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合同(精选3篇)
律师代理合同 篇1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_______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 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仲裁)事宜,律师代理合同范本。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
第一审的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处理本案的,应当经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甲方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或者利用乙方律师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案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情况和本案的进展情况。本案本审终结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报告案件的最终结果。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纳的律师费和乙方律师因处理本案而垫付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参加诉讼(仲裁),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和质证;
3、代为答辩和辩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经甲方另行书面特别授权后,有权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进行和解、调解,提出反诉和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五、参照《__省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规定,结合本案的难易程度、涉案金额、所需时间、同行业收费标准及乙方指派律师的专业水平,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纳律师费人民币元,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合同范本《律师代理合同范本》。依案件的处理结果作为收费依据的,另行订立收费协议。
六、甲方未按期交纳或者未完全交纳律师费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暂停
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费后,恢复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七、乙方律师办理委托事务发生的下列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
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理的通讯费、复印费、翻译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
3、经甲方同意后的专家论证费;
4、应当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
前款费用确有必要支出时,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乙方律师为处理本案而垫付的前款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律师偿还。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单方终止委托事项,应按约定支付律师费,且乙方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乙方为了甲方的利益,需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的,应当经甲方同意,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九、乙方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本案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法律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甲方向乙方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律师书面声明。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本案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开披露该信息资料。
十一、对乙方律师在承办案件中的意见和建议,甲方有权向乙方反映。乙方应当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核实,并及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给甲方。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终结包括:判决、裁定、调解、庭外和解及撤销诉讼)。二审、再审、执行程序中甲方继续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的,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和支付费用。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二OO 年 月 日 二OO 年 月 日
编辑
律师代理合同 篇2
甲方:振达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开拓营销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创造规模效益,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合作协议:
一、经销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产品在区域经销商。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依法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二、销售指标定额
乙方在授权区域经销期间,乙方保证销售甲方产品的年指标在万元以上(以净购额为准),季度销售万元以上。以后每年的增幅必须达到_______%以上。本协议期满,乙方在完成指标并履行协议书的前提下,根据所占市场份额,享受更多优惠政策。
三、产品结算价格
1、乙方在经销期间享受甲方提供价目表下浮%的优惠待遇(不含税、不含运费)。
2、业务交易发生后,税务由乙方承担。乙方销售的产品,净购额部分需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当月的开具的未超价目表的部分按10%收取上缴国家。乙方要求甲方多开具的数额超过价格表部分按17%收取上缴国家。
3、特殊业务按双方议定的买断价格结算,甲方在销售清单上注明“买断价”,“买断价”不再享受追加奖励。
四、.周转资金
1、区域市场代理商公司根据客户信誉等级,在签订欠款协议后,原则上给予其年度销售指标的%作为年度欠款总额度,各批次购货的欠款不得超过公司允许欠款总货款的30%,累计欠款不能超过公司欠款总欠款额度。周转资金原则上在协议期满后归还,如需继续合作的,可转入下期的周转资金。
五、货款结算
1、甲乙双方采取交易方式。如乙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到期为三个月的可作现金入帐,超过三个月的贴息乙方承担,按市场利息计算。不使用商业汇票与支票。
2、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笼资金以到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乙方汇入资金要优先冲减最先发生的应收款。乙方欠款不能超过欠款总额度,若逾期未回款,从次月1日起,按月1%计算资金占用费。每月5号之前,公司财务与各代理商进行对帐结算确认,每月5号之前上月货款必须到帐,否则从1号开始计算资金占用费,货款与每月资金占用费将以累计计算方式结算
