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心理援助方案范文(通用3篇)
残疾人心理援助方案范文 篇1
一、项目目标
完善苍溪县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帮助残疾人群提高生活质量、增强生活信心,提升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引导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积极适应和回馈社会,重拾阳光心情,收获美好生活,实现自我价值。让更多的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为构建和谐苍溪做出积极贡献。
二、服务对象
苍溪县经济困难家庭的有心理健康支持服务需求的残疾人。经济困难家庭的具体认定标准,按照县级(含)人民政府规定执行。具有我县户籍的残疾人,并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项目任务
在全县范围内选取符合上述条件的`100名残疾人。
四、服务内容
(一)心理热线服务。建立心理服务热线,按残疾人的即时需求提供相应的心理服务,并对来电内容做好详实记载;对热线咨询无法解决的,需及时进行转介。
(二)个体心理辅导。提供一对一的个体心理咨询服务,结合沙盘治疗、智能身心交互训练系统等专业的心理治疗方式为残疾人提供心理支持与指导,帮助他们缓解情绪与行为障碍。
(三)团体心理辅导。定期或不定期面向残疾人及其亲属开展有关心理方面讲座及咨询活动,并根据不同的需求确定每次培训及活动的主题。
(四)家属心理辅导。建立家属、亲友等协助支持系统,协助残疾人家属及相关人员了解残疾人的心理及变化及常见心理问题。解出由于家庭与小团体中出现残疾患者而造成的心理压力,从而为残疾人的心理康复创造一种良好的心理氛围。
(五)就业指导。协助残联对残疾人就业问题进行心理辅导。对残疾人就业心态、就业技能进行辅导,使其能正确看待就业问题,从而对社会产生较强的认同感,形成积极的就业态度。
五、实施单位
苍溪县精神卫生中心作为苍溪县的残疾人心理健康支持服务项目实施单位。
六、实施步骤
(一)筛查
1.通过苍溪县残疾人联合会的残疾人信息系统里选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2.将精神/心理卫生门诊患者纳入筛选范围。
(二)心理健康体检
通过心理量表测评(如情绪、睡眠、人际关系、社会功能等方面)了解服务对象的心理健康现状。
(三)建立档案
为纳入项目服务的患者建立个人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基本信息、经济状况、工作量表、管理服务资料等。
(四)心理支持服务
通过心理咨询、心理讲座、上门服务、健康宣教等方式开展心理支持服务。
(五)效果评估
在项目进行中的每隔三个月,通过服务满意度调查、心理测评等方式进行效果评估。
七、进度安排
(一)筹备阶段(4月上旬):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心理服务技术小组。
(二)筛查阶段(4月底前):人员筛查并确定服务对象名单。
(三)实施阶段(5月-11月):为筛查出的100名残疾人提供心理健康支持服务。
(四)总结阶段(12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评估和总结,并上报市残联。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苍溪县残疾人心理健康支持服务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成立苍溪县心理健康支持服务技术小组负责提供心理健康专业服务及效果评估。
(二)经费保障。项目资金由中、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进行补助,按照人均1000元/年的标准实施。
残疾人心理援助方案范文 篇2
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根据自治区、地区残联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组织在国际残疾人日期间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活动由市政府残工委组织实施,市残联负责整个日常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准备情况,各有关单位共同配合做好工作。
二、活动内容
(一)xx月2日开展走访慰问特困残疾人家庭活动。市党政领导重点走访慰问6户特困残疾人家庭。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要自备慰问物资由党政主要领导组织开展慰问活动。其中:恰夏乡、也门勒乡、阿布都拉乡、阿西尔乡、喀拉哈巴克乡、二工镇各慰问特困残疾人家庭3户;恰合吉、博孜达克农场、窝依加劳牧场、地区种牛场、杜别克办事处、和平办事处、新城办事处各慰问特困残疾人家庭2户。
(二)由市卫生局安排人民医院和疾病控制中心各出一个医疗咨询点。并出动宣传车一辆,具体材料(录音带、宣传布标)由市残联负责提供。
(三)市广电局安排残疾人事业宣传报道一周,宣传材料由市残联负责提供,并派记者全程报道走访慰问残疾人活动。
(四)市残联组织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布标十幅。
(五)市司法局负责安排开展法律援助维权活动,设置法律咨询点一个,并安排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所,在xx月3日前后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维权活动,向广大各族残疾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起草文书和法律援助服务,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和一些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典型案例。
(六)市教育局安排各中、小学校开展“红领巾助残”、“手拉手情系残疾人小伙伴”活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解决残疾学生学习、生活上的困难。通过助残活动,进一步推动和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在实践中培养少年儿童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品德。
(七)市团委在xx月3日当天,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助残服务队开展服务活动。
(八)召开残疾人座谈会。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要召开各种形式的残疾人座淡会,聆听残疾人心声,向残疾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进一步了解残疾人、关心残疾人,与残疾人谈心,引导他们自强、自立,奉献社会。
残疾人心理援助方案范文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扶贫开发和残疾人事业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市委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根据市残联《关于印发《毕节市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毕残联通〔20xx〕18号)文件精神,扎实抓好我县残疾人精准帮扶工作,切实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加快残疾人脱贫致富、同步小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群体,需要格外关心。长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残疾人工作,大力推动了我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收入水平得到较快提高,生存发展状况得以明显改善。