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事故通报(精选3篇)
发电厂事故通报 篇1
20xx年5月13日08时09分,甘肃发电公司甘谷发电厂处理#2炉(SG-1025/18.55-M725)捞渣机(GBL12tX40)故障结束后,在处理冷灰斗蓬灰渣过程中,灰渣突然塌落至冷灰斗,大量热汽、热水、热渣从冷灰斗喷出,导致在捞渣机上部平台和地面工作的9人不同程度烫伤。目前,其中两人(设备部主任、发电部副主任)抢救无效死亡,其他七名伤员(设备部副主任、发电部除灰专工、两名检修工、三名消防员)已经转送西安救治。事故的详细情况正在调查中,为广泛深入吸取事故教训,现将事故简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5月12日9时15分,检修人员处理“捞渣机找中心、链条入轨并找平衡”,开出热力机械第一种工作票,工作内容为“2号炉捞渣机链条调整消缺”,发电部运行值班人员于10时07分许可开工。17时30分检修工作完工,押票试转,捞渣机过流跳闸,判断故障为捞渣机链条刮板卡涩,随即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处理刮板脱落、销轴掉落缺陷。22时47分消缺结束。运行人员进行系统恢复。13日0时25分注水结束,运行人员组织开始排渣。西侧关断门打开后焦渣排放正常,东侧焦渣下落不畅,经检查在冷灰斗处灰渣蓬住。2时10分,值长向带班领导汇报后联系设备部、消防队等有关人员,并调来消防车进行冲渣排渣。工作至13日5时许,效果仍不明显。现场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到集控室旁会议室研究下一步处理方案。7时40分左右,生产副厂长、设备部主任、副主任、锅炉点检长、副总工程师兼发电部主任、发电部副主任、发电部除灰专工、检修项目部经理等人返回现场。生产副厂长看了情况后,回办公楼组织8点生产调度会,副总工程师兼发电部主任接电话后去查看脱硫系统缺陷,发电部副主任回集控室,锅炉点检长身体不适也离开了现场。约08时10分,突然发生大量灰渣塌落,锅炉下水封被破坏,热汽、热灰渣从捞渣机与液压关断门(打开状态)结合部喷出,造成9名人员被烫伤。电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
二、事故暴露问题目前事故还在调查中,具体情况有待调查结束后详细分析,根据初步调查显示这起事故暴露出若干问题:1. 现场检修组织不力,缺陷处理时间过长设备健康水平差,缺陷频发,现场缺陷工作组织不力,导致消缺时间过长。在“捞渣机链条调整消缺”结束后,试转时又出现捞渣机过流跳闸,最后发现“刮板脱落、销轴掉落”,从许可开工到消缺最后结束进行了12小时40分钟,致使灰渣过长时间无法排除。2.危险点分析不够,安全措施不完善锅炉异常运行,冷灰斗上部大量积存灰渣的情况下,对作业可能存在灰渣塌落的风险认识不足,安全措施不完善,管理人员急于处置,造成多人聚集在捞渣机附近,以至突然发生塌落后人员躲闪不及烫伤。3.安全意识不强,自我防范意识欠缺个人的安全意识不强,日常的安全学习针对性不够。对作业本身和周边环境存在风险估计不足,对于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意识不到,自我防范意识欠缺,个人防护不够。三、相关要求这起事故是集团公司组建以来,生产系统发生的最为严重的一起人身伤害事故,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有效杜绝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集团公司要求如下:1.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设备异常运行,故障处理安全底数不清时,严禁冒险作业。2.进一步完善职责分工明确、快速有效的安全生产指挥体系,生产领导和技术人员要有很强的责任心和安全生产忧患意识,坚决杜绝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行为。3. 严肃认真开展“三讲一落实”,加强危险点分析,做好风险防范措施,抓好现场措施落实。对于冲渣等安全风险较大的作业,防护措施必须经企业生产领导现场检查确认后方可进行。4. 切实开展反“三违”治理活动,严明纪律、严格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学习、执行的检查力度,营造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学规程、严格执行规程的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坚决杜绝经验主义、克服管理工作的随意性。5. 各级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二十五项重点反措实施导则”,对于“导则”的落实要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加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能力建设。6.各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要针对这起事故,从规章制度的执行、反事故措施的落实、作业现场的管理和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化等方面,认真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活动,举一反三,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发电厂事故通报 篇2
关于两起电厂灰渣库事故的通报
20xx年8月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企业:
6月上旬,全国相继发生两起电厂灰渣库泄漏事故:6月2日13时56分左右,贵州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沙坝灰场发生灰水泄漏事故,泄漏灰水量约30万立方米,造成2间平房冲毁、1间平房倒塌、1家乙炔厂毁损;6月5日7时30分,位于吉林省延边州龙井市的延边晨鸣纸业有限公司自备热电厂1#立井灰渣库发生灰渣水外流,造成约11万立方米粉煤灰泄漏,冲毁灰渣库下游开山屯镇怀庆村农田约12公顷,农业直接经济损失17.2万元,部分污水经怀庆河流入图们江。 目前,黔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沙坝灰场灰水泄漏事故的原因仍在调查中;延边晨鸣纸业有限公司自备热电厂1#立井灰渣库事故,经初步调查,事故直接原因是:该公司在灰渣库生产运行中废弃1#排水立井时,未按自备电厂灰渣库的设计,用预制的钢筋混凝土封井盖板,并在排水立井底部进行严密的封堵,而是自行采用其他材料在排水立井顶部实施了封堵;在灰渣库灰渣堆积加高后,1#排水立井上部井盖压力逐步加大,造成封堵井顶的盖板和井侧的弧形挡板破坏,灰渣泄漏,并且在强大的灰渣流和冰块的冲击下导致井架破坏。 上述两起事故暴露了个别企业对灰渣库管理重视不够,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作业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对事故预判断能力不强等问题。为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电厂灰渣库事故再次发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现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灰渣库安全管理和监督。灰渣库属尾矿库的一种类型,各电厂要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号)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严格灰渣库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现场管理,提高灰渣库安全管理水平。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有关灰渣库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标准。