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项目策划方案(精选3篇)
森林防火项目策划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强化责任分工,落实防火责任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划区包干,层层落实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户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及承诺书,各乡镇(街道)要与承担防火责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并报送区防火办备案,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相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切实担负起一线扑救森林火灾的重任,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有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森林旅游景区、林区加油站、花炮厂、酒厂、油库、炸药库、燃(煤)气站等重点区域的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责任明确,预防措施到位。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联络沟通,联合联系乡镇(街道)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工作。
(三)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相邻乡镇(街道)之间、村(社区)与村(社区)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二、突出灾前防范,强化火管控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采取上防火、张贴宣传标语、播公益广告、定乡规民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自觉行动。1月1日至月1日,区电视台要每日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有关防火规定,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对字迹不清的要刷新),悬挂森林防火横幅。特别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要提前做好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宣传,并对森林火灾典型案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道,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强化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把野外火和居民生活用火管理关。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乡镇(街道)、村(社区)、林场要组织人员在林农交错区、坟墓集中区、风景区、封育林区等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或临时的检查站(点),实行实名登记,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种入。区民政局要对在公墓区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区公安分局要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行为;区旅游局要加强景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劝导并制止群众在风景区等场所燃放孔明灯;区委区政府督查目标办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常态化督查。
(三)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限期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和林地边缘杂草。对设在林区或林缘的炸药库、加油站、花炮厂、酒厂、燃(煤)气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区森林防火部门要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0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涉及林木采伐的,区林业局要给予支持,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尽早尽快消除火险隐患。进入森林防火期后,要将巡设卡、护林员上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时段,乡镇(街道)、村(社)要建立村(社)干部、村民组长、护林员为主体的野外火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区气象局要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区电视台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做好森林火灾预警工作。
三、夯实防火基础,提高扑救能力
(一)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等工作,要有针对重大节假日的专门的预案。要做到早修订、早培训、早演练、早准备、早启动,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全年组织预案演练不得少于2次。
(二)强化森林火灾扑火队伍建设。要加强各级森林消防扑火队伍建设,区防火办要组建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成立20—0人的森林火灾半专业扑救队伍,村(社区)要成立10—20人的群众扑火队伍,并对所有的扑救队员组织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区、乡镇(街道)两级队伍必须24小时待命,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有火扑火,无火巡查。
(三)做好扑火安全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扑火观念,坚决把安全保障放在首位,推行“半小时扑救机制”和“以水灭火”扑救方式,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在扑救火中,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三进六有”,即进学校,进林区(景点)、进村组(社区)、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规范乡镇(街道)防火基础建设。建立与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管理体系,确保物资储备充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森林防火通道、隔离带、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注重配足适用有效的多级水泵和水带。完善森林防火无线电通信网络建设,提高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确保指挥调度畅通。
四、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震慑犯罪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区森林公安和乡镇(街道)派出所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及违规用火案,特别是森林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案的侦破查处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严加惩处;对重大和影响恶劣的森林火灾案,要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快侦快破。
