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居间协议(精选3篇)
对于居间协议 篇1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人):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的土石方开挖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业主方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业主方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乙方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业主方直接洽谈,并最终促成甲方与业主方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
合同。若甲方与业主方尚未成功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则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2、乙方在甲方与业主方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业主方要求的相关资料;并负责和业主方进行合同谈判。
2、 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业主方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 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30%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甲方与业主方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后,当日即付给乙方现金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作为酬金。
2、本工程项目的居间费用按照每月的工程进度进行结算。
3、计算方式:甲方按照每立方米土石方提取1.0元人民币结算并提取给乙方。
4、甲方以现金的方式按月结算并支付给乙方;或以转账或汇款的方式直接把款项打到乙方指定临时指定的账户上。
五、合同终止
1、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2、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六、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判决。
七、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形成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所有当事人各持一份,所有当事人签字盖手印后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手印): ;
乙方(签字盖手印): 、 。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二〇__年 月 日
对于居间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由乙方为甲方公司引荐承建兴国中学学生宿舍老师公寓工程。经甲方公司开会研究决定签署此份不可撤销的居间服务费协议书,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3条及422条、427条中对相关居间服务条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责任授权法》,参照并按受国际ICC500/600条款中不可逾超、不可泄漏的条款制约,甲方在此向先生签发居间协议书,甲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并郑重作出以下付款保证,其具体内容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由 先生引荐兴国中学学生宿舍老师公寓楼工程,同意支付居间费(人民币)作为本次项目的居间服务费。
二、经乙方成功引荐该工程,甲方均按投资方式总承包商实际工程发生总数量和总造价约陆仟零柒拾玖万人民币,支付居间服务费6.5%为人民币叁佰玖拾伍万元,若有来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愿按每延期一天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直到清偿完为止,并承担违约时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包括: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甲方就此无任何异议。
三、甲方保证出具的此支付协议书及相关证照资料,签字文书等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欺诈行为,如果甲方不按照此协议书执行,甲方愿意承担行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乙方可以凭此协议书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自愿放弃一切抗辩申诉权利。
四、乙方该收取的工程服务费叁佰玖拾伍万元人民币为税前所得,具体完税手续由甲方自己负责,如果需要分流,甲方将按照乙方提供的名单和帐户分别汇出或支付现金。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的方式;甲方和乙方签订居间协议时,将居间叁佰叁拾伍万元人民币支付在乙方指定银行帐户,居间成功,甲方进场开工时,甲方在支付乙方居间费陆拾万元整。
六、此协议书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不兑现给乙方,本次承包兴国中学学生宿舍老师公寓工程不论发包方或甲方发生一切相关责任均与乙方(居间人员)无关及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七、只要甲方承建此项目工程,不管工程是否承建完毕,都需按第4第五条支付居间费给乙方。
八、以上承诺甲方付清乙方全部居间服务费后,本居间协议书自动终止,如居间不成功本居间协议也自动终止。
特此承诺;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法签字盖章: 法人签字盖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对于居间协议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424条、426条规定,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兹委托以下居间受益人为我公司承接 玉林到荔浦高速公路标段项目,做前期联系工作,引荐至签署完合同。若为我公司促使本业务成功,我公司根据国务院(1998)第19号文件和国家工商总局(1995)36号文件精神及各省、市关于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的规定,特承诺给予以下居间受益人奖励;奖励金额: 以签署合同内工程总造价的2 %计算,为税后金额。
一、居间方负责协助我方办完正式合同签约本协议生效,个人所得税由我公司全部承担纳税。
二、本承诺不可更改、不可撤消,不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变更而失去法律效应,是享有全权法律保障的,是遵照受益人指定人的帐户无条件直接支付与受益人、并保证对受益人不做任何损害或侵犯。如买卖合同签约后 两 天内,我公司如果不按承诺支付,我公司保证每推迟壹日按应付款总额3%的罚金赔偿给以上受益人。
三、以上承诺和保证是有效的,如我公司未按承诺和保证执行,可以将此承诺书所签署的居间费用数额作为我公司所欠的债务(即本承诺生效为欠条),可以在各地法院起诉向我公司追偿债务,追偿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误工费、往返差旅费,均由我公司财务全部承担支付给以上受益人;我公司放弃一切法律抗辩和反诉的权利。
四、本业务新增工程量及与本业务相关业务方的拓展业务也属于本承诺业务范围,也按本承诺执行。
五、此承诺书有效期是为整个操作完成且所有款项转入居间受益人指定帐户后为止。合同签约、资金到账后自动生效;履行完全款后本协议自动失效,本公司因履行施工承包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与居间方无关,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此承诺书内所有单位及相关人员均对此内容严格保密,所有受益人均享有本承诺的权益。
七、附件一:附件附上承诺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承诺公司名称: 居间人签字(指印):
居间人签字(指印):
公司开户账号: 签署地址:
法定代表人(指印): 身份证号:
项目代表人(指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签署地址: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