3、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有特殊情况需要资金支持的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给其延期。且该欠款期限最多不超过两个月。按照月息壹分计算。下笔进货款优先偿还欠款。超过三个月未能归还欠款的公司将停止供货,直至追回货款。
4、甲乙双方协议终止后,乙方自终止之日起2个月内必须将所欠甲方款项全部付清。超过2个月未还清的将以月3%计算违约金,直至依法收回全部欠款。(如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将库存的甲方产品退回公司,经甲方验收后,可按甲方退货条例处理,并可作抵偿欠款)。
5、如果乙方参加大型的招投标业务,可以单独授权,并根据合同金额的大小另行协商付款方式和合作方式。根据办事处代理商政策执行。
6、乙方必须把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不得交给甲方的业务人员代收,如交给甲方的业务人员代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与甲方的业务人员之间的借款属业务人员个人行为,公司不承担还款义务。
六、奖励方法
为支持乙方在所在区域开展业务,在给乙方以价目表下浮结算外,甲方按净进货款及资金回笼率给予乙方交际费用支持。具体奖励办法实行年终返利政策。
年度销售指标
全年奖励计算标准
40~90万(含90万)
实际全年销售额*3%
90~150万(含150万)
实际全年销售额*4%
150~250万(含250万)
实际全年销售额*5%
250~400万(含400万)
实际全年销售额*6%
400~600万(含600万)
实际全年销售额*7%
600万以上
实际全年销售额*8%,8个点封顶
说明:1销售额折扣点按汇入公司总额计算,实行“多补少退”政策
2结算时间于古历年终
3以上返点销售额为除增值税以外的实际额度
4计算年终返点为实际回款到帐金额为基准。
七、处罚政策
a价格政策:乙方的批发零售价格不得低于公司代理价。(确实有特殊情况必须与公司协商,经批准后方可施行)。
b乙方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对外公开公司协议条款及相关价格等数据。
c乙方不得跨区域进货(公司协调调货除外)和销售。
d乙方不按公司价格原则执行,初次窜货,公司先给予警告,并责成其对造成公司损失100%赔偿公司。第二次违反规定的,公司将对营销网点给予其造成公司损失3倍的赔偿公司,并撤消其代理资格。公司在其经营区域内重新设立代理商。
e甲方业务人员在乙方处以代理价格窜货销售,公司先给予警告,并责成其对造成公司损失100%的赔偿公司。第二次违反除按照上述处罚的3倍罚款外,予以开除,公司视其情节保留追溯其法律等责任的权力。
八、售后协定
1、产品售出后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处理,超过六个月提出的,甲方不予受理。
2、因甲方因素的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费用责任,因乙方客户操作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需甲方处理的零配件及上门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由于个人原因需要将产品退还给甲方或者要求调货时,在征得甲方同意且保证产品完好的前提下,甲方给予其有偿退还,退货价格按照甲方现行实际结算价结算。一年内退货的,按进货时标牌上注明生产日期当时的价格的90%结算,超过一年的,按进货时标牌注明生产日期时的价格80%结算,超过两年的不准退货。退货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非标、非常用产品及内损或包装不完整的不准退货。
九、广告支持
1、为了树立公司形象,进一步提升“振达”品牌知名度,公司对乙方所投入的路牌广告、电话簿和专业杂志刊登的广告等费用给予30-50%的支持,但不超过乙方年销售额的2%。
2、代理商参加展览时,公司可派专员协助参展览。展位费用给予50%的支持。如需特装展位,经报请公司同意后,展位布置按每一展位1000元支持。
3、乙方制作、刊登广告或者需要参展时,必须事先填写(广告征订、参展申请表),经销售公司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享受费用支持。
十、其他协定
1、乙方在经销区域内原则上只能经营甲方生产的“振达”牌防爆系列产品,不得经营其他防爆厂家的同类产品。
2、甲方对乙方的购货规格、数量(定单)以乙方的传真为依据,甲方对乙方进货款以到帐(甲方指定的帐户)为准,甲方按乙方的传真要求发货。
3、甲方以一年为一考核期,乙方若无能力完成指标(特殊情况除外),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在当地市场另设经销商,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拒付欠款。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销售权转让给第三方,已转让的视为无效,甲方有权收回或撤销销售经销权。
5、乙方应及时反馈产品质量、价格、市场行情等信息,应配备售后服务能力。甲方负责为乙方售后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6、为避免在业务往来中,双方帐务出现差异,乙方须每月同甲方核对一次帐务。
十一、代理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时间年。期满欲续约,乙方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申请经销资格,并经甲方同意后可继续签订经销协议。
十二、本协议如有争议,经双方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具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备案一份。
甲方:振达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电话:
邮编:325604手机:
电话:0577-经营地址: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纬十七路家庭地址:
家庭电话:
签定地点:振达科技有限公司签定时间:年月日
律师代理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独家代理楼盘商品房办证事宜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代理范围
第二条代理内容
⒈办理房地产权证;⒉代缴办证所需税费。
第三条代理费用:200元/房证
第四条代理方式
由乙方直接预收客户办证各项费用及相关资料,办证后交与客户。
第五条甲方权责
⒈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购房客户明细表,并保证其准确无误。内容包括:购房人姓名、购房人联系电话、房地产坐落(详细地址)、建筑面积(以测绘图为准)、用途(商业或住宅)、购房总价值等。
⒉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购房客户相关资料。内容包括:购房人身份证复
印件4份及手章、分割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办证联)原件。属按揭贷款购房客户提供资料中: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办证联)可以为复印件。
⒊甲方有义务通知并向客户解释办证相关事宜。
第六条乙方权责
⒈乙方须保证甲方提供客户资料的安全性,不得外泄。
⒉乙方负责核实甲方提供资料的有效性,如有异议及时通知甲方并联系客户补充相关资料。
⒊乙方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客户明细资料预收客户办证所需各项费用后,代缴办证各项费用、领证、结算及出具各项收费发票。属全额付款客户,将房地产权证原件、办证费用票据、手章交与客户。属按揭贷款客户,将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办证费用票据、手章交与客户。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单方原因或因提供证件资料不符合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客户提出异议的,由甲方负责客户的解释与赔偿,并赔偿乙方总代理费用的10%。因乙方原因不能继续代办,应全额退还未办理客户的代理费,并赔偿甲方退还代理费用的10%。
第八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双方另行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