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客厅漏水协议书(精选3篇)
房屋客厅漏水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的房屋 所出现的渗水问题达成如下维修协议协议:
因甲方商品房在使用期间出现渗水问题,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房屋 进行维修,经双方协商,协议如下:
1、维修时间: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2、维修地点:
3、负责维修单位:
4、维修方案须甲方确认,并且乙方应在维修之前征得甲方同意。
5、维修以及维修质量的监督:对于涉及到该房屋所出现的所有渗水部位都必须进行维修。在维修期间,甲方定期必须派人在现场予以质量监督和协助部分工作。
6、房屋装潢的复原(硬装潢部分之中所有涉及到裂缝的装潢部分的复原):由于该房屋的渗水是在甲方在装修完使用后逐步开始显现的,并且已经部分破坏了房屋的装修,所以乙方必须负责在对于维修完之后对于甲方的装潢必须按照原样进行复原工作,甲方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甲方不愿意承担此项费用,则乙方可不负责恢复。
7、家居用品的保管和损坏灭失的赔偿:在维修之前,甲方和乙方对于甲方家里面的大件物品(家具和家电)进行清点并签字确认,基于维修期间,甲方的家具和家电都已经安装到位。在施工方施工期间,施工方有责任对于施工时的人员安全负责,同时在施工时避免对于甲方的家具和家电造成不必要的损坏(另对于甲方地板在施工时尽量铺设厚点材料以避免在施工期间对于地板的损害)。在维修期完毕对于大件物品进行再一次的确认。对于在维修期间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乙方的任何一件物品的损毁或者灭失,乙方必须按照原价进行赔偿。
8、房屋维修期的注意事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各项施工前的准备,包括协助邻居之间及小区里面的其他事情(如垃圾材料的堆放)。
9、维修之后的房屋质量的验收和审核:由双方事先约定(以解决漏水为主)或者以相关行业标准为验收标准。
10、在维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用都有甲方负责监督,施工方予以负担。
11、如此次维修没有达到预期的修复效果,再次出现渗水,则乙方必须承担再次维修的责任,不能因超过房屋保质期而拒绝维修,再次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12、根据双方的协商,本次维修双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
1)甲方负责全部材料,乙方负责施工,对于因为甲方购买的材料质量而引发的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因此而产生的二次翻工费用和工期的延误由甲方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工艺错误或者其他的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质量问题,则乙方负责全部材料的费用,甲方不再另外付费用给乙方且工期不得延长;
2)甲方负责主要材料,乙方负责部分材料,乙方负责施工,其他的由双方协商;
3)乙方负责全部的材料,乙方负责施工,对于因此出现的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13、本工程维修发生的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关于费用的支付:无论采取以上任何一种合作方式,甲方应在乙方进场之后付本次维修费用的50%,在维修结束后付45%,余下的5%待保修期满后甲方在行支付。
1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15、关于保修:保修期60天,自维修结束之日起算,保修期内发生问题时乙方应立即派工作人员前往查看,并采取其他相关措施
16、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经办人(签名)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客厅漏水协议书 篇2
甲方(拆迁人):
乙方(被拆迁人):联系电话:
丙方(原开发商):x公司(现青少年活动中心接管)
因为历史原因,原惠州市文化中心及x公司位于下角秧角坳的909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拍卖,甲方通过竞拍,竞买了该土地使用权中中8759.6平方米,余下占地面积329.4平方米及已建房产,现惠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原惠州市文化中心)、x公司及新华楼的全体业主同意由甲方进行拆迁安置,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甲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华轩居三期(暂定名),建设地点:惠城区下角秧角坳。
第二条被拆迁房屋现状
乙方的房屋位于惠城区下角秧角坳新华楼的层号房,套内建筑面积方米(该面积最终以最终以房管部门核定为准)改(原购习买合同为准),该房屋的产属权集资房,该房未办理房屋产权证。面军
第三条被拆迁房屋补偿及回迁安置
1、甲方对乙方房屋所在地进行重新规划建设,新建带电梯、造型美观的,高(二十层)的楼宇。在新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并具备使用条件后置换给乙方,在置换后甲方将乙方房屋拆除。
2、甲方拆除乙方房屋以产权置换方式进行安置补尝,按房屋主管部门(原购买合同面积)以1:1比例进行同楼层置换。甲方设定置换给乙方的房屋为华轩居三期第栋层号房(现为自编号,最终以房管部门的编号为准),该房的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乙方届时若选择其他房号,则须按甲方的相关规定在20xx年8月30日前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安置的房屋超出部分的面积小于或等于3%,则超出部分的面积由乙方按规定2200元/平方米的标准向甲方购买;超出部分的面积大于3%,则超出部分的面积由乙按3000元/平主米的标准向甲方购买。该房款在办理置换的新房交接手续时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4、从安排置换给乙方的房屋方案报建批后30日的次日起,正式进入建设期,建设期共18个月。
