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转让的协议书(通用3篇)
山林转让的协议书 篇1
转让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在榕江县乐里乡乐里村12组,购买山林一片,石昌兵、石伟等户,面积350亩,自愿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乙方愿意接受,经双方协商,有关事项,特拟订如下协议条款:
一、山林四底界,按原先甲方与乐里村所签的合同规定的四底界为准。
二、双方议定该片山林价格为人民币贰佰壹拾万元整,付款方式:双方签字后甲方将应有的手续全部交给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时必须要有甲方的领条。
三、甲方保证该山林在合同期内无任何争议和纠纷,如在本协议规定内出现纠纷等问题造成乙方不正常操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双倍返还的购山林款。
四、该山林转让期限自合同签字日起20xx年3月3日止,乙方必须将木材砍伐完毕,如有延误罚款伍拾万元。
五、涉及该山林原来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六、该山林自转让之日起,合同规定该山范围内的一切
杉松木,均归乙方所有,(包括合同内的土地使用权)。
七、甲方保证乙方通行(包括拉木材车辆通行)不受任何阻拦。但公路桥梁修整和公路跨方由乙方承担。
八、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山林的林权证书,先林合同以及其它与此山林有关的所有证件等;都交归乙方。
九、违约规定:以上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若有一方违约毁约,罚违约方伍拾万元给守约方。
该合同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证,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转让的协议书 篇2
转让方: (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
受让方: (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
前言
1、甲方转让的本宗地因没有补齐土地出让金,土地证没有办下来,甲方保证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即持有的与武汉市 区人民政府 街办事处20 年8月26日签订的《投资开发合同书》,交纳部分土地出让金的收据,武汉市 区土地局关于对违法用地处理(包括本宗地)的会议纪要。甲方承诺对该块土地有完全的使用权和控制权。
2、甲方承诺本宗地为工业用地,取得方式是出让取得,相关手续完备,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即使因各种主客观原因有不完善处,甲方均为实现本合同目的,均自行承担费用解决。
3、乙方承诺受让本宗地的目的是取得符合两规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土地,能在本宗地建设符合当地环保标准的加工、仓储及物流项目,甲方承诺协调本宗地的用途不限于仅兴建安全、健康、环保的农产品食品加工项目及配套设施,实现乙方签署本协议的目的。
双方在此条件下,就本宗地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地块概况
(一)、本宗地位武汉市 区 街,约30亩,东至湖北 公司,西至 公司,南至园区大道,北至 村,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甲方提供的武汉市 区 街规划土地管理所的证明)
(二)、转让的本宗地还包括该宗地地上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
二、土地转让价款
(一)、单价每亩 万元(工业地价),包括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及过户更名产生的所有税费,土地约30亩,总价约 万(土地面积以土地证为准)。土地面积误差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二)、付款方式分三期:
1、第一期:。协议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 万,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证办证、更名过户手续使乙方取得土地证,乙方取得土地证后3日内,甲方将本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没有任何瑕疵全部移交乙方,双方签定移交确认书后,乙方应当在十日内向甲方支付 万元。
2、第二期:乙方在取得土地证并签定移交确认书后3个月内再支付甲方 万。
3。、第三期:乙方在在取得土地证并签定移交确认书后6个月内,乙方将剩余转让款支付给甲方。
三、责任承担:
交付前本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本宗地管理、控制过程中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行政责任,交付次日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特别约定:
(一)、甲方承担本宗地在办证、过户更名等土地转让环节所产生的`费、税,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收益金、契税、印花税、工本费、罚金等所有税、费。
(二)、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另付甲方本宗地的院墙和建筑物、构筑物 万元。
(三)、甲方承诺协助乙方完成本宗地新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申请、报建等手续。
五、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保证条款的不真实,经土地行政管理确认,本宗地不是甲方承诺的实际状况(土地取得方式:出让;土地性质:工业用地;土地用途:加工、仓储及物流项目设施),致使乙方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在三十日内,甲方双倍赔偿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后,乙方可以解除合同或继续要求甲方履行合同。
(二)、因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办证、过户手续,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违约金后,乙方可以解除合同或继续要求甲方履行合同。
(三)、乙方没有按期支付甲方转让款,每迟延一日,支付迟延支付总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六、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以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提交仲裁或诉讼。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附件: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时间: 年 月 日时间: 年 月 日
山林转让的协议书 篇3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门市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号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__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由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
二、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月租金为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剩余租期为_______月,剩余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三、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四、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五、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甲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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