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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应台精美散文一:为谁
我不懂得做菜,而且我把我之不懂得做菜归罪于我的出身我是一个外省女孩;在中国台湾,外省其实就是难民的意思。外省难民家庭,在流离中失去了一切附着于土地的东西,包括农地、房舍、宗祠、庙宇,还有附着于土地的乡亲和对于生存其实很重要的社会网络。
因为失去了这一切,所以难民家庭那做父母的,就把所有的希望,孤注一掷地投在下一代的教育上头。他们仿佛发现了,只有教育,是一条垂到井底的绳,下面的人可以攀着绳子爬出井来。
所以我这个难民的女儿,从小就不被要求做家事。吃完晚饭,筷子一丢,只要赶快潜回书桌,正襟危坐,摆出读书的姿态,妈妈就去洗碗了,爸爸就把留声机转小声了。背《古文观止》很重要,油米柴盐的事,母亲一肩挑。
自己做了母亲,我却马上变成一个很能干的人。厨房特别大,所以是个多功能厅。孩子五颜六色的画,贴满整面墙,因此厨房也是画廊。餐桌可以围坐八个人,是每天晚上的沙龙。另外的空间里,我放上一张红色的小矮桌,配四只红色的矮椅子,任谁踏进来都会觉得,咦,这不是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客厅吗?
当我打鸡蛋、拌面粉奶油加砂糖发粉做蛋糕时,安德烈和菲利普就坐在那矮椅子上,围着矮桌上一团新鲜可爱的湿面团,他们要把面团捏成猪牛羊马各种动物。蛋糕糊倒进模型,模型进入烤箱,拌面盆里留着一圈甜软黏腻的面糊,孩子们就抢着用小小的手指去挖,把巧克力糊绕满了手指,放进嘴里津津地吸,脸上也一片花糊。
我变得很会有效率做菜。食谱的书,放在爬着常青藤的窗台上,长长一排。胡萝卜蛋糕的那一页,都快磨破了;奶酪通心粉、意大利千层面那几页,用得掉了下来。我可以在十分钟内,给四个孩子那是两个儿子加上他们不可分离的死党端上颜色漂亮而且维他命ABCDE加淀粉质全部到位的食物。然后把孩子塞进车里,一个送去踢足球,一个带去上游泳课。中间折到图书馆借一袋儿童绘本,冲到药房买一只幼儿温度计,到水店买三大箱果汁,到邮局去取孩子的生日礼物包裹同时寄出邀请卡然后匆匆赶回足球场接老大,回游泳池接老二,回家,再做晚餐。
母亲,原来是个最高档的全职、全方位CEO,只是没人给薪水而已。
然后突然想到,啊,油米柴盐一肩挑的母亲,在她成为母亲之前,也是个躲在书房里的小姐。
孩子大了,我发现独自生活的自己又回头变成一个不会烧饭做菜的人,而长大了的孩子们却成了美食家。菲利普十六岁就自己报名去上烹饪课,跟着大肚子、带着白色高筒帽的师傅学做意大利菜。十七岁,就到三星米其林法国餐厅的厨房里去打工实习,从削马铃薯皮开始,跟着马赛来的大厨学做每一种蘸酱。安德烈买各国食谱的书,土耳其、非洲菜、中国菜,都是实验项目。做菜时,用一只马表计分。什么菜配什么酒,什么酒吃什么肉,什么肉配什么香料,对两兄弟而言,是正正经经的天下一等大事。
我呢,有什么就吃什么。不吃也可以。一个鸡蛋多少钱,我说不上来,冰箱,多半是空的。有一次,为安德烈下面是泡面,加上一点青菜叶子。
汤面端上桌时,安德烈,吃了两口,突然说:青菜哪里来的呀?
我没说话,他直追,是上星期你买的色拉对不对?
我点点头。是的。
他放下筷子,一副哭笑不得的神情,说:那已经不新鲜了呀,妈妈你为什么还用呢?又是你们这一代人的习惯,对吧?
他不吃了。
过了几天,安德烈突然说:我们一起去买菜好吗?
