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会人员情况通报(精选3篇)
参会人员情况通报 篇1
20xx年7月20日上午8:40,局党组召开20xx年中心组第7次学习会议。现将参会情况通报如下:
会议应到56人,实到37人。经核实,4名同志因公出差,12名同志因事或因病请假(其中6名同志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3名同志无故缺席。
为改进会风,严肃纪律,现提出以下四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抓会风、改学风、转作风,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明确要求,也是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局机关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端正参会态度,严守会议纪律。
二要立即整改。本次会议未履行请假手续的由所在科室站负责人督促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无故缺席者在3日内向局分管领导做出情况说明。
三要严格制度。要严格执行书面请假制度,半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半天以上两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两天以上的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未按规定请假的,一律视为缺席。
四要逗硬考核。对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会、迟到早退和不遵守会议纪律的参会人员,局办公室将记录在案、通报批评(以后将点名通报),并将参会情况纳入个人年终绩效考核范畴,逗硬考核。
参会人员情况通报 篇2
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现将市政府于6月6日召开的20xx年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参会情况通报如下:
一、要求参会人员
此次会议涉及全市16个政府工作部门,31个乡镇、街道、园区。根据会议通知要求,会议的参加对象为相关单位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市公安局、太平湾沿海经济区管委会的分管领导。
二、会议出席情况
按照市政府会议要求,大部分单位主要领导都能高度重视,并按要求参加,但仍有少数单位主要领导未按要求参加。从各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出席签到情况来看,主要领导未参加而派副职参加的单位有7个,分别为市教育局、财政局、交通局、海洋渔业局、安监局、服务业局和文广局。
本次会议是我市进入主汛期以来召开的第一次防汛抗旱工作会议,会议对今年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和指导性;为强化部门责任,市政府还与乡镇、街道签订了防汛责任状,明确了各部门行政一把手是本部门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靠前指挥,全面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为端正会风,严肃会纪,特对上述未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且未履行请假程序的7个部门提出通报批评,希望各部门引以为戒,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完善工作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今后工作要求
1.对市政府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必须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参加;
2.对未按会议要求参加的单位和个人,须向市政府上报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同时,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
3.与会人员因特殊情况需在会议中途请假离会的,必须经会议主持人或会议组织者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按中途退场处理;
4.参会人员严格按要求进行签到,签名要规范清楚,不得冒名代签,否则视为缺席;
5.严肃会场纪律,会议期间不得喧哗、交头接耳,手机须调成振动模式或关机。
6.会后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召开本部门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市政府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并按照要求切实贯彻落实。
参会人员情况通报 篇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针对当前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形势,为准确掌握各地文物消防安全现状,20xx年1月8日至15日,我局派出暗访组分赴河北、山西、安徽、湖北、贵州、福建等地对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抽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我局暗访组共抽查了54处木结构和砖木结构类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类型涵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世界文化遗产和重要的古建筑群。通过暗访发现,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还存在不少漏洞和不足,古城镇、古村寨和未开放单位火灾隐患较为突出,消防基础设施严重短缺,具体表现为:
一是文物单位管理单位或和使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管理缺位、人员脱岗现象和责任不落实、制度不执行等情况均不同程度存在,对违规用火用电和吸烟等行为无人监管不严,消防警示教育与宣传不到位;
二是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依然突出。有的文物建筑内违规烧大香高香,或者使用明火取暖炊事,燃煤、杂物柴草等易燃可燃物随处堆放,缺少防火措施;有的未按规范敷设电气线路,私拉乱接严重,线路老化和无绝缘防护等问题突出,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取暖器上覆盖可燃物和景观灯具附近堆放可燃物等隐患比较普遍屡查不改;有的周边用电、用火的隐患点较多环境复杂,火灾风险大,一旦发生火灾易火烧连营;古城镇、古村寨文物建筑集中成片,巷道狭窄,或者地处深山离城较远,灭火救援难以有效组织;还有个别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木料堆积、木屑清理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缺乏有效管理,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足;
三是文物建筑消防基础设施普遍短缺。一部分文物建筑缺乏消防水源,未建设消防供水系统,已建设消防供水系统的也不能满足消防需要;大部分文物建筑没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绝大部分文物建筑均未设置电气火灾防控措施;一些文物建筑未配置消防器材,已配置消防器材的存在老化、过期等现象。
我局将对暗访中发现的危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督办,也将进一步核查暗访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破坏、拆除文物的行为。
请各地对照上述问题,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和自查自纠,3月底前向我局上报工作情况。当前,正处旅游淡季,春节即将来临,天干物燥,极易发生火灾,请各地加强监督检查,紧抓文物消防安全不松懈不麻痹,切实将隐患整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设施配置到位,全面提升文物消防能力,确保文物安全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国家文物局
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