯达成了一种交换,即齐灵沃斯不再问孩子的父亲是谁,她也不向牧师暴露齐灵沃斯的真实身份。这样的手段是值得怀疑的,尽管是为了爱。海斯特·白兰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牧师丁梅斯代尔,但也给他带来了更大的痛苦。而她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自己的过失,以至于许多妇女向她倾诉自己内心的秘密,寻求安慰和忠告。“清教主义者认为,人拥有一种趋向于德性的自然倾向,不过,只有通过了某种‘训练’,人们才能可能达到德性的完美。”海斯特·白兰正是通过这种“训练”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所犯下的罪,“最终净化了她的灵魂”, “并造就出一个比她失去的更纯洁,更神圣的灵魂”。红字也不再是受辱和犯罪的耻辱火印,而是激励精神复活的标志和象征。
霍桑将海斯特追求自然人利益的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海斯特看来,追求爱情这是个人的事,与社会、道德、宗教无关。所以她形式上虽然接受了惩罚胸前佩带红色A字,而在思想上却“没有接受惩罚她的那些社会道德规范”。而且这一罪之罚的形式标志A字也被她绣得光彩夺目,并成为“她进入别的女人不敢涉足的领域的通行证”。
《红字》中丁梅斯代尔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人物。作为牧师,却于海斯兰·白兰有了私情,这对于上帝的道德观是一种背叛,更重要的是他没有承认罪行的勇气,当海斯特·白兰独自站在刑台上被人羞辱责骂,他却高高站在露天看台,笼罩在所有人的信任与崇拜下。为了保住地位和名声,他成了隐秘的罪人。他在欺骗了所有人以至于上帝之后,竟然继续从事牧师的工作,不能不说是对公众的不负责和对上帝的亵渎。在这种情况下,他选择了自我惩戒:用血淋淋的鞭子抽打自己,绝食反省悔悟,私下在自己的胸口烙上火红的红字“A”,“声音里已经含有一种忧郁预示着颓废的趋势了”,再加上齐灵沃斯把一个丈夫忌妒时的愤怒全部发泄在丁梅斯代尔身上,丁梅斯代尔的精神和肉体都濒于崩溃的边缘,并终于走向刑台,在荣誉的顶峰,彻底坦白了自己,用最后一口气展示了胸口上的红字,倒在海斯特·白兰的怀抱里,从此也就从那个解不开的结中解脱了出来。霍桑让丁梅斯代而受到了长达七年的灵与肉的折磨,这比公开受罚更为残忍。从这一点来看,丁梅斯德已成为清教教义的工具。 霍桑想要表明为实现生命的意义的不朽是要做出相应的努力的,从而才能使无依的灵魂和有罪之身获得精神上的安定和肉体上的愉悦。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26
红日是一部以战争为题材的小说。主要讲述的是:1947年,蒋介石悍然撕毁和平协议,对解放区发动全面内战。张灵甫率王牌主力整编74师从淮南攻到淮北,二次攻涟水城,血战十二昼夜,军长沈振新率部突围,败走麦城。张灵甫连战连捷,攻克淮阴、宿县、临沂,从苏北杀到鲁南,攻占我苏北和鲁南根据地。扬言三个月内解决山东问题,活捉陈毅和粟裕。在这敌强我弱的态势下,---在延安运筹帷幄,作出战略决策,将山东野战军和华中野战军合并,组建华东野战军,集中兵力南征北战,消灭蒋介石的有生力量。蒋介石为一举全歼山东解放军,调集汤恩伯兵团20余万人以张灵甫74师为前锋由南向北齐头并进,又命令济南的李仙洲兵团由北向南推至莱芜、新泰一线,企图南北夹击我军。陈粟决定留沈振新部在南线阻击,大部队则围歼李仙洲部,著名的莱芜战役打响。莱芜5万敌军企图向吐丝口方向突围。沈振新率部飞兵攻占吐丝口,截断敌军退路,全歼李仙洲兵团。蒋军不甘失败又以张灵甫为先锋,向我山东蒙阴县进攻,妄图聚歼我华野于沂蒙山区。陈粟于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气魄,围歼74师,张灵甫却不顾死活,占据孟良崮,妄图以中心开花、四壁合围的战法置我军于死地,两军72万人在小小的孟良崮山区激战三天三夜,血流成河,尸横遍野。最后,沈振新部搭人梯攀上悬崖绝壁,攻占孟良崮主锋,直捣张灵甫指挥部石洞。张灵甫负隅顽抗,决以杀身成仁却被我军乱枪击毙。一场惊天动地的经典战役,国共力量对比悬殊,成败却瞬间逆转。