五、完善值班制度,严格信息报送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乡镇(街道)、林业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各岗位值班人员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火情报告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在报告森林火灾时,要严格执行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特别是发生在风景区、重要区域等重点部位的森林火灾,实行即时报告制度,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防火办,不得迟报、隐报、瞒报。区防火办在知悉火情后,在10分钟内核实后向区政府报告。
六、加强督办督查,严格奖惩制度
各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大对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和火管理薄弱单位、火灾多发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督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等原因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防火值班人员、护林员等擅自脱离岗位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灾害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责任落实到位、业绩突出、保障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
xx镇林地面积69627亩,占土地面积131949亩的41.7,有林地面积54989亩,占林地面积的80。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扑救难度大的灾害性事故,对森林资源安全、林区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建设都有重大影响。为使森林防火的工作落到实处,尽最大努力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并及时有效地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专业队伍、设施建设、物资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备方案,确保森林火灾及早发现,及时消灭。
2、森林防火实行责会制。包站领导、站长、包村干部、村(居)支部书记、主任、护林员是各站、各村森林防火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各部门应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扑救、预防工作,统一指挥、责任明确。
3、“专群结合”,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各部门之间、干群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火灾扑救的“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二、森林火灾的预防
1、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各站、各村和护林员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到各自然村挨家挨户反复宣传,不留死角,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同时,完善乡规民约,强化法制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各站、村要组织干部、护林员进行巡山,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区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的相关规定。各村、镇林场要对林区划分防火区、修建防火路,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时期,要增加巡山次数,在森林防火的危险地段、旅游景区、林区路上要派人严看严守,同时认真做好儿童和疯、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3、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各部门及包站、干部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4、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状的落实情况。
5、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加强火队伍和设施建设,镇成立巡火队,于火险期对各村野外用火进行查禁,督促各村做好森林防火各项预防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林火扑灭的培训,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森林火情的处置
1、凡发生森林火情、森林火灾,各站、村一方面要及时报告,一方面要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镇村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加指挥扑救,镇应急灭火队应立即赶到现场扑救。
2、防火办、党政办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立即向镇主要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及包站领导报告。
3、镇政府、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干群扑救,同时做好上报工作,需要时成立扑救火灾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
4、重大火灾,火场跨乡、镇行政界限,火场距国有林场、重点镇办林场二公里以内,明火燃烧5小时以上尚未扑灭,受害面积超过500亩,或造成人员伤亡等的森林火场,请求县政府帮助协调处理扑救,并在县森防指领导指挥下迅速扑灭。
5、要认真做好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的森林防火值班制,并有领导带班,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6、森林火灾扑灭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写出书面调查处理报告,并向镇政府报告,重大森林火灾扑灭后,要协助县森防指调查处理。
(二)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
1、本着专群结合的原则,梯次做好准备。镇政府和镇直单位工作人员由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调动;村干部和村民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调动;护林员由林业站负责调动;民兵预备役由镇人武部负责调动;公安干部、边防武警战士由公安派出所、边防工作站负责调动,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投入扑救。同时扑火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妇女、儿童、老人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2、赶火场指挥扑救人员,需配带必要的指挥通讯设备,保证随时联络,镇政府电话传真机全天候开机,保证随时与县防火办和火场前线指挥保持联系。
3、镇政府要做好森林防火有关物资、器具的准备;对扑火需要的食品和油脂燃料,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要求、就近保证供应;
森林防火项目策划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20xx-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按照省森防指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切实做好进入防火期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森防办发〔20xx〕11号)精神,根据市、县森防指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各级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为建设生态济河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任务目标
