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方案最新消息2021
司法改革是通过对司法系统、制度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人权保障、提高司法能力。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司法改革方案的最新消息,欢迎大家查看。
司法改革方案新消息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就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圈定84项改革举措,为改革划定路线图和时间表。
这是xx届四中全会决定公布以来,中央印发的首个专门领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的文件。值得关注的是,基于此前司改中触及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实施方案》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其中包括了社会各界尤为关注的法官检察官离职潮问题,《实施方案》明确:将从管理制度、保障体系等方面入手改革和完善,建立起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以留住人才。
新司改启动十个月再啃“硬骨头”
回顾以来的司法体制改革路线,在xx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后,去年6月中央深改组先后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以及《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自此,由中央牵头的新一轮司改全面启动,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贵州7地作为首轮司改试点,根据当地情况陆续推进司改试点。
上海率先启动司改试点至今已逾半年,据了解,截至目前,最高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在深圳、沈阳挂牌设立并开庭审理案件;有关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等改革实施意见都已推出。
新华社介绍,此时推出《实施方案》,则是在协调衔接三中全会相关改革任务和四中全会改革举措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绘就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而《实施方案》中所列的84项改革举措,都是着眼于在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敢于啃硬骨头,突破利益格局的藩篱,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
今年将推动制定社区矫正法
据了解,《实施方案》特别就司改中社会各界尤为关注的如何防范司法“打招呼”、如何留住司法人才、如何启动错案倒查问责、如何建立立案登记制、检察机关如何提起公益诉讼、审判权与执行权如何分离、社区矫正如何走向法治化以及如何推动法制教育8方面焦点问题进行详细部署分工。
其中,对社会各界尤为关注的法官检察官离职潮问题,《实施方案》明确,将从管理制度、保障体系等方面入手改革和完善,建立起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留住人才。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在接下来的改革中,将探索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适用范围和程序,明确公益诉讼的参加人、案件管辖、举证责任分配,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还将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在总结人民法院内部审执分离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论证审判权与执行权外部分离的模式。此外,还将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管理体制、执行程序、矫正措施、法律责任,实现社区矫正制度化、法律化,建立监禁刑和非监禁刑相协调的刑罚执行体制,并在今年推动制定社区矫正法。
双管齐下防范司法“打招呼”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点评:一些领导干部出于个人私利或地方利益、部门利益,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甚至以公文公函等形式,直接向司法机关发号施令,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一些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利用上下级领导、同事、熟人等关系,通过各种方式打探案情、说情、施加压力,非法干预、阻碍办案,或者提出不符合办案规定的其他要求。只有排除外部干预加强内部监督相结合,建立一整套的防止干预司法的制度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受各种因素非法干扰,办权力案、关系案、人情案的问题。
3月30日,中办、国办公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同日公布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这两项规定的出台,分别从外部和内部构筑起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高压线”。
法官员额设置不能简单论资排辈
加快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改革任务,建立健全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
点评:长期以来,我国对司法人员等法治工作人员实行与普通公务员基本相同的管理模式,不能充分体现法律职业特点,不利于把优秀人才留在法治工作第一线。需要进一步推动实施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专业职务序列和单独薪酬制度,强化职业保障,提升职业尊荣感,实现责权利相统一。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贺小荣就法官员额制分析说,为确保这项改革稳妥推进,法官员额的设置一定要考虑法官职业群体的年龄结构和不同审级法院的要求,不能简单地论资排辈,搞“一刀切”,而是要根据法官业务水平、业务能力、职业品德进行选任,要让优秀的法官留在法官队伍里面。
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方案要求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的同时,还要求统一错案认定标准,明确纠错主体和启动程序,保证这一制度的顺利实施。
点评:只有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责任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才有助于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现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改办副主任张新泽介绍,去年以来,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择优选任460名主任检察官,赋予相应司法办案决定权,主任检察官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为深入推进这项改革,最高检将进一步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完善防止利益冲突、严格回避制度,研究建立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制度等,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
