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促进社区工作方案(精选3篇)
健康促进社区工作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健康忠县2030”规划》,为全面提高我县城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改善全民健康状况,根据县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忠县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忠府办发〔20xx〕94号)和《关于印发忠县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忠府办发〔20xx〕95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为重点,着力从影响社区居民健康和促进健康公平入手,全面促进居民健康、改善居民生活、提升城市品味、建设和谐社会,助力健康忠县建设,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xx年,全县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家庭创建比例达40%、30%。
(二)阶段目标
120xx年4月-20xx年7月:创建152个健康社区/健康村,创建97703个健康家庭。具体创建任务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三、项目工作内容
(一)加强组织管理。
1.成立社区/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健康社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按时推进创建工作。
2.社区/行政村在辖区公开承诺建设健康社区/健康村。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将健康促进社区/健康村建设纳入社区发展规划,制定促进社区健康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措施,如改善社区环境卫生、落实公共场所无烟、促进居民采取健康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困难家庭健康帮扶措施等。
4.落实专人负责健康社区/健康村创建工作,定期接受健康促进培训,收集、汇总、上报创建工作各项资料。
(二)加强健康环境建设
1.打造无烟环境,辖区内所有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一律禁止吸烟,社区/村主要建筑物入口处、电梯、公共厕所、会议室等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社区/村内无烟草广告和促销。
2.整治辖区内自然环境,保持环境整洁,垃圾箱数量满足需要,垃圾日产日清;使用卫生厕所家庭比例达到80%,粪便无害化处理。
3.建设人文环境,辖区内配备有固定健身场所和基本的健身设备,设备定期维护以保证正常使用,有安全提示;有健康文化场所,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提供交流环境;对弱势群体有健康帮扶措施。
(三)大力开展健康活动
1.做好基本健康教育服务,配合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活动质量和频次符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
2.协助开展健康家庭创建,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辖区居民参加健康家庭评选活动,选出的健康家庭符合健康家庭标准,对辖区其他家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3.开展健康主题活动,社区/村每年自发组织4次以上健康讲座,讲座主题在辖区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下确定,可包括以下内容:科学就医、合理用药、传染病预防、安全急救;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母婴保健、科学育儿、健康老龄等;每年举办2次以上、面向辖区居民的集体健康活动,如:健康知识竞赛、健康演讲比赛、戒烟竞赛、健康展览展示、社区体育活动等;开展有特色的健康教育,为居民提供健康自测和技术指导,如:健康小屋、健康加油站、健康餐厅、健康一条街、健康俱乐部等。
(四)建设效果评估。在社区/村现场随机抽取5名居民开展评估,评估居民对辖区健康社区/村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满意程度。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4月)
建立健康社区/村工作机制,广泛动员,明确责任,全面启动建设工作。
(二)全面建设阶段(20xx年5月-20xx年7月)
要按实施方案,制定推进措施,落实工作经费,精心组织实施,强化保障到位,对标对表扎实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创建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全面整体推进。
(三)自查评估阶段(20xx年8月-20xx年9月)
开展项目评估和示范健康家庭评选活动,对照评估标准查找差距,及时查漏补缺,完成自评报告和案例撰写,按照评估方案要求上报相关资料申请县级评估。
(四)县级验收评估阶段(20xx年9月-20xx年6月)
县创建办收到各乡镇(街道)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自查评估报告后,根据工作安排,将联合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实地评估依据《健康社区/健康村评价参考标准》(附件2)、《健康家庭参考标准》(附件3)《健康家庭评分细则(参考)》(附件4)进行考核打分,得分80分以上的符合健康社区/健康村标准。
(五)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2月)
根据验收评估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同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建设。
五、工作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创建“健康社区/健康村”具体标准和要求,成立创建“健康社区/健康村”活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各村委是具体参与和落实机构,要结合各自职责和年度工作安排,创造性的开展各项活动,努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创建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居民的.思想实际,把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精心谋划制订完备的工作计划,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严格按照要求,健全各项制度,认真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创建。广泛动员,上下联动,人人参与,不断扩大创建活动覆盖面,提高创建活动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学习会、专栏、橱窗、工会网站等宣传渠道,积极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工作目标和任务,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进一步扩大影响面,强化广大干部职工追求文明、构建和谐的意识,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局面,使追求健康、构建和谐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居民的强烈愿望和自觉行动。
(四)严格管理,加强督导。创建办将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定期调度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活动有序推进,扎实长效开展。同时,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督查指导,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进行限期整改,确保创建活动取得预期实效。
健康促进社区工作方案 篇2
一、工作背景
健康促进医院是由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倡导的、有利于提高医护质量与病人生命质量、改善医患关系、促进人文医学发展的国际行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宣部《关于全面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指导意见(国卫宣传发[20xx]62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的通知》(国卫宣传发〔20xx〕2号)文件要求,到20xx年,健康促进县(区)、学校、机关、企业、医院和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卫生健康大会精神和《健康许昌20xx行动规划》、《许昌市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xx-20xx年)》,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我市医院健康促进工作,依据世界卫生组织有关健康促进医院的基本理念,结合省卫计委制定下发的《河南省健康促进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范围
