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精选9篇)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 篇1
为做好全区20xx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x〕274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区级部门及有关单位职责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公安局牵头,区安监局、区供销社、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人武部、区政府新闻办、区教委、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商务局、区经信委、区监察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市政园林局、区文化委、区卫计委、区林业局、区公安消防支队等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做好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市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开展危险性废弃物销毁处置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工商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行为。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政府新闻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组织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计委:负责制定并落实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经信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
区人武部:负责对驻黔部队人员开展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黔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制订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文化、民政、电力、民航、国土房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设立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临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从区公安局、区安监局、区供销社、区公安消防支队等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职责
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积极动员部署。组织辖区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对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管,规范经营。供销、安监等部门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专营管理要求,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生产厂家直接进货进行销售或燃放。要按照“严格条件、保障安全,方便群众、合理规划、总量控制、规范经营”的原则,在城乡结合部设置销售网点,禁止城区设置临时销售点。安监、公安、供销等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严禁销售、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本市规定禁放的其他产品,严禁违规超量存储烟花爆竹,严防不法分子利用烟花爆竹肇事。
(二)强化整治,严格执法。春节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职能部门要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市政设施、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及周边等重点部位和区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确定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强化源头管控,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落实经营、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监管措施,对省市县边界地区、城乡结合部和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闲置厂房等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线索,要主动核查,依法严肃查处。集中组织销毁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消除安全隐患。
(三)划定区域,强化巡逻。月30日前,区公安局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划定全区禁放、限放区域,并报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20xx年1月15日前,完成有关单位、部位禁放标识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20xx年1月27日至2月11日,要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部位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特别是要落实居民小区化粪池的巡查和守护力量。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开展街面、小区、大院巡逻监控,每个销售点要落实1—2人专门看护,严禁在销售点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区公安消防支队要指导监督限放区域内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组织消防自备力量进行消防灭火演练。区卫计委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准备工作,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四)广泛宣传,加强教育。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等媒体和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烟花爆竹燃放宣传活动。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重点,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严格禁放、回收剩余产品为重点。20xx年1月15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围绕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等重点环节,以打非治违为抓手,隐患排查整治为牵引,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区政府督查室和区燃放办要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情况。凡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 篇2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x〕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供电公司、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 篇3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营造欢乐祥和、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和环境,根据市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突出重点、全面提升的原则,广泛动员全市干部群众,对影响全市市容卫生秩序、路域环境秩序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城乡环境中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努力营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使全市人民养成讲卫生、守秩序的良好习惯,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内容及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点面结合”原则,加强城区及各镇街区主要道路、进出口、城乡结合部、物流园、洗车场等场所和背街小巷、社区、楼院的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清扫保洁,确保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横流。加强机关、单位、学校、社区、商店等环境卫生集中治理,对管辖区域和志愿服务责任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保节日期间干净、整洁、有序、规范、安全。加强对城区及各镇街区村(居)积雪的清除工作,分工包干,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全民动员,做到节日期间道路无积雪,保障交通畅通。对路域环境进行重点治理,国省道确保路容路面整洁、通畅,城区、镇街区村道路边沟干净卫生,无裸露垃圾,边沟平整有序。