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残疾人仍是我县贫困人口中贫困程度最深、扶贫难度最大、返贫率最高的特困群体,也是推进我县扶贫攻坚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加大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促进残疾人与全县人民同步实现小康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共同富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纳雍的重要内容。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措施,着力把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一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履职、社会参与、残联协调”的原则,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兜底保障与促进增收相结合、政府扶持和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以“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为统领;以扶贫攻坚“六项行动”为切入点;以“六个到村到户”为抓手;以提高残疾人基本素质和生存发展能力为重点;以增加残疾人家庭收入、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为目标,采取更加有力、更具实效的措施,加大贫困残疾人扶持扶助力度,全面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促进贫困残疾人尽快脱贫致富、实现同步小康。
(二)目标任务。到20xx年,列为精准扶贫对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基本摆脱贫困;到20xx年,残疾人家庭收入接近或达到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确保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残疾人全面平等享受教育、住房、康复等服务,参与社会和自身发展状况明显改善,生活水平总体达到小康。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增强贫困残疾人自我发展功能。注重抓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扶持和鼓励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开办学前教育班,扶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特殊教育幼儿园(班),支持普通幼儿园招收残疾儿童入园,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儿童学前机构,多渠道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注重抓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建立以普通学校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做到全覆盖、零拒绝,着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到20xx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受教育状况达到全县平均教育水平。注重抓好残疾人高中教育,普通高中必须正常录取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同时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提高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能力;注重抓好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教育,努力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注重抓好残疾人职业培训,依托有关院校或相关培训机构,充分利用“雨露计划”、“阳光工程”、“圆梦行动”等载体,整合社会各类培训资源,针对残疾人需求与特点,积极开展各种就业技能、岗位技能和创业培训,在3年内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现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分批培训,力争每个残疾人扶贫对象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促使贫困残疾人自我发展功能得到切实增强。
(二)着力实施康复救助工程,提高残疾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残疾人康复保障政策,县财政部门每年应按上年度所辖常住人口人均0.5元的标准预算安排残疾人康复经费。各级残联组织要注重实施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贫困听力障碍残疾人助听器适配、贫困视力残疾人助视器适配、贫困残疾人矫形器和假肢装配、贫困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贫困自闭症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贫困智力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训练、贫困脑瘫残疾少年儿童康复训练、贫困肢体残疾少年儿童矫治手术、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等康复项目,同时广泛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努力拓展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目标,切实提高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确保“康复一人、造福一家、温暖一片”。
(三)着力实施保扶并举工程,加快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进程。做到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及时从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给予困难残疾人社会救助,并帮助贫困残疾人解决参加城乡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努力提高残疾人参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总体水平。同时,逐步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专项保障制度,真正使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基本生存得到有效保障。做到应扶尽扶,按照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要求,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贫困标准的农村残疾人及其家庭整户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范围,确保不漏掉任何一个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扶贫对象。积极探索“公司+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小额信贷到户到人”、“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贴息”等扶贫模式,辐射带动更多残疾人增收致富。同时,根据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实际,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和“一户一法”的要求,切实帮助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找准发展路子、制定增收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安排扶贫项目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时应重点倾斜贫困残疾人家庭,有效改善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条件及生产生活设施,着力扶持贫困残疾人发展特色产业、切实增加收入、尽早摆脱贫困。