5、乙方被拆迁的房屋没有办理产权证,乙(丙)方届时应提交拆迁房屋的有效合同原件、购房付款凭证(复印件)、公证文书、备案材料等给甲方办理回迁房屋的产权证(房地产权属证)给乙方,办理房产证及国士分割相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只负责原购房合同签属的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其余一切税费及补地价由甲方承担;甲方在将安置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的两年内办好乙方的房地产权属证,(因乙方原因影响则时间顺延)并与本楼的其他业主一齐办理。如因甲方原因未在承诺期限内办好,承负违约金(房产价的千分之三)给乙方。
6、乙方被拆的房屋原已安装的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管道燃气,搬迁时应将费用缴缴清,所有缴费凭证给甲方用于领取新证,调换后甲方将以上的设施安装给乙方。缺省以上设施或没有安装的,由甲方统一协助报装,但费有由甲方承担。
7、若乙方选择不回迁,乙方可将甲方置换予乙方的上述房产委托甲方对外销售。同时甲方承诺,若乙方委托甲方销售,在安排回迁的该栋楼房公开销售之日起的30天内,若甲方没有如期销出,甲方承诺可按乙方拆迁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3200元/平方米的价格向乙方回购(并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8、单车间的拆除补偿:
乙方的`单车间的编号为号,面积按实际购买面积,乙方选择以下的拆除补偿标准。
1、甲方以现金3200元/㎡的标准补偿给乙方,该款在乙方开始装修时同装修费一起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甲方不能支付此费用,造成乙方不能按时装修,不能按时回迁,违约责任由甲方自付。
2、甲方按¥12000.00元的价值标准补偿乙方选择甲方车位的使用权期限(选择的车位按其不同用途及标准折算使用期限并签定补充协议)。
第四条回迁房屋的装修补偿
甲方安置给乙方的新房,乙方选择以下的装修补偿标准。
1、甲方按装修房的标准,完成装修后交付给乙方使用(装修标准按附件一)
2、甲方按土建毛坯房标准(本楼统一标准)安装入户防盗门后交付给乙方(装修标准按附件二)同时一次性将装修费支付给乙方),乙方对回迁房自行装修,甲方按乙方拆迁的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人民币的标准补偿给乙方,在乙方回迁时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回迁、搬迁时间
1、新建回迁房按合同附件的交付标准完工后,甲方即通过电话或公告方式通知业主回迁,自通知公布之日起5天内,乙方凭本合同到甲方指定地点办理回迁房交接手续。自通知公布之日起超过10天期限仍不来办理回迁房手续的,视为已交付。
2、甲方将置换给乙方的房屋交付给乙方后,乙方应在办理新房交接手续之日起的天(装修期)内自行搬迁,搬迁后通知甲方办理移交空房手续(若有单车间的亦一致)。
第六条特别约定
为确保被拆迁人的权益,根据国家现行的〈〈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省市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甲方与全体业主签约后,甲方须到惠州市房产局办理拆迁手续,实施搬迁时,甲方须出示拆迁许可证。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必须在公告期限内依时搬迁,如在公告期限内未搬迁或未搬迁完拆迁房内的所有物件,视作乙方不需要的丢弃物品。拆迁施工时按垃圾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在公告期限到期后未搬迁而影响拆迁施工的,乙方应赔偿施工队损失,而进行强制施工所带来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新华楼管理处)每月按甲方规定的物管费的50%缴纳,如果甲方转让物管权,此条款应有效),另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知会甲方,由受让方签定履行本合同承诺书后,甲方协助乙方到房管交易所办理备案手续,所涉及的转让交易税,费用乙方及受让方自行协助承担。
2、甲乙双方均同意在签定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时,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不能前来签约的,可由受委托人代签,或委托律师代签(须提供原件给甲方),即视作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和共有人签定本合同。
3、因甲方建房质量或甲方擅自改变双方已确认的房屋结构问题,以及合同确定的配套设施不相符,则乙方有权拒迁。乙方在回迁后遵守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并按相关的管理条理与其他业主一致履行权利及义务。
4、在实施拆迁前,若乙方不配合甲方办理拆迁许可证,则造成甲方的损失(20__内)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签定后,乙方的联系电话或指定通讯地址如有变更,须在变更后一天内将新联系方式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有关通知知会不到乙方,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按原通讯地址寄送材料即视作送达给乙方。
6、合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助一致后,可签定补充合同,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提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回迁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后本合同自然失效。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丙方执一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原开发商):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房屋客厅漏水协议书 篇3