(一)开展城中村集中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街区进行集中整治。
1.完善基础设施。严格按照村镇规划和旧村改造方案,完善村镇道路硬化、路灯亮化、村庄绿化美化、供排水等基础设施。要动员和组织村民硬化道路、填坑补凹,方便市民出行;完善供排水设施,改善人畜饮水条件,解决污水乱流的问题。
2.整治村容村貌。动员和组织村民拆除乱搭乱建和旧村搬迁遗留下来的残墙断壁。彻底清理占道堆放的建筑材料、粪堆、土堆、柴堆及房前屋后堆放的杂物,清除村(居)辖区内道路两侧垃圾,铲除道路两侧杂草。
3.治理视觉污染。动员和组织村民摘除乱悬挂的横幅;清理、粉刷墙壁上的乱贴乱画和残留的过期宣传标语口号,清除建筑物、树木、电杆上的乱拉乱挂。
4.整治占道集贸市场。对以路设市、占道为集的农贸市场要加强引导,进场入院,退市让路,制止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的行为。
5.规范生产垃圾收集。建立固定各类生产垃圾投放点,引导农民群众定点投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推行集中收集,及时统一处理的运作模式,建立长效机制,并督促各自辖区的加油站整治内部环境及周边环境治理。
(二)加强道路污染专项整治。按照职责分工,由市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协同整治道路污染。
1.整治砂石、煤炭等运输车辆撒漏污染。由市公安、城管部门加大查处力度,杜绝城市道路重复撒漏污染现象。
2.整治工地带泥污染路面。由市住建局牵头,加强对工地出入车辆带泥现象进行监管和查处,彻底解决工地进出口带泥现象。
3.整治未硬化路口及未硬化场地的停车场。由各街区对辖区内未硬化路口及属地内物流园、停车场等进行整治,未硬化路口节前可暂时压沙,节后全面进行硬化。停车场、物流园等具备条件的要进行硬化,不具备硬化条件的全部进行压沙,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重点整治双丰大道翰沃城西侧物流园、东城物流园、邹家坊子物流园、青云大街西头归家疃物流园、建安路南首绿化带内停车等重点区域。
(三)环卫管理精细化提升。由市住建部门负责,对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精细化进一步提升。
1.整治重点繁华路段、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的环境卫生。对商场周边、繁华路段及环卫管理范围内的背街小巷进行彻底清理整治,做到清理到边到沿,干净整洁,无垃圾死角。
2.清理整顿人行道、公厕、公交车站等城市公用设施的环境卫生。对人行道路面尘土、积沙进行彻底清理,加强公厕管理,对公交站等区域进行重点清理,做到干净整洁。
3.严格按照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管理。对乱倒垃圾、乱排油烟污水废渣、乱堆杂物、乱扔袋装垃圾,车辆带泥、跑冒撒漏等各类违法(章)行为进行严管重罚。
(四)城市出入口及河道卫生整治。由市城管部门、各街区进行清理整治。
1.城市出入口清理整治。对东出入口206国道常家庄岭周边区域、南出入口双丰大道和永安路交叉口附近区域、西出入口央赣路和防汛路口附近、北出入口206国道收费站附近区域进行整合整治,清理积存垃圾,治理乱摆乱放、乱搭乱建等脏乱差现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治理河道垃圾沉积现象。针对辖区内霸王沟、大汶河、小汶河、墨溪河各段的河道及河道两侧生产、生活、建筑垃圾等乱倒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彻底清除沉积垃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实施阶段及步骤
本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从现在开始,到20xx年1月27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整治阶段(1月12日-1月20日)。各镇街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各自的具体实施方案。集中10天时间,在全市开展市容市貌和村容村貌整治行动,突出工作重点,查找薄弱环节,集中力量,扎实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巩固提高阶段(1月21日-1月25日)。按照“抓巩固、防反弹、上水平”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治理,进一步扩大范围,提升标准,确保各自区域内综合整治水平再提高。
(三)检查验收阶段(1月26日—1月27日)。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面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并通报考核结果。
四、组织领导及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调整充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镇街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负责城区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协调调度等工作。各单位要明确目标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确保整治活动收到实效。
(二)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建立市、镇街区、村(居)三级监督考核管理体系。村(居)加强日常管理,做好辖区环境整治的组织实施工作。各镇街区要加强对村(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督查,落实日巡查、周通报制度,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汇总督查和活动开展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限期反馈整改结果;对行动慢、力度小、工作不力而影响整治工作全局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设立专栏,大力宣传集中行动开展情况,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环境综合整治。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编发活动简报。要设立举报电话,广泛听取市民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 篇4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污水处理厂在春节期间生产安全、稳定运行,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全球疫情持续蔓延扩散,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显著增多。各污水处理厂要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密切跟踪、及时分析、迅速行动,坚定有力、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办公场所和作业现场防疫管控,定期对设施进行消毒杀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持。
二、加强运行管理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要加强进水水质监测,加大运行巡查力度,密切关注水质水量变化,及时精确科学的调整运行工艺参数,确保运行稳定,出水各项指标达标排放。特别是可能接纳医疗污水的污水处理厂,应予以高度关注。
三、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污水处理厂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正确理念,切实摆正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靶向发力,进行全覆盖、全方位、无死角、无盲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进一步抓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行”。
四、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污水处理厂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要加强应急管理,做好人员、设备、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春节期间,各污水处理厂应安排专人每日16:30前将设施运行、安全排查、水质达标等重要工作信息及时准确上报我局。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 篇5
20xx年春节、两会将至,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和两会期间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豫环明电〔20xx〕3号)要求,为确保春节、两会期间我市饮用水水源和过境河流水质安全,防止出现水污染事故,特制定如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一、要高度重视春节、两会期间水污染防治工作,各监察中队迅速排查各辖区内排水企业,确保饮用水水源和河流水质安全。