电力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并协助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做好电厂灰渣库的安全监管。 二、严格灰渣库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灰渣库是重大危险源,应按《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9号)的规定,单独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各有关企业要尽快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申请,限期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受理电厂灰渣库安全生产许可的申请,在审查由电力监管部门负责监管的电厂灰渣库安全生产许可申请时,应征求当地电力监管部门的意见。 三、加大灰渣库隐患排查力度,认真做好存在隐患的灰渣库修复工作。各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灰渣库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灰渣库的日常安全管理。要适时按规定对灰渣库安全度等内容进行核查,重点排查二、三等库及下游有居民区或重要设施的灰渣库的事故隐患,并做好排查记录和隐患建档工作,加大隐患整改力度。 对于需要修复的灰渣库,必须查清现状,进行可行性论证,制定修复方案,并经市(地)级安全监管部门批准。在修复施工中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四、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灰渣库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对未通过竣工验收而投入运行的灰渣库,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对于需要闭库的灰渣库,要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执行"三同时"制度,制定闭库方案,严格履行闭库手续。 五、开展灰渣库安全评价工作。灰渣库应当执行安全评价制度,电厂要依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灰渣库安全评价工作,进行坝体稳定性验算、构筑物安全性计算等。对评价定为危库的,安全监管部门应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对险库应限期消除险情,对病库要按正常库标准进行整治,消除事故隐患。
发电厂事故通报 篇3
各市(县)、区安监局,市各有关单位:
8月2日以来,全市接连发生多起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20xx年8月6日,某锅炉燃烧设备有限公司,电工在维修起重机电气线路时,发生触电,造成1人当场死亡。
20xx年8月8日,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名工人被拉丝机卷入,受挤压当场死亡。
20xx年8月10日,某搅拌科技有限公司在对搅拌机不锈钢轴抛光时,1名工人因衣服被卷入机器致身体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这几起事故集中发生在5天内,且集中在同一个区,其中两起又发生在同一街道,充分暴露出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意识和法纪观念淡薄等问题,特别是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落实不到位,对“8.2”昆山特别重大事故警觉、警醒不够;也反映出部分地区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不认真、不扎实、不细致,工作中还存在盲区、死角,特别是企业自查自纠不彻底,监管部门检查督查不深入。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结合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要求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8.2”昆山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上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特别是在这特殊时期,更要保持高度的敏感性、警觉性和责任感,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南京青奥会召开在即,在这重要的时间段,更要增强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更要增强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全力压降事故,乃至不发生事故,更要增强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坚决消除可能发生事故的重大隐患。
二、切实加强专项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全面发动、组织企业对前阶段自查自纠进行“回头看”,深入细致地检查整改隐患,切实做到对隐患“零容忍”;要督促企业针对重点部位、关键岗位等要害地方进行再检查、再整改,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严防事故,将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切实做到“重实效”;要帮助企业进一步厘清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和员工的行为责任,让企业承担起安全责任,让企业隐患检查整改不留盲区、死角。各地区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在近期组织开展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事故警示教育,特别是要以“8.2”昆山事故,通报所列事故,以及以前发生的典型事故,用惨痛的事故教训,警醒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并通过他们传达到广大员工。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列出重点监管企业,把所有高危企业,可能发生群死群伤及有影响事故的企业列入重点,加强隐患治理,加密检查督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做到重点企业“全覆盖”,最大限度地防止事故发生。
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思维,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在加强隐患检查整改的同时,企业要突出针对“三违”现象,加强安全管理,加强惩戒整治。各地区、各部门在加强检查督查的同时,要切实用好用足法律武器,对不按要求认真检查整改的企业,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肃查处,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该停产整改的,立即停产整改;该处罚的,坚决予以处罚,绝不姑息迁就,绝不养痈为患,绝不心慈手软,保持高压态势,力降事故发生,为保障南京青奥会期间的安全生产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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