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防控工作方案(通用3篇)
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篇1
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对于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育系统大局的稳定具有重大的意义。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学校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是学生校园全的重要保证。因此必须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加强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学生身心安全健康的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决定成立安全工作机构,其组成人员如下: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杨季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学生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2、安全保护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总务处、政教处、教务处全体成员;各年级组长及各班班主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
在上级政府和教育、安监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各成员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安全保卫小组按学校安排具体负责学校财产及学生人身安全保护工作。
政教处
1、负责学校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各班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3、负责各班期末年终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考评;
4、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5、其它与安全教育有关的工作。
教务处
1、配合政教处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2、负责检查各班学生的考勤工作,制定学生考勤有关的规章制度;
3、负责督促图书阅览室、各实验室、微机教室、语音室、电子备课室等有关人员经常性的检查教学设施、器材、药品的使用安全情况,
4、负责处理与本处室有关的其它安全工作。
总务处
1、与教务处一起对教学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维修和更换;
2、负责对教学楼、教师宿办楼、综合楼的公共设施、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检查、维修,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负责制定学校财产安全保护的有关规章制度,
4、负责做好本处室安全检查记录。
办公室
1、协助校长做好各处室及有关人员之间的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
2、负责有关安全工作资料(上级文件、规章制度、目标任务书、检查记录、值班安排等)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负责向上级报送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资料和信息,
4、负责处理其它有关的临时性事项。
年级组
1、积极配合学校有关处室抓好本年级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本年级各班的安全纪律教育和考勤工作;
3、负责处理本年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其他问题。
班主任与科任教师
在职能处室的直接领导下,全面抓好学生的安全纪律教育,正确的引导和教育学生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观念,既注意身体安全,更要注意心理安全,保证身心得到安全健康发展。
1、利用晨会、夕会、主题班会、参观展览等,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2、利用板报、专栏、小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
3、加强安全纪律考勤和保持经常性的与家长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每日学生的活动情况,与家长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4、做好学生心理安全教育咨询,及时向学生提供心理安全信息,加强心理安全教育指导;
5、负责本班学生伤害事件的报告。凡发生重大的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事件都应向学校报告,属于严重伤害(亡)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6、科任教师协助班主任老师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强与班主任老师联系;加强当堂学生的考勤,对于无故缺课的要及时报告班主任。
三、纪律与要求
1、学校建立安全设施检查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各有关处室及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职责要求认真地做好各自的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马虎和疏漏。
2、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建筑物、实验器材、药品,要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报告、及时维修,及时更换,及时排除隐患。
3、班主任是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安全事件的第一报告人。若事件发生时,班主任不在而其他教师在场时,第一目击人有责任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负责在2小时内口头上报,24小时内书面上报教育、安监部门。
4、若学生遭遇敲诈、抢劫、殴打等社会不法侵害时,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或拨打110报警电话。
5、如果学生正在上课,突然发生地震、暴雨等重大自然灾害时,班主任及当堂科任教师应积极做好稳定学生思想工作,按照紧急预案组织学生有秩序的撤离至安全地带,严防下楼拥挤、踩压、甚至跳楼等伤害(亡)事件的发生。
6、保护学生不受伤害是我们的共同责任。对于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出现失职、失责的,或者目击学生受伤害而置之不理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要进行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予以停职或解聘处理。
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篇2
为有效规范化解我乡村级债务,确保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20xx年底村级债务为基数,20xx年底前实现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负债清零,20xx年底前实现负债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村负债清零,负债50万元以上的村在20xx年后逐年清零,到20xx年底前完成债务全部清零目标。
二、基本原则
公开公示原则。坚持“四议两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债务化解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审核把关,通过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和徇私舞弊行为发生,避免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
稳步推进原则。村级债务形成原因比较复杂,在处置过程中,必须从各村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类消化,从有条件、易化解的环节入手,先个人后单位,积极稳妥、有序进行,不搞一刀切、简单化。
依法操作原则。村级债务化解必须遵循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的财务制度,规范程序、依规操作,切实维护集体和广大农民的利益。
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以原始票据、账簿、表册和当时的实际情况为基本依据,据实进行清理化解。
三、工作步骤
宣传培训
制定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债务化解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责任单位、专班人员、宣传培训,债务清理核实的时间、内容、方法、步骤、要求及化解债务的目标、任务、原则和措施等。
政策宣传。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清理化解村级债务的.基本政策法规和制止新增债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宣传到户。
组织培训。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清理核实工作专班,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限期完成,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业务水平。
摸清底数
在原有债权债务台账基础上,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资产清查成果,组织工作专班对“全国村级债务摸底调查管理系统”已锁定的村级债务进一步清理核实。按照形成时间、金额、利率、原因、用途、期限、经手人、审批人等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立债权债务台账和数据库,锁定债权债务数额。
确认债权债务
在全面清理各村债权债务的基础上,对锁定的债权债务金额,根据村级债权债务形成的原因,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偿还责任,分别由债权人、债务人和村民代表成员签字确认。
债权债务公布
