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通用3篇)
幼儿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篇1
题目:
关爱生命、文明出行
教学目的:
提高安全意识,愿意自觉去学习《道路交通法》的有关知识,在学习中增强与同学的合作交流意识;初步了解《道路交通法》的有关条文,知道每一个公民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明白交通安全重在预防。
教学重点:
自己能改变生活中不遵守交通法的不良习惯,提高对生活中违反交通法的行为的辨别能力。
教学过程:
一、问题情景
观看动画视频,思考“大脑瓜”什么地方做的不对,有什么危害?教师小结。
二、学生活动
展开小组讨论:日常生活中,你见过哪些不良行为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或发生危险呢?
(不走人行横道、在马路上玩耍打闹、不按灯行走、翻越护栏等)学生汇报,可以用表演的方式,对于表演好的组进行鼓励。教师小结。
三、教师讲解:
(1)不良的行为习惯不但会影响交通秩序,更有可能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因此一定要树立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
观看事故视频。
(2)血的事实告诉我们,一时的疏忽可能会造成终身的遗憾,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亲爱的同学们:为使同学们进一步的熟悉和掌握相应的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下面我来告诉大家应该如何去做。
(3)怎样走路:
1、在道路划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走,在没有划分上述车道的道路上,行人要靠道路的右侧通行。
2、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班马线等交通设施的路口时,要按信号指示走人行横道线。
3、在通过没有交通设施路口时,要注意过往车辆,在确定安全后方可通过。
4、不许在公路上、街路上和机动车道上坐卧、停留、打闹、来回奔跑、相互追逐,随意突然横穿公路。
5、不许追车、扒车、拦车、向车上抛物。
6、不许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任何滑行工具。
7、不许跨越、倚座道路隔离设施,或在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上逆向行驶。
8、学龄儿童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方可在道路上通行。
(4)怎样乘车:
1、乘座公共汽车或者长途汽车时,要在站台或者指定地点依次侯车,待车停稳后,依次上下。
2、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3、不得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的左侧上下车。
4、乘座公共汽车和客运车辆时,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5、乘座摩托车时,必须戴头盔。
6、不准跳车,乘货运车辆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7、上下车时,不要拥挤,要排队按先后顺序上下车。
8、不要乘座家用车,拖拉机,报废车,超员车上下学。
四、深入提高
1.除了步行外,有的同学可能还会骑车,前几天学校统计了骑车上学的学生,你们知道是为什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因为道路上车辆行人很多,年纪小的同学很难驾驭,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此项规定,否则不但危险,你的行为也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法律。
2.对于家里有私家车的同学,老师要问你们一个问题,平时你都坐在哪个座位呀?
(学生回答。)
那你们知道交通安全法对少年儿童乘坐私家车有哪些规定吗?
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少年儿童是不能坐在副驾驶位置的,让儿童坐在副驾驶座位上,不仅对儿童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也会妨碍机动车驾
驶人开车。因为相对于成人来说,小孩的上身比较短,气囊崩开的位置往往是在孩子的头顶,非但保护不了孩子,反而会造成伤害。此外,气囊瞬间张开的爆发力很强,像是一记迎面击来的猛烈重拳,大人如果直接挨上都会受不了,更何况孩子。所以,12岁以下的儿童必须坐在后排。
此外,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绝对禁止将儿童随意放在车座位上,因为在急刹车或转弯时,家长自己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会和宝宝一样撞向前面或两侧;
(2)绝对禁止家长抱着儿童乘车;
(3)避免把儿童长时间留在车内,你会因车内闷热而导致脱水或窒息死亡;好奇的同学,也有可能触动汽车的一些开关而导致危险;
(4)不要让儿童绑成人安全带,它是为成人设计的,并不适合你的体形。如果安全带绑得太紧,可能在车祸发生时会引发对你的颈部勒伤或对腰部的挤压伤;如果绑得太松,则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
(5)儿童乘车时不要吃东西或饮水:道理很简单,汽车的颠簸会导致食物进入气管,极其危险。
(6)不要让孩子把身体探出车外:第一,在错车或超车时将你的身体任何部位探出车外都是非常危险的,也是交通法规严格禁止的;第二,有些汽车的电动车窗会有自动关闭功能,此时将身体、尤其是头探出车外,都会因车窗关闭而引发意外;第三,车外汽车的尾气,也对你的健康不利
幼儿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篇2
一、宣传主题
坚持依宪治国,树立宪法权威。
二、指导思想
以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提高宪法认识,弘扬宪法精神,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优良氛围,为深入推进法治株洲建设,奋力打造株洲发展升级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优良法治环境。
三、组织领导
全市成立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谢清纯任总指挥,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格林任副总指挥,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宣传活动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法建办。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段桃庚任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法宣科科长刘克平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事项。
四、时间安排
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市社区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期开始,到12月上旬结束。
五、重点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不遗余力的宣传法治中国建设,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集中开展宪法和宪法精神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提高宪法认识,维护宪法权威。
(三)不遗余力的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力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四)社区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不遗余力的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道路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六、系列宣传活动
