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通报(精选3篇)
消防安全通报 篇1
市委、市政府昨天对道外区委、区政府消防安全工作不力问题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1月13日22时20分,道外区南马路原哈尔滨第一工具厂、现为北京万方新源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对外出租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700平方米,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原因和财产损失正在调查中。
昨天,市委、市政府下发通报指出,发生这次火灾事故,暴露出道外区委、区政府没有认真汲取年初发生的“1·2”重大火灾责任事故的深刻教训,存在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问题。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道外区委、区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监管部门责任及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对火灾隐患实施全覆盖、无盲区的彻底排查,着力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党委、政府和监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x年xx月xx日
消防安全通报 篇2
各单位:
根据《福建医科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闽医大[20xx]284号)和工作安排, 3月30日至4月1日,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第一季度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检查,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1 处,下达《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5份。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问题
(一)消防安全管理台账不健全
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要求各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及台账,保卫处于20xx年上半年统一规范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档案的目录和内容,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制度的通知》,从被检查的几个单位的消防安全台账建立情况看,有些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台账不完善甚至未建立,台账不完善或者未建立的单位普遍存在消防安全巡查检查、隐患整改、教育演练等制度未落实到位的情况。
(二)实验场所安全管理不到位
本次检查过程中,个别单位未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工作场所未标识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实验室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在用电安全方面,仍然存在随意拉设电线、电源插座超负使用、大功率仪器设备密集摆放、个别设备长时间闲置状态下未断电、电线插座受潮老化、电源线绝缘层破损等现象;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存在台账记录不规范,缺乏醒目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还有个别实验室废旧药品未及时处理;还存在多处气体钢瓶无固定设施,危险设备安全操作规范未上墙,应设置安全防护的设备装置无安全防护设施等现象。
二、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必须牢固树立“安全防火、人人有责”和“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切实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划分安全责任区域,确定责任人,确保本单位管理范围内无盲区、全覆盖,守住安全底线,维护好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切实加强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是消除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的基础性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请各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制度的通知》规定,切实落实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防火巡查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填写巡查记录,以便检查监督。
(三)加强四个能力建设
各单位要通过扎实有效的措施,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演练,不断完善火灾疏散应急预案,促使广大师生基本掌握“两知三会”,切实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
(四)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核查,消除隐患,对不能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做到定人、定时、定责,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对不能及时完成整改的隐患,应落实防范措施,增加巡查频次,确保安全。
医科大学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4月11日
消防安全通报 篇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全力以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的部署,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石城县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府办字[20xx]217号)要求,县政府派出4个督导检查组,于9月7日至10日对全县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9月1日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结束后,各乡(镇)、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门会议传达会议精神,积极动员部署,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协调机构,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县交通运输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石城县客运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重点、整治内容等;县交警大队结合实际制定了《县城交通秩序整治》、《客运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方案,按照省、市的要求组织开展了“知了”行动。
(二)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各乡(镇)、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创新宣传形式,加强了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珠坑乡利用“红歌会”比赛活动给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县委办、县政府办、高田镇、横江镇、大由乡分别给干部、职工每人配发了一顶摩托车安全头盔,并实行考核制度,对驾乘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每次扣50元,对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干部、职工实行奖励机制;琴江镇专门召开村委会、企业负责人会议和各村交通协管员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议,把宣传工作做到千家万户;丰山乡在圩镇设立了3块以学校门前莫开快、叉路口慢通行、骑摩托车戴头盔为内容的宣传警示牌;县水利局要求干部职工带头并带领家属遵守交通法规;县教育局通过短信、石城教育网等平台通知教职员工遵守交通法规,并与各学校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
(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大部分乡(镇)和单位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一些安全隐患得以及时整改治理。小松镇动员乡、村两级对全乡的各类车辆进行了彻底摸排,分别与农用车主、三轮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台帐进行重点跟踪;修复危桥3处,抢修危险公路20xx米,增设道路安全标志标牌30处;木兰乡对全乡37辆农用车和9个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单位进行摸排,一一建立台帐,落实驻村领导为监管责任人,对小松—木兰—高田道路两侧影响视线的树木、杂草进行了清理;高田镇在郑里村路段设置了减速带,购买割草机对新坪路段的杂草进行了清理;丰山乡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20余处,设置减速带7处;县教育局抓住开学有利时机,对校园安全和校车安全进行排查,全县15辆校车已有3辆安装了GPS安全系统,其余12辆已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单位流于形式。个别乡(镇)、单位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除了传达了会议精神,其余实质性的工作都未开展,整体工作推进比较缓慢,部分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等工作台帐内容不健全。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部分乡(镇)没有按宣传工作要求竖立永久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识标牌,有些乡镇发放宣传单不到位,开展安全教育氛围不浓厚。
(三)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有的乡(镇)、单位没有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底数不清;有的乡(镇)、单位虽然进行了排查,但没有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治理整改,隐患排查治理欠帐较多;部分乡(镇)未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其中屏山、大由还在残疾人驾驶三轮车非法载客;尚有12台校车未安装GPS安全系统;个别乡(镇)还存在夜间包车超员非法运营等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真正将事故预防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并列入重要日程,切实按照权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查找差距和不足,务必将各项工作措施和任务尽快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针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工作消极、管理松懈、工作措施不落实、整治和打击非法载人不到位等因素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市府字[20xx]260号要求,坚决倒查追究责任,形成强大约束力。9月底前,县政府将再次进行督导检查。
(二)立即开展本辖区农用车、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非法载人再次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台帐,并层层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
(三)继续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9月底前,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将各类宣传标志标牌、警示标志标牌和减速带设置到位。县乡道路两侧影响视线等交通安全的树木、杂草,特别是在弯道路段,各乡(镇)要借鉴木兰、高田的做法,尽早清理,消除隐患。
(四)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十一”国庆旅游黄金周即将来临,各乡(镇)、各单位和部门要切实抓好国庆长假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好节假日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将安全放在首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县旅游局要特别注重景区景点安全管理,落实通天寨等旅游景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必要时封闭景区上山公路,确保不发生景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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