拆房发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拆房承揽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规定,对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实施统一拆除。经双方协商,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拆房工作顺利进行,签订合同如下:
一、拆房工程范围: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约________积为准,按本合同确定的单价结算。
二、合同价格:
确定拆除旧房建筑面积单价为________元/平方米,合计总价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结算时拆除旧房面积按实际调整。
三、付款方式:
区块内房屋拆除完毕,经结算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
四、合同工期:
1、本工程自月日开始拆房,各单体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期自拆迁户签约腾空后,一个月内完成。其中单家独院房屋在十五天内完成,公寓式房屋在三十天内完成。情况特殊的在签订合同时另行协商。
2、施工期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可另行协商延长工期。
五、拆房要求:
1、乙方承揽的拆除旧房范围必须根据合同确定的红线范围内及甲方指定的实施拆除作业,包括所有建筑、构筑物及一切设施,拆至室内地坪面止,并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拆除后的建筑材料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处理。
2、房屋拆除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报管理单位审批备案;应落实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并报管理单位备案;乙方在拆除现场必须设置现场办公室,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安全职责。
3、乙方在拆除房屋时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现场指挥拆除作业,如有事离开时,必须有1—2名施工管理人员(持有上岗证)留在拆房现场指挥拆除作业。
4、拆除工程现场必须设置围护封闭。在市区主要路段、交通要道两侧,围护高度不得低于2.5米,围护应做到清洁整齐、无破损,不得有碍市容观瞻。
拆除工程二层以上必须搭设脚手架,在市区主要干道两侧和居民住宅周围进行拆除工程,必须采用钢脚手架和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形式,必要时搭设防护隔离棚。
5、乙方从事拆房工作的人员参加人身安全保险,保险单送管理单位效验备案。无保险者一律不得拆房。
6、乙方必须首先对种类窖池、水池、水井及电线、电缆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障碍物进行清理或清除,并设置明显的警告牌,清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拆房施工现场的安全。
7、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头戴安全帽,脚穿劳保鞋,高空作业不准疲劳作业并应系好安全带,进入危险区域应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不准酒后从事拆除作业。
8、拆除工程作业一般自上而下,按顺序进行,不得立体交叉拆除作业;拆除时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后拆除承重结构;拆除栏杆、楼梯和楼板、脚手架应与同层次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
9、做好现场文明施工,房屋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周围道路沟管畅通,不准乱占马路和人行道,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瓦砾杂物不准散置马路,要每日清铲干净。
10、从承接拆房施工任务至拆房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对施工现场负全面责任。乙方在拆房过程中如出现拆房人员或其他人员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11、拆房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不准行凶斗殴,不准聚众,不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服从统一管理。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承接的拆房工程不得转包,如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的全部责任。
2、甲方交付乙方单体建筑物(构筑物)被拆房屋钥匙后,乙方应立即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如乙方三天内不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甲方扣除乙方违约金1000元;如乙方七天内不组织人员进场施工,甲方扣除乙方违约金3000元外,并可另安排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所需拆房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