建立健全全街道森林防灭火救灾机制和管理机制,建立完备的森林消防力量,不断改善防火基础设施条件,补充森林防灭火装备,实现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全年无火情;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网格制;全年不发生过火有林地面积10亩以上,其它林地面积2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实现人员零伤亡,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
三、工作安排
(一)前期基础工作(20xx年9月30日前)
一是在前期森林防火责任“一张图”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网格建设,明确卡点值守人员、巡护人员和各级包保责任人员。
二是传达学习上级《森林防火方案》《森林防火值班卡点建设标准》等文件和检查标准。
三是完成全街道护林员队伍的优化调整,把一些年龄偏大、责任心不强人员调出护林员队伍,择优纳入新队员,确保防火期能够真正承担起管护人员责任。
(二)防火期前准备工作(20xx年10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一是优化卡点设置,做好辖区内主要进山入林路口的排查工作,确保防火检查卡点在重点林区应设尽设。二是开展隐患排查,紧盯问题梳理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三是对上一个防火期安装的固定宣传牌、粉刷的标语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损坏的及时维修、更新,宣传氛围不浓厚的及时采取补充措施。四是对防火物资进行清点摸底,对机具装备进行保养检修。五是对20人的森林防火队伍进行优化调整,吸纳各类专业人才,确保专职专用,成立流动防火巡查队伍,开展流动巡查,指导辖区内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居各成立3-5人防火预备队,建立街道与村之间、村与村之间的联防联控机制。
10月下旬须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发布禁火令,禁止防火期内林区的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居在重点林区张贴公告,向村民发放倡议书、明白纸。二是在组织本街道防火人员、护林员和村干部进行培训,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演练,全面提升队伍实战水平。三是根据前期墓地排查情况,选择合适的位置建设集中焚烧池,在各值守卡点配备值守帐篷、板房等设施。四是做好重点林区林缘和道路两侧林下可燃物的清理工作。
(三)防火期内工作安排(20xx年11月1日-20xx年5月31日)
1、严格落实好值班值守工作制度。街道指挥部、森林防火任务各村居严格值班备勤,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防灭火队员一线备勤,确保信息畅通,重点时期、重要时段启动战时机制。各村居防火卡点按照建设标准落实到位,安排熟悉防灭火知识的专人值守,逢人必问、逢人必查,做好值班登记工作。在防火关键时间节点,对常出现火情、墓地集中等隐患大的地方,实行24小时值班,同时街道和村级加大流动巡查、夜间巡查力度,充分发挥每个村居成立的防火预备队作用,确保出现火情第一时间处置、上报。
2、持续开展防火宣传。街道辖区内设置固定宣传牌10个以上,重点村设置固定防火宣传牌4个以上、喷刷永久防火标语10幅以上,各进山入林主要路口必须设置固定防火宣传牌。同时,在可视进山道路两侧及路口等主要地段采取张贴树体标语、穿插彩旗、悬挂横幅、粉刷标语等宣传方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通过村大喇叭、值守卡点扩音喇叭等各种媒介开展高密度、大频率、全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让群众了解森林防火知识、支持森林防火工作。
3、严格火源管理。各村居采取网格化、精细化布控方式,全面强化野外火源管控,深入到林区、田间地头开展火源排查。在清明节、寒衣节、除夕等传统祭祀日期间,对所有坟区墓地安排专人盯守,提倡和推行鲜花、在集中焚烧点焚香烧纸等方式进行祭祀活动,实现文明祭扫、绿色祭扫。公安派出三所强化监督执法,持续开展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做好林区内及周边500米范围野外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查处,依法依规严惩森林火灾肇事者,做到打击一人教育一片。
4、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街道纪工委、林业科、服务区及抽调同志成立联合工作组,对森林防火任务村进行督导检查,全面检查物资到位、值班人员业务知识应知应会、护林员履职、进山人员登记、宣传氛围等情况的落实,检查情况全街道内及时通报。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责任落实。各村居支部书记是本村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街道办事处、村居要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要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制度,街道领导包村、村干部和护林防火员包卡点、包山头。
(二)强化督导检查。街道建立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督导,落实各项防火要求。在春节、清明节、重大活动期间等防火重点时段,实施驻地督导、24小时驻守等战时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及时回头看。
(三)严格责任追究。因思想麻痹,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特别是森林火灾发生后未及时组织扑救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森林防火项目策划方案 篇3
为切实加强对我社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指挥,预防辖区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在街道办统一领导下,我社区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实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小组。由社区书记任组长,其它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人员是: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本预案启动后,社区森林领导小组立即成立“火场扑灭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同时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三、预案处理措施
1、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与火灾发生点联系,弄清火灾现场准确情况;
(2)边界发生的火灾报告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
(3)保持上下联系,最先知道火灾现场情况;
2、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采取如下措施:
(1)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火灾的扑救和处置方案,成立临时扑火救灾办事机构,落实扑火责任人员;
(2)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要明确牵头单位,成立联合扑火救援指挥部
(3)发生重大以上火灾或可能酿成特大火灾及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火灾,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委派其他成员带领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及派出所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理火灾事故。
四、火灾查处
发生一般火灾,由社区同所在街道办进行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要组织派出所、纪检、林业部门成立职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进上报。
五、灾后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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