母子二人到城里头国际食品最多的超市去买菜。安德烈很仔细地来来回回挑选东西,整整三个小时。回到家中,天都黑了。他要我这做妈的站在旁边看着,不准走开喔。
他把顶级的澳洲牛排肉展开,放在一旁。然后把各种香料罐,一样一样从架上拿下来,一字排开。转了按钮,烤箱下层开始热,把盘子放进去,保持温度。他把马铃薯洗干净,开始煮水,准备做新鲜的马铃薯泥。看得出,他心中有大布局,以一定的时间顺序在走好几个平行的程序,像一个乐团指挥,眼观八方,一环紧扣一环。
电话铃响。我正要离开厨房去接,他伸手把我挡下来,说:不要接不要接。留在厨房里看我做菜。
红酒杯,矿泉水杯,并肩而立。南瓜汤先上,然后是色拉,里头加了松子。主食是牛排,用锡纸包着,我要的四分熟。最后是甜点,法国的soufflé。
是秋天,海风徐徐地吹,一枚浓稠蛋黄似的月亮在海面上升起。
我说:好,我学会了,以后可以做给你吃了。
儿子睁大了眼睛看着我,认认真真地说:我不是要你做给我吃。你还不明白吗?我是要你学会以后做给你自己吃。
龙应台精美散文二:魂归
这是他十六岁时离开的山沟沟里的家乡。“爱己”要他挑着两个箩筐到市场买菜,市场里刚好有人在招少年兵,他放下扁担就跟着走了。
今天带他回来,刚好是七十年后。
有两个人在门前挖井。一个人在地面上,接地面下那个人挖出来的泥土,泥土用一个辘轳拉上来,倾倒到一只竹畚箕里,两个满了,他就用扁担挑走。很重,他摇摇晃晃地走,肩头被扁担压出两条肉的深沟。地面下那个人,太深太黑了,看不见,只隐隐听见他咳嗽的声音,从井底传来。“缺水,”挑土的人气喘喘地说,“两个多月了。没水喝了。”
“你们两个人,”你问,“一天挣多少钱?”
“九十块,两个人分。”
“挖井危险啊,”你说,“有时会碰到沼气。”
那人笑笑,露出缺牙,“没办法啊。”
灰扑扑的客运车卷起一股尘土而来,停住,一个人背着一个花圈下了车。花圈都是纸扎的,金碧辉煌,艳丽无比,但是轻,背起来像个巨大的纸风车。乡人穿着洗得灰白的蓝布褂,破旧的鞋子布满尘土。
父亲的照片放在厅堂中央,苍蝇到处飞舞,粘在挽联上,猛一看以为是小楷。
大哥,那被历史绑架了的长子,唤你。“族长们,”他说,“要和你说话。”
你跟着他走到屋后,空地上已经围坐着一圈乡人。母亲也坐着,冰冷着脸。
像公审一样,一张小凳子,等着你去坐下。
女人蹲在地上洗菜,本来大声喧嚣的,现在安静下来。一种尴尬又紧张的气氛,连狗都不叫了。看起来辈分最高的乡人清清喉咙,吸了口烟,开始说话:“我们明白你们不想铺张的意思,但是我们认为既然回到家乡安葬,我们还是有我们的习俗同规矩。我们是要三天三夜的。不能没有道士道场,不能没有花鼓队,而且,家乡的习俗,儿女不能亲手埋了父母的,那骨灰要由八个人或者十二个人抬到山上去,要雇人的。不这么做就是违背家族传统。”
十几张脸孔,极其严肃地对着你,讨一个道理。十几张脸孔,黝黑的、劳苦的、满是生活磨难的脸孔,对着你。这些人,你心里说,都是他的族人。如果他十六岁那年没走,他就是这些人的伙伴了。
母亲寒着脸,说:“他也可以不回来。”你赶忙握紧她的手。
你极尽温柔地解释,佛事已在岛上做过,父亲一生反对繁文缛节,若要铺张,是违背他的意愿,你不敢相从。花鼓若是湘楚风俗,当然尊重。至于雇别人送上山,“对不起,做儿女的不舍得。我们要亲自捧着父亲的骨灰,用自己的手带他入土。”
“最后一次接触父亲的机会,我们不会以任何理由给任何别人代劳。”
你清朗地注视他们的眼睛,想从那古老的眼睛里看见父亲的神情。
这一天清晨,是他上山的日子。天灰灰的,竟然有点湿润的雨意。乡人奔走相告,苦旱之后,如望云霓。来到这陌生的地方,你一滴眼泪都不掉。但是当司仪用湘音唱起“上──香”,你震惊了。那是他与“爱己”说话的声音,那是他教你念“秋水共长天一色,落霞与孤鹜齐飞”的腔调,那是他的湘楚之音。当司仪长长地唱“拜──”时,你深深跪下,眼泪决堤。是,千古以来,他们就一定是以这样悲怆的楚音招魂的:
魂兮归来,君无上天些。虎豹九关,啄害下人些。一夫九首,拔木九千些……归来归来,往恐危身些……魂兮归来,君无下此幽都些。土伯九约,其角些……归来归来,恐自遗灭些……魂兮归来,反故居些。
当他说闽南语而引得人们哈哈大笑时,当他说北京话而令人们面面相觑时,他为什么不曾为自己辩护:在这里,他的楚音与天地山川一样幽深,与苍天鬼神一样宏大?司仪的每一个音,都像父亲念《陈情表》的音,婉转凄楚,每一个音都重创你。此时此刻,你方才理解了他灵魂的漂泊,此时此刻,你方才明白他何以为《四郎探母》泪下,此时此刻你方才明白:他是真的回到家了。
花鼓队都是面带沧桑的中年妇女,一身素白,立在风中,衣袂飘扬。由远而近传来唢呐的声音,混着锣鼓。走得够近了,你看清了乐师,是十来个老人,戴着蓝布帽,穿着农民的蓝布褂,佝偻着背,铿锵铿锵吹打而来。那最老的,他们指给你看,是他的儿时玩伴。十六岁那年两个人一起去了市场,一个走了,一个回来。