通过对小说剧情的初步阅读,让我更加深刻地了解到了曾经战争的艰辛。解放军要解放全中国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然而,他们却做到了,这并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做到的,在这样一轮红日生起来的背后是无数的牺牲。五星红旗是烈士的鲜血染的,这句话不是小时侯说着完的,那是历史见证的。
曾经的中国人民为了今天中国的和平而出生入死,让我更加明白今天的美好生活是来之不易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呢?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虽然走了不少弯路,但是现在的成绩是显著的。这样的生活对我们来说是美好的,在现在的社会当中,我们不需要为了生存而担忧,不需要风餐露宿,不需要担惊受怕,因为我们处于和平的环境之下。这样的环境才能让我们安心地生活、学习,发展经济,发展文化,在前一辈的牺牲之下,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安宁。作为一个大学生的我们,更加不能辜负前人对我们的期望,不能辜负了他们用生命作为代价。
现在很多大学生似乎忘记了这些,出现了很多让人失望的现象。有些同学在学习上不思进去,成天就知道吃喝玩乐,没有一点正确的价值观;还有些同学课余之后老说着无聊,真要干点什么却有嫌苦怕累的,没有一点吃苦精神;更有些同学遇到一点失败就想着自杀,对生命一点都不知道珍惜。对于以上描述的一些同学,我觉得真的有必要看一些像《红日》之类的战争小说,了解一些当时解放军的故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比较生活的不同,考虑自己应该做什么或者不应该做什么。
从另一方面也让我体会到中国共产党在历史前进中所受到的磨难,好多个生死攸关,都让他们一一克服,度过难关。这并不是偶然的,不拥有智慧,不拥有正真的领导才能,怎么能在这样危险的情况下脱颖而出,怎么才能让人们信任他们,听从他们的指挥。共产党在中国的历史上是一个正义的队伍,现在我们处于和平的年代,更加不能忘记当初动乱,要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之下,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让自己的人生不白白虚度。
对于我们现在的大学生来说,我们首先应该好好学习,不辜负祖国对我们的希望,不践踏前人用鲜血换来的和平,在完成应有的学业后,也要不断创新,钻研,不怕吃苦,不怕脏不怕累,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27
前几天,老师便布置了一项作业,寻找真正的美。让我从中发现美、感受美、欣赏美,从而陶冶情操,提高审美能力。哦,小事一桩。因为美是无处不在的,而且我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我十分自信地想。
“喏,这不就是美吗!”走进姑姑新装修的别墅,我开始搜集 “美”: 别墅所在小区绿树成荫,亭台楼宇错落有致;姑姑家的布置富丽堂皇且又不失高贵典雅。妈妈笑了笑说:“这么漂亮的围墙,确实让人感到与周围的绿草非常和谐。可再过一年,两年……它又会是怎样的呢?”哦,我明白了。它虽然美,但不长久,应该称不上真正的美。
回来的路上,见一位阿姨,脸蛋长得十分漂亮,衣服穿得十分时尚。我刚想赞她几句,但看到她瞟过来的冷冷的高傲的目光,不觉把话缩了回去。哦,我明白了。她虽然美,但似乎只在外表,也应该算不上真正的美。
那什么是真正的美呢?我好奇地问妈妈,妈妈笑而不答。那天晚上,我的书桌上出现了一本书——《居里夫人》。
凝望着封面上居里夫人的照片。这是一位非常普通的女性。她穿着一件极其朴素的衣裙,安详地端坐在那里,挽起的发簪和衣裙没有任何首饰。老师让我寻找美,可她美在哪儿呢?