二、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值班制度,保证通讯设备、值班车辆和监测仪器处于良状态。
三、加大对饮用水源地上游及重点排水大户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排查力度,切实防范个别企业借春节之机偷排、直排污水,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
四、加强对全市化工、制药及重点排水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的管理,防止自动监控设施损坏或监测探头丢失;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的检修和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水处理系统检修对河流水质的影响,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限产限排。
五、要严密关注对坞罗水库、第三水厂、伊洛河、汜水河水质存在潜在威胁企业的生产、排污动向,加强水质监测,一旦发生恶化现象,要在积极采取控制措施的同时,及时向应急中心和当地政府报告,适时启动环境应急响应。
六、环境监测站、局污管科要随时做好应急监测、监控准备,一旦接到污染事故报告,要及时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和监控,准确掌握污染事故的真实情况,妥善控制和处理事故影响,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
七、密切关注饮用水源和河流水质现状及变化趋势,认真落实省环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控与处置跨界水污染事件意见的通知》(豫环委办〔20xx〕5号)的有关任务,加强同水利部门沟通协调,做好闸坝调度工作,密切关注并及时通报闸前水质情况,防止开闸放水对下游造成影响。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 篇6
为确保中心城区春节前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提高城市形象和品位,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市政公用设施破损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高效推进,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成立洛江区市政公用设施破损整治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负责督促、指导、检查本区管养市政公用设施的整治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监督、协调及整治情况的跟进工作。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市政公用设施使用情况的巡查及对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万安、双阳街道办事处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市政公用设施破损的整治工作。
区城市卫生考评中心负责组织对市政公用设施整治情况进行专项考评,对整治工作效果显著的给予宣传表扬,对进展缓慢的给予曝光批评。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主要是:洛江中心城区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公园景区设施,包括路面(人行道、人行天桥、下穿通道、广场)破损、路缘石破损缺失、盲道破损、路灯破损或不亮、绿化缺株死株、井盖缺失破损、广告牌倾斜破损、果皮箱、垃圾屋破损丢失、管道堵塞、污水横流等。
整治重点是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
三、时间安排
1、20xx年11月24日——11月30日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提出具体整治方案,申请专项经费,组织抢修队伍和施工设备。万安、双阳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的市政设施整治中,主次干道部分由区级财政安排经费,背街小巷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经费;整治工作情况要报送区住建局和区城市卫生考评中心备案。
2、20xx年12月1日——20xx年1月10日
全面整治阶段,由各自管养的责任单位按照整改方案组织实施。
3、20xx年1月11日——1月15日
组织验收及巩固提高阶段,由区住建局及区城市卫生考评中心联合检查验收,并提出验收整改意见。
四、相关要求
1、按时序进度抓好整治工作。此项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已提升到战役高度,各级各相关单位务必抓紧落实,在资金保障和审批程序方面要“容缺后补”,能快则快;要考虑周全,做细做实施工方案,确保整治一步到位。在抓好施工进度的同时,要注意抓好工程质量及安全工作。
2、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地段要设置告示及警示等标志,必要时请区交警大队协助组织交通。要认真制定文明安全的施工措施,做到工完料清、堆弃有序,确保城镇居民的出行安全。
3、做好其他市政设施的整治工作。本次整治工作范围,除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外,各管养单位还要抓好各街道、社区、住宅小区等各自辖区范围内市政设施的破损整治工作。
4、认真总结巩固整治成果。整治工作实行旬报制度,由各街道办事处向区住建局和区卫生考评中心按进度计划每旬专报一次。各责任单位春节前务必完成整治工作,并做好“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治成果。整治工作完毕后要认真做好总结,书面材料于20xx年1月18日前报送至区住建局和区卫生考评中心汇总。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 篇7
根据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前有关工作的通知,我镇决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刻吸取全国连续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教训,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全面彻底排查事故隐患,深化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有效监控治理,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全镇人民欢度新年创造良好的环境,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组织领导
成立老城镇岁末年初期间安全生产大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陈家壮(镇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曾繁河(镇人大主席)
黄世敏(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符厚雄(镇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陈德清(镇委委员、副镇长)
邓家明(镇委委员)
黄光涛(镇委委员)
林绍钦(镇委委员)
王运平(镇人大副主席)
王广深(副镇长)
曾德奋(镇纪委副书记)
吴泽文(镇工会主席)
成员:
三、检查时间
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1月31日。
四、检查范围及重点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所有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建筑施工、消防、娱乐场所、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重点领域,突出消防、建筑等重点行业,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入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进行检查。
五、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行业检查.认真检查生产加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我镇重大安全隐患点的监控情况。
(二)建筑施工检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筑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三)党政办负责牵头检查政府大楼。组织人员对老城镇政府大楼的电梯、电力设施、消防设施等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排查。
(四)人员密集型场所检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老城、白莲、马村驻点组及安监所负责)