1、主动组织人员参加全省宪法法律知识大赛。该竞赛由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联合红网共同举办。活动分为公民网络竞赛和省直、市州代表队现场竞赛两部分。网络竞赛已于11月6日在红网推出,竞赛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中心,涵盖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等涉及民生相关的领域。参与竞赛者登陆点击红网首页链接或进入普法频道专题页面,回答系统随机生成的10道题目,点击答案,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个人可多次参赛。12月4日从所有有效答卷(填写个人信息完整和答题完全正确者为有效答卷)中随机抽奖产生400名幸运网友。每名网友将获得100元手机充值话费。各地各单位要主动组织人员参加公民网络竞赛活动。
2、开展各级媒体法治宣传。各级媒体特别是党报党台党网等主流媒体要不遗余力的宣传四中全会精神和宪法精神。株洲日报、株洲晚报开辟宪法宣传专栏,在株洲新闻频道、法制新闻频道、炎帝神农广场户外电子显示屏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进行不遗余力的宣传。同时在法治湖南网、法治宣传媒体机、法治e本等媒体开展宪法专题宣传。
责任单位:
3、市直各单位要在首个宪法日期间主动开展“三个一”宣传活动:在单位官方网站登载一篇主题文章;各单位利用单位电子显示屏打出“坚持依宪治国,树立宪法权威”宣传标语,出一期法制宣传专栏或举办一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
4、从11月中期到12月上旬,组织全市厅级、县处级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学法用法考试,强化宪法和法律认识。
5、“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市社区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在神农广场组织开展万人签名、法治咨询活动。
七、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国家宪法日活动,要把“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精心策划,周密组织。要全力争取同级党委政府对法治宣传的重视和支持,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争取对宣传活动的人、财、物的投入和保障。要主动向同级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争取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并亲自到活动现场参与法治宣传。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主动参与并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法治宣传活动。
2、要严格责任,强化措施。
各县市区委法建办和法治株洲建设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市方案明确的任务要求,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对任务进行层层分解,确保活动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明确到具体部门、具体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各县市区委法建办和法治株洲建设各成员单位的活动子方案及联络员于20xx年11月28日下班之前报市委法建办备案。要加强信息资料收集上报。各地各部门活动开展期间的活动所有情况都要形成视频、图片加文字说明的材料,并于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委法建办。
3、创新形式,确保效果。
各县市区法建办及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创新宣传教育方法方法,注重搜集本地本部门的典范案例,编写制作简明、适用的宣传教育手册、宣传画,在学校、企业、运输行业等单位和广场、工地等场所进行发放、张贴,充分体现本地本部门的宣传优势和特色,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全面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六进”活动,着力提升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要组织力量深入街道社区、乡村田间和广大人民群众当中,采取老百姓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深入法治宣传教育的开展。
幼儿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共产党的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我园教育工作实际,围绕提高广大师生法律意识,维护学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和依法治园进程,为我园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法制氛围。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三、活动时间
xx年12月4日至12月9日。
四、主要活动内容及形式
1、学园在显要位置悬挂法制宣传标语和宣传口号,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利用国旗下讲话、早谈、教育活动,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宣传栏、家教园地及QQ论坛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3、组织广大教职工利用政治学习时间,认真学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八五”普法教师读本》、《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执教水平。同时,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4、请法制辅导员进行一次法制专题讲座。重点进行宪法、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广大教师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5、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交通安全教育进园为抓手,各年段以班为单位对幼儿进行一次“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主题教育活动,利用教学活动,生活活动,游戏活动等幼儿喜闻乐见的形势,促使幼儿熟记最基本的交通标志,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掌握交通安全常识,明确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教育幼儿从小知道珍爱生命,平安出行。切实提高幼儿交通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培养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最大限度地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6、各班与幼儿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提高家长接送幼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幼儿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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