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实施方案(精选3篇)
垃圾清运实施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区有关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要求,健全管理机制,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示范作用,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党政班子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工作领导,推进我镇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主要工作目标
围绕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有害垃圾回收,稳妥推进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充分发挥我镇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加强精细化管理,健全完善督导制度,着力提高垃圾分类工作实效,不断提升我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
三、工作实施和计划
1、开展宣传发动。强化宣传,让干部们明白垃圾是污染源,我们是生产者,同时也是分类投放的责任人,利用此次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契机,开展对各科室的指导宣传检查,做好宣传工作;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2、落实分类职责。按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3、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4、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四、设施配置及投放要求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各设置两个垃圾桶。
2、镇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双拼垃圾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五、激励制度
每一位镇干部、职工应当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义务,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和堆放。为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我镇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通报表扬的方式,激励对象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成效显著的个人和科室。
六、工作总结
1、做好自查自检。镇各办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7月份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垃圾清运实施方案 篇2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主要目标。到20xx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部分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一)实施区域。20xx年底前,在以下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1、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2、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包括:河北省邯郸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铜陵市、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广元市、四川省德阳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陕西省咸阳市。
3、鼓励各省(区)结合实际,选择本地区具备条件的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应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主体范围。上述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强制分类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于20xx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尚无终端处置设施的城市,应尽快建设完善。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三、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城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前述对有关单位和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应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完善地方性法规,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本方案发布前已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提出强制要求的,从其规定。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居民社区设置专门设施对“湿垃圾”就地处理,或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三)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已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的城市,要在稳定运营的基础上推动区域全覆盖。尚未建成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城市,可暂不要求居民对厨余“湿垃圾”单独分类。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四)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安全化、清洁化、集约化、高效化配置相关设施,促进基地内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
五、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卫生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创建活动中,逐步将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列为考核指标;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工负责推进相关工作;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予以处罚。
(二)健全法律法规。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律制度,推动相关城市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
(三)完善支持政策。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发挥中央基建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地方财政应对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的建设运行予以支持。
(四)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五)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垃圾清运实施方案 篇3
一、总则
1.编制目的及依据
编制目的:提高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规范和指导生活垃圾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将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新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实际,制定本预案。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突发事件危险源的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强化管理主体部门责任,提高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力争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把保障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消除或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
(2)统一领导,强化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填埋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实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处、生活垃圾填埋场三级管理,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的突发事件处置体系。