(五)检查烟花爆竹、学校等。烟花爆竹零售点专店或专柜、专人销售、专人负责,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存放量是否超过核定量,坚决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销售点和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各学校、安监所负责)
检查学校举办大型活动、课间操等集体活动时楼梯间、过道、防护栏等设施的安全状况,防止发生坍塌、踩踏、挤压等事故:是否存在租用报废车、无证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的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具备合法资质的情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校舍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配合企业做好油气长输管道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尽快制定管道占压塾改方案,并做好占压农户的思想工作,提高占压农户安全意识,全力配合做好拆迂工作。
(六)治安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员轮流值班制度,特别是节假日和敏感时期、敏感时段,须贸行全员备勤值守,确保出差错。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具有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班(值班)领导对应急值班工作实施统一,对值班班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有效处理,协调事故应急救援等处理工作中的相关事宜。应急值班值守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建立健全并妥善保管值班记录档案,并按要求报送信息。
六、检查方式
各居(村)委会及相关单位要按照突出主体责任的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老城镇安监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全面的检查整治工作;老城镇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开展巡检、检查、互检等工作;纪检部门要深入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开展督查活动,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寻,落实责任。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老城镇各部门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抓好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大查工作,要掌握所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动态,亲自带队到前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企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企业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登记建档,制定监控措施、整改方案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保证隐患整改到位。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拉网式”排查检查工作,切实把排查检查工作做深、做细。各部门要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带队领导要签字、归类登记上报,堵塞安全漏洞。同时,要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各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落实措施,以查促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且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四)安排专人值班,落实值班制度。各单位(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的领导值班和值守,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向上报告。联系电话:67488。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 篇8
一、检查时间及工作目标
大检查定于20xx年1月30日始至20xx年3月30日止。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邳州市党委、政府关于春节、“两会”期间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春节、“两会”期间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职责及检查内容范围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公安派出所、国土资源所、中学小学校、广电站、电力公司、卫生院等)、镇政府各站办所(镇安委会办公室、执法局(环保办)、安监办、消防、农路办、农机站、水利站、规划建设办、农技站、兽医站、食安办)要按照职责分工全覆盖开展检查,对镇区的各类单位做到检查全覆盖。
要突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与节日期间,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要加强节日和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组织和安全管理,强化路面车辆管控及公交车站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三品”查堵制度;加强对道路交通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及农村小路等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强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强化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大规模交通拥堵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二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建筑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
三要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卖私炮,异地经营等违法行为。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检查的相关资料或图片收集并备份交给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
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为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对全镇所有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分为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培训由镇邀请专家,在镇3楼会议室,对规上企业和中型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为20xx年1月30日前结束)。第二批培训由包村领导统一到各村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对象为各村旋切厂、浴室、饭店、配气点、养殖户、家庭作坊等负责人(培训时间为20xx年2月10前结束)。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属地监管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督管理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和“两会”期间全镇安全形势平稳。镇安办要加强组织指导,加强检查督促;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镇、村干部要亲力亲为,带队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各单位要严格要求企业主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镇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安排,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粉尘涉爆、燃气、消防、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本镇区本行业领域发现的所有重大隐患和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逐一复查,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确保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切实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节日期间非法违法突击生产所造成火灾、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易燃和危险工艺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在建项目工程安全监管,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要加强寄递物流点、网店和寄递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对疑似危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各类隐患。