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实施方案(精选4篇)
工会实施方案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湖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和市总工会有关文件精神,公司拟定在11月份召开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工会会员暨职工代表大会,现将实施方案报告如下:
一、大会议程
(一)审议通过工会组建筹备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次工会会员、女职工委员会大会选举办法》;
(三)采取直选方式选举产生首届工会委员会;
(四)选举产生工会所属的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
二、会议代表
(一)根据《工会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本次召开全体会员大会。
(二)参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公司在职员工且已申请加入工会的会员;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热心为职工群众说话,积极支持、参与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任职条件
(一)工会主席、副主席的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具备一定的思想政治水平及劳动法律法规知识;
2、工作认真、坚持原则,具有一定的组织和领导能力,热心为会员和职工群众服务,群众公认;
3、热爱工会工作,积极支持和参与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4、公司主要负责人及近亲属和负责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不作为竞选对象。
(二)工会委员的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水平及劳动法律法规知识;
2、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在职工中有威信、有影响力;
3、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与工会的各项活动;
4、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其近亲属和负责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不作为竞选对象。
四、任期
本届工会委员会任期三年。
五、时间安排
(一)成立筹备领导小组(10月3日)
1、落实牵头人;
2、起草呈送相关文书;
3、制定实施方案,报市总工会和公司党支部审批。
(二)宣传发动(10月3日——15日)
1、召开职工大会,学习相关文件;
2、向职工宣传工会的性质、任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三)发展会员(10月15日——10月30日)
1、组织职工填写入会申请表,吸收为工会会员;
2、对会员进行登记造册,并张榜公布;
3、根据会员人数,划分工会小组。
4、办理会员证。
(四)工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1、工会委员会拟定5人组成,工会委员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委员3名;
2、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拟定3人组成,设主任1名,委员2名;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拟定3人组成,设主任1名,委员2名。主任人选在工会委员会中推选产生,委员由筹备领导小组根据各工会小组意见推选,会员大会直选产生。
(五)民主选举
1、筹备领导小组审查参加会员大会人员资格;
2、召开全体会员大会,直选产生公司首届工会委员会及其所属的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
六、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首届会员大会筹备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工会成立大会筹备的具体组织工作。
组长:邓慧玲
成员:李国荣、陈熠、叶雷、陈清华、王士林、徐晓林。
工会实施方案 篇2
为推进工会工作者职业化、社会化工作进程,根据市总工会《关于选聘工会工作协理员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总工会研究,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机构
成立会昌县总工会选聘工会工作协理员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和县监察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各1名。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名额2名,其中:文秘人员1名,法律人员1名。所选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3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会昌县户籍的应届和历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论网水平,热爱工会工作;
3、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和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知识;
4、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备一定工作能力;
5、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会电脑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7、身体健康(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具有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工会工作经验的,文秘、法律专业取得国家承认资格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选聘方式
按照“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由县总工会负责报名和组织笔试。每一名聘用对象按3:1的比列进行面试。公开招聘中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考核(政治思想表现2分、审阅档案2分、专业对口3分、获得所报考专业的相关证书3分)分数占总成绩的比例为20﹕40﹕30﹕10。
五、合同签订
对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由县总工会与其签订3年一次的聘用合同,并按聘用合同约定进行管理。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履行续签合同。正式聘用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对试用期内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或正式上岗后不作为的、或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失误引发重大事故的,报经市总工会同意后按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六、工资待遇
每人每月工资标准为第一年1000元,第二年1100元,第三年1200元。县总工会按月为工会工作协理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缴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由县总工会承担,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支付。
七、管理考核