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全面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探索医院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模式,改善就医环境和诊疗服务,提高医院职工、患者及其家属、社区居民的健康素养水平。
(二)到20xx年底,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综合医院和市直医院达到市级健康促进医院标准并通过验收工作。
(三)各县市区卫计委每年至少申报1家市级健康促进医院。
(四)市卫计委每年向省卫计委至少报送1家“河南省健康促进医院”并通过省级验收。
四、组织实施
(一)申报条件及流程
1.申报条件。许昌市健康促进医院建设采用申报制,凡属无烟医疗单位,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食物中毒和饮用水污染事故、因管理不善导致医护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伤亡等事故的'许昌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均可申报。
2.申报流程。申报医院按要求将《许昌市健康促进医院申报表》(见附件6)、健康促进医院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医院基本情况介绍等相关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送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经初审后,将考核意见等相关材料以县(市、区)为单位报送市卫计委信息宣传科。市直医院直接报送市卫计委。
3.申报时间:每年5月底前进行申报。
(二)考核命名
市卫计委成立许昌市健康促进医院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信息宣传科,办公室每年组织专家组以县(市、区)为单位对申报医院进行考核。考核命名工作包括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综合审定、公示命名等程序。
1.资料审核。办公室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组对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医院,书面通知其在两周内补充完整并上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医院,将申报材料退还申报单位。
2.现场评审。办公室组织专家组依据《许昌市健康促进医院评审标准(试行》对通过资料审核的医院进行现场核查。
3.综合审定。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通过现场核查的医院进行综合审定。
4.命名授牌。对通过综合审定且现场评审分值达到80分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如无重大分歧意见,由市卫生计生委授予“许昌市健康促进医院”称号并授予牌匾。
五、时间安排
(一)每年5月份各单位报送创建健康促进医院申报材料。
(二)6月份创建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初步确定创建医院。
(三)7月-8月份创建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开展督导、初步评估。
(四)9月10日前对评估中达到《河南省健康促进医院评审标准》的单位,择优推荐省卫生计生委,申报河南省健康促进医院的称号。
(五)12月份创建办公室对当年通过验收的医院进行表彰命名,授予“许昌市健康促进医院”称号。
(六)12月底前,以县市区为单位,提交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总结。
六、监督管理
许昌市健康促进医院满四年复查1次,由创建办公室组织开展,可采取委托县(市、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查、市级抽查等方式进行,对通过复查的,给予重新确认;对达不到标准的,暂缓确认,限期半年整改,再次复查仍不合格者,撤销其称号,并收回奖牌。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健康促进医院的日常管理,组织专家对辖区内健康促进医院每年至少督查一次,并将督查报告于每年9月10日前上报许昌市卫计委信息宣传科。
健康促进社区工作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我区20xx年度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根据xx市卫生局、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关于印发〈xx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等规定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健康体检项目
1、病史询问;
2、内科常规检查:心、肺、肝、脾;
3、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色觉(中学入学新生);
4、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
5、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6、耳鼻喉科检查:耳、鼻、扁桃体;
7、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胸围、肺活量检测;
8、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3年级以下不查)。
结核菌素试验及肝功等检查暂不列入今年查体项目。
二、体检时间
自9月下旬起至11月底结束。
三、质量控制
(一)区卫生局和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质量控制小组,负责全区中小学生体检质量监督与指导,对各体检机构质控员进行统一培训,对体检机构的体检质量进行现场抽检,并通报抽检结果。
(二)各体检机构也要成立相应的质控小组,设定综合素质强的质控员负责做好体检质量的监督指导。
(三)为中小学生进行健康体检所用的医疗设备须经具有法定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并使用合格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体检机构要保证学生健康体检所需的医疗检查设备与检验仪器的种类、数量、性能、量程、精度能满足工作需要,并能良好运行,定期检验,仪器设备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医疗废弃物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统一处理。
四、体检经费来源
根据《xx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检费用,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任何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今年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收费由教育局统一申请,并于查体结束后一月内支付各体检机构。
五、工作分工及要求
(一)区教育局负责全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各中小学校依据健康体检要求设置场所,配合体检机构做好学生体检的组织工作。区卫生局负责全区中小学生体检质量的监督、指导、控制工作,由区卫生局认定的区疾控中心等12家体检机构按照区域负责的办法,承担相应中小学校的学生体检工作,各体检机构具体负责范围见附表。
(二)新生入学应建立健康档案。各中小学校负责组织所有入学新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学校根据体检结果及时做好数据的统计汇总,建立多年连续的学生健康档案,对学生健康状况进行动态分析。同时,根据医疗机构反馈的学生体检报告单及提出的指导意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
(三)承担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单位的体检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体检前应接受相关专业培训,统一检查标准及方法。按照卫生部、教育部《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规定时间和内容,协助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做好体检结果的反馈、统计汇总等工作。学生健康体检信息及时录入《xx省学生健康体检信息管理系统》,健康体检机构在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的,及时反馈个体报告单给校医及学生家长。学校检测报告书一月之内由体检机构反馈给体检学校。
(四)承担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应使用市统一印制的《xx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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