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整改通知书(通用3篇)
校车整改通知书 篇1
各幼儿园: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由乡政府牵头并联合公安教育部门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注意事项如下:
1、各幼儿园必须与本园所有专职和兼职校车驾驶员签订责任状。
2、驾驶员必须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资格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
(四)无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无犯罪记录,无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拘留处罚的记录;
(六)身体健康,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3、接送车辆必须是严格符合交通法规、安全管理政策等要求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轮胎、安全门、座位、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4、校车运载学生,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位置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示灯,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载。
5、校车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限速规定,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学校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9座以内校车须配备1名随校车专职老师,9座以上校车须配备2名随校车专职老师,并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识。
xx年12月19日
xx年xx月xx日
校车整改通知书 篇2
xx幼儿园:
根据上级精神,你园接送学生的校车未办理《校车准运证》,存在安全隐患,责令你园停止使用。待手续齐全后,经批准方可使用。
xx小学负责人签字:
被检查园负责人签字:
xx年11月6日
校车整改通知书 篇3
回复内容如下:
市民您好!
经执法局落实,前期执法局针对上述问题已进行过清理,现在问题又出现了反复。接到来信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对小卖部店主进行了批评教育,严禁其夜间扰民行为,并依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x月x日之前将占路台球桌自行清理。若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自行清理,执法部门将依法组织强制清理。同时,物业办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与商店经营者协商沟通,规范商店门口摆放秩序,避免再发生经营扰民现象。感谢来信。
截至20xx年x月x日,上述违法行为依旧存在,执法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强制清理。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