司法改革的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显著增强,司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司法工作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现行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中存在的不完善、不适应问题日益凸显,需要在改革中逐步完善和发展。
中国司法改革的根本目标是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强可靠的司法保障。
中国司法改革始终坚持
从国情出发,既博采众长、又不照抄照搬,既与时俱进、又不盲目冒进;坚持群众路线,充分体现人民的意愿,着眼于解决民众不满意的问题,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和检验,真正做到改革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惠及人民;坚持依法推进,以宪法和法律规定为依据,凡是与现行法律相冲突的,应在修改法律后实施;坚持统筹协调、总体规划、循序渐进、分步推进。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就开始了以强化庭审功能、扩大审判公开、加强律师辩护、建设职业化法官和检察官队伍等为重点内容的审判方式改革和司法职业化改革。
从20xx年开始,中国启动了统一规划部署和组织实施的大规模司法改革,从民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入手,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从司法规律和特点出发,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中国司法改革走向整体统筹、有序推进的阶段。
从20xx年开始,中国启动了新一轮司法改革,司法改革进入重点深化、系统推进的新阶段。改革从民众司法需求出发,以维护人民共同利益为根本,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为重点,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解决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加强司法经费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改革任务。该轮司法改革的任务已基本完成,并体现在修订完善的相关法律中。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中国司法改革也将进一步深入推进。
20xx年12月4日,在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中,就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表示贵州省将与全国第一批除上海以外的5个试点省份同步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司法改革的面临问题
严峻现状
基层法官检察官感到压力大、保障差、晋升慢、职业尊荣感不强
“一会儿座谈会开完了,我们还要上街开展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宣传。”20xx年5月,记者跟随中央某考察团调研司法体制改革时,一位基层法官说。
长期以来,中国对司法人员实行与普通公务员相同的管理模式,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常常把法院、检察院等同于普通党政机关对待。“招商引资、拆迁、创卫等党政机关的任务常常被分配到法院检察院,不仅牵扯了办案精力,分散了办案力量,还常常给当事人造成法院、检察院与政府是一家的错觉,影响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法官检察官也更看重其行政级别的晋升,而非专业等级的提升。“工作20xx年了,我还是一名普通科员。如果能当上副庭长,评为副科,工资能上调不少。但中国法官等级提高一级,工资也就涨几十块钱。”一名西部省份基层法官说。根据20xx年人事部、财政部确定的法官津贴标准,首席大法官340元,五级法官180元,最高与最低的津贴也只差160元。
但行政职数毕竟有限,导致法官检察官晋升缓慢,影响他们的工作积极性。20xx年至20xx年间,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调离或者辞职的法官超过1600人,其中不乏拥有多年审判经验的法官。压力大、保障差、晋升慢、职业尊荣感不强被归结为主要原因。
由于历史遗留原因,法院检察院内部,许多行政、后勤人员未通过司法考试,也从不办案,却有法官检察官的头衔,而一些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年轻干警常常连续两三年干着打字、装订、收发的活儿。
“在许多法院、检察院,行政、后勤部门数和人员数远远超过了业务部门数和人员数,投入一线办案的人数严重不足,案多人少压力不断增大。”
受行政化的影响,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庭长承担了大量行政事务,很难再亲自审理案件,于是形成了“提拔一位庭室领导,就少一名好法官”的怪现象。留在审判一线的法官,审判资历稚嫩。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例,真正办案的法官审判资历平均才8年,其中有41.6%的法官任命不满5年。这对于靠大量审判经验才能作出科学、缜密判决的法院而言,并非好事。
在检察系统,行政化的影响也十分明显。检察权以“处、科、组”为基本单位运转,案件办理三级审批模式广泛适用,弱化了检察官的主导地位,影响办案独立性,也有违司法的“亲历性”。
地方探索
还经验丰富、能力突出、专业精深的法官以“应有位置”
“由于没有建立科学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导致法官人数庞大,而辅助人员稀少,大量与行使判断权无关的辅助事务也需要法官去办理,造成司法效率低下,最终形成案多人少与忙闲不均现象并存的结构性矛盾。”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贺小荣说。
为改变现有司法人员管理模式的弊端,近年来,一些地方进行了改革尝试。
20xx年12月20日,一场特别的选拔考试在广东佛山中院拉开帷幕——从全市法官中挑选出35名审判长。“只有还经验丰富、能力突出、专业精深的法官以‘应有位置’,让他们重掌法槌,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司法公信力不强、权威性不够等问题。”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陟云说。
在这次选拔中,有25名原来各庭室、部门的正副职胜出,与其他10名始终奋战在一线的优秀资深法官一同,按照“1名审判长+2至3名合议法官+2至3名书记员”的模式组建相对固定的审判团队,独立行使审判权。
为了让院长、庭长们心无旁骛地专司审判,佛山中院还专门为3名管理审判事务的副院长分别配置1名助理,集中管理副院长所管庭室的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廉政建设、联络会务等行政性事务。
“做个纯粹的法官是我的职业目标。以前当民一庭庭长要管50多号人和几千宗案件,而且行政性会议又多,确实不易。相较而言,现在更轻松更专业”,竞选成功的佛山中院民一庭庭长吴健南说。
改革后,在一线真正办案的法官平均审判资历大幅提升,审判质量迅速改观:仅今年第一季度,群众来信来访同比下降10.5%。
除佛山外,深圳、珠海横琴新区也进行了探索。根据《深圳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方案》,法官直接作为第四类别公务人员,单独按照法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以法官等级定待遇。珠海横琴新区检察院将检察人员分成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检察行政人员三类进行管理,实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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