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级上五单元苏教版作文:从食品安全说开去
九年级上五单元苏教版作文:从食品安全说开去
前不久,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食品监管部门严查问题火锅底料等食品添加剂,严打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虚假标注和虚假宣传等。
紧接着,农业部新闻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出面声明,农业部开展了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等违禁物质的例行监测,没有检出皮革水解蛋白等违禁添加物质,三聚氰胺全部符合临时管理限量规定,生鲜乳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良好。
但是,无论“多么紧急”,无论如何“检测”,无情的现实是老百姓餐桌上的食品安全问题始终没有得到真正解决。
其实,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不难。监管部门不能让法律与通知流于口号,不能让例行监测流于形式。只有严格的执行,才能换来健康的保证。这个健康,既是指人的身体健康,也是指社会的健康。
有人说这个真不容易,其实,这个真的容易。古人早就给我们做出了榜样。
《礼记》记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为了杜绝为牟利而滥杀禽兽鱼鳖,国家还规定,不在狩猎季节和狩猎范围的禽兽鱼鳖也不得在市场上出售。
唐朝时,严格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通。根据《唐律疏议》记载,如果食品变了质,食品的所有者必须立刻销毁食品,否则要被杖打90下;不销毁有害食品,送人或继续出售,致人生病,食品所有者要被判处徒刑一年;如果这种食品致人死亡,食品所有者则要被判处绞刑。别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本应被销毁但未被销毁的有害食品而造成死亡,食品所有者也要按过失杀人来处罚。
宋朝的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腐败变质食品的销售者给予严惩。古人很明确地告诉我们,有严厉的法律,就要严格实施。
法与执法,原本是共生同存的,但是,在我们处的这个“和谐”社会里却成了一对矛盾。请听这个段子,看是不是造谣污蔑:“中国法治现状:1)三个基本法:领导的看法、领导的想法、领导的说法。2)三个诉讼原则:大案讲政治、中案讲影响、小案讲人情。3)三个效力原则:法律服从红头文件,红头文件服从内部规定,内部规定服从领导决定。4)法治基本状况: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报纸公开的宣传是“三个至上”,“法律至上”殿后!
为什么有人说现在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分析起来,大背景是“文革”结束以后,不搞误国整人的政治运动和“群众运动”了,废止了“大字报”等“四大”手段。尤其是近年来,大力提倡和谐、稳定。这当然正确,但治国安邦的相应法律和制度建设,比如民主监督(包括新闻自由)、司法独立等,却迟迟没有建立起来,或只是流于纸上宣传。因此,从上层开始公权力严重滥用,权力寻租日益蔓延和猖獗,而官德堕落,上行下效必然导致所谓社会溃败,道德失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