工会工作协理员聘用上岗后,填写《江西省工会工作协理员登记表》,经市总工会审查后,统一上报省总工会组织部备案。工会工作协理员的人事关系可以放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县总工会负责对工会工作协理员进行管理和工作考核,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档次,并作为续聘、解聘的依据。每年12月底前,县总工会将年度考核情况上报市总工会组织民管部。市总工会负责对工会工作协理员的管理、使用、考核等情况实施监督。
八、纪律监督
凡与县总工会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本单位负责人的办公室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选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拟聘用人员在县总工会大院内公示5天。对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选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应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实施方案选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相关事项
工会工作协理员的选聘和管理,由县总工会选聘工会工作协理员领导小组负责。本方案经市总工会批复之日起执行。本方案由县总工会招聘工会工作协理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工会实施方案 篇3
为了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成立安泽县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选拔任用改革试点工作领导组的通知》等有关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国总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指导方针,以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为基础,服务企业职工为根本,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以促进企业发展,切实维护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双赢为目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程序,依法选举。
二、选举的资格和条件
(一)工会主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会工作。
2、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文化程度,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
3、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会员和职工服务。
4、有较强的协调劳动关系和组织活动能力。
5、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
6、必须是中国工会会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工会主席候选人:
1、企业行政负责人、合伙人及其近亲属。
2、与企业有债权、债务纠纷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选举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工会主席直选工作在县总工会的领导下开展。
(一)成立机构
成立矿工会主席直选筹备组。
组长:魏军太(矿长)
副组长:李晓刚(后勤主任)
组员:朱学军(机修厂长)
吕彦国(民爆科长)
王忠虎(通风队长)
(二)筹备组的职责
1、宣传《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山西省私营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及选举办法(草案);
3、组织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4、组织指导选举工作;
5、受理有关选举的举报和反映,责成有关部门处理;
6、负责职工入会工作。不是会员的职工,采取集体登记入会的办法,职工入会率要达到100%,建立会员、职工实名制档案。
7、办理有关选举工作的其他事项(确定会议时间、上报大会选举结果报告等)。
(三)会员代表的产生
1、会员入会报名时间截止为7月1日中午12点。
2、按照入会会员总数的9%产生代表。
选举代表程序:会员代表由会员以班、组、车间为单位于7月2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民主选举产生。
(四)直选工会主席程序
1、提名推荐候选人
(1)发布公告:由选举筹备组于20xx年7月3日公布候选人选任的资格和条件。
(2)推荐方式:组织推荐、会员联合推荐(十人以上)和会员自荐。
(3)资格审查:推荐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筹备组提出书面申请,表明竞选意愿和竞选职务,经筹备组和上级工会组织审查后于7月3日下午2:00张榜公布。
2、直选工会主席
(1)主席候选人依次进行竟职演讲,由代表向竞选人提问。
(2)召开选举大会。
a.通过选举办法。
b.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c.进行选举。在获得法定有效票数的被选人当中,按得票多少直接确定工会主席。
3、选举结果批复
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批复。直选出的工会主席为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负责组织副主席、委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工会实施方案 篇4
20xx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安监局工会工作全面发展的关键一年,为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在推动电站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局工会决定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劳动竞赛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领会团师工会相关会议精神,结合电站工作实际,以劳动竞赛为载体,以争做劳动模范为安监局做贡献为引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推动科学发展、维护员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比业务能力、比科学管理、比安全生产、比团队和谐”的劳动竞赛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为电站“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做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活动推动、典型选树、经验总结,成立局工会劳动竞赛领导小组:
组长:张博(工会主席)
成员:全体工会会员
三、参赛范围
各科室负责人要最大限度地组织好本科室会员参加,各会员要积极投身到劳动竞赛活动中来。
四、竞赛内容
(一)以突出“比作风、比服务、比创新、比和谐、比效能”为重点的劳动竞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效能,促进电站安监事业快速发展。
(二)以突出“办好人民满意的安监事业”为重点开展劳动竞赛,提高广大会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以突出“节能减排”为重点开展劳动竞赛,节约用水、用电,节能降耗创效增收。
(四)以突出“文明执法、共创和谐”为重点开展劳动竞赛,做到依法行政、便民为民,构建和谐社会。
五、工作要求
按照统一部署,多发电,比安全,比工作质量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工作重点切实组织好本次竞赛,要做到有组织领导、有措施典型、有总结表彰,广泛发动工会会员,努力扩大参与面,力争会员参与率达100%。同时,各单位要在活动中发掘典型,并及时总结宣传,充分利用板报、标语、网络宣传等营造竞赛氛围。
上一篇:小学安全教育实施方案
下一篇:师德师风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