清查结果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逐笔核对、审查、确认后,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公布,公布期为7天,接受群众监督,村民无异议的,向乡上报数据,对债权债务有异议的,要求村重新进行核实。
统计汇总上报
乡财政所负责各村统计汇总工作,于20xx年6月10日前将清理核实情况和债权债务统计汇总表报经乡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市财政局审定。
债务审查锁定
乡政府牵头组成工作专班,配合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专班,于20xx年6月20日前根据债务清理审定的数据,对全乡所有村级债务进行审查,形成报告,锁定数据。
化解债务
以锁定债务为基数,按照工作目标任务,在20xx年7月1日—期间,分阶段进行化解,实现阶段清零目标。
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篇3
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廉政作风建设
根据学校要求,在分校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恪守从政道德,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要以自我教育、正面教育为主,把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分层次教育有机合。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和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作风,始终保持作风纯洁。坚持和完善党委和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调查研究,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注重解决突出问题,以良好的党风促校风带学风。通过加强作风建设,在全校努力营造团干事、激情干事、踏实干事和廉洁干事的良好氛围。继续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在学习教育中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做到“三个合”,不断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一是学习教育要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合,二是把学习教育与深入学习贯彻__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八次会议精神紧密合,三是把学习教育与本职工作紧密合。通过学习教育,要进一步明确反腐败工作的目标任务,增强反腐倡廉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权力正常运行
强化监督检查是权力正确运行的保证。要明确监督重点,完善监督形式,切实提高监督的实效性。一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按照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规定,通过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加强对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对组织人事、财务、教务、科研、后勤管理等部门工作的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完善修订制度、强化管理,规范各项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工作制度,使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各项工作按程序规范化运行。三是要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监督。对基建项目、大宗物品采购、职称评聘、评优以及考试等工作进行监督,杜绝工作中的漏洞,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这些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拓展监督渠道,健全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协调互动机制。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继续强化“三民”意识:一要顺“民心”,要紧紧依靠广大教职员工,一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讲顺民心的话,做顺民心的事,成就顺民心的业绩;二要应“民意”,要注重察民情,听民声,在选人用人上要把群众公认作为重要标准;三要重“民评”,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成为密切党同群众血肉联系的纽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要做好几项重点工作:一是要继续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严格按规定,按标准收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其它费用,坚持收费公示制度,不公示的项目不得收费,如发生乱收费问题,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二是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学校的办学资格,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向社会公开,确保招生、办学的公开、公正;三要签订责任书,坚持纠建并举,加大防治力度,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深层次问题;四是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强教师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师德师品教育,严禁教师收受学生礼品、现金或变相索要财物。五要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对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情况;依法治校,规范办学的情况;服务师生,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教书育人的情况等进行评议。
四、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一是要加强领导,做到领导职责到位。分校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分校发展和党建工作中统一部署,纳入各部门目标任务管理中统一安排、统一考核。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二要分解责任,做到主体职责到位。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要层层分解责任,明确责任内容,明确确责任任务,把反腐倡廉建设和主要任务逐项分解到相关领导和部门,并签订责任书。三要严格考核,做到责任追究到位。
年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要进行专项考核,对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干部要进行责任追究,做到在责任追究中教育人,在责任追究中推动工作。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四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根据临大发20-19号和临大发20-10号文件精神,各单位合自身实际,进行专业文化、教室文化、学生公寓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开展生动有效的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推动全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要牢固树立惩治腐败是纪检监察机关基本职责的理念,重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净化党的肌体。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的方针,防止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办案不力等问题发生。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或案件线索。
五、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制度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制度与客观实际相适应,堵塞制度中存在的漏洞;二是要健全完善抓落实的机制,把制度的健全完善与制度的执行落实作为一个整体来抓,建立执行制度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确保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防止制度成为摆设;三是要增强领导干部执行制度的表率示范作用,分校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的意识,带头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做到行动先于群众,标准高于群众,要求严于群众;四是要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要加强制度落实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改于碰硬,违者必纠。
六、加强纪检人员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水平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纪检人员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能力水平显得更为紧迫和重要。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加强专兼职纪检队伍建设。二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宗旨意识教育,深入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维护校园和谐和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三是要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纪检干部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宗旨意识、法治意识、表率意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