(四)着力实施创业就业工程,帮助贫困残疾人稳定增加收入。深入开展残疾人自强创业行动,鼓励残疾人自强自立、积极创业,特别要鼓励农村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业等,扶持城镇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加工业、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并充分利用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等,切实为残疾人创业提供场地、设施等服务,努力帮助残疾人实现创业梦。深入开展残疾人巧手创业行动,积极帮助盲人开办盲人按摩机构,解决更多盲人就业;大力支持残疾人发展具有民族特色、有竞争优势的地方产业,积极培养残疾人能工巧匠和民族文化传承人。深入开展残疾人阳光就业行动,大力扶持各类福利企业和集中安置残疾人企业,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吸纳更多残疾人就业。深入开展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行动,全县每年扶持创建2个以上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辐射带动残疾人创业就业。同时,切实推进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合的工种和岗位,为残疾人稳定增加收入创造良好条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为使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有组织、有保障,特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郑成芳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 慧 县人大副主任
郭太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龙 颖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宋帮达 县政协副主席、卫计局局长
成 员:胡云超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 楼 县残联理事长
朱 江 县扶贫办主任
王光良 县教育局局长
蒙文燕 县财政局局长
潘 登 县民政局局长
张升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尚金海 共青团纳雍县委副书记
杨晓君 县妇联主席
林炼深 县卫计局副局长
尚金涛 县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残联,尚金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好精准帮扶对象数据库。扶贫办和残联要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贫困标准的残疾人全部作为扶贫对象进行扶持。同时,将所有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情况和数据录入电脑,建好残疾人精准帮扶对象数据库,推行农村贫困残疾人帮扶工作精细化管理,加快残疾人扶贫开发进程。
(三)强化定点联系结对帮扶。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定点联系扶贫、县直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和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户的优势,开展“遍访贫困残疾人家庭”活动,摸清贫困残疾人家庭基本状况。对列为扶贫对象的残疾人及其家庭采取干部驻村“一帮一、结对子”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做到干部到户、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因地制宜、分户施策。积极帮助残疾人扶贫对象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路径、改善基础设施、落实增收项目,促使贫困残疾人尽快脱贫。
(四)加大扶持扶助力度。坚持政府主导,将各级各类扶贫项目资金重点倾斜残疾人扶贫对象,充分整合部门项目、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资源并聚焦贫困残疾人家庭。县财政局每年按上一年度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总额的30%预算资金用于残疾人培训、就业、创业,资助贫困残疾在校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等。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和发展生产、资助考取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的困难残疾人及其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团县委应切实发挥青年志愿者组织的作用,以“心手相牵,共享阳光”为主题,深化助残“阳光行动”,切实为残疾人多办好事、实事;妇联在推动妇女小额贷款和“巧手锦绣”计划时,应优先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妇女获得项目扶持,参与绣娘培训;金融机构应创新金融机制,改善金融服务,努力增加残疾人贫困户信贷的投放;危改部门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时,应重点将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纳入改造范围,帮助其改善居住条件,实现住有所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实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网络招聘服务周等活动时,应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务必增强扶残助残意识,积极参与残疾人扶贫开发,通过“帮、包、带、扶”等方式,着力改善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环境,千方百计提高残疾人收入。
(五)注重抓好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和互联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化理念,广泛宣传残疾人坚韧不拔、自强不息的励志精神,大力宣传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传递汇聚正能量,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和鼓励残疾人做到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参与和融入社会,与全县人民一道攻坚克难,同步奔向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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