天空飘起微微雨丝,湿润的空气混了泥土的气息。花鼓队开始上路,兄长捧着骨灰坛,你扶着母亲,两公里的路她坚持用走的。从很远就可以看见田埂上有人在奔跑,从红砖砌成的农舍跑出,往大路奔来,手里环抱着一大卷沉重的鞭炮。队伍经过田埂与大路的接口时,她也已跑到了路口,点起鞭炮,劈里啪啦的炮声激起一阵浓烟。长孙在路口对那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妇女跪下深深一拜。你远远看见,下一个田埂上又有人在奔跑。每一个路口都响起一阵明亮的炮声,一阵烟雾弥漫。两公里的路,此起彼落的鞭炮夹杂着“咚咚”鼓声,竟像是一种喜庆。
到最后一个路口,鞭炮震耳响起,长孙跪在泥土中向村人行礼,在烟雾弥漫中,你终于知晓:对这山沟里的人而言,今天,村里走失的那个十六岁的孩子,终于回来了。七十年的天翻地覆,物换星移,不过是一个下午去市场买菜的时间。
满山遍野的茶树,盛开着花,满山遍野一片白花。你们扶着母亲走下山。她的鞋子裹了一层黄泥。“擦擦好吗?”兄弟问。“不要。”她的眼光看着远处的祝融山峰;风,吹乱了她的头发。
龙应台精美散文三:你应该学会不相信
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后来一件一件变成不相信。
曾经相信过爱国,后来知道“国”的定义有问题,通常那循循善诱要你爱国的人所定义的“国”,不一定可爱,不一定值得爱,而且更可能值得推翻。
曾经相信过历史,后来知道,原来历史的一半是编造。前朝史永远是后朝人在写,后朝人永远在否定前朝,他的后朝又来否定他,但是负负不一定得正,只是累积渐进的扭曲变形移位,使真相永远掩盖,无法复原。说“不容青史尽成灰”,表达的正是,不错,青史往往是要成灰的。指鹿为马,也往往是可以得逞和胜利的。
曾经相信过文明的力量,后来知道,原来人的愚昧和野蛮不因文明的进展而消失,只是愚昧野蛮有很多不同的面貌:纯朴的农民工人、深沉的知识分子、自信的政治领袖、替天行道的王师,都可能有不同形式的巨大愚昧和巨大野蛮,而且野蛮和文明之间,竟然只有极其细微、随时可以被抹掉的一线之隔。
曾经相信过正义,后来知道,原来同时完全可以存在两种正义,而且彼此抵触,冰火不容。选择其中之一,正义同时就意味着不正义。而且,你绝对看不出,某些人在某一个特定的时机热烈主张某一个特定的正义,其中隐藏着深不可测的不正义。
曾经相信过理想主义者,后来知道,理想主义者往往经不起权力的测试:一掌有权力,他或者变成当初自己誓死反对的“邪恶”,或者,他在现实的场域里不堪一击,一下就被弄权者拉下马来,完全没有机会去实现他的理想。理想主义者要有品格,才能不被权力腐化;理想主义者要有能力,才能将理想转化为实践。可是理想主义者兼具品格及能力者,几希。
曾经相信过爱情,后来知道,原来爱情必须转化为亲情才可能持久,但是转化为亲情的爱情,犹如化入杯水中的冰块──它还是冰块吗?
曾经相信过海枯石烂作为永恒不灭的表征,后来知道,原来海其实很容易枯,石,原来很容易烂。雨水,很可能不再来,沧海,不会再成桑田。原来,自己脚下所踩的地球,很容易被毁灭。海枯石烂的永恒,原来不存在。
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有些其实到今天也还相信。
譬如国也许不可爱,但是土地和人可以爱。譬如史也许不能信,但是对于真相的追求可以无止尽。譬如文明也许脆弱不堪,但是除文明外我们其实别无依靠。譬如正义也许极为可疑,但是在乎正义比不在乎要安全。譬如理想主义者也许成就不了大事大业,但是没有他们社会一定不一样。譬如爱情总是幻灭的多,但是萤火虫在夜里发光从来就不是为了保持光。譬如海枯石烂的永恒也许不存在,但是如果一粒沙里有一个无穷的宇宙,一刹那里想必也有一个不变不移的时间。
那么,有没有什么,是我二十岁前不相信的,现在却信了呢?
有的,不过都是些最平凡的老生常谈。曾经不相信“性格决定命运”,现在相信了。曾经不相信“色即是空”,现在相信了。曾经不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现在有点信了。曾经不相信无法实证的事情,现在也还没准备相信,但是,有些无关实证的感觉,我明白了,譬如李叔同圆寂前最后的手书:“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执象而求,咫尺千里。问余何适,廓尔忘言,华枝春满,天心月圆。”
相信与不相信之间,彷佛还有令人沉吟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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