要立即组织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和供气、供电管线及设备设施安全巡查与维护,强化用气、用电安全管理,加大入户检查和安全宣传力度。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扎实深入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加强应急值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针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要督促、指导重点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准备,有效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
在春节及“两会”期间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村(工区)、各单位要将总结报告于20xx年3月30日前报送镇安办。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 篇9
为切实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春节、元宵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建斌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彭金良、市公安局副局长官仕范、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雷华任副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消防大队。
二、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为目标,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三湘利剑”行动,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全市春节、元宵节期间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有效预防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市人民欢度佳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工作安排
(一)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市人民政府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等形式,对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公安消防大队和各公安派出所要分别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会议,通报近期火灾和消防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当前消防安全工作。
(二)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市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消防、安监、工商、文化、教育、卫生、交通运输、商务、旅游等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联合行动,集中清剿专项行动整治范围的火灾隐患。
1、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和车站候车室,逐一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有检查记录、有整改登记、有执法台帐,并督促责任单位逐一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2、公安、消防部门对春节、元宵节期间举办的大型灯会、焰火晚会等群众性活动要逐一登记造册,澄清底数,并认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
3、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要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四小”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打通疏散通道,清理违规留宿人员,规范用火用电管理,杜绝火灾隐患。
4、安监、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烟花爆竹储存点、销售点以及周边建筑工地、加油站、油库、燃气储配站、可燃物资仓库等高危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划定警戒区域,督促经营业主清理可燃物,落实用火用电管控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5、房产、住建、安监、消防等部门,在春节前要联合开展高层居住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对常闭式防火门不能保持关闭、堵塞疏散通道、占用消防车通道、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三)集中开展清查整治。20xx年1月17日—22日、2月5日—6日,公安机关要组织治安、消防、公安派出所,集中开展夜间清查整治,严厉查处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违章动用明火、违规留宿人员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春节、元宵节期间举办的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派驻警力现场监护,确保万无一失。
(四)加强消防宣传攻势。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楼宇广告、户外视频、车载视频等途径,开辟消防专栏,循环播放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利用手机短信发送消防安全提示。大力开展错时宣传,市公安消防大队要指导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普遍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五)强力督导工作落实。市政府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公安局要组织治安、消防、督察的警察,进驻各公安派出所,确保每个派出所都有干警蹲点,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安排到一线。
(六)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市公安消防大队要根据冬季火灾特点,立足“灭大火、打恶仗”,扎实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要深入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大型活动场所和高层居住建筑开展“六熟悉”,完善灭火救援预案,逐一开展实战演练。一旦发生火灾,要按照“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加强首批灭火力量,及时启动灭火救援预案和社会力量联动机制,科学指挥,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各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清查整治行动摆在重要位置,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强化督导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动员一切力量,形成清剿火患的高压态势。
(二)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坚持依法严管,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要坚持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形成消防安全整治合力。
(三)落实责任,严格追究。对消防安全检查不到位、未履行监管职责的,予以通报批评。凡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处理;发生较大以上火灾或亡人火灾的,责任单位要向市政府写出专题报告;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
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上报有关工作信息,《春节、元宵节期间大型群众性活动登记表》(附后)务必于1月17日前上报至市公安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