怀着好奇的心情看了五六页。书中的情节就像一块磁铁一般深深地吸引着我。深夜,万籁俱寂,而我房间里的灯光依然明亮。我一遍又一遍地读着,一次又一次地发现居里夫人身上那种闪光的东西。
居里夫人在生活中曾遇到种.种挫折,她的童年是不幸的,她的妈妈得了严重的传染病,是大姐照顾她长大的。后来,妈妈和大姐在她不满10岁时就相继病逝了。她的生活中充满了艰难。在这样的环境下,她刻苦学习,靠自学走进巴黎大学。在科学的道路上,她也是一位勇往直前的斗士,不管出现何种逆境,她总能坚持不懈。这种毅力,这种坚持心是多么的难能可贵。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在镭提炼成功以后,有人劝他们向政府申请专利权,垄断镭的制造以此发大财。居里夫人却把研究成果公开。她还把得到的诺贝尔奖金,大量地赠送别人。她为科学事业奉献了一切,却不捞取任何个人私利。这和现实中许多人提倡的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
她还很热爱自己的祖国,她致力于帮助祖国科学发展,还以祖国波兰来命名首次发现的新元素“钋”。
看完《居里夫人》,我再次凝望着居里夫人的照片。我发现她柔和的目光里闪着坚毅的光芒,那是她对祖国,对科学的满腔的爱啊。她还是那样安详地端坐在那里。这时,我却惊奇地发现,她在我的眼里不再普通,她竟是那样的美。她的美不在外表,她的美是从内心流淌出来的,而只有这样的美是永远不会褪色、永远不会消逝的。也只有这样的美才是让人从心底里称颂和赞美的。
望着窗外,星星眨着它的一双亮眼睛,多么宁静,多么美妙,我兴奋地想:原来世界上的美不仅要用眼睛去欣赏,更要用心去体会,才可以从书中感悟到像居里夫人式的“美”真正的美。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28
看过《幻城》这本书的人想必都有一种同样的感受:无声的震撼。
看似平静的文字,却隐藏着绵延起伏的悬念。一边是冰族,一边是火族,两种不容的力量被作者描述的淋漓尽致。常年飘雪的冰族,那种气氛不是能用语言形容的压抑,再加上作者以半散文的形式来叙述,一个完美无缺的“组合”啊!
这本书与其它的书籍最大不一样点是,不管是网络、还是其它地方的书籍,主要注重的是写感情,而《幻城》则是注重写亲情(例如:卡索和樱空释;星旧和星轨;蝶澈和迟墨;封天和卡索等),对感情写的并不多,只是开头一次,结尾一次。
这本书中,我并不厌恶星轨——以暗杀为主攻的西方护法。反而为她的情而感动,为了能永远地守护在哥哥身边,她宁可不要名誉,当上了令人厌恶、恐惧的西方护法。在生命的最终时刻,她想的仍是自我的哥哥,期望星旧能原谅她。
卡索渴望自由,但命中注定着,他要继承王位,而樱空释明白这一切后,拼命的替他挡去王位,哪怕牺牲自我的性命,也要给卡索自由,在他生命的最终时刻,他惋惜的不是快要死了,而是他没有如愿给卡索自由,这种爱让人感动。
我很欣赏蝶澈,不光是因为她的美丽,最重要的是他对迟墨的感情,在他找到迟墨,看见她将被折磨而死的小哥哥迟墨时,断然选取了放下,不顾后果地亲手杀死了她最爱的哥哥迟墨。即使是日后感到愧疚也在所不惜。她的爱和她的绝世琴音最终竟然感动了传说中无敌冰冷的叹息墙。
皇析把给卡索的防护结界和自我的生命联系在一齐,除非人死了,屏障才会消除。从而证明,皇柝是那么的忠心……
渊祭实为令人厌恶,她的欢乐是凌驾于他人的痛苦之上的(谁叫她那么不可战胜呢!)她操纵着卡索和樱空释的命运,从第一世的霰雪鸟和囚犯到第二世的两位皇子,到第三世的罹天烬和卡索,一切的悲哀都是渊祭一手操纵,只为了她所谓的“欢乐”。
可是,古语说的好: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幻城也有错误的地方啦!
第一,幻雪帝国是常年飘雪的,没有春天。而文中多次提及樱花,樱花是三月才会开的花呀!
