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违纪通报(通用3篇)
党员违纪通报 篇1
各乡镇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组(党委),经开区党工委、人武部党委,创新区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省、市驻习及县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
近日,县纪委监察局查处了回龙镇副主任科员丁远书违规办酒的案件,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年,之子在县城豪园购买了一套二手住房,**年12月完成装修。20xx年2月11日,在酒楼以儿子购买房屋为由操办乔迁酒邀请亲朋好友赴宴,收受礼金9350元。当天上午10时43分,被县纪委现场查获。
领导干部不得违规办酒,早在**年,县委办就下发了《关于印发〈**县禁止干部职工滥办酒席规定〉的通知》(习委办字〔20xx〕88号)文件,省委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集中整治基层“走读风、赌博风、衙门风、庸懒风、滥办酒席风、优亲厚友风”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黔群组发〔20xx〕23号)文件,明确规定严禁党员干部自己或以家庭成员名义变相违规操办酒席,而丁远书身为副科级领导干部,以儿子购买房屋名义操办乔迁酒席,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20xx年3月16日,经习水县纪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丁远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收受的礼金9350元。
县纪委再次重申,各级党委(党组)要从本案件中引起高度警醒,吸取教训,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本辖区制止违规办酒工作: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委、县委关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规定,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树新风,严禁干部职工违规办酒。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落实事前申报审批制度。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转变作风规定,狠刹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宜借机敛财歪风,坚决反对“四风”、基层“六风”,严查违规操办酒席行为,营造全社会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县纪委监察局将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办酒监督力度,对辖区内违规办酒反弹严重的,除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从重从严处理外,还将按照“一案双查”、“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所在单位、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
党员违纪通报 篇2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各直属机构,师大附中,市区各民办学校:
据群众举报,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河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违规组织小升初选拔考试,新乡市第十中学违规招收特长生,经调查情况属实。根据《河南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办法(试行)》和《20xx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河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新乡市第十中学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上述学校立即整改,尽快引导私自招收的学生到原毕业小学参加小升初报名。
为了进一步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规范全市小升初招生秩序,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各学校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杜绝违规招生行为,严格按照规定学区招生,不得随意跨学区招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选拔考试,不得和学生签订任何入学协议。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
二、各学校要均衡分班,不得分重点班,分班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责任督学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监督。
三、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学校私自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备学籍。
四、各单位要迅速传达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各项招生规定;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区各初中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6月17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违规招生举报电话:
新乡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3519021
红旗区教文体局教育科:5291811
卫滨区教文体局教育科:2628191
牧野区教文体局教育科:3373131
凤泉区教文体局教育科:3096723
高新区教育局教育科:3539950
新乡市教育局
6月14日
党员违纪通报 篇3
20xx年8月21日下午,我校315班雷、317班郭、徐位同学,因在食堂发生口角,导致在寝室内发生打架事件,无视学校校纪校规。根据《科旺学生管理条例》和《科旺学生违纪处分》的有关规定,经学校校委研究决定,给予这三位同学记大过处分,并取消一切评优资格。同时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争做一名合格的中职生。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科
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