(3)综合协作,资源共享。加强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环境监测网络,建立专兼结合的应急队伍,积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和演练。3.新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现状
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别斯托别乡哈姆斯特村,设计库容为52万立方米,实际使用库容约70万立方米,日处理垃圾136吨,采用卫生填埋处置方式,20__年已建成投入使用。4.生活垃圾填埋场突发事件分析
自然灾害。暴雨、暴雪、大风、大雾、地震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垃圾场专用线,和场区道路通行困难、场区和管道排水不急,甚至渗滤液外溢,垃圾坝受损滑坡,填埋气体倒排受阻的火灾及爆炸,威胁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等问题,从而影响生活垃圾填埋场工作的正常运行。
公共卫生事件。包括过期食品、有毒有害和携带传染性疾病的动物尸体等危险品进入填埋区,对垃圾场作业人员、拾荒者以及周边群众造成人身安全影响。
事故灾难。包括未按规定进行压实和雨污分流导排,造成垃圾滑坡;未按规定进行边坡取土,造成山体滑坡,导致人员伤亡或机械损坏;未按规定对各种机械进行使用和保养,造成机械着火,引发火灾或导致人员伤亡;拾荒者未在规定区域捡拾或垃圾车未按规定违规倾倒垃圾等原因造成拾荒者伤亡;未按规定进行导排填埋作业、未按规定对风机房等机电设备进行
操作;未按规定使用酸、碱及化验室危险药品等,导致人员伤亡或机械损坏等问题,均可对正常处理工作造成影响。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垃圾填埋场各种机械机电设施和原料遭人为破坏和盗窃,造成停产;群体性阻拦垃圾运输车进入填埋场,作业队伍群访、罢工等,可能影响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及时处理。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领导小组
新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长:王刚(住建局局长)副组长:郁亚海(住建局党委委员)成员:张枫(环卫处处长)
马同军(环卫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处理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部署和总结年度全县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及时确定重大或特别重大生活垃圾处理突发事件等级与预案级别,启动相应预案,并实施组织指挥。
三、工作目标
在切实落实各项职责的基础上,制定生活垃圾填埋场突发事件应急措施,重点确保垃圾填埋场所辖范围内消除安全隐
患;在安全建设、维护管理的基础上,提高突发情况应急处理能力。
按照突发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一级)、重大突发事件(二级)、一般突发事件(三级)。
(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一级)包括:因灾害性气候造成垃圾场大面积坍塌、生活垃圾渗滤液泄露突发事件造成水域污染、沼气爆炸、车辆安全事故、药品中毒等突发事件出现人员伤亡,落实此类突发事件,根据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报请领导组织王刚(住建局局长),由处分管领导总负责,马同军(环卫处副处长)负责总协调和具体调度,启动应急保障方案,调请消防、医疗、环保等相关部门,进行高标准、高水平的保障、控管。
(2)重大突发事件(二级)包括:发生上述突发事件,性质不严重、无人员伤亡、影响范围小、呈可控性的突发事件,突发此类事件,立即报请王刚(住建局局长),召开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任务,由马同军(环卫处副处长)具体负责,组织各责任班组加强重点地段的保障和控管,在确保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础上,全力投入应急保障工作。
(3)一般突发事件(三级)包括:出现危险或接到险情报告而应启动应急预案的突发事件。在垃圾场有关班组接到险情报告后,及时报请张枫(环卫处处长),启动应急预案,并派
人查看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拿出解决方案,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指派相关班组落实。
四、具体措施
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由局、处等行政主管领导与我场相关班组联合参与的应急保障机构,组建警戒组、抢险组、搜救组、救护组等四个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落实和管理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费,以及必须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基础工作的日常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和工作考核。
1.生活垃圾渗滤液泄露突发事件造成水域污染的应急措施:
(1)在运行期间加强对渗滤液收集缓冲池、地下监测井的监测,并建立渗滤液监测报警系统,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一级)预案。
(2)发现填埋场衬底破裂导致污染地下水。要加强对地下水的抽吸,并通过开孔灌注粘合剂的办法,进行裂缝密封或以硅碳溶液来修补填埋场垫层的破损部位,解决垫层的渗漏污染问题。
(3)发现填埋场地下水监测井发现地下水污染类似于填埋场渗滤液,在应急状态下,在截污坝外侧建造垂直渗滤墙至地下10米以下,隔断被污染地下水向外漫渗。
2.因融雪山洪、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引发垃圾填埋场坍塌的应急措施
在灾害性天气来临时,启动一般突发事件(三级)预案;做好、做实所有垃圾填埋现场的基础工作,在坍塌突发,经严格确认无人员伤亡、失踪,重大突发事件(二级)应急保障体系立即启动;一旦发现人员失踪、伤亡,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一级)应急保障体系立即启动,警戒组、抢险组、搜救组、救护组等四个小组立即展开应急救援。3.因沼气浓度过高导致火灾、爆炸的应急措施
为防止火灾、爆炸的发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装导气筒并不定时排空焚烧,常年蓄有600立方米的备用消防水源,还有干粉灭火器20个,推土机两台,足以应对一般突发事件(三级)一般的险情;在火灾、爆炸突发,重大突发事件(二级)应急预案立即启动,报请处分管主任,调用处属各单位洒水车辆用于应急消防;确认在沼气燃烧、爆炸过程中有人员伤亡时,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一级)应急保障体系立即启动,报请局分管领导,同时拨打医疗、消防救援电话,警戒组、抢险组、搜救组、救护组等四个小组立即展开应急救援。4.因化学药品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
(1)垃圾场所有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双人双锁管理。(2)污水处理厂在实验操作和垃圾场现场打药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立即分清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将实验员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处、局领导。
(3)及时拨打120请求医疗援助,并说明事故种类与药品名称,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人员送至医院抢救,寻求最有效的救护。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5)因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应急救援措施: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现场指挥人员迅速与场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出事地点、人数及事故情况,同时拨打120救援电话,迅速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救治。领导小组接报后,应迅速赶往现场,分状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有效的急救措施,迅速报告处、局分管领导并与交警部门取得联系。组织保护好现场(肇事人或车辆),并配合交警部门作好事故处理。及时通知伤亡者家属,并做好伤者和死亡者家属的工作。
五、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分级响应,在双马垃圾填埋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班组间的协同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突发事件,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相适应。
2.坚持平战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警钟长鸣,充分利用现有应急保障力量,引导、鼓励实战演练,结合填埋场实际情况,每年至少进行1~2次综合性演习,以提高指挥水平和救援技能,发挥有环卫特色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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