第二,既然星轨那么弱,渊祭还怎样可能请她去当西方护法呢即使她有极其强大的灵力,也是弱不禁风啊!文中还提到,星轨救过熵裂,星轨整日待在宫殿的最底层(她的家中)弱不禁风,怎样可能有机会去提醒熵裂大祸临头呢
也就这么多了,每部作品都有瑕疵,幻城也不例外,可是总体来说,我还是挺喜欢这部书的,这本书有很多地方还是值得细细品位的!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29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30
“那么去吧,我的小书,向一切终将接受并欢迎你的人,展示你深锁于心的东西;并祝愿你所说出来的一切能使他们永远受益,并使他们决意成为远比你我更好的旅行者。
告诉他们梅茜的故事;她很早就开始了她的天国之旅。呵,让年轻的姑娘们认识她,珍视身后的世界,从而冰雪聪明;因为旅途上的少女能够跟随上帝,沿着圣足走过的道路,前进。”
这是改编自约翰·班扬的一首小序,这里透露出了作为主人公之一的梅茜,她的最终命运以及她对后人的影响。
我读这部小说,还是在我上小学的时候,这么多年却仍然让我记忆深刻,无论是朴实的话语,还是温馨的场面,都深深吸引着我,让我无法忘怀。
“别着急,善良的人!守得云开见月明。” “我真希望能把我的那束花送给爸爸,我想他圣诞节恐怕过得没有我们这么快乐呢。”
“先别告诉妈咪,让她以为我们是为自己准备的,给她一个惊喜。” “特迪,我真希望能……”
这些话语正是出自《小妇人》,处处透露着温馨朴实,又充满着孩子们对父母的爱。《小妇人》曾被美国国会图书馆评为全世界最畅销的一部优秀作品,这部作品也使它的作者路易莎·梅·奥尔科特一举成名。路易莎的父亲一生沉迷于对理想的追求,以至于无力负担家庭生活。维持生计的担子最终落到了他那富有进取精神的二女儿路易莎的身上。她很早就到学校教书,当女裁缝、护士,做洗熨活,十九岁时,甚至去做了女佣。收入虽然微薄,却也解决了家里的燃眉之急。她的创作又使家里的经济有了好的转机,在她笔下的女主角大多是意志坚定、美艳动人的女英雄。可见路易莎是个坚强不屈,不愿向困难低头的女孩儿。
所以,仔细看整本书,就会发现,路易莎所写的这部《小妇人》有一部分是影射了自己的真实生活,而又有一部分是出于她对美好生活的渴望。书中,他把自己写为乔,她的姐妹安娜、亚碧·梅和伊丽莎白分别写为梅格、艾美和贝思。在书中,每个姑娘都有崇高的精神:追求高贵但会照顾人的大姐梅格,充满躁动却关心家人的二姐乔,优雅自私却颇得人心的艾美以及忘我无私却需要家人关爱的贝思。她们的母亲是慈祥的马奇太太,父亲马奇先生随军当兵。这样的一家人和她们的邻居男孩劳里、劳里的爷爷劳伦斯先生、马奇婶婶,以及周围的朋友所发生的如家庭日记般简单的故事,却流露着耐人寻味的亲情、友情和爱情。书中展示的是一幅幅温馨甜美的家庭生活图景,歌颂了永恒的爱情,打动了无数读者的心。
我喜欢书中的每一个人物,而且羡慕他们。因为我知道,自己没有她们那么优秀。乔是一个假小子,她喜欢创作、写诗,总是无拘无束,有着为梦想而努力奋斗的坚定不移的决心。在这方面,我自愧不如,做事没有毅力,总是三分钟热度,有梦想也不敢去追寻,反而选择一味的逃避。大姐梅格,是个淑女,为了自己的爱情,甘愿贫穷。贝思,很恬静,总是为别人着想。艾米,很坚强,以扶贫济若为己任。扪心自问,我又做到了其中的哪一点呢?
