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实施方案(精选4篇)
薪酬实施方案 篇1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xx]1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赣教人字[20xx]20号)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上饶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饶教发[20xx]15号)、《鄱阳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观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老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考核主要指标和内容
考核主要指标以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指标包括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教师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廉洁从教等。
能,是指履行教师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主要指标包括教师具备的文化素质、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指标包括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等。
绩,是指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贡献。主要指标包括从事德育工作、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等。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分类
1、中心学校领导及初中校长(以教育局正式批复为准)由教育局和本校考核小组同时考核,其中正职校领导教育局考核占60%,副职校领导教育局考核占40%。
2、专任教师、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班主任等均由学校考核小组考核。
(二)量化考核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2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考勤(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2)工作量(3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工作量(如管理工作量、课堂教学工作量、教学教研工作量、初中早晚自习学生辅导工作量等)。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分数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各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及任务完成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常规过程中,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细则。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学校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打分。
六、考核程序
1、平时绩效考核要坚持准确及时,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月度记录为基础,每学期考核一次;
2、学期末将绩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3、学校将教师考核结果在本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薪酬实施方案 篇2
为了进一步探求和深化医院的绩效分配制度,完善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提高医院经营管理水平,最大程度的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有关医改和分配制度改革的最新精神,结合我院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调整我院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建立重技术、重实效、重贡献的内部分配机制,以经济效率与效益、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目标考核体系,积极鼓励技术创新,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专科特色,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的岗位适用性和创新能力,取消奖金封顶,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二、基本思路
1、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其构成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2、绩效工资总额控制在业务收入的15%以内。
3、采用计分制考核,按效率、效益、质量考核。质量考核和管理目标考核与科室效益直接挂钩。
4、以科室为基本核算单位。
5、绩效工资实行院科二级核算,医院根据考核分配到科室,科室应按照各自的工作特点和性质,参考个人工作量、创造效益的因素,本着向高科技、高风险、高强度、责任重的岗位倾斜的原则,自行制订的分配方案,报医院审批备案,医院对各科的分配方案予以指导和监督。
6、为强化责任,鼓励各科室负责人加强管理,医院对担任科室负责人人员给予绩效激励,由医院单独发放,具体标准为:本科室人员平均绩效工资的40%。
7、绩效工作分配实行“超限少发,下有保底“,统筹和个人绩效相结合,个别调整与总量考核相匹配。超限少发为超过2500元,以500元为一档,临床系数为0.6、0.4、0.8、0.2;医技系数为0.5、0.3、0.6、0.2。保底金额为400元/月。
三、根据效率、质量、效益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以工作量、医疗质量、经济效益三项为考核指标
工作量考核:
1、按手术费的20%比例提取做为科室效益工资(注:70%归医生,30%归护士);妇产科接生费提成10%不变。
2、出院人次每月按照病案统计室统计,核定10元/人次为科室效益工资。
3、门诊人次按照白班每门诊医生每天50人次(中夜班30人次),超过每人次提取2元为科室效益工资。
4、医疗质量考核:由医务科护理部制定《医疗质量量化考核细则》,质量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92分,每低1分,扣绩效工资总额的1%,高于则同比例奖励。每月以简报形式通报,促使医疗质量稳步提高。
关键性指标主要指药品比例、平均住院日、床日费用等控制指标,考核对象为临床医生,考核办法由医务科根据管理需要制订。每月考核,每月兑现。
确因危重疑难病例增加,导致上述三项控制比例超标,经申报、核实后作达标处理。
5、经济效益考核:
有直接收入的科室:绩效工资=(收入-支出)×分配系数×调控系数
实发绩效工资=应发绩效工资-考核扣款
(1)收入构成:
临床科室收入=劳务收入+医技收入100%(不含CT、MRI收入;氧气收入扣除30%消耗后归科室)。
医技科收入=医技收入100%
(2)支出构成:
支出=人员支出(工资、各项社保等人头经费、中夜班补贴、误餐补贴)+医疗服务支出(领用的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水费、电费、通讯费、设备折旧、房屋折旧费等,)
护理人员个人平均人工成本核算方式:全院在职在编和合同工护士各项支出/护士总人数
(3)任务系数:感染科为0.3,儿科为0.5,病理室为0.5,放射科为0.5,心电室为0.5,B超室为2.0,肛肠科为0.4;其它科室均为1.0。
薪酬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增强教师的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激发教师内在动力,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依据《罗庄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通过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教师考评机制,充分发挥考评的规范、导向和激励功能,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干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推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的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评内容
(一)专任教师的绩效考评
专任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国家课程教学工作的人员,其绩效考评参照《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考评指导意见(试行)》(鲁教人字〔20xx〕4号)执行,主要内容是教师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具体包括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表现和教育效果四个方面:
1.职业道德(15分):主要考评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团结协作等四个方面的内容。考评时,采取教师评、教干评、学生评、家长评几种评价形式再加定量加减方式计算师德分。具体赋分参看《册山中心小学 教师综合量化积分评估方案》师德评价标准。