马奇家的女孩儿又个个都是艺术家。乔擅写作,艾美绘画,贝思弹琴,梅格写剧本、演出、管理家务。这些都离不开母亲马奇太太的谆谆善诱,营造了一种有威信、活跃而又自律的生活。这些都着实让我很羡慕。贝思默不作声的为大家付出,为了帮助赫梅尔一家,她得了猩红热,最终因此付出了年轻的生命。再想到我自己,虽然也乐于助人,但比起贝思,我简直就是微不足道的,根本没有勇气为了助人而牺牲自己的生命。
四姐妹都有着善良仁爱的品质。《小妇人》用朴实无华的写实手法展现了四姐妹的命运,提醒我们:简单的生活本身就是一种幸福。自制并非是失去自我,而是更自我的选择。
这部小说让我明白,家是我们神圣的庇护所,里面有我们爱的人,也有爱我们的人。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家人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们一起筑造的小房子里,充满着友情、亲情、爱情,我们要为了这些感情,不轻易被困难打倒,让自己更坚强,更独立,从而保护自己爱的人。只要和家人在一起过着简单的生活,就是幸福!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31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明白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并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异常的书,所以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可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我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可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十分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经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终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此刻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
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简便的心境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可是牛虻却是笑着应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意义,因为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向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当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职责。可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虽然仅有这本书我仅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可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相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向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百年孤独读书总结1200字 篇32
《变形记》是卡夫卡笔下以“变异”为题材写的小说,这部小说是在写的,发表于。是卡夫卡生前发表的少数作品之一。这篇作品的主人公“格里高尔”一天清晨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大的甲虫。他本来能够用他的收入来养活全家,此刻却要全家来养活他。起先,他的爸妈和妹妹对他突然变成一只甲虫表示怜惜,都充满了同情和关怀,妹妹每一天都帮他送饭,打扫房间。但是时刻一天一天的过去了,大家都把他当成了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包袱了,大家都怀着鄙视的眼光,期望他早点死去吧,这样大家都简单。最后有一天,他在全家的长期冷落中,孤独的离开了人世间。全家为此庆幸。父亲说:“让我们感谢上帝吧!”一家三口为了庆祝格里高尔的死去,决定乘车去城外郊游。小说的大概资料就是这样的。
卡夫卡以前说过:为每一天的面包而忧虑会摧毁一个人的性格,生活就是如此。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卡夫卡就死在写他自己,正因我在网络上查询了一下卡夫卡这个人,发现网络上的说和这本书上所讲述的资料有所相同之处。在作者的一生中,他活得也就像一只虫子。卡夫卡喜爱文学,很想成为一名作家,但现实没能如他所愿。用为他和家人要生活,他就不得不成为一名保险公司的小职员,整天奔波忙碌,忙得不可开交。他害怕孤独,渴望感情。以前三次与女友订婚,但都没有结婚。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内心总是充满这样的矛盾:“没有‘她’,我不能活。和‘她’在一齐,我也没办法生活。”这样的顾虑下,使他始终没有迈出那最重要的一步!如果他有勇气的话,他就能够收获他的幸福,因此他(卡夫卡)的性格不得不说有些怪癖。
卡夫卡生活中和创作中,都是主要反映一些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社会腐败,奥匈帝国的强暴专制。政治矛盾与民族矛盾的双重困扰,人民生活的贫困穷苦,经济衰败,这更加深了敏感抑郁的卡夫卡内心的苦闷。由此,不难明白他的作品为什么荒诞了,他是根据梦创作,这种荒诞的思绪来自于现实生活,是现实生活的折射。
卡夫卡创造了象征性的世界来表现被异化的困境,《变形记》中的格里高尔,被生活压倒喘但是气来。那天空永远是黑暗的,与世隔着窄小的门缝,身处无可名状的绝望和令人羞愧的寂静,还是要用触角饱尝羞辱,包围他的永远是冷冷的情感,感觉是呈灰绿色和诸褐色,着实一想,让人感觉有一点恐怖啊!格里高尔的背后隐藏着卡夫卡的无奈、痛苦和忧郁。难道我们困扰的是那些错综复杂的社会主角(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庭矛盾。毕业后,我们为了寻找工作,四处碰壁,于是我们改变了原来的思维模式,倔就是社会对我们的选取,但是心里的沮丧,不是几杯酒就能够消除的。
坚信我们在读过这本小说后,心灵上能够得到足够的宣泄然后平静下来,清理思绪,让我们的路越走越平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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