2.专业能力(20分):主要考评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专业技能,包括教师引领学生发展的能力、把握和使用教材的能力、开发课程的能力、教学实践研究和反思评价的能力、拓展学科专业知识的能力以及运用教育教学新理念的能力等内容。考评时,分解成三个方面赋分(教学效果15分,课堂教学3分,附加分2分),其中教学效果成绩由工作表现中教育效果成绩进行折算;课堂教学由课堂教学达标、每人一节优质课等成绩折算;附加分由教师个人获奖情况和辅导学生成绩等组成,按照《册山中心小学教师综合量化积分评估方案》教学评估相应内容进行赋分,折算分最高不能超过2分。
3.工作表现(30分):主要考评教师的出勤、工作量和教育教学实施三个方面的内容。考评时,可采取以定量评价为主,适当结合定性评价的方式进行。
(1)出勤(5分):主要考评教师的出勤情况。对于病假、事假、旷工等,由学校根据《册山中心小学教师综合量化积分评估方案》中出勤方面积分折算。
(2)工作量(10分):学校结合本校教师实际承担的工作来核算其个人工作量。音体美等专任教师所任学科课时数每周18节,且带训练队为满工作量1,全校总课时数(扣除艺体等专任教师任课时数)除以语数英等专任教师总数得到的平均课时数为标准工作量1(小数四舍五入,教师总数中要扣减教干的管理权重系数),多代或少代均计入个人工作量;如其在满工作量的基础上,还有承担的其他工作则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额外赋分,但额外赋分最高不超过5分(教干管理工作不再额外赋分)。专任教师所任学科课时数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如其承担了其他工作可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核算,但其个人工作量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如其未承担其他工作,则由学校酌情扣分。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由学校按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执行。该项累计得分最高不超过15分。 设跟班教师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计分,最高不超过2分。
(3)教育教学实施(15分):主要考评教师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关注学生差异发展的情况以及教学准备和教学实施情况,包括教师撰写计划、备课、课堂教学(考核的教学实施情况如:上课情况、上课效果、上课规范等)、作业设计和批改、辅导学生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等常规教学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等进行赋分。
4.教育效果(35分):主要考评教师完成岗位职责的实际成效,本项考评依据我校《册山中心小学教师综合量化积分评估方案》中工作业绩考评项进行赋分。
学校专任教师的考评结果分为称职和不称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确定为不称职:一是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二是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三是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四是品行不良,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重大影响的;五是其他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二)教辅、后勤人员的绩效考评
教辅、后勤人员主要从职业道德(15分)、专业能力(20分)、工作表现(30分)、教学服务(35分)等方面进行考评,考评时,可采取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前勤教辅人员和后勤教辅人员各自单独考评,教辅人员在定性评价时以教干评议和教师评议为主,后勤教辅人员考评中教干评议(中层以上教干),教师评议(全体后勤人员+前勤全体班主任),前勤教辅人员考评中教干评议(前勤教干),教师评议(全体前勤教师)。
教辅、后勤人员的考评结果分称职和不称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绩效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一是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二是完不成工作任务的;三是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四是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五是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三)学校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
教干由学校结合各自实际参照专任教师考评办法进行考评,但其称职等次的一等比例不得超过学校教干总数的20%(采用四舍五入法)。
四、分配办法
(一)总量核定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区人社、财政、教育部门根据临政办发〔20xx〕104号文件核定,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区人社、财政、教育部门根据临政办发〔20xx〕104号文件核定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全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区教体局按照现有教职工人数核算到各学校,然后再由学校按校长,专任教师(含学校其他教干),教辅、后勤人员三类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1.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单独切块划归区财政管理。由区教体局根据校长绩效考评成绩进行分配。
2.学校教辅、后勤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单独切块由学校根据考评成绩进行分配。学校公布的中层教干暂定为本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90%,学校公布的基层教干暂定为本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87.5%。
3.核定完校长以及教辅、后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后,剩余部分为学校专任教师(含学校其他教干)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二)工资分配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根据教职工的岗位和人社、财政、教育部门制定的标准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专任教师(含学校教干)称职等次的按15%、20%、30%、20%、15%的比例划分为五个等级,按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20%、110%、100%、90%、80%的比例进行分配;教辅、后勤人员称职等次的按30%、40%、30%的比例划分为三个等级,按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10%、100%、90%的比例进行分配。考核不称职的,不发放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学期核算发放一次。
五、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教师绩效考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学校高度重视,专门成立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教体局指导意见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我校具体的绩效考评实施方
案,报区教体局批准并公布实施。
(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学校将逐步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评制度,严格实施绩效考评,并依据考评成绩,分类分等核算、公示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科学评价教职工的工作情况。
(三)注重引导,严格问责。各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评,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考评失真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薪酬实施方案 篇4
甲方:董事长
乙方:厨师
甲方现聘请邓春秀、李忠信担任公司餐厅厨师。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制订本考核协议书。
一、考核期限
20xx年2月15日至20xx年2月15日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对乙方的监督考核权,并负有指导、协助乙方展开必要工作的责任。
2、乙方负责所在部门的一切日常事物,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公司规定的相应工作。在工作上服从甲方的安排。
三、薪酬标准:
1、乙方年薪为1.98万元(乙方年薪=固定薪酬х65%+浮动薪酬х35%)
2、每月固定发放薪水为X元人民币。每月浮动部分为xx人
民币。根据月度考核打分确定发放额度,并当月发放。
(注:每月出勤天数为30天)其余的固定工资年底一次清算。
四、工作目标与考核
序号考核指标考核内容及方式分值
1食堂环境状况食堂环境要整洁、干净25分
2食品卫生情况食品卫生,不能引起食物中毒或腹泻现象25分
3菜品更新及时更新菜品,菜色丰富25分
4设备保护厨房设备使用得当25分
五、附则
1、考核的结果作为每月浮动发放的依据,为下年度或下阶段制定经营计划的参考。
2、总经办、财务部、办公室,对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过程填制,加强审计、监察力度。
3、本目标责任书未尽事宜,特殊情况发生时在征求董事长意见后,由公司研究确定解决办法。
4、本责任书解释权归公司总经办。、
六、考评的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